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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我有事要找你谈谈。”小小的人儿带着一种郑重,绷着一张小脸,显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大人。柴夫人静静地看着他,神态间似笑非笑。“我家叔叔这段时间很不好,常常睡不着觉,问他,他说有问题要思考,这件事我想问问夫人的意见。”
“克己,你坐,你叔父应该没有什么大事,他不过是一时接受不了自己在幻境所经历的一切罢了。”柴夫人自家也亲自经历一次幻境,神色有些苦涩。虽然她一直觉得自己就很苦,但是没有想到比自己苦的人多的是,和他们一比,她已经像泡在蜜罐子里。
而且作为一个女性,她受的打击程度要低得多。柴夫人猜测谢先生此刻之所以很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主要是有一种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不过慢慢还是能缓过来的。想当初柴夫人在幻境出来之后,也有种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毕竟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太过真实。
“幻境?”想不到自己叔叔也要经历幻境,要知道他们在功夫课中就要经历幻境的。“他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学武吗?”他可是吓了一跳,要知道他叔叔很是有种读书人高于一切的心态。
但是在抚远却是功夫和符箓高居在读书之上的感觉,对此他的叔叔心中是有几分怨念的。不过由于抚远上下大肆推行读书识字习武,所以那种纯读书人并不太受欢迎。而且随着读书是一件人人都必须做的事,读书人高高在上的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谢克己的心神恍惚了一下,这不可能吧。虽然叔叔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留在抚远,但是他还是对太原王氏的人,自跌身价的行为有些看不上的。要知道那些被买了的人,不少人愿意留在王家,成为太原王氏的族人,偏偏王氏兄妹都同意了。
而且他还是偷听过自家叔叔腹诽的私语,但他听清出之后,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因为他的叔叔说:堂堂世家子,竟然行兵家子、游侠儿的事,简直就是堕了世家名门的风气。
按说这样的叔叔打死也不可能学武的,就是谢克己学武也是因为这是抚远的强令,而且自己还有个强大的师傅,连叔叔也不得不屈服了。事实上,谢克己很是愿意学的。但是叔叔每次看到他练武,就常常有些不爽。结果这几天,叔叔却一直躺在床上不动,对谢克己练武没有什么反对意见。真的是很不对劲,他才来问柴夫人。
事实上柴夫人和王清已经谈过了,要趁这个除内奸的机会,把女同胞的地位提上去。王清知道自己有自己的路要走,她不可能留下太多的时间,所有这一切都要靠女同胞们自己觉悟。
更加庆幸的是这一切在抚远的实施,远比在北朝和南梁,要省劲多了。趁着王清在这里,柴夫人狠狠下了手,第一个实验品就挑中了谢先生,然后谢先生就餐具了。
“好了,这件事是大人的事。你还小,等你长大了,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过几天我去看看他,劝劝他就好了。”柴夫人笑眯眯地说
最后谢先生基本恢复过来之后,他仿佛做了一场很长的梦,这一连串梦让他沉默了很多。令谢克己高兴的
是,叔叔也开始早晨起来锻炼身体,为此他特别高兴。是不是意味着叔叔的思想有了改变?那么他真的很好奇柴夫人的是怎么做到的?
当谢先生再次见到王二丫的时候,一改以前看不上她的行为,和王二丫打了招呼。二丫当时就愣住了,不过她毕竟已经是经历很多,还是微笑着回礼,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眶一红。
柴夫人在一边看了之后,心中有所悟,看样子王清的幻境效果很不错。这时候王清也慢慢走过来,柴夫人笑着说:“清娘,看样子谢先生应该是好了,而且也知道二丫是个好姑娘。她不是不孝顺,而是有时候没法孝顺。”说道这里,柴夫人有些好奇地问道:“你怎么想到这个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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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三寸金莲()
此刻的王清想起来,在另一个时空,女人已经开始裹脚。?。?‘初始的裹脚,只不过是用布稍微拦一拦,也就是让脚长得平直一些。这一点有点像后世的牙箍,起一种矫正的作用。而且裹脚的人刚开始多是些以色侍人的女子,一如以舞晋身的桃夭。
但是到了后来,越是高贵身份的女人越是要裹,而且这脚也是越缠越小,最好的要求是三寸金莲,当然比三寸小更好。于是她们中的很多人,从五六岁的光景就开始缠脚。
“蓉姐,你听说过前几年的那个桃夭跳的金莲舞吗?”王清问到,她的话让柴夫人有些好奇了。不过她为了写书,可是收罗了不少资料,略一思忖,倒是想起来,有资料谈过这件事。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后来很快就烟消云散了,王清问这个问题干什么呐?
