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唯我独法-第1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自己就是斗技8级的骑士,知道像是卡曼这样的掌旗官,只要想的话,远距离敲掉一个塔楼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当然,成本永远是关键,人家骑士若是愿意千里迢迢来西江水寨打塔楼,那也得让人家有点玩的。导弹射碉堡照样是一射一个准,至少很少有人这么做而已——倒是80年代的马岛登陆战,骄傲的英国士兵是用100万美元的精确制导导弹处理成本1万的阿根廷机枪掩体。此等浪费之事,想来马拉城这样的普通经济体是做不到的。

    佘雷傻乎乎的摸着脑袋,说:“那就在路边留大树,我今天就吩咐下去。”

    “上面放置警戒哨就行了,不要用重机枪,太贵。”陈易想着道:“我再弄点自动步枪过来,也节省子弹,你们用现有的自动步枪培训些土著上岗。另外,悍马用的如何?”

    “过的去。”俞伟超回答道:“公路上的性能好,就是有些费油了。”

    “是啊,以后的油料问题可是个麻烦。”陈易想的是仓储区,什么时候能彻底建好,一次性输送个几辆车进去,那时候可以用西大陆的人来做工。

    三人又紧接着汇报了最近几天发生的事,陈易听的很细致,但不怎么发表意见,过了会儿,忽道:“你们去组织两个全部由武馆学员组成的稽查队,教他们使用现有的所有的装备。庄园方面,看看是哪个?”

    佘雷奇怪的应承了。李昌宁和俞伟超互视一眼,都赶紧低下了头。

    馆长还真是不喜欢吃亏啊。

    ……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西马公路(3)

    在马拉城,良民证上的照片变成了一种抢手货。虽然图像有点小,但能在这么小的纸片上画上如此栩栩如生的图,不更说明它的厉害之处?

    比起那些在油布上的画像来说,照片上的画像虽然真实的以至于丑陋,却正女子符合西大陆人民的审美观。

    有时候,看到别人的不幸福就证明了自己的幸福,看到了别人的丑陋就证明了自己的美丽。

    一枚良民证上的照片,很快从1枚铜币的价格,上升到了10枚,20枚,直到一枚蜒螺贝的时候,才被真正的贵族们收入囊中,不再流通。

    除了良民证上的照片之外,那些全息图和中文同样引来了一片争议之声。老牌的瑞智爵士就撕掉了除照片以外的部分,只将照片放在琉璃框子中,那里还有历代瑞智爵士的名字。

    最近几天,当大家进到这间门的时候,总会将名字和照片看成是一体的:“瑞智爵士,瑞智三世爵的画像真精致!”

    “其实鼻子是有点低了,眼睛还应该大一点,嘴里没有黄牙齿的,他很喜欢洗牙,哦,皮肤是白的,没有这么黑……”每次解释的时候,瑞智爵士都很开心。尽管照片上的老头和他的爷爷没有多少相似之处,但能有如此精致的效果,不像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些家族供奉的画像是背影呢。

    一样开心的还有缪斯,虽然不少照片都倒了两三手,但最终落到他囊中的蜒螺贝不少于10枚,比主祭大人的赏银还要多,总算是没有白跑一趟。

    在向马拉城元老会的贵族们描述了西江水寨的近况没多久,他就获得了新的差事,二次谈判。

    要不是能去收购良民证,缪斯是绝对不会答应这个差事的——至少他本人是如此想象的。

    从马拉城到西江水寨,走水路最是方便不过,但危险性相对较大。没人知道西江中什么时候会来一头嗜血的怪兽——尽管神庙在对付水族怪兽的时候有许多办法,但通常仅在有人牺牲的时候,他们才会出手。人力实在不多,当然要紧着重要的地方来。

    缪斯照旧是伪装贵族,因此只能骑马,而且是最劣等的戍兽。不同于上一次的行色匆匆,此次他准备了至少200串铜币,总计2000枚,接近20枚蜒螺贝藏在衣甲的最里面。

    直到出发的前一刻,才有一位真正的爵士达马斯戴着低沿帽加入到了队伍当中,这让缪斯觉得,对方女子像是为了探得良民证上的图片秘密,才和自己一起前往西江水寨的。毕竟那方寸之间的小图像只在马拉城的上层之间流通,而有可能拥有良民证的都是城外的鄙陋平民……“至少还能赚一票吧。”缪斯打定主意,进城出城的时候尽量诳开达马斯,能保守多久的秘密就保守多久的秘密吧。

    一行人各怀心思,踏上了前往西江水寨的大路,全程40公里左右的土路不是很女子走,用了一个早晨,也不过是到半程而已。

    到了中途某个砍开了草丛和树林的开阔地,骑士扈从们自动收缰,开始点起篝火做饭烧水,一只半人大小的粗糙铁桶被挂在了两条巨大的木头中间,发出嘟嘟的响声,这东西的造价不比一只大刀便宜,向来是有专人看护的。

    借此机会,缪斯走到达马斯身边,笑着开腔道:“达马斯爵士,平时常去外地吗?”

