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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西蒙听见约翰这样说道,脸都快笑开花了。原本以为小西蒙只能在打造的时候打打下手偷师,没想到约翰居然准备如此细致的教授,这比一些铁匠铺的铁匠带徒弟都要好的多了。连连向约翰道谢。
之后约翰提出准备去看看有哪些材料,老西蒙立马让小西蒙带着约翰到仓库去看看。
在仓库中,约翰看见仓库中除了有各种矿石以外,在一个墙角还束着一捆短木棍。向小西蒙问了才知道,原来这些木棒是准备用来做箭杆的。约翰拿起一根,粗如小指,长约半米,作为箭杆也挺合适。而旁边还有几根一握粗,两米长的则是用在制作长枪的枪杆。约翰想了一下,准备给自己先打一面盾,再打造一把备用武器。盾牌就按照林德盾的样式打造就好,短枪则参照在大图书馆中记载的东方国度的枪样式打造,采用铤装模式,也就是枪头下的细长枪柄嵌入凿空的硬木杆或剖开成细缝的竹木杆,再用牛皮细绳一圈圈地紧紧绑牢,最后外面裹上上漆的竹杆,整支木杆上漆以防水。这种铤装模式做出来的枪,枪头部分较重,可用在拍击,拍开对方的武器后刺入补刀。而且由于枪头比较长,也可用在切割上。
叫上小西蒙,拿着矿石,两人开始了打造。这次因为有小西蒙观看,约翰放慢了速度,用了两天时间来打造和教导。到了第二天晚上,老西蒙带着酒肉找到约翰说:“明天可以拍卖了,世界就定在下午两点,你看怎么样?”约翰这几天本身也没有什么事做,对于开始时间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便答应了下来。回小院的时候,约翰带上了刚造出来的林德盾和长枪。
“林德小盾:按照无火的余灰记忆中的林德盾样式打造而成的小盾,常用于将对手的攻击引导开。小盾(平凡)”
‘东方长枪:按照在大书库中东国武士芝所描述的奇异长枪所打造。枪头重量比普通长枪更重,普通人无法轻易驾驭,但熟练者可将这种劣势化为进攻的手段。武器(平凡)’
回到小院,约翰带上了林德盾,试手感一样的挥动了两下。还行,感觉和以前相比没有太大的不同。不过受制于材料,耐用性上会比原本的林德盾要差上不少。接着又拿起东方长枪舞动了起来。虽然是第一次使用这种武器,但约翰依旧能够很快地找到用法。这种武器除了能够和过去的长枪一样使用刺击以外,还具有了一定的戟的功能,找到了相似之处后约翰尝试着用戟的用法来使用它。
这对约翰来说没什么问题,不管是黑骑士剑刃戟还是古达的戟,约翰都能玩的很好。过去约翰就尝试过只用戟和枪作为武器来传火,也尝试过用鞭子,甚至还有那这两把漫烟特大剑当做双刀来使,各种奇葩的方式约翰都有尝试。相比起前面的,这种武器已经算是很友好很普通了。
又过了一晚,到了小拍卖会开始的时间。说起来明明只有两把武器,出处又只是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的铁匠铺,可以说完全没有资格开展拍卖的。不过这次不同,能够进行祝福的武器原本就稀少,其中大部分又集中在贵族手中,流落在外的十不存一。这次突然有两个摆在自己眼前的机会,那些刀口上舔血的家伙们可是眼睛闪着光的等待拍卖的开始。中午等约翰到铁匠铺,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或站或靠,等着拍卖开始了。约翰见状也不打算进去了,学着其他人找了个位置坐下,拿出面饼和肉慢慢吃了起来。
这就很显眼了。等在这里的大多是佣兵和冒险者,大多把武器看得很重。等待武器贩卖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吃东西的欲望。这时候一堆干等着的人中间冒出了一个大吃大喝的,一下子就把一大半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不过看着约翰身上的粗布衣,再加上没见过约翰不想是圈内人,估摸着约翰也就是一个附近的居民过来看热闹的,也就不在意了。不少冒险者看着约翰吃得香甜,又见约翰旁边还放着不少的面饼熟肉,不自觉的也感觉到了院本由于紧张而忽视的饥饿感,于是有一些走过来询问约翰是否能够分一些出来卖给自己。
约翰自然不会拒绝,于是看着自己买来准备在路上吃的的食物就这样被大家你两张饼我一块肉的买完了。由于周围大多都是认识的,也就拉不下脸来和约翰讨价还价,拿了大额的铜币也不会为了几个铜角子而站在那里等着找零,等约翰只剩下手里拿着的面饼和肉块以后细细算了一下,除开原本买东西的成本五十二个铜角子,居然还有三十多个铜角的结余,利润居然赚了一大半。
