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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远方-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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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一直以来,于左使对我的仇恨恐怕是源自父辈。我娘,她曾对我说,她对不起她的哥哥。几十年前,正道为了对付水魅灵,曾经来我们于家,要我送出一名适龄男子。这个男子正是我的舅舅于岷骏,他是庶出的。这件事是我娘建议的,因为如果他不去,那就轮到我的小舅舅于岷驰,哪怕当时舅舅他已经成亲,舅母刚刚怀了他的孩子……”

    更重要的是,当时于家急于攀上太华山这座大山,于敏敏也想成为太华山的入室弟子,于是于岷骏,这个庶出的、地位低下的长子就成了牺牲品。

    如他们所愿,于岷骏成功迷住了水魅灵,于家得到梦寐以求的东西,看上去皆大欢喜,然而没有谁问过于岷骏本人的意思,没人知道那个青年心中真实的想法。

    这个美好的假象仅仅持续了一年不到,于家就遭受到了灭顶之灾。正是印证了那句善恶到头终有报!

    “我娘在自责中度过一生,她生下我,只是为了给于家留一点香火,之后就再也没有从家庙中出来过一步。”

    “我没想到,于左使知道了这些事,我原本以为他不知道……他恨我,恨我娘。”

    徐兰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他扭过头,在房间中搜寻,最后目光落到熟睡的秦悠脸上。

    “我是他的叔叔,理应让我来救他。”

    这个理由无懈可击,云观镜再也没说什么了。重白见无人作答,才缓缓说:

    “吸丨精*是邪攻,采阴补阴,采阳补阳,采阳补阴,采阴补阴皆可通,根据以往的例子来看,被采之人只需3到5次出精,一夜之间就会毙命。”

    “好霸道的武功。”

    重白看了一眼花千繁,继续说:“这是邪门功夫,自然相当霸道。采人之后,不但武功精进,容颜还不老。简直是一本万利的好事,谁不想?”

    他将桌上的书拿了起来示意了一下,“从孙仲旬手里得到的这本书,其实是吸丨精*的改良版,不知道是哪位高人做的,总之按照这个来的话,被采的人伤害在短时间里,不会有太大的生命危险,但武功会逐年丧失。并且,元阳未失者为上佳。”

    在场的侍者同时觉得不自在,重白嘲道:“除了大哥和百里图南之外,这里恐怕没有谁元阳还未失吧!”

    花千繁红颜知己遍天下自是不必多说,云观镜自12岁其就有服侍的姬妾,更别提卓琅轩早已成家多年,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还有我呢!”一直抱着手在一旁闷声大发财的叶清蟾,“我也可以。”

    重白瞅了一眼叶清蟾:“首先你是海孤星的弟子,你敢背着你师父这样做吗?接着要知道如果修行此功,你就会慢慢散功,成为秦悠的鼎炉,你愿意吗?”

    叶清蟾高高的仰起头,不屑的回答:“当然。我和小悠已经是结拜兄弟了,戏文里说了,好兄弟就是要生死共命。不过是元阳而已,武功散了也可以重新修炼。至于师父那边,我……不告诉他就行了。”

    叶清蟾也许学武的天赋将他的情商全都占据了,这等孩子气的话也能随意说出,直教人禁不住摇头。

    “你不行,如今,除非是侍者,否则我不会让你接近秦悠。”国师的病情看上去没有任何好转,偶尔的咳嗽给苍白的肌肤带来一丝红晕,却越显得柔弱,“如果你想要靠近他,只能凭借着自己的手段,从秦悠手中拿到玉佩。花公子,你也是一样。”

    “你是说我不够资格吗?”花千繁沉下脸,“我为了小悠什么都愿意做,哪怕牺牲我的性命。而你呢,国师?你到底为他做了什么?若不是你被西魔国做出来的巫蛊娃娃所蒙蔽,若不是我不离不弃的保护他,小悠早就死了。国师,你是历代最弱的国师,你从来没有履行你的誓言!”

    裹着绷带的脸将微微转动,将所有人都看了一遍,“小悠被人追杀的时候你们在什么地方?侍者算什么?哼,那所谓的契约不过是一道锁链,将你们和雏鹏绑在一起。我不同,我立过誓言,有人要伤害他,除非踏过我的尸体——这样的我还不够资格吗?”

