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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事三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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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夕走到书桌前,打开那攥着拳头的手,果然,自己的肩膀上的肉在里面。

    他到卫生间给自己包扎,回到卧室呆呆地坐着。

    他好像被诅咒了,被这本书诅咒了。

    今天,又会有一个人被肢解吧。

    这样一天一天的受伤,自己用不了多久也会死掉。

    扔掉、烧掉,无论怎样处理,这本书第二天都会回来,诅咒,会不断地发生吧。

    周夕垂头丧气,他是个善良的人,自己误打误撞买了本鬼书害死自己也就算了,竟然还要连累其他人,这就更让他自责难受。

    “昨天被肢解的,是个女人,断手上有粉红的指甲。。。”

    周夕突然像是被雷击中一样,猛地站起来朝书桌走去,一把拿起那书桌上的断手,用力抹擦着手上的血渍。

    “昨天被肢解的是那个妓女!是站在巷口的那个妓女!”

    周夕发疯似的叫道:“那个妓女是我前一天睡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她有粉色的指甲。。。”

    “但是我昨天睡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

    “杨经理!!!”

    周夕握着血淋淋的断手,眼睛里已经失了焦距,黯然地抚摸着套在断手手指上的婚戒。

    杨经理的婚戒。

第三章:心怀鬼胎() 
杨经理死了,消息很快地传开了。【 】

    周夕颓废地坐在家中,他想过去警察局自首,他想说是自己害死了妓女和杨经理,他愿意伏法。

    可最后,他没有踏出家门,因为他知道,被他见到的人,第二天就会被肢解,他不想再把厄运带出去。

    周夕尝试了自杀,可讽刺的是,他就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他像个失了魂的木头人一样呆坐在床上,他想,尽管自己不自杀,就这样不吃不喝,每天掉一块肉,很快就会死的。

    谁知道,没过多久就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

    “谁啊?”周夕问道。

    门外的声音低沉有力:“警察!现在我们怀疑你跟多起凶杀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

    上海的一幢高层里,妻子兴奋地环住丈夫的脖子,欢呼雀跃。

    “老杨!你太聪明了!你简直是个天才!”

    小个子的男人精明的眼睛笑着眯成一道缝:“嘘,老婆,小点声!你可要记住,现在我已经是个死人了!”

    女人高兴地垮住杨经理的脖子:“哈哈,这样我马上就能得到你那获赔的一千万人身意外险了,我们到时候用这个钱去周游世界,远走高飞,去其他地方开一个店,自己做老板!再也不用在上海累死累活的给别人打工了!”

    女人不住地说着自己拿到钱以后的计划,杨经理笑着望着自己的妻子。

    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个计划真的成功了,没有一丁点差错,顺利无比。当然了,他精心准备了这么久的计划,不允许有一点闪失。

    起初,他亲弟弟的死让他伤心欲绝,可看到弟媳妇平白无故地拿到了一大笔弟弟的人身意外险后,他变了。

    他想,或许真的是死了,比较划算。。。

    而刚好,他家历来举行的都是西式葬礼,尸体不会被火化,说不定,他弟弟的尸体可以拿来好好利用一番。。。

    杨经理想到了自己单位愣头愣脑的周夕,这个悲哀的年轻人平时就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解密、密室、还相信有鬼神什么的。

    于是,这样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在他聪明的大脑里孕育了出来,并且,他托人买了高额的人身意外险。

    他此前刻意安排周夕加班,然后夜里找了个老头去他家附近卖那本所谓的鬼书。

    第一个死者那名妓女,是一名艾滋病患者,早就轻生了很久,杨经理找到她,说让她帮忙完成这个计划,并承诺得到钱后会给她家里人一百万。妓女同意了,并以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然后,他趁周夕熟睡后,潜入房间里把肢解的断手和书摆在桌上,就等着周夕第二天早上起来认为自己着魔了就好。

    此后,一切都在杨经理的掌握之中,过几天,只要拿弟弟的尸体在自己葬礼上冒名顶替一下,自己就同样是个死人了。

    到时候,他只关系办理一个假身份,就可以和妻子带着巨额的财富尽情挥霍了。他们可以找一个小地方,无忧无虑的过一辈子,再也不用在这个压力巨大的城市里奔波,一辈子都看不到尽头。

    只是可惜周夕那小子,他恐怕要一辈子蒙在鼓里了,等到警察找上门时,他还不知道是他最敬重的杨经理替天行道报的警呢!

