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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收起地图,简短地对众人令道:“出发!”
他统帅这支军队将进一个月,他每次都是身先士卒,严于律己,再加上赏罚分明,已经在军中建立起来足够的威信,这也是为什么敢将军队交给宇文成都的原因。
自己现在带着的这帮人里面,最多的其实还是斥候,毕竟斥候是最懂得战场生存的一批人。而且由于林子轩平时和他们打交道时间很多,所以他们对林子轩也没有多少敬畏感存在。当然这是在平时闲在的时候,一旦进入训练和战争状态,他们对于林子轩的命令还是能够不折不扣执行的。
就像这次深入草原,在路上这帮人一个个都是偷懒耍奸,油滑无比,和林子轩什么样玩笑都敢开,可是等到真过了黄河,他们顿时就像变了一个人,都变得精明严肃,身上的兵痞气消失殆尽,成为了真正的精锐了。如果不是很了解他们平时所作所为的话,看到他们现在的情况,林子轩肯定觉得他们本来就是这样的人,那么严肃认真,是真正的百战精锐。
过了河之后,众人加快了马速,向辽阔无边的河套平原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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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发现敌踪()
“将军,你有没有玩过女人呀!按说你现在的身份,早就应该有女人主动送上门了。趣*要是没有的话,等回到中原以后我带你去开开眼界。你是不知道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呀!越是丰满的女人,越能激起你的兴趣。他们的馒头向山峰一样又大又圆,一捏一揉,馒头上面的那个紫葡萄立马就硬了,含在嘴里,哎呀呀!那叫个爽。”
说这话的是,是斥候营的一个伙长,因为他**如命,三句话离不开女人,见了女人之后就像八爪章鱼一样黏在上面不愿意下来,所以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章鱼,至于他的本名恐怕连他自己都已经不知道了。他尤其喜欢女人的那对大馒头,所以大家有时也叫他章馒头,一路行军无聊,他便兴致勃勃地给大家讲自己从前的**历史。他旁边一个年纪大约十七八岁的,长的很是面嫩的一个年轻人叫做淳于封的,此时听着章鱼的话,弄了个大红脸,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再听下去了,便骂了他一句,“章鱼,你个混蛋,你不说女人是不是会死呀?”
章鱼哈哈一笑,“男人聊天自然只能说女人,说别的咱又不懂,再说了大家都喜欢听呀!再说了,将军的年纪比你还小,他都没不好意思,你着什么急呀!你不会是还没开过荤吧!”
“你个死章鱼,闭上你的臭嘴,小心老子撕烂你的嘴。”淳于封气急败坏的大骂道,虽然嘴上说的很凶,但是却没有付诸于行动,而且随着章鱼的话,淳于封脸再一次被红色占满了。
章鱼并没有将淳于封的威胁放在心上,显然他已经很习惯了。他咂咂嘴,又津津有味说了起来,“我至少摸过超过五十个女人的大馒头,有碗状、有木瓜型的,还有西瓜那么大的,当然也有小扁豆,你们知道长安的百妙楼吗?就是长安最豪华的那家**,里面的花锦玉是我的相好,她的葡萄是粉红色的,我昨晚做梦都见到她了。”
章鱼闭眼陶醉在回忆之中,旁边另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叫做的唐元恩的嘿嘿一笑,“花锦玉是你的想好,人家可是白妙楼的头牌,追逐她的王公贵戚多的能从长安东城排到西城去,人家会看上你。恐怕连你是谁她都不知道吧!至于你说人家的葡萄是粉红色的,这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胯下的那个兄弟昨天晚上是紫红色的,因为你昨晚搂着它睡觉来着?”
众人轰然大笑,章鱼脸胀成猪肝色,恼羞成怒,举鞭便抽去,唐元恩早跑远了,章鱼指着他大骂:“你他娘的王八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你以前干的那些龌蹉事,要不要我替你给讲讲。”
唐元恩懒洋洋道:“你尽管说,如果你不怕晚上老子扭断你脖子的话。”
“将军,这个混蛋威胁我。你也不管管。”章鱼显然是害怕唐元恩的威胁,向林子轩求救。
林子轩笑了笑:“这属于你们个人的私人恩怨,我管不着。再说了人家只是嘴上说说,不是还没有付诸行动的吗?”
