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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悖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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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巨兽生活在水中的缘故,这块肉的纹理质地没有想象中那样粗,反倒相当细腻。

    SUV上那只鳄鱼的肉也是这样,完全没有关系的两种生物,肉质却又如此相像,令何骏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史前生物的肉质都是这么精细。

    没准是史前生物离开水的时间比较短,所以肉质和鱼类近似,而现代那些不用高压锅就煮不烂的粗纤维,是因为适应了陆地生活慢慢进化出来的。

    脑子里转着不着边的心思,何骏托着那块肉走回了SUV,重新拿起电喇叭,清了清嗓子说道:“各位,不要争不要抢,大家过来自己动手吧。”

    说完放下电喇叭。

    然而围观的幸存者们你瞅瞅我我看看你,硬是没有一个人迈步,僵持了七八秒钟,才有一台车突然开向巨兽的尸体。

    其他人好像收到了出发的信号一样,一阵混乱的喊声,幸存者们一窝蜂地涌向巨兽。

    有地幸存者跑到巨兽身边就开始下刀子,但更多的幸存者像何骏一样往巨兽身上爬,没多一会儿,巨兽混身上下就爬满了幸存者,蚂蚁般的幸存者们挥舞着握刀的胳膊起起落落,不知道多少把刀子同时在巨兽身上开张。

    眨眼间巨兽身上就多出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切口,许多人大块大块的割下巨兽的肉,几十公斤几十公斤地挂在身上,却仍然不满足地继续努力切割,混然不知什么叫做节制,也不想想能不能在肉臭掉之前吃掉那么多存货。

    幸好巨兽体积够大,幸存者人数虽多,但总体而言仍然是人少肉多,根本没必要争抢,所有人都一门儿心思地抢肉,没谁因为抢肉的位置打起来。

    有打架的时间,都能割下一头猪甚至一头牛的份量了。

66 第一只猎物() 
别扭一脸好奇地问:“为什么要把内脏全扔掉?心脏什么的,不是能吃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打到的猎物,必须先把肠子什么的摘出来扔掉,可能是那时候没有冰箱,内脏容易坏吧。不过你说的对,心肝什么的确实能吃。”说着何骏直起腰来,倒转匕首递过去,“想吃什么你就摘下来吧,不过我认为你最好快一点,良子腿上还带着伤呢。”

    别扭一愣,这才明白何骏把所有的内脏全都掏出来是因为这样做速度最快,立即摇摇头说:“算了吧,咱们赶紧回去!”

    何骏微微一笑收回匕首:“动作快,再把芥末龙吸引过来,咱们又白忙活了。”

    “知道了!”别扭和何骏分别抬着鳄鱼的头尾,吃力地把这个大家伙抬上了SUV的后厢,关好车门后,两人迅速登车。

    何骏一上车,就回头问道:“良子,你的脚怎么样了?”

    良子白皙的脸色似乎更加地苍白了一些,勉强笑笑说道:“没事,还有知觉。”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豆子评价道。

    “豆子?”何骏叫道,“你觉得良子的伤怎么样?”

    豆子耸耸肩说:“应该没伤到筋骨。”

    “包扎呢?怎么样?”何骏又问。

    “当然没问题!”豆子拍着胸脯说。

    “良子,你还能坚持吗?”何骏又问。

    良子不知道何骏为什么问这个,不过他想了想说:“我还能坚持。”

    就算不能坚持又能怎么样?这里是万恶的史前时代,即没有医院也没有医生更没有药品,就算风急火燎地赶回小区,也不过是换个环境回屋子里休息而已,压根就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他的脚还有知觉,也能慢慢地活动,只要伤口不感染,就不会有危险。

    在这方面良子是真的不担心,虽然史前时代肯定有一些现代不存在的危险微生物,但现代人的免疫系统,是用各种疫苗和极度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出来的,被史前微生物攻陷的可能性非常小。

    退一万步说,谁家还不准备一点常用药啊?别的不敢说,广谱抗菌药肯定不缺。

    何骏点点头:“那好,你再坚持一会儿,别扭,回小溪!”

    豆子诧异极了:“何大哥,回那儿干什么?”自从上车,他就一直把良子受伤的右腿架在自己的腿上,避免SUV的颠簸影响了良子的伤处。

    不是他乱开玩笑,良子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于情于理,都该了好好照看良子。

    何骏往后车厢努努嘴:“把后面那些肉洗干净,回去之后,咱们可没那么多水。”

    “哎呀!”别扭一声惊叫,“咱们的桶还在水边上呢!”

    “那就更得回去了。”何骏说,“抓紧时间,回去之后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找个医生。”

    别扭启动SUV,一路开回溪水边,意外地看到蓝色的透明水桶还在水里,居然没随着水流漂走。

    把车停好之后,别扭飞快地跳下车,惊喜地抬起水桶,一口气抬上了车:“嘿嘿,没想到还能把桶找回来!”

