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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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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然后胸肌、肱三头肌联动,将力量最后送出去!

    仅仅一个直拳,却关系到一连串的动作,几乎用到了全身的肌肉,事实上,也只有调动了全身的肌肉,并且合理利用重量的惯性,借助大地的引力,才能实现整体发力。

    甚至整体发力水平高到一定的境界,直拳当中肱二头肌都能帮助发力。而有的高手,比如孙大圣这样有研究精神的武痴,还能通过腕部的旋转,击出螺旋力来。事实上,因为惯用飞刀,他的手指和腕部是非常灵活且强健的。

    所以孙大圣每一次移植了金属纤维之后,他的整体力量就会大大的提升,而现在,他的整体发力,已经可以轻松破5千斤了。这要在以前,就算是他每天不停的练,再把技巧发挥到极致,都是无法做到的。说到底,技巧只是花招,没有基础数据一切都无从谈起。

    孙大圣修炼内金刚到上午10点多,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他缓缓站起来,探头往外看了看,发现自己的清净的好日子可能要到头了。

    本来他是想绕开这些闹腾的家伙,结果又看到一个一头蓝发还敢“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家伙,他就彻底不淡定了,不会吧,玩真的吗?学花木兰从军了?

    蒋鸿飞也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一时心血来潮,竟然带了他的“刀队”来这烂尾楼附近练习战斗技能。要说这蒋鸿飞也够大胆的,明知这里离银盆岭很近,一旦入侵这里就是前线第一站,他竟然带着一伙新嫩到这里来练兵?

    当然,要说完全是新嫩也不对。这五十几个人,人人都是新人类,个个都有特殊能力,就是做士兵,都只能算新兵蛋子,规矩还不懂。

    比方这个凤珑玲,她手里拎着那把大砍刀,那刀阔得好像超过了她的腰,好在砍刀是膜翼金属制成,拎在手里很轻,可这小妮子想学木兰又学不来,那刀硬是被她使出一种蒲扇的感觉来。

    蒋鸿飞几乎每过十几秒就要点她一次名:

    “凤珑玲,你不要用刀拍,要砍!砍知道么?得用刀刃!”

    “凤珑玲,你会不会?没见过你这样的,不会使刀还耍花枪,把自己的腕子都扭麻花了。”

    “凤珑玲,你站最前排来,不是让你握稳当了,你这么动不动就玩脱手,在你前面的娃都有生命危险了。”

    蒋鸿飞窝火得很,如果不是凤珑玲,换个人这么玩的话,他早就将之扫出队伍了。

    他很希望凤珑玲童鞋只是来玩票的,玩累了就会回去。可偏生凤珑玲很认真,小脸憋得通红的,一丝不苟的学,一点都没有因为吃不消而要打退堂鼓的意思。

    在稍息之余,蒋鸿飞决定找凤珑玲聊聊。

    凤珑玲正在一刀一刀比划,现在她是想补课,将操间休息都省了。

    蒋鸿飞郁闷:这娃这么拼为啥?就这样子,上战场还不是炮灰的料,不行,得劝她回去。

    “凤珑玲,你过来一下。”

    凤珑玲听得他喊,蹦跳着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还歪着小脑袋琢磨动作,到了蒋鸿飞的面前,那大刀一个横甩,差点没把蒋鸿飞的眉毛给削了。

    蒋鸿飞唬了一跳,忍不住喝道:“你先暂停,听我跟你说!”

    凤珑玲收了刀,等着他说,可是蒋鸿飞是要准备糖衣炮弹的,刚才那么一咋呼,酝酿好的情绪跑了,得再次找回来,但面对凤珑玲这个草包,他很难和颜悦色啊,所以一直都在憋着劲。

    见他半天都没憋出话来,凤珑玲狐疑地问:“蒋队长,你咋了,怎么不说话呢?”

    “喔,这个嘛,嗯,我说小凤啊。”

    凤珑玲不悦地打断他:“不许叫我小凤,叫我凤珑玲!”

    蒋鸿飞被她打断,又不知道说什么了:“哦,那个小凤,哦,凤珑玲,我跟你说啊,我觉得嘛,作为女孩子,舞刀弄枪的并不太好。”

    “蒋老头!你不许歧视女性!”

    蒋鸿飞被她这么一说,干脆就挑明了:“凤珑玲,不是我歧视女性,我是瞧不上你,你看你,学了半天,学会什么了?握刀都握不牢,能指望你去砍凿齿吗?”

