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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剔除了那段灌藤的表皮后,诺斯手中便多了一块墨绿色的条状石头,跟小手指一样小,却比合金还要坚硬,看着不起眼的它,却让诺斯的心脏,怦怦的剧烈跳动着,仿佛要跳出来一般,因为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木晶。
诺斯很清楚木晶的价值,自己打一只兔子才几十个铜币,可一个木晶据说在港口能卖三十多金币,如果它真的是木晶!自己就能带着母亲,去有城墙遮挡寒风的城里,花几个金币买上一间房子,用剩下的钱……
'1金币=1万铜币=100银币'
可诺斯光顾着高兴,却忘记了件重要的事情,木晶只要暴露在空气中,便会散发出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会对野兽产生致命的诱惑,而且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中五百万大奖是什么感觉?诺斯在前世没体会过,可现在他体会到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中,激动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可过了一段时间,他突然浑身变得冰冷,用恐惧的眼神,盯着眼前不远处,那头几乎有半人高的癞皮狼。
诺斯从不怕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甚至在前世他一直都渴望着死亡的解脱,可现在他不想死,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要将手中的木晶交给布玛,自己今世那善良的母亲,自己要活着去将幸福献给她!
这是诺斯第一次产生求生的欲望,而且是那么的强烈,如熊熊烈火般,瞬间便驱散了内心的恐惧,直面着面前的猛兽,将手中的柴刀对准了那头癞皮狼。
这一瞬间,诺斯内心无比的平静,而他眉心那颗紫罗兰色的痣,仿佛活了一般,向着四周扩散着神秘的花纹,非常的诡异,甚至让对面的癞皮狼暂时放弃了攻击。
当紫罗兰色的花纹布满诺斯全脸时,整个世界的时间仿佛都瞬间顿了一下,而那花纹更是爆发出了一股强大的魔力,而诺斯体内的某样东西,似乎“啪”的一下,碎裂了。
席卷而出的魔力,以诺斯为中心,向着周围冲击着,将身边茂密的草,压的弯了腰,那些小石子,则直接被击飞到远方,让这里变得,好似被直升飞机降落时,碾压的景象一样。
至于那头癞皮狼,则在第一时间,就放弃了木晶的诱惑,转身拼命的逃窜而去。
狂暴的魔力,让诺斯感到剧痛,精神开始模糊,尤其是眉心的位置,仿佛一个钻头在不停的打洞,更是疼得他几乎昏厥,幸运的是,魔力风暴只持续了一会儿,便平息了下去,只留下了这里的一片狼藉,随着魔力的平息,诺斯脸上的花纹也消退了,退回了那个紫罗兰色的痣里。
诺斯仰躺在地上,重重的喘着粗气,为自己的死里逃生庆幸着,刚才的剧烈消耗,让他感觉非常的累,浑身都在酸疼,便把眼睛闭上,休息了会才重新睁开。
“幻觉?”诺斯刚睁开眼,便惊叫起来,然后又猛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又惊疑不定的重复了许多次,才确定了一件事。
“我怎么有了第三只眼睛?”
诺斯有些震惊,他发现自己的眉心处,就好像有了第三只眼睛一样,可以单独睁开或者闭合,而这还不是他更震惊的!
因为诺斯愕然的发现,第三只眼睛能看见,也只能看见一幅图像,而这幅图像竟然是……魔兽争霸Ⅲ冰封王座的英雄属性技能面板!
人物:诺斯'英雄'
生命:700
魔法:225
攻击:26-36'必须使用武器才能生效'
防御:2'受到的伤害减少11%'
力量:24
敏捷:11
智力:15
技能:风暴之锤'1级',通过短距离魔力冲击,造成敌人晕眩0。5秒,附加100点攻击,如果目标比诺斯强大,则效果酌减,使用间隔十分钟,消耗魔法75点。
第三章 提瑞斯法的魔力
联盟历1190年——英雄王11岁
“我成了英雄?”诺斯被惊呆了,喃喃的说道。
依旧躺在野草上的诺斯很清楚,自己这个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将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里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坛召唤的英雄。
传说中的英雄,而且是这个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属性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继承了那个英雄的属性呢?诺斯开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记忆,随着一个又一个记忆碎片的闪过,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为风暴之锤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诺斯又仔细看了看那个技能,发现晕眩效果从游戏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随着目标的强大,更会酌减,仔细想了想,却也合理,毕竟如果有五秒的时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被他割下头颅了。
现实不是游戏,再强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脑袋也会死翘翘,即便是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无法抗拒生命法则。
刚得知自己成为英雄的时候,诺斯确实兴奋的无法自已,可随着时间和思考,心中的热情却逐渐的冷却了下来。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战斗技巧的,再强大的攻击,如果打不到敌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钢铁般的防御,如果被大量敌人围杀,也会死亡,肢体如果被砍断,一样会成为残废!
