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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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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过这一次之后,他准备做一个全包围的合金头盔,既可以保护自己的脑袋和脖子,也可以起到面具的作用,藏匿真面目,这个真的很必要。

第20章 不许走() 
天大亮,阳光虚情假意一般地升起,街道却依旧一片死寂。

    末世之后的城市是不需要上班,但一切都是摆烂等死的感觉。

    孙大圣慢慢悟透了,他相信这个巨蛛封城的事情,一定在世界各地上演,天空的卫星还有地面基站的无线电信号,应该都是被远超地球的文明给屏蔽了。

    他不像那个闺女在县城的老五那么自欺欺人,虽然他的父亲远在徽市,但他能够接受。同时他也相信,自己那个奇葩父亲,在大灾难面前,一定比别人更能生存。

    他也深切地认识到,这些巨蛛围城,不是结果,而是开始,这只是第一波,第二波的攻击随时都有可能展开。而第二波的攻击,会是什么?会在何时开始?

    “笃笃笃。”

    有人敲门,孙大圣睁开眼,凤珑玲正在猫眼观望,突然大声叫起来:“是奚蒙蒙,那个拿枪打我的女人,她果然来借米了么?还拿了一个乞丐碗?那碗好大!”

    正嘟囔,孙大圣走过来,拉开门。

    凤珑玲更是愤怒,摆出一副要跟奚蒙蒙决战的姿态:“奚蒙蒙,我知道你,你拿枪打了我还敢出现在我眼前,看我将你冻成冰棍。”

    奚蒙蒙没想到凤珑玲这么大反应,感情孙大圣没跟她说吗?

    孙大圣拦腰将她抱走,然后将奚蒙蒙放了进来。他已经看到了那碗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她这么闹腾,一会打翻了鱼可不好。

    凤珑玲见两人好像很有默契,更是愤怒:“好啊,你们两个,我知道了,小结巴,你昨天晚上没在家,是去找奚蒙蒙了吧?我就知道男人没有不偷腥的!”

    孙大圣好尴尬,奚蒙蒙却如沐春风,一点都不在意,但她还是要跟凤珑玲解释的:“妹子,这你可冤枉他了,他钓了一条鱼,只是让我帮忙下厨而已。”

    凤珑玲自然也嗅到了那股鱼香味,虽然知道奚蒙蒙的话不可信,但嘴上却很愿意相信:“真的吗?你会这么好心?”

    “举手之劳而已,我知道先前是我不对,拿枪打你。可是我还有个弟弟要照顾,我不想他有什么闪失”说到这,奚蒙蒙好像动了真情,眼睛雾蒙蒙的,看起来更加楚楚动人。

    “那你先吃一口。”凤珑玲嘴里已经伸出了手,可还是谨慎地说。

    奚蒙蒙笑了:“妹子,你这是怕我下毒么?好,我吃给你看。”

    说着,她就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然后又喝了点汤。还想再吃,凤珑玲制止了她:“别吃了,你想全吃光啊,你别吃,待几分钟看看。”

    煎熬了三分钟之后,凤珑玲见她没有任何反应,确信这鱼汤是没毒的,顿时就兴奋起来,端起碗喝了一口汤,美美地舒了一口长气:“真是人间美味啊,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喝的汤。”

    奚蒙蒙微微笑着,只当她这是夸赞自己的厨艺了。

    凤珑玲吃了半个鱼身,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小结巴,你也来吃吧。”

    “你们,先吃。”孙大圣说着。从口袋里掏了把米,丢进嘴里嚼起来。

    奚蒙蒙见他将一把生米嚼出了感情,不由诧异:“你们不煮饭吗?”

