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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霸王闯春秋-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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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心中大悟,原来如此。这消息说的是一板一眼,半真半假。晋国、鲁国、卫国、蔡国、国都在边境屯兵不假,但那一切都是为了自保。吴国势头如此强盛,他们惧怕吴国会入侵他们领土。

这消息在姜良口中一传,成了诸国意图吞并齐地。百姓最怕的自然是战祸,因此这战祸一起,背井离乡地流民比比皆是。

可谁又希望,喜欢背井离乡呢?于是,自己这吴国就成为了他们的依靠,他们均认为吴国连天下第一强国晋国都能打败,得到他们的庇佑一定能够避开战祸。

在有心人的煽动下,百姓们自当纷纷来军营外求自己别走。

姬凌云一拍姜良肩头笑道:“真有你的,这种法子你也想的出来。只是,这人数也太多了一些吧?差不多都达到二十万了!”

姜良苦笑,“粗略计算了遍有二十二万人左右。”

老天,这不是等于我吴国五分之一的人口了?姬凌云惊道:“多?”

姜良点头道:“大王太小看这临了,临是我大周第一城池,无论是大王的姑苏还是天子的洛邑都无法跟这临相比。齐国负山带海,自泰山东至琅邪,北至海,地方二千里。这里是天下的中心,也称齐地为齐州。齐即脐,意为天之脐,即天地之腹心之意。把临划分为二十一个乡,每乡二千户,共四万二千户,二十一万人。齐国未内乱时,城中仅可以出征的男子就有一十五万。时一般城市就是“千丈之城,万家之邑”。但临的人口在鼎盛时期,仅一城便高达五十万余人。由姜太公治理齐国始,这临的人口便是天下之最,直至现在临城的人口依旧是天下之最。一夜之间,聚集二十余万百姓并非难事。”

第八部 天子寿诞

第二章 结交四邻

阵目瞪口呆,姬凌云这时才意思到自己捡到宝了。认识不详,事实上称之为“中州”的豫州才位于天下之中,但在此刻世人的理念里,临才位于天下之中。它东临水,西依系水,北为平原,南有牛山、稷山,为鲁山余脉。其地东至海,西至中原各国,南经至吴越,北经燕至辽东,东北至莱,东南至即墨,西南至鲁,条条大路畅通无阻。

难怪齐国那么富庶,有这么一个人口多,交通又发达的宝地在,怎能不富裕。哈哈,吴越农耕甲天下,齐地商业最繁荣。自己即的齐地,又坐拥吴越,可谓占尽了便宜。

姬凌云心情愉快高声道:“有临在,我吴国日后哪还愁什么吃穿……走,进城……”

在百姓的欢呼声中,姬凌云和吴国大军止高气昂的进了临城。

城中北部有二条东西向的大道称为“庄”,能容六辆马车并行,中部一条东西向的大道称为“康”,比“庄”更宽,可以陈师列阵,后世中的康庄大道一词便是由这里演变而出。

姬凌云等人通过康、庄道路,驶过临城中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国市”,再度来到了齐国王宫。

姬凌云对左右大笑道:“这处行宫,比我吴国那王宫强上不少。”齐国灭,齐国王宫自是不存,但也无人敢入住。拆了也觉得可惜。姬凌云索性将它当成了行宫,同会稽一样,时不时地来住上月余,处理政事。

进了王宫,四周宽大繁华。姬凌云暗赞,毕竟是历经六百年的齐国王宫。论起华丽肃穆由在吴王王宫之上。

没走几步,姬凌云就看见一座恢弘的“太公之庙”。这是祭祀齐国开国君王,大周第一功臣姜子牙的祖庙,又称为“大宫”。

“大王,这‘太公之庙’可要拆除?”姜良的声音有些颤抖,这姜子牙是齐国的始祖,也将姜家地祖先,他这一身才干全来至于姜子牙流传下来的太公韬略。对于姜子牙的敬重之在姬凌云之下。

姬凌云略微一思索。自己不是秦始皇,没有必要走他的老路,他眼中闪过道奇光,坚定道:“寡人非但不拆,而且还要修筑,让这太公祖庙流传百世,使得世人都知这姜子牙乃我中华先圣。”

顿了一顿,姬凌云在道:“寡人对姜太公的奇计、兵法也非常敬佩,你选个良辰吉日,寡人要亲自参拜这位古之大贤。”

姜良问这个问题时。姬凌云想起了历史上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秦始皇凭借出众的干略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地封建集权王朝——秦朝。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各项学说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

