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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斯没有回应,过了一会他才道:“奥比斯!”
“是,大人!”
“你曾做过刺杀的任务吗?”
奥比斯惊得后退一步,低头道:“小人不敢!”
“做过吗?”
“没有”
“奥比斯,你知道我的身份吗?”
佣兵队长额头汗水涔涔而下,应道:“小人不敢暗自猜测。”
克利斯转过身体,看着腰越弯越低的奥比斯,淡淡地道:“我是基布领领主的儿子,我从小就在帝国的最北方长大,你知道那个地方最多的是什么吗?”
奥比斯不敢回答。
“那里是距离魔兽森林最近的一处人类落脚点,无数的人——和你一样的佣兵为了获得高价的魔晶,铤而走险,进入森林里去猎杀魔兽。魔兽的厉害我想你也很清楚,一个十人佣兵队伍进去,出来时往往能剩下一半人——这还是幸运的。多数人,进去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于是,有这么一些佣兵,他们一面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敢进入森林深处,所以收获很小,但又想获得魔晶,怎么办呢?奥比斯,你能告诉我吗?”
“你不说话,但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我曾经听过一位老佣兵说过:魔兽虽然危险,但只要不进入深处,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不过森林里最危险的却是人。他还说:大多数佣兵手里或多或少都有过几条人命。”
“你不用这么紧张,奥比斯,铁狼佣兵团多数成员都在南方活动,你们或许和北方的佣兵们不大一样。”
奥比斯松了口气,道:“是的,大人。”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假如你想对付一个像我们现在这样的队伍,你会选择在什么时候动手?”
奥比斯悄悄拭去额头的冷汗,思索了一会道:“假如人数差不多的话,在对方入睡之后动手最好。”
克利斯摇摇头:“假如我们的实力远远超过对方呢?”
奥比斯一惊:“那最好的时机就是在对方熄灭篝火之后,那时候保持警惕的只有守夜的人!大人,”他压低了声音道,“您发现了敌人?”
克利斯笑笑道:“我们一路从大路上走过,两边的树林里不断有夜鸟飞起,他们跟了我们将近两公里,树林里又不能骑马,脚程这么快,如果不是风系法师的话,那只有两种职业能够做到——”
“是刺客和盗贼?”
“我想是的,还有,他们后面一定还有脚程不及的同伴在往我们这里赶来奥比斯,”
“大人?”
“我想,追踪对手时,哪怕是你也不会犯出这么一种低级的错误,他们显然不是若比顿小镇里的土匪,也不像是经验丰富的佣兵。”
佣兵队长嗫嚅道:“我想,他们应该是家族护卫。”
因为多数贵族同时也是领主,根据爵位的不同,帝国允许贵族们拥有自己的一些护卫用以处理领地纠纷、镇压暴乱,多数贵族护卫人数不允许超出五百人,假如帝国发生战争时,这些护卫就成了保护贵族领地的最后一道防线。
奥比斯很清楚,能成为贵族家族护卫的战斗职业者,多数人的天赋和等级绝对不会低于自己,而现在,自己的队伍里,等级最高的,就是自己。而对手中,很可能还有最让人惧怕的刺客。
更重要的是,贵族赡养护卫的装备绝对比自己这些穷鬼佣兵所穿的要精良得多。
额头又开始冒出汗来,凉凉的,夜风吹过,禁不住感觉全身发冷。
克利斯喃喃道:“还真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每天每晚。嘿嘿。”
奥比斯弯腰道:“请大人援手。”
他抬头看去,只见魔法袍头罩下的嘴角勾着一弯邪邪的冷笑。
夜很深了,树林里的虫声此起彼伏,远远地,树林里的那簇篝火熄灭了,突如其来的一暗使得树林里一静,过了一会,虫声又开始叫起,马匹也不再喷出响鼻声,于是虫声愈发沸腾起来。
只有一个佣兵守夜,他安静地坐在一棵树下,百无聊赖地看着远处森林,马车停靠在最里面,其余的五个佣兵和马车夫在已熄灭的篝火堆旁横七竖八地躺着。
突然一声惨叫打破了夜晚的沉静。
守夜者立刻向前一个翻身,然后回头望去,一个人在自己背靠的树后显出身形,一身黑衣,脸部也以一袭黑巾包裹,右手还握着一柄匕首,但他的脚面却被一根自地下而上的石柱洞穿。
刺客!
然后,一枝利箭射进了他的咽喉,打断了他的惨叫,自伤口喷出的鲜血溅了守夜者一身。
开始了!
