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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体-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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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强烈。能知道,当然不错。不能知道,其实也没有大不了。只要将拥有秘密的人杀了。。。。。。所有的一切,自然能够重新回复其本来的面目。”

闻言,老者堆笑的脸上,不由得的略略一滞。

他当然明白这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

一百九十六号,是一个极其冷酷的人。

也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从不讲究任何伦理道义的人。

虽然,很多时候他都会不由自主流露出一丝人类的温和与善良。

但就骨子来说,他就是一个杀手。

一个不折不扣,冰冷、残忍、做事不留情面的杀手。

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心机。

刚才这番话,与其说是正式交手前的谈判。不如说是他毫不迟疑地打出了手中的所有底牌。赌博的过程,需要高超的技术与敏捷的头脑反应。

可是,从全局来看,这些东西不过只是辅助。

真正起作用,决定胜负关键的,还是最终那翻起的底牌。

孰大孰小,一目了然。。

想到这里,老者不禁倒抽一口凉气。发自内心的悲凉,也在其思维中默默沉积,挥之不去。

“如果,因为我的死,遗漏了什么关键性的秘密。对于你来说,绝对是无法承受的绝大损失……………………”

“损失?哈哈哈哈…………………

雷震的笑声,听上去颇有些戏谑的意味:“我能损失什么呢?既然得到一件东西,杀你与不杀结果完全相同。其中的差别,仅仅只是时间的多寡。那么,我又有什么可值得担心的呢?不要忘了,死者死矣。至于生者,可是有足够的时间,慢慢寻找那些被隐藏起来的秘密。

话已至此,的确不再值得多费口舌。

老者唯一能做的,只是无奈地长叹一声。颓然地倒在身后那宽敞柔软,却一片冰凉的座位上。。。。。。

林霁云是一个运气很好的人。

这并不是他个人对自己所下的评价。而是身边每一个熟识者,对他的赞誉羡慕之词。

当然,在这之前,必须加上一个时间的限制。

整整三十个地球年。

人这辈子,能有几个三十年。。。。。

在旁人看来,一时的富贵与享受,绝对是足以用任何代价换取的梦幻。

一时与一世,其中的差别,不过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字眼。

整整三十个地球年。

→第一百四四节 … 穷困←

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莫过于时间。

同样的道理,最无价的财富,也是那从身边悄悄溜走的光阴。

遗憾的是,对于这种简单的等价交换,实在有太多的人,根本不放在眼中。

林霁云,也是其中之一。

每每想起往事,他总会觉得,那根本就是做了一场稀里糊涂的怪梦。。。。。

三十年前,若在地球联邦亚洲区域东南沿海一带,提起“林家”,总会有人翘起大拇指。甚至,就连一些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也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些许羡慕之色。

林家,实在太有钱了。

谁也不知道,联邦银行的保险柜里,究竟装有林家多少钞票?

也无人知晓,林家名下的财产,究竟达到何等恐怖的程度?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林家非常有钱。

而且,钱多的烧手,多得甚至就连拥有者自己也不清楚其中的实际数字。

如果说,有钱人都是幸福的。那么,林霁云绝对是其中最为幸福的天之骄子。

尤其是当林老太爷咽气的那一刻,当律师按照联邦继承法,宣布他成为所有产业唯一拥有者的时候。林霁云的内心世界,几乎变成了一片被散发着诱人金色光泽沉重金属压实的希望之地。

那天,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手里的钱,多得几十辈子都花不完。

年轻、多金、没有任何负担制约。。。。。。

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堕落条件。。。。

一掷千金的生活,的确令人着迷。

如果林霁云按照那种小富翁的方式花天酒地。那么,林家祖积的财产,的确足以供他吃上几十辈子。

年轻人地心性,都喜欢凡事争个高低。

在这个世界上。有钱,并不是一件坏事。

有钱又张扬,还要惹上不该惹的麻烦。这才是最大的祸端。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一名高官。

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也是老天不开眼。一伙窃贼光临了林家祖宅。盗去了其中绝大部分地金珠宝贝。。

