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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换了一批朋友过来吃,你这火锅实在是做得太少了。我有个建议,不知当不当讲。”
“说呗,是我的乱炖有什么缺点吗?”
“哦,不,不,不,”矮人盗贼连连摇头,说道:“我怎么会说你的乱炖不好,这可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的火锅了。我是想说,你要是没有功夫自己去打猎的话,可以问其他猎人买猎物,这样的话你每天就可以卖出更多的乱炖了。”
“嗯……好主意。”我点了点头,“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明天就要在蘑菇街里头盘下一个店面,到时候就可以在房间里头吃了,大家也不用在外头风餐露宿了。”
“嘿,这是哪里的话,要是能够天天吃这乱炖,根本就不能算是风餐露宿了。”矮人盗贼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嚼了嚼,说道:“当然,你要是有钱在上头开个店,对于我们这些消费者来说,再好不过了。”
我笑看着矮人盗贼,说道:“有你这话,我就放心多了。到时候,我还会增加许多菜系。如果你来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折扣。”
“好,猎人果然爽快!我明天一定叫兄弟们来捧场。”
和一个喜欢我的食物的人聊几句之后,我的心情真是好极了。这批客人已经是第二波了,等他们吃完,我今天就收摊了。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人们全都散了。让我有些诧异的是,逍遥雨居然不没有走。
“怎么了?”我见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就询问了这么一句。
逍遥雨笑了笑,说道:“那个猎人厨师,明天您在哪里开店?能不能给我留个十人桌,我会把千山鸟老大也叫来。”
“哦,那真是太欢迎了。”我想了想,说道:“只是,你们明天晚上有空吗?红堡明天早上九点就要开始了。大家都想着拿首杀,应该不会那么闲过来我这里吧。”
“那倒未必。红堡的首杀估计不是极炫兄弟会,就是暴走时代。其他公会的人,可能就想等着他们的战报出来之后,再步步紧跟着打出入场券来。反正我们休闲同好会并没有要拿首杀的意思。我们从来都不以壮大自身为目的,只为能够好好地在这里享受生活。如果有人要来打扰我们平静的生活,我们同好会也绝对不会服软的。”逍遥雨眼神坚定。
这些话让我想起了之前在精灵主城皇星落城门外,休闲同好会和极炫大打出手的场面,后来血色还增援了他们。我想逍遥雨出现在这里,和血色地狱也有那么些关系。说不定是千山鸟让他来打探血色的情况。
逍遥雨以为我不相信他的话,便继续说道:“同好会虽非暴力的组织,但我们绝对不是好欺负的。他们要是敢对我们的动手的话。我们绝对会加倍奉还。我们的一个兄弟被一个叫壹与零的五人公会守下线了,我们就派人把他们公会给全灭掉了。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小受刺耳的尖叫声。”
“哦,我相信你们休闲同好会有这样的实力。而且我也相信你们向来秉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
“嗯,的确如此。”逍遥雨有些骄傲地挺了挺胸,并问道:“只是,猎人厨师,你是怎么知道我们会的会训的?”
“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你们的会训吗?”
“是的。”
“我只是瞎猜的,没想到给我猜中了。”我有些不太愿意和逍遥雨聊下去了,因为他实在是有些啰嗦,而且他还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便说道:“明天欢迎你和你的兄弟们前来我的小店,到时候给你们也打个折扣。我这会儿得走了,得出城打点儿食物回来。”
“那明天见了。”逍遥雨朝着蘑菇街里头去了。
这一片黑暗之中,只剩下血色地狱和我两人。“这个逍遥雨是休闲同好会的什么人,你知道吗?”我看着蘑菇街的方向,低声问血色。
血色平静地回答道:“他是休闲同好会的利剑,这么说可能做作了一些,但是他的实力非同小可。”
“怎么个非同小可法儿?”
