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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药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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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吗?弗翠兰德产的灰蓝色的水晶球,淡樱桃红的瓷器,连跟女人做|爱都选浅金色头发的……”
  忽然听见有人问:“真的吗?谁告诉你的,文尼?”
  逆着光,城堡拱门下的骑士看不清脸。他勒住马站在原地,把玩手中的马鞭。文森特注意到马鞭是用女人深蓝色长发编织装饰的,做工十分精致。
  “白玫瑰骑士,文森特。威廉,或许你应当管好自己的嘴巴。还是你已经在皇家骑士团呆腻了?”
  赛斯的声音不大,或许还带着点笑意,文森特却在深秋的天气里突然惊出了身冷汗。他深鞠一躬:
  “我道歉,埃尔伯德侯爵。”
  文森特把手上的马交给侍童,自己亲自挽起赛斯的缰绳:“我已经为陛下找到了合适的药师。才华横溢却默默无闻,非常合适的人选。他就在那边等——”
  城门外没有人。
  安德尔森和赛斯擦肩而过。赛斯在沿着大路策马疾驰,忽然勒住马回头。身后的人已经错开很远的距离,只能远远的看到一个瘦高的背影。赛斯愣住在马上,心情复杂的看着旅人浅金色的头发逐渐融入地平线尽头的夕阳当中。
  安德尔森往南边走了很远,下了大路,换了一条长满目蓿的小路。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中的灯泡更新完毕。如本章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概因感冒病毒入侵大脑,和灯泡本人无关。


☆、该死的马车

  安德尔森顺着与大路平行的一条小路往南走。
  从瓦尔德往南走上大约三天半,到达一个叫约客的小镇。从那里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够回到柯尔。
  小路上长满了三片叶子的苜蓿,天空阴沉而灰暗。
  安德尔森之所以记得路,是因为小的时候赛斯曾经把丹顿的全图铺在他面前,以艾叶堡为中心跟他自己去过的地方。那时安德尔森还是个孩子,他无精打采的看着赛斯修长有力的手指划过羊皮纸上的大路和城镇,昏昏欲睡。
  安德尔森从小只对药草有兴趣,赛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让他把丹顿重要的交通路线记下来。
  “这些知识早晚会派上用场的,安德尔森少爷。”赛斯当年如是说。
  安德尔森无精打采:“你去过这么多地方?”
  “我是流浪骑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兰德山脉以东,我都去过,少爷。”
  确实派上用场了,安德尔森想,只是没想到用在逃跑上。
  为了逃跑时不引起怀疑,他的衣服和药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里。伯爵夫人给他的金币也只带了放在口袋里不容易被察觉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边小酒馆喝杯蜂蜜酒,看见三个传令兵在门口张贴告示。其中一个正对客人逐一检查,查有灰蓝色眼睛的金发旅人。不一会儿就有个壮硕的蓝眼睛男人被推搡出来。男人开始还骂骂咧咧,被士兵几拳头打成了哑巴。
  一个士兵问:“是送到伯爵夫人那里?”
  领头的士兵在搜男人的口袋:“不是,埃尔伯德侯爵来了。侯爵说抓到人直接送他那里。”
  赛斯,他来这里了?
  他不是在弗翠兰德吗?
  “你叫安德尔森。布兹?什么不叫这个名字?” 领头的士兵踢了被绑起来的男子一脚:“……管他妈的是不是,先带到侯爵那里去再说!”
  安德尔森压低宽沿呢帽的帽檐,只好换一条路,避开了旅店和酒馆。
  有些东西不想不明白,仔细考虑就发现能其中的问题。
  区区一个龙舌兰水,用得着请这么多药师来配?
  这是一个选拔过程。
  为柯帝士选拔低调,技艺高超的民间药剂师。
  谁选拔?
  文森特。威廉。
  选拨之后做什么?