马嘶声中,所有原本似乎已睡着的人都在第一时间内翻身而起,各自躲在树后,期间没有一人说话。
然后,马车方向突然一亮,又一人从马车后倒下。
随后,只见克利斯从马车里施施然地走出,众人正要上前,却见他对着还在地上扭动的刺杀者一扬手,又是一枚地刺自下而上,“噗”地一声将其头颅戳穿。
佣兵们倒抽一口冷气。
克利斯低声喃喃道:“和cs的感觉一样。”
众人不懂。
克利斯低头看着自己手心中凝聚的元素团,低笑道:“三个刺客,嘿嘿,心疼死你。”手一扬,几乎在瞬间,几米外的一棵大树发出了火光和巨响,一个人影飞快地从树后奔向远处,跑得几步又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佣兵们赶紧上前试图围住,克利斯长声道:“不用了!”
随后,又是一枚地刺戳穿了刺客的脑袋。
第三章 牵制()
佣兵们咽着口水,不敢说话,也不敢看向克利斯,各自挺起武器,朝着树林里猛然冲出的人影迎上。
克利斯眯着眼算道:“一二三九,手笔不小。”
剩下的九个杀手都是战士,即使在夜晚,也能看见他们手里挥舞长剑上闪出的寒光,奥比斯大喝一声,迎上最前面的战士,“铛”地一声,两人的剑身狠狠地撞击在一起,接着其余佣兵和对手武器的撞击声也不断响起。
奥比斯的身体被撞得倒退几步,心底不由得一沉,果然,对手的等级在自己之上,咬咬牙,再一剑向对手劈去,对手脸色阴霾,稍稍将身体一侧,同时将大剑上举,身上黄色的斗气一闪。
奥比斯心里一惊,这是“大地震击”的起手势,想要后退,却无法收回手里的剑势,不禁叫糟,却见到对手身体突然一顿,动作变得迟疑起来。
他怎么了?
奥比斯没敢多想,再慢一步就是自己死,下劈的一剑已经落空,随即往地上一个翻滚,回身就是一剑横扫,“铛”地一声砍在对手的腿部,将其扫翻在地上。
好结实的铠甲!
心里的羡慕只是一瞬间,奥比斯手里的剑却没敢停留,对准了地上还在挣扎的对手就是一招“斩击”,霎时将其头部剁下。
莫名其妙的胜利使得奥比斯心里惊疑不定,不过此时却不是吃惊的时候,稍一停顿,他转身朝另一个战士冲去。
敌人动作的缓慢使得佣兵们很快抛开了畏惧的心理,聪明者发现了这一点后,根本不与对手缠斗,而是在对手身周不停游斗,看准时机再上前一剑。
克利斯满意地看着战场,就连佣兵里唯一的盗贼也缠住了一名敌人。
而另一个佣兵弓箭手则隐于远处,将一支支利箭射向敌人。他使用的武器不是弓箭,而是将弓箭手这一职业渐渐淘汰的弩弓,主要由弩臂、弩弓、弓弦和弩机等部分组成,弓身呈十字,有效射程在五十到七十米之间,最远射程更是数倍之多,它比弓箭射得远,杀伤力也更强,并克服了拉弓时体力受限制而不能持久的弱点,和前世的弩弓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用于上弦的脚踏孔,因为弓箭手本身的斗气足以支持他们用手臂的力量将弩箭上弦。
此时他手里的弩弓每次一响,几乎都能听到敌人的惨叫声。
他现在所持的弩弓材质主要以木材为主,若是军方统一配置的军用弩,则弓臂弓身全都由金属所制,其杀伤力更是可怕。
若非上弦需要不少的时间,这种杀人的武器就称得上完美了。
战斗在克利斯的魔法牵制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呈现出了一面倒的趋势。
最后的一名杀手是在转身逃跑时,被一枚雷电球从后击中而丧命的。
几名佣兵受了伤,一名战士佣兵的腿被斜劈一剑,几乎被劈断,此刻坐在地上,另一名佣兵正为其包扎伤口。佣兵队长奥比斯冲杀得最是凶猛,肩膀上也有一道伤口,那是和一名敌人动手时,被另一名敌人从旁劈中的,若非他及时注意并闪避开来,这伤口还要重上几分,饶是如此,他的肩部链甲还是被一剑劈开。
克利斯看着一地的尸体,心里感叹,如果敌方也有个魔法师存在的话,己方的死伤只怕是难以避免。
佣兵们打扫着战场,克利斯回到马车上稍事休整后吩咐连夜赶路。
佣兵们没有反对,因为谁也不能肯定还会不会有下一波杀手出现。
杀手们的武器和服饰上并没有什么表明身份的纹饰和文字出现,但这批精良的铠甲和武器却令佣兵们喜出望外。
另外还在树林里找到了留在那里的马匹,克利斯毫不在意地一挥手,佣兵们便喜滋滋地收下了。
这趟任务算是赚到了!
