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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明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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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须军官撇下卓轩,一闪身就隐入草丛,遥对蹄声响起的方向窥视片刻,突然站起身来,双手叉腰,像个凯旋者一样,嘴角浮起得意的浅笑。

    这副模样在不知情者看来,还以为他刚刚打了胜仗呢!

    透过长须军官的表情,卓轩意识到,疾驰而来的人马绝对与鞑贼无关。

    但他并未感受到丝毫的宽慰,而是拖住笈筐,隐入长草之下,也无心开跑,只是伏在那里等待命运的裁决。

    “石将军,大同游击将军方善寻您多时,苍天有眼,末将总算找到您了!”

    “叔父,侄儿找您找得好苦!”

    数百骑人马在距卓轩十余丈远处停下,瞧装束可知来者正是一队明军。两名军官模样的人翻身下马,一路快跑过来,一左一右围住叉腰者。那名自称“游击将军”的方善年近四十,而自称“侄儿”的那位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军官。

    石将军?

    等等,这名字好像在那本书籍上见到过······他到底叫什么来着?担任怎样的武职?唉,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诶,一名游击将军都对他如此毕恭毕敬,那么,他多半是大同守军的左、右参将,甚至是总兵官······

    卓轩哪里知道,刚刚吃尽他仅有的食物的长须军官,正是大同赫赫有名的参将石亨!而一边叫“叔父”一边抹眼泪的青年军官则是石亨的侄儿、大同都指挥同知石彪。

    大同石亨、宣府杨洪,此二人齐名,都是大明首屈一指的戍边猛将。遗憾的是,眼下鞑贼大举入寇,杨洪龟缩在宣府城内闭城不出,而石亨更是在阳和一战中撇下驸马、总兵官和自己的士兵,脚底抹油当了逃兵。

    忽见石亨扭扭脖子,大笑几声,猛一挥手道:“你们来得正好,可有吃食?老子饿坏了!”

    “有有有······此地不宜久留,请叔父移步那边,上了马,边走边用膳。”石彪扶住石亨的臂膀,殷勤的道。

    石亨快行数步,忽的驻足,扭头目视卓轩,若有所思。

    石彪顺着叔父的视线望来,面色一沉,手持大刀疾走过来,围住卓轩转了一圈,目光里透着阴冷的杀气。

    方善紧随其后,盯视卓轩片刻,拉了石彪一把,小声道:“他年纪尚小,哪知道军旅之事?走吧,咱们赶紧上路。”

    那边石亨摆摆手,“罢了,本将军的此番遭遇日后必将被人抖露出来,瞒是瞒不住的,又何必在意什么目击证人?快走吧,彪儿。”

    “是,叔父。”临走时,石彪狠瞪了卓轩一眼。

    石彪、方善相继离去,卓轩仍在瑟瑟发抖,直到蹄声四起,人影渐行渐远,他才瘫到地上喘息,将悬在嗓子眼的心脏重新收进肚里。

    已至夕阳西下时分,四周一片沉寂,只剩下轻细的风声偶尔掠过耳际。卓轩站起身来,背上笈筐,拖着疲乏不堪的双腿,踏上了南去的旅程。

    暮色降临时,就在身前不远处,一汪如镜的秋水映入眼帘。他欣喜的紧跑几步,攀上一处低矮的石壁,双手握住一根粗大的悬藤,脚下用力一蹬,然后用双腿紧紧夹住悬藤,身体便凌空朝对岸荡去。

    掠过碧潭,前面就是那座他光临过数次的蘑菇状山峰。目光触及坡上的一片旷地,瞅准时机,松开四肢,身体于数尺高的空中落地,腾腾腾往前窜出丈远,终于稳稳的定在了那里。

    卓轩望望山顶,嘴角浮起一抹浅笑,然后用尽残存的体力,顺着狭窄的山道一路攀爬,终于登上了山顶,找到那处熟悉的石壁,盯住石壁上的凹槽,弯腰跪地,用力旋转上面的机关。

    石壁豁然中开,露出了幽深山洞的无边黑暗。他钻入洞中,催动机关关上洞门,转身摸黑缓行十余丈远,前方现出了灿烂的星空,如同一抹夜空的剪影悬在那里。

    他知道,这里是山洞的另一个出口,只是这个出口底下是百丈悬崖,除了飞鸟,大概再不会其它动物可以途径此地一览洞内风光。

    他卸下笈筐,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地上满是去年铺下的枯草。

    懒懒的伸手取出笈筐内的皮绒袄覆在身上,脑中闪过一道模糊的意识:终于逃离了杀机四伏的险境,如今总算安全了!