  这个安德尔森不明白,也觉得暂时还不用明白。他只知道要尽快离开王室这个漩涡。他接近柯帝士如同飞蛾扑火,不等柯帝士杀他,赛斯也会先杀了他。
  守门人的登记薄上有他在柯尔的住址,药房是回不去了。
  他想找一个人多的城镇,换个普通的名字,用那三十枚金币开一个小药铺。
  安德尔森的膝盖不适合走远路是真的。剑伤一到雨天就隐隐作痛,寒冷的晚秋更甚。第一天晚上睡在棵橡树下,遇到下雨依然淋了身透湿。第二天天气放晴,不敢去酒馆,用一枚金币在路边农舍换了两条长面包和一小块熏肉。不是被人敲诈,而是那个家庭餐桌上只能匀出这么多东西。在柯帝士繁重的捐税下,晚餐能有熏肉已经非常不错了。
  前两天还行,第三天他已经筋疲力尽,膝盖骨痛得要裂开,花了十个铜币买了一根手杖。第四天他勉强看到了约客的路标。
  他问迎面而来的行人还有多久到约客。
  “约客啊……小伙子,还得走上三天呢。”
  安德尔森心里骂娘,差点忘了赛斯当年说是三天半路程是以骑马算,换走路要走六天……
  膝盖骨在深秋的冷风里一阵一阵发痛,他极度怀恋莱恩装满表演服装的敞篷马车和在柯尔的家里暖和的壁炉。安德尔森翻来覆去把莱恩骂了一百遍,要先说会有这么一档子事他死都不离开柯尔。现在他倒好,丢下自己去艾叶堡逍遥了,娘的!
  第四天又下一场大雨,他拦下一辆往南边去的马车,把五个金币往车夫手里一塞,钻进车厢里就倒下了。
  “到约客再叫我。”
  车夫骂了一声要把人扔下去,车厢里坐着的人却说:“继续走。”
  车夫为难的往身后看了看,扬起马鞭。
  安德尔森拦这辆马车是觉得车破,车厢上没装饰贵族徽章,赶车人体格看着像庄稼汉。
  他钻进车门倒头就睡。
  后来安德尔森想他必然是被雨淋昏了,不然他怎么没注意到马车夫制服上那一长排铜扣子其实是金的。
  有些贵族比较闷骚,纹章一向只装饰在车厢内。
  而且出行低调。
  这是一辆旅行马车。外面下着瓢泼大雨,车厢内温暖舒适。羊毛地毯上放着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宽大的折叠单排座位铺着天鹅绒垫子,展开可以当床。车窗前有个做桌子的长方形搁板,放着墨水瓶和羽毛笔,还有一些印了金雀花印章的信笺。一只小巧的花瓶里插着弗翠兰德山地里的欧石楠。马车行驶得很平稳,炭火炉子没倒,安德尔森也没有醒。
  乘车的贵族俯下身看地板上湿漉漉的人,久久没有说话。
  半天,他对车夫说:“继续走。”
  安德尔森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很暖和,有噼啪燃烧的炉火,有暖和的被子,迷迷糊糊中有人脱掉他的湿衣服,口渴的时候把他抱起来喂水。
  有人久久的抚摸他膝盖上的伤口,一句话不说。
  彻底醒来已经是一天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床上:“约客到了?”