这是所有佣兵们的心声。
于是,对于克利斯也越发恭敬,当然,不能否认的是,这位似乎年龄不大的魔法师阁下对敌的手段也使得他们不能不在心底畏惧。
尤其是在战斗时明明等级高于自己的对手莫名败于自己手下,佣兵们也心知肚明是由于这位魔法师的一旁牵制。
若非是他,死的一定是自己一方。
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大家才在一处树林里停下脚步。
草草吃过了早饭,各人往地上一躺,很快就响起了鼾声。
一直到下午时分,众人才醒来,那名腿部受伤的佣兵伤口出现了恶化现象,众人在树林里找到一处小溪,细心地用清水为其洗净伤口。
克利斯干脆宣布继续休息,到了晚间再连夜赶路,迎来了众人的一致欢呼。
充足的休息使得众人精神大振,那名佣兵的伤口也有所好转,当然,若非佣兵们的强悍体质,这样连日的赶路加上战斗,饶是铁人也会有一丝倦意的。
第三天时,克利斯已经能隐隐认出,自己应该已经踏入了基布镇区域了,虽然还只是外围。
他看向马车旁的佣兵们,离开战斗后的几天,即使是连日的赶路,也不能盖去他们即将完成任务的兴奋,此时他们已换上自敌方身上剥下的精良铠甲,克利斯不清楚这一套铠甲的价值,但奥比斯却清楚得很。
处于南方的佣兵,平时能接取的任务无非是送信、找人、保护这一类,不用说报酬最高的就是保护商队的任务,但按照运送货物的贵重以及保护天数的不同,一次的报酬,最高是十枚金币,除去路途中食物的用度、受伤的治疗、武器装备的损耗及保养外,如果家中还有妻儿,那在完成任务后甚至不能停歇,必须马上接取下一个任务才能维持家庭的正常支出。
而奥比斯之前身穿的那套链子甲,还是未婚前狠狠心咬着牙买下的,正好是十枚金币,这么多年来多处的破损也无法重新换上一套。
而现在身穿的这套铠甲,不仅仅是更加精良这么简单了,它给予了战士更全方位的身体防护,如果那晚的战斗时自己穿的是这么一套铠甲,自己的肩部甚至不会受伤。
然后是武器,这柄双手剑更加锋利,当然也更加沉重,几日的熟悉之后,奥比斯很快就对这柄双手大剑爱不释手,毕竟自己之前使用的是三级战士的武器,不能完全承受自己这个五级战士的斗气爆发。
这两样东西,奥比斯粗略估算了一下,价值应当在四十金币左右。
第四章 拼钱不如拼爹()
然后还要加上那几匹好马,马是大陆上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但一个穷困佣兵能购买得起的会是怎样的马?不用多说,一匹好马的价值还远在一把好武器之上,三十金币,不能再少了!
不但是自己,就连腿部受伤的那小子,这几天赶路的时候也时不时抽出新得的武器挥舞几下,一脸喜色,估计连受的伤都快忘了。
奥比斯心情振奋,脸上带笑,任务完成后,一定要先找家酒店好好喝上几杯,再好好睡上两天这次任务的报酬是二十枚金币,这位贵族魔法师大人出手很是大方,说不定还会多给一些然后还要把多余的马以及替换下来的武器装备卖掉,一二三十二匹马,这就是三百六十个金币,再加上
“奥比斯!”
奥比斯正想得兴高采烈,淬不及防之下几乎被自己的口水呛着,赶紧收敛心神,策马来到车厢边,恭敬道:“大人,有什么事?”
“上车。”
“是,大人!”
奥比斯走进车厢,和上次一样规规矩矩地靠坐在地上。
“大人?”
克利斯点点头道:“奥比斯,到了基布镇后,你有什么打算?”
奥比斯吓了一条,该不是自己刚才算钱的时候不小心念出口了吧?忐忑道:“大人,这个我还没想好。”
“我这次回家,能停留的时间不长,月底之前还要回帝都,如果你没其他重要的事,到时我再雇佣你们护卫我回帝都,可以吗?”
奥比斯大喜过望,佣兵最怕的就是接取不到任务,本来按之前的安排,只能在基布镇停留三天左右就要赶回帝都去,路途上耗去的五六天等于是没任务的,这几天的时间也就算是浪费了,如今这位大方的贵族魔法师发布了任务,那只要稍稍一算就知道,这一个月内赚取的金币足以抵得上以往半年的收入,那还有什么不愿意的?简直是求之不得啊!