“听说过,怎么,这件事你出手了?”柴夫人点点头,刚开始随口说出来,但是很快的,她就反应过来。柴夫人不由地瞪大了双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想法,连说话的时候都停顿了一下子。
她不知道为何王清会插手这件事,按说这件小事怎么也轮不到王清的出手。但是,这真的是小事吗?这一刻柴夫人,很是小心地思考了一下子,王清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出手,不知道这其中是什么原因?想到这里,她看向了王清,希望她能够回答自己的疑问。
王清换了个姿势,“是的,是我出的手,蓉姐,你可能没有想过,如果我不制止的话,桃夭的大名就会传遍华夏,那么就会有无数个桃夭出现。女人为了争宠,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南梁的后宫在桃夭受宠之后,也有人跟风。?。‘可惜让王清给国主下了狠料之后,就一个个进了冷宫,自然没有再学的了。
王清说到这里的时候,低下了眼帘。把她眼中的寒光挡住了,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桃夭的最独特的地方,就是她那双被硬裹出来的小脚了,那么你说会不会有一天,所有做女人的。就会被人要求裹小脚?”王清的目光看向了远方,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
事实上把女人的天足裹成了三寸金莲,是不少男人、女人的共同努力。这一点,王清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世上往往最为难女人的也是女人。更何况到了后期审美观,如果是天足的话,就是再美丽的脸,也不会成为美女。
美女必备的要素是要三寸金莲,这在后世人看来是丑陋的金莲,在不少文人墨客中都是美景。最可笑的是。还有人拿那些陪酒女的金莲鞋子当酒杯用!王清看到这一幕想吐,而那些自认风流的文人墨客可美得很。
“那应该是以色侍人的女人,才会裹的吧?”柴夫人当然有些不相信了,汉人受儒家思想熏陶居多,大都奉行身体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怎么可能?柴夫人的眼睛中闪着疑惑的光芒。
王清摇摇头,“刚开始只是某些女人裹,但是男人们会喜欢上那种不同。然后渐渐就形成了习惯。蓉姐还记得我讲过的事吗?那种长脖子的女人才是最美的。”
柴夫人听到之后,嘴角急剧地抽搐了一下子,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王清讲的是某国小地方,他们那里以长脖子为美。于是就在女孩子小小的年纪,在脖子上套环,一点点把脖子撑长了,以至于到了后来,要是拿下那些环的话,那些女人据说就活不下来。。‘
柴夫人一点也不明白他们的审美观。在她看来,人又不是长颈鹿,要那么长的脖子做什么?当然那些本地人,就一直认为长脖子的女人才算是美,看脖子短,就感觉不美。同理,柴夫人也看不上长脖子的女人,感觉怪怪的,这就是审美观的不同。
突然间,柴夫人明白了王清讲话的含义,一旦大家都很认同裹成小脚是美女的特质,那么裹小脚就成了大势了,她惊叫了一声:“原来真的有可能。”
王清微微点头,“就如同前朝那些名妓,她们可以长得不美,但是一定腹中有诗书。”也就是说前朝的名妓可以不是美人,但一定是个大才女。不过王清一想到前朝的妆容,就无语了,这奇葩的审美观也竟然大行其道,把眉毛剃了,化成又粗又黑的眉毛,简直就是很怪的事。
“而且她们的妆容也是够古怪的,怎么感觉有种见到鬼一般的感觉。”王清在后来看惯了所谓的裸妆,在看看把脸涂得雪白,化成樱桃小嘴的妆容,事实是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柴夫人这时候正色起来,她现在再回过头看看自己曾经认为美的妆容,的确也是有种怪异感。的确有种一旦成为一种潮流,那么不美也成了美了。另外前朝以胖为美,那么就是赵飞燕重生在唐朝,绝对也不是美人,同理杨贵妃到了以瘦为美的地方,那也成不了美人了。
要是裹小脚成了潮流,柴夫人刚想到这里,就听王清说:“而且这脚越小越好,成为三寸金莲,甚至更小。”柴夫人眼睛睁得很大,这太稀奇了,三寸,就很小了,还要小。柴夫人跷起自己的脚,要是三寸的话,要砍多大一块去,想到这里她是不寒而栗了。
“那这个人还有法走路吗?”柴夫人思索了片刻,终于问出自己的问题,“走是能走,但是绝对走不快,而且真的是要走的话,最好有人扶着。”王清想起来即使到了民国时候,还是有位学贯古今的姓辜的有名人物,在全民放足的时候,也念念不忘宣扬三寸金莲的好处。
其实他完全忽略了女人在裹脚中所受到的伤害,要是能让他自己亲自裹脚,在冒着脚都有可能烂了的情况下,在裹成小脚之后,然后十几年战火纷飞中辗转逃命,还依旧对三寸金莲痴心不改的话,王清就服了。
柴夫人已经在王清的启下,yy一番三寸金莲之后,猛的打了个寒颤。“要是裹成三寸金莲的话,那么应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吧?一直要延续很多年,那要遭多大的罪才能成,把女人不当做是人吧?”
