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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等急了吧,喏,这个给你,知道你喜欢鱼,这是我费了好大功夫买来的,给你做礼物,喜欢吗?”
喜欢吗?
云妃眼泪忽然落下。她自然是喜欢的。可在她入宫的前一日,她亲手砸了那巧夺天工的琉璃鱼缸,看着那几尾鲜亮的鱼儿无力地在地上弹蹦。她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如同那些鱼儿一样,再也无法呼吸。
自此,郑郎是路人。
一眨眼,十几年已过。再次重逢,旧人却不愿抬头相见。这让云妃甚为心伤。
吧嗒一声,眼泪落在青石地砖上,溅起小小的涟漪。云妃冷声道:“下去吧,你放心,本宫一定尽快寻回你的女儿……”
郑骏不发一言,躬身而出。
待出得门来,郑骏怔怔地立在朱红色的门外,望着不远处那绚烂开放的花海,一种不可言喻的痛楚慢慢布满心胸。
这便是秦家,为了权势,为了钱财,为了能在冬日也能看到这夏日般的美丽场景,用他们女儿们的一生,铺就了一条血淋淋的富贵之路。
郑骏回眸看向新漆的朱红大门,似乎听到那个捧着琉璃鱼缸,一脸天真的少女笑道:“我喜欢,只要是郑哥哥送的礼物,蕾儿都喜欢……”
郑骏神色一振,大步而去。
郑骏刚走几步,就被守在门口的女官温悠拦下:“郑老爷,下人通传,别院门外有人寻您,似乎着急的很!”
郑骏拱手为谢,在小丫鬟的带领下,绕过假山,穿过小溪,一路面色凝重地来到秦家别院外。
刚出大门,就听一声佛号后,了悟笑盈盈走上前来:“郑老爷可是为了郑小姐的去向着急?”
郑骏一惊,又一喜:“大师怎知……大师是否知晓小女下落?”
了悟点头:“自然知晓。贫僧正是奉了主持之命,前来亲自告知郑老爷,如今郑二小姐正在高先生处,待二小姐再次归来,怕是应该已经解了毒了!”
解毒?
巨大的惊喜将郑骏淹没,他忍不住攥紧拳头:“大师说的可是真的?”
“贫僧不打诳语!”了悟微微一笑,“只不过,这一段时间二小姐要住在高先生那里。贫僧来此,就是告知郑老爷莫要忧心即可,且等他日相逢!”
第五十二章 书房小像()
“好好……”郑骏喜极,连连道,“自然,只要小女可以毒解,在下一定亲自去寺里还愿,还请大师和在下一并归家,在下要亲自面见主持!”
了悟含笑点头,两人相携同登马车。
郑骏却忽然又想到什么,朝云鹰吩咐道:“你去秦府一趟,告知秦大夫人,就说二小姐已经找到,多谢她费心!”
云鹰转身而去,此刻郑骏才忽然想起郑纯心失踪的奇怪,当下正想询问了悟。却见了悟摆着手道:“郑老爷也莫要多问贫僧,为何二小姐会在高先生那里。这个贫僧也并不知晓,不过,既然高先生愿意为二小姐解毒,这如何去的,还重要吗?”
郑骏点头,陪笑:“当然当然,当然不重要……大师,请……”
郑骏和了悟一并回到郑府时,郑宛凌和郑芸潇听到消息,立刻赶来询问郑纯心的下落。
但听郑骏打发她们道:“你们妹妹无碍,如今已经找到人来。今日你们去了瑞雪宴也累了,快去歇着吧!”
