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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宏图-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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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人们穿着什么,巴黎似乎世界的中心,至少对于欧洲人来说,他们无法想象没有巴黎的世界。

    而对于身处巴黎的人们来说,他们是不会想象着巴黎的美好,因为巴黎实际上并不怎么美好,除去富人区之外,在贫民区充斥着地痞无赖,地面上更是污水横流,衣衫褴褛的、面黄肌瘦人们忍受着饥饿,贫病,这里是天堂,同样也是地狱。

    穿行于污水横流的街道上,穿着西装的徐树珊在这个街头上已经不再像过去那般引人注目,7年前,当他刚刚来到法国的时候,穿着长衫着留辫子的他甚至曾被他误以为是个女孩,而现在的他,除了相貌之外,穿着打扮和普通的巴黎人几乎没有多少区别。

    在离开了污水横流的贫民街巷之后,他走上林荫大道,相比于贫民区的破落、混乱,这里是却是整洁的,在街上随处可以看到巡警,现在的巴黎已经不见了几年前的动荡不安,也许是因为人们对那位三世皇帝充满了信心,觉得他会像他的叔叔一样,给法国带来繁荣与荣誉。

    很快在路边的徐树珊便等来了公共马车,十几分钟后,他便回到了学校的校园中,巴黎工艺学校,这所以培养工程师为主的学校建立于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的第一台蒸气台就是于这里建造,实际上,法国最杰出的工程师,同样也是出自于这所学校,每年这里的学生尚未毕业时,就会为法国的各家公司或工厂所聘请,甚至作为亚洲人的徐树珊现在就在巴黎的一家工厂中作工程师,而这也是他需要穿行脏乱且治安不良的贫民区的原因,是为了节省时间以及费用。

    “哎,徐,又加班了?”

    几乎在他回到宿舍,打开房门的瞬间,徐树珊便听到同宿舍的马尔斯有些关切的询问。

    “你什么时候才能弄明白一点,你是一名工程师,而不是工人,你根本没有必要,像工人一样操作机器!”

    马尔斯的劝说,让徐树珊不以为意的笑笑。

    他并没有解释什么,不过作为他个人,他却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操作机器,因为在中国没有人会操作机器,而将来办工厂的时候,势必需要教授那些工人学习机器的操作,所以,他才需要学会机器的操作。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学习的机会!”

    “真的很不明白,是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像你这么好学!”

    对于法国人来说,他们并没有“清国”的概念,实际上,对于欧美各国而言,他们都没有“朝代”的观点,他们眼里的中国和三百年前的中国似乎并没有多少区别,而对徐树珊来说,入乡随俗的他,同样也没有去和别人争持中国应该是“qingdynasty”(1),实际上相比于前者,他更希望别人称自己为中国人。甚至这也是他在来到法国不到一个月便剪掉了辫子、换上西装的原因,对于满洲人建的“qingdynasty”,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归属感,

    其它的中国人是不是这样,徐树珊并不关心,但是他却非常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努力,是为了自己,同样也是为了妹妹,曾几何时他甚至想过,也许会留在法国,但是妹妹,准确的来说,是妹夫的那封信,却使得他生出了回国的念头。

    他必须要回国!

    为了妹妹,因为妹夫的选择!

    那封信打乱他的所有计划,在信中,妹夫用充满诱惑性的言语告诉他,他不仅仅只是准备建立贸易公司,把国内的生丝、茶叶等土货销往欧洲,还计划在国内建立工厂、学校,而且还准备向欧洲送出留学生。

    那未曾谋面的妹夫在信中描绘出来的蓝图,让徐树珊为之心折,来到欧洲已经七年的他目睹了欧洲的发达,同样也深知中国的落后以及愚昧,但是他却深知这并不是他所能改变的,实际上在几百年前,徐家先祖曾试图改变过一些,但是他的努力又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呢?

    先祖的遭遇使得他宁可选择闭上眼睛,甚至还曾规划过自己的人生——留在法国,娶妻生子,若不然回到国内又能干什么?无非就是在某一家洋行里工作,至多也就是成为一名通译,若仅只是如此,自己在法国的学业岂不就此荒废了?

    但妹夫的那封信却让他看到了希望,让他有了回国的冲动,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要帮助其在法国设立分公司。

    “砰……”

    突然,一声有些沉闷的枪声打断了徐树珊的思绪,枪声是从隔壁的宿舍中传出的,那一声枪响只吓的徐树珊猛的一下站起身来。

    “该死的,又是那个安东尼!”