英雄一样是人,无非更强大了而已……
诺斯忍着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发现自己肌肉变的坚硬了许多,鲜血只留出来一点,伤口便凝固结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则从700降低到了695,其后又做了些试验,发现自己目前就是个,英雄版的肉盾。
不过,诺斯发现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强大!
风暴之锤发动的距离只有六米,当时他试验的目标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心念一动,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锤,便从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当场把兔子击毙。
诺斯的魔法值也从225降低到了150……
“还能使用两次!”诺斯默默的念叨着,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计太少,看不出晕眩的效果。
诺斯走过去,拎起了那只兔子,发现从它身上,竟然看不见任何的伤口,不由得暗叹魔法力量的强大。
忽然,诺斯看到自己的属性里,突然出现了个经验条,显示着1/3000,难道是再杀三千只兔子,自己便能够升级了?
诺斯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看见三千只野兔,血红着眼睛,嚎叫着向自己冲了过来,将自己埋葬在兔子堆里……诺斯靠杀野兔升级的想法,瞬间便破灭了。
不过,那二十四点力量,却是增加了诺斯不小的力气,即便背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才十一岁的诺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诺斯更是惊喜的发现,自己皮肤变得很坚固,不再会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恶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则是,生命和魔法都恢复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点力量恢复生命的速度,是1点/天,魔法稍微快点,每点智力1点/四小时,自己的十五点智力,用了二十个小时,才恢复完杀死兔子消耗的75点魔力。
“没事,反正只要等将来级别高了,恢复速度自然就会快了。”诺斯自我安慰着。
由于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诺斯便回到了村口,远远的便能看见,那贪婪的穆纳斯兄弟。
那兄弟俩人,是越来越胖了,圆滚滚就跟个肉球一样,闻名于附近的十里八乡,都二十出头的人了,却没有女人敢嫁给他们,据说是担心夜里被压死。
不过好在他们对女人的兴趣,远远比不过吃肉的兴趣,每当诺斯出门打猎,他们都计算着时间,到村口等着那不劳而获的猎物。
“哥,前面的好像是诺斯!”穆奈斯的胃口,比他哥哥要大上一些。
“诺斯?还真是他,快点过去,别让他溜掉了!”穆纳斯说完,便撑起肥胖的身子,从石礅子上站起来,一颤一颤的向着诺斯冲去。
当然,他的目标是诺斯背着的猎物。
穆纳斯兄弟和诺斯没有语言,冲过来后,完全是和往常一样,直接向那些猎物抓去。
诺斯并没有反抗,还是和以前一样,任由对方将一半的猎物抢去,尽管他只需要一个风暴之锤技能,便可能秒杀掉对方,尽管他从心底憎恨着对方,可却没有这样做。
杀一个人是很简单的,水掩土埋敲闷棍,都能做到,可杀完以后却是无尽的麻烦。
当然,如果诺斯以英雄的身份,杀掉一个农民,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不过他却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果贵族们知道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英雄,第一个反应便是拉拢,可如果他们得不到,则会在英雄成长之前便毁灭掉。
如果要问诺斯最仇恨的是什么,那绝对是贵族无疑,因为他们依仗着提瑞斯法的力量,奴役并剥削着所有的平民,最主要的是,诺斯母亲所有的不幸,都源自于贵族!
所以,诺斯又如何会效忠贵族,并且为他们服务呢?
猎物少了一半,背后的压力也轻多了,诺斯无奈的苦笑了下,很快便回到了家里。
布玛正做着晚饭,看见诺斯推开院门,捕猎回来了,连忙又淘了一碗米,倒在了正烧着的米锅里。
“妈,我这衣服又破了,回头帮忙补一下吧。”诺斯并不是懒得自己做,而是给母亲找些事情,这样她才不会因年幼的自己打猎而愧疚。
只有这样,布玛才能找到些自己的价值,感觉到自己不是累赘,不是年幼的儿子的负担,主要还是她太善良了。
在一年前,布玛甚至试图自杀,幸亏被诺斯及时发现,一问才知道,她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如果没有自己,儿子会过的更好。
那次,母子俩人在一起哭了许久,从此以后,诺斯再也不会将里外活计全包,而是只负责打猎,默默的在背后关心着母亲。
“诺斯,多吃点。”晚饭的时候,布玛不停的往诺斯的碗里夹着肉,而自己的碗里只是几跟青菜。
其实诺斯打的猎物,即便是被抢走几乎一半,依旧足够母子天天都有足够的肉吃,可农民是要上税的,土地税、人头税等苛捐杂税加到一起,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也只有这样,贵族们才能维持他们的奢华享受。
这一切的罪恶,源自于提瑞斯法的魔力!