公元前213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焚书坑儒”这四个字也让秦始皇背负了二千多年地骂名。

姬凌云自己分析了秦始皇的作为,处在秦始皇那个时代来说,秦始皇并没有作错。他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这想法是对,但却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纵是秦始皇和李斯恐怕也料不到焚书坑儒会加快秦朝的灭亡。

但处在两千年后来考虑,秦始皇则确实该骂。春秋战国时期,中华文化几乎战在全世界地颠峰,许多工艺早欧洲等国数百年之久。其中墨翟的杂学,汇集了宇宙论、数学、数学、物理学、哲学等方面,一些理念早欧洲千年。但这些文化几乎都来至六国,楚文化,齐鲁文化,则是其中翘楚。

秦国则不同,它长于军事,却弱于文化。这焚书坑儒几乎灭绝了商周所有文化,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使得秦始皇前期大多东西都是一片空白。

凡是都有两面性,秦始皇认为对的东西,在两千年后,却是大错特错。因此,这毁灭中华文化的事情,姬凌云绝对

来,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关系,让后世的棒子们在我来嚼舌根。

所以,秦始皇是学不得的,姬凌云只有走融合这一条道路。楚国之强就是因为它融合了吴越文化,秦国之强也在于融合了巴蜀文化。

只要自己融合了诸国文化,一样可以让吴国一统天下。

想到这里,姬凌云心底也在暗自庆幸:好在自己生活在春秋末年,天下人对国家地观念极淡,否则融合各国文化将困难重重。



春秋末年与战国前期,百姓们心中并无国家观念的存在,他们无所谓自己是那一个国家,有才干的人哪里可以得到重用就在哪里生根。普通百姓更是简单,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谁好。直到战国末期,由于战乱连连,诸侯与诸侯之间的仇恨越来越大。百姓也随之相互敌视,这才有了家国之别。

姜良长出了口气道:“大王胸怀过人,姜良这是以小人之心,猜大王之腹。”

姬凌云“哈哈”大笑,不已为意,内心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道:“若是我一统大周,不知这千古一帝的名号,会不会出现在我的头上。”

余下数日,姬凌云异常顺利的接管了齐国的所有土地,并且四处派使者与周遍诸侯交好。毕竟,吴国一口吃下了综合实力尚在自己之上的齐国,好好消化是现在吴国唯一的出路。

姬凌云声势大涨,尤在晋定公之上。就连吴国也有隐隐超越晋国的势头。周遍的鲁、蔡、宋等国如何敢在老虎鼻下拔须,纷纷同吴国示好,表示愿意与吴国建交,通商。

外交很繁杂,但却非常重要,也是门很深的学问,用得好有些时候更胜百万雄师。半月下来,除晋国外中原诸国都与吴国建立了外交协议。

行宫大殿。

姬凌云道:“卫后庄公是如何答复我们国的?”

韩庆答道:“卫后庄公愿意跟我们建交,但在同盟上却是犹豫不决,没有主见。”

姬凌云心忖,这卫国同其他国家不同,其他国家只要建交便可。以吴国的实力,他们还不敢胡乱撒野。

惟独晋国是个例外,眼下吴国要消化齐国,不易开战。自己让吴国水军镇守黄河,晋国那群旱鸭子出兵十万也毫不惧怕。可从晋到齐还有一条道路,便是借道卫国,此法可以绕过吴国水军。

“无论如何,都要将卫国拉拢过来!”姬凌云冷声道:“你去找寻卫国的弱点,实在不行我们来硬的。他要在晋国的鼻息下生存,我就送他下地狱。”

韩庆沉默的点着头。

一日后,姜良求得黄道吉日,姬凌云斋戒沐浴,公开祭祀太公姜子牙,此举传开原齐国百姓纷纷称赞,盛得好评。

当夜,祭祀归来。

姬凌云正抱着冷蝶说着情话,不知不觉谈到了墨翟。

冷蝶忧心道:“不知义父现在如何,身体可好?”

姬凌云握着冷蝶那满是老茧的小手道:“放心吧,岳父那一身本领你还不知晓?墨者行会就算是国家也未必能够耐他们如何。”

冷蝶摇头道:“我不是在担心这个,我跟义父的联系一直也没有中断。这几日,师兄来信说,义父最近大受打击,常常露出烦躁的情绪,他们很是担心。”

姬凌云心底嘀咕:“墨者注重守心,放下一切,进入虚无状态。墨翟之守心,已经到了泰山崩塌而面不改色的地步,是什么事情让他情绪异常?难道是因为认识到了墨学的不足?”