“简单一点说,如果他有一身紫装,绝对能够打到擂主的位置,不过能不能守住擂台就不一定了。”
“他有这么厉害吗?感觉他年纪不大啊。”
“他只有十六岁,在新世界里头,年纪绝对是偏小的。据说他在大灾变之前是地下拳手。”
“地下拳手?这是什么职业?怎么没听说过。”
血色地狱非常详细地对我解释了关于职业拳手的事情。我听得一愣一愣地,佩服逍遥雨的同时又可怜这个孩子。
第147章:人体临时仓库
地下拳手,说好听了叫职业拳击手,说难听了就是个打拳的。这种地下拳手,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非常可怜。他们为地下拳场战斗,赚取非常丰厚的奖励。这种奖励绝非在普通运动员的理解范围之内。当然,他们所冒的危险也要比普通运动员高得多。
提到地下二字,就会联想到赌博。人类的血液里头隐藏着暴力、血腥以及对激情的渴望。在地上的时候,这些赌客们可能都是体面人,但是到了地下,他们都会变得和野兽差不多。他们呼号暴走,总是高声呼喊着拳手的代号,那种疯狂劲,无异于街头混混。
无论什么东西牵扯到赌博就会变得非常残忍,拳场主为了博得更高的人气,总是会时不时搞出一些人命来。地下拳场的规则非常简单,只要把对方打趴下起不来就可以。如果遇到倔强一些,或者狠辣一些的拳手,可能他们就永远都起不来了。
搞死人,是地下拳场的特点,还有些人就是为了看打死人,才到那里去揍热闹的。反正说直白些,就是只要和地下拳场沾边儿的人都不是好东西。而之前那个仅仅十六岁的逍遥雨,居然会是这样的一个拳手。
我有些不太相信地看着血色地狱,“不是吧,我怎么就这么不相信呢,他还那么小,还没发育完全,怎么可能打得过那些成年人呢。到地下拳场打拳的人肯定都不是什么善类。”
“那你就想错了,泉泉,逍遥雨他可不简单呢。不过,你错的还不止这一点。”血色地狱似乎还挺看得上逍遥雨的。
我斜着眼睛看他,“他怎么不简单了。他看起来还挺瘦弱了。我又错了哪两点?”
“地下拳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拳场主那简直就是恶鬼中的恶鬼。只要能赚钱他就什么都干得出来。有些地下拳场为了吸引不同取向,不同爱好的人群,将拳赛成为成年组和未成年组。逍遥雨便是非成年组的成员。他看起来瘦。但绝对不弱。他是个相当硬的硬骨头。”
我上下打量着血色地狱问道:“你怎么知道的呢?你难道在大灾变之前就认识他吗?”
“呵……”血色笑道:“我不认识他,这些事情我也只是听别人说的,我这么一个良好市民怎么可能认识地下拳手呢。我们暴走时代的消息可是很灵通的。想要打探一个人的底细可不是什么困难事儿。”
“嗯。”此时。我已经出了城门。我想要往之前去的野外搞些肉来。
血色却说道:“今天,我们不去那里了吧。每次都往那边去。似乎不太好。有时候保持某种习惯是件好事,但有些时候习惯会害了自己。因为当别人掌握你的规律的时候,可能就会利用这种规律来对付你的。”
我对此表示同意,“好像有那么点儿道理。可如果不去那边,又要去哪里呢?我对这里并不熟悉。”
“我熟悉就行。你跟我来吧,就当是我付饭钱了。”
我看了看他,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他和雨叶在一起的情形。他之前离开角斗场是干什么了呢。他是和雨枝见面了吗?如果他们见面了,他们又说了些什么?从血色回到我的旁边这一点来看,雨枝应该是无功而返了。但是他们谈话的过程中有没有做什么事情呢?血色他有没有动摇了呢。该死,我在想些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情。他和谁见面关我鸟事儿。爱和谁见面就和谁见面呗。
血色地狱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兴致盎然地带着我到了一片幽暗地草原之上。这里位于堕落之前的北面。地势起伏多变,虽没有群山来得那么明显,却也十分复杂多变。有时候不注意,可能就会掉到深坑里头。所幸这里并不是山。不然还得死那么几次。
这块平原之上,有许多走兽,这使得我开心极了。我太过兴奋一下子,打了太多的羊,居然把包给塞满了。无奈之下,我只能丢弃了部分羊肉。可没过多久之后,我的包便又满了,就把肉塞到了血色的包里头,让他当我的临时仓库。
血色地狱为此还调侃道:“让我当你的仓库,我要收费的哦。”
“那好,把刚刚吃的火锅钱和烧烤钱付给我。天下没白吃的晚餐。”我毫不留情地说道。
血色讪讪笑道:“泉泉,不要这么绝情嘛,我只是随便这么一说而已。我今天帮你看好了店面,而且把钱都已经给付了。”
“什么?谁让你自作主张帮我选择店面了?你也未免太过份了吧!我的事情,我要自己作主的。难道我要开店,我都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选择店面吗?”还没听血色地狱说完,我就连珠炮般说了一大堆指责的话。
“哎……好心当成驴肝肺呐!”血色地狱长叹道:“泉泉呐,你可知道我今天拍了整整一天才盘下了这个店面的啊。”
“整整一天?你这是什么意思?要个店面那么困难吗?”我歪起了脑袋,同时又开心起来,原来他是去拍店面了,并不是去见雨枝了。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不先告诉我一声儿。我很想听血色的解释,但是面上却冷冷的,假装毫不在意他今天的动向。
血色地狱皱眉摇了摇头,又叹了叹气儿,“哎,泉泉你在里头,不知道外头的激烈呀。每个副本的附近都会有一个小镇之类的地方让玩家休息。你是知道副本红堡的事情的吗?”
