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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的秘密-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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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冬至不知他为什么要说这个。

    郑辞又说:“她会跟我一起去英国。我在那边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以后大概不会回来了。”

    凌冬至惊讶地看着他。

    郑辞伸出手轻轻碰了碰他的脸,“冬至,你说为什么年轻时犯的错总要等时间过去了才会觉得后悔呢?”

    他的脸上带着笑,眼里却流露出悲伤的神色。凌冬至不敢与他对视,心里却也慢慢浮起一丝沧然。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郑辞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慢慢地晃着走,好像他们还是两个大学生,下了课正一起去操场、去图书馆、去所有他们觉得有趣的地方,“我母亲跟我说过执成魔,她让我想开一些。还让我看佛经。你看过佛经吗?”

    凌冬至摇摇头,心中难过,眼睛却觉得干涩的厉害。

    “佛经里说: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佛家讲缘,缘起则聚,缘灭则散,不论什么都逃不出这样的规则,生死亦如之。就算有再深的情,可是没有缘分也是聚不到一起的。”郑辞看着他,嘴边噙着一丝微嘲的笑,“冬至,我不相信我们是没有缘分的。只是是我不好,再好的缘分也被我弄没了。”

    “现在说这个干什么呢。”凌冬至推开他。

    “我不知道。你看你就站在这里,还是以前的样子,眉毛、眼睛、什么都和以前一样,可是我们之间却偏偏变得什么都不一样了。”郑辞停顿了一下,困难地说:“你能理解这种感觉吗?”

    凌冬至摇摇头,“这是你自己选的,郑辞。”

    “是的,所以我谁都不能怨。再深的悔恨也只能自己背着。”

    “郑家呢?不要了?”

    “得到了才知道那不过是个泥潭,呆的久了,只会越陷越深,最终淹死在里头。我这一年几乎没有睡过一个整夜的觉,很累,很糟心。就算是这样,仍有人不满意。”郑辞停顿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我母亲也说想开了,不会再逼着我做我不想做的事。她说只想陪着我,清清静静的过几年舒心日子。”

    凌冬至知道郑辞在郑家并没有什么根基,否则当初也不会想着要巴结涂氏兄弟了。就算如此,坐上家主之位也不会太舒心,必然会有人不服。听说郑家这一辈好几个优秀的孙辈,老辈的人只怕都在观望,家主之位并不是非郑辞不可的。

    郑辞笑了笑,“别想那么多,我现在什么都好,就是”

    他没说下去,凌冬至也只当自己什么都没听到,“已经决定了?”

    “机票已经订好了。”他迟疑地看着凌冬至,“冬至,我能我能抱抱你吗?”

    凌冬至看着他,点了点头。

    郑辞眼前倏地一亮,随即上前一步,像捧着什么珍稀物件一样轻轻将他揽进怀里。

    时间的脚步一分一秒地从他们耳边走过,流沙一般,从初恋时懵懂的喜悦,到分手时的黯然神伤,再到重逢时的无奈心酸,直至再一次的分离。

    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那终究不是随着人心境的流转便能改变的事。

    郑辞将手中一个小小的布袋悄悄放进了凌冬至风衣的口袋里,又抱了抱他,退开一步,笑着冲他摆摆手,走了。

    凌冬至摸出口袋里那个灰绿色的布袋,轻轻一倒,一个冰凉的东西滑落在了他的掌心里。一块小小的玉牌,上面刻着一朵迎风摇曳的花。

    彼岸花。

    凌冬至抬起头,郑辞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街道转弯的地方。阳光从头顶的枝叶间丝丝缕缕落下来,满地清寂。

    春日的午后温暖而安静,却让他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以为彼岸花是故事里虚构出来的,后来才知道原来真的有这种东西,而且还很漂亮,又纯真又妖异的感觉,真是很神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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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你的名字() 
郑辞走后;凌冬至莫名的有些消沉。

    他的伤感无关爱情;只是单纯的被离别二字勾起了满腹心事。

    缘起则聚,缘灭则散,时光的脚步从不会为任何人停留。而聚散流转中的世俗人,仍要一天一天继续过他们柴米油盐的小日子。

    凌冬至把那块刻着彼岸花的玉牌和西安带回来的玉器一起放在了画室斗柜的抽屉里。每隔几天;他会把那件像支棒槌似的东西取出来放进猫窝里,让它陪着猫猫们睡觉。每逢这样的夜晚,小家伙们总是睡得特别沉。

