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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稍一顿,便又接道:“他果然一路光明正大,不时还同我说说话儿,没多会儿就到了一所宅子门前,我在外头等着,他进去了,一会儿就见公子爷亲自迎出来,说了好多抱歉的话,说去我家找我,我不在,只好叫人满大街找我,他在这等着,哎我到现在还在纳闷呢,那时候我们明明是平辈论交,做的是朋友,怎么这朋友做着做着,我就突然变成他手下了,还挺心甘情愿,任他差遣。”
于是众人都笑。
柳绍岩道:“你就够可以了,像我们这些做大哥的,还不是一天到晚被他呼来喝去的,说的那道理、叫我们办的事,你都挑不出理来,就是应当合份该那么做,这一来二去的你习惯了,大哥也变手下了,我们也挺甘之如饴。”
沈瑭道:“那最后那玉螳螂怎么样了?”
呼小渡笑道:“公子爷叫我去,就是让我帮他这个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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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呼小渡点点头,忽又笑开,“公子爷把钱给我,我说要不咱俩一人一半吧,他说不用,下次再让我请,他知道有个摊子卖的绿豆糕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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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九章 送花的女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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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爷那是体谅我的意思,”呼小渡接道,“路边摊吃再多能花几个钱,再说,我当时虽看公子爷平易近人,但也认为他是那种看不上平民玩意儿的富家子弟,吃饭必选酒楼,以为他说吃路边摊只是随口说说,为的我的面子好看,就是这样,我也已经很感激他了。说也奇怪,平日里若有人这样对我,我反会觉得他一定是瞧不起我,谁知在公子爷面前,我就认为他是那么真诚。而且后来我发现,公子爷竟是那种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既能在大场面上叱咤风云,也能和我们一起蹲在街边啃羊腿。”
沈瑭催道:“这些我们早都知道了,他还干过更出格的事呢,你还是快说那玉螳螂怎么样了罢。”
呼小渡笑道:“那玉螳螂自然是被我赎回来了?只是我去的时候,那掌柜忽然就眉开眼笑,还对公子爷千恩万谢的,说是以后大家就是朋友了,可是饭钱却并没有减少一厘一毫,只将那玉螳螂完完整整的还了给我,我正要细问,掌柜却惊讶反问我难道不知么,我一愣神间,他便去招呼客人了。所以到现在为止,我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众人想了一想,也都说不知。
呼小渡又道:“只是有件事我后来才发现。我赎了玉螳螂回来以后,公子爷已不在那所宅院了,所以这玉我也一直没能还他,倒是宅子里的人,都很热情,留了我吃了饭,以后偶尔在街上碰上,也都会打招呼,有时路过我门前,也进来喝茶说话,一来二去我们就熟了,慢慢才知道原来他们便是名满天下的方外楼下属,公子爷的兄弟,也就稀里糊涂做起这个行当了。”仍忍不住同众人一起笑了一笑,接口道:“我原本以为那块玉螳螂是因为在手里拿的,或是身上揣着,才总是那么温温热热,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玉根本就是块暖玉,到什么时候都是热乎乎的,我还专去问了,那淡粉红的玉叫‘冰花芙蓉玉’,产自蓝田,虽说不上最名贵,但甚是养人,我还听说,那是唐玄宗送给杨贵妃的定情信物,所以以杨妃的小名‘芙蓉’命名,不知公子爷是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若是送的那可颇有情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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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我这呢啊,我见了公子爷说要还他,他说就当是见面礼送给我了。”呼小渡说时便向怀中伸手,“对了,我一直随身带着,倒是忘了拿出来给你们瞧。”
“不必了。”柳绍岩抬一抬手,“我们两个倒是劝你以后别提这事为好。”
呼小渡眨了眨眼睛。“……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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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绍岩道:“那芙蓉玉螳螂便是你说那人品最好的神医亲手雕了送给他的。”
呼小渡愣了愣。猛瞠目道:“哦!原来是这样!”
第三一九章 送花的女孩(三)()
唯沈瑭问道:“原来是哪样?”
呼小渡方一嗫嚅,柳绍岩便道:“就是看起来这样喽。”神色甚是正经,“方才有的没的都是玩笑,许是脸皮比别人些微厚那么一点点的缘故,容成从小就爱缠着公子爷,行动坐卧不愿离了他一时半刻,虽然容成也淘气爱捉弄人,可是公子爷待他的情义的确比旁人更深厚,就如同容成心里对他的好一般,甚至还要深过容成,只是两个男人好成那种程度容易引人误会罢了,更赶上如今男风盛行的时候。容成是什么样人、怎么想的我不说,只说我好弟弟陈沧海,我敢拿命担保,他绝不是那样人。”
呼小渡愣了一愣。
沈瑭依旧懵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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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听汲璎在身后叹道:“可惜他没听见。”
柳绍岩回过头来,心中似有不平。“我又不是说给他听的,不管人前人后,就算我这人对别人再怎么样,就凭我那么对白,他没有一丁点气怨我,他就值得我这么待他!”