    凤珑玲白了孙大圣一眼:“这家伙属鸡的,爱吃生米,懒得生火。”

    奚蒙蒙感慨:“不煮也不用吃生米啊,来,我做点炒米给你们吃吧。”

    她用高压锅做灶,劈衣柜做柴,支起锅生起火来,将生米丢进锅里,只炒了几分钟,一锅白里透黄的炒米就做好了。

    孙大圣吃了一口,满嘴香,这国际超模,在厨房里也是超级厉害。

    凤珑玲感觉奚蒙蒙就是魔法师,这个没心没肺的女孩,顿时就崇拜起她来了:“蒙蒙姐,你真是太太强大了,没想到你身为国际超模,厨艺竟然还能这么好。”

    奚蒙蒙笑得有点沧桑:“玲妹妹,我可不比你,我是江源人,父母是普通工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何况我这种招弟地位的?”

    她其实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她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打拼挣过来的,可不比凤珑玲这种富贵女,什么都有大人操心。

    但孙大圣不以为然,虽然他承认奚蒙蒙很厉害,但凤珑玲是富家女也不是她自己的错,至少从大灾降临到现在,这个女孩表现出来的韧性让他有点刮目相看。

    两人一番交流之后,凤珑玲很快就成为了奚蒙蒙的粉丝,一口一个蒙蒙姐,热乎得不知道北,吃了一阵子,她还大呼小叫起来:“呀,看我们这些大人,做的什么事,怎么不叫你那小弟弟下来吃鱼了。”

    这话也真好意思,那碗里现在只剩下一具没有肉的鱼骨了。

    奚蒙蒙说:“没关系的。他有吃的。大圣那天不是送了我们一些米吗,还没吃完呢。”说着,她用依稀带着点感激的目光扫了孙大圣一眼,孙大圣站在沙发上嗑米,脸冲着街口,样子有点出世。

    凤珑玲低声笑道:“蒙蒙姐,你还真相信那个家伙叫什么孙大圣?鬼扯呗,哪个老爹愿意给孩子起这么大的名?也不怕夭折了?”

    “管那么多,名字就是个符号,就算是他的绰号呗。他既然愿意叫这个名,那我们就叫呗。”奚蒙蒙说。

    凤珑玲看了看奚蒙蒙,问道:“蒙蒙姐,有个事我不知道当不当问。”

    “问呗,能有什么关系?”

    “你是江源本地人,那你的父母亲戚他们呢?”

    凤珑玲黯然神伤,但还是回答了小丫头的这个问题:“我母亲前年病逝了。至于我父亲,这世道一乱,到处都是抢劫的,家里越富有的,越容易被人关顾,我父亲为了让我们逃走”

    凤珑玲明白了,她跟奚蒙蒙两人是同病相怜啊,一个冲动的念头突然生起:“蒙蒙姐,你跟你的弟弟一起搬下来住吧,彼此也有个照应,何况,这里的存粮也够。其实谁也不知道我们能活多久,何必死守着一堆粮食呢?”

    奚蒙蒙意外,她真是没想到这个富家女还能这么有同情心,联想到自己当初打她那一枪,虽然情有可原,但心里不由生出了几分愧疚。

    “不行!”

    孙大圣突然从阳台走回来,声音不大,却很坚定。

    奚蒙蒙意外至极,她没想到孙大圣竟然会不同意。

    凤珑玲也意外得很:“为什么啊,咦,你这个小结巴,说不行的时候怎么一点都不结巴了。”

    “可以一起吃,但要分开住。”孙大圣在电纸书上写了这句。

    “为什么?在一起还可以聊天呢,你个小结巴,跟你聊天还得累死。你是嫉妒我们女人会聊天是不是?”

    孙大圣懒得理她,再加了一句:“这是底线。她来我走,你自己选择。”

    凤珑玲好怒啊:“看把你嘚瑟的,离了你地球不转了是不是?”

    “我走。”孙大圣也不啰嗦。

    凤珑玲心里一哆嗦,感觉好害怕,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如此害怕,不由脱口而出:“不许走!”

    孙大圣平静地看着她:“凭啥?”