王清把真相又揭露了一点,“不只是裹,还要把除了大拇指之外的脚趾都扭到了脚心处,简直就作孽啊。”其实三寸金莲的小脚要是剥开裹脚布,就是畸形,根本就让人无法直视,那简直就不是人的脚。洗一次脚要花很长的时间,要是不裹好的话,都没法走路。
但不得不承认,这种畸形竟然获得了不少文人墨客的欢心,还把所谓的金莲进行了分类,这一点又影响到了统治阶级,于是裹小脚就成为美女必备的条件了。王清有些不理解那些文人病态的癖好,就如同后世的梅花一样,好生生的繁茂的
的梅花不喜欢,反而喜欢病态畸形的梅花,以此为美。
王清暗搓搓的想:看样子以病态为美的男人真心不少。想当初明朝的开国皇后马皇后,就被人调侃为大脚马皇后。全然不想一个女人要是裹了小脚的话,怎么在战火纷飞的时代活下去。想当初满清入关的时候,要是前面的皇帝下旨满族的女人不得裹脚,只怕满族的女人也会步了汉家女子的后路。
“为什么会这样?”柴夫人搞不清啊,这种损伤肢体的畸形怎么会有人支持,“按说这种情况,就是损伤了身体,不应该有人喜欢啊!”华夏在秦汉之后,儒家是一家独秀,这种把肢体禁锢的行为不应该实施啊。
“楚王爱细腰,宫女多饿死!”王清扔出来一句话,为了讨上位者的欢心,就是死也不怕,只不过是裹一下小脚而已,这很平常了,最起码命还留着。
“疯了,简直是疯了。”柴夫人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不得不承认王清说的对极了。一旦裹小脚成了大势,就是有头脑清楚的,最后也只能是随波逐流了。“那裹得那么小,能好看吗?”柴夫人问了起来。
“一点也不好看,就是一个畸形,所以她们睡觉的时候,都要裹着,有钱的要穿睡鞋。而且那些没有钱裹的,就只能是天足。只有官宦人家的女儿家才必须裹,不然就嫁不出去,甚至连个朋友都交不上。”王清缓缓地道,她之所以这么讲,就是害怕历史的会重演。
“可怕,太可怕了。”柴夫人也是从少女时代走过来的,自然知道一件事,一旦在女孩子们出现一个异类,那么就会遭到她们的集体封杀。异类不是从此沉寂下去,就是选择和她们同化。柴夫人这多年的修养都想爆粗口了,明明做得对,却反而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
王清笑了一下,“所以我当初出手之后,那些爱猎奇的男人老实了不少,不然的话,只怕桃夭已经是名动天下了。蓉姐,你一定要注意那些自认为自己是儒家弟子的大家。”(。)
。。。
第三百零一章 钗头凤()
柴夫人看向了王清,王清则看向了远方,“有些读书人自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且擅长从孔老夫子留下的言论中找寻东西,为自己镀上一层金。?一看书?·1?k?a?n?s书h?u·cc看上去很有节操,但是实际上又有几个能为了自己曾经的理想所奋斗?更多的他们很快就在权利的腐蚀堕落了,偏偏还自我感觉特好。”
王清唇角的笑容看上去很冷,“他们为了自己的权利,就不惜出卖自己的国家与民族。说到底,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偏偏他们还自认为功在千秋,你要是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就不惜诬陷也要封杀你。”文人相轻这种状况,就这样越演越烈。
这一点柴夫人深有体会,柴皇去世之后,武将都是和姓赵的有什么七拐八弯的联系就不要说了,那些文官怎么没有一个尽忠心,提醒一下他们孤儿寡母的。
不过现在想想那些当初辞职不干的,是不是代表他们知道一些什么情况?柴夫人的思想一下子跳跃到了另一个地方,不由得回忆起过去,是不是有这可能?
