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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坛霸主-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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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郑龙倒还真没往那个方面想。

    毕竟自己确确实实是一个**丝,对于男女方面的事情,本来就不是很擅长的。

    虽然上辈子也跟张萌谈了很多年恋爱,但除了张萌,他几乎没怎么跟其它女孩子接触过

    而且此刻,他最想解决的问题,就是把荞麦这个烫手山芋丢出去

    他在校园里摩梭了很久,耐着性子等到下课。

    校门大开,学生们鱼贯而出,校门口一下子热闹起来。

    卖肉串的,卖麻辣烫的,卖烤面筋的,赶紧提高音量,好迎接这一波大潮。

    逆着人流,郑龙则是径直走向自己的教室,他也不敢确定那个人会不会还在那里,但也只能硬着头皮试一试了。

    果然!他还在睡觉!太好了!

    “wc,谁把我叫醒的?”

    刚刚被从睡梦中叫醒的人,总是很容易生气的。

    特别是已经睡了很久,而且睡得很香甜的人,尤其容易生气,而且很容易暴怒。

    蔡良发已经睡了整整一个下午,没有一堂课的老师敢管他。甚至林丽丽还专门提醒了某些刚到学校摸不清门路的新老师,不要去管蔡良发。

    因为管了也是白搭,还可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敢这样叫醒蔡良发的,整个学校里只有郑龙一个人。

    “是你”

    “对不起,我也不想打扰你的美梦的”

    “哦下课了?我要去传奇”

    尼玛,怎么又一个要玩传奇的我勒个去,2001年的传奇是有多么火爆啊

    郑龙不禁有点无语。

    “我来是想求你一次”

    刚刚想要迈步走出班级门口的蔡良发,听到郑龙的话,又停了下来。

    “好,上次你救了我爸爸一次,这次我也帮你。”

    “好。”

    “什么忙?”

    蔡良发问。

    “你跟我来。”

    蔡良发刚刚睡醒,本来是有点起床气的,又加上被莫名其妙地叫去帮忙,当下差点就按耐不住想要发作了。

    不过,对方是郑龙,之前也算帮了自己大忙,还是先去看看做什么。

    两人一行无话,加之莆城市并不大,没几分钟就走到了咖啡馆里。

    “喏,”

    郑龙指着这嘴里正叼着吸管一脸懵逼的荞麦说

    “发哥,之前你是不是还欠我一个人情”

    “嗯算是吧”

    蔡良发并不很清楚,上次那件事算不算一个人情。不过郑龙既然这么说了,也就这么着吧。

    “你要我帮你做啥?关她什么事?”

    “今晚帮我收留她,给她找个地方住”

    “wc”

    蔡良发刚想发作,终究还是按捺住怒火久久,才长叹一口气说:

    “好吧那她今天晚上就到我租的房间去住。”

    “谢谢发哥咯。”

    郑龙做了个拱手作揖的姿势。

    “我不要!”

    蔡良发和郑龙都没有想到,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居然会是荞麦

    她怒目圆睁,眼睛似乎要喷火出来,好像想要把郑龙吃了一样

    “你有毛病吗让我去一个陌生男生家里住”

    郑龙也听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委屈你了,可是我家真没法住”

    “我可以睡24小时肯德基或者便利店或者火车站”

    “首先,我们这里没有24小时肯德基,也没有便利店整个建福省只有厦城市有这些另外,你忘了你是怎么来这里的?如果你是坐汽车过来的,你就应该知道莆城市也没有火车站(莆城市直到2007年才通了火车),你要睡只能睡大马路去”

    蔡良发冷静地为荞麦准确分析了她现在的状况

    郑龙不禁对他有点刮目相看。原先在郑龙心目中,蔡良发不过是一届莽夫罢了,没想到心思居然也是如此缜密。

    “另外,如果你是担心我会对你不轨,你就想多了。今晚我去我兄弟睡好了”

    “我不要”

    荞麦说。

    “郑龙,这个忙我已经帮了,人家不领情,那我也就没办法了。你自己说服她吧”

第十六章 网站反响() 
最终,在郑龙好说歹说,甚至搬出前些年莆城市里半夜发生的强奸杀人案为例之后,荞麦才终于勉强同意去蔡良发租的房间里睡。

    郑龙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和蔡良发把荞麦送到蔡良发住的地方之后,郑龙终于可以回家了

