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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最后的荣耀-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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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已经结束了,可是历史仍在继续。对于这场深远影响了东亚局势的战争,我们该有什么评价呢?

或者说,我们该怎么样公正地评价呢?

历代文人政客以及很多当代史学研究者都持这样一种观点,即万历三大征拖垮了明朝。尤其是这场朝鲜战争,它耗费巨大,让大明的财政雪上加霜,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这种说法究其根源,起于万历年间“争国本”事件中的朝臣及文人之手,后来越传越广,几乎成为一个常识。

但事实真的如此?

中国古代文人论政,少有以数据说话的,多以动机和道德为本。事实上,即使大略地去探究一下当时的财政数据,就可以很清楚地发现,这种说法其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这次朝鲜战争,说起来历时七年,看着好象时间很长,其实这七年时间里,并非是一直在打仗的,在朝鲜的部队,也不是一直有那么多。其中绝大部分时间,双方是在对峙和谈判。

自一五九二年壬辰倭乱起,到六月祖承训率数千明军入朝,七月战败回国,十二月李如松才率大军再次入朝。次年李如松飞军直下三千里,收复了朝鲜三都。然而这次入朝的总兵力仅三万八千余人,哪怕到后来刘綎等援军入朝后,兵力也才四万出头。但李如松随即就于八月率三万多明军陆续撤出朝鲜,仅余数千明军驻留朝鲜。期间真正的作战时间,仅九个月。

再后来就得到一五九七年二月的丁酉再乱时,明朝才第二次大规模出军,这次规模比较大,但总动员人数也不过十余万,时间也仅一年,次年秋,朝鲜战争彻底结束。

因此这场战争,真正的作战时间仅二年左右,累计总动员二十二万余人。但要注意的是,这是累计的动员数,也就是明朝屡次下令征发的累计人数,实际上并未真出动了那么多人。如壬辰时李如松出军,总动员数为七万人左右,兵部计划入朝兵力四万八千人,但真正入朝的仅三万八千人,辽东、四川等地均有被征发的部队因各种原因未能入朝。又如刘綎的五千人虽然最后赶到了朝鲜,但已是次年的年中,战役基本结束,只剩下行军前往釜山的行动了。

这次战争的总人员和钱粮数的统计,应该说是比较复杂的。当时朝鲜方面曾做过统计,《燃藜室记叙》十七卷里对明朝此次战争的耗费数记载如下:“徵发浙陕湖川贵云缅南北兵通二十二万一千五百余人,往来诸将及任事人三百七十余员,粮银五百八十三万二千余两,交易米豆银三百万两,实用本色米数十万斛,诸将赏银三千两,山东粮二十万斛。”

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各种原因,朝鲜人自战争开始,就一直对钱粮问题非常关心,其认真之态度甚至还甚于明朝。因此这个数字就算不是极准确,差异也不会太大,基本可以认为就是当时的总耗费。简略来说,就是朝鲜战争总耗费为银八百八十三万五千两,米数十万斛。年均下来,约一百三十万两军费开支。

那么,这个数字是否在万历朝廷的承受范围内?

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承受,且并不困难。万历朝的前十五年,由于张居正主持的考成法、一条鞭法及清丈田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此时期的财政状况史有公论,堪称中兴。仅万历五年,户部岁入已达四百三十五万两,收支相抵后财政结余八十五万两。到万历九年,张居正说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征解如期。

连续多年财政不出赤字,这哪怕是放到现在,也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有兴趣的可以去查查政府工作报告,看看能有多少财政年度做到没有财政赤字的。仅此一点,就可见明廷财政形势如何。

到万历十年,明廷仅太仆寺一处的存银就达四百多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不下七、八百万两,太仓存粮亦可支十年之数。这还只是部分府库存银,别的府库还没计算在内。再说朝鲜战争这七年里,不是光支出没收入,日常的赋税一直在收,因为即便有收支不平衡,即使只以库银存量计算,以万历前期的库银结余,应付起来也不是大问题。

其实明代朝野对朝鲜战争抱怨不绝,最大原因有二。

一是绝大部分朝臣及清流都认为此事和明朝无太大关系,因此态度极其消极,一直到开战,北京朝中也就万历和石星两人是明确表态支持的,其他几乎全是反对态度。在这种情况下,钱粮不够靡师耗饷的言论当然充斥了大明整个朝野。

再一个原因则是,万历朝“争国本”等一系列政治事件的爆发,导致万历和整个外廷形成对立,于是形成了几乎只要万历支持和主导的,外廷和清流舆论就当然要反对,就说不好,至于真正的实际情况,没多少人关心。而当时记录这一战争的文人笔记,又大都出自与万历对立的清流一派,对朝鲜战争的主流评价是什么样,也就可想而知了。