旁边的商户看着直敲脑门,这种好事自己怎么没想到呢。别看着三十几个铜角子觉得很少,要知道这时候一个农户一年的收获有个三百铜角子也就是三银币就已经是个难得的丰年了,如果是农闲时候到小镇来打零工,一天能有五个铜角子就很不错了。而约翰带来的食物一看就是在集市上随意买来的,提着走几步路过来就有这么多的赚头,自然后悔自己没想到这一茬了。
约翰也不管这些人怎么想,看着时间还没到,又起身去采购食物了。那些人一个二个都是大肚汉,刚才买到的面饼熟肉也就能垫垫底不让自己感觉那么饿罢了,见约翰起身,以为他还要去采购,拿出一些铜角子让约翰帮着自己去采买一些肉食,手中阔绰的也会让约翰带些酒来。拥有祝福潜力的武器哪一个不是用银币来计价的,自然也没人好意思用铜币来竞价,出手也就相对阔绰了。约翰本就闲得无聊准备去走走买食物,这下子也就不拒绝,拿着一袋子铜币向集市走去。
第八章 启程()
说实话,拍卖并没有约翰想象中的有趣。老西蒙的拍卖会只是一个小型的拍卖,来的也只是比普通人经济能力要好的冒险者,而且这个好一些也好的有限,佣兵冒险者这一类的职业吃的上是刀口上的饭,也不会知道哪一天就死在了任务上,及时行乐可是他们的行为准则,手中自然不会有太多的积蓄。最后两件武器的拍卖总价为127银币,这已经超过了老西蒙的预计了,原以为能到一百银币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再拍弯刀的时候有两个善于用刀又有门路能够祝福的人较上了劲,把价格活生生的往上提了不少。
晚上,老西蒙将银币全都交给了约翰,自己没有留一个。约翰有点过意不去,抓出一叠塞给老西蒙,说:“这些银币就当是这几天的住宿费和材料费吧,你拿着。”老西蒙练练推脱,说:“哪能那您的钱啊,能给小西蒙指点他的技巧已经万分感谢了,不能收您的钱。”约翰连着好几下都没把钱放进老西蒙手中,见他态度坚决也就作罢,说道:“那明天我在给你留两件装备吧,你是拿来卖也好,拿来送人做人情也罢,就看你的了。”
老西蒙也知道这个是约翰的底线了,如果推脱有可能会直接得罪约翰,就千恩万谢的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约翰在铁匠铺打造了一把洛斯里克骑士剑和一面洛斯里克骑士盾送给了铁匠,收拾好买来的食物,将林德盾和单手剑挂在腰上随手能拿到的地方,出城向尼米茨城出发了。
这次约翰不准备在山林中穿行,那样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而且边境小镇虽然很小,但是在以前可是尼米茨王国在边境的屯兵点,现在也拥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不是直接通往国都尼米茨城,是通往边境行省的领主伯爵的城堡,那里可是很繁华的,至少老西蒙一提起贝蒂城堡,总是一脸的向往。
对于约翰来说,他完全无法理解什么叫繁华。在约翰记忆中,不管是洛斯里克的华丽还是亚诺尔隆德的壮观,或者是冷冽谷的依鲁席尔的绝美,都曾经让约翰极为赞叹,但就是没有繁华。什么叫人山人海?难道就是像不死街一样吗?理解不能。
坐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慢慢的吃着食物的约翰,脸上浮现出了迷茫的神色。
就这样一口熟肉一口饼子,时不时的喝上一口水,约翰也算是解决了一顿饭,提着武器盾牌准备赶路。
这样走到半下午,遇到了从附近一个村庄向贝蒂城堡赶路的行商。这个行商并不是隶属于某个大型商会的行商,而是类似于个体商户,贩卖的东西也不会是什么珍贵的物品,大多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销售对象大多也是附近的村庄。这一类行商由于很少能参与进大宗货物的贩卖,大多是在大城市中的商会处购买商品后到各处进行贩卖,作为大型商会的补充的存在。
这种小行商因为自身无理并不高,所能够触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在一个大城市周围的几个小村庄,这个范围也不会太远,大多数是能够在当天来回的,或者是早上出发,下午就能到达的。在这个时代,野外的夜晚可不太平,不管是吃人的野兽还是劫道的土匪,都不是这种一两个人的小行商能够解决的,遇见了劫匪还好,大多数劫匪抢走了货物金钱后也会让行商离开,只有小部分的才会杀人;到如果遇见了狼群或者野熊,这可是不讲理的主,到时候可就是人才两失了。还有一些行商拥有一定的实力,不会惧怕这些危险,他们大多也是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来回的行商,这类行商人数大多在十人左右,拥有三到四辆马车,也配置了一定的武器。