他撇了撇嘴,这些干我屁事,抱起冷蝶笑道:“是人都会有情绪,喜怒哀乐,人之常情。若无这些七情六欲,人岂非同畜生一样?”

冷蝶轻轻的给了姬凌云一拳道:“不许这样说我义父。”

“好,不说不说。”姬凌云大手摸上了冷蝶的小肚子道:“那我们来说说,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大胖小子。”

冷蝶面色绯红低声:“作怪。”

姬凌云见冷蝶面红而赤大笑了起来,这小妞在战场上是一个十足的女罗刹,在外人面前也是一副坚强勇敢的模样,可一到床上她便如同闺女一般羞羞答答的,较之稳重的西施还要不如。

正准备更进一步,专韦的声音由外头传来:“大王,楚国叶公求见。”

第八部 天子寿诞

第三章 敲诈放血

凌云一脸不爽的看着老而不死的叶公,人生最大的郁备雄起时,被打断叫去做另一件事情。

“叶公好久不见,你还是这般贱滥……”姬凌云口中不满的占着叶公的便宜。

叶公毫未知觉,当真认为姬凌云夸他健朗也客套道:“老朽托吴王鸿福,没病没痛。与往常一般。”

姬凌云也随口跟着叶公打起了“哈哈”,这老家伙来此的举动,他早已心知肚明,若非此事对吴国有利可图,他也不会过来鸟这老东西。

叶公见姬凌云并未问其来意,只好道:“此次外臣前来是奉我大王之命,向吴王祝贺。恭喜吴王击败了强晋,将齐国纳入手中。吴王如此伟绩,只怕是吴国百年第一人也。纵然放眼天下,可比吴王者,也不多见。”

嘿嘿!姬凌云心底窃笑,这享受他人拍马屁的滋味确实不错,尤其拍马之人还是叶公之流的智者。

他心底清楚越是这样越表示对方有事相求,享受被拍马屁的感觉,但绝不因奉承而失去理智,“寡人比起先祖阖闾还差怎么一点,尤其是在名气上凌云尚且不能跟先祖相比。”

好个小狐狸,年小,野心到是一点也不小!!叶公心底暗骂,论名气姬凌云的名望以在晋定公之上,大周无人可以匹敌。姬凌云口中的名气,不就是指那“尊王”之名。诸侯之首地霸主地位?

叶公一叹,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在来之前,他早已做好了吃亏的打算,微微笑道:“外臣来时,我大王再三嘱咐外臣。一定要与吴王加深关系。彼此互利。。全力支持。”

顿了一顿,叶公道:“为表诚意,大王特地让外臣献上一匹汗血宝马,五百斤上等精铁。”

老狐狸!!!姬凌云也在心中骂了一句,这汗血宝马是孝敬自己的不假,至于五百斤上等精铁这完全是用来提醒自己。楚国也产铁,而且还是上等精铁。他眯眼笑道:“所谓来儿不往非礼也。寡人这就命人准备厚礼回赠。”

叶公失望的摇了摇头道:“吴王看来并没有明白寡君之意,近年来,我楚国疆域中发现了三处铁矿,但由于着冶炼之术不精,难以将所采得的铁矿锻造成铁器。贸然间听闻吴王已经将铁器锻造成了兵刃,并在战场上将晋国的大军杀地大败。寡君感慨之余也佩服吴国技艺之精湛,特命外臣远来求教。”

果然……这铁器一旦使用,立刻就引起了诸国的重视。姬凌云一幅恍然大悟的模样,拉长了声音道:“原……来……如……此……”突然间。他脑中闪过《大话西游》中的经典话剧,随口道:“你们想要学习我吴国的冶炼之术?你们想学你们就跟寡人说清楚不就行了吗?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但不说出来寡人一样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不直说寡人又怎么知道你们想学。不可能说你们想学寡人不教你们,你们不想学,寡人偏要较会你们。大家讲道理,说明白嘛。”

叶公听了一阵迷糊。这到底是教还是不教?不就是两字,有必要说这么一大串吗?

看着迷糊的叶公,姬凌云心底吼道:“伟大的唐僧,你***太能忽悠了。”

叶公捏了把冷汗,想不到这小狐狸还有如此八婆地一面。他恍然明白,眼前的姬凌云早已不是当年在楚国的那个凌云王子,想要在他手上得到好处就一定要放适当的血而已。精明的狐狸不会为了小利而失了大利。

叶公沉闷了半响,点头苦笑道:“吴王。吴国有你为王,肯定吃不了亏。干脆大王开出一个价码,冶炼之术换取什么东西,这算是互惠贸易。只要不过火。合理,我们都接受。”

“那个是自然!”姬凌云见叶公服软,又在心底赞美了一边伟大的唐僧,笑道:“这样吧,寡人也不贪心就给寡人五百上等精铁,一千上等精铜,三千匹优秀战马如何?”