    马尔斯不由的大声抱怨道,那个安东尼和他们是同学,不过他的兴趣却在武器上,他一直尝试着研制新型步枪。

    “他还没有放弃?”

    回过神来的徐树珊反问道,那个安东尼在过去的一年中,一直在研究着所谓的“新式步枪”。

    “哼哼,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有时候他甚至会在半夜开枪,徐,那个时候我甚至想把他扔到中国去,嗯,也许中国需要他那样的人,或许他是一个妄想狂,但中国总需要自己的兵工厂……”

    中国需要那样的人吗?

    徐树珊并不清楚,但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了在报纸上看到的另一个新闻——发生在国内的叛乱!与欧洲人用“叛乱”来形容不同,徐树珊的心底却更愿意用“起义”去形容,现在那些“起义者”已经占领了江宁,按照报纸上的说法,他们已经占领了半个中国。

    也许,满洲人并不需要火枪、火炮,但是也许那些起义者会需要他们!

    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生意,甚至将来他的妹夫可以在上海或者江宁,建立中国第一家现代化的兵工厂。

    “喂,徐,你要去干什么?”

    见徐树珊离开了宿舍,马尔斯并不清楚自己的那番话,在徐树珊的脑海中掀起什么样的波澜,以至于他几乎是立即离开了宿舍,来到了隔壁的宿舍。

    “安东尼……”

    敲了下门,见没有人开门,徐树珊便直接推开了门,随后他立即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火药味,在这间简单的宿舍窗边,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正在埋头于桌前,在桌子上散落着许多金属部件,甚至就在桌边还放置着几支火枪。

    这是一个典型的工程师的房间,不过在工艺学校中只有极少数的一些学生会研究武器,尽管圣埃蒂安的国营兵工厂里的许多工程师出自工艺学校,但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愿意选择军队作为毕生的事业,毕竟兵工厂的工程师同样也是军官。

    但背对着他的安东尼显然对军队的生活充满兴趣,至少对于武器充满了兴趣,就像这间宿舍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来自各个国家的武器,即便是作为工程师,徐树珊也认不出这些武器来自那些国家,只是认出了其中的一支转轮手枪,那还是因为他曾用它练习过射击。

    “噗……”

    这时工作台上的一声类似枪声的闷响,随着升腾起的一团白烟,桌边又响起了一声粗劣的咒骂。

    “该死的,我就知道,这样肯定不行……”

    在那声咒骂中,安东尼转过身来,

    “安东尼!你……”

    看着安东尼,徐树珊差点没有认出他来,他的脸上全是黑色的烟迹,那是火药喷出的烟尘。

    “嗯,徐,是我的脸吗?”

    随手拿起一块毛巾,安东尼一边说一边擦着脸上的火药灰。

    “有什么事情吗?徐。”

    尽管是同学,但是安东尼和徐树珊并没有过深的交情,实际上两个人都有那么点过于专注,专注于自身的学业。

    “你的研究进行的怎么样了?”

    徐树珊并没有回答的他的问题,而是走到桌边看着桌上那些凌乱金属部件,还有各种各样的工具,在窗台边,还放置着一支散发着火药味的步枪,他先前正是在这里进行的射击。

    “还是和过去一样,没有我少进展!”

    安东尼有些无奈的耸耸肩膀,神情显得有些无奈,但随之他又说道。

    “不过,现在我已经完全明白了它的不足在什么地方,只需要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我就能……”

    话还未说完,安东尼又不无沮丧的说道。

    “但是,至少这几个月我已经不能再进行试验了,我已经把这个学期的生活费全都用来买了这支步枪,如果不想办法挣钱的话,别说是试验,我甚至可能有会成为第一个饿死在工艺学校里的学生!”

    虽说安东尼的话语有些夸张,但听在徐树珊的耳中,却让他的心中微微一动,于是他便不露声色的说道。

    “安东尼,只要坚持下总会获得成功的,如果你需要生活费的话,我可以借给你一笔钱!嗯,我想可以做为对你的投资!”(未完待续。)

第163章 事无巨细(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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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穿着布制的鞋子,每当下雨的时候,他们的鞋子便会瞬间为雨水所浸透……如果我们把鞋子卖到这里,一定会发大财的!”