当所有祸事接踵而来,争先恐后掠夺着那丰厚无比资财地时候。林霁云彻底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茫然。

就这样。一夜之间,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变成了一文不名地穷光蛋。

与所有的相同经历者一样,从天堂掉落地狱的林霁云,内心世界也从原来的阳光明媚,瞬间变成了阴暗绝望。

他愤怒、阴郁、仇视所有的人。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与所有人为敌的念头,这才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根。。。。

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残酷的肮脏世界。

有句话说得好……………………“当你有钱地时候,你就是大爷。没钱落魄的时候。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白眼、唾骂、嘲笑、讥讽。

年轻地林家公子也不知道,自己的耳朵里,究竟装了多少诸如此类的东西。

他只想爆发,想要活活捏死所有敢于蔑视自己的家伙。

遗憾的是,他却没有实施地力量。。。。。。

也许。这就是无能者最真实地写照吧!

就在他几近绝望。想要以自杀来结束年轻生命地时候。偶然的意外,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马路上走不稳而摔跤,绝对是任何人都经历过,也极其稀松平常的事情。

一跤摔出个不错的未来。。。。。。这种事情说出来,恐怕没人会相信。

至于像林霁云那样,顺着地面的管道,一下子滑进拗黑无比的地下世界。。。。。。这种事情,除了冥冥中存在的神灵之外,又有谁能够真正说的清呢?

与雷震一样,他同样发现了一座被掩埋的史前城市。

在那里,一台旧式电脑也给予了他一切想要的东西。

可以在最短时间里,转化成为巨额财富的超前生物科技。

电脑要求的回报,非常简单。

“我需要你积蓄更多的能量。将沉睡中的“智龙”再次唤醒!”

当林霁云从阴暗的地穴中爬出的时候。已经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他,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

对于金钱,他的占有**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强烈。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远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权力。

有权,就有钱。

有钱,却不一定就能买到至高无上的通天之权。

他并不完全明白电脑所说的“智龙”究竟是什么。

也不想按照对方规定的路线,拯救什么所谓的历史遗迹。

他已经受够了人们的白眼。

他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拥有的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

新的公司成立。

新的药物迅速占领了市场。

大量的金钱,如同无法阻挡的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地流入他的怀抱之中。。。。。

大名鼎鼎的“威森公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入世人的眼界。成为地球医药界绝对领先的行业翘楚。

这一年,林霁云六十二岁。

人类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恐怕谁也无法给出一个合适的答案。

林霁云也不例外。

有钱的日子,的确过得非常惬意。

甚至,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

撒下大把的金钱,所有的仇家,均在最短的时间里,被一一惩处。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家伙。

当年落魄时,对自己有恩的人,同样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报恩惩恶,也许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事情。

但是对于林霁云而言,却是调剂思维,满足心理片面感的一种游戏。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类似基督山伯爵般的闹剧,究竟持续了多久。

不过,每当看到恶者因为恐惧瑟瑟发抖,善者因为意外而惊喜不已的时候。他的内心,总会生出巨大的满足感。

终于,有一天当这类游戏无法再继续下去,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实施对象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人生,其实不过如此。

按照亚洲人的说法…………………六十年,为一花甲。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人老,必然会死。

每每想到这里,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发狂、发怒。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定要死?

或许,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会死亡的秘诀呢?

这不是妄想,而是一种有相当根据的猜测。

既然,连那些史前人类都能拥有至高无上的科技。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就这样,在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时候,林霁云迅速完成了从商人到科学家的心理转变。

相比那些数十年如一如,呕心沥血苦苦钻研的学者,他实在有着太多的便利条件。

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从旧式电脑那里获得的大量生物科技。

“你根本无法想象,当我真正接触之后,这才发现,科学,竟然是如此奇妙,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对于生命的绝望,恐怕我永远不会感受到其中的奥秘。。。。

望着眼中满是一片冰冷的雷震,神情狂热的老者不禁暗自吞下一口唾液,以充满无比诱惑力的声音缓缓说道:“怎么样,你愿意加入进来,一起分享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吗?”

