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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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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没奈何:“我现在是没钱,等到了家里,我会给你钱的,不然这个项链你先拿着?”

    看来女孩是误会他了,孙大圣本来想提醒她,现如今的形势下,钱算个屁!可又懒得跟她说太多,于是就从兜里掏出那小袋糯米,抓了一小把给她。

    女孩接了过来,眉头紧锁:“这什么啊?”

    孙大圣无语,这女孩难道是只知道吃饭从来没见过米么?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啊。

    女孩又加了一句:“这能吃吗?”

    不能吃还回来,孙大圣冲他伸出了手。

    女孩无奈,她已经从孙大圣的表情中看出了不友好的意思,于是塞了几粒米送进嘴里,嚼了嚼,觉得还不错,表情也就愉悦得多了。

    孙大圣闭上了眼睛,平稳呼吸,开始进行气息吐纳。

    女孩一边嚼糯米,一边偷眼观看身边这个哑巴男子,窄脸高鼻,气质上佳,眼睛清湛,眉毛秀长,一想到这样的男子竟然是个哑巴,不由就叫人心生同情。

    孙大圣突然睁开眼,把女孩给唬了一跳,正想说什么,却见他手指竖在嘴唇上,示意她不要出声。

    紧接着,女孩听到了人声,她被孙大圣的情绪所带动,人也变得紧张起来,两人俯下身子尽量隐蔽自己,但是祸躲不过,躲过不是祸,来了两名青年,他们是过来小溪打水的,除了拎着铁皮水桶,每人手中还拎了一把大砍刀,这世道果然不同往日,打个水都要全副武装了。

    两人哼哼唧唧的就过来了——

    “麻辣隔壁的,这彪悍的日子爽倒是爽了,就是不方便,连自来水都没有,还得轮流着提水。”

    “缺子哥,你tm知足了吧,要不是花哥有手段,咱可能跟那些小市民一样,每天缩在家里当乌龟,连饭都吃不上。”

    缺子嘴唇被人砍了一刀,所以得了这么个绰号,此人本是郊区农民,跟同村的花哥一起混黑,他听同伴这么说,心中顿时来了火:“小四,你懂个屁,没有花哥地球还不转了呢?时势造英雄,没了花哥还有你缺子哥我呢。”

    小四嘿嘿一笑:“那是那是,缺子哥,待会我们先洗洗,刚才c的那娘们,一股子的骚味。咦?缺子哥,意外的惊喜啊,这里有对小夫妻,那女的长得有句台词怎么说来的?嗯,就跟tm白雪公主似的。”

    缺子一听就激动了,从昨天到今天,他们到处劫掠肆无忌惮,当中也不乏大行***之事,略遗憾的是,他们的地盘在郊区这一块,好货色都上北上广打工了,留守家里的都一些老幼病残。

    他从公路上跳下来,眼睛带着钩子,在女孩身上一阵逡巡,哈喇子都差点流出来:“不错不错,这妞够鲜的,归咱了,今天值了,艳福不浅啊。喂,小子,背上的包丢过来,慢一步老子剁了你喂狗!”

    缺子恶狠狠地逼视着孙大圣,一副一言不合就要人命的模样。

    女孩看了看孙大圣,发现他在褪下自己的背包,一副要认怂的状态,心中不由一急:“哑巴大哥,你说了要送我回去的,你说话可要算数。”说完又转身看着缺子,大声喝道,“你别过来,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动我,保管你后悔!”

    缺子看了看她,跟小四两人嘎嘎怪笑起来:“这妞还挺辣的,待会可一定要保持住辣劲哦。”

    “我叫凤珑玲,你们或许没有听说过,但是我的老爸陈宏利,你们一定听说过吧。你们不要怀疑,我是跟我妈姓的,如果你真认识我老爸,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

    缺子他们确实听说过陈宏利,无论黑道白道,江源谁能不认得陈宏利?虽然他不是本地人,却是江源房地产的大佬,号称能够买下江源最繁华地段滨湖区沿江半条街的人物,要是在平日,缺子一定立马放下身段赔笑,可是现在,狡猾的他想了想,咳嗽了一声:“原来是陈老板的千金,你怎么到这里来了?难道是跟小情人私奔了?”

    说到这,缺子那一双贼眼不怀好意地扫了扫孙大圣:“小子,你竟然敢偷拐陈老板的千金,胆子倍粗啊。咋的,不说话啥意思?瞧不起咱哥们?”

