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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问题吧!千字两百可是我先叫出的。”范总编一脸荒唐的看着卓主编。
卓总编看向唐晨,道:“唐先生应该了解,经过我们东方日报,两位BODS的领导,我们的销量已经是全港第一,同样的价格,我相信唐先生应该知道,和哪方合作利益更大,毕竟后面的出版才是大头。”
唐晨一口将最后一点食物吃完,擦了擦嘴,道:“不好意思范主编,这么说东方日报更适合诛仙的发展。”
范总编脸色不太好看,不过还是跟唐晨握了握手,表示下一本,一定要优先考虑星岛日报。
对此,唐晨自然满口答应。只是优先考虑罢了,最后还是价高者得。
“恭喜了,卓总编。”范总编很有风度的,向卓主编道贺后转身离去。
卓总编笑眯眯的,看着范总编的背影良久才,道:“唐先生,看的样子还没成年吧!你看现在是不是练习你的监护人,咱们先把合同签了。”
唐晨自然没意见,拿酒店的电话拨打了六叔单位的电话。
六叔知道唐晨写的,可是他没想到居然有人,开这么高的价格。表示马上请假过来。
两人等了许久,六叔才姗姗来迟。
卓总编先与六叔寒暄几句,接着从公文包中拿出两份一模一样的合约。
唐晨看了看,与他说的差不多,也没什么文字陷进,于是冲六叔点了点头。
“唐先生,明日开始我们会开始宣传,下周一诛仙会在我报连载,希望您后续能写出稿子。”卓总编将唐晨六叔送回家,拿着唐晨给的七万诛仙手稿开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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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考试()
唐晨将手上的纸袋,递给六叔,里面放着十二万字的稿费,两万四千港元。唐晨服用了MX药水,暂时不需要购买药材。但是上次那十万,六叔没有要,说是他拿命换来的。
六叔这次没有推脱,接过港币,道:“我先去存钱了,晚上我做你最靓汤。”
回到家,唐晨提起笔,书写起来。这几天他一个字也没写,交出去的七万稿子,还是出事前写的。
他决定以后每天,每天抽出两个小时写诛仙,以他的手速,两个小时一万六不成问题,远超报上每天刊登的字数。
东方日报不愧是,全港销量第一的大报。第二日,全港每一份东方日报上,都出现诛仙开头的那段经典。
“这是什么东西?仙侠?什么狗屁不通的东西?”
香江人十分迷信,见到诛仙宣传语,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纷纷骂了起来。
当然,也有挺这位笔名为唐晨的人,表示对这个题材很感兴趣他们想到了蜀山传,不过这样的人只是少数。
不过当东方日报公布,诛仙的,乃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的时候,情况出现了一面倒,“马家那小子真扑街,想把东方日报搞破产是吧!十五岁写,开玩笑!还开价千字两百,写这么好赚钱,我也去啊!”
更是有人表示,从此以后抵制东方日报。到了周末,东方日报的销量,比往常居然少了一万。
星岛日报总部,范总编坐在办公椅上,看着窗外,心中升起一阵侥幸,“还好当日卓峰那老小子插了一手,不然今天倒霉的就是我,不过看他这次怎么办,马家可不是什么圣母。”
东方日报总部,卓总编站在一个奢华的办公室内,满头大汗的看着,一名拿着一叠纸张本看的中年男子,“对不起老板,过后我会递交辞呈。”对着这名男子,由不得卓总编不害怕,这可是马家的人,至于马家则是有名的黑色家族。东方日报的两名开创者,就是因为贩逃亡台岛。
中年男子抬起头,好似不知道他说的什么从,反问,“哦?你犯什么错了?”
“识人不明,害得集团销量递减。”卓总编见他如此,上下牙不由自主的打颤。
这下子男子没有马上回答卓总编更加惶恐。
过了半响,男子合上书本,大笑道:“卓总编,这次的事情,你办得好。”
“老板,求你放过我,我上有老……什么?”卓总编求饶的话脱口而出,随后一愣,男子居然笑了,那不就是没事了。
男子拍了拍手上装订好的纸张,道:“不错,这本诛仙真不错,卓总编你非但无错,还有功,至于销量减少,等诛仙火了以后,自然会涨回来的。好了,你准备明天诛仙的上架吧!”
卓总编松了一口气,暗呼捡回一条命。
周一清晨,香江街道上行人还少,一辆辆货车,从东方日报印刷厂开往全港各地。
“刘伯,一份东方日报。”
西贡一个报刊亭外,一名头发金黄的少年,递给老板六块港币。
报刊亭的老板,利索的给了他一张报纸,“大山,你不是说要抵制东方日报的吗?这么还买呢?”
