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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明疆-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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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脑袋大概被门夹过。”

    “嘿嘿嘿······其人也不算蠢,他哪里知道,你曾是令鞑子闻风丧胆的卓轩卓将军?在他看来,大明与瓦剌交恶,商路便会断绝,丝绸可不得烂在手上么?有趣的是,偏偏西域诸国商人还有另一条路可走,那便是途经关西七卫来到大明,而卓兄弟你恰好又能摆平关西七卫的那些鞑子。”

    突然,一个胖子从街角气呼呼的走来,手指卓轩道:“好哇,原来你就是来自大同的那个卓轩!我爷爷说,皇上曾拿你的名头吓唬关西七卫使臣,哼,欺我陈珏有眼无珠,骗子!”

    卓轩扭头一看,见来人正是陈珏,“嘘,小声点,别嚷嚷!”

    “没法不嚷嚷,你说我的脑袋被门夹过!”

    “那是从前,眼下你是周公瑾再世。”

    “还是没法不嚷嚷,你一抹零头,我的两千两银子便没了,可你转手卖给别人,价格却是每疋三两六钱,心真够黑的!”

第212章 从前日子过得慢() 
“若能筹足十五万两银子,我便让你入伙,还嚷嚷么?”

    “不能不嚷嚷,十五万两,亏你开得了口!当我家是开银号的?”

    “入伙后,只过三日,你便能分得二万两银子的红利。”

    “我没那么多······乖乖,三天就能独得红利二万两?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话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我这就回家借银子去。”陈珏转身发疯似的往回跑。

    “别到处嚷嚷,不可在你爷爷面前提起我!”

    “嘿嘿嘿······明白,有银子赚,哪还记得爷爷是谁!”

    徐朗原先以为每笔丝绸贸易的规模不大,所以曾放话自己一人掏本钱,无需卓轩投本,可是,如今一口气购进十万疋倭罗锦,至少需要三十万两银子,徐朗的家底还不足以撑起如此规模的生意,即便卓轩也拿出全部家底,合二人之力,仍有十万两以上的缺口。

    陈珏筹来十五万两银子,三人合伙,本钱足矣,而且,由陈珏出面与那些世家子弟打交道,比卓轩、徐朗方便多了,连哄带吓,不出一日,就以每疋三两银子的价格,备足了另外八万疋倭罗锦。

    若非阿力急于返国,卓轩其实还想再等一等,再等几日,丝绸价格将会进一步走低,到了那时,所付成本更低,且极易成交。

    可时间不等人,卓轩购进首批丝绸是在应急,筹备下一批囤货时,他肯定会把价格压到令世家子弟吐血的地步。

    阿力的财力非常惊人,他在京城的钱庄存放有大量银子,离京时,一次性拿出共计三十万两面额的银票,当面付给卓轩。

    捧着面额共计十七万两的银票,陈珏喜极而泣,“回本了,我陈珏回本喽!”旋即一把拽住卓轩,“卓兄弟,不,卓老大,往后我跟定你了!”

    卓轩蹙眉道:“你都快二十岁了,还管我叫老大?”

    “嘿嘿嘿······谁能让我发财谁就是老大!”陈珏说着说着,脑袋就往卓轩肩上靠。

    这都什么人啊?如此大的体量,谁经得住你这番大鸟依人!

    卓轩急忙后退一步,“行啦!咱们有言在先,只合伙做丝绸生意,别的事你一概莫沾边。”

    陈珏拽住卓轩的衣袖不松手,有点死乞白赖的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咱们签订契约!”

    “你不是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么?既然是君子协议,何必签订契约?”

    “这年头,还是白纸黑字的契约让人看着比较放心。”

    这都什么人啊?卓轩觉得自己好像被一块牛皮糖粘住了。

    接下来的几天,丝绸价格跳水,大量囤货无人问津,世家子弟急红了眼,放下架子,纷纷托陈珏求卓轩吃下他们的囤货,陈珏依照卓轩的吩咐,以各种理由婉拒,那些人懊悔不迭,只恨自己优柔寡断,没能及时脱手,导致囤货真砸手上了。

    见到这番情景,陈珏自然是喜不自胜,认定卓轩就是他的幸运之星。

    相处时间长了,与预料中的完全不同,卓轩并不反感陈珏这个贵族子弟,相反,胖子非常的豁达,行为看似荒诞,其实关键时刻极有分寸,且心中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不喜掩饰,倒是坦荡。

    唯一令卓轩感到头疼的是,陈珏黏起人来像个大孩子,怎么撵也撵不走,每天不带家仆,或坐车或步行,逮住卓轩就再也不想离去,卓轩到哪他就到哪,搞得卓轩不敢轻易回家,担心暴露自己那处略显隐秘的宅院地址。

    “陈兄,你也老大不小了,应该娶妻生子,每天守着妻儿,安享天伦之乐,何必守着我,了无趣味的到处瞎逛?”

