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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排行榜-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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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心肝,是我

2

我本来还担心今天晚上回到公寓会是怎么的光景,不过没事:今早起就有的那种不可靠的身心舒畅感还跟着我。而且,无论如何,不会一直都这样,到处都有她的东西。她很快会来把东西清掉,然后空气中弥漫着玛丽皇后号船难般的气味——床头柜上读到一半的朱利安·伯恩斯(Juilan Barnes)平装本,及脏衣篮中的内裤——都会消逝(当我开始我的同居生涯之初,女人的内裤对我来说真是叫人失望透顶。我还没从发现她们的行径竟跟我们臭男人一样的惊骇中复原:她们把最好的内裤留到她们知道要跟别人上床的那晚。当你跟一个女人住在一起,那些褪了色、缩了水、花花绿绿的马莎百货零头布,就突然出现在家里各处的暖炉上。你的小男生色情梦以为长大成人代表被香艳刺激的性感内衣所围绕直到永远感谢主……那些梦已然灰飞烟灭。

我把昨夜创伤的证据清理掉——沙发上多的棉被,揉成一团一团的面纸,咖啡杯中的烟蒂,浮在看上去冰冷油腻的渣滓里。然后放上披头士,接着当我听完《艾比路》和《左轮手枪》(Revolver)的前几首歌,我开了一瓶萝拉上星期带回家的白酒,坐下来看我录的《溪畔》(Brookside)精选重播。

跟所有的修女到最后都同时来月经一样,萝拉的妈跟我妈后来神奇地将她们每周的电话问候同步化。我的先响了。

“喂,心肝,是我。”

“嗨。”

“都还顺利吧?”

“还不坏。”

“你这星期过得怎么样?”

“你知道的。”

“店里的生意如何?”

“般般。有好有坏。”有好有坏就太好了。有好有坏表示有些日子比其他的来得好,顾客来来去去。老实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你爸跟我很担心这一波不景气。”

“是,你说过了。”

“你很幸运,萝拉的工作这么顺利。如果不是有她,我想我们都要睡不着觉了。”

她走了,老妈。她把我丢给了狼群。那个贱人已经甩了我滚蛋了……不行,不能这么做。这好像不是宣布坏消息的好时机。

“天晓得她忙得不可开交,不用去担心一间满是旧兮兮流行歌唱片的店……”

怎样才能形容生于1940年以前的人说“流行歌”的方式?我听我爸妈那种嗤笑的发音——头往前伸,脸上一副白痴像(因为流行歌乐迷都是白痴),直到他们把字吐出来——已经不下二十多年。

“我真惊讶她没要你把店卖了,找个正经工作。她撑得了这么久真是奇迹。要是我老早就丢下你自生自灭了。”

忍住,洛。别让她惹毛你。别中了她的圈套。别……啊,去他的。

“现在她丢下我自生自灭了,你该满意了吧。”

“她到哪里去了?”

“我见鬼才知道。就是……走了。搬出去了。消失了。”

长长的、长长的沉默。事实上,这沉默如此漫长,以至于我看完了整段吉米与杰姬·柯克希尔(Jimmy and Jackie Corkhill)的争执,都没听到话筒中传来除了长长的唉声叹气以外的任何声音。

“喂?有人在吗?”

现在我可以听见有声音——我妈低声哭泣的声音。妈妈们是怎么搞的?这是怎么回事?身为一个成年人,你知道随着生命继续下去,你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照顾那些一开始照顾你的人,这是一般的情况。但我妈跟我在我九岁的时候就互换角色。任何在过去几十年来在我身上发生的坏事——留校察看、烂成绩、被欺负、被踢出大学、跟女朋友分手都会变成像这样,变成我妈看得到或听得到的难过。要是我十五岁时就搬去澳洲,每个星期打电话回家报告我所捏造的伟大成就的话,对我们两个都会比较好。大多数十五岁的人都会觉得很辛苦,一个人过日子、住在世界另一边、没钱没朋友没家人没工作没学历,不过我可不。跟周复一周地听这种东西比起来,那就跟撒泡尿一样容易。

这嘛……这不公平,是不公平,从来就没公平过。自从我离家以后,她就只会哀叹、担心,然后寄来地方报纸上描述中学同学小小成就的剪报。这算好家长吗?我的书上可不是这么写的。我要的是同情、了解、建议,还有钱,而且不一定要照这个顺序,但这些在坎宁区(Canning Close)可都是天方夜谭。

“我没事,如果你难过的是这个的话。”

我知道她难过的不是这个。

“你知道我难过的不是这个。”

“这才最应该是,不该吗?不该吗?妈,我才刚刚被甩,我觉得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坏——披头士、半瓶的夏敦埃白酒和《溪畔》都发挥了它们的功效——不过我不会这样跟她说:“我自己都照顾不了,更别说是你。”

“我就知道会这样。”

“要是你这么有先见之明的话,还干嘛那么在意?”