第九十二章() 
焚香袅袅,极淡的香味在空气中慢慢散开,最后吹拂到这个屋子里每一个角落。

    墙壁上挂着的灯盏里,摆放的不是一般的香油点燃的火,而是一颗颗拇指般大小的珠子。

    那是极为罕见和珍贵的夜明珠,这夜明珠可不是凡物,乃海中鲛人所出。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这珠子的大小好坏也有讲究,雄性,年岁在青年到壮年间,于满月之夜坠下的泪珠形成的夜明珠才是极品。

    只需一颗,就能让满堂熠熠生辉,如白昼般明亮。

    雄性鲛人所出的珠子平时一颗都很难得,而现在,这间屋子里足足有九颗。夜明珠不是白炽灯,点多了晃眼睛,这九颗珠子如同灵物一般,相互辉映,让整间屋子充满非常柔和的光芒。

    秦悠睁着眼睛看,一点也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一种身处梦境的感觉。

    盖在身上的是螺洲出产的云锦,这云锦乃是御用贡品,用的是几百种鸟身上最柔最软的绒毛织成的,盖在身上比盖着白云还有轻还要舒服。

    他惬意的靠在大迎枕上,身体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徐兰卿端着一碗药,走到床边,犹豫片刻还是将实话说了出来。

    “这碗药里有些许催情作用……”

    秦悠直愣愣的盯着那碗药,抬起头不明所以的看着徐兰卿:“啥意思?”

    “你的身体已经坚持不了太久了,虽然有三弟尽全力救你,但治标不治本,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这和□□有什么关系?

    “有些药物,三弟说了,或许常年持久下去会有些作用,但终究是药三分毒,我想悠弟你也不愿意一辈子躺在床上对吧?”

    “我当然不愿意啦!”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每天都被关在家里,终日与中药为伴。

    “那就只能采补双修,不但你的身体会变好,连武功都有可能恢复。”

    秦悠立刻坐直身子,身体健康也就算了,如果连武功都有可能恢复的话,那他是不是也就再也不用被人欺负啦?

    那个老头教过朱瓒无数上乘的武功,朱瓒天赋不怎地,但记性奇好,连带着秦悠也记得清清楚楚。

    只要武功能恢复,那么就算天赋不高,保命总行吧!

    不过,这方式就有点……

    “我和谁双修?”从孙大善人和他儿子的情况来看,被采之人可是很惨,不但武功尽失,连人也老的比别人快。

    “我。”徐兰卿温柔的直视着秦悠的双眼。“我修习的是正阳心法,元阳充沛,又未失童男之身。只要你和我修习,身体痊愈的速度会大大提高不说,效果也是最好。”

    秦悠张大嘴巴,抬起头仰视徐兰卿,近距离下,这个男人俊秀的不可思议,虽然美艳不及花千繁,但是那种属于男人独有的魅力在他的脸上一展无余,当得起风神俊秀四个字。

    嗯,许飞琼挺有眼光的,徐兰卿的确很帅。

    “徐大侠,”秦悠歪着头看着他,“你可想好了,你可是作为我的鼎炉供我采补哦?”

    短短不超过十分钟,秦悠就觉得疲惫不堪,直想睡觉。他软软的趴在大迎枕上,头发随着动作一缕缕的滑落,黑白对比充满诱惑。加上周围若隐若现的香味,徐兰卿顺势躺了下去,半是强迫的将秦悠揽在怀中,用手把玩着他的头发。

    “不愿意吗?”

    秦悠翻身,看着徐兰卿:“你知道吗?在我们国家,和十四岁一下的儿童发生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你都算在犯罪,是要去坐牢的!”

    徐兰卿双手扶住秦悠的肩头,偏过头,一个淡淡的,带着兰花香味的吻凑了上来。

    秦悠避开了。

    就算和男人滚床单是避免不了的事,但他也不想和不喜欢的男人接吻。

    徐兰卿不介意,他扶住秦悠肩头的手缓慢的往下滑,冰蚕丝织成的里衣连带着也滑了下去。秦悠本来就只穿了那么一件衣服,加上他过于瘦弱,空荡荡的衣服在重力的作用下,就这样被拖了下去。

    徐兰卿将药碗端到嘴边,喝了一口,然后捧着秦悠的头,吻了上去。这一次他不容秦悠拒绝,将药汁尽数喂给了他。

    秦悠不喜欢这样的强灌,挣扎着想逃脱,可惜他病的那么重,力气连只小猫都不如,只能被迫接受男人给予的一切。

    “这个药能让你舒服很多,不要拒绝好吗?”