    然而这样的做法却让凌冬至心存不安。他只知道小灰由于经常挨着它睡觉的缘故身体变得强壮了起来;但是将这东西用于某个动物的时候应该掌握怎样的量;凌冬至却一无所知。他也不知道这二十多年来米团都是怎样使用它的。如果早知道这奇怪的石头具有这么神奇的功效,他真应该问一声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总不能跟姨姥说;请她喊村里那只老耗子过来接电话吧。

    凌冬至叹了口气。

    至于小八告诉他的那件事,他白白激动了几天之后什么事也没发生。既没人到学校找他,也没人来家里找他,更没有陌生人打来的询问电话,让他十分的泄气。他昨天中午趁着大家在食堂吃饭的功夫拐弯抹角的问同事这几天有没有陌生人打听他,还被陆行按着取笑了一通,问他是不是又招惹了什么烂桃花。

    凌冬至坐在沙发上慢慢想的出了神,三只猫在他身边窜来窜去地躲猫猫玩,一只狗趴在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打盹儿,也不知做了什么梦,睡得一条后腿都抽搐了起来。

    今天师范大学有课,他在南山中学吃了午饭之后就开车过去上课了,下了课之后懒得往回跑,再加上心情又不好,就直接回家来了。庄洲还没回来,他陪着家里的猫猫狗狗疯玩了一阵,又觉得无聊了。

    “要不我做饭吧?”凌冬至自言自语,“他在外面跑工作,回来一看,哎呀,饭也做好了,还煲了营养汤。还有超级可爱的动物朋友们一起等着他,于是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宠物们自顾自地玩着,没人搭理他。

    凌冬至想了想,站起身来开始挽袖子,“说做就做,今晚就让你们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黑糖懒洋洋的在地毯上打了个滚,闭着眼睛嘟囔,“拌个水果沙拉都能把沙拉酱跟千岛酱搞混了,你说你有什么好厉害的?就会炸个鱼,还炸的外焦里生的,幸好这几只傻猫不嫌弃你,我爹地不舍得嫌弃你,我是”

    “你今晚没饭吃!”凌冬至气得磨牙,“继续绝食好了!”

    还记得种树那天晚上,这货很高调地宣布绝食。凌冬至坏心眼的怂恿凌妈做了烧排骨和炖牛肉,香味飘得满院子都是。这个囧货一边馋的直舔嘴唇,一边在旁边假装自己意志坚定。后来狗爹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好吃的肉肉拌了饭端到儿子面前,还生怕它死鸭子嘴硬不肯下台阶,于是板着脸做出生气的样子命令它非吃不可,这才算解了它的围。

    “你这就叫恼羞成怒。”黑糖的眼睛睁开一条缝,得意洋洋地斜了他一眼,“我懂的。”

    凌冬至冲着他比划了一下开枪的姿势,“你懂的太多了,少年!”

    黑糖嗷呜一声,倒回地毯上四肢抽搐,“我躺着中枪了。啊,亲爱的同志们,永别了。一定要把革命事业坚持下去”

    三只猫喵喵喵的笑成一团。

    凌冬至哭笑不得,在它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转身朝厨房走去。

    庄洲到家的时候,凌冬至正带着家里的猫猫狗狗在院子里跑圈。

    跑圈是黑糖新琢磨出来的游戏,因为种花种树占去了那么多的地方,它们在院子里不能像以前那样撒开了疯跑,黑糖就把房屋周围的那一圈通道充分的利用了起来,围着房前屋后来回跑,跑着跑着还允许藏起来,看起来有点儿像藏猫猫。具体规则凌冬至还没闹明白,不过看它们几个玩的开心也就够了。

    凌冬至跑累了,在客厅外面的台阶上铺了一块毯子,坐在上面懒洋洋地一边晒太阳一边在速写本上画几只玩游戏玩的不亦乐乎的小家伙。

    天气一日暖过一日,地里的小苗苗们都已经探出了头,绿茸茸的一片。西府海棠褐色的枝干上已经看得出花蕾的形状了。日已西斜,光线里都带着一抹暖融融的颜色。庄洲坐在车里远远看着这一幕,觉得虽然和脑子里曾经臆想过的坐在葡萄架下画画的画面有那么一点儿出入,但看着已经是十二分的赏心悦目了。他正想按一下喇叭示意自己回来了,凌冬至就像有所感应似的抬起头,冲着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庄洲忽然就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累了。

    进了门,停好车,推门出来先把人抱进怀里。身边有只大狗左扑右扑的跟它后妈争宠,三只猫跳来跳去的凑热闹。

    庄洲闭着眼在凌冬至肩膀上蹭了蹭,嘀嘀咕咕地说:“我闻到香味了。你在炖鸡?”