  马车还在轻快的往前跑,车速慢了很多。从窗口望出去都是熟悉的景色。
  炭火小炉上架着的坩埚里一种深棕色药汤在咕噜咕噜冒泡。
  空气里一股清苦的味道。
  赛斯弯腰用长柄的勺子搅拌汤药,额前的长发垂下来,在深陷的眼窝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听见他问话,赛斯转过头来:“别动,你在发烧。我们马上就能到艾叶堡。” 
  海鸥在乌云密布的天空盘旋。地平线那边已经看得到有长长浪花的白色海岸线,山榉木林中远远露出艾叶堡深灰色的塔楼尖顶。
  作者有话要说:  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灯泡终于战胜了感冒病毒,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
  顺便说,小安你个悲催的娃。
  ——BY 天雷狗血教教众灯泡君


☆、隐秘的果实

  “停车。”安德尔森说。
  搅拌坩埚的男人眉毛都没有抬一下,仿佛没有听到。
  安德尔森开始计算车速,考虑跳窗。
  赛斯一针见血:“你在发烧——现在从窗口跳出去会摔断勒骨的。”
  五年不见,赛斯几乎没变。同样线条刚毅的五官,眼睛深邃,鼻梁直而高。除了胸前多了皇家骑士团的金雀花徽章外,他几乎和自己少年时代印象里那个人一模一样。安德尔森曾一遍一遍想过如果再见面,赛斯会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他。
  毕竟轻易就把自己骗了那么多年,他会嘲笑?或者鄙视?或者漠视?把他直接交给柯帝士,或者作为兰开斯特家族在艾叶堡的分支最后一个小杂种丢进地牢,这些他都考虑过。
  安德尔森想,任何一种情况他都能够接受。
  可是他没想到会是这种漠然的态度,仿佛他是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
  赛斯用长柄勺子给银碗盛药的时候力道温和,药水一滴都没撒出来。
  安德尔森不是不想喝药,而是怕药里加了什么——比方说吐真剂。当年赛斯曾教过他,深棕色的药水里要真加点无色无味的东西,就算内行也很难分辨出来。
  到时候不止是他,连莱恩都得跟着进地牢。
  赛斯伸出去的手尴尬的在半空中停留了片刻。他扬了扬眉毛:“你烧得很厉害,真的不喝?”
  “不敢喝,不知道里面放了些什么。”
  “可是我需要你喝。这是让人兴奋的苦树皮,我需要你振作起来回答我的问题——”赛斯不喜欢废话。他把烧得浑身滚烫的人抵在车厢后壁上,他右手托着药碗,左手手肘压住安德尔森的胸膛,伸手掰住他的下巴。安德尔森头晕得厉害,只觉得嘴里一阵苦涩,药水就顺着银碗流进喉咙,呛得他弓起背咳嗽,胸前湿了一片棕色。
  赛斯又灌了两口药,把银碗放在旁边的搁板上。
  “你是谁?”
  安德尔森抓住马车窗户努力站稳:“你他妈觉得我是谁?!”
  跟莱恩那厮在一起这么久,就只有骂人的话学以致用。
  赛斯皱起眉头。
  他很高,站在人面前天生有一种压迫感。安德尔森记得以前赛斯教过他,看敌人时要看眼睛,不漏过对方眼神中闪过的最细微的弱点。但是赛斯深黑色的眼眸里只有冷漠。安德尔森明白他不高兴。赛斯越是生气音调越会平静,让人想到冬天温泉宫外明镜湖结冰的水面。
  他俯身耳语时,安德尔森几乎能感觉到赛斯黑色短发擦过自己的脸颊。赛斯的声音柔和而低沉:“我想知道,谁给你的这具身体?”
  “死者不可能复生。我感兴趣的是,谁想出了这么天才的主意,送了一个跟安德尔森。兰开斯特一模一样的人到我身边?”
  他的手指划过安德尔森的脸,食指从鼻梁开始划下,唇上停留片刻,赞许的挑起那个削尖的下巴:“或许脸型本来就像。用蓝孔雀羽毛沾着龙舌兰水滴眼睛,据说可以让瞳孔变成蓝色……鼻梁是真的呢,还是请弗翠兰德的女巫在里面架了一根骨头?我得赞扬他——真是精妙的模仿,连膝盖上的剑痕都没有忘记补上。”
  枯树皮汤让安德尔森精神稍微振奋起来,他终于眯起眼睛直视赛斯。
  “又看到这张自己当年过背叛的脸,感觉怎么样?”安德尔森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忘记了,内疚这种情绪对埃尔伯德侯爵来说太高尚了点。真抱歉……”
  “内疚?”
