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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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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嗖——”

    一只巨蝠阴魂不散地追过来,见孙大圣钻进洞里,竟然收起翅膀团身冲撞过来。随着“轰隆”一声响,那墙被撞出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洞来,灰尘弥漫中,那巨蝠张开翅膀,在地上爬动的速度竟然也是极快的。

    孙大圣这下可是够呛,他确实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之猛,无奈之下,掉头就往楼上跑去。

    巨蝠原地一蹦,后发先至,竟先孙大圣一步到达楼梯口,“唰”的一声,它一扬膜翼,那翼刃向孙大圣当胸切来!

    这一下速度来得太快,前一秒孙大圣还在发力前冲,转瞬间他又要转身后逃,创促间,他根本无法收住自己的身体,竟然是迎着那翼刃冲了过去!孙大圣好无奈,此时他只能祈求护甲够强韧,可以硬扛下翼刃的无敌切割了。

    “铮——”

    翼刃划破他的衬衣,在护甲上拉出一溜儿金光!

    15层防护全破!并且切入肌肤3mm!差点深入到骨头!孙大圣从楼梯上摔下,仰面倒下,重重地摔倒在地面上。

    这一摔倒是问题不大,他在瞬间恢复了护甲,并以压迫的方式止血。好强大的翼刃,这东西就是个宝贝!

    巨蝠也凌空跃下,那一刻它也有些迷惑,不明白这个人类的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金属制品,不过这正好可以成为它的食物。

    此时的孙大圣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仅给巨蝠造成了一种死亡的假象,更能在无形之中藏匿自己的行踪,因为使用超声波回声定位的生物,对运动中的生物定位更为精准。

    巨蝠缓缓靠近,孙大圣屏住呼吸,收敛心神,此时他绝对不能冒险对巨蝠进行念力攻击,因为那实在太难,生物越强大,其体内的金属元素越难以被他控制。

    巨蝠探出利爪来,深深地扣进了他的胸膛,护甲失去了10层防护。还好,这利爪并没有翼刃那么锋利变态。

    接着,令孙大圣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巨蝠垂下了脑袋,那张魔鬼一样的脸谱就在孙大圣的面前,孙大圣瞪大眼看着它,它张开了嘴,嘴里丛生锯齿一样的尖牙,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美味一般,竟然从嘴里掉下哈喇子,直接掉在孙大圣的护甲上。

    “腐蚀!分解!”

    孙大圣的护甲被那口水快速分解着,他终于明白那巨大的铲斗车是怎么像蛋糕一样被巨蛛吃掉的了,原来这些怪物的唾液中含有可以分解金属的成分。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这口水对黄金层的腐蚀很快,但对丝茧金属层的腐蚀就慢得多。

    孙大圣一边修补被腐蚀的部位,一边继续保持不动的姿态。

    “咔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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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口咬下去,如果是皮肉,估计十来斤肉都没了,而孙大圣的护甲脖子部位,也被咬穿了12道防护,并且那唾液通过尖牙还在快速地向下渗透腐蚀!

    就是现在!

    孙大圣突然动了,刻不容缓之间,他上身突然挺起,尔后双手一合,使用了一招双峰贯耳,狠狠地拍在巨蝠的两只蒲扇一样大的耳朵上。

    而同时,他的手掌中还握有一对飞刀,双掌这么一拍,将那一对7公分长的飞刀全部拍进了巨蝠的耳朵里!

    巨蝠受此一击,嘶嘶尖叫,张开大嘴搏命一般地撕咬孙大圣的脖子,而孙大圣却在一招得手之后,瞬间从地上滚开。

    孙大圣一边修复护甲,一边走到楼梯边上,而那只巨蝠显然已经全面抓狂了,它不断翻飞撕咬,所到之处,砖石迸溅,灰尘飞舞,那气势,貌似整栋楼都要被它拆了!