    何骏看了一眼水桶说:“桶里装了这么多水,自重比浮力大得多,能让水冲走才怪!”说罢跳下车,“别扭,来帮我抬鳄鱼!”

    “好咧!”别扭把水桶放好,正准备往后走,豆子突然喊道:“别扭!”

    别扭一回头:“啥事?”

    豆子担心地嘱咐:“多注意点水下,小心点!”小区穿越才一个星期,先是死了顺子,现在又伤了良子,若再不小心一些,用不了几天混混三人组就得全军覆没。

    “放心吧!”别扭信心十足地拍拍胸脯。

    豆子目送别扭走到车后,收回的目光不经意间对上了良子探究的视线,不禁有些赫然:“干嘛这么看我?”

    良子的嘴角抽了抽,恨声道:“咱们俩的事儿还没完呢!”

    豆子赶紧讨饶:“行行行,你说没完就没完,怎么着都行,不过你总得先把伤养好吧?”

    “哼!”良子闷闷不乐地把脸别到一边,不过并没有逞能把腿收回来。

    车外,何骏和别扭吃力地将鳄鱼抬到溪水边,何骏抽出匕首切入鳄鱼的后腿根部:“别扭,上车把咱们准备的方便袋和盐拿过来!”

    鳄鱼的皮很薄,肉也很嫩,嫩到刀轻轻一切就直接切到了骨头。

    何骏的匕首只是一把随便哪个超市都能买到的大路货,根本就不是什么神兵利刃,这样轻易的切到了骨头,根子肯定在肉质上!

    “好咧,何大哥你小心点水里。”别扭一边走一边说。

    “没问题!”何骏刀子一旋,把鳄鱼后腿根部的皮肉全部切断,露出了大腿骨根部的关节。

    用刀尖在关节里面胡乱切了几刀,何骏成功地卸掉了鳄鱼一条后腿,

    这时别扭拿着几个大号的聚乙烯塑料袋跑了回来,何骏在溪水里把沉甸甸的后腿洗干净装进塑料袋,又抓了一大把盐塞进塑料袋里,上上下下地使劲抹了一遍。

    电视里的火腿,就是抹上一层盐做成的!

    这地方白天的温度能热死人,不用盐把肉腌起来,用不上两天就得臭掉。反正盐腌进肉里也不算浪费,了不起缺盐的时候吃咸肉就得了。

    一条后腿很快就抹好了,何骏冲别扭挥挥手,别扭会意地转身将装后腿的袋子送回车上,何骏则继续朝另外几条腿下手。

    没多一会儿,两个人就把鳄鱼的四条腿还有粗壮的尾巴全都处理了一遍。

    别扭看着地上剩下的鳄鱼躯干问道:“何大哥,塑料袋已经用完了,剩下的怎么办?”

    何骏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洗洗直接放车上,争取今天明天就全吃光。”腌肉是用来应急的,鲜肉才是用来吃的,何骏在这个问题上分得很清楚。

    别看剩下的肉还不少,可是等着吃肉的除了混混三人组之外,还有刘大爷一家,消灭这点肉绝对没有问题。

    可惜,这一点肉不够他实施一直准备的计划。

78 吃货威武() 
没多一会儿,原本好好的巨兽身上就布满了大窟窿小眼儿,几个口味独特的幸存者,还合刀抬起了巨兽的脑袋,把巨兽的舌头割了下来,宝贝万分地挂在肩上。

    看那几个人还继续在嘴里鼓捣,何骏赶紧拿出电喇叭喊了一声:“牙给我留下!”箭头的问题到现在都没解决,看电影总说什么狼牙箭,用巨兽的牙做一批箭应该是个不错的好主意。

    几个人一愣,回身对何骏表示没问题,但并没有离开巨兽的嘴巴,而是把巨兽上牙膛那一层薄薄的肉整个剥下来,又上腮边开了个洞,把巨兽脸颊上的肉割下不少。

    他们的目的原本也不是巨兽的牙齿,即使想弄几颗牙齿留个纪念,也不会不长眼睛跟何骏争。

    何骏两眼发直,他一点也不觉得这个几部位的肉有什么好吃,但这几个人却十分地开心,他不由地暗暗琢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吃货?

    再仔细看看,还不止他们这一伙口味独特,几个幸存者在巨兽的脚脖子上切了一个深可见骨的环,正和巨兽那澡盆一样大的爪子较劲,不用问,他们几个肯定都爱啃猪蹄鸡爪什么的。

    几米之外还有一伙人在那条腿的根部切个没完,好像是要弄个肘子。

    何骏差点没崩溃,就算你们能把那么大个儿的肘子弄回去,能找到那么大的锅卤么?

