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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误会?”
“就上次我妈来南城找我啊,我带她们去吃饭,谁知在饭店里碰到了叶子龙,你也知道他什么德行,不请自来,直接和我们坐了一桌,张口一个阿姨,闭口一个阿姨,我妈不了解情况,还以为他是我男朋友,就跟他打得火热,后来再一听说他是叶氏集团的少爷,更是一万个赞成,不但邀请他到我家里吃饭,还留了他的电话。叶子龙知道我是个乖乖女,就改变了进攻路线,一直在我妈那边表现的很积极。”
“这样啊,管他呢,只要你还爱我就成。”
这种事李念完全能够理解,换做自己,肯定也希望女儿能嫁一个好人家。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这事也是人之常情,我只是心里有点不舒服而已。就像这天空的星星,跟月亮一比他们暗淡的不是一星半点,所以大部分人都会歌颂月亮,但实际上,这每一颗星星都要比月亮耀眼,只是没人看到而已。”
“你不但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也是我生命中最亮的星星。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你都会与我同行,点亮我生命的旅程。”
“知道你是个才女,说话文绉绉的。听着真费劲,来老公陪你数星星吧。”
说完,轻轻地把杨雪拦到怀里,一颗,两颗,三颗的数了起来。
虽然是南方。但此时的天气也十分寒冷,两人呼出的热气瞬间被雾化,缠绕在一起,袅袅地升腾起来。如果不是有陌生人来打扰,两人兴许会一直这么数下去。
野营的湖边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一袭黑色的夜行衣,脚蹬黑色军靴,黑布蒙面,只露出一双残忍的眼睛。黑衣人一直靠近边缘走,径直走到李念等人的帐篷区,中间没有一丝停留。
叶氏集团员工的帐篷都是租用的,是统一的款式,而李念几人的帐篷是自带的。所以格外显眼。黑衣人不动声色地溜到帐篷边往里边看了一眼,发现不是李念,就去下一座帐篷里找。可惜帐篷里只找到了四个人,都带着游戏头盔,但可以确认不是李念,而目标李念和杨雪都不在帐篷里。
他们回去哪呢?
肯定不会走远,难道是在山上某个地方野战?!
孤狼的脑海里忽然冒出了这个想法,没错这黑衣人正是孤狼姚峰。他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他见过叶少无数次带着小明星到野外开战。小年轻们追求刺激,这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他撤出了帐篷区,往周围的小山上摸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找了两个山头,终于在第三个山头找到了李念的踪迹,此时李念正抱着杨雪在那里浪漫的数星星。
孤狼虽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但从小就跟别人打架,而且混社会的时候还跟好几帮人对砍过,在他看来李念也就是长的壮实一点而已,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何况有心算无心,他还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借着夜色的掩护,他开始悄悄靠近李念,但距离李念还有10米左右的时候,李念警觉了起来,因为他体内的真气开始自动运转起来,他听到背后传来微不可闻的脚步声。
原本他以为是耗子他们,但很快意识到并不是,因为耗子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靠近。
这时他知道自己有危险了!