这次约翰遇见的小行商就是在村庄与城市中来回的行商。在约翰伸手的时候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然后将手放在了马车驾驶座位后面,看起来是准备了防身的武器的。不过在约翰问清了到贝蒂城堡的距离就离开了之后,行商把手松开了武器。虽然目前而言约翰和他是同路的,但也不能排除约翰是一个盗贼团的踩点的探子,自然也就没招呼约翰同行,加快速度驾驶着马车,离开了。
约翰目送着马车离开,也没做出追上去或者表现出能搭顺风车的意愿。在真视之眼的作用下,约翰能看见这个马车夫来自灵魂中的紧张,为了不再进一步刺激他,也就随他去了吧,反正按照这个马车夫的话,最多在晚上才能走到城堡,虽然在傍晚就会关闭的城门是个大问题。
说实话,约翰并不在意什么时间到达,在野外过夜也是家常便饭。不过这么说起来,约翰倒是多买了不少食物,当时听老西蒙一脸的向往说自己恐怕没有机会再去一次还以为会在野外过个三五天的,没想到按照自己的速度也就是一个白天的时间。不过说起来,自己都需要一个白天,老西蒙那样的普通人估计需要走个一天一夜的时间,特别是在野外过夜更是个挑战,这样就很能理解老西蒙的向往了。
约翰发现,自从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中,很喜欢走神,经常在走路的时候胡思乱想着一些事情,有时候是过去的战斗,有时候又是在大书库看见的书,还有时候则是在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情。难道这就是真正活着的人的日常写照吗?在过去约翰没有走神的时候,最初除了在传火祭祀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紧张地观察着四周,防止偷袭,等经历了几次苏醒之后则开始研究各种武器,魔法,奇迹,咒术的用法,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思维发散。难道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太安逸了,没有过去那种世界即将毁灭的紧迫感?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下午就这样被约翰走过去了。等太阳已经开始到达地平线的时候,约翰看见了远处的城墙,约翰也看见了从城门中照射出来的灯光,看来城门还没有关闭。不过按照马车夫所言,城门会在太阳落下去后关上,估计也就还有半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约翰到达了。
等约翰走到城门口,城门已经开始关闭了。原本是在关上以前冲进去的约翰被几个城防兵拦住了,然后乖乖的补上了入城税。这个入城税比之前约翰从老西蒙河马车夫那里了解到的相比多出了不少。按照陈防病的说法:“如果你不想给,就在城外面过夜吧!”约翰不在乎这么几个铜板,也不想表现的太过另类,还是摸出了10枚铜币交给他。
守卫兵也是经常遇见这种差一点来不及的人,一看约翰的装备变判断他是一个冒险者或者是佣兵,还是不差钱的那种,才会加价挣点外快。如果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市民,骨头敲碎了也拿不出多少;而如果是小商人,除了入城税,还会收取货物的税款。当然那些一看就是大商人的自然是不会这样敲诈的,大商人大多与贵族高官有关联,自己开罪不起。
约翰进了城,便开始四处打量这个城市了。说实话,约翰完全看不出这个城市有什么好值得老西蒙念念不忘的。虽然和边境小镇中普遍只有一层的小屋相比,这里的房子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也比边境小城拥有更多的人气。在边境小镇一到晚上街上就少有人来往了,只有在佣兵和冒险者爱去的酒馆才会灯火通明的开到天亮。在这里就算天已经开始黑了,也不见商贩急急忙忙的收摊回家,常看见三五个普通人相伴着去店里吃喝。不过除了人气,这里的建筑约翰可是看不上眼的,毕竟不管是亚诺尔隆德还是洛斯里克城,或者是依鲁席尔和法兰要塞,亦或罪业之都,哪一个不是雄伟壮丽?