    凌冬至嗯了一声,“你狗儿子说想吃鸡汤泡饭。”

    庄洲伸手揉了揉黑糖的脑袋,它正煞费苦心的想从庄洲和凌冬至的胳膊之间钻进去。冷不防被它爹地摸了一把,吓了一跳。

    庄洲笑着说:“原来是沾了儿子的光。”

    黑糖终于把凌冬至挤到一边去了,自己霸占了它爹地,两只爪子简直不知道往哪里搭才好,在庄洲身上来回换地方。看上去像要把它爹地从头到脚都拍打一遍才能放心似的。凌冬至被它气得笑了,在它屁股上又踢了一脚,“你们俩黏糊吧,黏糊完了进去洗洗手,咱们要开饭了。”

    黑糖嗷呜嗷呜的告状,“他虐待我!还趁你不在家踢我屁股!”

    庄洲看它委屈的小眼神就猜到它在说什么,连忙安慰它,“等下给你肉吃!最大份的!”

    黑糖放心了。原来它爹地还是那么滴爱它,一点儿也没有像童话故事里讲的那样被邪恶的后妈所蒙蔽。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等庄洲他们闹够了,凌冬至已经把饭菜都端上了桌。猫猫狗狗们跑去找自己的食盆,庄洲也舒舒服服地洗了手坐到了餐桌边上,喝了两口汤对凌冬至说:“周末咱们去泡温泉吧。”     凌冬至点点头,“我周末没事,你安排吧。”

    庄洲帮他盛了一碗汤,眼中流露出几分歉意,“我这段时间太忙,没顾上你。对不住了。”

    听他说的这么正式,凌冬至不由得笑了起来,“还客气上了?”

    庄洲笑着说:“这些天光带着李贺到处跑了,把那小孩儿累得眼圈都是黑的。”说着停顿了一下,试探地问:“冬至,我们几个在莲花山看中了一块地,想在那里起一个楼盘。你觉得怎么样?”

    凌冬至有点儿意外,没想到他会有意转行做地产,“我不太懂这个,但是别人都说地产利润最厚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庄洲笑着说:“滨海市最好的房子都在莲花山上,山下就是东湖公园,有山有水,从多少年前开始,滨海市的人就知道莲花山风水最好,想住到那里去的人总还是有的。莲花山又不是在郊区,从山上到市区也不会超过半小时车程。不存在生活不方便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只是怎么拿到那里的地皮。

    凌冬至笑着摇摇头,“我不懂商业上的事。庄伯伯怎么看?”

    “还没跟他说。现在只是考察阶段,等有眉目了再跟他商量。”

    凌冬至也就不再问了。

    庄洲又说:“对了,以后出门的时候小心点儿,听说最近治安不太好。我刚才回来的时候还看见两个保安正拦着一个人不让进小区呢。”

    凌冬至心中微微一动,“什么样的人?”

    庄洲想了想,“年龄不大,只看见个侧脸。不像是这个小区的人。”

    凌冬至琢磨了一会儿,又觉得都是小八的那一席话说得自己疑神疑鬼,也就不再问了。没想到晚饭刚吃完,门卫那边就打了电话过来,说有人要找一位姓凌名叫凌冬至的先生,他们听着这人的描述,觉得很像是住在这里的凌先生,所以冒昧打个电话问一问。

    凌冬至当下就跳了起来,“是什么人?”

    门卫说:“他说他从西安来的。”

    凌冬至忙说:“我马上出来!”

    庄洲多少猜到一些,在旁边悄声提醒他,“直接让人进来就行,不用跑一趟腿。”

    凌冬至摇摇头,“我等不及了。”

    凌冬至走到小区门口,站在大门外路灯下的男人恰恰回过头来,四目交投,两个人一起愣住了。

    这人的面目与凌冬至竟有三五分的相似。

    片刻后,陌生的男人垂下眼眸低声笑了起来,“凌冬至?你现在叫做凌冬至?”

    陌生的男人一步一步走到他身边,这男人年龄要比他略大一些,眉梢眼角已经染了淡淡尘霜,然而笑起来的时候神情中却有种落拓不羁的风流意味,十分迷人。

    凌冬至着了魔似的望着眼前这双与自己十分相似的茶褐色眼睛,只觉得眼眶微微发热,想也不想地问道:“我应该叫做什么?”