汲璎于是微露笑意。“只怕你再和他呆一会儿,就又忍不住要打他了。”
柳绍岩想了一想,望了望众人,竟半晌无言。
呼小渡向汲璎道:“方才公子爷叫你干嘛?”
汲璎又笑了一笑,方道:“他对你们的言行很是疑惑,知道自己说了些话,也大致记得内容,只不明白是哪字哪句惹得你们不合时宜的表起忠心。”却不将自己算在其内,顿了一顿,拧眉接道:“他又叫我去做一件事。”
众人道:“什么事?”
汲璎道:“很恶心的事。”望柳绍岩,“还叫你去做另一件事。”
柳绍岩愣了愣,“……什么事?”
汲璎忽然撇嘴微笑。答道:“更恶心的事。”
尝闻太平盛世与圣人出世皆有祥瑞之象,早在《河图》、《洛书》之中便记载伏羲时祥瑞迭兴,天授神物,有龙马负图,凌波踏水,游于图河,伏羲由此画卦。而那龙马,便是所称麒麟者也。
于是仲尼之母颜徵在祈于尼丘山,遇麒麟而诞孔子,《左传。卷十二》载,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钥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此后感麟而忧,遂绝笔。后二年,殁。于是“获麟绝笔”乃为典。
一说鹤为吉祥。唐玄宗官修《唐六典》云,元鹤为上瑞。宋《尔雅翼》载,古以鹤为祥,故立华表。自东周起,君王畜鹤,卫时懿公所养之鹤,皆有品位俸禄,汉景帝之弟梁孝王刘武建园中亦有“鹤州凫渚”。
公子爷从未敢自认圣人帝君,且常以谦逊恭谨自戒,但却仍然说过“圣天子百灵助顺”这等使他甚为为难的言辞。想来神仙,圣人,明君,大贤,都乃高德大德之士当之,所吸所引,自然是灵物精华,盖因彼此善德相当,就好比文人雅士,市井粗鄙,绝难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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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九章 送花的女孩(四)()
就是两等人处得好了,那也是市井被文人同化,或者文人被市井污俗。此处文人市井也只指代德行大小,而非身份高低。
但是除公子爷常被各种通灵小兽整治捉弄,众皆喜闻乐见之外,还似绝少证实“百灵助顺”此言。即便有传麒麟现世,也只那回人间天上的短浅客人花了千万两银见过一眼而已。
既然上天选择了公子爷,做此空前绝后之壮举,亦正似江湖之主,武林帝君,却竟也无任何祥瑞之象。
沧海以青竹点地,光天化日行于黛春阁内,思忖及此,不禁大为汗颜。盖如童冉所说,你这人虽不与恶人同流,也算得半个圣人,若要你治国或许差些,若要你治一个‘黛春阁’,恐怕不用你日夜教诲,只教你不要淘气,好生在这里住着,人人也就变好了。
但是不与恶人同流,不代表这人是个好人,也算得半个圣人,就是毕竟达不到圣人的境界。
公子爷心软,心也宽。
既然达不到,那么对“百灵助顺”也便释然。
但是始终有一件琐事,令他沾染些许喟叹。
那就是,毕竟没有麒麟仙鹤这样好玩的东西主动来找他玩。
于是沧海微微撅了撅嘴。
沧海忽然觉得,每逢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境遇便会好上一点。自从承认了呼小渡不能戒赌原因在己,昨晚磕肿了的嘴巴便好像没有那么痛了。
沧海于是立刻欣然。方一眯起眼睛,勾唇去吸取天地灵气,便听前方院内似有喧哗。疑惑睁目,又听身后一群女子叽叽喳喳,欢声笑语。方一回身,那群小女孩子便娇羞瞧了他一眼,又绕他而去。口中笑道:“快点快点,一会儿飞走了便瞧不着了。”
说是这么说了,却又不约而同回过头来,再看了沧海一眼。
沧海甚至怀疑,她们意有所指。
那群小女孩子便径直跑向喧哗那方。
沧海不由慢行几步,挠一挠头,又见女孩四面八方涌来,方向只有一个,喧哗院落。
却竟有一个是例外。
四面八方集聚而来的女孩子们,花花绿绿,却是断断续续,沧海是觉日光颇为耀目,身体也还未愈,但也并不会就被这几人扰得头晕眼花。但是他抬起眼来,果然见一女子与众人方向相反,仿佛便是从人墙灌木之中穿梭而现,又似精灵秀气边行边在眼前慢慢凝聚,成一人形,还是个肤如凝脂豆蔻年华的漂亮女孩子。
那凝脂的皮肤在阳光中微微发亮,尤其是顺光的右边额角,高高闪出一块白色反光,于是双眸倒在比对之下不那么显眼。