而王清不知道怎么的,也走神了,顿时这个地方安静下来。王清的神游,是想到了北朝南渡之后,那位姓6的大诗人,诗词写的不错,但是对待前妻实在是不怎么样。他的前妻唐婉就是因为他的缘故,倒了八辈子霉。
那两钗头凤的词流传很广,唐婉也算是另类的流传千古了,不知道有多少女子为了这两词心有戚戚然。这种婚姻看上去是一场爱情悲剧,两个人应该都很苦,实则倒霉的从头到尾都是唐婉。
唐婉和前夫就是典型的青梅竹马……表兄表妹,可惜前婆婆就是不喜欢她。结婚后三年,唐婉因为没有怀孕,被前婆婆彻底厌弃。而做丈夫的为了孝顺母亲,不得不被休弃结之妻。
当时两个人感情不错,唐婉被休之后,还希望能破镜重圆。于是依旧和前夫居住在一起。只是身份从正室夫人变成了外室妇。要?看??书·1书k?a?nshu·cc前婆婆怎么能愿意?很快就给6游定下了新夫人,所以唐婉最后很屈辱回到了娘家,过了一段时间嫁给了另一个男人。
如果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也不错。可惜在十几年后。两个人都已经各自婚嫁不少时间。偏偏有一次在沈园相遇了,6某人一时感慨,就写下那《钗头凤》,结果是传遍了天下。王清很是不明白,6某难道不知道他们已经各自婚嫁了?而且6家已经添了好几个儿女了。路某人据说和后面的妻子感情也不错。
其实怀念前妻这件事对一个男人来说,不过是件风流韵事,旁人不知道的话,简直就是深情好男人的节奏。对此,王清很想呵呵,如果6某人真的怜惜唐婉的话,就应该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也不要写什么狗p深情的《衩头凤》,让唐婉好好活下去。
事实上这件事一出,不少人不知道怎么在底下诋毁唐婉的名声。只怕还有人在佩服6母的远见卓识了。
所以唐婉在这件事生之后,郁郁而终。钗头凤这件事一出,即使是她后来的丈夫很大度,也应该没有男人受的了自己的妻子,竟然和别的男人余情未了,这不是在说后嫁的丈夫没有本事吗?简直就是个无能之辈。
这一点,就算是这男人的修养再不错的话,也会感觉受到极大的打击。而这世道,男女本就要求不一样,所以路某人在钗头凤之后。依旧和妻子白头偕老,成为北朝史上的一代词大家,而唐婉已经是早早的走了。
王清的怅然没有说出口,只希望将来的唐婉出世之后。不要在走那条路。她宁可这位才情不错的女子,不名垂青史,也能好好度过自己的一生。但是王清最终决定看上天的决定,多少年后的事情,她是不可能插手。
“嗯,我知道了。”柴夫人此刻已经回过神。现在再追究什么都已经是为时已晚,人家凭什么为自家母子拼命?她这时候的精力转向了另一件事,柴夫人已经知道东京城,所生的一切,心中很是感慨。一?看书?·1?·cc
“其实读书人,要是只读书,不修自己的德行的话,我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读书,读出来的本事,都用来害人。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还理直气壮的对我们抚远不满,满肚子的仁义道德,心里却是龌龊不堪。”
说到这里,柴夫人愤愤然地道:“对了,清娘,那个孩子还有救吗?对这么小,这么弱的孩子,也下得去手,不过这件事他爹是怎么想的?按说不应该啊!”
王清点点头,“还有救。”这句话一出口,柴夫人长舒一口气,这就好!
“容姐,你还是把某些人的人心看的太好。只怕每次看到他,就会想起死去的原配,他们最后恨不得抹去原配的痕迹。所以他们一大家子人,只怕是早就把那个孩子看成是死人了,要知道看病是要花钱的。”王清大体上已经知道他们的心态。
这家人其实原本就是靠原配老婆的嫁妆在过活,但是原本原配在的时候,花了不少钱治病,这钱花的让不少人心痛。等全家人合力气死原配之后,他们怎么可能再花更多的钱来来治那个孩子?再嫁进来的刘氏女可是很精明,把嫁妆把得死死的。而嫡长子要不是新夫人刚进府,不得不留着。所以他们一家人才顺势把嫡长子打一顿,就想要让他死。
柴夫人听完王清的讲述,都愣住了,这人心真的够可以的,而那个孩子的事,简直就可以写一本书了。
“这可是一条人命啊!人命几时是如此轻贱了!真真的可悲!可叹!可惜!这女人出嫁,真的是第二次投胎!这原配要是早知道这个结果的话,就应该不救那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