    有时候人生的选择真的非常奇怪,对于来自马萨诸塞州的鞋匠托马斯来说,十几年前他在报纸上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他就把这篇新闻记在了心里,作为一名鞋匠,原本他根本就不可能来中国,但是去年,当他从远房伯父那里继承了一笔4。5万美元财产之后,十几年前的报纸上的新闻便影响了他,于是乎,他做出了一个选择——购买制鞋机器来到中国。

    当他雄心勃勃的试图在上海的租界建立工厂准备向中国人推销“耐用、坚固的”皮鞋时,却又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中国人对于皮鞋根本没有任何兴趣,甚至就连他本人以及他的制鞋厂都成了一个笑话。

    “只有愚蠢的美国人才会干出这些事情!”

    在上海的租界之中,人们口口想传着托马斯的愚蠢,而对于托马斯来说,他同意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他的工厂还没办起来便流产了。

    现在怎么办?

    对于托马斯来说,他曾试图出售那些从美国带来的专门用于生产皮鞋的机器以及缝纫机,但这些机器在上海无疑成了一堆废铁——根本无人需要,在全世界,只有美国使用机器制鞋,在欧洲仍然使用手工制鞋。至于中国,谁又会需要这些制鞋的机器呢?

    就在托马斯走投无路,几近破产的时候,一个开办银行的中国买办找到他,对方愿意以3万银元的“高价”购买他的机器,尽管损失了差不多一万元。但是却将他从破产的边缘挽救了回来。只不过根据合同的要求除了购买机器之外,他还需要额外的为其工作三年,教授中国工人使用机器以及制造皮鞋。

    对此,托马斯当然没有拒绝,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两个月前,来到了武昌,也就是来到这里之后,他才陷入后悔与自责之中。

    “为什么当初自己没有想到呢?”

    之所以会如此这般自责,完全是因为在这里,他发现了一个被自己忽视的市场——军用市场。因为现在他的工厂,不现在已经成为义军的军需品工厂,专门用于生产军用靴,甚至就连缝纫机亦被用来缝制军装。

    或许中国人不需要军靴,但是对于采用西式训练的军队来说,他们自然需要军靴。如果当时自己看到这个市场,又怎么可能会破产?

    可懊恼归懊恼,现在,作为义军军需工厂技师的托马斯,却尽职的履行着合同,一面向厂内的工人传授制鞋工艺,一面教授他们使用机器。

    “……缝制靴底时,要用5#蜡线缝制,靴底缝合线,要用滚压机压出凹槽,以保护蜡线,减少磨损,而最好的靴底蜡线是用剑麻线,他比棉线更耐磨,但很多工厂为了减少成本往往采用棉线,而这就倒置靴子不够耐用……”

    在工厂中托马斯向正在接受培训的十几名工人传授着制鞋的知识,教他们分辨牛皮、羊皮,选择合适的皮料用在合适的位置上,尽管托马斯是一个传统的鞋匠,但是他却已经习惯了用机器制造鞋靴。

    而现在这家工厂每天更是需要生产300双皮靴,这甚至超过了工厂的产能,但这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那位大都督设计了一种简化的靴子。相比于欧式的高桶靴,这种靴子的靴身短了一半,且使用系带,甚至就连忙靴身表面都不经处理,翻毛皮面料,看起似乎有些粗制滥造,但实际上作为鞋匠的托马斯却非常清楚,这种靴子极为耐用,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用料,更为重要是因为它的设计。以至于作为鞋匠的托马斯,甚至因为这双靴子而暗自佩服着它的设计者,也就是那位大都督。

    “哒、哒……”

    靴底的铜钉踏在青石板上,远远的都能听到脚步声,对于王孚来说,自从穿着这鞋之后,他就从未曾感觉舒服过。

    “大都督,这靴子,未免也太重了,我瞧着这府里头,打从那些卫兵穿着这靴子,就没清静过,而且穿着也不舒服……”

    又一次,王孚试着询问道,这靴子走路响不说,而且还很重。

    “重?不舒服?”