有明一代,皇帝花钱是一直受外廷制约的。如万历七年万历向户部申请十万银给光禄寺,以备御膳开支,结果被张居正打回,不但不批,还停了宫里上元节的花灯和烟花费。

万历在张居正死后,开始向各地派太监征收矿税银,这事很有名。

万历收的这钱,是直接入内库的内帑,是皇帝的私房钱,外廷管不了。这其实是对外廷制约他花钱的一种反抗。因为明朝时候,皇室除一些皇庄田产之外,并无其他专项财政来源。如内库的主要收入金花银,其实不能算皇室专项用银,因其来源是江南等地的田赋,也属户部管理的范畴。一直到明末,户部一直都可以也确实对此在进行干预和管理。

历代文人对万历征收矿税银的做法都大加鞭挞,说其横征暴敛搞到民不聊生,那么万历到底收了多少钱呢?这里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自万历二十四年到三十二年,总共收了三百万两;一说二十五年到三十四年,合计收白银五百六十万,金一万二。

这两个数字,低的年均为四十余万两,高的数字也就一年收五十六万两白银,金一千二百两。如果加上浮动的加权数,差异不大,应该是合理的均数。

这个数字很大么?不算大,这事的性质按现在的说法,叫政治影响恶劣,社会舆论反应强烈。万历真正搜刮的钱财数目,对明朝整个财政来说,其实倒并无太大影响。我们经常看见的说其对经济数十年的摧残导致了恶果云云,其源头基本都来自明朝对万历怨念巨大的那些文人们没经过计算的主观臆测。如搜刮亿万这种夸张的文学修辞记载,就更不用说了。

那么,万历收上去的这些内帑,是干什么用的呢?

其实挺简单,首先是用于皇宫吃饭和各种生活开支。据邱仲麟先生对光禄寺宫膳底帐《宝日堂杂钞》的整理和考据,发现除负担整个宫廷所有人员含皇帝、后妃、宫女太监的吃饭问题外,万历还得请客。如每天“外廷入内工作的翰林院官、文华殿官、医官、教习官、起居注官、兵部主事等”这些人的工作餐,也是要归万历开支的。

以万历三十九年正月为例,宫廷膳食此项开支为一万两千余两,日均下来是四百二十一两,吃饭人数为一万人左右。月人均一两二的膳食,确实吃得比一般老百姓要好。

这其中,万历本人的消耗又是多少呢?《宝日堂杂钞》的记载很清楚:“猪肉一百廿六斤,驴肉十斤,鹅五只,鸡三十三只,鹌鹑六十个,鸽子十个,薰肉五斤,鸡子五十五个,嬭子廿斤,面廿三斤,香油廿斤,白糖八斤,黑糖八两,豆粉八斤,芝麻三升,青菉豆三升,塩笋一斤,核桃十六斤,绿笋三斤八两,面觔廿个,豆腐六连,腐衣二斤,木耳四两,麻菇八两,香蕈四两,豆菜十二斤,回香四两,杏仁三两,砂仁一两五钱,花椒二两,胡椒二两,土碱三斤”——题外话,明朝皇帝可以吃到时鲜菜,譬如笋之类的,比那些不给吃时鲜的皇帝们要幸福。

同时记载里还说“文华殿官周继祖等四员酒飰二桌,每桌每日猪肉十一斤,鸡一只,菉笋一斤,香油四两,花椒一钱,胡椒五分,豆粉四两”,可见万历请客的工作餐标准不低。我想明朝那些没肉吃的清官们,尤其是家里吃肉会成为朝廷新闻的海瑞,应该会很高兴去吃这个工作餐。

这还是新年的正月里,万历日均消费为四斤猪肉、一只鸡、两鹌鹑、两鸡蛋和几两其他肉类,蔬菜是豆腐青笋香菇木耳等,主食为面食。

四斤猪肉……早饭节约点不吃肉,你总不好意思叫皇帝吃剩菜吧?这样的话中晚两餐也就各两斤,炒个京酱肉丝就得半斤肉,剩下的也就够做碗梅菜扣肉了,那只鸡还得剁开两爿做两顿打算。所以无论怎么看,我觉得都算不上奢侈,也就是个一般富商的消费水准。如果跟石油公司存的那些酒比的话,这简直就是朴素楷模。