    不过经过一番观察,孙大圣完全镇定了下来,他一边跳跃着避开飞来的砖石,一边带着玩味的表情看着上跳下蹿找不到目标的巨蝠。

    他的判断是准确的,这巨蝠靠着超声波回声定位,那么在它那巨大的耳朵里就有一套具有生物波定位的结构,通过发射生物波并根据其反射的回音辨别物体。现在他将一对飞刀插入他的耳朵里,破坏了他的回声定位系统,那么它就是个睁眼瞎,根本无法判断自己的位置。

    孙大圣尝试操控巨蝠体内的金属元素,才将念力刺探过去,那巨蝠马上向自己扑了过来。因为早有准备,孙大圣从容闪避开,这危险的实验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念力控制巨蝠的金属元素,也会暴露自己的目标。

    那么,他虽然弄瞎了这巨蝠,却对它束手无策了呢?当然不是,他在巨蝠的耳朵里还留有一对飞刀呢?那是属于自己的金属,不受巨蝠的影响。

    他潜运念力,控制飞刀双管齐下,在巨蝠的脑袋里翻滚绞杀,没多久,那巨蝠就“啪”的一声跌翻在地,慢慢失去了运动能力。

    老子竟然杀了一只巨蝠!?

    虽然说他是靠着精准的判断和大胆的行动取得了胜利,但孙大圣还是觉得自己太幸运了,因为这巨蝠可不是一般的厉害,一只巨蝠的战斗力起码超过百十只巨蛛啊。

第31章 进化护甲() 
孙大圣杀死了巨蝠,心理上的满足还只是低层次的,对他而言,更高层次的满足是巨蝠的尸体,那可是一个宝矿啊,那牛逼至极的翼刃,对他而言就是如假包换的无价之宝。

    不过他也没有兴奋过头,先躲在房子的缺口边上瞧了瞧,结果没有发现另外一只巨蝠,估计这两巨蝠也不算是一对,这只追得近一些,跟着冲进了楼里面,而另外一只失去了目标,绕了几个圈就离开了。

    既然没有了危险,加之这里也是无人居住的半成品建筑,孙大圣干脆就将那巨蝠的尸体拉进一间小房子里,决定躲起来好好研究研究。

    他手掠过那巨蝠的膜翼,这东西如此坚韧,竟然是透明的,而且其厚度也要比看上去的厚,足有1cm,只是边缘极其锐利,用吹毛断发来形容好像还弱了。

    这东西的比重不大,拎起来就跟羽毛似的,却有超级厉害的高强度和高硬度,至于其锋锐度,那就更不用说了。孙大圣尝试抽出一根金属丝来,那金属丝比头发上还要细,但是竟然可以承受30公斤以上的拉力!

    “这、这、这也太牛叉了吧?”孙大圣再次结巴了,他畅想着,如果取六根扭成一股,那岂不是可以承受200公斤左右的拉力?用这做成暗器,或者设置陷阱,那岂不是可以杀人于无形?即使取20根扭成一股,那也不算粗,也许连巨蛛都可以轻松吊死!

    而孙大圣当务之急是改造护甲,原本稀有的丝茧金属,现在有了膜翼替代,就可以完全舍弃了,只是用来吸能的黄金,他还没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于是他耗费了六七个小时,终于打造完成了一套全身护甲,从头盔、背心、护臂、拳套、护裆、护膝、护腿、鞋子,一全套下来,除了个别的关节部位,几乎没有死角。

    这一套下来,为了减轻重量,孙大圣减少了黄金的配比,如此吸能的效果要少了一些,但整体防护却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套护甲,由5层0。4mm的膜翼中间夹着4层0。4mm的黄金构成,光是一层0。2mm的膜翼,就足以抗住子弹的射击,更别说总共9层叠加在一起了。

    但同时,9层护甲加起来厚度只相当于一件毛衣,如果外面罩上衣物,根本就看不出来。而平时,那头盔可以变形为护肩隐藏起来,那鞋子等于是多穿了一双袜子,拳套也可以收起来作为护腕使用。