    本是一句戏言,却勾起了陈珏的心事,胖子罕见的变得正儿八经起来。

    一年前,陈珏的父母就打算为他操办婚事,可适逢一帮狐朋狗友聚会,席间大家谈起薛宝婵,说她名动京城,心灵手巧不说,还生得貌美如花,堪称绝世美人。

    讲起薛宝婵,那些人一个个眉飞色舞,大有谁能娶到薛宝婵谁就是京中第一大名士的架势。

    从此,胖子心中多了位梦中人,暗中发誓,一定要把薛宝婵娶到手!于是,在家中大闹一场,又是上房揭瓦,又是拿刀佯装抹脖子,逼得父母不敢再提他的婚事。

    陈珏极少隐瞒自己的心事,可所谓的梦中人只是他的单相思,对方又是名门之后,信口明言还是颇犯忌讳的,当即婉言道:“不瞒卓兄弟,我已有心仪的女子,此生非她不娶。”

    这年头竟有如此专情的男子?

    卓轩愈发觉得陈珏是贵族子弟中的另类,完全没有继承他爷爷的兴趣嗜好嘛!

    “你与她曾意外邂逅?”

    “不,从未谋面。”

    卓轩遗憾的摇摇头,“哎呀,陈兄,人生如梦,多想想你爷爷,哈,不妨仔细算算账,你可娶许多女子的,若是如此,人前说起来好歹也是妻妾成群不是!为了一名从未谋面的女子,让自己渐渐变成大龄单身男子,值得么?”

    “多想想我爷爷是······啥意思?”

    嘿,这个问题好难作答!总不能说陈懋都只剩一把老骨头了,却仍在不断给陈珏增添比他的年纪都小的奶奶吧?

    “就是······就是说,你爷爷的女人比较多······”

    娘的,此话真的说不出口!

    “哦,有些东西是无法继承的,得靠你自己挣,比如,你爷爷的一大堆女人······”

    日了狗了,这事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大脑都会突然短路!

    卓轩一抹脸,正色道:“你爷爷没教导过你,让你娶很多女子?”

    “没教啊。”陈珏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父母管着我,可爷爷待我极为宽厚,他老人家说,身边女人无需太多,一生能娶到一名心仪的女子,足矣!”

    嘿,世上竟有如此奇葩的爷爷,自己总嫌身边女人没有够数的时候,却不忘语重心长的给孙儿讲故事:从前日子过得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还有这个陈珏,靠独身明志就能感动心仪的女子?还是现实一点吧,苕货!

    “陈兄,世人能等到心仪女子的几率极低,我以为吧,一切随缘,你不妨先娶别的女子为妻,等你身边美女如云了,想想看,那是何等的魅力四射啊!那时你心仪的女子说不定会跑上门来,求着让你收她为妾。”

    陈密立马鼓起双眼,薛宝婵是谁?整个京城贵室子弟的梦中女神啊,她会甘心做妾,还求着别人收她?呵呵,我信了你的邪!

    陈珏一颗硕大的脑袋又往卓轩肩头凑,“卓兄弟,你的话我不能不听,可听了你的话,便一点机会也没了,别逼我,别逼我呀!”

    这都什么人呀?无可救药!

    卓轩瞥瞥陈珏凸起的肚子,有些不耐烦的道:“从明日起,每日辰初时分随我到西海边跑步,风雨无阻!”

第213章 快跑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语言() 
“嘿嘿嘿······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咱们这便去签订契约。”

    签你个头啊!

    卓轩彻底无语了,相约到西海边跑步都要签约,往后还不得签订堆成山的契约?一年下来,自己说不定就是名闻天下的书法家了!

    “同意,卓轩”,完全是大领导批条子的节奏嘛。

    上一世,卓轩对贵族子弟、世家子弟的印象,完全来自于《红楼梦》,其中骨骼稍微清奇一点的数贾宝玉、柳湘莲二人,可贾宝玉就是一副典型的纨绔样子,文不成武不就,忒喜欢撩妹,而柳湘莲读书不成,喜欢赌博吃酒,云游四方,半是游侠式的人物。

    对他们,卓轩谈不上有什么好印象。

    现实中的陈珏倒是让人眼前一亮,至少还知道择善而从,站在现代人角度看,陈珏身为陈懋之孙,没受世俗拘囿,爱情观、婚姻观相当的别具一格,甚至有分“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

    卓轩每天坚持习武,而今又多了项运动,以身示范,将现代跑步运动带给陈珏,也是为了拯救这个害了单相思的胖子。

    “胖子,空等肯定没戏,不如日复一日练长跑,将那个壮观的肚腩甩掉,改善改善个人形象,给那个不知名的心仪女子留个好印象。”

    别看陈珏平时走路风风火火的,跑起步来却是另一番做派,不出半里远就累得气喘吁吁,弯腰定在那里,不想再往前跑。

    “卓兄弟,原以为跑步是一项极为有趣的游戏,可完全是误解啊,这是什么玩法呀?除了累人,感受不到一点乐趣。”

    “日子久了,你便会尝到跑步的乐趣。”

    “嗯,看不出来。菜肴味道是否鲜美,入口便知,可我腿都跑酸了,仍没尝到乐趣。”

    “少废话。”卓轩厉声道:“快跑!”