    药水才刚刚下肚,一股热气就从丹田升起,那股热气并不猛烈,却让人难耐上辈子撸过的秦悠当然知道这股悸动意味着什么。

    他的呼吸一点点变得急促,苍白的脸上也浮出淡淡的红晕,腰肢软的不像自己的身体,只能眼神迷离的望着徐兰卿。

    那眼神像是求饶,又像是乞求,望着那只水蓝色的眼睛,徐兰卿觉得自己快发疯了。明明恨不得用尽一切办法保护他呵护他让他能开开心心的笑着,却又在有的时候想要撕碎他吃掉他,让他在自己身下哭着说不要。

    纤细的手指落在另一只被挖掉的眼睛上,那里覆盖着柔软的锦缎,锦缎之下,只留下被挖的惨不忍睹的眼窝。

    “再等等,三弟就要成功了,很快你的眼睛就能再次睁开。”

    秦悠似乎没听懂,他在白色的云锦上扭动,不住的□□:“嗯,有点热。”

    这是□□发作的症状,徐兰卿脸颊一热,虽然早就看过房中术春宫图之类的指导书籍,也曾随花千繁去秦楼楚馆中观摩过,但是真的提枪上阵,他又有些害羞和胆怯。

    可更多的是,某种心满意足。

    “好热……嗯……”

    秦悠主动的攀附着徐兰卿,那股凉凉的感觉让他着迷。

    “没关系,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你就行。”

    ————————————拉登————————————————

    第一次听说吸丨精*的时候,秦悠认为这是一部爱情动作片的指导书

    。

    第一次见到吸丨精*的时候,他认为这是一部邪恶的小黄书,需要烧死。

    第一次尝试吸丨精*的时候,他——呃——

    不管这本书是谁写的,又是谁改良的,他都从心底感激那个人。总之第二天早上醒来,秦悠觉得自己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这不需要诊断,自己的身体他最清楚,他甚至可以下床走走,也不在惧怕吹风了。

    此时已经是深秋,早晨还是有些冷。但是秦悠一点感觉也没有,反而觉得一股从来没有的活力在全身游走。

    徐兰卿的元阳就像他的内功心法名字一样,如同冬日正午的阳光一般,暖暖的沁人心脾。

    秦悠现在深切的明白了,为何会有人想要修炼这种邪攻,实在是无本万利,一劳永逸。

    开阔的池塘里,稀稀拉拉的还盛开着几朵荷花,花枝随着微风微微颤抖,波光粼粼的湖面随后泛起一阵阵涟漪。几片荷叶不停的翻动,秦悠定睛一看,笑了起来。

    “小乞丐,你躲在荷叶下干什么?”

    荷叶停止了颤抖,但是没有人应声而出,秦悠走到湖边,那里刚好停着一张兰舟,他坐了上去。

    舟很小,大约只能乘坐一个成年人。秦悠拿起浆,轻轻一划,舟子如游鱼般轻盈,破开水面,朝着湖心前进。

    秦悠坐在床边,任凭微风吹过自己的脸颊。

    远处的亭子里,站在一个人,执起手中的笛子,吹了起来。

    那个人如明月般高洁而不可攀,在他身边坐着一个长发的青年,那个人手指重重一拨,古琴发出如流水般倾泻而出。

    一个穿着粉色衣服青年,从亭子的屋檐处一跃而下。

    那一刻,时间如同被拉长了一般,一切景物都静止了,粉衣青年在空中曼妙的一转,落在荷叶上。

    那个场景实在是太美了,秦悠无意识的停下划船,兰舟不知是不是因为惯性,朝着粉色青年驶去。

    一场繁花剑,数不尽谁风流!

    粉衣青年执着剑,单脚落在兰舟上。他的步履轻盈,舟身微微晃荡,秦悠却经不住摇晃,整个人向后仰身倒下。

    一只强壮有力的手臂环绕着他的腰将他揽住,随后被人顺势搂在怀中。

    “欢迎回来,小悠。”

第九十三章() 
再次见到妙心菩萨,秦悠心里还是有些激动。

    周吕氏稍稍消瘦了一些,脸色也有些苍白,但是能见到秦悠平安无事,她也从心底感到欣慰。

    “国师已经和我说了,你是雏鹏。”周吕氏的脸上依旧是慈爱的神情,就好像在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般,“真是太好了……难怪那个时候妖魔会被你杀死……”

    “泉水镇的人……我听国师说,您也受伤了……”

    “不是你的错。”周吕氏轻轻摩挲着秦悠的脸,“如果我的孩子还在,他应该像你这么大了吧!”

    “你的孩子……”

    “我的孩子在三岁的时候被穷奇吃了。”就算过了那么多年,周吕氏说起这件往事还是不能释怀,“我的宝儿才三岁,那年我带着他在南疆行医,不想那村子被穷奇袭击,所有人……包括我的孩子全都被……”

    “如果在那之前雏鹏降世就好了,”周吕氏轻轻合上眼,缓缓的说,“只要雏鹏在世,妖魔就不敢出来;只要雏鹏活着,天下就会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秦悠望着周吕氏,默不作声。

    “小公子,我知道你受委屈了。可是,”周吕氏压下声音说,“人生在世,哪儿有那么自由自在。妾身自学医那日起,就知道自己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身家性命,还有天下百姓。在这里,妾身还恳请小公子,无论如何也不要舍弃这个国家!”

