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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坛霸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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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寻得人生真味

    唯有刻骨铭心的爱恋

    在此人生彩虹旅途中

    才能幻化出奇之色彩”

    刘诚吟完诗,回味悠长,会场之中静得好像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似的。平心而论,这首诗写得不差,对于一个高中生而言,甚至可以说应该是相当好了。

    会场中的许多人随即露出了微笑,然后把头望向刘光光,仿佛去征求什么一样摇尾乞怜的样子。甚至有人直接拍起手叫好起来。

    刘诚得意地看着郑龙,像是炫耀一样,想要看他窘迫的样子。

    可是,郑龙并没有流露出那样的神色。

    郑龙的脸上仍旧挂着浅浅的,若有若无的微笑。

    难道他已经放弃了?刘诚转过头去看着他的脸,突然间有点不详的预感

    郑龙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站了起来。

    整个会场在这其间,没有一个人举杯,也没有一个人拍手,所有人都在打算看郑龙将会如何应对。当然,更有许多人是打算看他出丑的样子的。

    看热闹的,永远都不嫌事大。即使他们原来可能也很讨厌刘诚,但在这种场合下,只要郑龙应对不出,或者应对不佳,那么他们就会重新将鄙视的目光投向郑龙。

    这就是人性,对弱者最无情的践踏本能,已经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底。

    郑龙其实脑袋里一片空白

    他的脑海里闪现出许多许多的名篇,但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篇。他知道就凭他现在的水平,要马上写出一篇流芳千古的新诗根本是痴人说梦,也只有赌一把后世里的哪一首诗或许在这个世界里还没有出现吧

    他的脑海里突然间闪现出那一首诗来。或许这首可以?

    不管了,事到如今,管他个什么呢!

    人生在世,又何必顾及那么多呢。

    他想起了那个孤独而又忧郁的诗人,想起他那哀伤而又寂寞的人生轨迹。他想起第一次读那首诗时所经受的震撼,他突然间就无法再控制住自己了,思绪喷涌而出,再也抑制不住了: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了下来

    比如看她游泳到河的另一岸

    比如登上一株松木梯子

    危险的事固然美丽

    不如看她骑马归来

    面颊温暖

    羞涩。低下头,回答着皇帝

    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

    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

    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郑龙几乎是以进行曲的姿态将这首诗背出来的,中间的停顿虽然也有,但是在那种充满感伤而寂寞的语调中,这些停顿让人丝毫感觉不到。

    这首诗可以算是诗人张枣一生的写照,也是他一生的缩影,让人唏嘘不已。

    很多人的人生都充满悲哀,很多人的人生都充满无奈,很多人的人生都在无常之中徘徊,很多人的人生都无法自己控制。

    这首诗刚开始时还算比较平凡的,但越到后面,几个极简单的场景的铺垫,让最后那一句名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所带来的情感喷涌而出。

    会场里所有的人都沸腾了!

    几乎有人站了起来。

    甚至有人将酒杯撒了出来!

    这不是一个初中生能够写出的诗!

    这不是一个高中生能够写出的诗!

    这甚至不是一个大学生、大学教授甚至在当代诗人之中,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准!

    尤其在这样一个缺失了信仰,缺失了诗歌,缺失了希望的时代,这样诗歌的出现,简直如同石破天惊!

    而刘诚的诗在郑龙这首诗面前,简直就是小学生对博士的差距,根本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

第三十二章 感动!() 
好多人哭了!

    会场中虽然也有许多初高中的文学青年,但更多的是那些平素里稳重的中年人。

    他们曾经或许也有非常朴素的文学梦想,带着一些非常朴实的梦想进入到这个圈子,或许也曾经想过沉下心来写出一些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但现实的残酷告诉他们,纯文学丝毫没有市场!

    他们开始沉迷于酒精,开始沉迷于混迹官场,开始在编织自己人脉网络上越走越远。他们离自己的初心越来越远,他们变得跟以前他们所讨厌的人一样,再没有任何区别。

    他们也曾经有许多深爱的人,可那些人大多不会多看一眼这些所谓的文学青年。自从80年代之后,文学已经成为一个笑柄,没有人把这当成一个高尚的行当,所有人只不过是想出名!