    “哈哈哈!”杨经理得意忘形的笑着,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

    “老杨,晚饭好了!”女人在餐厅叫道。

    “这么丰盛!”杨经理望着满满一桌子的菜,眼神里还挂着些许骄傲。

    “都是你爱吃的,快吃吧,别凉了。”女人给杨经理递上筷子。

    杨经理狼吞虎咽地吃着:“恩。老婆,你今天做的饭菜香极了,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

    杨经理又咽下一口饭:“唔,不对啊,我记得有人说过,人这辈子吃得最好吃的一顿饭,是死前的那顿,最后的晚宴。”

    说着,杨经理自己也感觉到不对劲:“呸呸呸,我瞎说什么呢,等咱俩有钱了,去全世界吃各地的美食,肯定会比你这些菜还好吃。当然了,我不是说老婆你做菜难吃。”

    女人愣了愣,尴尬地笑笑:“我懂、我懂,你快别瞎说了,赶紧趁热吃饭吧。”

    过了半晌,女人再度开口:“老杨啊,我觉得你真是太聪明了,进周夕家的时候还把他的脸给打了,让他更像是杀人犯。你做事总是这么周密,天衣无缝。”

    说到这里,杨经理嘴里咀嚼的动作停下了,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脸上的伤,不是我做的。”

    “恩?”

    杨经理接着说:“而且我还想起来了,周夕跟我复述的时候说,他脸上掉了一块肉,早上醒来是在那个断臂的拳头里面攥着的。我怎么会挖掉他的肉放在那断臂里,做这么让人反胃的事情?”

    “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呢?”

    ……

    两人沉默了许久。

    杨经理再次开口:“那小子应该是被吓得神经错乱了,满嘴胡话吧。”

    女人停顿了半晌,点点头:“应该是吧,老杨,你快去洗个澡,我们今天早点睡吧。”

    “恩。”

    杨经理脱了衣服进入了浴室,他也不愿意再想那些毛骨悚然的事,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到拿了钱,跟妻子远走高飞,这里的一切都跟他不再有关系。

    哗哗哗!

    流水顺着喷头倾泻而下。

    杨经理摸了摸自己中指上的戒痕,才想起来,他的戴了多年的婚戒也为了这次计划套在了他弟弟的尸体上。

    “真可惜咱俩的戒指了,等拿到钱了,我再给你买更好的。”杨经理对妻子说。

    “今天的水,怎么这么烫。”

    杨经理背上淋了水后,感觉像是烧了起来。他下意识地想要关了淋浴,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调节,水都从喷头里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浇到他身上的,是水。

    而顺着他身体淌下来的,是血。

    杨经理背上的皮肤被腐蚀的烂开,他疯狂地推门,想要从狭小的淋浴间里出去,在这里,他根本躲不开倾泻而下,能够夺走他生命的水,可是无论他用多大力气,那淋浴间的门就是纹丝不动。

    直到杨经理失去了最后一丝力气,倒在了里面。

    水还在不住地喷泄而下,冲到杨经理的尸体上,冒出了一阵白烟,最后,连他的尸体都被腐蚀得一干二净,顺着下水道流走。

    淋浴间里弥漫着一股化学药品的味道。

    死死堵住浴室门的女人终于松了一口气,眼里没有一丝感情地把带有丈夫尸体的药水处理得一干二净,再往浴室里瞧瞧,这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谁也看不到一丝异常,谁也想不到这里死掉过一个人。

    “拿了单位的消毒剂,回头还得补上。”女人自言自语。

    女人继续嘀咕:“老杨,你真的很聪明,聪明到能想出这么完美的计划、聪明到连刚才那顿饭,你都知道是你最后的晚餐!”

    “我爱你,可是,跟你隐姓埋名地东躲西藏活一辈子,我不想!!!”

    “你放心,你嘱托我的一百万,我会给那个妓女家里送过去的。”

    “哈哈哈哈!!!!”