郑芸潇陪着郑宛凌一路走着,满脸气愤:“郑纯心不过一个庶女,爹爹居然如此看重她,居然亲自登门去求见秦家。以前爹爹很少与秦家往来的,就连瑞雪宴给我的帖子,爹爹本来是不愿意收的,是因为娘亲坚持,爹爹最后才同意将帖子给我的。哼,郑纯心她有什么好,这样的日子,居然闹出失踪这种笑话。好在知道的人不多,否则她若是名节有失,没得带累了我……”
郑宛凌却无心听郑芸潇发牢骚。
郑宛凌的一颗心思全放在程曦为何不现身上。本以为程曦参加瑞雪宴,乃是板上钉钉之事,不料还是失算了。程曦,他究竟为何没来?明明听说孟锦泽为了程曦的婚事,不惜亲自登门去寻左相。要知道,当年左相夫人孟锦绣过世时,孟锦泽与左相程之海好一番拳脚相向。瑞雪宴这么好的机会,孟锦泽怎会不想方设法让程曦参加?
郑芸潇仍在抱怨,郑宛凌揉揉鬓角,低声道:“芸潇,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你不必陪我了,你也回去歇着吧!”
郑芸潇不好阻拦,两人就此分手。
郑宛凌走了几步,回头朝飞燕吩咐道:“去二门将刘刚找来,我有事用他。”
飞燕领命,心中却存疑:这刘刚乃是四老爷亲自为小姐选的护卫,从京都到黎阳这一路上,都是刘刚鞍前马后的照顾。可惜因为刘刚是四老爷亲信的缘故,小姐并不待见刘刚,就连话都不曾和他说上几句,今日为何要点名见他?
刘刚同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郑宛凌来到花厅时,刘刚行礼,她摆摆手:“我们是自家人,不必如此客套。我有一件事要你去做,但我不想让爹爹知晓,你可能为我保密?”
刘刚愣愣:“六小姐,这个……属下是老爷亲自挑选的护卫长,身负重任,事无巨细都要禀报给老爷知晓。小姐的意思,属下明白,但请恕属下不能从命。”
郑宛凌兀自一笑:“我听说你有个弟弟,之前一直想入国公府里当差,但是他身体不太好,所以总是不能入选。我要你帮我做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不想爹爹多想而已。若你答应,等我回了京都,不仅你弟弟能够入府当差,就连你的小妹也可以入府,你觉得如何?”
刘刚犹豫。
刘刚是家中老大,下面弟弟妹妹一群,却因为家贫,他所赚工钱,除了应付家中人口的嚼用,再无余下的钱财去贿赂齐国公府验收人手的管事们。若是六小姐出面,弟弟妹妹以后总算是有了出路。可老爷对他不薄,他岂能不忠?
刘刚的百般纠结,被郑宛凌尽收眼底。
郑宛凌端着一杯热茶,一小口一小口啜着。她并不着急,人常说打蛇打七寸,这刘刚虽然正直,却是个孝悌忠义之人,他会想明白的。
那厢刘刚陷入天人交战,这厢郑芸潇气呼呼冲进自己的小院,一把推开掀帘子慢了些的小丫鬟,嘴里骂道:“没用的东西,滚出去……”
修容扶起那摔倒的小丫鬟,低声道:“快些出去吧!”
郑芸潇心中气愤不已,今日瑞雪宴上,那个秦墨染非但不给她好脸色看,居然还夸赞郑纯心生的好。郑纯心一个小小的私生女,哪里生的好了,不过就是和云妃有些相似罢了!
郑芸潇一脚踢翻紫檀卷草纹三弯腿的小几案,就听身后传来宋氏的声音。
“这好端端的,又是怎么了?可是瑞雪宴上有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宋氏一脸关切,拉过郑芸潇。
郑芸潇撅起嘴来:“哼!也没什么不顺心,娘亲可知道郑纯心去了哪里?”
