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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空,看看,亏空如此之多,这帐目……唉,做假帐也要有个做假帐的样子,这假帐都是一踏糊涂啊……”唐凌文一脸愤恨的吼叫着。
“姓唐的,另以为像是从盛华书院出来就可以目中无人,我告诉你,在沽原石县,一切是县太爷说了算,你只要照做就行了,既然帐做得不好,你就给重新做个好的出来。”主薄不屑的说道。
“哼,亏空家国之粮,良心何在啊……良心何在……”唐凌文怒吼着,年青的心跳动着,空有满腹才华,却也只能对着这些腐朽的老头子咆哮,可是对方回应给他的,却是不冷不热的嘲讽,数次上书,可是最后,却出现在县太爷的案子前。
“啪……”唐凌文将手上的帐本摔在了主薄大人的脸上,一甩袖子,气哼哼的走了。
主薄拿着帐本,冷冷的哼了一声,若不是看这小子还有些才华,在处理一些事务上还有几手,有时候还用得上他,否则的话随便找个罪名就能流放三千里。
“相公,刚刚有个小伙计,给送来了信……”刚刚进了残破的小院,一名布衣荆钗的女子便迎了上来说道,虽然女子朴素,可是却很清丽,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娘子辛苦!”唐凌文叹了口气说道,他自然知道那信是谁来的,肯定是自己的好友公孙武,之前写过数封信,自己心系乡土,未能远离,没想到现在又寄了信。
不过当他看到这沉重的信封的时候也有些愣了,怎么这一次弄了这么大的一堆?
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白纸,唐凌文再看看那个薄纸壳的硬质信封,再看看这上品白纸,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种纸壳一般用于浮云商品的包装,而那种上品白纸,更是贵得吓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两银子一张也不过份,商队,将浮云镇的商品带往各地,分布颇为广泛,身为读书人之人,唐凌文自然认得这种被读书人视为身份的上品好纸。
“这公孙……”唐凌文不由苦笑了起来,看起来是有钱了,否则怎么能用得起这么好的纸。
摊开信纸,一张张的看了起来,眉头也是越皱越紧,唐凌文虽然与公孙武是至交好友,但是对他的成见却颇深,身为楚国读书之人,竟然不思报效朝庭,反而前往域外之地,这简直就是一种背叛。
只是每次想到自己的境遇,却又有一种深深的无奈,他的学说,被称之为歪理邪说,幸好楚国文风开放,而他的学说又仅仅是针对商业,没有威胁到一些高层之人,否则的话,必像公孙武那样,家破人亡。
“相公,灯油不多了,这是最后一壶了!”妇人自内室中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拳大的小壶,将最后一壶油倒进了油灯里,无奈的叹了口气。
“无妨!”唐凌文混不在意的说了一句,挑灯接着看信,当他看到信后面那些对浮云镇的描述之言时,砰然心动,法律的独立,法治的实现,还有关于浮云镇对商业改革的迫切需求。
在信中,唐凌文看到了自己才华施展之地,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虽然那里不是楚国,可却是一个可以让自己梦想放飞之地。
家国,梦想,在唐凌文的脑子里飞速的转动着,不停的敲击着自己的脑壳,自己的心脏,夜半,妇人看着还亮着灯的书房,和不停走动的唐凌文,微微的叹了口气,拿出一件满是补丁的衣服给他披上。
天色微亮,唐凌文再一次拿起了桌上的信封,从里面倒出五枚银币,做工很是精致的硬币,他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硬币。
浮云镇的银币或许无法其它国家通行,但是只要是在各国的商队,浮云镇的钱币都可以使用,无论是想换成银子或是金子,都随意,而浮云镇的一些居民向外寄钱的时候,也都是寄出银币或是普通的硬币,由亲属再到商队去换。
“相公,你一夜未睡……”
“无妨,不累,娘子,收拾一下东西吧,只拿一些衣物细软便可,我们……去浮云镇!”唐凌文咬了咬牙。
“浮云镇?怕是很远吧?”妇人有些担忧的说道。