    一听见“快跑”二字,陈珏冷不丁打了个激灵,如打了兴奋剂一般,双眼瞬间闪闪发亮。

    碰巧路边有一队明军徒步经过,他们刚好是去年从土木堡逃回京城的老兵,当初正因为跑得快,这才捡回一条性命,故而认定“快跑”就是世间的至理名言。

    刷!那队明军条件反射似的,闻言撒腿开跑。

    看见这番滑稽场面,卓轩差点尿了。

    陈珏虽然反应慢了一拍,但还是一副满血复活的样子,狂甩双臂,一时间脚下生风,没命的快跑起来。

    “卓兄弟,人是得学会快跑,我跑得快,囤货没砸手上,而其他人跑得慢,所以正在吐血呢。”

    这都什么人啊,一句“快跑”都能让他联想到生意?卓轩劲力顿泄,沮丧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没心情追赶陈珏。

    个人经历还是有些简单,故而不太明白“快跑”的微言大义,诶,上一世好像听城里的亲戚说,遇上经济不景气,炒股变成了股东,炒房变成了房东,只因慢了一步,就被深度套牢。

    这么一想,“快跑”还真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语言啊。

    不料今日现场多了个特殊人物——石亨!石亨得闲,带着几名家丁正在西海边散步,沿湖观赏秋景,猛然听见不远处卓轩喊出“快跑”二字,竟如得令一般,腾腾腾往前跑出数步,然后无比尴尬的愣在那里,扭头一瞥,见卓轩席地而坐,脸上似有嘲讽之意。

    小子,知道本侯对“快跑”二字很有感觉,就故意戏耍本侯,是不是?

    卓轩瞥见石亨一脸的不满,心中不禁纳闷不已,这事也能碰巧赶上?邪门了!

    “武清侯,别误会,方才我没看见阁下的那阵狂奔······”

    切,嘴上都说出来了,还说没看见,谁信?

    “不,我看见了阁下方才那阵狂奔,却没联想到阳和一战阁下脚底抹油······”

    切,都说得如此直白了,还需要否认?

    操!

    卓轩连忙起身,朝石亨礼道:“参见武清侯。”

    石亨的嘴角又在微微抖动,他似乎非常喜欢抖嘴,齐膝的长须随嘴角的抖动而轻轻晃动起来,与上次在景泰帝面前的表现迥然不同,今日的武清侯一脸冷意,从鼻子里重重哼出一声,旋即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去。

    心想作为庙堂新贵,石亨的权势过于显赫,是该有个强势人物出面与他抗衡。

    卓轩突然想起陈珏的爷爷陈懋,堂堂宁阳侯,靖难之役仅存至今的元勋,大概不会鸟石亨这样的暴发户吧?

    “胖子,等等我!”

    药材已经售罄,要想重新采集,须足足等上一年,而药铺生意有柳元打理,无需卓轩操心,所以,卓轩拥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每天雷打不动的带着陈珏在西海边跑步,直到秋去冬来,大雪纷飞,冰封路滑,二人才把跑步场所换到德胜门内紧挨城墙的空地。

    每天长跑,加上节制饮食,几个月下来,陈珏精减了不少,凸起的肚腩被缓缓流逝的时光抹平了。

    “卓兄弟,我爷爷说,吃了近二十年的珍馐,好不容易攒下的一身肉,就这样弄没了,实在是有点可惜。”

    “你如今不妨再穿上绝世锦衣试试,都称得上玉树临风了,哪来那么多废话!”

    “嘿嘿嘿······我爷爷高兴才那样说。可是······那么多上好的衣物,全都不合身了,须得花上大把银子重做,这总该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吧?”

    “那就把银子给我,我有法子让你变回从前的样子。”

    “那可不行!嘿嘿嘿······卓兄弟,我不想回到从前。”

    “记住,平时多读点书,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都能懂一点。”

    “哎哟,学那些劳什子作甚?附庸风雅,酸死了!”

    “不是附庸风雅,而是在某些场合,那些劳什子的玩意能让你的谈吐远远强过其他贵室子弟。”

    “知道了,比我爷爷都啰嗦!”