    凤珑玲从他的眸光中看到一丝坚毅和力量,她无奈地回头:“蒙蒙姐,这人发神经,我们不如先依着他?”

    奚蒙蒙站起来:“肯定是要分开住啊,他不放心我,我还不放心他呢。”

    凤珑玲马上附和:“就是!小结巴,你就是个假正经,闷骚,别以为我不知道,哼哼。”

    孙大圣无语得很,他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看街口,突然拿起了背包,又拎了两个水桶,掉头就要出门。

    凤珑玲暴躁:“你个小结巴,你耍王子脾气啊,不是依了你吗?你去哪?给我滚回来!”

    “提水!”孙大圣回了她两个字。

    凤珑玲看着奚蒙蒙,不好意思哂笑:“靠,这什么人,提水还背个包,我还当他要离家出走呢。”

    (ps:哎,和谐的力量好邪恶,有些敏感字竟然直接被抹掉了,木办法,只能寄希望大家的脑补了。)

第21章 我还要杀你() 
虽然家里确实需要水,但孙大圣这次真正的目的并不在此。

    自从昨夜过后,他一直比较谨慎,以他的想法,这三个人应该属于某个帮派,现在死在这里,后面的帮派势力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而昨天晚上,他们动过枪,有过打斗,动静不小,虽然没有人敢出来围观,但是可以肯定,有许多临街的住户,他们会躲在家里看着这一切。

    这些目击者,肯定会对他造成不利,这些目击者跟他非亲非故,如果被强人逼问,不用多想,看到什么就会说什么,一秒钟都不会犹豫。

    但同时,目击者自己也会遭遇不幸,无论你有多配合,为了逼问出真相,少不得就会吃些苦头的。

    所以孙大圣一直都在关注着街口的变化,刚才他在阳台上看到三人过来,立刻就做出了反应。

    大鳄帮发现武蛮子死在了沿河街的街头,帮主鳄鱼有点吃惊,他觉得,敢于杀死武蛮子的人,肯定不会住在江景小区,而能够杀死武蛮子的,只能是那个号称“新世界”的组织,领头的是唐恒、李潇和谢云翔一帮子人。

    虽然鳄鱼觉得自己分析得**不离十,但还是派了三个人去调查一下。如果坐实了,就算“新世界”再牛逼,他也要跟他们撕咬一番,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山不能容二虎,源峰区只能留下一个码头。

    前来调查的是鳄鱼的老弟豺狗,这两兄弟,名字一个比一个蠢,当然这只是道上的绰号,为了唬人,名字蠢一点没关系。

    豺狗是变异人,尖利的爪子无坚不摧,厚厚的铁甲能挡子弹。他带了两个跟班,冬生和跳毛,两人抱着步枪,来到了武蛮子溅血之地。

    这里离码头不远,这三人出现,携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煞气,那些原本准备去码头打水的居民,也吓得赶紧打道回府,缩回了家中。

    豺狗站在街头四下一张望,发现对面的和怡园小区有几个住户有最佳视野,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情的始末,很好,这就是突破口。

    于是他领着两人就向小区走去,那小区临窗的窗帘突然拉起,显然是被豺狗他们的行动给吓坏了。

    二楼的住户已经逃离,很久没有人住了,门洞开着,就像一只被撕烂嘴巴的野兽。

    到了三楼,精瘦的跳毛过去叫门,他懒得动手敲,直接就是一个飞腿过去,将门踢得震天响,嘴巴更是嚣张:“我知道你们在里面,麻溜儿给老子开门,今天咱大鳄帮武哥死在这,如果不出来个人说话,老子一把火将你们这鸟毛小区全烧了!”

    “给老子开门!”跳毛又踢了几脚,见门还没开,顿时怒了,“冬子,给老子用枪扫!”

    冬生是个胖子,性格要温吞一些:“毛哥,急啥,这屋里的可是目击者,如果被扫死了,咱武哥的冤情怎么洗清?”