→第一百四五节 … 长生←

“伟大?哼!哼!哼!利用病毒扩散,把整整一个城市的人类,都变成狰狞恐怖的活尸。。。。。。这就是你所谓的成就?”

对方的冷言讥讽,并未使得老者脸上略现惭色。相反,他那死死盯视雷震的眼睛里,却意外地浮现出一丝复杂的意味。

“我,不想与你为敌。我不过是想要邀请你成为共享者。难道,你想要拒绝吗?”

“共享?”

雷震眉头一皱。他实在不明白,这话其中的意义何在。

“看来,你还是没有明白事情的奥妙所在……………………”

老者也不生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完全可以称之为生物学上最伟大的发现。即便是那些已经被历史遗忘的前代人类,恐怕也绝对不会与之比及。”

“哦?”

这话,显然令人大为意外。

应该承认,林霁云属于那种偏执类型的轻度精神病患者。但是,他的脑子,绝对没有糊涂到连事实的基本情况都无法分辨的地步。

相反,他很精明。

甚至拥有超越大多数人的高数额智商。

如果,自己所想与并不相符。

那么,他口口声声所谓的“秘密”,又会是什么呢?望着陷入沉思中的雷震,老者那张满是细密皱纹的脸上,终于展现出那么一点点难得的笑容。只不过,在这种肌肉相互挤压的动作下,那张苍老得足以令人感到恐惧的面庞,也显得越发狰狞起来。。。。。。

综观地球人类史,所有涉及君王的话题中,无一例外都会提到一个尤为敏感的字眼…………………“生命”。

若是真正要评选人类最伟大胆小鬼的话,恐怕。历史上绝大多数地君主,都能当仁不让地获取这一殊荣。

没有人会比一个国家的执政者更加怕死。

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和平时期,手中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王者。

有钱、有权、有普通人做梦都想要得到的一切。。。。。。我,为什么一定要死呢?

因此。渴求长生不老。自然成为历代君主梦寐以求地最大愿望。

林霁云也不例外。

从电脑那里得到地生物技术,让他重新回到了富贵的核心中央。志得意满地他。加之曾经有过无比悲惨的落魄经历。对于长生的渴望,自然也要比一般人强烈得多。

不过,他也很清楚…………………这种事情,绝对是不可能以自己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有钱,可以买到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东西。

但是,不一定就能买回性命。

更不可能买到未来不可知的,更多的秘密。

科学,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解密。。。。。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隐蔽地研究。

按照电脑的指示。他成功开启了位于地下深处,早已被废弃地前代人类基地。利用其中的各种设备,加之超越这个时代的科技力量。林霁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成功地完成了在暗地里,从一个商人到疯狂学者的改变过程。

基地里拥有地生物设备。远比现实世界中先进得多。

第一次实验。林霁云便利用同类型地基因,从人工胚胎中。制造出一个新的“自己”。

他永远也忘不了,复制人从培养槽中走出地那一刻。那家伙,实在太完美了。

健壮、强悍、英俊。。。。。。最重要的,他很年轻。

恐怕没人能够理解,有谁会对自己的作品产生强烈的嫉妒

然而,这种事情的确存在。

嫉妒。。。。。。甚至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嫉妒。

而是那种满怀渴求,却又无法得到满足的失落心理。

林霁云几乎是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地将自己的第一具作品扔进了回收器。用充满愤怒火焰的双眼,望着那无辜的复制体,在锋利的钢铁粉碎器下,惨叫哀嚎着被分裂成为无数零乱的肉块。

它,同样也是人类。

而且,还是某种意义上,和我完全一样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他就能拥有我所没有的一切?