即便诺斯拥有了类似,或者本身就是提瑞斯法的魔力,他依旧发自心底的,深深的憎恶着它!
诺斯并没有拒绝母亲的夹肉,因为这时她是快乐的,从她脸上洋溢的笑容,诺斯能清晰的看出来这种幸福,这是一种最伟大的母爱。
对于这种爱,诺斯从没有过丝毫的质疑,他从出生后,便一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儿子。
晚饭的幸福时光,过去的很快,当收拾妥当,又闲聊了会儿,漆黑的夜幕便降临了,村子里一家家的麦芽灯,也逐渐的熄灭了。
“睡吧。”布玛搂着儿子,有些疲惫的说道,直到今天,依旧还只有一张床,主要也是因为屋子太小了。
“妈,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诺斯小声的说道,他觉得现在可以说了,如今已经是最夜深人静的时候,无需担心被人听见秘密。
“什么事情?有什么我需要做的么?”布玛轻轻的说道。
“我这次捕猎的时候,从植物中得到了个晶体,很可能便是木晶!”诺斯压低着声音说道。
“木晶!”布玛捂着自己的嘴叫道,她不敢相信,自己家竟然如此幸运,能得到如此贵重的宝物,在她看来,这就是最值钱的宝物了。
诺斯没继续说,只是从内衣里掏出了那墨绿色的晶体,在月色下一闪一闪的,流动着神秘的魔力,并且散发出一层淡淡的绿辉色的光韵。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那么盯着它,诺斯也没想到,夜色下的它竟然如此迷人,原本仅存的疑惑也瞬间消散了,即便它不是木晶,也是某种神秘的存在,至少它肯定值钱。
“它是木晶,我看见过。”布玛激动地说着,不过她没有说从哪里看见的。
因为,布玛是在新婚之夜,那个魔鬼般的领主脖子上看到的木晶,这是她心底的痛,永远不希望回忆起的记忆,更是不能和儿子说起的耻辱。
“等我们将它卖了,有了钱,就能去雷因城申请平民的身份,这样我们便不再是农民,所需交纳的赋税也会少很多,剩下的钱我们可以开个小店,其实即便不开店,也足够你一生的所需了。”诺斯充满希冀的说完,忽然又小心的说道,“我想离开东风岛,去那遥远的大陆闯荡一番。”
不过诺斯却暗自决定,如果母亲不允许自己离开,他就会放弃,正沉浸在幸福中的布玛听完,脸色变得有些不好,不过却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思考起来。
虽然诺斯是布玛心灵的支柱,是她的全部,如果失去诺斯,甚至会让她崩溃,可她却没有思考这些,她在想,如果诺斯离开,去洛丹伦大陆闯荡,诺斯会不会得到幸福。
“你确定了么?如果你已经下了决心,就去雏鹰展翅吧,我一直相信,你是不同的,不应该被这个岛屿束缚住,你只要记得,有一个母亲,在东风岛上一直向神灵为你祝福,这就足够了,我爱你,我的儿子。”
布玛说完,轻轻的在诺斯的额头亲吻了下,就好像当年他出生时,自己为他施冠名礼的时候一样,不过这次却是提前的祝福诺斯的成年。
“以雄鹿的名义,祝福你的成年,从此你将不再是孩子,你将拥有勇气和力量,你将用肩膀扛起责任,你将奔走在草原上,你将照耀在月神的光辉下,永远的幸福……”
就在这个破漏的茅屋里,英雄王再次由自己的母亲,施以了成年礼……
这个夜晚,布玛和诺斯都久久无法入睡,思考着太多太多的问题。
诺斯思考了许久,逐渐的感觉到了疲劳,便先睡着了,同样在这个夜里,诺斯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长大了,强壮而有力,手中举着一把如艺术品般精美的斧头,却疯狂的将穆纳斯兄弟剁成了肉酱……
不过,虽然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却很难记住它们,诺斯也是一样,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个梦忘记了。
第四章 从农民到平民
“喔喔!!!!!!”村长家的公鸡叫了起来,似乎在叫村民们尽快起床,事实上村长养它的目的,就是为了每天让村民们早点下地干活。
如果村子收成少了,领主会找村长的麻烦的。
诺斯揉揉了还有些朦胧的眼睛,好不容易才睁开了它,昨天睡的太晚了,感觉脑子就跟一团糨糊一样,迷迷糊糊的。
“诺斯,赶紧起来吧,东西都准备好了。”布玛穿戴整齐的站在床边,一把便将诺斯拉了起来,帮他穿起了衣服。