“我们与商队同行,走吧,这里,不适合我!”唐凌文无奈的说道,披上那套陈旧,却浆洗得干净的官服出了门,一封辞呈递交给了县老爷。
这里上上下下的官早就看唐凌文这个异类不顺眼了,只是顾忌到他的才华,还有一些名声,所以才不得不对付着用着他,每月的奉禄也少得可怜,如今他自己要走人,自然批复,巴不得他赶紧走,倒也免得世人误认自己过于薄情了。
给读者的话:
PS:关于武器方面,嗯,正在研究当中,循序渐进嘛……
187 八百骑
“前面狼林子这里,有八百人,都是骑兵,没有收编土匪。”一身花花绿绿的元林指点地图说道,一团长林思海捏着下巴,扭头看了看郑强子。
“团长,你别看我啊,看我也没用,总不能让我的营用骑兵冲吧,人家可是八百骑兵,我这三百多号人就冲上去,死伤肯定也大。”郑强子摇着头说道,身为精锐的骑兵营长,郑强子做战固然勇猛,可是却从来都不会逞强。
“我知道,只是我琢磨着,该派谁去引出来,咱们是出来武器实验的,一个都不能跑。”林思海敲着手上的头盔说道。
“人少了肯定不行,而且必须是骑兵,我们破山队可以做最后的清剿工作,而落网的清剿工作就得是你们来了,所以,必须要保留一部分骑兵为机动部队!”元林眯着眼睛说道,在特种做战上,他拥有着比别人更加敏锐的直觉。
“强子,你分出二百人的骑兵去引人,先灭了他们的巡山队,然后冲杀一阵就退回来,引到我们的埋伏圈去。”林思海琢磨了半晌,终于敲了敲地图说道。
“万一他们不追呢?”郑强子问道。
“笨蛋,不追说明他们的老大是个有头脑的人,咱们就再换个地方,不过我估摸着,肯定没问题,这支骑兵已经劫了三支小商队了,很不老实。”林思海摇了摇头说道。
之前劫的三支商队商品全失,幸好这些人也不想惹太大的麻烦,所以商队的人损失并不大,只死了十几个,这对于商队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身为浮云镇的精兵,总要把这场子找回来。
郑强子手下的二百骑兵轰轰的开了出去,直向狼林子杀了过去,在这片山谷当中,藏着吴国八百骑兵精锐,十余人组成的小部队正在例行公事的巡逻着。
对于这骑部队的军官哈达哈来说,八百骑兵,还都是北国勇士,在这里可以横着走,浮云镇的兵,不过就是一帮乌合之众而已,只要自己的骑兵不攻城,累死他们也不敢来找自己的麻烦。
哈达哈身为北国勇士,天生就是战士,想让他老老实实的龟缩在某一处,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在没有将军的命令之前,打浮云镇是不可能的,违抗军令这个罪名,哪怕是勇士也担不起,不过打打商队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着那些商队面对他八百精骑束手无策,举手投降,哈达哈只能稍解一点心头的闷气,甚至连商队的武器都懒得收,只是劫了不少的好处,抓了几个细皮嫩肉的小伙,没有女人,清秀小生也凑合了。
灌了一口从商队那里抢来的四十度烈酒,哈出一口酒气,别提多爽快了,可惜这酒太贵了点,若是在北国,有这种酒喝,简直就是神仙才能过的日子。
两拳大小的精致瓷酒坛里的烈酒喝了个精光,挥手将酒坛子远远的扔开,发出啪的一声碎响,在门口两名士兵的哄笑声当中,推开临时建起的木屋屋门,里面,一个长相颇为清秀的商队伙计缩在床边上,惊恐的看着壮硕的哈达哈。
“怎么长的呢,跟娘们似的水灵……”哈达哈一把揪过这名可怜的小伙计,一把扯了他的衣服,嘎嘎的怪笑着压了上去。
郑强子带着二百骑兵直接就冲向狼林子的山口,远远的一次齐射,十余名无精打彩的吴国骑兵被射了个通透,伸手从身上拽出手雷,拉了弦远远的扔了出去,砸进了几个房子里,轰的一爆响声当中,碎片乱飞,火焰升腾。
大半由北国汉子组成的骑兵部队发出呜啦啦的声音,几乎在几息之间就有一支百余人的骑兵冲了出来,随后,越来越多的骑兵冲了上来,吴国常大将军手下的精锐骑兵,名不虚传,只要提刀上马,就是最勇猛的战士。
郑强子带着二百骑兵远远的遁开,不时的一次齐射,将靠得近些的骑兵射落下马,半自动弩的射程可比他们手上的弓强多了,直到几支强弩射的箭射中的身上的防护服,把人从马上射下来,郑强子才带人拖着伤兵远远的逃离。
“怎么回事?”提着裤子冲出来的哈达哈怒吼着,屋子里还传来呜呜的哭声,刚刚那几声爆响,吓得哈达哈直接就喷了,就连那玩意都有些麻了。
“有敌人袭击我们,是浮云镇的骑兵!”一名纵马狂奔而来的士兵叫道。
“娘的,总算是来了,憋死老子,全体上马,给我追,灭了他们,对了,多少人?”哈达哈怒吼之后突然反应了过来。