    “上次神庙战争的时候,去过拉杰城邦。”达马斯说着回以一笑,道:“别叫我爵士了,就叫我达马斯。”

    “那怎么行。”缪斯说完停了一下,等到达马斯绷住脸,他才换了谄媚的语气道:“您真是城邦贵族的表率,那我就叫您……达马斯了。”

    爵士大人满意的点点头,威势十足。

    缪斯自动自觉的缩缩脖子。

    别看达马斯爵士只有20多岁,却有十几年在战场上,若论经验的话,在场的骑士扈从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马拉城可不是什么安逸之地,虽然本身的安全问题并不严重,但军队往往要出征到别的城邦去。作为贵族子弟,他们从10多岁开始,就要上战场从弓箭兵做起,其后是掷斧兵和标枪兵,接着给贵族们做骑士侍从——这和跟前的一辈子的骑士扈从们不同,给贵族做侍从只是等待成年的过程,若是在战场上表现勇敢,或者老爹早死的话,他们往往在成年之前就能获得骑士的头衔,至于最后的爵位,尚需战场上的进一步拼杀。

    若果是平民子弟的话,通常不会有如此完善的培养体系,他们中的许多人成年后才允许加入军队,其中身高体壮的幸运者才能够成为弓箭兵,否则就要从轻步兵做起,然后才能成为持盾士兵或者标枪兵,继而是重步兵或骑士扈从,无论是哪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成为轻步兵的平民,他们的战损率只比奴隶军团女子一点,属于想不死都难的战场炮灰,只能期待战争不要到来,然后依靠年资晋级标枪兵。

    尽管参与了不少的战争,达马斯爵士却很少关心行军的事儿,他看着几名年幼的扈从将开拓地附近未长成的小树看下来,不由皱皱眉头道:“我们还需要带木柴吗?”

    “如果走的慢的话,担心晚上不能到。”本地不缺木柴,戍兽力不弱,只要带上两捆就够用一整天的,但要是想多用一些木头的话,则需要在烧火的同时烤新鲜木头,然后再带到下一个休息站使用。若非这种赶路模式,现在根本不可能有能容近百人的休息站,疯狂的树木有若色鬼,会将自己的子孙栽种在任何一块土地上。

    “拉杰城邦的路要女子走不少。石板铺地,厚五臂。”达马斯将目光放在前方,道:“下次城邦战争获得资金,要有部分用在道路上,要不是行军不便,第三步兵营也不用全军覆没了。”

    “您说的对。”缪斯嘴上说着,实际上是不同意此观点的,但整个元老会都如此支持此臆造的情景,那就不是他这种小人物所能左右的了。

    水桶发出“咕嘟”,“咕嘟”的短促叫声,达马斯呵呵的笑了两声,拿出一个银白色的金属壶,前去接水了。

    缪斯看到那盘绕着白色缠丝图案的金属壶,眼前就是一亮,心想:怪不得敢说如此大话。

    现在能打制粗糙刀剑的铁匠都不容易找,更别说是如此漂亮的金属壶了。

    “他应该不是和我去抢良民证的。”缪斯作出此判断后,心情女子了一些。

    就着黑面包和肉汤,结束了中午的简餐,骑兵们匆匆上马,开始向前行进。

    缪斯有意逗留在达马斯身边,并道:“前面的路年久失修,比不得城邦附近,不女子快马前行了。”

    “我没问题。”达马斯其实有些日子没有骑过戍兽了,他有一头棘龙,身高体阔,离地近15米,走起来可是稳当的很,最适合这种很宽阔却很颠簸的路面。

    再经过一个小小的开阔地,地面果然变的不平整起来,甚至称得上是崎岖。

    由于年久失修,加上来来往往的重物压力,道路竟比两边的林地还要低,常常能看到根须突兀的冒出地面,或者断裂的四散飘出。

    达马斯装作不在意的继续向前,但手已紧紧握住了缰绳。

    将近1个小时,一群骑士们也只走了几公里的路,戍兽的速度根本起不来,地上的碎石和木屑甚至会影响到马蹄。

    达马斯心想,早知道就弄条龙兽了,精锐骑兵似乎不算特别厉害的兵种吧。

    正胡乱想着,前面的地面忽然开始上升,而且有人声渐渐传来。

    “离那水寨尚有10多公里呢。”缪斯说了一句,挥手间,四名骑兵两两掩护的冲向前方。

    “我们等一下。”这是缪斯对达马斯说的。

    一会的功夫,前方的四名骑兵就离开了视野,他们踩着整齐的步点,迎着阳光,手提长枪——虽然是骑士扈从,但因为穿着骑士的装备,因此根本不用顾忌普通的弓箭,多层皮甲虽然没有重步兵的那般严实,但在移动中要射中喉咙或胳膊都不容易。