    好几个作协的领导都哭了。其中有一个,当听到郑龙略带感伤的语调所吟出的“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时,双眸饱含泪水。

    他想起了上山下乡的时候,曾经跟一个京城的女知青相爱,但遭到了对方家庭的反对。因为家庭条件的天壤之别,两人只好各奔东西。每当想起这些后悔的事情,他那已变得世俗的心,也会变得柔软起来,变回那个十六七岁渴望爱情的文学青年。

    而另外一个作协的女领导,也想起了曾经高中时遇到过的那个老师。曾经那么暗恋那个老师,可是却无法说出来。等到自己毕业后再去找老师的时候,老师已经得病去世了。从此以后,女领导只能每年到老师坟前上一束花,默默在心底纪念老师的生日。

    甚至连刘光光,自己的眼睛里也包含着许多泪花。他想起了当兵时的那些战友,现在散落在天涯,即使再度相聚了也已是物是人非,人人为了自己的生计奔波,再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真是写绝了!

    这句中,看似写感情和景色毫无关系,甚至上下文之间逻辑不通,但是就是能够莫名让人有强烈的代入感,让人感慨至深!

    因为人人都有后悔的事,人人都有无法挽回的事,人人都希望有后悔药,可以回到某年某月某日。

    而此时的刘诚已经彻底蒙了,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

    “我输了,我竟然输了!我输了!”

    他疯似地看着郑龙,眼神中仍充满着不解:

    “为什么,为什么你居然能写出这样的诗!为什么,为什么我居然会遇到你这样的对手!”

    郑龙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

    可怜的孩子,你并不知道你到底在跟一个怎样的对手作战

    甚至连刚才酩酊大醉的王刚听到这首诗都感动得热泪盈眶,不过,他似乎又一次诗兴大发举杯畅饮,于是很快又喝得昏沉下去

    八月人激动地语无伦次

    “郑龙你太神奇了!你的身上到底蕴藏着多少能量啊!”

    胡未来则是气定神闲地说:

    “我老胡找的人能错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而站在一旁的周红和史一也长出一口气。毕竟方才的局势变化太快,让她们也有些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倒是程大仁最快反应过来,赶紧给大家打了个圆场:

    “今天我们的文学盛会真是异彩纷呈,既有几位老一辈文学大师的捧场,更有这样少年文学天才的争奇斗艳,相信我们华夏文坛一定会越发精彩!好了,今天我们的宴会就到此为止,大家如果意犹未尽,可以再私下里约各种酒局!祝大家晚安!”

    说完,宴会场响起了美妙的音乐声,程大仁毕竟也是电视台的金牌主持人,知道怎么应对这样尴尬的场面,就是让大家见好就收,也不至于将来太难做人。毕竟都在这个圈子里混,何必搞得那么你死我活抹不开面呢?

    然而刘诚应该是彻底完蛋了。

    在所有文学青年之中,他已经被彻底孤立。没有人愿意再去搭理他。

    他一个人痴痴坐在一张椅子上,整个世界的繁华已经跟他无关。他好像姑苏慕容复那样被世界遗弃了,仿佛只能在自己的世界里称王称霸。

    “呵呵。呵呵。雕虫小技,雕虫小技”

    而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关心他在嘀咕些什么了。

    郑龙回到酒席中,又分别和几个作协的领导敬酒。现在的他借着酒劲,把先前的紧张感一扫而空,整个人又恢复到后世的心智水准了。

    “诗写得太好了!颇有我当年的风范!”

    一个大腹便便的作协领导跟郑龙谈笑风生,他的名字叫陈智明,曾经在八十年代也是华夏赫赫有名的朦胧派诗人。只是现在已经多年沉溺于酒杯之中,再也写不出当年那种朦胧的诗句。但是郑龙今天的诗,真正让他感受到了些许八十年代的感觉。

    “老陈,我看你是喝醉了吧?郑龙的这首诗,别说你我,我看就是整个二十世纪的中文新诗,都没几首能比得上的吧!”

    说话的人是欧阳河海,也是个八十年代的诗人,曾经以写先锋诗歌闻名。后来诗歌不流行以后,他下海经商,开了一家餐馆,倒也做得红红火火。现在在海上市的作协谋了一个闲差,整日就和一些酒吧妹纸厮混,也是久未提笔的人了。

    陈智明看欧阳河海如此揶揄自己,虽然有点不开心,但也无话可说:

    “哎,你说你个郑龙,怎么就生在现在这个时代了。你要是生在我们那个时代,少说有一个连队的妹子倒追你,八十年代的美女,好家伙,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好姑娘,脂粉都不带施的!”