    最玄妙的是,孙大圣发现,膜翼看起来是透明的,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念自动调整颜色,也就是说,孙大圣现在将它调整成肌肤颜色,旁人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整个全包围的护甲做完之后,也仅仅消耗了巨蝠的一只膜翼。

    如果不是因为担心行动不便,孙大圣倒也不介意将这套护甲做成火箭炮都射不穿的那种,只是那样一来,自己一出场就是金刚了,试想身上的披甲超过10cm,那整个人要大好几圈啊,虽然刀枪不入,但只怕连走路都困难。

    但孙大圣直觉以为,总有一天,他会解决力量和护甲强度的问题,变成一个灵活自如、力大如牛、武威至极的金刚!

    做好护甲之后,他又做了一些小东西,比如完全由膜翼金属构成的皮带,同样是膜翼金属的两只5mm厚的护腕,关于这个护腕,他不是要特别加强腕部的防护,这个护腕其实就是金属丝的金属储备。

    接下来,他又替自己做了六把飞刀,直接就可以粘在皮带上。但是飞刀为了增加重量,他是用了黄金跟丝茧金属合金做刀身,刃材则用了膜翼金属,如此一来,既有重量可以保证射出去的速度和准度,又可以拥有非凡的杀伤力。

    做完这些,看着天竟然已经大亮,他想了想,将巨蝠那残碎的尸体拖了出去,找了一间不起眼的民工杂物房,挖了个大坑掩埋起来,上面又堆上了杂物。

    那单只膜翼还剩下不少的材料,孙大圣没有掩埋,而是用念力将之融成一大块,找了个大编织兜起来,然后趁着熹微的晨光,向江景一号小区走去。

    江景一号再次恢复了死寂,估计经过昨天晚上那一闹腾,大家都明白了,那新世界保护大家的承诺又是个空头支票。

    “咔擦。”

    孙大圣打开房门,轻轻推门进去。

    抬头一看,不由嘴巴0了起来,因为在他面前,凤珑玲搬了跟餐桌椅子,正对着房门坐着,只是她已经睡着了,歪斜着小脑袋,发出微微鼾声,至于那嘴巴,自然一如既往地挂着亮晶晶的哈喇子

    孙大圣也不叫她,悄然进了自己的卧室,昨天消耗挺大的,他需要继续修炼自己的“内金刚”,他心里暗自觉得,如果没有“内金刚”的支持,那“外金刚”就支撑不起来。他目前的护甲对付眼前的状况应该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再来一波更恐怖的生物,恐怕他又不得不升级了。

    大约早上8点多一些,凤珑玲被敲门声惊醒,吓得摔倒在地上,那落地“咚”的一声传来,连孙大圣都替她觉得痛。

    不过凤珑玲却没有喊痛,而是一把拉开了门,见是奚蒙蒙,有点失望:“是你啊。”

    奚蒙蒙也有点急:“怎么?他还没回来?”

    凤珑玲沮丧地点了点头,突然又发狠地咒骂:“这个自以为是的臭结巴,死就死了呗,我懒得操心他了。”

    奚蒙蒙幽幽来了一句:“你操心也没用啊,不过我觉得他会回来的。”

    她对孙大圣的能力还是相当自信的。

    凤珑玲白了她一眼:“我就没你这种感觉,你知道我的英文名叫什么吗?”

    “什么?”

    “lonely!”