    “我不是在学嘛。反正我不会走的,你赶我我也不走,你不教我没关系,我旁听偷学!”凤珑玲被蒋鸿飞这么轻视,却没有发脾气,反而要坚持到底。

    蒋鸿飞没想到凤珑玲这么倔,挠了挠脑袋说:“那好吧,你就跟着练,在边上跟着练。”

第59章 做人得靠自己() 
孙大圣远远看着,觉得凤珑玲甚是可怜,想想她根本不是使刀的料,于是想过去指点指点。

    蒋鸿飞带兵还是很有规矩的,旁边有暗哨,孙大圣一靠近,就被哨兵发现了,当然了,他也没想过要躲躲藏藏的。

    哨兵是一变异者,他见到孙大圣就大声喝道:“站住!什么人?站住!再往前一步我让你人头落地!”哨兵一摆手里的大刀,可那大刀却是孙大圣亲自做的。

    孙大圣平常是很少去政府大楼那边走动的,所以认识他的人并不多,他乖乖的站住了,说实话,哨兵虽然态度不好,但他并不在乎,因为这只能说明哨兵尽职尽责。

    “我要找蒋鸿飞。”孙大圣说明了来意。事实上他是来找凤珑玲的,但是过往的经验告诉他,找美女一般更容易拉仇恨。

    “混账东西!你这个下等人,蒋老大的名字是你叫的吗?”

    这就叫人有点不舒服了,孙大圣奇怪地说:“名字如果不是用来叫的,难道是用来吃的?”

    “咦?你这个下等人,嘴巴还挺能翻的,你找蒋老大什么事?”

    你一个哨兵,管得这么宽?孙大圣脸色开始晴转多云了:“你开口闭口下等人,难道不知道新世界最近的行为守则中其中一条就是,无论进化者还是普通人,都是平等的吗?”

    “说是那么说,但事实是另外一回事,你一个混吃等死的家伙,能跟我们平等?如果没有孙大圣拼死侦查到凿齿的情报,如果不是我们保护你们,凿齿来了,你们这样的普通人还有活路吗?”

    孙大圣不得不承认他说得还是有点道理的,但他还是不得不提醒对方:“大哥,你嚣张什么啊,普通人就没有出力吗?枪队基本都是普通人,你能否认他们的作用?只要有工具,普通人也能够很强。我告诉你,没有普通人和新人类的通力合作,一旦凿齿来袭,这个江源市,谁也不能幸免。等你变成一具尸体,那时候还会有高低之分吗?”

    哨兵其实是因为一路走来嚣张惯了,被孙大圣这么一枪白之后,突然感觉眼前这个普通人可能不简单:“你到底找咱蒋老大啥事呢?”

    “我想给他提点建议,因材施教的建议。”

    “你”那哨兵本来又想开骂,可眼前这人虽然不是新人类,可是有一种特别沉稳的气质,让他感觉到一股隐藏的力量,于是他开始有点心虚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叫啥名?”

    “孙大圣。”

    “大圣?大圣哥?”哨兵大吃一惊,这个带回凿齿消息的传奇人物,就是眼前这个沉静的青年么?他手里的神刀,枪队手里的枪,几乎都跟他有关,如果没有他,组建抵抗力量都无从谈起。

    虽然孙大圣很低调,很少露面,但是在新世界的内部,对于孙大圣的传说,已经上升到神话的地步了,哨兵没想到自己竟然见到了真人,而且他还毫不含糊地骂他混账,这,这情何以堪啊。

    “对不起啊,大圣哥,我真是太混账了,我才是低等人,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孙大圣摆了摆手:“好了,不知者不为过,但是你那种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想法你可以放在心里,最好不要随便表露出来行不?”

    “大圣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还有,你不要动不动就骂人,今天我心情好,就不跟你计较了。想想看,如果你趁一时嘴上痛快,最后把脑袋给整没了,这生意划算不?”

    哨兵的冷汗下来,腰顿时就塌了下去:“大圣哥,我真的是该死,我我这人就是嘴欠,要不,你揍我一顿,揍我一顿我就踏实点,只要你留我一条命,上战场我一定为你拼命。”

    “你不是为我拼命。”孙大圣没再看他,眼神变得有些游离,“其实我们都是为自己拼命,但是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将大家的力量拼合在一起,也许还能在这大灾前苟且活下来。”

    “大圣哥,你说的太好了,太精辟了。那个大圣哥,我能请你在我的大刀上签个名么?”