在母亲的眼里,即便诺斯再有能力,可永远都是孩子。
“不是吧?那么多东西!”诺斯看了眼面前的大包小包,吓了一跳,立马便清醒了。
“我们去雷因城以后,如果多带些东西,就能节约很多添置的费用了。”布玛解释道。
“总不至于连锅碗瓢盆都带着吧,只要带上换洗的衣服就行了,而且带的东西太多,村里人很可能会怀疑,我们是彻底离开这里,绝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们要搬到城里。”诺斯说完,见衣服已经穿好了,便赶紧下地去摆弄地上的东西,要将那些物归原处。
“不要总将村里人,想的那么坏好不好?”看着那些破烂,布玛有些心疼的说道。
“妈,你吃的亏还不够么!如果他们知道我有那东西,肯定会动手抢的!”诺斯压着嗓子说着,不过语气却是无比的肯定,又继续道,“只有到了富户很多的城市里,我们才不会那么明显。”
诺斯很清楚人的劣根性,一颗木晶足以让人们铤而走险,更何况他们母子表面上看起来,是完全没有自保能力的,他不希望因为这种小事情,暴露自己英雄的身份。
在诺斯的坚持下,最后的行李非常的简单,只有两个小小的背包。
等诺斯母子出来的时候,村民们都还在吃着丰盛的早饭,不过请不要误会他们生活富足,因为农民只有早晚两顿饭,下一顿就要等到晚上,从地里干活回来之后了。
至于村长家的人,都还在睡觉,他们是唯一对鸡鸣声免疫的人,即便他们距离声源最近。
在这片田野,前不久刚下过一场小雨,虽然不大,可路面却显得有些泥泞,诺斯看着旁边的布玛,正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心里不大舒服。
因为诺斯隐瞒了自己成为英雄的事情,除了自己重生的秘密以外,这是第二次“欺骗”自己的母亲了,多少还是有些负罪感的。
主要是因为,以诺斯对母亲的了解,只要告诉她自己是英雄,她一定会让自己去向贵族效忠,哪怕那些贵族是伤害她最深的人,在她认识里,如果诺斯能成为贵族中的一员,就一定会“幸福”的。
“请原谅儿子的不孝,我剥夺了您的幸福。”诺斯有些愧疚的想着,因为自己不公开英雄的身份,布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便失去了享受英雄母亲的待遇。
不过诺斯觉得,自己只要有了足够的实力,可以不被贵族们左右时,一定能将亏欠的,都补偿给母亲。
诺斯坚信,自己终将成为一名强大的英雄!
雷因城是一个港口城市,在它所辖的诸多村子里,里杰村是比较近的,诺斯一路向南,在夜幕降临前,便来到了雷因城,|Qī|shu|ωang|缴纳了两个银币的入城费,便进了城。
城市很大,也很繁华,毕竟这里是东风岛唯一的港口城市,诺斯问了下路,不久后便到了一间酒馆的门口。
这是一间很着悠久历史的酒馆,据说和雷因城有着相同的年龄,不过随着港口区的开发,这里已经落败了,比如大门上的油漆,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没有被刷新过。
诺斯推开门,发现里面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看着像是老板娘的中年女人,有些消瘦。
“欢迎,请问要点什么?”见来了客人,老板娘斯兰娜连忙热情的招呼起来。
“两个黑面包就行了,这里住宿是多少钱?”布玛说完,便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而诺斯没有说话,毕竟自己才十一岁。
“黑面包两铜币一个,房间要五十铜币。”斯兰娜继续和善的说着,并没有因对方消费少,而降低服务态度,看诺斯他们已经坐在了椅子上,便继续说道,“稍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拿黑面包。”
很快,黑面包便被送来了,而赶了一天路的诺斯,也确实饿了,当下便拿起面包吃了起来,吃了几口却发现味道真的很棒,并且不得不承认,比布玛做的好多了,看来这两个铜币没白花。
“跟你打听一下,在雷因城农民转平民,需要花费多少钱?”布玛只是吃了几口,便问了起来。
“两金币五十银币,你们两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