    “你个老陈,人家还是初中生,这就教坏小孩子啊!”欧阳河海打趣说道:

    “再说了,那时候流氓罪可是判的很重的,你那时候没被抓进去运气真好”

    “你还说我哈哈哈”

    两个中年人有说有笑地回忆起当年的场景来,让旁边的人也不住感慨,郑龙在一旁显得有点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更无法插话进去

    这时候,一个风度翩翩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笑着凑到他耳畔说:

    “小伙子,有没有兴趣来给我写写段子?”

第三十三章 写段子() 
说话的人,正是刚刚主持宴会的程大仁。

    可以说,刚才他看见了郑龙从容不迫地吟出那首诗之后,心里就打定主意了。

    或许,郑龙真的可以帮到自己。反正也就死马当活马医了。

    程大仁是海上市家喻户晓的主持人,也是名校的播音系毕业,毕业之后便在海上市的新闻类节目里展露头角。后来兜兜转转,也曾主持过方言节目,文化类节目,甚至是综艺类节目,知名度虽然很不错,但总归是不温不火的。

    海上市虽然是华夏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但其卫视节目一直不是华夏最强悍的卫视。原因在于,海上市人民拥有太多的娱乐消遣方式,因为对电视节目并没有很强的依赖性。再加上海上市的东方卫视多年以来都走高端路线,在华夏全国的收视也一直不算特别好,受众太小,有点曲高和寡的意思。

    而程大仁更是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已经三十五岁了,在台里不上不下的位置,不断有小年轻涌现,而自己最近做的几档栏目的收视率都不算很好,最高的也不过在海上市达到了3%,而在全国的收视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此,程大仁也感到很头疼。他一连想了好几个新节目的策划案,但总归是没有头绪。

    不过,当他今天在宴会上看到郑龙的时候,他感觉好像有了什么灵感。

    虽然他也不很确定郑龙到底可以帮他做什么,不过他觉得这样的人才他一定不能错过。至少不能让别的主持人先拉了过去。

    “郑龙同学,我是程大仁,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我”

    程大仁笑眯眯地看着郑龙,故意表现出非常平易近人的样子,不想让郑龙有过多的压力。毕竟面的这样的王牌主持人,若是那种花痴型的粉丝,说不定直接晕倒都有可能。

    可是,郑龙却是很直接地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额”

    程大仁感到很无奈

    “郑龙同学,你到底是认识还是不认识我好吧,我叫程大仁,是东方卫视的主持人,希望咱们能认识一下!”

    郑龙点了点头。说实话,他并不是完全不认识程大仁,毕竟他也曾主持过几档全国性质的晚会,但毕竟郑龙不长期在海上市生活,对程大仁也谈不上熟悉,所以说不认识也是可以的。

    不过,人家既然提出要认识自己了,郑龙当然没有理由拒绝。

    他很大方地伸出了手:

    “您好!虽然我对您不是太熟悉我不是海上市的人,我是建福省的,平时可能没怎么看您的节目,不过,您一定是个很好的主持人”

    程大仁听了郑龙的话,差点没晕倒过去不过转念一想,不认识自己也好,倒也可以平等地交流了。

    “好吧,是这样的”

    程大仁把郑龙从吵吵嚷嚷的酒席上拉了出来,走到外面相对比较安静的地方说:

    “是这样的,明天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希望你能来我们东方卫视一趟,我想引荐你来见一见我的节目制作人,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希望你能够为我们节目写段子,或者说,如果你有什么别的想法,都可以给我们讲。我相信你这样有文学素养的年轻人,肯定能给我们很多不同的启发!”

    郑龙接过程大仁发来的名片,显得有点局促不安

    “我我没有名片”

    在上一世里,郑龙虽然也是个小小的落魄的广告文案,但好歹名片还是随身带着的。但在这一世里,他直到现在还是个一文不名的家伙,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名片了。

    “没关系的,你可以给我打这个电话,就可以联系到我哦对了,我忘了你可能没有手机”

    程大仁突然想起这个棘手的问题来,一时不知该如何解决。

    “没事的,我有手机的”

    “好吧你总是这样让我出人意料。那么,明天见咯!”