宋氏已经知晓郑纯心失踪一事,叹口气:“云平守着书房,你爹爹和了悟大师说了什么,娘亲也不知晓。不过看你爹爹的样子,你二妹妹应是已经找到了。”
“呸!什么二妹妹,她凭什么做我的妹妹?娘亲你不知道,今日我见到云妃娘娘时,着实吓了一跳,郑纯心居然……她居然长得和云妃娘娘十分相似!”郑芸潇心情恶劣。
宋氏一惊。
宋氏也曾听说过郑骏年少时因为住在国公府,所以和秦家大小姐方清婉交好一事。
传闻里,这位秦家大小姐方清婉生的十分明艳可人,再加上性情洒脱,才会在路上被当今陛下一眼忘情,继而被选入宫中成了如今的云妃娘娘。
这郑纯心怎会生的像云妃?
宋氏忽然想起多年前在郑骏书房见到的那副小像,她忽然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想法:那张画像上的人可能不是郑纯心的娘亲,而是当年的云妃娘娘。
难道郑骏和云妃娘娘当年曾有情意?宋氏不敢深想,可心底的好奇如星星点火,在郑芸潇绘声绘色的讲述中,逐渐成了燎原之势。
宋氏有一种冲动,她要去书房拿到那副小像,然后让女儿亲自辨认一下,是否真是云妃娘娘。
当郑府之人,除了郑骏忧心方子笙的身体状况之外,其余人都陷入自己平日的生活之中。
夜晚很快就过去了,等方子笙一觉醒来时,天已大亮。
第五十三章 你勾引他()
方子笙手按棉褥,坐起。屋舍陌生,她垂眼,瞥见床尾盘着一只火狐。
火狐闭目,好梦正酣。
方子笙不欲惊它,四下一望。
硬木嵌螺钿三屏双人椅,红木雕平头桌,贵妃榻,桌上浮雕紫砂壶,银红纱帐珍珠帘,金光射入雕花窗。
摆设如此奢华,怎能只是厨娘居所?
火狐折耳忽竖,屋门轻开,一团毛绒绒的白影窜进来,蹦至床上,与火狐乱作一处。
那是一只西瓜大小的白猫儿,鸳鸯眼,一蓝一绿,鼻头微湿,十分可爱。
方子笙心中忽然想起四月。
四月是匹烈马,被韩明瑜驯服,送与自己做节礼。她十分爱重,亲自喂马洗马。
四月灵性,不许外人碰触,曾踢伤几人。那些人皆是不信邪,非要驯它。后来,再无人敢靠近。唯在方子笙面前常常撒娇。
后来封后诏书入府,方子笙本想带四月入宫,不料四月忽从方国公府的马厩失踪。现场不曾留下任何痕迹。
方子笙派出多人明察暗访,皆无所得。
再之后,方子笙入宫为后,大齐朝纲不稳,就歇了心思。她偶尔也会去御马司。司中骏马好马无数,她却再无策马驰骋之心。
有些事,有些人,留在心里,无法抹去,更无可替代。
狐猫亲热一番,一前一后下床。
火狸忽然回头,跃至方子笙身侧,温舌舔手,再看向屋门,似有意让方子笙随它同去。
方子笙微笑,却见白猫也跑来,细白尖牙扯拉自己的白绸中衣,袖角竹叶暗纹都变了形。
看得出,火狐白猫感情很好。
方子笙微微一叹。
只有被家养,狐猫才能互为挚友。若是野生,怕是早已生死相对。如这世间,多少至亲好友,为了荣华富贵,功名利禄,最后刀剑相向,骨肉相残。宛如朱衡,亦宛如她自己。
方子笙闭闭眼,起身,见床头坐凳上摆着崭新的袄裙。
打开,绣折枝花卉果绿袄,散花如意棉裙。
方子笙穿好袄裙,随意高束长发,随火狐白猫出门。门外古树石桌,石子甬道直通暗红院门。
阳光正好,刚走下门外青石台阶,打东边过来一群人。骚乱忽起,一个跋扈的嗓音高喊:“笨蛋,不是左脚,是右脚崴了。”
声音刚落,方子笙就见慢悠悠走路的火狐和白猫,哧溜一声,争先恐后夹尾往西窜去。
紧接着,那声音又喊起:“咦?……快,橙珥,将它们给我抓回来。那只臭狐狸,偷了我的金项圈,还有那只坏猫儿,挠的我的手背现在还疼着呢……”
慌了手脚的丫鬟婆子里,传出一个低沉沙哑的女声:“小姐,表少爷已经将金项圈送回来了,还送了上好的祛疤灵药……若是再捉它们,表少爷会生气的!”