    夜已经深沉,星星点点的莆城市夜景虽然并没有什么特别,就如同华夏无数个平凡的小城市一样,承载着无数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和爱恨情仇。

    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老去,在这里迎接生命的降临。

    如果一直在这个小城市里生老病死,也不知道是悲哀还是幸福。

    虽然眼界狭窄,虽然所谈论的话题不过是街头巷议,家长里短,但和腥风血雨的外头比起来,这里始终是家的所在。

    郑龙终于回到家了,同往常一样,郑南星依旧在泡功夫茶。

    钱丽珍一看郑龙回来了,就赶忙迎了出来:

    “哎呀,你又跑哪里去野了才回来,刚刚又一个找你的电话!”

    “哦?又是那个杂志社的?”

    郑龙有点诧异。

    “不是,是一个京都打来的电话”

    说着,钱丽珍赶紧拿出一本小笔记本递给郑龙:

    “喏,我给你把电话号码记了下来,人家让你一回家就给人回过去”

    兴许是上一次的怠慢误了事,钱丽珍这一次格外谨慎,生怕让儿子再错过什么机会。

    或许,郑家真能飞出一只金凤凰不是

    虽然也只是想一想而已

    钱丽珍立马又摇了摇头,笑自己真是想得太多了

    而郑龙听到这话,一手夺过笔记本,赶紧冲进了房间

    “不过会是谁打来的呢?”

    郑龙有点纳闷,按理说如果是芽萌杂志社的人,应该是从海上市打来的电话。自己不认识京都的人啊难不成

    “榕树下那边有反响了?”

    郑龙也不着急打电话了,赶紧打开电脑,拨号上了网。

    网速很慢,但郑龙还是耐着性子输入榕树下网址,点开了自己的帖子

    叫他失望的是,帖子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反响,只有寥寥几个回帖的人。

    虽然回帖的人普遍回复,文章写得不错,期待故事后面的进展。

    ——期待楼主加更!(流浪五郎)

    ——写得不错啊,有点日本轻小说的感觉(吃饭的猪仙人)

    ——怎么才这么点?不够不够,要攒足五章才看啊(魅惑女子)

    ——我觉得不怎么样啊,不过,那些色彩的描写还是有点意思啦!(ith)

    “这不科学啊!”

    按理说,郭明明的这一成名作,怎么也会在现时引起比较大的波澜才对难不成是自己发的时间不对?或者是发的网站不对?

    算了,网站的事先丢在一边,先把那个电话给打了

    郑龙关掉网络,跑到另一个房间,拨通了电话

    第一遍,电话忙音。

    第二遍,电话依旧忙音

    连打了四五次,电话那头都是忙音占线

    正当郑龙准备放弃的时候,对方终于接通了

    “您好,请问您找谁”

    是一口非常标准的京腔

    “哦,您好,我这是郑龙,刚刚您找我我不在”

    “郑龙哦哦,我记起来了,你是在榕树下发表连载的那个人吧?”

    “对,是我”

    对方的语气明显有点迟疑然后说:

    “你还是中学生?”

    “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哦,没有没有!”

    对方爽朗大笑一声: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哈哈,我华夏真是奇人辈出啊!”

    “不敢不敢,请问您是?”

    “哦哦,失敬失敬。我这边是华夏人民出版社的。我叫赵庆山,是一名编辑。我在榕树下网站瞻仰了您的大作,觉得非常适合出版,不知道这本书您打算写多少字一共?现在已经写了多少字了?能够透露给我吗?”

    郑龙一听是编辑,自然兴奋了起来:

    “哦哦,原来如此。我这本书已经构思好了,一共大概是30万字左右,现在已经写了一大半,大概还要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够全部写完哦。”

    “哦,这么厉害!那太好了!”

    赵庆山说:

    “那你写好了之后,可以把所有稿子给我看一看吗?我这边好帮你编辑一下,然后如果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我就会送去主编审核,决定是否出版哦。”

    “哦!好的!”

    “这个是我电话,你随时可以给我电话。对了,你有qq吗,加我一下xxxxxxx。那再联络吧,我就不打扰你学习了”

    “没有没有”

    放下电话,郑龙感到无比兴奋!

    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本书来得如此之快!

    前一世从未经历过的成功,居然像闪电一般穿透全身,透心的舒爽!

    原来成功是这种感觉!从头到脚的愉悦!

