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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刀-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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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体的喉咙间插着一根发簪,上面的细小宝石还在闪着光,只是此刻谁也不敢看过来。

    246

    “你们刚才和什么人交过手?”

    “你怎么知道?”夫人有些好奇。

    “我闻到了治疗刀剑外伤的药味,里面有百全草,是专门用来愈合伤口用的。”

    “只是几个小毛贼罢了,可惜丢了我我喜欢的那支发簪。”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夫人脸上露出恍然的表情。“难怪你能长这么大,原来天生了一副好鼻子。”

    锦绣只是微微笑了笑,把这一切都记下心来。

    车厢外,车队人都在休息,顺便让锦绣和夫人辞别。一只凶悍又美丽的豹子趴在地上,爪子上还粘着几丝血皮。

    247

    锦绣朝雾海外走的时候,怀里的木袋子里面多了一根簪子。

    剑上面的血早就滴落干净。

    长,锋,透着寒。

    只是剑上面的锦绣两个字被他的衣服挡住了,那个角度怎么也看不见。

    酒歌儿再次看到这把剑的时候就是这样子。

    “终于找到你了!”

    “你找我。”

    “嗯,因为担心你,所以就想看看。见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我这就回去。”说完,酒歌儿就拍拍黄狗的脑袋,转身往回走了。

    “我陪你?”

    “不必,印长老的事更重要。有缘再见。”酒歌儿洒脱的模样像极了一个人,也像极了酒歌儿自己。

    锦绣面对着酒歌儿离去的方向,那个消失在大雾里的少年酒歌儿突然有声音传来,“哈,阿黄你的任务完成啦,回去的时候你看我的,来的时候全靠你,等会让你看看我的本事。”

    远远处,锦绣闻到了阿牙的气味。

    放下了一丝担心。

    但锦绣觉不会猜到,酒歌儿真的走错了方向,到了雾海的最深处。

    传说那里有一个隐世的门派——焚声谷。

    248

    坐在马车顶盖上的紫金夫人突然又想起了锦绣,笑了出来。

    她自言自语的说,“下次见面,应该会有一个惊喜。”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249

    他日醒掌千军将,天下何人不下马。

    信平城,信王封地。

    时隔五年,石鹿将军石鸣带着一队人马终于再次回到了他真正的府邸。他坐在高大的马上面,看上去非常英武,享受着人们羡慕的眼神。这其中有一道是属于他的儿子,但是石鸣却认不出来。

    他不会在意自己的孩子和妻子在家中一直等到他深夜,此刻他在自己的房间内,摸着冰凉的铠甲和锋利的割鹿刀良久,然后穿戴上,睡去了。

    那把割鹿刀寸步不离。

    250

    信王府。后花园里,荷风亭的荷花早就枯萎,让这里平白少了一处胜景。但是人们不会在意到这些,毕竟更多的奇花异草运了过来。比如在九月份要开一个月的**花,花是灿烂的金粉色,摆满了整个庭院,让人收不住眼睛。

    更美的却是坐在亭子里的两个人,让满园子的花都失去了颜色。

    一个年纪小些,十四五岁的样子,衣服是淡红色,样貌可人又显得无比聪明狡黠。

    另外一个年龄却在二十岁上下,穿着粉红色宫装,看起来也是云英未嫁,给人的感觉文静端庄。

    两人的容貌都是绝色,妹妹略逊些也只是因为年纪还小,容貌还未长开,但花蕾已经初露美好。

    “姐姐,你可知道今日府里终于来了个犯人,听人家说武功高强,所以还用了六扇门暗门配置的牵丝锁。”

    “牵丝锁?”

    “对,我一直听说那要用无数柔韧极好的钢丝穿过筋肉,牢牢扣在专门安置那些牵丝的笼上。任何人只要被锁在里面,可是再也动不了一下。可我从来没见识过。”

    文静端庄的那女子明显露出了吃惊害怕的模样,那个显得俏皮机灵的女孩看了更是说个不停。

    “所以,我们去见识一下好了。”

    “这么残忍的东西,女孩子家的还是不要看了。你不怕皇叔责备吗?”