但他不敢回头,因为不确定敌人拿的是什么武器,如果对方拿的是枪,那么自己贸然转身,他肯定会第一时间开枪。所以他只能假装不知道,嘴里仍旧数着,一千,一千零一。
而此时的杨雪已经沉睡过去,短短几秒钟,李念心中想过无数个应对策略,但都被他一一排除,因为有杨雪在,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及到她。
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姑娘,无意中却看到了她头上的发簪,那是一根青玉簪子,你李念父母留给他的唯一遗物,后来他送给了杨雪。
李念轻轻地把那根簪子拔了下来,紧紧地握在手中,耳朵像雷达一样,仔细辨识这身后的脚步声,如果没有学习太乙真经,他肯定是听不到这么轻微的脚步声的。
脚步声越来越近,李念甚至能听到野草被他踩折的声音,嘶嘶,嘶嘶,就像眼镜蛇吐信子一样。
孤狼一直走到李念身后,见他还是没有反应,脸上现出一丝诡异的邪笑,然后左手化掌,朝李念后脑勺劈过去,想要把他打晕。
但李念岂会给他机会,抱着杨雪猛地往右边躺倒,这一掌打偏了。
孤狼反应很快,见已经惊动了敌人,赶紧握紧匕首朝李念心窝刺过去,不过手腕被李念用脚踢开,不等他再次发动攻击,李念就把簪子奋力甩了出去,孤狼躲闪不及,让簪子扎进了肚子上,痛叫一声,从山尖上滚落下去。
这一生尖叫把杨雪吵醒了,猛地从李念怀里惊坐起来,揉着惺忪的眼睛问道,“老公,我刚才好像听到有人在叫。”
“哪有,不会是做噩梦了吧。”
杨雪有些怀疑地环视了一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可能真的是做噩梦了吧,老公咱们回去吧,怪冷的。”
“行呀,来,上来吧,我把你背下去。”
“嘿嘿,谢谢老公。”
杨雪在李念脸上盖了个章,然后欣欣然爬到了他的背上。
回到帐篷后,李念没敢多想,先把杨雪哄睡,然后蹑手蹑脚地出了帐篷,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铃铛,这是中午在镇子上逛街的时候杨雪买的,古铜色的小铃铛,用七彩的线系着,他把它两端系在帐篷上,如果有人想要揭开帐篷,铃铛就会作响。
系好铃铛,李念先去查看了几个兄弟的帐篷,见他们都安然无恙,心里顿时安稳下来。
既然这样,也就是说那个人就是专门冲自己来的,难道是叶子龙派来的?这个可能性很大,自己可不会天真的以为他会忍气吞声。
但如果是叶子龙派来的,为什么在靠近之后他反而收起了匕首,转而想把自己打晕呢?以叶子龙的小心眼,铁定是要弄死自己的。
难道是自己猜错了,那人只是偶然出没的歹徒,只是想劫财,或者是见杨雪漂亮,想劫色,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但不管如何,他都要去山崖下边找一圈,一来看看那人倒是是谁,二来,那根簪子是父母留给自己唯一的遗物,可不能丢了!
今天的月亮很圆,而且他的视力很强,一路走来没费多大劲,不过怕被敌人发觉,他不敢走太快,更不敢用手电筒。
大概用了20分钟,他才走到那座山下,不过遗憾的是并没有找到那个人,但能看到一片凌乱的足迹,他仔细辨识了一下,这些脚印最少属于三个人的,抬头往上看了一眼,发现崖壁上到处都横生着云松,可能摔下来的人并没有死,他的同伴来把他救走了!
自己背雪儿下山用了三十多分钟,再加上帐篷里耽搁那一会儿和到山下的时间,最少有一个小时了,这一个小时足够他们救走自己的同伴,并藏好自己了!
不过李念可以确信自己的簪子是刺中那个人了,那他肯定会流血,自己要找到他的血液,采集一点样本,以后找起来也容易一点。
他扒着崖壁上的岩石和树木,一点点的往上爬,最后在一棵粗壮的云松上找到了蛛丝马迹,上边挂着一块黑布,应该是那人蒙面用的,黑布上沾满了鲜血,看来他从上边掉下来摔得不轻。
李念收好那块黑布,然后悄悄返回了自己的帐篷,铃铛完好,应该没人过来,他也没有进游戏,就这么抱着雪儿睡了过去。
第二百八十三章 带血的面罩()
这一夜,李念都没有睡,心里反复在想这件事的幕后之人,总体说来叶子龙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因为自己在南城也没得罪其他人,但也不能完全肯定,他不能排除其他人的可能,在中州的时候因为救赵洁,得罪了那个杀手医生,医生逃脱后可能会回来找自己的麻烦,这个可能也很大,另外也有可能是自己点背碰到了躲在山上的歹徒,这个概率也是有的。
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找回那根簪子,不然父母留给自己唯一的遗物都没有了。
第二天天刚亮,李念就借口拉肚子,再次跑到了湖边,不过遗憾的是这里的脚印已经被破坏了,树上的血迹也被擦拭干净,那根玉石簪子更是不见影踪。
看来那簪子是被人拿走了!
“哟,李念兄弟好雅兴啊,起这么早?”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背后传来了叶子龙的声音。他转过头看到叶子龙一身运动衣,满头大汗,估计是刚锻炼过。
“子龙兄好雅兴啊,这么早就起来锻炼了。”
“养成习惯了,改也改不掉,怎么,你也喜欢跑步?”
“还行吧,不过我今天不是来跑步的。”
李念打算先试探一下他,毕竟他的嫌疑是最大的。
“不是来跑步的?难道是来拉屎的?”