    这份安全感令他倍感轻松,尽管神形俱疲,饥饿难耐,他还是于刹那间沉沉睡去。

第15章 山神能做点精减么()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北侧的那道山洞之外,悬着晴朗的天空,阳光炫目。

    肚皮贴脊梁背的滋味很不好受,卓轩宁愿长睡,也不愿醒来。可是,他终究还是醒了,不得不忍受饥饿的折磨。

    从流民沦落为难民,再从难民沦落为或将与兽为伍的“野人”,这番境遇不可谓不凄凉,想想在另一个时代,自己从未饿过肚子,便深感委屈,暗中不停的咒诅时下这个万恶的封建社会。

    转念一想,万恶的封建社会也有恶所难及的地方,譬如,大明到处都分布着无主的野地,一如眼前的荒山一般,天高皇帝远,只要你具备最基本、最原始的生存技能,就能在此自由谋生,无人剥夺你最后的生存空间。

    卓轩掀开身上的皮绒袄,起身至西侧洞壁处,撩开凌乱的枯草,翻出一个体积很大的木箱。木箱内装有小叔留下的一大一小两床棉被,还有铁锅、瓦罐、陶碗等炊具。

    时下夜间虽然寒冷,但洞内颇为温暖,他还用不着棉被,至于炊具嘛,还得闲着,直到发现了火种才用得上它们。

    不过,木箱内装有一面木盆,此时木盆自然派的上用场。他可不想做个蓬头垢面的野人,简单洗漱一番是必不可少的。

    取出木盆,来到洞口附近。洞口左侧有个椭圆形的凹坑,凹坑很深,积满了一整个夏天降下的雨水,一眼望去,亮晃晃的一片,水体十分的清澈。

    打上一盆水,徒手洗去脸上的污垢,稍稍整理显乱的头发,重新回到洞内,就想腾出笈筐,背着它外出采摘野菜野果,顺便去查看小叔曾经布下的陷阱与丝网,试试运气,看能否用陷阱、丝网捕到猎物。

    生命的意义已被大幅简化,只剩下一个字,那就是,吃!

    大脑被吃的念头牢牢主宰着,双手一顿忙活,麻利的取出披风、皮绒裤和几件旧衣,手指就触及到了柳叔塞给他的两个布袋。出于好奇,他打开布袋,惊奇的发现,其中一袋竟是香气扑鼻的大米,重量约有五斤!

    另一袋是食盐,两斤左右的重量。

    “不是益母草么?”

    卓轩有些懊恼,目光一扫,瞥见装大米的布袋上赫然挂着一株益母草的花朵!回想起来,定是柳叔搬动米袋、盐袋时,匆忙之间不小心扯下了这朵野花。

    “我的个柳叔哟,这玩笑开得有点大,差点玩出了人命!”

    卓轩哭笑不得,不过,此刻食欲旺盛得实在是惊人,他无暇大发感慨,若非担心牙齿的坚硬程度敌不过米粒,他肯定会捧起香米就是一顿生吃。

    将衣物、米、盐、书籍一一放入木箱,卸下笈筐顶端遮阳的部位,只背上空筐,带上短刀、几张麻纸及制作火摺用的小竹筒,走近南侧洞口,打开洞门,就想一头钻出去。

    忽然脊背一凉,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老虎!

    目光捕捉到了一只斑斓大虫,就在数十丈开外的树林边。定睛细看,不错,那大虫真的是老虎!