    “姐姐,我们过些天就要回京了,怎么能错过这个好机会呢?要是回了金陵,那就是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了。你说多可怜。”

    年龄大些的女孩还在劝着,但是还是拗不过妹妹,只好被拉走。

    高高的亭子上,有一个穿着白衣服,和姐姐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在偷偷的听他们说话,更是躺在被光的地方,看着她们做贼似远去的倩影,眼睛里写满了情意。

    251

    两个女孩于是偷偷摸摸的走着,一路上十分担心碰到一些呵斥她们的人。但还是顺利的到达了王府用来管教不听话的奴才和犯人的地方。

    在入口看管的王府侍卫们还想阻拦,只是年龄较小的女孩拿出一枚玉佩在面前晃了晃,也只好让开了。

    入眼是一间间囚室,只是里面都是空着的。偶尔有一两个人,也是一副麻木无比的样子。

    真的是很没意思,女孩想。

    她们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最后一间。里面确实像小女孩说的那样,无数细丝穿过一个上身赤披头散发的男人身上,两只铁拷吊起了他的两只胳膊,整个人被关在一个笼子里。那些密密麻麻的纤丝似蛛网一样牢牢把那个男人捆住,让他除了头其他的地方动都不能动。

    这残酷的情景让姐姐看的忍不住捂住了了嘴巴。

    “这怎么能受的了。”女孩姐姐看了一眼就不敢看了。“我们能让人放了他吗?他犯了什么罪?“

    这个年龄小些的女孩则是一直不肯眨眼地看着这种刑具,眼里突然泛起别样的神采。

    她慢慢地把手伸过去,就要去碰那些钢丝。

    252

    “不要碰!“那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抬起头,这时两个女孩才发现这个囚犯除了身上那些,因为牵丝锁而充满千疮百孔的疮疤以外,还有一双,世上最好看的眼睛。

    那双眼睛无比的深邃黑暗,好像天空一般,又好像悬挂在天上的明月寒星,又仿佛黑暗深渊能够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包容进去。

    让人情不自禁的深陷其中,难以挣脱,就像眼前的牵丝锁一样。

    这个男人正是印阿三。

    他昏迷了许久,又被人拷问了许久,看管的人因为担心他的取道功夫,还给他上了牵丝锁。然后又被带到这里来,一路来可谓受尽了折磨。

    “为什么不能碰?”

    那小一点的姑娘清醒的很快,反而更加主动的去拨动那些纤丝。印阿三身上那些连着纤丝的伤口复又崩开,像一路来的那样,愈合后又裂开,每一次都让人全身痛苦不已。

    他一声痛也不喊,还挤出一丝笑。

    “我可是怕你这么美的手弄伤了。”

    这一笑,反而让眼睛里好像真的有一道光射出来,让人目眩神迷。

    女孩拨弄的越是快、重,他就笑的越大声,眼睛里的光也就越明亮。

    女孩姐姐也终于从那双充满魔力的眼睛中挣脱出来,听到声音,又看到他浑身上下鲜血淋漓的样子,拉着另一个女孩的手赶紧跑出去了。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从此,她再也不敢看这个人的眼睛。

    253

    晚上,两个女孩都做了一个关于眼睛的梦。

    梦境略有些不同。

    我喜欢那双眼睛,我想要带他走,去看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物。

    我喜欢那双眼睛,我只要得到它。

    254

    夜,印阿三在漆黑不见光的笼子里发呆,眼睛显得异常明亮,但终究撑不住让自己陷入到黑暗中去。

    我现在和一个瞎子,一个废人有什么区别呢?

    一个囚徒。

    255

    那个白衣服的年轻人也在发呆,他就在信王府的一所高楼屋顶上,他知道他已经惊动了他们。

    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离她越近一些,自己就越觉得幸福。

    百里霜华。

    256

    繁华城,白衣院后院。捣药少女顾采霁正在听自己的爷爷讲解武学。让她把一些该记住的东西给记住,顾采霁却显得很笨拙,教了一遍后又忘记了。

    褐衣老人忍不住呼了一口气。这时他突然听到一声动静,几步抬脚,就绕道药架后面拎出来一个小男孩。

    “爷爷师父,你把石头带过来干嘛?”

    “他叫石头?”

    “嗯,他是丐帮遗落在这里的小乞丐,没有名字,石头还是我起的呢?你看啊,他的小狗叫小九,他排在那只小狗后面,所以就叫小十。小十又不好听,所以我就喊他石头。你觉得怎么样?”

    “哼,这次就算了,以后再发现你偷听武功,就废了你的双手双脚,送去当药人。”

    刘璜的脸上写满害怕和惊恐,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顾采霁偷偷的跟他做了个鬼脸,才让他好受一点。

    “繁华城现在没有丐帮了,你就在这里好好干活。要是再让我发现有什么小动作,哼!”

    “石头以后一定听爷爷的话。”刘璜一脸认真老实的样子。

    “谁是你爷爷!”