    不过,不知怎么回事,郑龙心头却有着一股隐隐的担忧。

    不过,应该是自己想得太多了吧!郑龙觉得自己真是杞人忧天了。

第十七章 拿到第一笔稿费!()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郑龙就早早吃了早饭去上课。

    可以说,今天的他,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期待着未来的到来。

    人有时候会很害怕明天的到来,有时候却又会很期待。

    因为对有些人来说,明天是deadline,是最后通牒,是值得恐惧的;但对有些人来说,未来简直愉悦得想要大跳,未来是元气满满的!

    毫无疑问,现在的郑龙就是这种心情!

    “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得跳哈哈哈哈哈哈”

    坐在课堂上,郑龙依旧无心去听什么课,只是一个人在下面写写划划。

    幻城的各种情节,各种人物,甚至是花瓣漫天飞舞的场景,都在他脑海里交织着

    旁边的蔡良发依旧在呼呼大睡。昨天晚上他去了兄弟家借宿,应该睡得不太好。

    而前排的林晨也时不时打个盹。

    班级里,鼾声此起彼伏。

    终于等到中午午休,郑龙马上就走出教室,往蔡良发家里赶。

    荞麦一个人还在那里呢!把人家一个女孩子丢在那里也确实不妥。

    她一个女孩子人生地不熟的万一出点什么事,自己怎么跟她父母交代呢

    况且她一个人从东北大老远跑过来,口袋里也没带什么钱,银行卡里估计也没啥钱吃啥喝啥

    带着满腹的担心,郑龙敲了敲出租屋的门。

    不得不说,蔡良发租的这间出租屋,倒不算太差。虽然没有后世小区那般精致,但至少五脏俱全,装修得也还可以,至少从铝合金的外门来看,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

    敲了好久都没有开门,郑龙只好扯开嗓子喊

    “荞麦,你没事吧?”

    过了许久,门终于开了

    满地的零食和烟头,荞麦的身上还带着浓浓的酒气

    “你干哈?怎么大中午的就跑来了,你不用上课了?”

    荞麦今天说话的语气同昨天比起来,带着很明显的东北腔。昨天刚来见面的时候,明显还是拿腔作调的;而现在,女汉子的本性似乎是被酒精完全勾勒了出来,再也掩盖不住了

    “额”

    望着满地的烟头和酒瓶,郑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怕你没钱,来给你送钱来了”

    郑龙只好编出一个看起来像样点的理由来

    “不用呀,我有钱得很”

    “为毛昨天你不是还说你没带多少钱吗?”

    荞麦好像酒醒了一点,晃了晃脑袋笑着说:

    “哈哈哈,我这边有两个消息,一个好的一个坏的,你想要先听哪一个”

    面对这个异常老套的说辞,郑龙也显得很无奈,只好说:

    “那我选好的听。”

    “嗯,好消息就是,你的文章发表啦!”

    “哦?不是说赶不上下个月了吗?”

    “史一姐姐说,因为有个作者突然间想要把稿子撤回去,所以就空出了一个位置来,正好给你了。”

    “那太好了!”

    郑龙笑着说。

    自己终于发表了人生中第一篇文章!

    通往文坛霸主的路漫漫,不过只要走出了第一步,后面就能看到希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而且,不仅如此!”

    “哦?还有什么好消息?”

    荞麦故意卖了个关子:

    “还有就是,你的稿费已经发了!”

    “发了?什么时候?”

    郑龙有点懵。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就要发了?!

    就这么要发了?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

    “那你要不要把坏消息一起听了?”

    事到如今,郑龙早就没有选择了,只要无奈地说:

    “你说吧”

    荞麦扑闪着大眼睛萌萌地说:

    “坏消息就是,你的稿费发到我的卡里面,然后被我都拿来买零食了”

    “啊”

    望着这满地的“稿费”,郑龙心痛不已这可是自己人生中第一笔稿费啊这满地的烟头和啤酒瓶横七竖八的样子,简直就是当下郑龙心情的写照!

    一个残垣断壁!一个我勒个去!!

    伦家的第一笔稿费啊,就这么被这位如此糟蹋了

    连100块也不给我

    要不要这么过分啊

    郑龙的心中,像是有一百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不对,应该说是飞腾而过

    “来,我还给你留了一点薯片”

    荞麦倒是真不客气

    “我不吃”

    郑龙当真一点胃口都没有

    “好啦好啦,当我借你的不成?”