    这还不算,肋骨下面还有一伙人,正举着硕大的液压剪对付巨兽的肋骨。

    何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液压剪倒是不小,可剪口张到极限也含不住肋骨的三分之一,你们得多喜欢啃骨头,才敢打肋巴条的主意啊?

    不过转念想想,那几个弄肘子的家伙,何尝不是在打腿骨的主意?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打巨兽尾巴的主意,尾巴尖第一时间就被人切了下来,剩下的部分,最细的部分有人腿那样粗,尾巴根部几乎和SUV差不多粗,许多人围在尾巴上切切割割,大块大块的肉不断与尾骨分离。

    忽然间一声欢呼,何骏下意识地往发出声音的方向看,意外地看到几个幸存者在巨兽的肚皮上开了个大窟窿,巨兽那比人还要粗的肠子从窟窿里流出来,刺鼻的臭味儿瞬间弥散开。

    那几个家伙一点也不在乎空气中刺鼻的味道,三两下从肠子上割掉好大一块。

    何骏差点翻白眼儿,这几个肯定也是吃货,而且是吃货中的重口味,你们得多喜欢吃大肠啊!

    仔细一看,那几个人就是刚刚割舌头切上牙膛的家伙,难怪品味如此另类。

    这几个人的行动好像提醒了其他人,不少人乐颠颠地跑过去参和一脚,还有人继续往深处挖,没多一会儿,就挖出一个脸盆大小的肾脏。

    何骏差点没吐出来,看那几个人的意思,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们非钻进巨兽的肚子里去淘摸吃的不可。

    他暗暗地决定,你们不是不吃好肉么?今后不管猎到什么,都不分给这几个家伙一丁点肉,就让他们吃那些乱七八糟的内脏和下水。

    看到这里,何骏觉得自己再也看不下去了,微微一叹对别扭说:“把车开远点……就开到丛林边上吧,我得把这一身换下来,太难受了。”

    别扭舔了舔嘴唇:“要不,咱们到湖边洗洗?”

    “到湖边洗?”何骏苦笑,“我这一身,非惹来麻烦不可……要是能在湖边抠个浅水坑就好了。”

    良子眼睛一亮:“何大哥,咱们去十二号楼看看怎么样?劈开那个单元正好临湖,说不定有什么发现。”

    “行,就这么办。”何骏说,“正好十二号楼下面的巨兽都吓跑了,这块肉也得洗一洗。”

    平时吃的猪肉牛肉,在屠宰时已经放光了血液,所以买回家的时候,根本看不到血水,偶尔遇到没放好血的肉,就会发现肉里夹杂着许多红黑色的半凝固血液。

    几个人合计好了去处,正准备离开,何骏突然听到了几声乌鸦不像乌鸦,猴子不像猴子的叫声。

    那分别就是芥末龙的叫声!

    熟悉的叫声令他混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猛地转身,锐利如刀的目光迅速扫过丛林,却没看到任何不正常的景象。

    然而何骏半点也不敢大意,马上拿起了电喇叭:“各位,咱们有客人了,不想死的,马上回车上,有车的兄弟,帮我个忙掩护一下其他人!”说罢何骏迅速跳上车,飞快地抄起弩弓上弦放箭。

    巨兽身上的幸存者们愣了一下,看到何骏的行动之后才如梦初醒,像来时一样一窝蜂地跑向自己的同伴。

    敢到这里来碰运气的幸存者,没有一个是孤家寡人,身边最少也有两三个同伴,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制或者改造的武器,有车的占了总数的四分之一。

    没多一会儿,聚集在巨兽身边的幸存者们就带着收获与同伴汇合,许多人甚至放弃了大部分收获,只带着十几斤肉离开。

    之前割肉的时候确实有些贪心,但是和命比起来,那一点肉算得了什么?

    穿越一个星期,看不穿这一点的人,不是死了就是躲在家里死活不敢出来。

    丛林里的芥末龙似乎是顾忌幸存者的数量众多,没像何骏想象得那样直接跳出来,只不过叫声一直都没停过。

    何骏不知道它们的叫声代表了什么,但是直觉告诉他,芥末龙很可能是通过叫声传递消息呼叫同伴!

    小区里的幸存者数量有限,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损失任何一个都是无法弥补的损失,站在这儿和隐藏在丛林里的芥末龙僵持下去,万一芥末成叫来了大群的同伴,对幸存者没有半点好处。

    想到这里何骏不再犹豫,举着电喇叭大声吼道:“听我的指挥,没车的先走,快!”