    “不能。”

    哨兵很尴尬:“知道了,大圣哥,我这就带你去见蒋老大。”

    “不用,我自己去。”孙大圣对前倨后恭的人都没什么好感,不过呢,他也不认为哨兵有什么大错,人类就是这么一个品种,不管承认不承认,但无论是谁,只要逮到一点机会,谁都会秀优越感,谁都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一等,何况这些新人类,有着明显的高于常人的技能?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见孙大圣过来,蒋鸿飞略感意外,但是马上就快乐起来,拉过他低声说:“大圣,你帮我个忙,将你家那姑奶奶带回去吧,好好在家呆着就行了,不要再出来添乱了。”

    孙大圣笑:“她不是我家的啊,她有自己的自由,我可管不了她的。不过她不会耍大刀,到时候我帮她换一件趁手的兵器。”

    “大圣,你就放心她这么个菜鸟上战场?”

    孙大圣很严肃地说:“谁不是菜鸟?谁能保护谁?现在谁还能做温室里的花朵?谁有这个资格?如果不能靠自己活下去,迟早被淘汰,晚死不如早死,还可以节省粮食。”

    这下轮到蒋鸿飞惊诧了,他看到孙大圣的态度之后,突然明白了凤珑玲为什么那么拼,因为目前如日中天的孙大圣,从来就没打算荫庇凤珑玲,她要想活下去,必须要变强。

    孙大圣跟蒋鸿飞说话的时候,那些士兵都远远地看着,眼里充满了好奇和崇拜,历史的车轮碾压一切,当大灾难来临的时候,总会有关键性的人物横空出世,这个身份是普通人,但能力是超越常人的神秘人物,他会是这个关键人物吗?

    “圣哥,你也来教教我们嘛。”

    有人大着胆子大声喊出了所有人的心声。说是教,其实他们无非想看孙大圣露一手。虽然有关孙大圣战巨蝠擒唐恒、出城遇凿齿的事情广为流传,但毕竟很多人都没有见识过他的厉害。

    孙大圣倒也不扭捏,看了看大家,温声道:“我没什么好教你们的,有老蒋这个高手在,我怎么好越俎代庖?不过我建议大家,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跟周围的人搭配,组成战斗小组,到时候可能效率更高一些。”

    其实他这个话是说给蒋鸿飞听的,话赶话说到这,他干脆就自己的意思当着众人说出来了:“我举个例子,这个凤珑玲,看起来很纤弱,但实际她是寒冰系的进化者,如果她搭配一个带着锤子的搭档,那就一敲一个碎,杀伤力倍增了。”

    凤珑玲见到孙大圣来她心中就奇怪,看到众人对他如此推崇,心中更奇怪,她一向都不太关心周围的事情,包括孙大圣,这也是她这个千金小姐从小的毛病,甚至当年都被医生诊断为自闭症小孩。所以她真不是装,她是真不知道孙大圣为什么会这么受大家的尊敬和崇拜。

    他在这里指手划脚的,蒋鸿飞这个刀队的大佬,不仅不生气,反而连连点头称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比起刚才嫌弃自己的样子,完全是判若两人,凤珑玲越看越憋气,走到孙大圣面前说:“你到底做了什么,他们这么服你?”

    听到她说这句话,众人哄然,看来这个小姑奶奶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现在孙大圣的事迹,就算是小孩子都耳熟能详了,她跟大圣一个屋待着,竟然都不知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孙大圣没有回答她,只是吩咐道:“你好好练。回家我送你一个称心的武器。对了,不许闹事啊,你要违反纪律,老蒋开除你,我也没辙。”

    “你才会被开除,你全家都被开除!”

    凤珑玲憋了一肚子的气,冲着孙大圣的背影骂道。

第60章 紧锣密鼓() 
孙大圣在回家的路上,又遇上了胖子带着的枪队,只不过这个枪队,胖子只是名义上的队长,真正管事的是那个叫乐欣的,此人确实是个射击天才,能够以步枪裸眼射100米靶,看来他虽然是普通人,但仅仅就视力而言,他也算是超人,拥有鹰眼的超能力。

    乐欣完全名不副实,根本就不爱笑,人非常木讷,除了那双锐利的眸子,此人看起来就跟一木头似的。

    孙大圣窃以为,这是真正的杀手气质,面对猎物要有耐心,射杀猎物要有定力。这两样东西,在乐欣的身上都能找到。他的气质,有点像自己。

    胖子现在并没有在队里,他按照孙大圣交待的,在离南郊第一道防御线做了一些重要的布置,按照孙大圣的意思,这些布置将能左右战局。

    除此之外,还安置了前线哨岗,哨岗在一幢22层的大楼楼顶上,楼顶装了一口大钟,那钟极大,里面能站一人,一旦发现敌情,立刻撞响大钟,这样城里的武装力量就能提前进入警戒状态了。

    孙大圣之所以将挖战壕布置防线这些事情交给胖子做,是因为他这一队人人数比较多。

    奚蒙蒙也在这个队伍了,也算是个能拿主意的头领,如果说乐欣是枪队的军事长官,奚蒙蒙就是枪队的政委,而胖子,他只是一个苦命的联络官而已。

    孙大圣问奚蒙蒙:“练得怎么样?”