“……那算了!咦,闪开闪开……”人群被扒开,一双圆溜溜乌黑黑的杏眸看向方子笙,秀气的瓜子脸上带着倨傲,“橙珥,是她吗?”
“昨日奴婢离表少爷远,没看清……”扶着杏眸少女左臂的紫色劲装丫鬟,看了方子笙一眼。
“定然是她!木月的院子,连你们都不让进,她一个陌生的丫头,若非三哥哥发话,木月怎会许她住进去?”杏眸少女一瘸一拐,走出丫鬟婆子们的包围。
方子笙回头看看。
不过是普通的小院子,又非藏着秘密,为何不让人进?
“嗳,你这丫头,你是谁,从何而来,为何要勾引我家三哥哥?”杏眸少女脸色不善。
方子笙蹙眉,看向少女。
杏眸少女发间手上脖颈里,戴的皆是金成色极好的金玉之物。金红羽缎斗篷越发衬得她的脸颊,肌肤如雪,吹弹可破。
这少女看似颇有身份,却动辄出口“勾引”二字,可见被宠的过分了。
“主子问话,你居然不答?真是无理!橙珥,给我掌她的嘴!”杏眸少女气的跺脚。
“小姐,她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情有可原,望小姐三思!”腰配宝剑的丫鬟橙珥,扶着杏眸少女坐向刚抬来的竹轿。
“橙珥,何时我说话需要你来质疑了?”杏眸少女甩开橙珥的手,“快去呀……”
“小姐三思,若是表少爷知晓此事,许会不高兴的。”橙珥瞥一眼瘦弱的方子笙,接过婆子手里的棉毯。
少女一把掀开橙珥盖到自己腿上的毯子,怒气冲冲:“哼,还不都是因为她,三哥哥才会被姑父抓住,如今还被关在祠堂里。她分明就是个扫把星,这样的人,岂能留在府中……”
“谁是扫把星啊?”腰缠围裙,手持菜刀的木月,疾步走来,阴阳怪气道,“我看整日惹是生非,闹得鸡飞狗跳的人啊,才称得上是扫把星!你说呢,苏昔悦苏大小姐?”
“木月!”苏昔悦气的脸色发白,“你……你拿着刀,可是要对我不敬?”
木月翻翻白眼:“这……我可不敢,我不过是公子手下讨生活的小小厨娘,何敢与苏小姐您过不去。只是我们程家的人,还轮不到你苏家来管!”
“木月,你别以为橙珥打不过你,我就怕了你了!”苏昔悦恨道,“我这就去告诉姑父,说三哥哥没去瑞雪宴,是因为被这个不明来历的女人迷惑,你看姑父如何处置她吧!”
木月一急,正想开口,却见西边假山后转出一行人来。为首抱着汤婆子咳嗽的人,可不正是孟家夫人苏梦。
木月随着丫鬟婆子们一起行礼:“夫人万福!”
“昔悦你这是怎么了?”苏梦心急,听是崴了脚,忧道,“快去给高先生看看……”
苏昔悦丢给木月一个挑衅的眼神,甜甜道:“姑姑,稍后昔悦要去永宁寺看善姑姑,还准备了许多礼物,可人手不够,可巧昨日听说府里新进了个手脚麻利的丫鬟,所以正想一并带她去,正在和她说呢!”
“新进的丫鬟?”苏梦顺着苏昔悦的目光,看向木月身后的方子笙,“是她吗?宋妈妈,你什么时候又买的丫鬟,我怎么不知晓?”
宋妈妈接触到苏昔悦威胁的目光,矮矮身子:“奴婢还没来得及向夫人禀报!”