    没车的幸存者听到之后撒腿就往回跑,好在他们放弃了累赘的收获,留下的数量不多,所以离开的速度一点也不慢,没多一会儿,就分成几波消失在不同的方向。

67 草丛的危险() 
两个人抬起剩下的鳄鱼肉泡进溪水,简单地冲洗一下,合力将洗好的鳄鱼肉放到车上。

    何骏长出一口气,关好后车门极目远眺,两只蜻蜓咬成一串,在湖面上悠然掠过,修长的尾巴轻盈地在湖水中微微一点,荡开一层层微漾的水波。

    何骏微微一笑,喊道:“别扭,帮我看着水里面,我洗洗手!”

    家里还有一只小萝莉呢,沾着一手的血和鳄鱼脂肪怎么进家门儿?

    “好咧!”刚爬到车上的别扭赶紧又跳下来。

    天气热得他动一动就出一身汗,身上的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若不是良子受了伤,说什么也要洗洗干净再回去。

    何骏大步走到水边,先往水里看了看,确定水底没躲着什么不明生物之后,才蹲下洗了洗双手,又掬起一汪清水扑在脸上。

    他的脑袋早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一样热,那一点点清水带来的清凉只维持了短短一瞬间,就被满满的燥热取代,无奈的何骏深吸一口气,一头将脑袋扎进水里,连鼻孔都泡在水下。

    何骏不断地将肺里的空气从鼻孔呼出,以免鼻腔被溪水倒灌,直到肺里的空气全部耗尽,才突然把脑袋拔出来,狠狠地摇摇头,头发上甩掉的水珠四处飞扬。

    更多的水从他的头顶流下,打湿了头颈和衣领。

    何骏毫不在意地急速喘了几口气,目光落到五六十米外一片紧靠着湖边的草丛上。

    别扭好奇地看了发愣的何骏一眼:“何大哥,你看什么呢?”看何骏洗过了,他也抓紧时间洗洗头脸凉快一下。

    何骏回过神来,瞅着那片草丛说:“我是在想,到哪儿能找一点能吃的野菜什么的。”

    “啊?找野菜干什么?”别扭诧异地问。

    何骏苦笑:“兄弟,你是不是以为有肉吃,吃的问题就解决了?”

    “有肉吃还不行?”别扭的调门拔着半天高,简直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

    就算是在现代,也没有谁家的生活好到天天吃肉,难不成天天吃肉还不满足?

    何骏知道别扭想岔了,解释道:“吃肉不是不行,但是光吃肉营养不均衡,你现在还不觉得,但是真让你天天吃顿顿吃,用不了几天,你就该受不了了,最好能弄点野菜搭配一下。”

    “那就想办法弄呗!”别扭理所当然地说。

    何骏再次苦笑:“我说别扭,你能不能用用脑子啊,这地方是史前时代,咱们理常吃的蔬菜还都没进化出来呢,你倒是跟我说说,哪一种植物能吃?”

    “那还用问说么!”别扭一副你真笨的表情,“吃两口试试不就知道了?”

    何骏连苦笑都笑不出来了,长叹道:“你就不怕让有毒植物药死?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别扭先是一呆一脸地讪笑:“其实我知道这事儿,就是猛地一下子,没想起来。”

    “等你想起来,已经药死了。”何骏揶揄道。

    “那看恐龙吃什么,咱们就吃什么,不就行了!”别扭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继续发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没用。”何骏摇了摇头,“动物能吃的东西,人不一定能吃。举个例子,人吃巧克力屁事没有,狗吃了巧克力,分分钟药死。”

    别扭一愣,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

    不是动物能吃的人不能吃么?怎么说到人能吃的狗不能吃上了?

    何骏怎么也没想到别扭居然钻了牛角尖,招呼一声道:“走吧,咱们回去,不是有几家在花坛里种菜的么?小区里肯定能找到蔬菜种子,了不起咱们自己在天台上种地。”

    “噢!”别扭马上抛开了想不明白的逻辑关系,免得死太多宝贵的脑细胞。

    何骏正想转身,恰好看到两只正在交配的巨蜻蜓飞到湖边那片草丛上方,悬浮在空中轻盈地向下一沉。

    他不由地多看了一眼,心说除了体积,史前时代的巨蜻蜓和现代蜻蜓几乎没多大差别,连交配的方式都和现代一模一样,几亿年的时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记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有人说,昆虫是进化史上最成功的生物类群,不过昆虫进化得再成功也就是那么回事罢了。

    哺乳动物用了六千五百多万年进化出了智慧的人类,而昆虫呢?几亿年都没能进化成智慧生物,再成功又能怎么样?压根儿就没多少进化的潜力才是真的。

    脑子里正转着不着边的想法,草丛里突然剧烈地晃动了一下,不知道什么东西在草丛上方一闪卷住了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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