    卓轩心内大惊。他多次跟随小叔来此狩猎,彼时莫说老虎,就是黑熊、豺狼都没遇见过,狩猎时最害怕遇见的动物唯有野猪。而眼下这片优良的狩猎场居然成了老虎的领地,如此看来,北境的战火何其猛烈,以至于其影响力都延伸到了动物世界,甚至改变了老虎的栖息地!

    老虎循声望来,阴郁的眼神透着王者之气,表明它才是这块土地的最高统治者。

    随之而来的咆哮声令大地颤抖。

    好在老虎对卓轩不感兴趣,它的肚子圆鼓鼓的,显而易见,老虎吃饱了,眼下只想巡视自己的领地,以标志性的动作留下气味,宣示主权,不愿再为掠食浪费体力。

    老虎慢悠悠离去,卓轩坐在洞口犹豫起来,拿不准是藏在洞内安全的等着饿死,还是贸然外出挑战老虎的权威。

    不远处传来石门徐开的响声,随即人影一晃,一个年约十七的青年男子钻出另一个山洞,站在洞外举目四顾。

    “大哥!”

    能在这里遇见同类,卓轩自然是大喜过望,一时间忘了斑斓大虫的威胁,欣喜的奔出洞口,边跑边提醒道:“这里来了一只老虎,请大哥当心!”

    陌生少年斜了卓轩一眼,嘴角一撇,显得极不耐烦,“蠢货!劳资一家就是山南的猎户,还不知道老虎的脾性?谁叫你多嘴!”

    对方极不友善,卓轩却并不气馁,他暗暗琢磨着,给眼前这个身强体壮的家伙做跟屁虫,或许是自己得以填饱肚子的最佳选择。

    “大哥,你是去采摘野果,还是去捕猎?”卓轩陪着笑脸道。

    “滚一边去!”青年男子晃晃拳头,扭扭粗壮的脖子,显大的头颅上五官挤成一团,“别跟着劳资,否则,定叫你断胳膊瘸腿!”

    “你······”

    卓轩气得不轻,就想奔过去与他理论一番,但瞧瞧眼前那颗硕大的“猪头”,还有那人宽厚的胸膛和流线型的腰身,他识趣的退缩了。

    “猪头!”目送对方走远,卓轩这才敢骂出声来。

    山神,能做点精减么?一只老虎,一个恶人,成本很贵的,对小小流民来说,这番赏赐太过铺张,实在是承受不起啊!

    气愤归气愤,设法弄口吃的终归是正事,想到这里的地盘极大,吃得饱饱的老虎指不定卧在某个地方打盹呢,与它狭路相逢的几率未必如想象中的那么大,于是,卓轩抑制住内心的惧意,朝“猪头男”隐身的方向快步跑去。

    “寇可往,吾亦能往!”他自我安慰道。

    穿过一片松林,攀上山顶,伏下身子居高远望,终于在另一座山峰的半山腰处搜寻到了老虎的踪影。它果然在打盹,距离虽远,但黄黑相间的斑纹依稀可辨,白色的那片肯定是老虎侧卧时露出的肚皮。

    “真的不必过度忌惮老虎的存在!”他暗自庆幸道,一翻身就下到西侧的缓坡上。

    一缕轻烟漂浮在缓坡的尽头,卓轩双目一亮,一口气小跑至那里,发现地上竟有一处尚未完全熄灭的火堆,四周还残留着烤肉诱人的气味。

    “猪头男”这么快就逮住了猎物?

    卓轩喜不自胜,他当然不会奢望火堆旁会留有哪怕一丁点的肉渣,他庆幸的是,此番跟踪总算没有白费功夫,有了火种,就不必像野兽那样茹毛饮血了!