那黄毛青年大山,迅速翻到诛仙专栏,“丢他老姆发黑啊!我到要看看,十五岁的小扑街,到底能写出什么样的。签字费居然能赶上倪匡。”
八十年代的倪匡,真的很厉害,卫斯理系列拍了又拍,一个新人拿他一样的稿酬,自然惹来一些人的眼红。
与这名叫大山的古惑仔,一样心思的人还有很多,这一幕也在全港各地上演。
看着四周咒骂,东方日报与唐晨傻吊的市民,黎梓憋着个嘴,要不是唐晨拉着她,她早就冲上去和人理论。
唐晨捏着她的琼鼻,“你跟他们理论,又能怎么样,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你还不许别人说话啊!”
“可是……”
“别可是了,今天还有考试。你别考得太差,下学期班长都当不上了。”
“哼,我要是没考好,这个假期,你每天都要给我补习。”
黎梓的成绩不是很好,能当上班长,全靠港人的爱好,投票。黎梓作为学校第一,有校花之称,再加上拍过电影,做过主角,同学们自然投她做班长。
“好,我给你补习。”
虽然唐晨这一阵子,每天接送黎梓上学,可是知道两人关系的,也只有黎梓的好姐妹朱姗,也就是那个胖妹。
所以当两人牵着手走进班级的时候,惊呆了人。
等众人反应过来,教室之中顿时炸开了花。唐晨与黎梓,被十几名少女围着,“晨仔,你必须请客,咱们的大班长都被你泡去了。”
对于刚刚发了比财的唐晨客自然不成问题,许诺考试完后兑现,众人才放过两人。
唐晨拿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开始创作大业,这几天经过他的努力,算上交给东方日报的,诛仙已经有了差不多二十万字,完成了十分之一不到,他没打算修改诛仙,有时候悲剧也好。
这时,他的同桌,不动声色的碰了碰他,小声说道:“唐晨,你小心点,许云刚刚看你的眼神不对。”
“没事。”
对此唐晨只是一笑,其实他从教室开始,就已经注意到许云双眼中的阴毒。不过他这样,唐晨也不感到意外。
若是换作是他,自己一直追求的女人,投入别人的怀抱,他恐怕会想尽一切办法,拆散他们两。就算宰了那男人也在所不惜。
老王不知道香港学生的情况,所以什么考试两天大家就别在意,这些都是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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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明劲()
时间飞逝,一晃眼距离结束考试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唐晨也兑现了请客的承诺,在一家酒楼摆了几桌。
东九龙某一花园的隐蔽角落,唐晨双目紧闭,以怀抱婴儿的姿势蹲着,可不要以为这个姿势简单,这可是内家拳法中,有名的桩法两仪桩,俗称怀抱婴儿手托山。并且还不是普通的两仪桩,而是他花了两百能量值,找可儿兑换的加强版。
烈日当空,唐晨全身湿透,但他好似一点感觉都没有。此刻唐晨的心理有一股火焰燃烧,十天前唐晨肉身打在MX药水的帮助下,终于打磨完成,接下来就是踏入练劲期,也就是武者的第一阶段,明劲。
可是,十天下来,就算他有着前人的经验,可是就是感悟不出那缕劲力,用现代的话来说,这就是不科学,以他的资质以及前人的经验,早应该突破明劲。
香江的天,犹如婴儿的脸,说变就变。前一刻还烈日灼人,下一刻却电闪雷鸣,伴随着阵阵狂风,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随着雷声响起,原本有些急躁的唐晨,心瞬间沉寂下去,若是现在有人贴着他的身躯,便能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从他身体中传出,并且这种声音越来越大,与外界的雷音相契合。
紧闭双目数个小时的唐晨,突然睁开双眼,一缕精光从他眼底升起。只见他的身体一阵抖动。
片刻过后,唐晨满眼喜意,低语道:“这就是明劲吗?来试一试劲的妙用。”
想到就做,只见他的身子一闪,出现在身旁数米远的一棵椰子树下。
砰!