这个真实的记载,显然大大低于后世文人们写的什么吃饭日费数千金之类的口水笔墨标准。

当然,除了吃饭以外,人还要其他生活开支,譬如皇帝后宫们的日常开支,包括皇子皇女的结婚费用等等,虽然户部也管,但也都还是要从内帑里开支的。

这里要说一句的是,清人记载中,多有提到说明朝奢侈无度,光是后宫脂粉钱就要数十万两云云,如康熙四十八年上谕:“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在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朝费用甚奢,兴作亦广,其宫中脂粉钱四十万两,供应银数百万两,至世祖皇帝登极,始悉除之。”或是说“有明之季,脂粉钱岁至四十万两,内用薪炭,巧立名色,靡费更甚”等,以此指责明皇室之奢靡。实际上,这是清人不懂明时名目导致的误解。

康熙提到的明朝脂粉钱,并非明后宫的生活开支,而是明朝自教坊收取的税钱名目。明代伎乐事业之繁荣,可谓历朝最盛,万历朝进士谢肇浙的笔记有道:“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也有记载说脂粉钱是从女人那里收取的税,不过却没说是什么女人。总之,太监收取这笔脂粉钱税银,是从女人手里收上来的税钱。

而有明一代,后宫的开支都是俸饷禄米,并无其他开支名目,如内监月俸一石等等。无论明史还是实录,亦或其他笔记资料上,都再无其他发放给个人的钱银开支项目。康熙说的脂粉钱开支项,既无存在基础,也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而从我们之前举的记载看,万历朝整个宫廷加进内办公朝臣们的饮食开支,一年也才十四余万两,这四十万两脂粉钱开支实在太离谱了点。别说其他了,以万历帝的脾气,他第一个就不答应。

事实上明朝太监告诉康熙的所谓脂粉钱,是太监们从各地收上来进内库的税项。这个脂粉钱税,后来逐渐变称为花捐。进关十数年后的清人不懂万历朝的脂粉钱是什么玩意,这很正常。于是康熙想当然地将其理解为后宫的开支,孰不知这本是宫中收入的税项。

事实上明朝皇室的生活,应该算是历代皇室中较节俭的,包括嘉靖万历在内,生活并不奢靡。荒唐点的大约是正德,但比前代唐宋及后来的清皇室也都是大有不如,譬如晚清快亡国时,光绪的婚礼还耗费了五百五十万两银子。而万历最喜欢的福王,婚礼耗费是三十万两,营造府邸花了二十八万两。当然,王不能和皇帝比,但万历朝的财政状况同样也不是快亡国的大清光绪朝可比的。

不过,宫中近万人的开支只靠田庄和金花银这几样支撑的内帑,肯定也是不太够的,于是皇帝就只能向外廷户部申请了。然而,明朝的户部可不会样样都准,明朝臣子们经常会打回皇帝的申请,无论是子女大婚还是后宫和膳食的开支,都有被彻底打回和大幅度削减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无怪万历要在外面捞钱了。

再一个,皇帝的内帑其实并非都用于私人,外廷请皇帝拨内帑用于国家开支的记录比比皆是。事实上,明历朝内帑用于军费的比例极大,嘉万朝起,尤其是边镇用钱,动辙出内帑数十万上百万的记载屡见不鲜。本质上,内帑是户部变相的应急预备金,一旦户部开支不过来,臣子们就会要皇帝掏钱,而且通常皇帝还必须掏。因为,这个天下是他的,不掏会被臣子们骂个狗血淋头,一直骂到皇帝乖乖掏出来。嘉万起的明皇帝们,在其他问题上能和臣子们拧着干到底,但在这事上,最后还真没一个敢真不掏钱的——除非是真的没钱了,譬如崇祯。

不过,即使在经过万历不断赏赐他喜欢的福王以及各种其他折腾后,到万历四十八年他去世后,只光宗朱常洛还没登基的那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向外廷发放了多达一百六十万两的内帑用于边镇开支——可见到万历末年,内帑还是有相当结余的,给外廷提供了很大支持。

至于外廷的财政情况,如前所说,七年朝鲜战争的年均开支为一百三十余万两,以明朝当时的财政收支来看,这实在不算太大数目,远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而从当时加派的临时税项事毕即停这个现象看,也可以知道压力确实不大,不然就会一直收下去,譬如明末加派的三饷。

除前面所说的财政收入状况外,我们再举一项数字来说明这个问题。

赖建诚先生的《边镇粮饷》,是以万历朝的财政文献《万历会计录》为基础专门讨论明朝边镇财政的专著,按计算,明朝晚期光是对后金的战事,耗费就达六千万两之巨,总额六倍于朝鲜战争,这还没算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和对付蒙古边患的耗费。

事实上,明朝真正的毁坏,是坏于明晚期与后金的战争以及国内各地的农民起义。尤其是各地农民起义,除极大地破坏了国内财政税赋收入外,同时也破坏了运输。像南方向北方及川中向中央政府输送的大批钱粮物资无法抵达北京,积压在沿途,致使北京府库不足用度。再加上辽东与后金连绵不断的战争,极大地消耗了北京储备的钱粮和各地兵员。这些毁坏,远远大于财政一度中兴的万历朝的各种耗费。