“不足二百。”士兵就道。
“好,灭了他们,放了一个,全体受罚三鞭!”哈达哈狞笑着跳上马背,接过四十多斤重的大刀,脚下一磕马腹,黑色的骏马如同闪电一般的飞射而去。
“他们追来了,走,去预定地点!”郑强子扭头看了一眼黑压压追上来到骑兵叫道,这地方地势平坦,适合骑兵冲锋,虽无地利,可是哈达哈为了保持骑兵的优势,仍然将驻地选择在此,又离主要商路不远,干什么都合适。
一逃一追,纵马速度又快,转眼就跑出十余里去,平时郑强子他们都是一人双骑,不过为了诱敌深入,所以才选择了单骑,而哈达哈一伙人,则个个双骑,人在马上,身子一纵便换了匹马,速度几乎没怎么下降,这距离,自然就越拉越近。
已经看到了前面充做标识的大石头,郑强子一咬牙,大喝一声,手上的马鞭狠狠的抽在了马身上,啪啪做响,最后鼓起劲来,郑强子带着手下跑得更快了,瞬间拉出几百米去。
纵马冲过了巨石,郑强子扭头看了一眼,对方还在拼命的追着,已经进入了伏击区域,这才算是长出了一口气,任务顺利完成,顺利出乎意料,只有两名士兵被对方的军弩射中,从马上摔了下来断了两根骨头。
冲过伏击区,几名士兵拖着两名伤兵直奔小丘之后,在那里,把人放到马拖的刀刃爬犁上,经过医务兵的简单救治,火速送往后方医院,而骑兵部队,则停止逃命,反身列阵,弩上弦,随时准备覆盖齐射。
188 爆炸
“哈哈,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北勇士的厉害,杀!”哈达哈一扬手上长长的弯刀,咧着大嘴,呲出一口黄牙怒吼着,近八百骑兵挺着刀枪冲杀而来,在他们面前,那不足二百人的骑兵队伍在列,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在找死
骑兵的威力就在于马匹全力奔行时的冲撞力,还有被速度带起的刀速,一般情况下,骑兵对撞,一次就足以分出胜负了,你砍人一刀,人家同样砍你一刀,再厉害的人也不可能面对更多的刀子有更多的生存机会,所以浮云镇的骑兵很少有这种对撞式的冲锋,一般都是游骑,然后靠手上的半自动弩来取胜。
哈达哈有着足够的自信,他所带来的八百骑兵,大部分都是最精锐的北国勇士,在北国的苦寒之地,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男的,就注定是要死在战场上的,而女人,则是为他们生产更多的战士。
哈达哈曾经带着一百名勇士,在一千人的楚国骑兵当中杀了三进三出,他们不是普通人,这百八骑兵,哈达哈自认顶得上楚国八万军队,以一当百不成问题,除非对上汉国,同样出自北国的战士,才能稍有点难度。
只是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战争,特别是以浮云镇为主引导的战争,已经走向了另一条道路,在向其它的方式转变,他们这种英勇无畏式的骑兵冲锋,基本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上,除了速度之外,再无优势了。
“进入伏击区,准备……”林思海放下了望远镜扭头吼道,小丘之后,摆放着近百架标准座弓,座弓已经被拉了弦,比普通箭支更细一些裂箭早已经装载上了。
由于裂箭属于新开发的品种,自爆的可能性很大,新式的自动装弦的八弦座弓并不适合使用这东西,还是要用标准型号或是特种做战的型号来发射。
“距离,六百五十米,三十度……”身边的侦察兵放下望远镜,“八点钟方向,一次齐射……”
“射……”各级指挥官的长刀重重的落下,座弓发射踏板被狠狠的踏了下去,崩崩崩……牙酸的嗡响声当中,一支支长箭被弹射到了空中,在螺旋尾翼下,旋转着飞行着,变得更加稳定。
箭才刚刚射出去,发射座弓的弓手就咬着腮边的肌肉,拼命的摇着座弓一侧的摇把,带动着里面的荆轮组嘎嘎的上着弦。
还在摇弦的时候,三百余支裂箭铺天盖地的射向八百骑兵队伍,哈达哈抬头看着那一片压下来的乌云,张嘴发出一声怪啸,身子一伏,蹬里藏身,虽然这招对于床子弩之类的重型武器效果并不好,挨上一下,马都会被刺穿,但是廖胜于无,只要挺过去,冲进对方的阵营里,就一切都结束了。
忽……尖啸声当中,粗长的长箭飞射了下来,下落的那一瞬间,哈达哈还有些奇怪,这些箭,怎么没有箭头,箭头竟然还是圆圆的蛋型。
长箭扎到了地面,或者是扎到了马匹上,又或者直接捅到了人身上,哪怕没有尖锐的箭头,也一样入肉三分,甚至直接从人体当中穿过去,三百余支箭,直接就落到了骑兵的阵中央。