    凤珑玲说:“你误会了,他不会说话,是哑巴,是我在路上碰到的。”

    “路上碰到的?”缺子心中有点明白了,“你好好的不在家呆着,到这旮旯来干吗?哦,想起来了。早些时候听人说,有一辆铲车轰轰烈烈地开过去了,上面坐着一个人,看起来很像是陈老板。”

    凤珑玲发现自己做了傻事,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缺子走过来,嘴角挂着得意而狡黠的笑:“看来我们的陈大老板是英勇牺牲了,那他留下的那大把的家产可怎么办?小妹子,就凭你可是守不住的。我倒是帮你想到了一个辙,这样吧,你嫁给我,陈家的家业我来帮你打点,怎么样?”

    凤珑玲眼中闪过一丝绝望,她看了看身边的孙大圣,他就像根木头似的,真是个废物。

    “走吧,今天咱就洞房,你乖乖的,我会疼你的。”

    缺子搂过凤珑玲的香肩,半抱半拖地往前拽。

    凤珑玲一边叫喊孙大圣帮忙一边竭力想要挣脱,急切之下一口咬在了缺子的腕子上,缺子痛得龇牙咧嘴,一巴掌甩了过去,恶狠狠地骂道:“我c你麻痹的,你真以为自己还是千金小姐?就现在这形势,老子还不是随便玩你,小四,这妞不上道,咱们就当着她小情人的面轮了她!”

    说着他又去抱凤珑玲,凤珑玲低下头,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就跟一蛮牛似的冲撞过去,将那缺子一头撞倒在地。

    小丫头爆发起来力气还真是不小,不过在撞倒缺子的同时,自己也一屁股瘫倒在地,人软软地晕了过去。

    小四吃了一惊,就去拉缺子,一伸手就惊叫着往后跳了半步,原来那缺子已经凝结成了一坨冰块,鼻端也再无半点气息,刚才还那么彪悍的一个流氓,竟然在小丫头的一撞之下一命呜呼了!他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掌,被冰块粘住,硬生生撕去了半拉皮肤,鲜血淋漓很是吓人。

    他举起刀来对着凤珑玲,看似要往前,人却往后退了半步,嘴唇直哆嗦:“妖女,你是个妖女。”

    很可惜,凤珑玲又晕过去,看来每次释放寒冰异能都会给她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消耗。

第6章 神奇护腕() 
如果凤珑玲没有晕过去,此时他定能唬得小四发足狂奔。很可惜,当小四这个流氓发现凤珑玲已经晕过去了,立刻从又振奋起来,举起手中的大砍刀就向凤珑玲那天鹅颈一样的美丽脖子上砍去!

    还真下得了手去啊,孙大圣扭胯、蹬地、挥臂、扬手,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道寒光从他的手中电射而出!

    而在他的对面,小四砍人的动作戛然而止,两眼如蛤蟆一样暴突,在他的下巴底下,一支飞刀几乎没柄而入!

    “哐当!”

    小四的砍刀坠地,然后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脸上全是不可思议的表情,死死地盯着这个安静的怪男子,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家伙,为什么会突施辣手呢?而且飞刀技术还那么精湛,到底是什么来头?一开始为什么深藏不露?他想不明白,但也只能去地底下问阎王了。

    孙大圣没想到自己会杀人,虽然他表面看起来很冷静,心底里实际是波澜壮阔,用了几次九节呼吸法吸,才逼迫自己散乱的心绪沉稳下来。他没敢再去看小四的死状,虽然他有过各种冒险的梦想,却从来没想过要杀人,这种场面,始料不及。

    但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水到渠成,异常自然,他的心非常不安,又默默站了一阵子,突然想起了慧可求法的故事:达摩在嵩山面壁九年,慧可求法,达摩不愿收他为徒,说:“除非天降红雪,方可收汝为徒。”

    慧可于雪地中举刀断臂,鲜血染红了白雪。

    但他尘缘终究未了,有一日他对达摩说:“和尚,吾心不安!”

    达摩答道:“汝心在何处?来,吾为汝安之!”

    孙大圣低头看凤珑玲,这个小丫头,再次“发功”之后,脸色白得越发不健康了,隐隐那头发都透着莹莹的蓝光,那小四没说对,这不是个小妖女,是个小魔女。

    此地不宜久留,那些人见这两货总不回去,肯定要派人来查的,孙大圣叹了口气,将凤珑玲背起来,加快速度离开了此地。

    有了这次的经验教训,孙大圣更加谨慎,因为他从缺子和小四两人的对话中得知,现在的社会秩序在短时间内已经完全崩溃,各个地方被各种势力盘踞,一个不留神,就会才出狼窝,又入虎穴。

    于是他离开了大马路,专挑人烟稀少的偏僻小路走,当下这世道,人聚集的地方最不安全了。有时候,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带着凤珑玲往城里去是否明智,但又能怎么样呢?人总要有个目标,总要面对一些事情吧。

    凤珑玲再次醒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到了西山头。那日头没一点夏日的热情,看上去冷冷的,淡淡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山岗下面,四周有些菜园子,见不到一个人影,远处的村庄起码在三里以外,好像是离江源更远了。

    “那两个坏胚子呢?”她问。

    孙大圣没说话,只是眨巴了一下眼睛。

    “我好像撞倒了那个叫缺子的,他好像突然变成了冰块。”

    孙大圣很欣慰,看来这小妮子还有记忆啊。

    “那另外一个呢?”凤珑玲又问。

    孙大圣写:“另外一个去拉被你撞倒的那个,结果也变成冰块。”

    “啊?死了吗?”