生命,我需要生命。

我需要更加强壮的身体。

我需要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存活下去的权力……………………

平心而论,林霁云的想法并非疯狂。

其实,“长生”这个话题,在地球生物学界,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

按照某些资深学者的说法…………………人类,完全可能做到长生不老。

这听起来颇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

但是,究其理论依据,也并非无稽之说。

人类,拥有再生的能力。

细胞的分裂,能够在短时间内治愈受损的身体器官。这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道理。

如果,这种分裂过程的速度能够加剧,强度能够超过正常情况数倍,乃至数十倍。可以想象,即便手脚缺失这样无法弥补的身体损伤,也完全可以通过细胞的作用,再次恢复。

从某种意义上看,再生与长生之间的差异,仅仅只是名词上的不同。究其根底,其实还是细胞在其中发挥最重要,也最为微妙的作用。

组成人类身体的细胞,如果可以永远保持活力。作为主体的人类,自然就能长生。

从理论上看,这完全可行。

可是,细胞和人类一样,同样必须经历生老病死的全过程。

这是大自然定下的铁律,谁也无法违背。

林霁云是一个聪明人。

他很清楚……………………人类想要长生不死,就必须首先做到构成身体的细胞,也能达到同样的生理程度。

这。。。。。。似乎有些困难。

细胞的生命,极其短暂。

它们的存在,完全依靠不断的分裂。依靠从最初母体分裂产生新的子体,周而复始重复循环生生不息。以这种新旧更替,完成族群存在繁衍的最终目的。

如果,一枚普通的细胞,能够将这种循环一直持续下去。在理论上,同样可以理解成为另类模式的长生。

林霁云的研究,正是以此为出发点。

细胞和人类一样,都必须依靠能量维持方可存活。

人类从外界摄取的食物,同样也是用做供给细胞使用。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

其中唯一的区别,不过只是主次之分罢了。

疯子的思维,在常人看来往往不可思议。

连林霁云自己也说不清楚,细胞与主体间究竟应该孰主孰副?

他只明白一点……………………如果强化细胞的自我意识,那么,缺需能量的它们,完全可以按照自身的利益,促使人体进行额外的能量获取。

这种理论刚刚从其脑子里冒出的时候。连他自己也被骇得怔了半晌。

如果当真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操纵世界的核心,也将由人类,彻底变成细胞。

也就是说,细胞才是真正的统治者。

至于人类,不过是其寄生,状如傀儡般的附庸罢了。

未来。。。。。。真的很可怕,很黑暗。

在利益面前,道德的存在,不过只是一块肮脏无比的遮羞布。

林霁云不想死。

他还没活够。

道德的约束,在他看来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不过只是一次实验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不过,令他感到尤为意外的是……………………第一枚强化细胞的出现,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实验所得。

它根本就是从一处无人注意的角落里,突然骤现。你的意思是,一切变故的出发点,并不是由你在操纵?”

对于从对方口中刚刚道出的信息;雷震显得无比诧异。

→第一百四六节 … 比较←

“你未免也太高看我了………

老者嘿然道:“科学,来不得半点含糊。即便是拥有前代人类科技成果的我,也绝不可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实验室里制造出近乎完美的细胞。要知道,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重新创造一种新的生物,远比将其毁灭,困难得多。”

听到这里,雷震没有再开口。只是略微眯起双眼,耐心地等待着对方那尚未结束的下文。。。。。。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用“天才”二字来形容的人,当属凤毛麟角。

林霁云,应该属于那种天才与幸运完美的结合体。

长生,在正常人看来,绝对是遥不可及且荒谬无比的念头。

但是,他想要去做。

而且,更以无比执拗的劲头,全力实施着一切可行的计划。

半年后,当第一批异化细胞,在培养皿中诞生的时候。他的内心,也被喜悦与失望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深深夹杂其中。

比起已知的任何细胞,这种新生物拥有更为强悍的生命活力。

它们的分裂速度,可以根据体内能量的多少自行调整。

新陈代谢的运行速度,也能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常人难以想象的状态。

可是,它们仍旧无法恒定的自然法则。

只要是生物,终有一死。

即便是最微小的细胞,也无法幸免。

虽然,它们的生命力,比之以往已经强化了数倍。。。

即便如此,这仍是一件失败的作品。

因为。最后的结果,与制造者地本意,差别实在太大。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林霁云第一次对于自己的举动,产生了深深的疑问。

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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