  赛斯轻笑。他再次端起药,修长的手指玩味的抚摸银碗边沿,低声的笑了:“我承认我为安德尔森少爷感到遗憾,也难过了很长时间。可是,什么样的难过不会被时间所治愈呢?王位更换必然会所作出牺牲,艾叶堡的王室血脉对陛下构成的威胁必需被清除——这是先任安德烈王的意志。”
  “如果你们认为这样可以击中我的软勒,那么可就错了。”
  “即使安德尔森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依然会做出和当年一样的选择。”
  药水顺着喉咙强行灌入的滋味很难受。
  但是思维不受控制的越来越清晰。
  赛斯认为这是针对他弱点的一场计谋。
  安德尔森觉得他看到了一条生路。
  如果他是安德尔森兰开斯特,赛斯会把他交给柯帝士。当然柯帝士不会容忍他继续活着。
  如过他是自由党派来的探子,处置权在赛斯手上,他就不一定会死。
  安德尔森勉强咧起嘴笑:“做个交易。你放了我,我告诉你谁派我来的。”
  安德尔森被扔进艾叶堡就后悔了。
  少年时代熟悉的城堡和塔楼。深绿色的常春藤缠绕着灰色的塔楼,一直攀爬到塔尖。所有被大火烧过的地方种上常春藤掩饰,海风猛烈吹开藤蔓时能看见下面漆黑的石头。
  海鸥在塔楼顶端沙哑的鸣叫。
  赛斯先下马车,做了个手势要他下来。安德尔森心底大骂他没良心的——苦树皮是兴奋剂,又不是退烧药,催什么催,没见病人走不动啊?
  安德尔森抬头看看塔楼的尖顶,又看看主楼微微突出的拱形高窗,忽然觉得有些恍惚。他还没来得及分清楚是因为怀念而恍惚还是因为发烧而神志不清,就一头栽下马车。
  赛斯站在一边看男人强撑着下马车。他知道苦树皮虽然可以让人精神兴奋,但同时服用的人的身体会极度衰弱。他从来不公报私仇,可是看着这个自由党人痛苦的样子,似乎能产生一种奇妙的安慰。从瓦尔顿一路赶来的途中,第一天他在旅店里遇到胸口藏着匕首来投怀送抱的妓|女,第二天他又在酒馆里被卖有毒葡萄的小男孩纠缠不休。赛斯想看自由党人还能玩什么花样,眼看要到艾叶堡,竟然见了一个跟死去的安德尔森一模一样的男人。
  赛斯承认自由党人找到了他最软弱的地方。
  丹顿法律规定,平民蓄谋伤害贵族者处死。然而他却不能像处置妓|女那样杀死他。
  再次看到那张清秀的脸,他第一反应竟然是狂喜。
  心底空了五年的洞,那一瞬间似乎被堵上了。
  他放下马车的折叠床,把湿漉漉的人抱上去,换了自己的干衣服,捂进厚厚的被子里。然后一直站在床边凝视沉睡的人,直到强迫自己清醒。
  死者不能复生。
  如果这是安德尔森,那当年他亲手包扎起伤口,亲自抱进棺材的那个少年又是谁?
  他亲眼看见棺材被泥土吞没,亲耳听见神父念诵祈祷词,然后看见墓碑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竖起来。
  全能的天主圣父,求你垂顾安德尔森。兰开斯特,接纳他于永光之中。他既相信你的圣子死而复活;愿他将来是复活时,也能与你的圣子共享荣福。阿门。
  他不能容忍有人化妆成安德尔森样子接近他。
  仿佛最隐秘的地方被敌人所窥窃。
  他强迫他在身体虚弱的时候喝下苦树皮汤,把他带回艾叶堡按律处置。
  可是赛斯,在你内心最隐秘的地方,你是否也渴望过有一天能使安德尔森。兰开斯特痛苦?
  当年你们在一起的漫长时光中,痛苦永远只属于你自己。
  那些使你背负罪恶的隐秘的痛苦。
  你是否也想把它分担给你的主人,一起堕入深渊?