万历时期,可以说它在政治上有各种弊端开端之举,政治影响恶劣。但从财政看,发生于万历二十年的朝鲜战争开支,对明朝国运和国力的影响并不大。而其他的如万历派出的矿税监对经济的破坏程度,实际也远没文人们描写的那么不堪。

明朝清流文人笔记里充满派系利益和政治动机的财政描写,实在不好太当真。

我们现在可以摘掉“财政”这副有色眼镜,重新审视一下,万历朝鲜战争的意义,到底何在。

第一个当然是它把朝鲜李朝从亡国的境地解救了出来,轻松地复了国,这对朝鲜李朝自然是大事,但对明朝同样也是大事。朝鲜作为明朝的附属国,是明中后期是牵制后金的一个重要存在。这个牵制,一直到明末皇太极发动丙子之役后才逐渐消失。

明军入朝替李朝复了国,再次确立了明朝是李朝的宗主国,是朝鲜李朝的父母之邦这一大义名分,这对朝鲜李朝朝野的各种影响非常深远,甚至可以说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首先是朝鲜李朝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临海君李珒及顺和君等人,在这次战争中被日军俘虏,因此失去了继承王位的资格,后来继位的是宣祖大王庶次子光海君李珲。然而他的继位,却因明朝“争国本”事件的拖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明朝的承认。

万历二十三年,宣祖大王上表明朝请准封光海君为世子,结果明朝以“继统大义,长幼定分,不宜僭差”而不准。之后的二十四年、三十三年,朝鲜继续上表请准册封光海君为世子,正当“争国本”风头上的明朝当然还是不准。因此,光海君对明朝的怨念不是一般二般的大,可以说是肯定心怀怨恨。

万历三十四年,宣祖大王的仁穆王后生下了永昌大君,因此李朝内部也出现了和明朝“争国本”一样的问题,朝中的北人党分裂为主张拥立光海君的李尔瞻大北派,及主张拥立嫡子的柳永庆小北派。

万历三十六年,宣祖大王病逝。势大的光海君占据上风嗣位,随即上表明朝自称权署国事,请求明朝正式册封。谁知万历帝以其未经批准先斩后奏,是为专擅,便将此事压了下来。后来因东北女真势力日大,考虑到要朝鲜牵制女真,最后在十月准了光海君嗣位的请求。

光海君嗣位后,朝中的党争并未消除,全盘继承华夏文化衣钵的朝鲜士人们,和明朝争国本的士人一样固执,继续争斗不休。但光海君很强硬,上台后就将仁穆王后给废了,又把宣祖长子、同母兄临海君,以及年仅两岁的宣祖嫡子永昌大君都给杀了。

明天启三年三月,绫阳君李倧、西人党李贵等人和南人党联手,发动了政变。大北派的李尔瞻、郑仁弘等人被赐死,二十八岁的绫阳君李倧即位,也就是李朝仁祖大王。光海君被用石灰烧瞎双目,流放江华岛。

对十分重视伦理的明朝来说,这种下克上的宫廷政变是不可接受的,且朝鲜废黩的是明朝正式承认并册封的国王,这种行为无疑是大逆不道。消息传到明朝,当时负责节制朝鲜的登莱巡抚袁可立当即上疏朝廷,声称必须对这种目无明朝、以臣篡君的大逆不道行为进行讨伐,以振王纲:“即珲果不道,亦宜听大妃具奏,待中国更置。奚至以臣篡君,以侄废伯,李倧之心不但无珲,且无中国,所当声罪致讨,以振王纲。”

朝鲜对此大为惊恐,当下又派出外交使团前往登州拜见袁可立进行传统的“辩诬”行动,希望说服袁可立改变立场,并进而影响明廷对此事的态度。

袁可立此人,应该说是个务实的能吏,对北方女真和朝鲜等势力很熟悉,如崇祯年致辽东总兵毛文龙死地原因之一的刘兴祚叛归明朝事,就有他的功劳在内。因此当朝鲜职业辩诬使团抵达山东,言辞恭谦地与袁可立进行了长时间勾兑后,出于对北方形势的务实考虑,袁可立认为既然李倧已经事实上掌握了朝鲜李朝的政权,则此事可以从权,但在大义名分上却不可让步。最后他上疏朝廷提出了这样一个处理意见:“令其退避待罪,朝廷徐颁赦罪之诏,令其祗奉国祀,如国初所以待李成桂者,此又不得已之权也。”

虽然最后李倧如愿以偿获得了册封,但这起事件对朝鲜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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