“知道啊,当然知道了。”
“离红堡最近的就是堕落之城,如果有谁想要充实补给或者休息休息,恐怕都得到堕落之城。玩家们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原本并不热门的堕落之城就变成了香饽饽。大家都惊先恐后地要拍下蘑菇街的店面。”
我补充道:“而你为了和人抢店面,所以就离开了角斗场?”
“是啊。”血色的语气之中充满了理所当然,仿佛在说,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还能因为哪个原因而离开角斗场。
我原本悬挂着的心稍稍放松了下来,我相信了血色地狱的话,不是因为我轻信,面是因为我希望他说的是真的。“它在蘑菇街的哪个位置?”
“街口太热门,街尾又太吵,街中央人最容易聚集,所以我选择了大概三分之一的位置。”
“你还能够自己选位置,看来店面并没有那么抢手嘛。”
“哎哟喂,我的泉泉啊,你有所不知,”血色地狱摇了摇头,说道:“现在蘑菇街已经没有位任何店面了。这前那帮家伙为了节约本线,都没有买店面。现在红堡就在附近,人流量非常之大,地摊当然没有里头的店面吸引人。”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说道:“你的意思是今天的店面非常好难买,那么之前的十万价格应该已经不够了吧。你直接告诉我需要多少金币,我现在就给你。虽然我不富有,但是十多万金还是已经赚到手了的。”
“咳咳,因为我出手比较快,所以只用了十万。”
我非常怀疑地看了一眼血色说道:“当真只有十万?你可别骗我哦。”
“我干嘛骗你。我还能亏待了自己不成。”
我掏出了一袋十五万金币,“诺,这是十五万金币,既然你那么热情地替我盘下了店面,我给不能亏待了你。”
血色地狱接过金币说道:“拿那么多干嘛,你怎么这么客气的。不过,既然你好心好意给我,我也不能把好心当成驴肝肺,我就先收着吧。”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看在你帮我盘下店面的份上,以后你来我这儿吃东西,绝对不要钱。”
“我可是大胃王。”
“扯淡,”我白了他一眼,说道:“你有多大胃我还不知道,少在这儿贫了。不过,我有些不明白的是,你之前为什么没有带我到那个店面看看。”
“我怕你没赚够钱所以没告诉你。到时候你没钱还我,我可怎么办?”
“我去,”我差点儿给他气死,“至于吗?我是那种会懒钱的人吗?告诉你吧,本小姐我的人品是没得说的。”
“人品这种东西,你自己说了可不算的。”
“那谁说了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滚粗,嘴里就没点儿正经话了。”我假装随意地问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去看看我的店铺?”
血色地狱想了想,“这个嘛,并不需要太久。明天等你擂台结束之后,就可以去看了。”
我并未多想,只是随便地应了一声。想到明天还有一整天的pk,又想到之后很长时间都要在pk中度过,我的情绪不免地黯淡了下来。
“想什么呢?”血色轻拍了一下我的背,指着后头一只拥有紫红色名字的雄鹿,“泉泉,看野外boss。”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看起来非常强壮的雄鹿正抬着优美地步伐往前走着。它似乎并没有发现我们,继续信步往前。那紫红色四个字“草原之主”甚是好看,甚是诱人。
第148章:夜黑路湿
“草原之主”四个美妙的紫红色大字让我两眼放光。每次看到野外boss的时候,我总是会莫名地激动,搞不清楚自己是太爱紫红色,还是太期待boss即将爆出来的装备。我舔了舔嘴唇,心底涌出难以抑制的饥渴感。
血色地狱侧过脸看了我一眼,问道:“你想怎么处置它?抓起来当宝宝吗?”
“呵呵……”我像看傻子般看着血色说道:“堂堂暴走时代的会长居然会说出这样白痴的话来,难道你们公会没有猎人吗?抓只鹿当宝宝和抓只羊当宝宝有什么区别?它们能有多少防御和攻击?”