    孙大圣:“不知道,我用石头敲,敲一块碎一块。”

    凤珑玲感觉她在开玩笑,所以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看,可他脸上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能够冰冻人呢?”

    孙大圣:“我不知道,但这个,很科幻啊。”

    凤珑玲毕竟是小女孩,顿时就兴奋起来:“那么这么说起来,是我救了你。”

    “可以这么说吧。你为了救我,还杀了两个人,我很感激。”

    凤珑玲感觉孙大圣怪怪的,写的话明明有调侃的意味,可却始终板着一张脸。

    她很讨厌这厮装逼的行为,于是愤愤说:“你也太废柴了,我被那流氓欺负,你就拿眼瞅着?”

    “对不起啊,只是我没有科幻的能力啊,但是你有。”

    “你早就知道我有这个能力了?”

    孙大圣点了点头,又写了句话:“其实你第一次的表现更牛,冰冻了一只巨蛛!”

    凤珑玲听他这么讲,脸上露出了一丝自豪,却又转瞬而逝,她中午没吃东西就嚼了点糯米,现在肚子饿得直叫唤,她睇了孙大圣一眼:“我负责保护你,你负责找点吃的来。”

    孙大圣觉得这分工不错,他写道:“我倒是找了点吃的,只是有副作用,你愿意吃吗?”

    “什么副作用,会中毒?过敏?放心,我吃什么都不过敏的,我可不娇气的。”

    娇气的人从不认为自己娇气,就像喝醉的人从不承认自己喝醉。孙大圣这样想,然后写道:“不会中毒,也不会过敏,但会放毒气。”

    “那是什么东西?快拿出来我看看。”凤珑玲顿时好奇起来。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一颗硕大的果实出来:“红薯,生的红薯,吃了会放屁的。”

    这完全是当凤珑玲是白痴啊,她一把接了过来:“哼,你真当我是生活白痴啊,我也吃过烤红薯的好不好?嗯,吃就吃,谁怕谁,你帮我削皮。”

    孙大圣从身边拿出了一柄飞刀递给她,然后什么话也没说。他可不会惯她这毛病。

    凤珑玲接了过去,倒也没有抱怨什么,估计刚才那个让孙大圣削皮的要求也是习惯使然,现在明白过来,就重新定位了自己,拿了刀子,慢慢地削着红薯,虽然动作很别扭,但她做得很认真。

    孙大圣点了点头,对嘛,这才是对待生活应有态度,什么事都指着别人来做,那还要手脚来干嘛?

    在凤珑玲吃红薯的时候,孙大圣继续行吐纳之术。异能的释放消耗是很大的,不然凤珑玲也不会饿成那样。而他刚才趁着凤珑玲昏迷,一直都在尝试着检验自己控制金属的能力,而这也对他造成了很大的消耗,不过比起凤珑玲的吃回来,他发现吐纳之术能够更快地使自己恢复,也许这就是能力上面的差别吧。

    在尝试中,他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控制丝茧中的金属元素比控制金属制品中的金属元素要容易许多。

    比如,他要改变飞刀的形状,必须要意念专注半个小时,才能达到一些诸如锋利度或者小锯齿的小改变。

    而丝茧就不同了,它里面的金属元素是被巨蛛改造过的,他可以很快改变它的形态。仅仅了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消耗掉了一部分丝茧,在左手弄出了一个银色的护腕,宽6cm,厚度大约1mm。圆环是无缝链接的,跟手腕恰好契合,中间几乎没有任何的间隙。

第7章 小哑巴() 
孙大圣还发现,自己越是专注,念力就越强,那么控制金属变形的速度就越快,他相信,只要自己的念力达到一定程度,瞬间改变金属的性状或者遥控金属物也不是什么难事。

    正如此想着,突然心生警惕,竖耳细听又没什么异样,一琢磨,明白了,是凤珑玲那小妮子一直在盯着自己看呢。当他的念力越发强大,第六感也就变得越清晰,甚至于目力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也能被他捕捉到。

    本来他不想理会,可是小妮子好像很有毅力,一直在打量着他,这令他有些不适应了,于是睁开了眼睛。

    也许是因为孙大圣闭着眼睛像老僧入定的状态保持得太久,这么一睁眼,反而吓得凤珑玲小小的一弹,她讷讷问了一句:“你醒了?”