    男人的大手轻轻按在了他的肩膀上,凌冬至闻到了一种清幽的味道,像远处雪地上吹来的一缕沁凉的微风,像大山深处的溪流,像记忆深处曾经闻到过而醒来时却偏偏无法想起的、烙印在灵魂里的熟悉的味道。

    “小鱼。”

    “你的名字叫小鱼。”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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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红痣() 
凌冬至被带进了一个宽厚的怀抱里。

    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感觉,他是陌生人;然而他又是与他血脉相连的最亲近的人。那种血缘上相互呼应的悸动;甚至不需要用什么证据来证明。凌冬至傻傻地由他抱着;突如其来的惊喜中夹杂着沉重的悲恸,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席卷而来,轻而易举地便拍碎了他所有的理智。

    多日来压抑在心头的焦虑与期待,在这个瞬间终于爆发了出来;甚至还夹杂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委屈。

    凌冬至把脸埋在他的肩上;不可自抑地哭出了声。

    庄洲很有些无奈地看着一见面就抱在一起的两个人,替凌冬至高兴的同时又有种轻微的沮丧。他知道;有些东西注定是他无法给予的。

    但他心里仍有些不是滋味。

    他从长裤的口袋里摸出烟盒给几个看热闹的保安一人敬了一支烟;含糊地解释说,“失散好久的亲戚。”

    保安们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庄洲看他们哭的差不多了,走过去拍了拍凌冬至的肩膀,“有话回家说。”

    凌冬至放开了那个男人,不好意思地抽抽鼻子,“我该怎么称呼你?”

    男人很温和地看着他,“我叫青树。按年龄算的话你出生的时候我刚满七岁。”

    凌冬至呆呆看着他,七岁的孩子已经能记住很多事了。他会记得自己的父母家庭,并且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曾经发生过的事都会留有记忆。甚至他还会记得凌冬至出生时的情形和他的父母家人

    凌冬至心中的急切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然而紧接着,他心中又生出了一丝心疼。他懵然无知地度过了二十多年的岁月,而眼前的青年则是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记忆长大成人。灭族之恨,骨肉离散之痛,一日一日都压在他的肩上。

    “青树”

    青树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像一个温和的兄长。

    庄洲在旁边咳嗽了一声,硬忍着把凌冬至从他身边拽开的冲动说:“回家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青树刚才就注意到了他,见他站在凌冬至的身边摆着一副主人的姿态,神色稍稍有些疑惑,“这位是”

    凌冬至不想站在马路边上跟自己乍然相逢的族人介绍说“这是我男人”,便拉着青树往里走,“回去再说。你来多久了?吃了晚饭没有?”

    青树莞尔,“吃过了。”

    庄洲忍了又忍,实在忍不住了,“有话回家说!”

    当着他的面明目张胆地亲亲热热,还扑进别的男人怀里哭,还拉他的手,还让他摸自己的脑袋真当他是个死人么?!

    庄洲在心里阴暗地想,要是家里有泻药就好了,下点儿药在他的茶水里

    家里的猫猫狗狗没想到会来客人,一起蹲在客厅门口好奇地张望。

    黑糖伸着鼻子闻了闻青树的腿脚,悄悄对三只猫说:“这个人去过菜市场,我在他身上闻到菜市场的味道了。”

    三只猫还没顾上接话,就听这个陌生的客人笑着说:“是啊,我确实去过菜市场。因为我要买菜做饭啊。你们有没有闻出我买了什么菜?”

    黑糖又嗅了嗅,不太肯定地嘀咕,“青椒?还有西红柿吧?嗯,菜还不是都一个味儿”

    青树笑了起来,转头问凌冬至,“都是你养的?”

    凌冬至摇摇头,“这个是黑糖,是他养的。三只猫眼前是流浪猫,我搬过来的时候它们就跟着过来了。”

    凌冬至看出了青树眼里的疑问,迟疑了一下,解释说:“他是我的爱人。”

    青树怔住。他一开始就觉得凌冬至和这男人之间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原来竟是这样的关系。青树微微皱了皱眉,这件事完全超出了他的意料。他在见面之前猜到凌冬至有可能已经成家了,但是没想到他竟然跟个男人在一起。

    与他相反的是,庄洲听到爱人两个字心里总算是舒坦一些了。他冲着青树伸出一只手,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我叫庄洲。”

    “青树,”青树与他握手,眼里带着审视的神色,“如果我们都没有搞错彼此的身份,我应该算是他的堂哥。”

    凌冬至眨眨眼,觉得好容易擦干的眼泪又有要泛滥的趋势。如果他真是自己的堂哥,那么青树应该是目前为止在这个世界上与他血缘最近的亲人了。

    庄洲也觉得动容,表情顿时变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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