    “新手太多,不过我们这300人也是百里挑一的,只要是在50米内,射中敌首问题不大。当然,这指的是固定靶,如果是活动靶,就会有点难度。”

    孙大圣笑:“我问的是你。”

    “我?50米内,取敌首级不成问题。”

    还是那个回答,说明奚蒙蒙也达到了平均水平。

    其实有奚蒙蒙在枪队坐镇,孙大圣还是很放心的。她本来就行事老辣,管理能力强,再加上她有脑波攻击,遇到刺头可以很快搞定。他不指望奚蒙蒙杀敌,攘外的是有男人,她要做的事是安内。

    他吩咐了奚蒙蒙一件事:“如果凿齿来袭,我冲进去的话,别管我,直接射击。”

    奚蒙蒙略迟疑了一下,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这事看起来小,真到了战场,却是影响很大的。

    对于奚蒙蒙而言,她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如果他们守不住,那奚壮壮,必然会死于凿齿的利齿之下!

    孙大圣又找了乐欣,主要是向他请教一些射击的有关技巧,比如地心引力对弹道的影响、提前量的设置、子弹侵彻力、停止力等等。

    乐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虽然还是那么沉稳,但是眼底深处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毕竟他知道眼前这人以普通人的身份成就了非凡的事,再加上同学胖子的洗脑,他对孙大圣也是有点偶像情结的。

    最后孙大圣找到了老李,让他替自己选一支威力大一些的手枪,再配五十发子弹。

    老李说:“如果要对付凿齿的话,一般手枪都没用啊,不过我可以帮你改一只,用步枪的枪管改。”

    “好吧,随便你,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拿?”

    “明天的这个时候吧。对了,你是要威力大,还是要枪管短?”

    “有区别吗?一般如果要初速度高,就需要枪管长一些。”

    “稍长一些没问题,但不要变成步枪就好了,毕竟,携带是个问题。”孙大圣之所以要选手枪,因为他是机动部队,不能躲在战壕不出的,否则他那一身的超级金属肌肤还有什么用?

    孙大圣回到了家,家里现在倒冷静了,只有奚壮壮一个人在家,他竟然也在练俯卧撑。看着这个好读书的小少年,孙大圣不由一叹,还是和平年代好,学霸可以顺利成长,而现在,则朝不保夕,书生也要投笔从戎了。

    回家进厨房吃了点东西之后,孙大圣难得的洗了一个澡。本来内金刚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出汗,也很难产生污垢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洗澡需求。

    金属肌肤按理是不透气的,不过孙大圣是有办法的,他在金属肌肤的各个防护层里设计有气孔,虽然是微米级别的,但完全是仿生级的,不仅透气而且吸汗(吸汗依据的是毛细管原理),对于皮肤功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要求,孙大圣偶尔卸下所有的护甲,让肌肤跟空气完全接触会有一种心理暗示层面的畅快感。

    金属肌肤要脱下也是很简单的,可以从背后直接分裂,然后孙大圣就像脱衣一样直接从里面钻出来就可以了,以前这个过程慢一些,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全实现自动脱卸。

    脱去金属肌肤之后,孙大圣在浴室的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

    在灾难之前,他就从未停过对自己身体的锤炼,但自从加入了金属纤维和修炼内金刚,他的身材也在发生改变,目测长高了七八公分,比奚蒙蒙都要高半个头了。

    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每块肌肉都布满峰棱,界限分明,看起来充满了爆炸感。其实,此时的他,就算脱掉金属肌肤,仅靠自身那破5000斤的整体力量以及超群的精神念力,就足以独步天下了。

    他将一只装满水的铁桶吊置于头顶,微微一动念力,那铁桶下面顿时像莲蓬头一样出现了许多小孔,然后他就可以舒爽地享受淋浴的快乐了。

    中途要打沐浴液的时候,他也仅需一个念头,那莲蓬头就会瞬间消失,平滑如初,水就关住了。

    看来金属元素的控制之力,不仅仅是打打杀杀,用于生活当中,也是蛮合适的。

    第二天上午,他还没出门,老李就让人送来了制作好的手枪。

    老李也算是个人才,虽然是自制的转轮手枪,但是模样并不差,就是装配的木柄看起来有点low。那枪管长度有340mm,使用5。8mm的步枪子弹,按照老李自己测试,说是有效射程高达120米。

    孙大圣将那木柄舍弃了,换了个银色的金属柄,枪管等外表金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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