    奚蒙蒙:“lonely?珑玲,很谐音啊。”

    “我注定就是孤独的,这小子,自以为是,我看是不会回来了。等会我出去走走吧,看看能不能找回他的尸体,毕竟同居一场”

    孙大圣坐不住了,他怕这小妮子再说出什么更加出格的话来,就开门走了出去,开场白他不知道说什么,就咳嗽了一声。

    凤珑玲跟奚蒙蒙面面相觑,凤珑玲那白得有点惨的小脸上竟然也飞过了一丝红晕:“喂,臭结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这是用嚣张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呢,但孙大圣不懂啊,云淡风轻地伸了个懒腰,回答道:“昨夜子时。”

    子时,那可包含着两个小时呢,他不说一个精准的时间点,凤珑玲就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她皱着眉头回忆,好像在午夜的时候,自己还没睡着的,还在替这个死鬼操心的

    奚蒙蒙不愿意参和:“那我去准备早餐了。”

    孙大圣转头向储藏室走去:“我晚点吃,你们不要等我。”

    凤珑玲叫他:“你别走啊,你昨夜看到什么了?听说广场那边发生大屠杀啊。”

    “等我出来再说,我现在要闭关。”

    闭关?

    凤珑玲看着他的背影,感觉这小子真是有点神经。不过既然人回来了,她的幸福感瞬间上身,向着卧室的床飞扑过去:“我要补觉,哎呀,困死我了。”

第32章 都有礼物() 
孙大圣这一闭关,干脆就省了早餐,直到午餐时分人才出来。

    在这段时间,他替自己做了一把弯刀,透明的、玻璃一样的膜刃材质的弯刀,宽背薄脊,好比圆月,很有西域草原民族的风格,适合骑兵。他之所以打造成这个样子,是想将之用于极速掠杀中。

    同时,他又做了六把飞刀,全膜刃材质,薄如蝉翼,状如柳叶,极轻,巧妙地加了两片尾翼,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通过控制尾翼变形角度来改变飞刀的飞行轨迹。他之所以没有加重柳叶飞刀的重量,就是为了增加飞刀的滞空时间,在念力的控制下,柳叶飞刀甚至都能借助气流滑翔。

    可以转弯的飞刀,孙大圣对自己这个创新思维还是非常满意的。

    他也没有忘记同伴,替他们三人每人做了一把短剑。

    在餐桌上,凤珑玲看着那把短剑,有点爱不释手:“小结巴,真有你的,这剑好漂亮,咦,这剑柄上还有一个珑字,你怎么做的,这个礼物我太喜欢了,谢谢你啊。”

    奚壮壮没想到自己也有礼物,虽然他对打打杀杀的不感冒,却对短剑的材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凤珑玲说:“这剑是什么材质的?透明的水晶吗?好像水晶没这么轻吧,看起来挺锋利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太脆,随便碰一下就折了那就可惜了。”

    奚壮壮说:“这剑虽然轻,但是绝对不脆,不信你拿菜刀跟它试试?”

    凤珑玲白了他一眼:“小孩,你别想糊弄我,要试你拿自己的试。到时候折了,你就一边哭去吧。”

    孙大圣忍不住问:“壮壮,你怎么知道它不脆的。”

    奚壮壮解释说:“我用它刻了刻玻璃杯,发现硬度比玻璃还强,要知道,除了一些合金,大多数的金属都不如玻璃硬。而金属的硬度和坚韧度是一对矛盾体,硬度强的一般坚韧度就差,但我尝试着拗了一下,发现这短剑是有一定的弯曲度的,说明它的韧度也非常高,那自然会强过一般的菜刀了。”

    孙大圣赞道:“壮壮观察挺仔细的。珑玲,你可以用它去砍菜刀或者钢筋,如果坏掉了,我赔一对给你。”

    “真的?”凤珑玲顿时来了兴趣,她走进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当着大家对面,使劲一剑斩下去,那菜刀应声断成两段,哐当掉在了地上。

    凤珑玲没想到这短剑如此锋利,这简直就是削铁如泥啊,她还想回厨房再去拿把刀来试试,被奚蒙蒙拦住了:“我的大小姐,现在可没地方去买菜刀,不要再试了。”

    凤珑玲于是只能从地上捡起那断掉的菜刀,用短剑一削,竟然就像削甘蔗一样轻松,她不满地嘟哝:“这菜刀太软了,怎么跟甘蔗似的?”