    豺狗推开冬生,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微微一扎马步,一拳击在锁孔上,只听嘎吱一声响,那门竟然陷进去一个拳头大的凹痕,尔后他不稍停歇,探爪而出,将那锁芯都一把掏了出来。

    跳毛跟了过去,一脚踹开门,有一对中年夫妇正抖抖索索地抱在一起。

    豺狗看都不看他们一眼,一边往客厅走去,一边吩咐道:“将房里所有人都给我找出来。”

    说完他就大喇喇地坐在客厅里,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

    跳毛跟冬生两人从卧室里搜出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中年夫妇顿时就激动起来,那做母亲的扑通一声跪倒在豺狗的面前:“大哥,大哥,你行行好,我们什么都说,只要你放过我的儿子,他什么都不知道,昨天晚上他一直都在睡觉,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什么”

    豺狗从屁股后面掏出一把手枪,对准那妇女的脑袋就是一枪,那男人见妻子惨死,嚎叫着就要跟豺狗拼命,被跳毛一枪托砸在后脑上,人顿时就瘫倒在地。

    那少年一边用变声的嗓音大叫,一边嚎啕大哭起来,但声嘶力竭的,也不知道他叫唤的是什么,估计对于这少年来说,母亲死了,世界塌掉了。

    豺狗摇了摇脖子,颈椎骨咔咔响了一连串,他轻描淡写地说:“让你们开个门还这么磨叽,这算是给你们一个教训。现在我来问你话,慢一秒,老子就毙了你儿子!听明白了吗?”

    那男人悲愤异常,可是为了儿子,却也只能无奈地点头。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气氛极为压抑。

    豺狗正要开腔,门口却突然走进来一人,这人戴着一个金黄色的头盔,特别是那完全贴合五官的面具,给人一种非常诡异的感觉,好像此人不是戴着面具,而根本就是个金面人。

    跳毛见到此人进来,先是一愣,马上就拿枪指着他大骂:“哪里来的不长眼的猪,给老子滚蛋,没见大鳄帮在办事吗?”

    进来的自然是孙大圣,他根本就没理会跳毛的恫吓,继续往前走着,跳毛大怒,跳起来就用枪托去砸他。

    孙大圣硬受一击,感觉这头盔的吸能效果也挺棒的,几乎没有没感觉到什么冲击力,然后他叉开手一把揪住跳毛的脖子,将他骂骂咧咧的话全部掐在咽喉里!

    “干掉他!”豺狗示意冬生。

    冬生慌里慌张地抬枪扫射,结果却发现枪栓咔擦响着却射不出子弹来。

    孙大圣眼睛盯着豺狗,将跳毛顶在墙壁上,然后一拳过去,将他的脑袋砸成烂西瓜,那红白物什污了一墙!

    那温暖的血液顺着他的拳套和护臂流下来,孙大圣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那股腥臊,拳套和护臂虽然是金属,但就像他的皮肤一样,可以向他传递不一样的触感。

    冬生看到眼前这一幕,人都吓呆了。

    在大灾之前,他就是大鳄帮的成员。但他之所以加入鳄鱼帮,那是因为自己读不好书,想找个地方可以混吃等死,但这种血腥的场面,他不喜欢也不习惯,要命啊,他心一阵阵的颤抖。

    豺狗站了起来:“不错啊,哥们,有两把刷子,怎么样,跟我混吧。我们大鳄帮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只要你跟我混,我保管你好吃好喝,过以前一样的日子,而且还有大把的美女随便你玩。”

    孙大圣有点惊愕,这家伙失忆了么?自己刚刚杀了他的跟班,他竟然还有心思招徕?

    豺狗似乎也知道孙大圣在想什么,嘿嘿一笑:“一个下等人而已,杀了就杀了。怎么样?兄弟,来不来?”