“奥比斯?”
“啊?啊,大人,可以可以,完全可以,非常感谢您的信任。”
“你不去征求一下你的同伴们?”
“啊,不用不用,我能肯定,他们也不会反对的,感谢您!”
奥比斯兴奋地跳下马车,传达了克利斯的任务,果然,佣兵们都兴奋地呼喊了一声:“多谢大人的信任!”
克利斯微笑起来。
第三天午时,克利斯一行终于到达了基布镇。
基布镇的领土面积几乎可算是帝国之最,暗灰主色调的城墙在众人的视野中延伸到了尽头,却依然望不到辩解,宽阔的护城河环绕着这号称为“镇”的城池,不单单是为了防御,同时也有着充当交通要道的作用。
护城河的一条主要支流被引入城市中央,将这座伟大的城市分为两部分,其中偏南的城区是主体,占地面积庞大而繁华,包括了城主府、市政厅以及贵族平民各个阶层,一座足以媲美一个小型城市的基布镇就在这被人传为蛮荒、残酷的北部地区默默地自然发展着。
基布镇的右侧方的两百公里处就是被人称之为死亡之地的魔兽森林,若非基布镇的驻守,北部的大部分地区将沦为不毛之地。
第一次来到这座城池面前,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先瞥一眼远处依稀可见的魔兽森林,然后再望着面前这座城市的高大城墙咽口口水。
然而,城门前的一队人马却让奥比斯和佣兵们心底发颤,人数在两百人左右,都骑在高大的战马之上,不论是骑士还是战马都佩戴了浑身的铠甲,人马肃立在那,一动不动,武器并没有出鞘,但那股肃杀的气氛却令所有人颤栗。
奥比斯咽着口水,悄悄带着佣兵们胆战心惊地跟随在在马车后面,不敢逾越。
人是万物之灵,但却比不上大多数动物,拉着马车的马在接近到五十米之时就开始两腿发抖,喷着响鼻,怎么也不敢向前再走了。
克利斯走下马车。
对面的军阵中走出一骑:“克利斯少爷!”
克利斯大笑道:“纳德,果然是你!”
纳德大喜直冲而来,带着一股尘灰眨眼就到了克利斯五米前,然后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拜在克利斯面前:“属下见过克利斯少爷!”
克利斯将其扶起,打量着这位昔日的忠心护卫:“很好,纳德,我快要比你高了。”
纳德满脸喜悦,憨憨地笑着点头:“少爷,上马吧!”
克利斯灵巧地翻身上马,回头对奥比斯道:“你们跟在我后面!”
然后便由纳德牵着马缰,向城门走去。
到了那两百名骑士前,两百名骑士齐声下马,单膝跪地道:“克利斯少爷!”
克利斯大声道:“都起来。”
骑士们整齐地上了马,让出中间的一条路,克利斯骑马从中间慢慢进了城。
基布镇有着人类城市不曾缺少的喧嚣,高大的城门由颜色漆黑的实木灌注铁水制成,粗大的铁链拉着长长的吊桥。
整齐而结实的街道,从城门处望不到头的一排排建筑,川流不息的人流,标示着这座城市的繁华。
两百多人便这样从城市的主干道缓缓地向城主府进发,高大的军马中鹤立鸡群,骑士们阵型整齐,冷酷而沉默,从进入这座城市起,克利斯便享受着那些仿佛矮小苍生的平民的注目礼,道路两边的人群在经过时都会自发地停下脚步,弯腰施礼。
克利斯暗暗感叹,这就是这个世界中的贵族享受的荣耀,哪怕自己此时其实还无爵位在身。
这大概就是前世所说的“拼钱不如拼爹”了吧。
二十分钟的路程后,城主府已在眼前,渐渐地越来越近。
马蹄声愈发清晰起来,这表明四周的喧嚣似乎已经远离而去,基布镇内唯有城主府周围才会有如此的安静气氛。
城主府前的台阶上,已经有不少的人伫立在那,中间的一人,深棕色头发,蓝色的眼睛,身材高大,黑色的衣饰典雅而透着高贵,气质不怒自威,正是这座城市的主人,克利斯的父亲——达内尔。洛林伯爵。
左手边一人,身材矮小,还不到伯爵大人的胸口,一身淡雅秀丽的淡黄色外衣,满脸是忍不住的笑脸,还有已经悄悄红起的眼眶,不是妹妹艾琳又会是谁。
落后在伯爵大人半步后的一些则是基布镇的其余贵族。
克利斯无暇多看,跳下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