    说完,程大仁便留下一个风度翩翩的倩影,从郑龙的眼前倏忽消失了。那神态那姿态确实是不同凡响,让郑龙一瞬间感觉自己都要变弯了

    而自己手中的名片仍旧带着程大仁的体温,才让郑龙感觉到这一切不是梦

    是真的吗?自己居然要给东方卫视写稿子了!在上一世里,他从来没有机会去东方卫视参加广告提案会,而这一世里,他居然可以为东方卫视写稿了?!

    这可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郑龙正垂头想着这些,就被一只厚实的大手一把搂住。

    他差点喘不过气来难道刘诚不甘心失败,现在想要痛下毒手了?

    郑龙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许许多多场景来心想上一辈子那么惨,这辈子刚刚有所起色,现在却又要悲剧了

    俺的命怎么就那么惨啊!

    “哎,我说你小子挺能写的啊!”

    大手一松,郑龙这才搞明白,原来方才是刘宇搞的鬼

    “你y的,刚刚把我差点搞死了”

    刘宇嘿嘿一声,身后就又窜出好几条人影来。

    “你们都是?”

    “郑龙,你刚刚真是太帅了!我们今天晚上不醉不归!”

    “对对,我们去新天地的酒吧喝酒去!我请客!谁都不许先走!”

    “哈哈哈,有土豪请客,我们怎么能不宰他一回!郑龙,这回托你的福,下次哥几个再请你吃饭去!”

    混乱的人群中,郑龙也搞不清楚谁是谁,只知道兄弟们几个把他人头一架着,就扛出去了。一行文学青年浩浩荡荡地挺进新天地,分别打了三辆出租车才坐上,然后又去酒吧包厢,喝得酩酊大醉。

    一行人来到一家名为“无限旋转”的酒吧,能够三百六十度俯瞰海上市的全景。夜空下,海上市的夜色无比璀璨,东方明珠在熠熠生辉。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在这样的景色之下。江水滔滔汹涌,永不停歇。而年年岁岁,都有这样的小年轻,曾经如此地疯狂过。

    而他们无一例外,都要蜕变成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中年人。

    只是,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年轻过。

    “喝!今晚谁不喝醉谁是孙子!”

    刘宇豪气干云地说,在这群人里,他应该是最先接触社会的人,也沾染了社会上的那些习气,显得和其它腼腆的文学青年有些格格不入

    然而郑龙却是最喜欢这样的性子,他拿起一瓶人头马,只兑了一点点绿茶,就整个咕噜咕噜痛饮下去

    “好!真汉子!”

    谁知道这一杯下去,郑龙就失去了任何知觉,直接昏迷过去

第三十四章 差点误事() 
几个文学青年聚在一起,就好像一群疯子聚会一样,所能爆发的能量是巨大的。

    于是,在刘宇的撺掇下,一群文学男女青年,在各自都不熟悉的海上市,在静静的深夜,鬼哭狼嚎地通宵了

    而郑龙,也居然在外滩上睡了一夜

    幸好现在还不太冷,不然郑龙真要被冻死了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拂晓,他正躺在一张纯白的床上。

    是一个连锁型的酒店,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七八个文学男女青年,四仰八叉地睡得香甜。刘宇的口水已经流满了一地

    郑龙不禁皱起了眉毛,毕竟他的内心早已经是个奔三的人,对这种少年时才会做的事有点嗤之以鼻

    应该是昨夜喝酒喝得太多了,现在脑子昏昏沉沉的,什么都想不起来

    不过,好像是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就在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哎呀,郑龙,你可算是接电话了!”

    郑龙这边还在迷迷糊糊之间,听到电话猛然间一个冷颤,这才回过神来

    “哦哦,您是?”

    对方也是一愣,又说:

    “你昨晚去喝酒了?喝得不少的样子”

    “是的吧”隔着手机,对方都能听见郑龙呼之欲出的酒气

    “好了好了,你快点来东方卫视吧,我和制片人已经等你等了好久了,你半个小时之内一定得到啊!打车来啊,不要给我省钱,来了我给你报!”

    郑龙迷迷糊糊之间,应了一声。刚想回去继续睡觉,才想到刚刚给自己打电话的似乎是!

    程大仁!东方卫视!

    对啊,昨天晚上自己跟人家约好了去东方卫视见制片人的!

    该死的酒!真是太误事了!

    郑龙赶紧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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