    荞麦笑着说:

    “你真是一点幽默感没有,哎,真不知道你那些文章怎么写出来的。”

    “nm,吃我的喝我的还说这种话”

    “大不了给你生猴子啦”

    两人又在蔡良发出租屋里打闹了一阵,突然间房间里响起手机的铃声来

    2001年的时候,手机铃声还是很流行的,下载一段手机铃声,往往还得花钱

    是周杰伦的歌这时,应该是他最红的时候吧

    郑龙不知所措,他并没有手机。可这时,荞麦很麻利而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机来。

    诺基亚的经典款型!

    就是砸核桃的经典款型!

    郑龙看得眼睛都直了,只听荞麦对电话里的那人说:

    “史姐姐,他人现在就在我身边,你要不要直接跟他说好了”

    “那好,我直接把电话给他好了”

    “史一姐您好,我就是郑龙。”

    “哦,郑龙啊,幸会幸会,我还以为你至少是个高中生呢,没想到听荞麦说,你跟她一样是读初中的你看看,都是初二的学生人跟人的差距怎么会这么大呢。”

    “哈哈是啊,我还在读初二呢史一姐,听说我的文章可以刊登在下一期的芽萌杂志上了?”

    “稿费都让荞麦带给你了你还想反悔不成”

    “哈哈”

    没想到,史一也是个颇风趣的人,并没有郑龙想象中的那么沉闷。印象中,编辑似乎是个蛮苦逼的职业,整天闷在家里看稿子,又没有作者那样自由,赚的钱也不多

    “哦对了郑龙,是这样的我还有一件事想跟你说我们杂志社这个月底想要办一次年度作者大会,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参加一下友情提醒,与会的美女会很多哦!”

    “作者大会?这么快?”

第十八章 奔赴大城市() 
坦白说,郑龙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只写了一篇散文就被邀请去参加作者大会,在芽萌创刊数十年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早期,在芽萌声名鹊起的许多青年作家,也都是在发表了数篇高质量的稿子之后,才被拉进作者大会。

    而进入作者大会,就标志着进入这个圈子,可以开始维系经营自己的人脉网络,从而正式成为文坛的一员。

    毕竟,人是社会化的动物,很多时候更重要的并非作品的优劣,而在与你在这个圈子里混不混得开。

    这在华夏,不应该说是全世界都是通用的法则。

    而文坛,恰恰是最讲究人脉的地方。很多时候并不是靠作品说话,而是靠人脉说话。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作家出道即巅峰,因为只要将自己的人脉网搭建起来之后,再被退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大多数人便会渐渐不再去打磨自己的作品,转而沉溺于人脉经营之中。

    总而言之,这是个绝好的机会!

    因此,郑龙几乎毫不犹豫地就应承下来:

    “好的,我准备一下,我一定去!”

    “好,好,我跟胡姐也想看看你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史一放下了电话,胡未来就走了过来。

    “怎么样,他要来吗?人怎么样?”

    “胡姐,我说你也太心急了吧!他同意要来了。”

    “太好了!我想,我们杂志社又可以打造一个新星了!”

    史一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的确,芽萌杂志社虽然创办了新概念大奖赛,也曾经努力推出过许多文坛小明星,但目前为止除了韩少之外,并没有特别眼前一亮的人物。而韩少自从出版了三重门之后,就走上了退学,玩车,混娱乐圈的路线,也甚少在芽萌杂志上发表作品了。可以说,杂志社亟需一个扛把子的人物来拯救销量。

    这也是为何史一和胡未来如此急迫地想要见到郑龙的原因。因此从他仅有的文章来看,文字表现力和内容深度上都是出类拔萃的,也是现阶段非常值得栽培的对象。

    史一陷入了对郑龙的思考之中。

    这时,编辑部里传来了一个洪亮的男中音:

    “开会了开会了,关于这次作者大会的事情,现在全员集合到会议室,我们来详细讨论一下。”

    说话的人是王刚,是这个芽萌杂志社的副主编,早年也曾写过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但现在主要以行政工作为主。

    他和杂志的主编刘光光不太对付,在杂志社里也是明争暗斗。

    可以说,刘光光由于在作协的势力庞大,当上了杂志社的主编。但王刚是个比较有想法的人,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主意也是他想出来的,而且,当初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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