沧海不记得自己当时有没有停下脚步。他只记得那女孩子宽宽的白净的,细腻的额头,微微笑弯的眉眼,抿起的淡粉红色的嘴唇,梳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子,发色也不是黑的,偏棕黄色,穿着很淡色彩的衣裙,从阳光里走来,伸出背后的小手,递给他一朵深红色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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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九章 送花的女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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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无法形容他当时的心情,或许他自己根本都不记得。隆冬,枯树,却仿佛盛夏,浓荫,一成不变的只有阳光,那干净透亮的女孩子在阳光中走来,伸出背后的小手,递给他一朵深红色的玫瑰。这记忆中有颜色的,仿佛就只有她的棕色的长辫子,两点棕黑色的眸子,一朵深红色的玫瑰。
就仿佛孟春时节,披着狐裘等不及的第一次踏青。
恍惚望见远山有一层新嫩的绿色,便望见对面而来,与自己同样等不及春茂的人,你与她素不相识,只礼貌的对她笑笑,她便伸出背后的小手,递给你一朵深红色的玫瑰。
当你懵懂的,茫然的,习惯性的伸手去接时,她便将那朵深红色玫瑰带叶的枝直送到你手里,将枝上唯一一根尖刺按进你的肉里。
沧海手指吃痛猛缓过神,前方仍是喧哗院落,隆冬枯树,哪里有梳长辫子的淘气女孩子,回过身,背后亦非绿茂灌草,更无一人。但沧海分明记得,那女孩子在看见他痛得咧嘴的时候,忽然便露出白白整齐的牙齿,弯起眼眸,笑的时候下巴特别尖,脸上的肉一下子聚在两腮,圆润润的特别可爱。
沧海低下头,看见自己左手张开,食指尖殷红的鲜血顺掌心蜿蜒流下,一朵深红色的玫瑰被带叶的枝上唯一一根尖刺钉在他的手指头上。没根插进肉里。
“哎哟……”沧海蹙眉呻吟一声,本就站立不稳,现下见血更是脚软,立时坐倒在地。
望着留血的手,手上扎着的玫瑰,竟仍茫然了一会儿。
方皱起整张脸咕哝了一句:“哎有人这么送花的吗……”撇下小竹杖,伸过右手,将又美又毒的玫瑰花从左手食指上慢慢摘了下来。或者说拔了下来,再或者是揪了出来。手指上便留下好大一个血洞。
如果小楷笔尖那么大的小孔也算大的话。
沧海也不敢吸吮,生怕那淘气的女孩子比玫瑰花的刺更恶毒一些,喂了什么无色无味的真的毒药。想了一想。
“唉真蠢,”沧海忽然摇了摇脑袋,“若是真的有毒,也一定早顺着血液流进去了,我居然被个三脚猫的**师催眠了这么久。唉……”仰首望了望四周,仍无一人经过。沧海不知是该感到幸运,还是背运。他只知道,现下就是想找个人扶他一把都不能。
低头看看手指,“……哎我去,还真疼……”扎着左手,用右手探入袖中摸出块手帕,将那好大的血洞胡乱包了,借门牙之力同右手一起打了个结。才有心打量起那枝恶毒的玫瑰花。剩下唯一一根尖刺的花枝明显被修剪过,遗留着数点略微凹凸的疖疤,那唯一一根尖刺像是这花枝被修剪前所有刺里面最粗壮的一根。位置在花枝四分之一处,许是这两个原因,这根刺被选中了,留下了。
那女孩子算得很准。
或许再加上**之法更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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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九章 送花的女孩(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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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在花枝四分之三处,沧海接时必然握住四分之一处,她再帮忙加一把劲,或者干脆直接按住尖刺的背面,刺入沧海食指的肉里。
沧海只要将那过程再想一遍,就感觉手指头又被扎了一回,又流了那蜿蜒一手的血,留下小楷笔尖那么大的洞。于是忙将那恶毒的花撇得远远的,拾起青竹杖站起身来。
朝前望望,仍是那微微喧哗的院落。涌进去的人却渐少。如今没有一两个了。沧海想了一想,换了个方向。行往右岔道。
方一转身,便听那院落里面猛一声吵嚷。沧海并未受惊吓,也没往心里去,因那个送玫瑰的女孩子而对那原本颇感有趣的喧哗院落兴味索然。
自然是那个身份不明的女孩子,绝不是手上忽然多出来的血洞。
遇见公子爷的人哪个不敬重爱护他,那来历不明的女孩子居然胆敢令他那修长伶仃的手指头上多了一个恐怖的血窟窿。
所以还是那个女孩子。
沧海这样想着的时候,仿佛听闻那喧哗院落的喧哗声仿佛一阵雾,整片越过院墙,往身后聚拢过来。
耳听得远远有女孩子娇柔的嗓音兴奋尖叫道:“飞起来了!果真飞起来了!”伴随众多女子更兴奋的吵嚷。
沧海眉心一蹙,还未及回首,便又听一声仿佛年老公猫般的嚎叫声,旋即黑云罩顶。
“哎呀!朝他飞过去了!”