看着椰子树三寸深的拳印,唐晨一脸震撼。若是在领悟劲之前,他对着椰子树打,就算废掉双手,在椰子树上最多留下血迹,没想到初悟明劲,实力增加这么多。
不知道突破明劲,我现在的属性增加多少,一边想着,唐晨打开属性板。
姓名:唐晨,性别:男,身高:169CM,力量:5,体力5。1,敏捷,2。6。技能:追踪术,反追踪术,八极伟大的可儿改造的抱婴桩。能量值:10其余的花了,买了加强版桩法。
“属性没有太大改变,三项加了0。1罢了。可是实力却提升数倍。若是赤手空拳,恐怕普通人来个上百,也不是我的对手吧!”唐晨喃喃自语。
“该回家了,真得好好谢谢这场雷雨。”
唐晨现在所在的家,距离公园不过百米距离。
唐晨现在的家,是他花了六十万,在东九龙买的一处电梯房。面积约么百平方,按照港人的说法,就是千尺豪宅。
至于他怎么有那么多钱,则是因为诛仙。
这一个多月来,香江多出了一个十五岁大才子,被媒体称为,香江数十年一出的奇才,他写的诛仙一书,从被万人唾骂,到万人追捧。并且刊登诛仙的东方日报,也凭借诛仙一书,打破了自身瓶颈,单日销量突破二十万,比之前多了数万。
这一数据一出来,惹得业内同行眼红不已,特别是星岛日报以及,当初接到唐晨投稿的报刊,更是悔得肠子发青。若在给他们一次机会,别说千字两百了,就算是三百也要将诛仙签下来。
唐晨表示要买房,东方日报方很是豪气,签了一份合约后,一下子就将诛仙全稿,二百五十八万字的钱预先给他。总共六十万,其余几万则是东方日报的感谢费,用来留住唐晨他下本书,在东方日报上连载。
对此唐晨自然是笑纳。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东方日报的那位,腿有缺陷年轻的财务经理,当时他自报姓名的时候,唐晨也是一震恍惚。
只因这人名叫马挺强,前世他娶了小他十多岁的黎梓。
不过也只是片刻恍惚,这辈子有了他,黎梓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谁若敢打他女人的主意,那就杀无赦。
回到家中,就见一名少女,卧躺在沙发上,双眼紧盯着电视,就连有人开门她都不知道。
唐晨和她打了声招呼后去浴室洗了个澡。为什么香港洗澡是冲凉呢?我好不习惯啊!
“小梓,今天六叔不回来,你晚上留在这好吗?”
洗完澡,唐晨将黎梓抱在怀中,嗅着少女的幽香。
黎梓在唐晨怀中挪动了一下,使得自己更加舒服。仰着头,两个梨窝乍现,揶揄道:“你想干什么坏事?不是说你练武,身体没有停止发育前,不能那个的吗?”
一个多月的静心照料,黎梓在十天前终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当时唐晨送上自己,珍藏两辈子的初吻。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要不是可儿,恐怕当时他就将黎梓办了,随后他也向黎梓解释了一下。
“我只是想抱着你睡,又不干什么?你还不相信我的自制力吗?”
听见唐晨如此不要脸的话,可儿不由翻了翻白眼,要不是当时,她给了唐晨一次电击,恐怕他早就破身了。
“那我要跟我妈说一声。”黎梓考虑了一会。
黎梓的妈十分开明,接到女儿的电话,当即表示知道了,只是让她和唐晨注意点,接着和唐晨说了一大通,然后才挂断电话。
几天前唐晨登门拜访过,得知是女儿的男友,只是交代唐晨注意一些,不要搞出人命来,毕竟他们两还小,都在读书。
“再见阿姨!”
唐晨挂掉电话,一把将黎梓重新搂在怀中,嘴巴吻向少女,充满胶原蛋白的小脸。慢慢的,唐晨吻遍少女整张脸,直至少女的嘴唇。
两人才交往十天,接吻的次数不多,所以两人的吻还十分青涩,只是嘴唇的碰撞罢了,因为黎梓每一次接吻,都会紧紧的咬着牙齿。
放开黎梓的小嘴,唐晨勾住她的下巴,看着黎梓。
白净的瓜子脸上,一双大眼睛如同两颗宝石,红润的嘴唇,两条柳眉为她平添少许魅惑他情不自禁感叹,少女的美貌,“啊梓,你真靓!靓过王祖贤、林青霞、红姑她们。”
唐晨说的三人,都是香江有名的,听到爱人如此夸赞自己,黎梓刚刚张开嘴准备回应,唐晨立刻吻了上去,同时伸出舌头,毫无阻碍的穿过她的牙齿,一下就捕捉到她的舌头。
舌头互相缠绕,黎梓的呼吸不由急促起来,双手不由自主的,搂紧唐晨的腰。
良久唇分,黎梓深深的呼吸,刚才差点将她憋死,不过那种酥麻的感觉,却使她十分迷恋。
看着春意盎然的黎梓,唐晨又啃了上去。同时一双手在少女身上不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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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武字()
香江的天如同前文所说,说变就变,昨日还狂风暴雨,今日却清空万里,黎梓刚刚清醒,就听见唐晨的声音响起,“啊梓,桌上买了早餐,毛巾和牙刷,洗漱完了自己吃啊!”