  “即使邪恶的果实,也是甘甜的。”
  站在一边的管家小心翼翼的问:“侯爵,您在说什么?”
  赛斯摇摇头,抱起倒在地上的人,往城堡深处走去。他把披风解下来,为怀里滚烫的人挡住深秋略显寒冷的晚风。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该更新了,不幸睡着了。今天晚上再更一次做补偿
  PS又:感冒怎么还不好?病毒TM不怕我搞死你啊?!
  再PS:小赛,总有一天我会搞死你的。
  又PS:谢谢小2的长评!老四爱你O(∩_∩)O~


☆、美好的提议

  安德尔森觉得很痒,像是有一根手指沿着腰线一路划下去,又折上来,在小腹处停留了很长时间。然后是手掌来回摩挲皮肤的感觉。手掌似乎因为常年握剑而有老茧,摩挲的时候感觉有些咯人。
  他猛然伸手,抓住那只抚摸自己的手:“干什么?!”
  赛斯皱起眉头:“怎么了?”
  安德尔森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四柱床上。三面的床幔垂下来挡住了苍白淡薄的晨光,撩起的那面坐着赛斯。安德尔森身上什么都没穿,只在腰间搭了一块乳白色的羊毛毯子勉强遮盖。毯子皱巴巴的,刚才身体的感觉很暧昧,让他想起每次和莱恩大战后的场面。莱恩喜欢在早起醒来的时候把他从头亲到尾——要是能挑起安德尔森的情|欲就再大干一场,如果正好碰上他冷感,莱恩只好悻悻的去做早饭。
  那一瞬间安德尔森以为赛斯要对他做什么。
  而且自己一丝|不挂的状态也很让人遐想。
  最要命的是赛斯那么一摸,他竟然真的想做了。要是这时候拉开遮住他下面的羊毛毯,风景一定很动人。
  然而看见穿得分毫不乱的赛斯,安德尔森觉得自己想多了。果然赛斯问:
  “你身上为什么没有自由党人的双头鹰标记?”
  安德尔森心想你找个标记摸来摸去摸毛啊……
  说到自由党人的标记,安德尔森听莱恩说过。自由党人都会在身上某个部位纹上双头鹰标记,两个自由党人见面时必须找个地方相互验证。安德尔森问,如果有人把标记染在小鸡鸡上,那岂不是每次接头都要脱裤子?莱恩说嗯啊,然后脱下裤子,那个地方果然有只双头鹰,而且纹得极其猥琐,鹰翅膀在两个蛋蛋上,鹰头在正中间。
  “所以我更喜欢在床上接头。”他大笑。
  安德尔森骂他变态,莱恩笑眯眯的抓起他的手伸进自己波浪形卷发里:“吃醋啦?其实我的标识纹在这里的。把标识藏在头发里面,不容易被皇家骑士团发现。”
  安德尔森也想要一个,莱恩坚决不同意。
  他一直小心翼翼的把安德尔森排除在自由党人的圈子之外,被问起自由党的事情永远只会说:“宝贝,这不关你的事。”
  于是安德尔森只能对赛斯胡诌:“侯爵,不是每个自由党人都有资格纹上这种标记。有标记的都是高级别领导人。”
  赛斯若有所思:“哦,那你级别还不够是吧?”他问:“我该怎么称呼你?”
  “安德尔森。布兹,你可以叫我安德尔森——如果侯爵不觉得这个名字有负罪感的话。”
  赛斯沉吟片刻,忽然扬起嘴角:“那么安德尔森,你可不可以以把我的手放开?”
  他这才发现他还死死的抓住赛斯的手腕。
  “不好意思,误会侯爵了。埃尔伯德侯爵品行端正,受人敬仰,当然不会做迷|奸这类下作的事情。”
  “是的,我当然不会。我更喜欢你情我愿的j□j方式。”赛斯指指他下身,似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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