    朱宜锋抬起头,朝着王孚脚的黄皮靴看去,这种皮靴的外形类似于后世的军靴,只不过受限于时代,其原料更具时代特点,采用牛皮面、牛皮底,最大的特点是其底部用32颗铜制防滑钉和马蹄铁后掌,靴根更是直接用7层牛皮钉制而成,合着耐磨的马蹄铁后掌走起路来“踢踏踢踏”响。而为了增强军鞋的耐水性,它采用翻毛鞋面。也正因如此,它才会显得有些笨重,当然设计它并不注重轻便性,实际上,朱宜锋设计它时追求的仅只是耐用,防滑等性能。因为耐用的鞋子可减少军队的后勤压力。

    “行军打仗,同样也不舒服,这靴子就是战斗力,一双耐用的军鞋,有时候甚至比步枪更重要!毕竟士兵要靠双脚行军打仗!”

    朱宜锋毫不客气的回应道,或许其它人无法意识到军鞋的重要性,但是后世的很多资料却告诉他,军鞋在某种程度是最重要的军需品之一,在这个徒步行军的时代,长途行军使靴子的磨损率相当惊人,许多士兵在仅有的一双军靴穿破后只好光着脚行军去打仗,然后脚时常被扎伤,十年后的美国,南方的希尔将军得到消息,在葛底斯堡镇内的仓库中存放着大量北军的军靴,遂动了抢劫的念头。于是其便下令部队进入镇子抢军靴,然而,希尔并未得到需要的东西,等待他的是北方军2个骑兵旅射出来的枪弹。随着双方兵力不断集结到葛底斯堡地区,一次为抢鞋而实施的小规模行动最终演变为惨烈的大规模战斗。这就是著名的葛底斯堡战役。

    谁能想到正是靴子倒置了这场决定南北命运的大会战?如果当时希尔没有抢鞋,历史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尽管并不知道历史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但至少却告诉他一个事实——军鞋非常重要。

    更何况,俾斯麦亦曾说过“行军的靴子样子和行军时的脚步声,是军队的有力武器。”

    “一双耐用的靴子,好过十几双布鞋,再说,这部队中不是也配发有布鞋嘛!可以交替着穿!”

    见其王孚似有不解,朱宜锋站起身,他的脚上也穿着同样的的皮靴,相比于在后世习惯的橡胶底军靴,这种硬牛皮底高腰马靴穿着的确不怎么舒服,但他必须要习惯。

    “现在,之所以要求大家都穿它,是因为我们必须要作为士兵的表率,如果我们因为不穿皮靴,那么士兵们肯定还是穿布鞋,草鞋……”

    人总是如此,习惯总是很难改变,正如同他们习惯了穿布鞋,甚至草鞋一般,但是朱宜锋却无法接受,自己的战士在长途行军之后,第一件事并不是休息,而是在那里为第二天的行军打草鞋。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欲训练一支近代化军队的朱宜锋而言,他需要军队在各个方面都达到近代化水平,标准的制式化的军鞋与军服一样,是军人与平民最好的区别。

    “大都督,你瞧,你也就只是随口一说……”

    大都督的话,让王孚连忙改口说道。

    “不过,这马靴虽说穿着不舒服,可确实也挺威风的,”

    与普通士兵不同,军官往往穿着高腰马靴,这是因为骑马的关系,对王孚的转变,朱宜锋只是于心底微微一笑,然后随口说道。

    “宦廷,你是我义军中的元老,自然也知道,咱们义军不同清军,也不同于过去任何军队,将来只会越来越规范,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无论是这军靴也好、打绑腿也罢,都是军人的教范,这一点,你一定要记清楚!”

    “是!”

    面对大都督的训示,王孚那里敢有丝毫懈怠,若是说几个月前,他不过只是迫于形势归顺了大都督,那么现在,他早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丝毫被迫之心。

    在王孚离开大堂的时候,看着王孚的背景朱宜锋又一次想到了当初于黄州收伏其的那一幕,相比刘健、李元吉两人,王孚的果断决然远胜于他们,不过,这样的人就是双刃剑啊,昨日他能砍掉陈书扬的脑袋,将来他保不齐便能出卖自己。

    也正因为身边有这样的一些人,才使得朱宜锋从不敢一丝松懈之心。但现在,看着王孚的背景,他却知道,现在这个人怕已经融入了这个群体之中,或许其仍存在着些许异心,但在心底恐怕已经认同了这个团体,认同了自己这个大都督。很多时候,人总是如此,初时是被迫,然后会慢慢的习惯,进而彻底融入其中。

    想到王孚的转变,朱宜锋自然想到了另外两个人来。

    “就是不知道,那两位现在怎么样了?”(未完待续。)

第164章 辩斥(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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