“你怎么了,我看你好像心情不好,发生什么事了吗?”
黎梓太熟悉唐晨,虽然他表面没什么,可是她就是能感受到他心底的事。
“没什么?还不是倪匡这疯狗,我都没说什么?全都是媒体搞出来的,这疯狗就跑出来乱咬人。”
将早上送过来的报纸,一边递给黎梓,一边骂道。
黎梓接过报纸,只见整块版面,标题十几个大字,十分醒目。
十五岁的开宗大师?香江数十年一遇的天才文豪?
接着洋洋洒洒数千字,大致意思就是,唐晨欺世盗名之徒,仙侠也就是武侠的升级版罢了,就算论开山之人,也应该是还珠楼主的蜀山传,什么时候轮到,唐晨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了。
最后他还提到,作为后辈,居然跟他们这些前辈拿一样的稿酬,若是换作他,他会主动降低稿酬,以示对前辈们的尊敬。
最令人气愤的是,后面还有许多,拿着低稿酬的,所谓的前辈,响应倪匡。
“以前我还觉得他不错,卫斯理十分好看。没想到他居然是如此小人,晨仔你别生气,他们嫉妒你罢了。”
黎梓一把将报纸搓圆,直接丢到垃圾桶中。
唐晨闻言笑了笑,好像已经不放在心中,“小梓你说的对,他们只是嫉妒我罢了,你还是赶快去洗漱,然后吃早餐吧!不然等会凉了就不好了。”
看着黎梓的背影,唐晨脸色又阴沉下来。对于倪匡的话,他其实没有多大生气,难道狗咬你一口,你还要咬回来?
令他不爽的还是昨日晚上,黎梓睡下后,可儿的声音响起,“恭喜主人突破明劲,奖励武字。”
唐晨自然笑得差点疯癫,武字啊!唐晨早就看见过,虽然不知有什么用,可是售价却远超天帝拳,达到十亿能量点,是他那师尊留下最贵的东西,想不到突破明劲,可儿就送给他了。
可是显然天上不可能掉馅饼,武字也只是可儿抛出的诱饵,他还需要在万寿期前,打败一个同级的少年,那个少年名叫爱德伦。耶稣。是他那便宜师尊,年青时的兄弟和对手。
爱德伦在神照期巅峰之时,心急突破,走火入魔而死。便宜师尊纪念他,炼制可儿的时候,制造了爱德伦不同时期的虚拟傀儡,只有打败这些傀儡其中的一个,他才能得到武字。
本来唐晨是斗志昂扬,认为是师尊给自己的福利,没想到只用了不到十招,他就惨败在爱德伦手上。
要知道两人修为虽然一样,可是唐晨无论是力量、体力、敏捷,都要远超同级。却被人十分轻松击败。我这里设定,明劲初期力量体力是三左右,敏捷只有突破化劲才会大幅度提升,明劲暗劲一般人不超过1。5。
当时唐晨与爱德伦,在系统空间内交手,只觉得他每一拳每一脚,蕴含的劲,都十分霸道,堪堪挡住七招,第八招就被打倒在地,要不是那是虚拟空间,他恐怕得卧床一阵子。
“MD今天心情不好,既然你撞上来,也算你运气不好。”
唐晨越想越觉得不爽,看着垃圾桶里的报纸,提起笔开始不停的写了起来。
“卓总编,这个可以明日帮我刊登一下吗?”
上午十点左右,唐晨亲自走了一趟东方日报,将写好的东西递给卓总编。
卓总编先是看了看,随即一张胖脸闪过一丝潮红,大声道:“唐兄弟写的好,对付那些人就该如此。”
“既然如此,今天我还要陪女朋友,就先走了。”
“我送你。”
唐晨牵着黎梓的手走出东方日报,他没有发现,东方日报内,走出一名瘸脚男子,双眼直盯着两人的背影,或者说直盯着黎梓的背影。
“晨仔,你这么做会不会,为你带来麻烦,那么多人,你一下子得最光,说不定查先生都会站出来,那么以后你在香港文坛,可就寸步难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