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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法师-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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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都撞紫了。

    来人松开手,稍稍打量了一下吟游诗人,看到他背上露出的琴把,眉间极其细微地一皱,只带着些歉意地向他点点头,便向着那只有一个人的酒桌上走去。

    酒馆里清醒着的佣兵们纷纷抬头向着刚进门的这个黑衣人打着招呼:

    “狂猿大人!”

    “狂猿!”

    “狂猿大人好!”

    “狂猿大人,好久不见!”

    看来这个黑衣人在佣兵中很是出名,身体中所带的那份气势表面了他的实力,和他招呼的佣兵们眼中所带的那份隐隐的畏惧也说明了这人身上代表着的,不仅仅只是实力这么简单。

    吟游诗人不敢多说什么,走到了酒馆之外。

    狂猿脸色平和地对着那些佣兵们一一回应,来到那张桌前,靠近那个佣兵坐了下来。

    酒馆里也有佣兵在低声询问同伴:

    “这个狂猿是什么人?”

    同伴将声音压得更低:“老弟,你刚来到基布镇,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四个人是绝对不能去惹的。”

    “莫非是哪个佣兵团的团长吗?”

    “不错,第一个,是血战佣兵团团长拉威尔,是个高级刺客,心眼很小,报复心很重。”

    “第二个,是狂狮佣兵团团长维普,他是贝尔帝国人,几个月前来到了这里后,马上就对这里原本排名第三的毒蝎佣兵团团长杜德尔发起了挑战,单对单的情形下轻易地击败了对手,然后又击败了排名第二的火蛇佣兵团团长特勒,现在他的佣兵团就排名第二。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去挑战排名第一的血战佣兵团。”

    “第三个,就是之前说到的火蛇佣兵团团长特勒。这人虽然被狂狮佣兵团团长击败,但他的佣兵团却是人数最多的,得罪不得。”

    “而第四个,”他悄悄指了指不远处坐在桌上的那个“狂猿”,声音压得更低,“就是他——狂猿。”

    他的同伴小声道:“他是哪个佣兵团的人?”

    “嘿嘿,都不是,他一直都只是独自一人。但是,我刚才说的几个人都绝对不敢轻易惹到他。”

    “啊?为什么。”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吧,我刚才说了,现在排名第二的狂狮佣兵团原本都是贝尔帝国人,还有现在排名第四的毒蝎佣兵团原本也是在罗澜帝国的南方混的,但在去年时,他们都来到了这里,你猜他们为什么来?”

    “这个我知道,都是为了基布领领主达内尔之子克利斯大人。”

    “嘿嘿,不错,都是为了见到他。”

    “嘿,一个贵族哪是他们想见就见的。”

    “这可不一定啊,老弟,知道这个狂猿原本是什么人吗?据说他最初也是在做佣兵的时候被克利斯大人一眼看中,然后收为了弟子。”

    闻者倒抽了一口气,羡慕道:“他的运气真好!”

    “是啊,这个狂猿原本只是一个中型佣兵团的普通团员,被那位天才强者克利斯大人收为弟子之后,短短的几个月里,实力便突飞猛进,原本只是个普通的四级战士,很快便成为了六级战士。”

    同伴失望道:“才六级?”

    “六级?嘿嘿,那位克利斯大人去布斯帝国参赛后没多久,狂猿就来到了这里,重操旧业做了一个混单的佣兵,当时人们都不知道他的身份,在魔兽森林里,有好些佣兵和他起了冲突,结果全都败在了他的手下,包括了几个八级战士。”

    “等等,你说他是六级战士?六级战士怎么能打败八级战士?”

    同伴得意地翻翻白眼:“真是少见多怪,据说那位克利斯大人的等级也不高,可是去年的那场比赛中,连九级的战士也不是他的对手。”

    “呃,这倒也是。不过,就没人想过从他的身上套出克利斯大人给他的修炼方法吗?”

    “有,怎么没有?谁不想,可是以前真这么干的人都死了。后来有人看到他可以自由进入领主府之后,就再也没人敢这么干了——这里可是克利斯大人的地盘,谁敢在这里对他的弟子下手?你敢吗?”

    同伴缩了缩脖子,摇摇头。

    吟游诗人走出酒馆之后,摇摇摆摆地走向了外城的街道,遥遥望着基布领内城的高大城墙,有些失神地愣了一会。

    基布领原本只是个巨大的城池,如今,在这城池的护城河外,又开垦了许多荒地,一些土质松软肥沃的土地上,种植着许多耐寒耐旱的庄稼,而其余的地带,却有着一幢幢的建筑正拔地而起,更远处,还有着许多房舍正在兴建当中,入眼可见许多规划好的街道和宽敞的大路直直地通向远处。

    一个信仰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而眼前这个城池的兴起,则应归咎于人们对强者那强大力量的追逐。

    吟游诗人顺着护城河来到了内城的西门,走进了内城,他顺着墙根,绕进了一条巷子里,在一间很隐蔽的小屋前,抬头看了看窗前摆放的一盆黄色小花,四顾无人后,便伸出手极有节奏地在木门上敲了敲,过了一会,又敲了敲。

    门开了一条缝,吟游诗人快速地走了进去,门马上又关上了。

    屋里很暗,吟游诗人却一点也不奇怪,他眯起了眼。

    在他身后关门的人问道:“怎么样?”