“洛,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我要在电视机前把剩下的半瓶酒喝掉。然后我要去睡觉。然后我会起床去上班。”

“然后呢?”

“找个好女孩,生几个小孩,”

这是正确答案。

“如果这么简单就好了。”

“就是这么简单,我保证。下次我们通电话时,我会把事情都搞定了。”

她几乎要微笑了,我听得出来。光线出现在漫长幽暗的电话隧道底端。

“但是萝拉说了什么?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走?”

“不大清楚。”

“我很清楚。”

这话叫人心惊了一下,直到我知道她要说什么。

“这跟结婚没有关系,妈,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的话。”

“那是你说的。我倒想听听她怎么说。”

冷静点。别让她……别大声……啊,去他的。

“妈,你还要我说几次,我的老天爷?萝拉不想结婚,套种说法,她不是那种女孩子。现在不是这种情况。”

“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除非说你认识别人,你们一起同居,她搬走。你认识别人,你们一起同居,她搬走。”

说的没错,我猜。

“妈,闭嘴。”

莱登太太几分钟后打来。

“喂,洛。我是珍娜。”

“嗨,莱登太太。”

“你好吗?”

“好,你呢?”

“好,谢谢。”

“肯还好吗?”

萝拉的爸爸不太健康——他患有心绞痛,不得不提前退休。

“还可以。时好时坏,你知道的。萝拉在吗?”

这有意思了。她还没打电话回家。暗示着某种罪恶感,也许?

“她恐怕不在。她在丽兹家。要不要我叫她回电给你?”

“如果她不是回来太晚的话。”

“没问题。”

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大概吧。“没问题”,我对一个还算相当亲近的人在我们的人生分道扬镳前所说的最后几个字。奇怪吧?你在某人家度过圣诞节,你为他们的手术担心,你亲他们抱他们送他们花,你见过他们穿着睡袍……然后,砰的一声,就没了。永远消失。然后迟早会有另一个老妈、另一个圣诞节、更多的静脉瘤血管。他们都一样。只有地址和睡袍的颜色,会改变。

第二部分
 他在玩什么把戏?(1)

3

我正在店堂后面,试图收拾清理一下杂物,无意中听到巴瑞和一个顾客的对话——从声音听起来,男性、中年人,无论如何都绝对不时髦。

“我要找一张唱片给我女儿,是为了她的生日。I Just Call To Say I Love You(《我只是打来说我爱你》),你们有这张吗?”

“噢,有啊。”巴瑞说,“我们当然有这张。”

我知道事实上此刻我们惟一一张斯蒂夫·旺达(Stevie Wonder)的单曲是Don’t Drive Drunk(《酒醉别驾车》)。这张我们放了不知道多少年,还是没办法将它除掉,即便它只要六便士。他在玩什么把戏?

我出来看看店里出了什么状况。巴瑞站在那里,对他微笑,那家伙看起来有点不安。

“那我能不能买?”他半带笑意地松了口气,好像他是个在最后一秒钟想起要说“请”的小男孩。

“不行,很抱歉,你不能买。”

那个顾客,比我原先想的更老一点,穿戴一顶布质的棒球帽和一件深米色的风衣,站在原地动也不动。你可以看出他在想,我本来就不想踏进这又吵又暗的鬼地方,现在好了,我被整了。

“为什么不能?”

“什么?”巴瑞放的是尼尔·杨的音乐,而尼尔·杨刚好在这一秒大弹电吉他。

“为什么不能?”

“因为那是一首滥情又俗气的鸟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起来像是那种会卖他妈的《我只是打来说我爱你》的店吗?现在,你走吧,别浪费我们的时间。”

老家伙转身走出去,而巴瑞得意地咯咯笑。

“多谢了,巴瑞。”

“怎样?”

“你他妈的刚刚把一个顾客赶跑了,就是这样。”

“我们又没有他要的。我只不过找点乐子,而且又不花你的钱。”

“这不是重点。”

“哦,那什么才是重点?”

“重点是,我不想再看到你跟任何走进这家店的人这样说话。”

“为什么不行?你以为那个老笨蛋会变成常客吗?”

“不是,但是……听好了巴瑞,店里的生意不太好。我知道以前任何人询问我们不中意的东西,我们常把气出在他们身上,不过这种情形得到此为止。”

“屁话。如果我们有这张唱片,我早就卖给他了,你就会多赚五十便士或一块钱,然后你永远不会再见到他。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给你造成什么伤害吗?”