血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有多么外行,反而争辩道:“这有什么的?雄熊是有攻击力的,你看到它强壮的鹿角没有?我感觉那角肯定能够把小岚的下巴给戳穿。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那你就把小岚放出来和‘草原之主’打一架,看看谁比较厉害。”
“你当是斗宠物呢?”我满脸地鄙夷:“你不知道宝宝被猎人收了之后攻防都会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吗?我要是不帮小岚射两箭,肯定是打不过这只雄鹿的。如果攻防不下降,那斗角场谁都不可能是兽王猎人的对手。因为对手毕竟腾出精力来对付一只野外boss。我可告诉你,我的小岚可是稀罕的宝宝,不是一般猎人能够抓到手的。”说到小岚我有些骄傲地扬起了脑袋。
“好好,你是厉害的猎人厨师,你最牛。”血色地狱大概是不想和我争辩了。“最牛的猎人,你现在准备怎么对付这只‘草原之主’?”
我理所当然地说道:“杀了喽,还能怎么办?这货不知道能够掉出什么好东西来。你还记得我杀掉‘桃色蜂王’的事情吧,那个时候蓝色武器简直就是至宝啊。这么想来,本猎人的人品还是相当高的。”
“还行吧。如果你打这只雄鹿能够得到一件紫色武器,那才叫人品大暴发。”
“哼,打就打,到时候。你可别和我抢。还有你别动手,这么一只野外小boss;本猎人妥妥地快速搞定。”我撇撇嘴,放小岚和死神小班去咬雄鹿,而自己则使用了自由射击,在远处悠闲地射击。
打了那么久的pvp后,我发现打野外怪是多么舒适休闲的事情,不用太耗精力。简简单单地开弓射击就可以了。自由射击的攻还真不是普通地高。正常情况下,我要杀野外boss的话,是无法清楚看到它的血往下掉的。但有了自由射击后,抽它的时候相当有成就感。
“一点儿难度都没有。”我抿抿嘴,之前的那种兴奋和激动消失地无影无踪了。都怪这该死的pvp,居然把我打boss的快感都剥夺了。
我放出一箭,“草原之主”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我收起了白骨弓。掏出了剥皮小刀靠近了雄鹿。
血色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难道不先摸尸体,而是先要剥它的皮取食材吗?”
“靠,忘了!”我这记性真是越发差了,这都要怪成天打pvp,打死对的时候不让摸尸体,这让我十分不开心。要是在擂台赛的时候可以摸尸体,那多么愉快,可以随便取紫色装备,根本不需要用什么荣誉换取。
我开了尸体。一个奇特的装备浮在了雄鹿的身体之上发着暗紫色的光芒。这是一只长得十分奇特的头盔,顶部有着和鹿角一模一样的角,好像就是直接把鹿角割下来,然后安在钢盔上头。我将它拿在手中,看了看,十分嫌弃地看了看,说道:“这玩意儿还是给你吧。我要是戴到脑袋上脖子肯定会被压断。”
血色地狱摇了摇手,说道:“这一看就是t装。我可用不了,我穿的是布甲,而这个是板甲啊。”
“哦。”我居然被这个头盔的外貌所迷惑了,看来我的修养太差。说不定是pvp惹得祸。让我居然以貌取物。我仔细看了看它的属性,它现这是个好物件就是长得丑了一些,“那我给小霸王吧,白骨套装都是蓝装。这好歹也是个紫装。我掏出了通信小木鸟儿,把头盔放到它的包包里头,输入了狂暴小霸王的id。小木鸟儿得令就立马飞走了。
“草原之主”的尸体横躺在我的面前。那肥硕的身体比我得到之前的紫色头盔要有吸引力得多。我拿起剥皮小刀,开始细细分解雄鹿的尸体。
血色百无聊赖地蹲到我的身边,盯着我不停翻动的手,说道:“技术不错嘛,和庖丁有得一拼嘛。”
“你认识庖丁啊?”
“认识啊。”
“吹牛皮,是你穿越了,还是他投胎转世了?”
血色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没和你开玩笑,我的公会里头就有一个疱丁的,他也是个猎人,不过是个牛头人猎人。他解剖尸体的能力绝对赞。”
“你不早说,叫人误会。”我继续切割着雄鹿的身体,此时只剩后腿部分的肉了。
整一只雄鹿在一分钟之内被我弄得只剩下骨头,还有满地的血。我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转了转身子。
这里的地形凹凸不平,我无法看到前头的情形,因为前方是高起的土丘。然而,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看到身侧有一群人正披星戴月赶路。当我能够看清对方的时候,不由大骂起来。
“跑吗?”我问身旁的人。
“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血色将我挡在身后。
“你不跑,我也不跑。有辱自尊,告诉你吧,我可是pvp的高手。”
血色瞥了我一眼,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