现下五感之中,唯听觉最繁。沧海心中不耐时,回抬首,猛见一只巨大神鸟拍翅曜日,扑面而来。
沧海顿时惊得仓皇失色,心知如今最该转身便跑,怎奈两腿本就不听使唤,这一惊吓更只能往后倒退一步,重心不稳向地便倒。心惊肉跳尚还未完,那巨鸟忽然张喙,一口叼住沧海手腕。
沧海倒地瞬间,唯忆起那句“圣天子百灵助顺”。便觉后臀一痛,再度摔坐地上。那巨鸟更是随他手腕下垂撑地之势,直直跌入他怀里。
便听“哄”的一声,众女纷纷大笑,齐由那院落冲出,团围一人一鸟,又叫又拍手又起哄。
沧海已顾不上人前丢人,摔得晕眩中只想傻乐。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或许真的不是那么一无是处,或许还真是半个圣人,不然怎会有祥瑞之物前来投奔?还是这乌烟瘴气的黛春阁内。
然而这祥瑞之物并非龙凤,也非龟麟,甚至不是仙鹤。
而是一只五彩斑斓的雄孔雀。
雄孔雀似也跌得七荤八素,却未像那疑惑茫然的少年一般赖在地上不肯起来。雄孔雀撒了嘴,立起身,侧过头审视那人,眼珠里映出清绝少年慢悠悠支起一膝,将手肘抵在上面无奈头顶托起腮帮子的影像。
沧海想,孔雀就孔雀吧,毕竟只是“半个”圣人,总比没有强。
算是跟自己的不甘妥协了。
又想这真是只漂亮的鸟。
顶上微微闪蓝的羽冠随抻颈轻颤,收敛羽翼,眼翎拖曳,低眉顺目颇是温驯。
眼神却不。
…
第三二零章 放生心意味(一)()
ps:
#楼主闲话#
很久没打出这个版标题了。再现时,键盘敲击得依然熟悉。那当然了,因为很久没打的是标题,不是键盘》_《
以前觉得我的读者是沉默的,后来发现原来是我自己没有留给大家谈资。但是小说除外,在小说上,读者依然沉默。就像我敲击键盘依然熟练般依然。于是我又想,做个神秘而正经的作家,无须出面,无须宣传与解释,一切内心尽在书中。顺带说一句,看书看的不仅是情节和故事,还有作者的思想,不带个人思想的书看起来就没那么回味无穷,如今的书大多就是索然无味这一类。
接着关于神秘这一点,我不想博取同情,也不想哗众取宠,所以后来很少同大家交流私人生活。不过现在呢,自从上回祖母(…_…+怒了;拼音默认的是祖玛。。。)生病,查出有些气管炎以来,堂妹忽常呕吐,经院方肯定乃是急性胃炎,终于两个人几乎痊愈了,表姐正当申请的二胎,怀到34周忽然住院观察。
其实还想保持神秘,但是我公开了以上那些,目的是告诉大家,我还是没有时间写书,照旧更新会慢一点点,过段时间恢复。弯子绕得很大,那是尘外的能耐,希望大家谅解,希望大家有很好的耐性和气度。
温顺的俯首称臣。
暗处的眼神却凌厉,傲慢,警惕,寻衅,精明,侵占性的。甚至阴狠毒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