“你知道他对我造成什么伤害。他的烂品味侵犯到我。”

“那不是他的烂品味,那是他女儿的。”

“洛,你年纪一大就心软了。要是从前,你会将他轰出店门,还追到门外去。”

他说的对,从前是。现在感觉上像是好久以前。我是再也无法凝聚起那样的怒气了。

星期二晚上我重新整理我的唱片收藏:我常在有情感压力的时候做这件事。有些人会觉得这样消磨一晚的方式很无趣,不过我不是这种人。这是我的人生,而且能置身其中,让你的双手埋没其间,触摸它,感觉很不错。

第二部分
 他在玩什么把戏?(2)

当萝拉在的时候,我把唱片按照字母整理,更早以前我是按照年代顺序,从罗拔·强森(Robert Johnson)开始,然后结尾是,我不知道,“浑演唱组”(Wham!)吧,或是某个非洲人,或是我和萝拉结识时听的随便什么音乐。不过,今晚,我想要一点不一样的,所以我试着回想我买进它们的顺序:我希望用这种方式写我自己的自传,不需要提起笔之类的事。我把唱片从架上拿下来,成堆放到客厅的地板上,找出《左轮手枪》,然后从那里开始,而当我完成时我充满一种自我感,因为毕竟,这个,就是我这个人。我喜欢能看见自己如何在二十一步内从“深紫色”演唱组(Deep Purple)前进到“嚎叫野狼”(Howlin’Wolf);我不再为被迫独身那整段时期反复聆听《性爱愈疗》(Sexual Healing)的记忆所苦,或者为回想起在学校成立摇滚音乐社,好让我跟其他五个创社成员可以聚在一起谈论Ziggy Stardust和《托米》(Tommy)而感到尴尬。

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我从新的编排序列中得到的一种安全感;我已经让自己比我本人更为复杂难解。我有好几千张的唱片,你必须是我——或者是,最低限度,“弗莱明学”的博士——才能知道怎样找到随便哪一张。如果我想放,譬如说,琼妮·蜜雪儿的《蓝》(Blue),我必须想起我在1983年的秋天为了某个人买了它,然后觉得最好把唱片送给她,原因我现在不想深究。看,你对此一无所知,所以你抓不到窍门,说真的,不是吗?你得拜托我去帮你把它挖出来,为了某种原因,我觉得这给我莫大的安慰。

星期三发生一件怪事。强尼进了门,唱着“万事万物”试图抓起一大把的唱片封套。然后我们上演我们的小小戏码。往门外去时,他挣开我,翻眼看着我说:“你结婚了吗?”

“没结婚,强尼,没有,你呢?”

他朝着我的腋下笑出来,一种恐怖、疯狂的笑声,闻起来像是酒味加烟味再加上呕吐味最后全变成痰的爆裂声音。

“如果我有老婆的话,你以为我会沦落到他妈的这鸟样吗?”

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专注地将他带向门口去——但是强尼直接又悲哀的自我评量引起了巴瑞的注意——也许是因为我昨天叫他闭嘴他还在气头上——然后他弯身越过柜台。“没用的,强尼。洛有个心爱的女人在家等他,但是看看他,他糟糕得要命。发型烂、青春痘、丑陋的毛衣、恶心的袜子。强尼,你跟他惟一的不同,在于你不用每个星期缴店租。”

我听惯了巴瑞的这种调调。不过,今天,我受不了,我瞪了他一眼要叫他闭嘴,不过他却将之解读为可以进一步凌虐我的邀请。

“洛,我这么做是为了你好。这是我见过最丑的毛衣。在我能想到的鸟人里头,我还没见识过有哪个会穿这么丑的毛衣,简直是人类的奇耻大辱。大卫·科尔曼(David Coleman)不会在A Question of Sport里面穿,约翰·诺雅奇斯(John Noakes)会叫人以时尚罪将它逮捕。方·杜尼康(Val Doonican)会看它一眼然后……”

我将强尼丢到人行道上,用力甩上门,一个箭步冲过店里的地板,抓起巴瑞的棕色麂皮夹克衣领,然后告诉他如果我这辈子再听到他那些无用、可悲、毫无意义又叨叨絮絮的任何一个字的话,我就杀了他。当我放开手的时候,我气得发抖。

狄克从储藏室走出来跳上跳下。

“嘿,伙计们。”他小声的说,“嘿。”

巴瑞质问我:“你这是干什么,什么他妈的白痴吗?如果这件夹克破了,老兄,你可要赔大了。”那是他说的,“赔大了。”老天爷。然后他用力地跺着脚离开店里。

我走到储藏室里的梯子上坐下,狄克在门廊徘徊。

“你没事吧?”