第五十四章 郑家悔婚()
“一个丫鬟而已,说给你就是给你了!”苏梦催着抬轿的婆子往西走。
木月拦道:“夫人,她已被公子选中打理书库!”
苏梦诧异,瞥瞥方子笙。
程曦从不许人随意出入他的醉倾园,不仅如此,也不许人进出木月的小院。这丫头生的不错,仪态气质也不俗,就是看着病殃殃的,程曦怎会看上她?
“不嘛,姑姑,我就喜欢她,我觉得她特别顺眼,我非要她不可!”苏昔悦扯住苏梦袖角,重重咬着“顺眼”二字,朝木月得意一笑。
“一个丫鬟,没的坏了你们兄妹的情分!”苏梦拍拍苏昔悦的手,“给你了,你放心,你表哥那里,我去说。”
木月咬牙。
若被孟老爷知晓这位郑小姐的存在,公子免不了一番责骂。
可就此让出,待公子出来,如何交代?
公子一向敬重夫人,可谓言听计从,夫人若当真开口,公子会拒绝吗?
木月举棋不定之际,苏梦和苏昔悦一行人,已经远去。
木月内疚,拉着方子笙往厨房走:“郑小姐,你放心,稍后我去请公子要回你。你还未用早膳,随我一起去吧,我给你留了饭!”
孟府占地辽阔,布局优美。虽是冬日,却处处开梅花,路路植冬青。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骨朵般的丫鬟,无不给这冬日增添了几抹亮色。
方子笙笑笑,嗯了一声。
人在屋檐下,况且是救命恩人,他有他的难处,该体谅的她不会计较。
“程公子为何会在祠堂?是因为我吗?”方子笙走的不快,看得出来,木月为了配合她,也压缓脚步。
“我也不知道。”木月调开话头,“苏昔悦是孟夫人的娘家侄女。因苏家这一辈,拢共就她一个女孩子,家里娇惯了些。再加上,皇后乃是她的嫡亲姨娘,对她百般爱护,才养成了她这般跋扈的性格。她对任何出现在公子身边的女人,都有敌意。你可不是第一个……”
“你也是?”
眼看厨房尽在眼前,木月加快步伐,笑道:“被你猜对了!不过,她在我手里吃过亏。郑小姐你要小心。我会尽快告知公子此事,然后将你带回的。”
永宁寺与空空寺离得颇近。
传闻空空寺中,有一任主持生的风流倜傥,下山化缘之时,偶遇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被贼人所捉,他便英雄救美,救了那倒霉的小姐。
谁知那小姐竟因此事,看上了这位主持。奈何他却是一心向佛,不为所动。
那小姐伤心之下,几度寻死,后被这位主持一番佛语打动,断发出家。
那小姐的爹爹,爱女情深,见无法挽回女儿青灯古佛之心,便出钱建了永宁寺。寓意希望女儿一世安宁。
这个故事,是方子笙从丫鬟姚红嘴里听到的,彼时,她们正挤在堆满礼盒的马车里。
“子笙,你千万谨记,莫要顶撞小姐。前几日,水云无意打碎了小姐心爱的翡翠镯,被打了二十个板子,差点没了一条命!”山路颠簸,姚红胸口有些发闷。
“好!”很快和小丫鬟们混在一起的方子笙,再以“方子笙”之名自称后,从袖里摸出一把山楂,“给!”
姚红眼睛发亮:“哪里得的?”
小丫鬟们将山楂分食,被酸的闭眼捂脸,纷纷取笑对方。
“从厨房拿的。”方子笙撩高布帘,马车辘辘,车后扬起呛人的黄土。
藏食物是方子笙的老习惯。与大端那次对决中,她作为小兵出城杀敌,被围困一处戈壁滩,若非怀里还有半个馍馍,说不定重伤的韩明瑜就熬不过去了。
后来,吃了半个馍馍,韩明瑜才清醒过来,两人几番周折,回了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