    “爷爷!”褐衣老人说完就离开了,顾采霁目送走了他,又转过头来安慰刘璜,“没事,姐姐我认你就行啦,你以后永远都是我的小石头。哎,只是每次看到你,我就想起他来。”

    少女继续望着天空发呆,心里很难过,有一些话在心里泛滥汹涌,不小心就能淹没掉自己。

    257

    “嗯,姐姐!石头也有姐姐了!”

    刘璜的小脸上充满单纯的笑容。只是刚才手指把腿上的肉都给揪肿了,现在还隐隐有些疼痛。却始终保持着笑脸不变。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258

    锦绣此刻无比的怀念父亲和孔白,即便他能辨清方向,即便他能做和所有平常人一样的事情。但他还是觉得行路艰难。

    他赤着脚在地上走着,对他来说每一步都要消耗大量的精力,所以他走的不快。但他的心却有些急切了,在云山城的时候听酒歌儿说丐帮并未有什么大动作,这让他不禁有些疑惑?

    他要赶着去寻找答案,脚下的步子却依然如常,透着平静。并非他不想,而是不能。

    小的时候,他恼恨过自己的眼睛,但是慢慢就释然了,因为无论心情怎样,都不能影响到自己的剑招。

    求胜,但剑要冷。

    这是父亲一直要求他的。

    前方突然传来动静,从声音来推断,是两个人在交手。一个人拿的兵器是棍,另一个人拿的也是棍。

    但棍和棍是不一样的,对于以前把兵器声当曲声的锦绣而言,这里面的差别也很明显。

    一个是铜制的,一个是铁质的,从器材碰撞的声音就能听出。从交手产生的风声来说,铁棍明显更重一些。从外观上来讲,一个是刻着佛经的戒棍,另一个则是普普通通的铁棍。

    但两者斗得不分上下,难分难舍。

    交手的两人看到锦绣过来,暂时停了手。

    “这位小兄弟,不会也是和尚吧?”那铁棍的壮汉问道。

    锦绣摇摇头,“不是,我是乞丐。”

    “小兄。。施主这般光头,不当和尚可惜了。阿弥陀佛。”声音是那个拿着铜棍的和尚发出来的。

    “你以为谁都要和你一样做和尚吗?我们还是快些分出来胜负吧。这位小兄弟,不妨休息一下,帮我们见证下结果。”

    “是极,哦不善哉!”

    锦绣回了声好,就坐了下来。

    259

    拿着铜制戒棍的和尚是澄字辈的澄惠,江湖人叫他逍遥棍僧,但他还是喜欢叫自己心惠。心惠出身于闻名天下的问心寺,每一辈里能寻得自己本心的人就能得一个心字。心惠因为自觉游历红尘良久,已经寻得一颗自在逍遥心,即便回不回寺里,他都能得一个心字,所以也就这么自称为澄字辈的心惠和尚。

    但也因为他身处红尘已久,一些佛门的东西都忘的差不多了,自己从小练到大的棍法都被改名为自在逍遥棍。本名应该是自在如来本心棍法。

    拿着重铁棍的叫农,是农家的弟子,也是寻山问水云游惯了的人。

    因为从小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时常被一位农家高人接济,也就顺带学了农家的武功,半偷半学的那种。那时候因为日夜勤练,学习耕养之道,也就喜欢上了农家,名字也就一直单着了,即为姓也为名。只是他却一直愿意做个散人,不愿称自己是哪个门派,所以农家一派也只好由他,并不强求。

    他也因为出来的久,在江湖上多年历练,一套农家一田亩法被他化在铁棍里,闯出了名号,被称为农衣棍。这些年为不少农家百姓出了力,深受百姓们欢迎。

    两人交手也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两个使棍的人,偶然相遇想要分个输赢而已。

    260

    “看我锄禾!”

    “那我就用皆空。”

    两人交手间因为锦绣在场,还不停喊出名字。

    自在逍遥棍里的皆空、自在、普世等招还是和原来的自在如来本心棍法里的一样,但逍遥,乐山等就是他自己所创自在逍遥棍法里的。但农也不弱,锄禾、去草、春耕等农家武功精髓都融到自己的棍法里去,要是能推广开来,也是农家一派的出名领军人物。

    农的棍法力大,心惠的棍法技巧。所以只看见戒棍在心惠周身挥舞,农的铁棍不时欺压而上。铜棍舞空,铁空一棍破之,铁棍出击,又被铜棍弹了回去。你来我往,发出的声音也更外震耳,更兼有搅动空气的声音,来往相触间又显的十分危险。

    心惠和尚因为气力不及农,所以踏着步法,在外围施展棍法,以招式补救气力。农则以守待攻,心惠稍有破绽就果断出手。只是两人都非心肠歹毒之人,不肯招呼要害,否则生死之战结果必然早就得出。