“没事,对不起。”我找了个简单的方式脱身。“听着,狄克,我家里没有心爱的女人。她走了。假使我们会再见到巴瑞的话,也许你能帮我转告他。”

“洛,当然了,我会的。没问题,绝对没问题。我下次见到他时会告诉他。”狄克说。

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点点头。

“我有……反正我有其他事要告诉他,所以没问题。当我告诉他其他事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有关,你知道,萝拉的事。”狄克说。

“好。”

“当然,我会先说你的事再说我的。我的没什么,其实,只不过是明晚有人在哈瑞洛德(Harry Lauder)演唱。所以我在这之前先告诉他,好消息和坏消息之类的事。”狄克说。

他紧张地笑了笑。“或者,坏消息和好消息,因为他喜欢那个在哈瑞洛德演唱的人。”一个惊恐的表情划过他的脸。“我是说,他也喜欢萝拉,我不是那个意思。而且他也喜欢你,只不过是……”

我告诉他我知道他的意思,要他去帮我泡杯咖啡。

“当然,当然。洛,听着。你想不想……谈一谈之类的?”

第二部分
 老式灵魂乐(1)

4

我们三个去了哈瑞洛德。跟巴瑞现在没事了;他回店里来的时候,狄克跟他说了,他们俩尽了全力来照顾我。巴瑞帮我录了一卷精心注解的合辑录音带,狄克现在把他的问题重述四五次,而不是平时的两三次。他们半推半就地坚持要我跟他们一起来听听这场演唱。

哈瑞洛德是一家无比巨大的酒馆,天花板高到香烟的烟会在你头上聚成一朵卡通云。里面破破烂烂、空空荡荡,座椅的椅垫被割得乱七八槽,工作人员都很粗暴,他们的常客不是很吓人就是不省人事,厕所又湿又臭,那里晚上没东西吃,葡萄酒极其难喝,苦啤酒全是泡泡,还冰过了头;换句话说,这是一家平凡无奇的北伦敦酒吧。我们不常到这里来,即便它就在往北开的路上,因为常来这里演出的是那种无法预测的二流庞克组合,你会情愿倒贴半周薪水也不要听他们的。不过,偶尔,像今晚,他们会祭出某些暧昧不明的美国乡村民谣歌手,有一票崇拜跟随者的演唱者会全搭同一部车来。酒吧差不多有三成满,算是相当不错,而且当我们进门时,巴瑞一眼认出安迪·克肖(Andy Kershaw)和一个帮《号外》(Time Out)写东西的家伙。哈瑞洛德最引人注目的也不过如此。

我们来听她演唱的这个女人叫茉莉·拉萨尔;她在一家独立唱片公司出过几张个人专辑,还有一首歌被南茜·格瑞芬(Nanci Griffith)翻唱过。狄克说她现在就住在本地;他不知在哪里读到说,她觉得英国人比较欢迎她做的这种音乐,这意思或许可以理解为,我们表现出来的是兴高采烈的漠不关心,而非主动积极的满怀敌意。这里有很多单身男人——我指的不是没结婚的单身,而是没人作陪的单身汉。处在这种环境下的我们三个——我乖僻又少话,狄克神经质又害羞,巴瑞敏感又自律——组成一次疯狂的大规模团体出游。

没有垫场的乐队,只有一套破旧的音响设备嘎吱嘎吱放着动听的乡村摇滚。站着的人群托着酒杯读着进门时塞给他们的传单。茉莉·拉萨尔在九点整登上舞台(说是舞台,其实只是离我们几码外的一个小平台和几只麦克风);到了九点零五分,让我极度恼怒又尴尬的是,我泪流满面,过去几天来我赖以苟活的无感世界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自从萝拉离开后,有许多歌我一直刻意回避,但是茉莉·拉萨尔开场的那首歌,那首让我哭出来的歌,其实并不是其中的哪一首。这首让我哭的歌以前从不曾让我哭过;事实上,这首让我哭的歌以前让我想吐。当这首歌当红的时候,我在读大学,当有人——不外是某个地理系的学生,或是某个受训要当小学老师的女生(我看不出怎么会有人骂你太臭屁,如果你只不过是陈述一个简单明白的事实)——在酒吧的点唱机放这首歌的时候,查理和我通常会翻白眼,然后把手指头伸进喉咙里。这首让我哭的歌是茉莉·拉萨尔翻唱的彼得·弗莱普顿(Peter Frampton)的Baby;I Love Your Way(宝贝,我就爱你这样)。

第二部分
 老式灵魂乐(2)

想像一下:我跟巴瑞站在一起,还有狄克,穿着他的“柠檬头”演唱组T恤,听着彼得·弗莱普顿的翻唱歌曲,然后痛哭流涕!彼得·弗莱普顿!Show Me Th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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