不过这么走着也不是个事,晚上约翰还是要找个地方休息的。于是约翰走向旁边的商贩,问了问路。“你是刚进城的冒险者吧。”这是个卖面包的大叔,现在也是闲着的,听见约翰问路之后便开始和约翰聊了起来:“经常有冒险者在这时候来问酒馆旅店的,看你这装扮也像。”
约翰顺便买了两个面包,一边吃着说:“好眼力。”约翰嚼着面包,面包给人的感觉和面饼完全不一样,虽然两者都是用的加了很多麦麸磨出的黑面粉,但是这个大叔用的面粉所加的麦麸明显要少得多,又是酵母发酵过后进行烤制,口感明显要松软得多,回甜也更加明显。将嘴里的面包咽下去后说:“大叔,你这面包很好吃啊。”
大叔听了,笑开了:“那当然,这可是我家祖传的手艺,我爷爷就是做面包的。”顿了一下,说:“你要去酒馆的话,贝蒂城中最出名的酒馆是城东的火焰酒杯酒馆,他们的酒是这里最烈的,许多冒险者喜欢去那里,那里的酒不便宜,菜也不好吃,还不提供住宿;城南也有一家灰森林酒馆,有提供住宿的地方,不过去的人也很多,你现在这时候去估计没有房间了。不过在灰森林旁边有一家旅馆估计还有得住,你可以现在灰森林吃饭再去那里住店。”
约翰谢过了大叔,顺手买了些面包,向着灰森林所在的城南走去。
第九章 赞美太阳()
灰森林作为贝蒂城在城南的坐标建筑,可以说还是比较醒目的,至少约翰到了城南没走多久就看见了灰森林的店招。约翰向着店招方向走去,刚走到灰森林附近就已经能听见里面传出来的里面的顾客吵闹的声音。
走到门口,约翰看见了一辆很眼熟的马车。这不是那个行商的马车吗?难道他也在里面?
推开了门,第一反应就是吵闹。灰森林的布局是很经典的酒馆布局,也就是一个大吧台和一个大厅,大厅中摆放着大大小小的桌椅。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些桌椅并没有发挥它们的作用,在这里的大多人都是一手拿着一杯酒一手拿着一块吃食,在各个桌子之间游荡,随意的找一条椅子坐下就和人聊天吹牛,聊的热火朝天的,从他们神情来看应该是认识的;还有一些坐在角落中自顾自的吃着东西,也有坐在吧台上与老板聊天的。之前遇见的那个行商就是坐在吧台和老板聊天的其中一个人。
约翰走向吧台,老板看见有人来了连忙招呼约翰:“哟,不认识的人呢,想来点什么?我们这里的酒可是难得的好酒啊。”行商听见老板的招呼,转过头看了过去,一见是约翰,面带尴尬的笑着:“是你啊,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到了。”约翰也回礼:“你好,谢谢你下午给我指的路。”老板一见这情况:“劳伦斯,你们认识吗?”劳伦斯有点尴尬的说:“下午回来的时候在路上遇见的。”“是的,下午在路上遇见的,多亏了他给我指路,我才能够在城门关上以前进城。”约翰接口道。
“既然是劳伦斯认识的人,请你喝一杯。”老板听了这些话,点了点头,从吧台下面拿出一个杯子到了一些酒:“来,来一杯麦酒,解乏的。”约翰道了一声谢,端起了酒杯,去突然想起了过去那个豪迈的身影,端到嘴边的酒停了下来。
“怎么,不喜欢喝酒吗?”酒店老板看见约翰端起了杯子却没有喝,还以为约翰不会喝酒在犹豫着呢,于是出口问道。约翰摇了摇头:“没,只是想起了一个以前的朋友了,他很喜欢喝酒的。他曾经说过,没有什么比在战斗之后开个酒宴再睡一觉更好的了。”想到了洋葱骑士杰克·巴尔多和他的好友薪王——巨人王由姆,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那朋友说得好啊。”这时候旁边传来一个声音,约翰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见刚才还在酒馆大堂中喝酒聊天的其中一个人走了过来。
那人见约翰看了过来,饶了饶头说:“抱歉,听到了你们的谈话。”约翰说:“没事。不过你是谁啊?”“忘了自我介绍了。”那个男子微微弯腰敬了个礼:“我是冒险者团队——阳光勇者的成员保罗,刚才是过来再买些酒的,听到了你刚才说的话很合心意,并非故意偷听的。”
约翰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在意。这边老板在保罗和约翰说话的时候把一大桶的麦酒从后面的柜台拿了过来,保罗拿出几个个大铜角子递给了老板:“巴罗,谢了。”老板巴罗收了钱说道:“你们喝完了帮我把这里打扫干净就谢天谢地了,每次你们吃完都把我的大堂弄得一团糟。”保罗拍拍胸口说道:“没问题。”然后又说:“再给这位朋友来杯麦酒吧吧,算在我头上。”约翰举起酒杯向保罗示意,表示感谢。保罗这边还没回礼,就被他的队友给拖走了。
劳伦斯这时候说道:“别在意那些酒鬼,他们每次做完任务回来都是这样的。”约翰放下了杯子问:“你和他们很熟悉吗?”劳伦斯喝了一口麦酒:“还行吧。我每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