见过狮子大开口的,还没有见过口气这么大的,叶公面色不佳道:“吴王,你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会吗?”姬凌云嬉嬉笑道:“楚国地大物博,沃野千里。难道区区五百上等精铁,一千上等精铜都拿出出来?秦国乃西方之霸,秦厉共公上位以来,先后破匈奴、西戎。巴、蜀、西戎义渠都曾朝贡献礼,以其国力拿出三千匹优秀战马亦不会很难吧?”

叶公心神震动,此次来见姬凌云正是秦厉共公与楚王共同的意思,那汗血宝马也是秦国所赠的厚礼。

遭了,这汗血宝马是西域地宝贝,不说在大周难得一见,就是西域也不满百匹。楚国战乱刚平,如何拿得出这种宝贝。为了那冶炼之术,为了楚国,叶公一咬牙道:“好,吴王的要求外臣答应了。”

“成交!”姬凌云如狐狸一般笑了起来。

对于这冶炼之术,姬凌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隐瞒多久,因为,不只是吴国,天下各国都有专家研究这冶炼之术。

史书上也记载了,这冶炼之术正是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广传开来。具体谁造的无人得知,但可以肯定一点,六国前后几乎在同一时间拥有了这门技术。

可见,诸国对冶炼之术已经研究的相当可观,其中只剩下一个门槛没有跨过,只要这个门槛,铁器就将现世。

如今,铁器的威力以被各国知晓,他们一定会加倍的研究冶炼之术。不出年余,以中华古人地头脑,这冶炼之术将不是什么秘密。

与其等着秘密不是秘密,不如趁早利用秘密赚上一笔。

第八部 天子寿诞

第四章 无双良驹——汗血马

易一谈拢,姬凌云大笑的拉着叶公去看那汗血宝马。战,对于武器,马匹非常钟爱,先前由于在讨价还价,所以才对叶公口中的汗血宝马不闻不问,装做毫不在意。其实在他的心底早已乐开了花。

这“汗血宝马”在全世界的总数量非常稀少:一共只有三千匹左右,其中有两千多匹在土库曼斯坦,也是古代的大宛。它们被土库曼斯坦奉为国宝,并将汗血马的形象绘制在国徽和货币上。中国仅仅只有八匹而已,足见其稀少珍贵,在古代被称之为“天马”。

汉武帝元景四年秋,有个名叫暴利长的敦煌囚徒,在当地捕得一匹汗血宝马献给汉武帝。汉武帝得到此马后,心喜若狂,称其为“天马”。并作歌咏之,歌曰:“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

同时还有为求汗血宝马而两伐大宛国的记载。

相传这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更会从肩膀附近位置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液。可对于汗血宝马除了一些历史的记载和影视文学中的描述之外,生活在后世的人几乎没人可以目睹它的风采,也难以辨别。

是历史记载有误,还是因为人们的大势捕猎,不断的引种、杂交令纯正的汗血宝马灭绝,这谁也不得而知。

“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汗血宝马的描述,也是中华史上对汗血马地最早记载,也是令姬凌云一直坚信汗血宝马确有其事的原因。

一路拉着叶公快步走向宫外,叶公摇头苦笑不迭。原本以为姬凌云对马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因此对汗血宝马不闻不问,此刻方知自己是上对方的当了。

未到临行宫外,猛听得忽律律一声长声马嘶,如龙吟一般响亮。姬凌云不自禁的喝彩道:“好马!只闻其声。便知其能。”

出得行宫。便见一匹除了脑门的一块白色“月芽”外,全身毛赤如血的宝马驻立在宫门之外,高昂着头颅,一对马眼在黑夜中闪闪发光。

它的四肢健长,一条条的肌肉象是由钢筋铸就,皮毛光亮而富有活力,宛如炽烈地地狱之火。顾盼之际。显是神骏非凡,更惊奇地是周遍地诸多良驹都低耸着头颅,向是膜拜一般。

有趣的是这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姬凌云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的名赤兔。

“这鼻子有些象兔子。”姬凌云轻轻一笑。他爱马不假。但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

叶公忍笑解释道:“无双马师伯乐在《相马经》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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