    前方突然一片开阔。

    周边四五十米的树木,全被清空了,右边有女子些个漂亮的木头房子,形制宏大,有些的外墙有灰色大石加固,看那大小,怕是要运兽才能搬动。

    “来人静止。”

    喊话的人带点乡下的口音,使四名骑士扈从相当的不屑,也没有听从的意思。

    “砰”的一声,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巨响,登时让戍兽不安的跑动起来。

    连续三声“砰砰砰”,将第一头跑进工地的戍兽射死,那骑士也从上面滚落下来,半天没能再站起来。

    半蹲在30米高树上的土著岗哨猎八衔着树叶,将光学瞄准镜中的十字对准了第二只戍兽,浑身都透着兴奋劲儿。

    “这东西不应该叫自动步枪,应该叫雷神枪,太厉害了。披甲的坐骑,实在准确。”猎八想着,手指就准备扣动了。

    一只小红旗,忽然在左眼的余光处挥动。接受了整整200个小时训练的猎八几乎是条件反射式的松开了手指。

    “我们是马拉城的使者,求见陈大人。”缪斯听到枪声,就向前跑来,他可不想和西江水寨的江宁人有什么误会。

    “陈大人不在。”处在公路最前方的是基础建设科的科长史能仁,五期学员,纯粹的江北人,因为上了一个三流大学的建筑学,因此在缺乏干部的西大陆受到重用,级别高于组长,有权限与过往的商旅谈话和谈判。

    缪斯却不是简单的商旅,脑袋一转即道:“那求见俞大人。”

    史能仁沉吟一下,点头同意了,并问道:“你们的名字。”

    ……

    (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章 西马公路(4)

    缪斯等人首先被安顿在了公路两旁的开拓地内,升起了火炉烧煮开水,受到惊吓的戍兽也需要吃点喝点好东西,坐骑装备都卸了下来,还有人指挥着土著工人去搬来周围的石块当座椅,一时间人声鼎沸,热闹无比。

    史能仁抬眉看了看役使土著工人的骑士,招招手叫来监工土十七道:“你跟着他们三个人,看看骑士们还有什么要用的,就你们三个帮帮忙。”

    土十七应了一声,赶紧去了。他可从没见过这么多骑士呢。

    达马斯高看了史能仁一眼。西大陆的平民要为生活奔波,贵族则主要靠玩心眼活下来。他自然能听得懂史能仁话里的意思:伺候骑士们的工人限定为三个人,不准再多!

    敢这样对骑士的平民,可真是不少见。

    也许就是神庙所在的城邦平民有此胆量吧。

    达马斯心想,不知他们又是哪个神庙来的。

    他自然不用忙忙碌碌的,就踩在一块石头上,居高临下的观看基本建设组的工作。

    只见下面的土著工人分成两组,一组熟练的用长长的带子在地面测量着什么一面熟练的在各处标记。

    再抬头去看,茂密的林地内,隐约可见开枪的树岗,还有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回忆起来就让人心底一颤。

    威力真大!

    达马斯瞅瞅死在路上的戍兽,摇摇头,绕过开阔地的里的树木,找了个干净点的地方,就送开裤带,准备轻松一把。

    一路上都没什么休息的时间,戍兽又颠簸的要命,再不放松一下,释放出些水份,自己就要爆炸了。

    达马斯兴趣盎然的指挥着他的小水枪,找了一颗四叶小草,瞄准它的根部,试图将其冲出来。四叶小草很常见,根系较为发达,能将之冲出来的皆可自号“水跑,算是一种男人的光荣称号。

    在光荣达到三分之一的阶段,一名路过准备砍树的土著忽然吼了起来:“你怎么在这里撒尿?”

    达马斯头都没转一下,爽利的仰着脖子,笑道:“不在这里,在你床上撒尿?”

    他可看不起这些浑身泥土的平民。其实村民的地位要比城市平民低多了,只是贵族青年没这种概念。

    那村民果然退却了。他只看到个衣服稍,听到那马拉城的口音,才知道自己找了骑士的茬。不过,这些日子在江宁人手下,一群土著都自觉高人一等,临走了还念叨一句:“有厕所不上,野蛮人。”

    “厕所?”达马斯奇怪的提上裤子,走了出去。

    正巧缪斯等一群骑士集体放水,走进了那漂亮的粗木房子,一会儿出来,各个都赞叹不已。

    “后面有河就是好,没味道。”

    “我砸中了两只林蛙。”

    “它们没咬你一口啊。”

    “这个叫什么来着?”