    孙大圣尽量将话说顺畅了:“你的人,都是,我杀的。”

    豺狗脸上抽了一下:“没想到老武也是死在你手里?果然有手段,没关系,不打不相识嘛。”

    孙大圣点了点头:“我还要,杀你。”

    豺狗一怔之下,那张被青春痘整得飞沙走石的脸顿时就狰狞起来了:“蠢猪,老子看得起你你应该觉得自豪,既然你没这福分,那今天豺爷我就超度了你!”

第22章 给个跳楼的机会() 
豺狗放着狠话,却冲冬生一努嘴:“给我杀!”

    这话说得轻松,怎么杀?

    冬生好害怕,手里的枪又打不响,完全成了烧火棍,他嫌麻烦出门又没带刀,赤手空拳的,让他一个170cm180斤的胖子怎么杀?如果用体重可以碾压,那他还有点优势但是既然豺狗让他杀,他就不能不杀,否则的话,就甭想回去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抡起枪托向孙大圣头上砸去,同时还“呀——”的大叫,给自己配音壮胆。

    然后他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再然后,他看到了豺狗那双可怕的兽眼,咦?他明明是后脑勺对他的呀,紧接着,他飞到了墙壁上,又滑落到地上,好痛,全身就跟散架似的,他决定不再动弹了,能动也要装死。

    这眨眼工夫,他成为了一件武器,在孙大圣和豺狗这两个狠人的手里转了一个圈,现在还能活着,太不易了。

    豺狗狞笑:“蠢货,你以为头上套个套子,我就奈何不了你吗?看我在你头上插五个洞洞,让你妈的好透气!”

    说完他就像一条猎犬一样噌地冲了过来,叉开五指,那尖利的爪子足有五六厘米长,看起来很是骇人,朝着孙大圣的脑袋就是一爪!

    孙大圣抬臂一挡,他的护臂也已经改造了,现在身上都是15层防御的护甲,因此他不怕用手臂去硬抗对方的爪子。

    豺狗一爪过去,见孙大圣用手臂来挡,心中顿时狞笑起来,狗东西,敢用手来挡,让你见到骨头吧!他曲掌一挠,利爪滑过孙大圣的护臂,激起一溜儿火星!

    这一爪破了七层防护,这个豺狗果然比武蛮子厉害。

    这一爪之后,豺狗也明白了一件事,这家伙竟然戴着护臂的?而且还是金属的,那好,老子就给你一招黑虎掏心!

    孙大圣不急,以“缠”字诀应付,当那豺狗一招使老,他从后面一拳击中他的后背,这一拳虽然不是全力一击,但就算是铁板也要砸个坑。

    但那豺狗却浑然不惧,受了一拳就跟个没事人似的。

    有蹊跷啊,孙大圣变拳为爪,曲臂一爪,溜背一撕,唰唰三两下,将那豺狗的上衣给剥了,露出那可怕的上身,其上见不到一点肌肉,只有鱼鳞一样的黑色甲片,看起来很是恐怖。

    那冬生躺在地下,眯缝眼睛观察战场,对孙大圣好生佩服,这兄弟,使得一手善解人衣的好功夫。

    豺狗护甲会有多强?孙大圣思忖着反手持刀,剥鱼鳞一样从豺狗的肋间划过,这甲片虽然只是角质层,但那cts…xhp粉末钢制成的飞刀刀锋划过,竟然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根本未能伤及肌肤。

    看来这甲片的吸能作用也很强大。

    豺狗瞅准机会,横臂一扫,这一招并无多大杀伤,但攻击范围大,孙大圣一时不能使巧避开,无奈之下只能曲臂挡住。

    豺狗这一扫含愤而出,倾尽了全部力量,孙大圣一挡之下,感觉一股巨力袭来,整个人都往后蹬蹬蹬退了三步之多,一脚踩中了地上冬生的手指,直痛得他一阵无声的抽抽。

    嘿!这个变异人真是好神力!

    孙大圣如此想着,心中却丝毫不急躁,原本他就擅长四两拨千斤,这次他又要故技重施,在缠斗中他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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