    孙大圣瞥了她一眼,没说话,但在心里想:“这孩子什么眼神?我根本没睡着好不好?”

    “那个,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先前凤珑玲不觉得自己会跟眼前这个哑巴大哥有多少交集,所以就无心问他的名。

    “孙大圣。”

    看着他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凤珑玲觉得这小子一定是开玩笑的,这厮看起来木讷,实际上很装逼,很爱玩冷幽默,于是她撇了撇嘴:“不想说就算了。”

    孙大圣苦笑,这种误会他也司空见惯了,于是他又写了几个字,发现手机电池快玩完了,于是关机之后拿出了那带太阳能电池的电纸书,在上面写道:“你可以叫我哑巴叔叔。”

    叔叔?凤珑玲扭头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冷笑着说:“好的,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哑巴了。”

    这孩子也喜欢装成熟,孙大圣没想纠缠这个问题,于是干脆闭上了嘴巴。

    凤珑玲却满腹疑问:“小哑巴,你是不是从实验室里跑出来的?”

    这话问的,既天马行空,又没有礼貌,孙大圣瞪了她一眼。

    “你别不承认,你看你手上的那个环,很高科技的,无缝链接,根本就不是后来套上去的,而且也褪不下来这很像秘密科研单位里的人体试验品,那个手环里,一定有你的编码信息吧?”

    孙大圣无语得很,这孩子还真挺有观察力的,不过,她所谓的科研单位,应该是科幻影视剧里的吧,她不是知道得太多了,而是电视剧看多了。

    “那么,你觉得那个科研单位要拿我来做什么实验?”孙大圣写道。

    凤珑玲歪着小脑袋,认真地想了想:“会不会是超能力的激发?我刚才看你打瞌睡的样子,装模作样的,有点像是冥想。”

    “那你觉得我是冥想着打瞌睡,还是打瞌睡似的冥想?”孙大圣觉得这小孩思维很混乱。

    “不知道啊,所以我问你。”

    “跟你解释起来很难,而且我还要打字,更麻烦,所以,我不想说。”孙大圣说,“但如果我是试验品的话,那恐怕你也逃不掉,你看起来,更像是吞了变形药水。”

    “你才吞了变形药水呢。”凤珑玲啐道,一点都不肯吃亏,然后想起什么似的,拿手机照了照自己的脸,有点吃惊地说,“啊,我怎么好像真的变了,头发都变得有点蓝了呢,但是,我为什么好像并不担心呢”

    孙大圣抬头看了看天空,突然在心里喟叹:“也许在造物者那里,人类都是试验品呢?也许还是被抛弃的残次品?”

    凤珑玲突然跳了起来,跑到边上去了,过了好一阵子,才神情微微有些别扭地回来。

    孙大圣拿电纸书给她看,上面写着:“你刚才走错方向了,应该去下风处的,唉,你的生化武器真厉害,可以辟邪。”

    凤珑玲恼怒,脱口而出:“你这人怎么这样子,怎么可以偷听人放”

    后面那个“屁”字她适时地给掐了,看来生红薯吃下去,确实容易屁儿滚滚流的,对女孩子而言,很不雅。

    凤珑玲虽然有点恼羞,但是却慢慢觉得,这个人还真是挺有趣的,有幽默感的人,一般都不会太坏。

    “喂,小哑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你看,天都黑了。”

    “你怕黑?”

    凤珑玲很大声地:“你怕人?”

    “”

    凤珑玲很自信地:“放心,我会罩着你的。”

    孙大圣却很坚决:“如果你愿意,那么我们就呆到凌晨2点之后再进城,如果你不愿意,那你就自己回家吧。”

    凤珑玲没想到孙大圣还很大男子主义,说一不二,而且还根本不给人民主商议的余地,心中愤愤然骂他胆小鬼。

    这就是孙大圣喜欢独行的原因了,人一多主意就多,如果都觉得自己是对的不让步,那就更加纠结了。在孙大圣看来,目前城里应该是步步惊心的,为什么呢?一是世界静默,无法跟外界联系,人的情绪会变得很压抑。

    二来现在警察武警不管事,说明政府职能也已经失去了,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在开始阶段是最可怕的,随时都会有火拼抢劫杀人等恶**件发生。要想有所好转,除非一方势力做大,可以制定出新的规则来约束大家的行为。

    第三,考虑到以前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放射物泄露事件引发国人抢盐,那么在如此重大的灾难面前,只怕到了城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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