“那倒不是,对了,昨天子龙兄说我在南城有事可以找你,不知现在还当真不当真?”
“当然,不过也要看你是什么事,如果你是想让我放弃杨雪。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你能主动放弃杨雪,我愿意补偿你1000万!”
“呵,上次不是才给100万么,这才不到半年。价格就翻了10倍,叶少还真是有钱,不过杨雪是我最亲的人,这种话还是别说了,没啥意思。我想说的是,昨天晚上我和雪儿在外边看月亮的时候被人偷袭了。”
“偷袭了?什么意思?”
李念说话的时候双眼一直在盯着叶子龙看。但这种事叶子龙经历的多了,老练的很,那无辜的表情,震惊的语气,让李念如何也不能把他和这件事联系起来。
这也不能怪李念眼拙。主要是叶子龙干这种事没有十次也有八次,叶氏集团这就这五六年间才迅速壮大,成为南城的龙头,这少不了要跟其他企业和个人交恶,而他们处理纠纷的手段也非常直接,如果钱摆不平,那就用刀!
这种事见多了,那也就见怪不怪。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越来越沉稳。
“不过看李念兄弟的情况,应该没什么大碍啊。”
“幸亏那人脚滑了一下。手里的匕首没有刺中我,而且不小心从山顶上滑了下来,夜里太害怕,我也没敢过来,直到天亮才过来,可惜什么也没见着。估计是被野猪,野狗什么的叼走了吧。”
“真的吗?等会我找人过来好好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算了,我刚才在这附近找到了那人蒙面的黑布。上边沾了很多血,等下山了报警,拿去做一下dna比对,估计很快就会出结果了。”
虽然从他脸上没有看出破绽,但直觉告诉李念,这事就是这货干的,所以李念故意把这事说出来,只要那个人再敢来,他一定不会再放过他!
“只要有证据就好,对了,不行的话李念兄弟把那脸巾给我,我现在就派人下去报警,这种事报警越早,破案的几率也越大,虽然你身强力壮,但万一误伤了杨雪就不好了。”
“这事不急,那人跌下山崖肯定摔得不轻,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有同伙,如果现在贸然下山报警,可能正中他们的圈套。”
“李念兄心还真细,要不这样吧,咱们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到山上来把脸巾拿下去化验,这样以来就没什么风险了。”
听了他的话,李念心里又是一阵嘀咕,难道这事真不是他主使的?不然为毛这货表现的这么积极!
“还是算了吧!等到这次旅行结束再说吧,不然警察一出现,这次出行就要扫兴了。”
“这倒也是。那行,等到结束了,我开车送你过去。”
“嗯,那你继续跑步吧,我要回去了。”
回到帐篷,杨雪已经醒了,见他回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老公,你去哪了?”
“尿急,出去撒了泡尿。赶紧起床吧,再不起太阳就要晒到屁股了,你们不是还要往山里走呢吗。”
杨雪已经跟他说过公司这次的出行计划,前两天要在西平山附近野游,体力好的人可以继续往山里走,体力不好的人可以在这里休息,三天后到武当山游玩,然后在那里的一个大酒店召开年会。
原本李念不打算再往山里走了的,但发生了昨天那档子事后,他改变了注意,决定要继续往山里走,给那个黑衣人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现在他有黑衣人的面巾,黑衣人为了不暴露,肯定要趁机夺回去的,而他也希望黑衣人再次出现,那样他才有可能逮到他们,拿回那支簪子。
“啊!”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杨雪忽然发出了一声惊叫,他赶紧跑了出去,“怎么了,雪儿?”
“老公,你送我的簪子不见了!”
“什么时候不见了?”