    女人失心疯一样地笑着,准备入睡。

    明天她还要早起去单位上班呢,毕竟领到那一千万之前

    她在杨经理公司的这份保洁阿姨的工作还得继续做下去。

    可她依然天真地认为,关于那断手攥着周夕掉下的肉,这些还都是周夕因为过度惊吓而乱说的胡话。

第四章:同学会() 
周夕被警察盘问后交代了发生的一切,显然,这灵异的故事并不能说服法治社会的民警。可警察又找不到任何周夕杀人的证据,单凭周夕口中的故事,似乎并不能给他定罪。无可奈何,最终也只好将他定为首要嫌疑犯给放了。

    “警官,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认罪,是我被诅咒了,是我害死了他们。”

    周夕不愿离开警局,他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死掉,只要别再连累无辜的人。

    警官眉头拧在一起,朝周夕走过来:“我真想不通,还真有你这样一心求死的人?周先生,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同时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位好人。现在,警方在尸体、现场都不能发现任何与你相关的指纹和证据,你回去吧。”

    警官摆摆手:“还有,我建议你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我不能这样走,我睡前遇到的最后一个人,会被我害死的!”周夕大叫,执意要留在警局。

    警官不耐烦了:“所以呢?就算我相信你了,你要留在警局害死我?”

    周夕无话可说,只得离开了派出所。

    “头儿,你怎么看?”周夕离开后,年轻的女警察凑到警官身边。

    警官点了一根烟:“我干这行儿这么多年了,他还真是头一个。我必须承认,他编的故事无懈可击,表情、神态,没有一点破绽。他好像真的是被诅咒了一样,那种恐惧不是正常人能装出来的。”

    女警察问:“那,难道真的有鬼?”

    警官吐出肺里的烟圈:“可能他真的撞见鬼了吧。要不然这个周夕,就是个典型的高智商罪犯。”

    周夕颓废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身体好似失了气力。再次路过那条巷弄,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觉得这个死胡同陌生。他摇摇晃晃的走进去,胡同尽头依然什么都没有。

    “草,该死!那个老头呢,卖书的老头呢!?”周夕崩溃地大叫,跪坐在地上,眼泪不住地夺眶而出。

    过了会,他从巷子走出来,回到家里。

    路上,很多人跟他擦肩而过,他脑子里浑浑噩噩的,好像隐约瞟到了一个女人,那是位中年女人,那个女人刚刚到这偏远的地方,买了一瓶消毒液。毕竟,她偷用了单位的那瓶还需要补上。

    周夕到家后,给自己准备了一些爱吃的东西,配着酒液不住地往自己嘴里塞。为了不因自己再发生命案,今天,他决意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几瓶啤酒下肚,他看了看时钟,已经十一点了。

    “十一点,好熟悉的时候啊。”周夕满脸通红地看着钟表的指针。

    “对,对了,老子那天晚上就是十一点,进了那条该死的胡同,遇见了那混蛋老头,买了那书。。。”

    周夕再次跑出家门,手里还提着酒瓶。

    “妈的,老子要去找那老头算账!”

    夜里,街上空无一人,周夕径直地跑到巷弄里,这次,眼前的景象让他呆住了。

    死胡同里,摆着一个小板凳,上面放置着军大衣、狗皮帽子、口罩、绷带。

    前面是一个破旧的书摊子,上面的旧书大多是名著、教材之类的。

    还有一本一个字都没有的书。

    ……

    周夕的酒一下子全醒了:“怎,怎么可能,这本书不是被警察拿走了吗?我不可能记错的,警察今早来找我的时候,他把杨经理尸体的断手,还有那本书都带走了!”

    ……

    周夕仿佛意识到了什么,慢慢地朝书摊走过去,穿上了军大衣,挂上口罩,把狗皮帽子往自己的脑袋上扣。

    “对,只要把这本书卖出去,诅咒就会传给下一个人,我就不用受苦了。”

    他坐到板凳上,肩上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是今早肩上掉的那块肉,伤口没包扎好。

    “刚好这里还有绷。。。”

    “绷带。。。”

    周夕咽了咽吐沫,这才意识到,那晚遇见的老头把绷带缠在手上,应该不是为了代替手套取暖。

    “而是他的手上。。。掉了一块肉。。。吧。。。”

    “所以,老头说有人病了,其实也不是家人生病,他就是指他自己被诅咒了。。。”

    “所以,他接过钱时别扭的动作,也是真的因为疼痛。。。”

    周夕呆坐在板凳上,静静地等着下一位可怜人进入这条巷弄。

    终于,他等到了。

    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小孩。

    周夕的声带发出声音:“卖……卖书……”

    周夕的嗓音彻底变了,变得低沉、沙哑,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就跟那个老头,一模一样。

    我,我的声音。。。

    周夕捏着自己的喉咙,可嗓音却无论如何也没一点变化。

    沙哑的声音再次从周夕的嗓子里挤出来。

    “小伙子,买本书吧……”

    “好啊!”戴着棒球帽的小孩高兴地走了过来。

    小孩摸了摸下巴,兴致很浓地挑书。

    然后拿起了那本书。

    一个字都没有的书。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中,周夕挣扎地惊醒,此时,他正倒在自己家里的地板上,身边是他昨晚吃剩的残羹剩菜,还有很多啤酒的空瓶子。

    “原来,是梦。。。”

    周夕揉着自己宿醉的太阳穴,窗外的阳光射进屋子,他看了看表,已经是早上了。

    他突然直起了身子。

    “不!我又睡了一晚!也就是说,今天我又要害死一个人了!”