“哈哈。”听完林子轩的话后,众人大笑起来。
他们这些人之所以这么放肆就是因为他们的头儿赵勇,过了河之后就让林子轩打发回去了。美其名曰通知宇文成都,在后面接应。林子轩平时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是一个很亲和的人,经常打打闹闹的,所以在赵勇走了之后,这帮人面对林子轩的时候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规矩。要是赵勇还在这儿的话,这帮人借他们几个胆子都不敢这么放肆。
………
他们经过五天的艰苦跋涉,越过了阴山,走过茫茫大草原,终于到达于都斤山支脉。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林子轩已经多少知道一点唐元恩的底细,他原是两百人长。开皇十九年,朝廷要攻打突厥的时候当了逃兵,章鱼原先也是他手下是个百人长,但因在出发前奸辱民女而被军法处置,直接贬为小兵,因为不满军中的处罚也跟着唐元恩当了逃兵,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又重新混进军队。
他们一路跋涉,此时已经深入草原七百余里,靠近于都斤山脉,开始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再向东走百余里,就到于都斤山旧镇。
林子轩看了看天色,已经到中午,便对众人道:“找个地方吃午饭休息!”
众人精神振奋,一起加速向前方一段山峦疾驰而去。
........
顺着高耸起伏的山峦奔行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一条潺潺小溪前,这里是于都斤山一条支脉的末端,山峦下覆盖着莽莽森林,虽然此时只是夏天,但这里却仍然像身处于春天那样凉爽。雪山的雪化作河水流经这里,河水清清,喝上一口有些甜丝丝味道,小溪两侧长满了绿绿的小草,柳枝发芽,树木和草地都仿佛披上了一件淡绿色的新装,森林内鸟鸣兽走,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们刚到小溪边,一群黄羊便从森林内仓惶奔出,斥候们大喜,纷纷取弓搭箭,林子轩早已一箭射去,箭矢强劲,一箭便射倒了一头肥壮的黄羊,野外打猎,这是他的拿手本领。
五十几名属下纷纷吆喝射箭,片刻便射倒了十几只黄羊,其余黄羊都惊恐万分地奔回森林,不见了踪影。
意外的收获使他们喜出望外,章鱼扛过一只黄羊便在小溪边开膛破肚,淳于封却反应过来,眉头一皱道:“不准用火,怎么烤野味?”
斥候有明确规定,探查敌情时不准轻易点火,冒出的黑烟会被人发现,但这却难不倒这些经验丰富的斥候,唐元恩看了看山脉,对众人笑道:“我去看看周围情况,马上回来!”
林子轩虽然经常烤野味吃,但是那毕竟是在深山里,而不是在草原上,在草原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样烧烤才不会弄出烟来。所以他自然是不知道唐元恩的用意,可是他手下这帮经验老道的斥候们却知道,其中一个叫张锦缎笑着给解释他道:“唐大哥是去找山洞,山洞点火烧烤野味,黑烟就不容易外泄,也不会被发现。”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这家伙还挺聪明的吗?”
他也翻身下马,拎着一只黄羊,在小溪边洗剥,众人一起动手,片刻便将十几只黄羊洗剥得干干净净。
这时,身后传来唐元恩的声音,“将军,你过来一下!”
林子轩见他表情有异,便丢下黄羊走了过去,“出了什么事?”
“你跟我来,发现了一点情况。”
唐元恩领着林子轩快步向森林深处走去,这片森林是沿着山脉生长,并不宽,只有不到三百步,但很长,延绵百里,就像山峦的一条绿色腰带,很快,他们走到山岩前,山体是石灰岩,长年受冰雪和雨水侵蚀,使山体出现一条条巨大的岩缝,有的深数百丈,其中有一个山洞异常宽大,高约五丈,宽三丈,山洞内黑黝黝的,显得十分幽深。
林子轩拿着弓箭,一点不敢大意,他知道草原上的山洞往往就是野狼和豹子的巢穴。
“里面没有野狼,我查看过。”
唐元恩的声音很低沉严肃,甚至有一点紧张,林子轩感觉到了他的不安,便瞥了他一眼,“你发现了什么?”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他领着林子轩走进山洞,山洞里更大,竟高达十几丈,各种钟乳怪石嶙峋,有的像石树,高大挺拔,有的如怪兽,面目狰狞,时间仿佛在它们身上凝固了几千万年。
但林子轩一进去就发现这里曾经有人呆过,因为里面散发着一出一股烟火味道,而且就在离洞口不远的一根石笋下,有一堆马粪,林子轩虽然是个战场新手,但是他还是能够一眼便看出,马粪是新鲜的。
“我仔细看过,这堆马粪最多不超过五个时辰。”
唐元恩作为斥候的经验显然比林子轩更加丰富,他甚至能看出准确时间。
五个时辰,那就是半夜三更时分,“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这里过夜?”
、林子轩赫然转身,在四周寻找着什么,唐元恩知道他在找什么,摇摇头道:“不用再找,没有篝火的痕迹,我仔细找过一遍了。”
“那会不会是野马?”林子轩用排除法,考虑每一种可能。
“不可能,石笋上有缰绳的痕迹,地上石缝里还有奶渍,肯定有人在这里过夜。”
林子轩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色,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和他们现在的身份一样,斥候军,而石缝里的奶渍告诉他,在这里呆着的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因为只有突厥人才喝马奶酒。显然唐元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唐元恩很自信地道。
“你说的没错。”林子轩看着这些痕迹说道,“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大致看了一下,有二十条左右,据我所知突厥斥候全部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林子轩曾经看过很过很多关于突厥人的记录,知道他们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林子轩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虽然他们的人比对方的人多,但是如果对方偷袭的话,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我去把他们叫来!”