李念不想让杨雪知道这事,所以也假装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刚才洗脸的时候,映着水,我才发现头山的簪子不见了。”
“算了,不见就不见了,又不值钱。”
“那不行,那簪子是你送给我的礼物,会不会是昨天掉到山头上了。你陪我过去看看。”
李念推辞了几次,却架不住杨雪的执着,只能再次陪她到山顶走了一遭,至于结果,他早已心知肚明。两人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这一路上,杨雪的情绪都很低落,幸亏李念没有告诉她这是父母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不然杨雪哭出来都有可能。
虽然李念说这东西不值钱,但杨雪带着这个簪子去上班,同事看到说这东西最少也值好几万。不过当时只是随口说说她也没在意。况且不管这个簪子值不值钱,她都十分珍惜。
“别伤心了,这东西是我从中州一家玉石店里买的,等咱们回中州我在给你买一个一模一样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来。笑一个,你看你这眉头皱的,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太婆。”
他这一安慰,杨雪好了很多,冲他做了个鬼脸,然后继续洗脸刷牙,用的都是从山下拉上来的纯净水。
话说姚峰猝不及防之下被李念用玉簪刺中胸口,从山顶滚落下去。因为山间有很多云松,挂了好几下,缓冲了很多重力。这才侥幸活了下来,不过流了很多血,差点昏迷过去。
他知道如果自己一旦昏过去,那自己就真的完了,所以一直在强撑着,给自己的手下打了电话。幸亏几个手下在湖边不远处看车,及时赶了过来把他抬走。不然他就真要被李念逮个正着了。
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他才醒过来,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有没有把脚印和血迹处理掉?
几个手下毕竟不专业,没有处理那些痕迹,气的姚峰破口大骂,最后自己带伤上阵,带头去把现场留下的痕迹全部处理掉。然后给叶少打了电话。
“任务完成了?”
这个夜里叶子龙也没有睡觉,一直在等着姚峰的消息,哪知他最终带回来了一个坏消息。
“对不起,叶少,任务失败了!”
“失败了?怎么回事?”
“我们都低估了那个李念的实力,他是个练家子的,而且还是个高手!”
“何以见得?你可不要为你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那个李念看起来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哪里像是个练家子的。
“说了你也不信,你自己过来看看吧,我就在不远处的大巴车上。”
叶子龙挂了电话,换上一身运动衣就往那辆大巴车上跑去,刚拉开车门就看到姚峰浑身是血的躺在大巴车的过道中,手里还拿着一根碧绿色的簪子。
“你这是?”
“没错,我就是被这根簪子刺伤的。”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被哪个李念用这根簪子刺成了重伤,然后从悬崖上摔下来了。”
“这怎么可能???”
这根簪子并不是很尖,一头是凤求凰的雕饰,另一头比较细,但也只是细一点而已,并不尖锐,想要用这捅进人的身体,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但这就是事实,而且这根簪子还是个稀罕玩意,从我肚子里拔出来后非但没有沾染一丝血液,反而更加晶莹剔透了,这可不多见。”
“先别管这东西了,你呢,有没有被他看到你的样子?”
“肯定没有,大晚上的,而且我还带着面罩。”
“那你摔下来以后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脚印,血渍什么的?”
这才是叶子龙最关心的,姚峰是什么身份他最清楚,一旦让人知道眼前这个整过容的人就是全国闻名的通缉犯,那么他们叶家分分钟就要集体吃牢饭。
“放心吧,我们刚去把那些痕迹全部抹掉,连崖壁上的血迹也用稀释液洗掉了。”
“算你还没有老糊涂,你们赶紧把他送到山底下包扎一下,记住不要去正规大医院,在镇子上找个小诊所。”
看着偷偷开下山的大巴车,叶子龙不禁低声叹道,李念啊李念,本少爷还是小看了你啊!
为了万无一失,他还是决定到湖边看看,哪知才到湖边就碰到了李念,然后就假装无辜地套李念的话,而李念也在套他的话,其实在听到李念说拿到姚峰带血的蒙面巾后,他心里还是十分慌乱的,但并没有表现出来。跟李念分开后,他第一时间拨打了姚峰的电话。
“叶少,什么事?”
“姚峰,你不是说所有的痕迹都被你处理过了吗,为什么那个李念说他手里有你的面巾?”
“面巾?哎呀,我给忘了!”
“忘了?!这么重要的事你竟然给忘了???你可别忘了你的身份,如果你暴露了,那咱们可就都完了,你仔细回忆一下,那个面巾上有没有你的血迹?”
“我想不起来,摔的太狠了,但有很大可能会有血迹,因为我后来的确是吐血了。”
“你真是,算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原本我打算怂恿他去报警的,这里的公安局都是熟人,只要他把面巾送过去,我就能拿回来,但那小子非要等到几天后才去报警,不过这样也好,接下来他要跟着一起去天平山,那里人迹罕至,你找几个枪手,提前埋伏好,直接把他突突了,还省事!记住,这一次可不要失手,那小子鬼灵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