长箭去势受阻,已经拔除了撞击保险,如此再一撞,箭头处安装的长长磷制发火装置狠狠的向后一挫,快速摩擦。
磷本就是易燃品,四十多度就可以自燃,由于磷经过了炼制,所以自燃温度一直保持在七十度左右,稍剧烈的摩擦完全可以引燃其中止磷。
引爆装置当中并不仅仅有磷,还有少量的精细火药,这是最精细,反应最灵敏的火药,产量每天只有几斤而已,完全用于引爆装置使用。
内部迸射的火药引爆了其中用精薄的油纸包裹,用于二次防潮的爆炸火药,经过无数次实验选取出来威力最大的火药配方发挥了它应有的威力,轰的爆响声当中,长长的箭支爆开,内部用骨胶粘了一圈的铁粒混着碎裂的木片竹片四周飞射而去,杀伤半径达到了十米,这东西的装药量可比手雷大多了。
登时,人仰马翻,人与马的叫声混成一片,血肉横飞,哪怕仅仅有一个铁粒钻进了身体里,打到要害也会完全失去战斗力,甚至有些箭支是直接在马体内爆开了,在内部,直接就将马炸成了两截。
哈达哈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他从未见过这种武器,也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战斗,幸好,他战斗一向冲锋在前,箭支是在最密集的阵型当中爆炸,队前队尾的数百人并不未到波及。
北国勇士,以他强大的勇气,重新整队,踏着血流成河的人尸马尸体,四百余人,重新形成了冲锋阵型。
哈达哈脸上的肌肉抖动着,狠狠的一扬手上的巨大弯刀,发出呜啦啦的怪叫声,骑兵,再一次向前冲锋。
“效果不错,七点钟方向,角度不变,再次齐射……”
半分钟,上弦完毕,这些精锐的士兵小心的把裂箭的保险拔掉,然后再轻手轻脚的将这些裂箭安置到发射槽当中,按着指挥官战刀的角度,重新调整好角度,再一次踏下了发射踏板,他们这些真正的战斗人员,根本就看不到小丘后面战场的情况,只能听到一系列的爆炸声,还有惨叫声。
第二拔裂箭再一次射了出去,又是一通爆炸声,林思海举着望远镜,已经呆在了原地,好半天才摆了摆手,示意后面的部队不用再射击了,他就拿着望远镜看着远处的战场。
战场之上,两次爆炸之后,伤者残者死者满满的一地,伤马撒蹄狂奔,咴咴的叫个不停,而那些所谓的勇士,如今不足百人,个个带伤,甚至他们胯下的马,都跑不动了,嘴里忽忽的喷着血沫子。
“啊!”还有二百米……哈达哈扬着手上的刀子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狠狠的一刀剁到了马臀之上,马跑得更快,嘴里血沫喷得也更远。
189 新武器计划
“自由射击……”郑强子冷酷的举起了手上的自半动弩,一百五十米,半自动弩的最佳射击距离。
嗖嗖,弩箭射了出去,弩一沉,踏环勾在脚上,再一拽,经过二次改装以后的半自动上弦变得更快,拉动的距离也更短,上弦的时间也变得更短,再一次举起射击,二百多人的骑兵,而且个个还都是射弩的好手,这东西可比弓箭好瞄准多了。
哈达哈胸口扎着足足四支弩箭,入体半尺以上,血水从箭支的三棱箭头破出来的伤口喷涌而出,扬着刀发出一声声的吼叫,嗖,一支弩箭精准的射进了他的嘴里,把他庞大的身体从马背上拖拽了下去。
元林带着三十人的破山队已经潜入了狼林子,距离他们的营房不过百米远,二十几名留守着壮汉聚在火堆边上烧着一声整羊嘎嘎的怪笑着,似乎对外面的战斗一点也不担心。
爆炸声隐隐的传来,让这些留守的士兵稍稍的紧张了一下,然后接着围着火堆,烤着羊肉,大口喝着酒,大声唱着歌,似乎这一些跟他们都没有什么关系一样。
元林的手指头比划着,后面的士兵点了点头,十几名士兵架着个头颇大的狙击弩,剩下的士兵也举起了手上的半自动弩,不过百米的距离,半自动弩一样可以充当狙击弩来用。
元林率先扣动了扳击,半自动弩的弩箭飞射了出去,发出一声尖细的尖叫声,破山队专用,成本颇高的精巧弩箭从一名壮汉的后脖下方射了进去,从嘴巴里探出箭尖,这名壮汉一声不吭,木桩似的栽倒了下去。
各自早已认好目标,元林扣动扳击,无疑就是一个攻击的信号,登时,三支余支箭飞射了出去,准确的将火堆旁的那二十多个汉子干掉,自动弩重新上箭,元林带人走了出来,阴阴冷冷,就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破山队,行动一向如此干净利索充满了杀意。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