    拿出竹筒和麻纸,先凑近火堆点燃卷成长条的麻纸,再将冒着火苗的麻纸塞进竹筒内,然后飞快的盖上筒套,须臾之间火摺就已做成。

    咧嘴一笑,脑中立马浮现出各色美食。

第16章() 
卓轩望着手上的火摺发呆,想自己并无狩猎工具,今日恐怕很难逮着活物做食材,只能寄望于陷阱、丝网能尽快投入实战,给未来的狩猎生涯带来好运。

    这份期盼渐趋强烈,搅动着他不可抑制的食欲。虽早料到在战火无法波及的安全地带,吃一口饱饭依然是难以如愿的奢望,但饕餮一顿的渴望久久盘踞于脑海,挥之不去,令他不胜其扰。

    收起火摺,顺着不算陌生的缓坡,朝陷阱所在的方向穿行里许,忽闻侧前方传来一阵熟悉的哼哧声。

    野猪?

    卓轩心头一紧,驻足望去,就见不远处一只野猪正在用力拱土,刨食植物的块茎。

    常言道:一猪二熊三老虎。野外近距离遭遇野猪相当的麻烦,何况眼前的野猪体量不小,恐怕有近两百斤的体重,小小的短刀根本就奈何不了它那身粗糙的厚皮。

    幸亏小叔曾教过他遭遇野猪时的应对方法,可以用来应急。

    面对野猪,伸开双臂,缓缓后退。他知道,切不可背对野猪,只因在猛兽的眼中,背影就等同于诱人的猎物,对猛兽而言,背影的诱惑力大得难以抗拒!

    万不可直视野猪。如果你忍受不了胆怯带给你的屈辱感,而放肆的直视野猪的话,那么,人们就可以为你惊呼了,你表现得非常勇敢,会死得比较有尊严一点。

    可卓轩实在是饿得发慌,方才又取了火种,脑中还残留着关于烤肉的幻想呢,突然碰见活物,身体的许多部位就不受控制了。

    他不由自主的取出短刀,死死盯着野猪,怎么也移不开一瞬不瞬的目光。

    偏偏那野猪天生警觉,轻轻一跳,转过身来面对卓轩,蓄势定在那里。

    卓轩直勾勾的眼神,加上刚刚完成的握刀动作,这二者在野猪看来,无异于公然的挑衅!

    “嗷呜!”

    在刺耳的嗷叫声中,眼前就呈现出了“野猪式冲锋”的壮观一幕,野猪的那个凶悍劲哟,当真是令人胆寒,此刻就算倒出一箩筐诸如一往无前、锐不可当等词语,也难以括尽其状。

    卓轩暗道一声不妙,心想徒手搏杀野猪当午餐的念头过于荒唐,自己成为野猪猎物的可能性反倒更大。他没得选,只能撒腿开跑。

    数丈远处有棵小腿般粗细的松树,他拼命朝那棵松树跑去,感觉野猪就要近身了,便猛然往旁边一闪,但闻“蓬”的一声,野猪一头撞在树干上,进入了短暂的迷糊状态。

    趁野猪犯晕的功夫,卓轩飞快的举目搜索起来,可惜四周并无粗大的乔木,眼前这棵松树即便承受得起自己的体重,也经受不住野猪的一顿翻拱,故而他根本就不能指望爬上松树借以躲避野猪的攻击。

    北侧有道斜坡,他无暇细想,当即朝斜坡奔去,下意识的将背后的笈筐移至胸前。

    野猪很快清醒过来,清醒后嗷叫声更加刺耳,动作更显凶猛。

    追逐游戏再次开启。

    尼玛神奇的野猪,愈挫愈奋,越是受伤越是凶悍,若将它们训练成战士,还不把鞑贼打得屁滚尿流!

    卓轩脑洞大开,脚下却不敢有片刻的耽搁,一阵狂奔,距离尚远就纵身一跃,背贴土坡滑行一阵,转眼就滑上了石质斜坡,一道道凸起的石坎硌得他一个劲的呲牙咧嘴。

    卓轩极为狼狈,与之相比,野猪的处境则更加不堪,它终于为自己的勇猛付出了代价,惯力带着它坠入两丈多深的坡底,重重摔在一堆乱石上,惨嚎一声之后,就只剩蹬腿挣扎的份了。

    诶,野猪坠落时好像撞飞了一块石头,那石头的颜色好怪!