    不知不觉间,丝绸价格已跌到令囤积者麻木的地步,卓轩让陈珏、徐朗出面,从贵室子弟手上以每疋二两银子的超低价格,一口气吃进三十万疋丝绸,清一色的倭罗锦,从此,市面上再难见到成批量的倭罗锦。

    赶在岁尾,又一批撒马尔罕人来到京城,他们是回回人,阿力、阿依达娜父女没有随行,但托回回人带来五千匹良马,并与回回人约定合伙采购大量倭罗锦。

    在接连淘得数桶金之后,卓轩迎来了暴利时代。

第214章 青衫瘦马() 
前后两次接收的良马合计达万匹之多,饲养成本不菲,卓轩急于脱手,于是,卓轩与徐朗挑出三匹最好的骏马,牵至德胜门内一条行人稀少的街口,等候巡营的于谦现身。

    景泰帝态度强硬,大明与瓦剌双方处于对峙状态,提督京营的于谦不敢懈怠,每日都会巡视各营,强化战备。

    卓轩暗中观察过,京军的实际战力与他们的精良装备及表面上煞是好看的军姿军容相比,极不相称,于谦也不是神仙,无法让京军发生脱胎换骨般的巨变。

    下级军官及兵头的荐举权、任用权大多操于坐营军官之手,中高级军官的荐举权则落在以石亨为首的一批五府执事者身上,军中任人唯亲、任人唯利成风,于谦管不了太多,只是凭一己之力,不让军中风纪烂得一塌糊涂而已。

    景泰帝居至尊高位,当然不会过问军营细节,不过,从他力排众议,坚拒瓦剌人遣使要求的表现上,敏感的人们已经意识到大明即将迎来大变革时代,许多人的既得利益都会受到触碰,一场狂风骤雨,或将涤尽盈满军政每一个角落的污垢。

    卓轩能够触摸这个时代的脉跳,却幸运的置身事外,从经过精心考量后的生意中赚取银子,不用担心受到朝政暗涌的冲击,这样的境遇堪称百年难遇。

    马匹生意本与陈珏无关,但陈珏还是死皮赖脸的跟了来,说是想瞧瞧热闹。

    “卓兄弟,于少保不好说话啊,不如让我回家找我爷爷帮帮你,给熟人打声招呼,你再送别人一点甜头尝,马匹不难脱手啊。”

    卓轩颇有自知之明,明白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他,在变革时代来临之际,走终南捷径会与军中某些污行累累的人搅在一起,实为不智。

    他很清楚景泰帝对军政弊端的诸多不满,故而只想做正经的生意,不愿站在天子的对立面,成为暴风骤雨荡涤的对象。

    “事在人为!”卓轩斩钉截铁的道。

    陈珏摇摇头,不无惋惜的道:“唉,要是你在五军都督府做军官,那就方便多喽。”

    在五军都督府做军官?瞎想!

    只要景泰帝不下决心组建精锐骑兵远征瓦剌,大明与瓦剌之间就多半不会再次爆发大战,和平年代,卓轩即便做了五军都督府的军官,也是毫无用武之地,若不想像其他军官那样敛财,就只能守着那点微薄的俸禄,过紧巴巴的日子。

    还想既做军官又夹带私货贩马赚钱?大风将至啊,白痴!

    东侧隐隐响起蹄声,陈珏翘首眺望片刻,喜道:“诶,卓兄弟,于少保来了!喏,前面那人是于少保,后面那人好像是副总兵范广。”

    卓轩顺着陈珏手指的方向望去,见前面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身着青衫,骑着一匹瘦马,无人簇拥,孤身一人策马缓驰。

    真是于谦!卓轩很快就确认了这一点,他听说过,于谦至今都不改简朴作风,除上朝时换上朝服外,其余的时间总是一袭青衫、一匹瘦马,孤身出巡,不带随从。

    “这也谈不上相貌堂堂啊。”

    卓轩不免有些失望,见于谦身材偏瘦,脸色发暗,衣着又极为简朴,很容易让人把他归入泛泛路人之列。

    看看自己胯下体态优美的妞妞,再看看于谦胯下那匹比驴子强不了多少的瘦马,卓轩差点尿了。

    堂堂一品大员,兵部尚书兼京营提督,令无数世人仰视的公卿啊,连稍微上点档次的“公车”都不配一辆,你让其他要员情何以堪?

    瞧那匹瘦马,肯定是自己买的,京营哪来此等驽马!

    卓轩有些看不下去了,很想送于谦一匹良马,又怕热脸贴上冷屁股。

    什么不走正道,专门投机钻营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啰,等等,一大堆伤人的重话砸过来,是个人都受不了。

    在于谦身后,副总兵范广身着戎装,坐骑是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倒是可以归于上马之列。

    范广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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