    望着匍匐在地的周吕氏,秦悠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看到周吕氏鬓边早生的华发,想起她佝偻着腰给受伤的孩子治病的场景,想起在泉水镇的那几日。

    她是个真正善良的女人,而这样的人,天下还有很多。

    “你要我作甚?”

    “祈福吧,”周吕氏说,“不是为了大明王朝,而是为了天下的百姓。”

    麻药的效果过去后,眼眶痛得要死。他想要揉揉眼睛,却被厚厚的纱布所阻挡。

    “不要揉。”

    手还没抬起来就被人拉住了,听声音是云观镜。

    秦悠脑袋盲目的绕了一圈,实在是无法确定说话人的位置,最后只能问:“我的眼睛怎么了?”

    他只记得昨天晚上喝下一碗浓浓的药汁后,就失去了知觉,直到今天中午才慢慢苏醒过来。

    苏醒后,眼眶就痛得受不了,他都想吃一片止痛药了。

    “别担心,很快你的眼睛就能重见光明了。”

    秦悠僵住了。

    “你的意思是……我的眼睛……”

    要知道他的左眼可不单单是失明,而是整个眼球都被挖了出来。这样的残疾,能治好吗?

    而且……秦悠试着动了动眼睛,虽然很疼,但确实有眼球转动的感觉。

    “这只眼睛是谁的?”

    没有回答。

    一个星期后,秦悠眼睛上的纱布终于拆除了。对于这段时间的记忆,他是模糊的。不知道是不是药物的作用,大部分时间,他都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

    为了不伤到眼睛,是在傍晚时候拆的纱布。因为长时间没有见光,视网膜一接触到光就反射性的闭上,眼角分泌出泪水,秦悠擦了擦那只完好无损的眼睛。然后尝试性的睁开这只刚移植的眼睛。

    刚刚愈合的伤口还有些痛,但是随着景物的逐渐清晰,他竟然发现自己能看清了。

    怔怔的望着镜子里那一黑一蓝的眼瞳,那只眼睛既陌生又熟悉。

    换□□的手术在现代都不算是小手术,更何况这种医疗技术落后的古代。就算重白乃一代神医,可是在相对没有手术这种概念的时代,能成功移植眼球,这已经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水平了。

    手掌轻轻覆盖在眼睑上,不知道,重白在成功移植这只眼球之前,究竟做了多少实验,又有多少人死在他手上。

    他更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只眼球的主人是谁……

    叹了一气,秦悠勉强打起精神推开窗。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春光明媚,鸟语花香。一树海棠花下,站着一个穿着打扮都很土豪的少年。

    他看上去,外貌和秦悠差不多。不过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有着良好的仪容举止,连站在树下的姿势都隐隐暗含着气势,而且还有些许面熟。

    “秦公子。”

    秦悠不由得在心中猜测此人的身份,因为现在能出现在他周围的人,除了侍者基本没有外人了。“敢问公子贵姓?”

    “吾姓明名仏,小字允文。”

    天底下只有一家子人能明目张胆的姓‘明’,秦悠拿不准这个时候该不该向这位尊贵的皇子殿下行礼。

    “不必多礼,雏鹏乃天下间至尊至贵,即使见了圣人也不必行礼。”

    秦悠病刚刚有点起色,精力不是很足,此时并不太想和人说话寒暄什么,偏偏此人身份特殊,他又不好得罪,免得又弄出一个小王爷来。

    “吾今日前来见秦公子,是有一事相求的。”比起小王爷明瑾来说,这位明仏的态度亲切的像房地产公司的置业顾问,让秦悠倍感安慰。

    “岂敢岂敢,”秦悠学着电视剧里的人双手抱拳,“只要在下力所能及,定竭力相帮。”

    花下的少年皇子遥遥一笑,“吾希望成为秦公子的侍者。”

    秦悠身子顿了一下,不由得皱起眉头。

    侍者,用生命保护雏鹏的人,有契约为证,一旦雏鹏身死立刻毙命。而侍者死了对雏鹏却没有任何影响,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不划算的职业了。

    这个皇子莫非是闲的太无聊,要来点刺激的?

    “不奇怪。吾此时的情况比秦公子好不了多少。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东西偏偏要强加在身,说到底,不过是身不由己罢了。”

    “皇子殿下不知道吧!这个契约之所以被称为契约,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它是有约束的作用,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有神力。总之,一旦接下金香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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