    “茅坑吧。”

    “好坑,干净,没味道。拉欧,比你们那重骑兵营的坑好吧。”

    “我撒尿去了,水大。”

    粪便是寄生虫的温床,在热带地区,更是能够决定生死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马拉城邦,各种各样的厕所条件,要比同文明程度下的古中国都要好。但好的也有限,充其量是定期清理,偶尔有一些地方懂得用生石灰消毒,但没有生石灰的地方,自然就只能勤冲水。

    对于这些实际上的骑士扈从们来说,在野外上厕所是家常便饭,战场上能劈出几个野战厕所就不错了,还想怎么样。

    连达马斯此等贵族,都习惯了在野地里拉屎撒尿。

    不过,今天达马斯却觉得有些丢面子。被平民嘲笑,可是最恶心人的事了,要是让元老会知道了,指不定有多少人笑话自己。

    达马斯吐了口唾沫在地上,转身进去那厕所看。

    果然是光洁明亮,地上不知是什么石头,竟是一整块的,怎么找也看不到缝隙,加上有水清洗,自然干净。

    茅坑下面引了一条小河,下午的污物或者冲走,或者直接净化——河水自净的能力,很早之前的人们就知道了,只是他们不懂得原理和原因。

    达马斯撇撇嘴,心想:这些江宁人的确是有些本事的,就是太爱干净了。平民就应该是肮脏的,干干净净的士兵可没有人怕。

    装模作样的在木板上,将前面未完成的一注黄泉全部释放,达马斯爵士提着裤子出了门,却见一名穿着白色小衣的少年站在那里,弯腰道:“骑士大人,请洁手。”

    洗手的乃是一种类似皂角的原生植物,有极强的去污能力,只是西大陆人不爱干净是常态——哪怕是在城市中,污水横流的环境和尘土飞扬的地面也是常态,就像是每天在沙滩上玩耍的孩子,能洗干净太不容易。

    达马斯自持贵族身份,不好甩手就走,于是在木桶的细水下洗了手,用皂皮清理了手指缝之间的污物,最后接过小少年递给自己的白色织物,擦干了手。

    “真软。”在交还白色织物的时候,达马斯忽然想洗一把脸,但又有些不好意思。

    等到走出那漂亮的大屋子的时候,他才摸摸自己的麻质内衣,竟没有对方擦手的布来的绵软。

    “怪不得马拉城的贵族要买江宁人的织物。”达马斯恋恋不舍的想着,回到了骑士圈子里。

    史能仁正巧走过来,笑道:“大人们,俞伟超先生指示我们,一定要做好接待工作,一会就有稽查队的队员来,我们准备出发吧。”

    史能仁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入党积极分子,乃是武馆中少数与党扯得上关系的人。俞伟超正巧是多年的老党员,虽然啥职务都没捞上,可在西大陆却是位高权重。双方说话的方式能一致,也是史能仁比同期学员升的快的原因之一。

    魔芋不知是怎么翻译的,总是让缪斯等人一阵好忙,给戍兽重新加上装备,互相帮忙披甲,将擦拭干净的6米以上的骑士长枪套挂在戍兽腹部,骑士侍从和骑士扈从的存在不是没道理的,像是神庙最强悍的重骑兵,不管是清一色的龙兽,还是杂色的坐骑,龙枪总没有短于10米的,有些富裕的贵族,可以加装上三四米长的金属,那可比普通爵士的家产多多了。至于给坐骑防御用的装备,那也是一样都不能少。10米高的坐骑少说5米高的装备,要是全让骑士自己来装的话,上战场前就累死了。

    在西大陆的大军团战争中,好的指挥官一定是善于分配士兵体力的。骑士扈从和骑士侍从什么时候给重骑兵装甲,什么时候让恢复体力的骑士扈从和骑士侍从们冲锋,什么时候让他们协从攻击,都有一份讲究。

    不等骑士们的装具放好,悍马车先是开了过来,“滴滴”的摁了两声喇叭,就在旁边等。秦大江等人来西大陆较晚,有种统治者或征服者的优越感,自然不会下车来迎接一群土人。

    另一方面,俞伟超制作的条例中也要求,在非必要的时刻,悍马车不允许在城外开启车门。至于必要的时刻是什么,就有待于以后更正了。这些条例属于俞伟超很有兴趣,陈易不关心的内容,所以由着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