    旁人在旁边也能看出,农根基于脚下大地,厚重沉稳,心惠则因自在逍遥,每每危险都能奇思妙想,将棍法招式演出新变来。

    锦绣很认真的听着,入得耳朵,进得心里。两人的应敌制变经验都非常丰富,远非他能比的。锦绣自觉的比较起自己来,但论一个人的话,他也只能最开始支撑一会,久了也必输。

    毕竟两人都是三脉棍法高手,放到哪个名城也丝毫不显平庸。

    262

    “两位武功实在是不相伯仲,我因为有事在身,就先走一步了。”

    心惠和农都停止交手,心惠更是疲惫的坐到地上。

    锦绣和两人见了礼,算是告辞。

    “别急着走,小兄弟,前面是夏家村,我和那里的人想熟,替你补些干粮之类的,方便你赶路。”

    “农兄善哉!施主莫要推辞!”

    锦绣再次很感激的谢过两人。

    263

    “来,这是附近小城最著名的鹅快,今天算是你有了口福。”

    任谁也想不到这个相貌平庸的农家弟子,竟然还有这一手好厨艺。

    “这鹅块是取整只鸭子,事先捶打,配上辣椒、香叶等几种调料,加盐炖煮,闷在一口大锅里,把这些肥美的鹅炖的肉质松软,鹅皮肥厚而不腻,更有咸香,佐以辣味,一口咬下,汁水四溢,皮肉满口,真的是人间极品。相必天厨会里最厉害的师傅也不过如此。”

    锦绣虽然觉得好吃,但还是觉得这个声音听起来憨厚的人是故意要刺激心惠和尚的。

    “心惠师兄,你既然追寻逍遥为何不吃这鹅?”

    “我不吃这鹅才能自在。”

    心惠和尚确实在生气的不停念经,也幸好他把那些清规戒律融进了那颗逍遥自在的心里,否则也就真的不成和尚了。

    饭过之后,锦绣又和两人走了不久就互相分别。

    因为逍遥棍僧心惠和尚和农衣棍农的胜负还没有分出,两人就打算一起上路,继续云游四海去了。

    264

    锦绣之前听孔白介绍过和尚们,知道像心惠这种人会一直云游下去,万里走过万里佛,莲子落地就生根。

    也许几十年后,这两个云游的人,能真的坐卧如心,修得真正的逍遥吧!

    锦绣想着,也许不用十几年后,毕竟他们和自己不一样,自己身上有大仇未报,有一个人没救,有很多的心愿寄托在自己身上。

    265

    前程难测。

    不得逍遥,愿求锦绣。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266

    锦绣停住了。

    面前时是一条大江,他沿着大江走了很久很久。他本想游过去,只是江水湍急。

    他想,要是能有人渡我过去就好了。

    锦绣走累了,坐在江边坐了很久。

    江流涌动,一艘小渔船悄悄停在了他面前。

    绝江是大寒王朝最大的河流,发源于雪山,渊流于大地。绝江多暗流,非掌船多年人家难以横渡。

    锦绣坐在船上,渔夫撑着长长的浆在船头,暗流涌来,渔夫大浆在水里一划,以精妙的角度接着这股暗流往前飘去了好远。

    高手,至少四脉。

    “你要吃鱼吗?”

    老艄公不等锦绣同意,把浆放在一边,从船上抽出一根鱼竿。江流独钓,一甩一勾,渔线上下晃动,一条鱼就被钓了上来。

    轻松写意,近乎道来。

    257

    “小子谢过大叔。”

    “无碍,过了这条绝江,再往前去不远就是临泽,那里有大泽湖,也是天下一等一的,临泽因此湖得名,临州也因为此城而富饶。”

    锦绣脸上终于露出轻松。

    “先陪我老人家吃过这绝江之鱼好了。这种鱼一辈子在和水下激流做抗争,繁衍时节还要逆流而上,所以味道鲜美,轻易不能得。做成佳肴后咬下去整个人也是神采奕奕,强身健体。我在这钓鱼渡人已经很多年了,看你身子疲惫,今日还是头一次请人吃鱼,你就不要推辞了。”

    “长者赐,不敢辞。”锦绣心里充满感激。

    他实在是幸运,自父亲离开起,见这江湖虽然波澜,但是更多的是有无限风采的江湖客,对他都还算的上友善,更是受了无数恩惠。

    此刻坐在这汹涌江流之上,心里生出一丝豪迈。

    一剑之下,多少旷世英雄,竞揽山河。

    踏波而上,更与无数豪杰,共饮此刻江湖。

    258

    这世上最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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