    奚蒙蒙笑道:“不是菜刀太软,是你手中的短剑太快,我昨天用这菜刀剖鱼,可是相当锋利的。”

    凤珑玲幸福得鼻孔冒泡,她看孙大圣眼睛里全是星星:“小结巴,我好崇拜你啊,你太会了,告诉我,你是怎么做的?”

    现在的女孩子都是这么不矜持的么?孙大圣有点不淡定了:“凤珑玲,我告诉你,你如果再追问我为什么,那么我就要将这短剑收回来了。”

    凤珑玲赶紧将剑收回去,扁着小嘴说:“哪有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回去的?你都在上面刻了我的名字的,好啦好啦,小气鬼,我不问还不行吗?”

    孙大圣点了点头,奚蒙蒙会意一笑,她是知道孙大圣的神奇的,但她也理解孙大圣,因为对于凤珑玲来说,真的是知道的越少越安全,这句烂俗的话,真的管用。

    孙大圣看了看凤珑玲,她小嘴里塞着馒头,手里抱着剑,一副幸福而满足的样子,这些馒头是奚蒙蒙用发酵的老料做的,有奚蒙蒙这个女人,这个家才像一个家啊。

    “今天晚上我会出去走一走,你不要留门。”孙大圣说。

    凤珑玲没在意他的话,因为他说的时候也没叫她的名啊,她兀自幸福地吃着馒头,抱着短剑,不知道哼着什么歌,应着节拍不断点头。

    孙大圣皱了皱眉,还想强调一句,但奚蒙蒙笑着说:“放心啦,我会陪她的,等她睡了再走。而且那剃头蝠,只会晚上出来,躲在家里就不会有危险的。”

    “剃头蝠?”孙大圣有点奇怪,这是那巨蝠的绰号么?

    奚蒙蒙解释说:“是啊,这是大家给那巨蝠取的名字,它专门抹人脖子取人脑袋,所以大家就叫它剃头蝠了。”

    嗯,这个倒是形象。

    孙大圣之所以要出去,主要是为了将那巨蝠的尸体慢慢带回来,而且现在他又想到了一个事情,那就是巨蝠的唾液对金属有腐蚀作用,但它的牙齿却不受其害,这说明它牙齿中的金属元素,是耐腐蚀的,他决定过去敲了它的牙齿,在全套护甲外再加一道防护层。

    不过他思忖着那些牙齿量可能不够,也许需要再猎杀一只巨蝠,这样才能完成防护层的制作。

    猎杀巨蝠,在一天之前对他而言还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从昨夜过后,他已经很有心得了。换了一套全新的护甲,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怕巨蝠的翼刃了,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它那带有腐蚀性的唾液。

    夜幕降临,孙大圣独自从1404溜出去,当时奚蒙蒙一直还待在下面跟凤珑玲说话,见他出去,凤珑玲也不过问,其实她还是挺机灵的,虽然她一直以为孙大圣是普通人,但她心里也清楚得很,这个普通人其实并不普通,也许他拥有某种还未被人认识的能力。

    孙大圣走在街头,寂无一人,原本叫嚷着要通宵巡逻的新世界骑警,现在也完全不见踪影,无论是谁,都不敢在夜里行走,生怕那剃头蝠突然过来摘了脑袋去。

    孙大圣倒是很享受这种孤寂行走的滋味,要知道,他原本就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对黑夜的亲密度远高于常人。

    他先回到区政府的广场,那里也没有一丝灯光,整个广场空落落的,静得叫人发毛。就在昨夜,这里血流成河,不知有多少大好的脑袋在地上滚了轱辘

    看来新世界的领导层也做出了决策,虽然没对普通民众发布宵禁令,但是他们自己人都已经不在夜间活动了。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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