唐元恩好像知道林子轩在担心什么?说完就拔足向森林外奔去。林子轩看唐元恩的行动,心中很是高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子轩已经与这帮人建立了足够的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
林子轩转头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多年的军人直觉告诉他,有一种危险在迅速的向他靠近,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摁住了腰间的金鳞剑柄,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乳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乳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乳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林子轩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林子轩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林子轩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林子轩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林子轩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想起刚刚的情形仍然有种后怕,如果不是多年的军人生涯培养了自己的直觉,现在恐怕自己早就已经躺在这里了。
林子轩蹲下身,仔细的看着这个死去的大胡子的突厥人。
“这是你杀的!他什么时候藏在这里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元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的人,牵着马匹,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之色,他们都是老兵了,并不在意林子轩杀人,而是感到庆幸,洞中竟然藏着一名突厥斥候,如果没有发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唐元恩走上前,瞥了一眼林子轩,有些惭愧的说道:“将军对不起,我刚刚检查的不仔细?”
林子轩道:“这不是你的错,他刚刚藏在上面了。”说完又仔细翻找这名突厥人的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但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很奇怪,这名突厥士兵身上除了一把刀,什么也没有。
“他的东西应该都在马上,而马被同伴带走了,这个人应该是受伤而被留在洞中,将军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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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突袭(一)()
尸体被他们迅速的掩埋,林子轩也来的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他也好好的想想接下来的事情应该要怎么做。趣*讀/屋
这里发现了突厥人的斥候,说明自己已经离突厥人的大本营很近了,至于将要面对**还是西突厥,林子轩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此时自己稍微犯一点错误的话,说不定所有人都要交代在这里了。
“将军,你在想什么?”不知何时,淳于封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问道。
“我在想咱们接下来的行程,是继续寻找他们的主力,还是回去。”林子轩看着这个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道,“说实话,我现在有点儿害怕了。”
“害怕?”淳于封有些不明白的问道。
“我也是人,怎么会不害怕。刚才要不是我反应快的话,说不定就交代在哪儿了。当然这还不是我最害怕的,我最害怕是咱们接下来的要面对的事情。”林子轩苦笑道。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接下来的事情是什么?但是我们决定跟你走下去。”淳于封道。
“我可能会把你们带进死亡的胡同里面去。你们不怕吗?”林子轩问道。
“不怕,当你第一次站在我们面前,给我们将那些知识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淳于封说到这里好像想起什么似的,顿了顿继续说道,“其实我已经当了两年兵了,只是从来没有杀过人而已,虽然有时候想想自己可能会杀人或者被杀我也会害怕,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淳于封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本来以为将军是出身京城贵族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你不可能年纪轻轻就当上一军主将。可是刚刚将军的表现,让我大吃一惊,我没想到将军年纪轻轻的就能对生命的如此漠视,要知道能有这样表现的除了那些经常和死亡一起渡过并且见惯了死亡的军人之外,就只有那些天生的杀人狂了。那么将军不是那种人呢?”
“我也不知道,我或许就是天生的军人吧!”林子轩有感而发道。可不是吗?自己上辈子不就是当兵的吗?
“或许吧!不管怎么说将军刚刚上战场就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不是那些只知道遛鸡斗狗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能比的。从这一点上看,你的确是个天生的军人。可是有一点我们不明白,你既然不是京城贵族子弟,为什么能够当上这次领军的统帅呢?”淳于封问道。
“你以为我想当呀!我是赶鸭子上架被逼的。说实话我倒真愿意向你们一样当个小兵,听命令行动就成了。你们看着我好像挺风光,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有多累。”林子轩感慨的说道。
“当将军有什么累的呀!”淳于封问道。
“在你眼里或许当将军是不累,可是只有当过将军的人才知道自己有多累。别的不说,单是为自己手下这帮人生命安全考虑,就足够累人的了,更何况还要带着这帮人去取得胜利。”林子轩笑着说道。
“那你这个将军当得累不累。”
“累,我怎么不累呀!我除了要完成上面所说的那几件事之外,我还要完成一件事。”
“什么事?”
“当好皇上手里的一把刀。”林子轩看着长安的方向,感叹道。
“当皇上的刀,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好了,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也挺年轻的,为什么要当兵,不怕死吗?”林子轩转移话题道。
“怕什么?对我们这样的人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淳于封冷冷的说道。
林子轩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在听他的语气好像是在说外人似的,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兄弟几个?”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五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五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二十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