    周夕立刻用手机查看着新闻,可今天好像没有发生什么命案,至少,现在还没有。他松了一口气,走到洗手间,他惊奇的发现自己脸上的伤痊愈了。动了动肩膀,他发现自己肩膀上也一点伤痕都没有。

    好像,之前掉肉的事情,都没发生过。

    “难道都是梦?”

    周夕一时间分不清楚,直到他回到房间里,看到自己的书桌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

    黑色封面上,没有一个字。

    他咬咬舌头止住自己心中蔓延的恐惧。

    “可是,今天书上面没有断手。。。”

    周夕强忍着惊吓走到那本书旁,书里仍然一个字都没有,唯有最后一页写着。

    “现在,你可以看到一切了。”

    周夕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再也没见过公司的保洁阿姨一样。

    几天后,此事被公安局草草结案,周夕被认定无罪,继续回到公司上班了,除了换了一位经理以外,自己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变化。

    终于,这件事好像就这样结束了,至少,周夕是这样认为的。

    可如果,这只是一个开端呢?

    ……

    “喂,王宁。”周夕把手机贴在耳边。

    “哥们,你到了吗?不是说了同学会是十一点吗?这都十一点五分了。”电话那边传来一阵抱怨。

    “喂,我可是刚下飞机赶回来的,才迟到五分钟而已,干嘛大惊小怪。”

    “行了,你赶紧来吧,我有事跟你说。”王宁挂断了电话。

    周夕耸耸肩,走在去往同学会酒店的路上,心里不禁想着高中时候的事。

    他们班只有八个人,当时除了他跟王宁,还有一个胖子,叫侯志远,他们三个是关系最好的铁哥们,经常一起打游戏、看美女、吃火锅。

    此外,还有三个人也是一个小团体,他们都很聪明,成绩名列前茅。就是他们比较调皮,喜欢搞一些恶作剧,几乎所有人都被他们的鬼点子整过。

    还有一个苗族男孩,他比较孤僻,成天阴气沉沉的,就喜欢自己一个人在角落呆着。

    最后一个女孩,她的年纪比我们大两岁,听说是对自己高考成绩不满意,留了两级。毕竟多读了两年书,到我们这届,她的成绩很出色,就一起被分到我们的实验班里了。

    不仅如此,作为班里唯一一个女生,她还有着一张姣好的脸蛋,再加上略微年长的气质,又让她高冷了不少,她一直被全班人认为是班级的女神,让周夕现在想起她还会想入非非。

    “也不知道这次回家来的机票,新上任的经理能不能给我报销了。”

    周夕嘀咕着,推开了酒店的大门。

    服务生恭敬地鞠躬:“先生你好,找人吗?”

    “恩,包房302。”

    服务生笑眯了眼睛,憨态可掬地说:“三年二班同学聚会是吧?预定的人真有心,特意订了我们302包房,寓意多好呀!”

    周夕附和地笑笑,他认为这个数字最多只是一个巧合而已吧,这个服务员也太能胡乱联系了。

    到了包房里,屋中只坐着零星的几个人,周夕数了数。

    四个。

    恩,更准确地说是三个人,还有一个小孩。

    那三个人分别是王宁、高中时的女神,王诗涵、还有那个平时跟大家交集很少的苗族人,吴疆。算了算,还没到场的就剩平时喜欢捣蛋的调皮鬼三人,还有侯志远了。

    至于那个小孩,周夕心里念叨:“这小孩得有十岁了吧,这是谁家孩子呀?没听说班级里哪个结婚这么早的呀。”

    “周夕,好久不见。”

    周夕眼前出现了一张清丽白腻的脸庞,樱桃小嘴边带着若隐若现的微笑。吊灯发出暖黄色的光芒照射在她明彻的眼睛之中,让它们像极了一对闪烁的星星。

    这女人就是当年周夕的同窗女神,王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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