    滑至坡底,卓轩露出胜利者特有的表情,心情相当不错,甚至还有闲心回味回味野猪坠落时滑稽的姿态。

    他一跃而起,大步朝野猪那边走去,美味的烤肉俨然在向他招手。

    适时而至的肠鸣声为他此刻的心情做了最好的注脚。

    一个高大的青年男子提着砍刀,抢在他之前奔到野猪身旁,一刀砍向尚在哼鸣的野猪的脖颈。“哈哈,天降野猪,老子走大运了!”

    是“猪头男”?

    “那是我的猎物!”卓轩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前。

    “去你娘的!”

    卓轩大腿上挨了重重的一脚,一屁股摔在地上,感觉腿骨都要断了,钻心的痛感耗尽了他最后一丝反抗意志。

    对方一出脚,卓轩就立马意识到,他也是习武之人。

    “信不信,惹毛了劳资,劳资一刀宰了你!”

    “猪头男”挥舞砍刀威胁一番,轻蔑的撇撇嘴,转而砍下一根藤条,拴住野猪两只前腿,一边哼着口哨,一边拖着野猪缓缓离去。

    那可是近两百斤重的野猪呀,可以做成多少顿烤肉啊!一念及此,卓轩的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

    他沮丧的爬起身来,无比落寞的茫然而走,只觉得双腿灌了铅似的,越来越沉重。

    忽然脚步一顿,像是踩到了一件柔软的物体,低头望去,发现脚下竟躺着一只死去的野兔!

    秋天的野兔长得极肥,一把拎起,触摸到了野兔身上的那分温热。掂了掂,沉甸甸的,其重量少说也有五斤!

    莫非方才被野猪撞飞的不是石头,而是这只可怜的野兔?嘿嘿嘿······野猪死得何其壮烈,临死都不忘拉上一个垫背的!

    哈哈哈······野猪还是蛮可爱的!

    卓轩傻笑一阵,重新抖擞精神,提着野兔就往山洞所在的方向跑去。

    回到洞中,急不可耐的生了火,将野兔剥皮、去除内脏,用树枝串好,抹上少许食盐,然后架在火堆上烧烤。

    饥饿的肚子经受不住肉味的诱惑,好一阵翻江倒海,似在催促卓轩尽快将它填饱,否则,它就要无法无天了!卓轩也不知咽了多少口水,这才堪堪按捺住生吃兔肉的冲动。

    一缕浓郁的焦香味飘来,他已无力自制,右手猛然一伸,用力扯下一只兔腿就往嘴里塞。

    入口生香,真是味美至极啊!

    这恐怕是他十四年来······不,还得加上另一个时代的十八年······是他在两个时代所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了!

    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身上每一个毛孔都已张开,嘴上似乎直接省去了咀嚼动作,响彻山洞的唯有贪婪的撕扯声与吞咽声。

    突然,石门一动,随即徐徐开启,紧接着三条人影钻入洞内,二男一女,都是卓轩熟悉的面孔。三人先是冲卓轩一笑,继而死死盯着烤兔直咽口水。

    可卓轩饿极了,大脑一片混沌,无心将眼前的三副面孔分辨清楚。他抱紧烤兔,俨然成了一只饿兽,像饿兽那样摆出护食的姿态,嘴上发出野兽一般的嘶鸣声。

    一道轻柔的女声飘了过来:“卓轩哥哥。”

    卓轩目光一滞,就在这一刻,人性瞬间取代了兽性。

第17章 我才是大哥() 
站在最前面的是个矮壮男孩,十三岁,名叫舒展鸿,家住小叔隔壁,是卓轩唯一的玩伴。

    别看他平日里哥前哥后管卓轩叫得欢,人家骨子里骄傲着呢,遇事要商量拿主意的时候,他未必肯听卓轩这个大哥的!

    居中的那个瘦弱男孩叫柳元,却是柳叔的儿子,与卓轩同龄,仅比后者小二十来天。他生性怯懦,见了他老子就像耗子见了猫似的!可在卓轩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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