    吟游诗人道:“看到他了。特拉卡确实在那里和他碰面。”

    “很好,那消息应该就没有错了。”

    那人似乎来到了桌前,黑暗里响起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写字声。

    吟游诗人沉默了一阵道:“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将那个特拉卡带走”

    写字声停了下来。

    “你最好不要对上面的决定产生什么别的念头,更不要自作聪明,明白吗?”语气里有着毫不掩饰地凶狠。

    “是是。”吟游诗人忙不迭地回答。(。)

第二十一章 不知真假的传闻() 
听到吟游诗人的惶恐回答,屋里人的语调依然毫不客气:“要明白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其他的,不需要。”

    “是。”吟游诗人的声音颤抖着。

    “哼!”

    吟游诗人不敢说话了。

    伯尼酒馆里,奥比斯看着在他身边坐下的特拉卡,眼里有着毫不掩饰的欣羡:“几个月里,你就在这里闯出了这样的一个名头,不愧是克利斯大人的弟子。”

    特拉卡微微笑了笑,没有对这句恭维做出任何回应,只低低地问道:“那几个人的消息都弄到了吗?”

    奥比斯掏出了一张纸条,递给了他:“你自己看吧。”

    特拉卡接过了纸条,摊在桌上,仔细看去:

    瑟拉薇,罗澜帝国西部波顿小镇人氏,平民,十二岁时父母双亡,家中还有一个小她两岁的弟弟,之后来到当地男爵府中做了一名侍女,服侍的对象主要是男爵夫人,时间为五年。之后离开波顿小镇的原因是她的弟弟史蒂文成为了一个皮草商人的学徒,一向在帝都和基布镇之间往返,于是,这个瑟拉薇便随着一同来到了基布镇,中间几次转折,成为了达内尔领主夫人身边的一名侍女。

    乔娅,原籍为布斯帝国,自小跟随一名落魄的贵族主人里安长大,里安自小体弱多病,在她九岁的时候去世,家产被分光,乔娅也被里安的一名远房族叔一同带到了罗澜帝国,在赌场里,输去了身边的仆人,乔娅正是其中一个。然后,她又被转卖到基布镇,被基布镇扎克子爵府的管家买下,转而送给了领主达内尔,因为年龄与达内尔之女艾琳小姐相近,所以成为了艾琳小姐的玩伴。

    托斯

    格伦蒂亚

    安格列

    特拉卡仔仔细细地看完,吁了口气,将纸条揉成了一团,捏在手心里,然后手心里黄色的光芒微微一闪,纸条就变成了碎片。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奥比斯问道。

    特拉卡缓缓地摇头:“或许只是我的多疑,资料上看不出什么。”

    “那就是你在伯爵府里发现了什么?”

    特拉卡似乎不愿多谈,站起身来:“我要走了,下星期这个时候我再来。”

    “嗯!”

    他正要转身往外走,奥比斯突然道:“等等,还有个消息,只是不知道是真是假。”

    特拉卡又坐回了凳子上:“什么消息?”

    “听说,七天前,克利斯大人出现在了贝尔帝国。”

    “哼!假的!”特拉卡不屑地笑道,“自从克利斯大人去年从比赛中离开之后,这样的消息几乎每天都听到不少。”

    “你别急,听我说完,传闻克利斯大人和贝尔帝国的‘灰衣剑圣’发生了战斗”

    特拉卡也忍不住浑身一震,吃惊道:“怎么可能?克利斯大人为什么会与那个‘灰衣剑圣’起了冲突?还有,战斗的结果怎么样?”

    “他们为什么战斗,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至于战斗的结果,有两种说法,第一,有人说克利斯大人被击败,身负重伤。第二种说法,是克利斯大人和那‘灰衣剑圣’打成了平手,两败俱伤。”

    特拉卡皱起了眉头:“不论在哪一种传闻里,克利斯大人都受了伤。”他有些焦急地捏着自己的手掌,“圣者的强大那是毋庸置疑,如果克利斯大人真的和那‘灰衣剑圣’对上,这结果”

    他转向奥比斯:“那消息中有没有说他们发生战斗的地点?”

    “据说是贝尔帝国西北部农加山脉一带。”

    “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我得马上去告诉达内尔大人!”特拉卡“呼”地一声站起,走出了酒馆。

    农加山脉,这一片山脉连绵不绝地穿过贝尔帝国的边境地带,呈连续的带状向东边延伸,到了这里,距离海洋十分遥远,周围高山环耸,海洋气流难以到达,因而干燥少雨。气候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温湿多雨,春秋气候多变。

    因为土壤层薄或降水量少,木本植物无法广泛生长,而草本植物受影响小,所以,这里就形成了一个极大的草原地带,其中的牧草种类丰富,优良牧草有两百多种,如羊草、披碱草、雀麦草、狐茅、针茅、早熟禾、野苜蓿、冷蒿等等。

    草原与优良牧草的出现,也带动了畜牧业的发展,最后也促成了一个游牧民族的出现——汉达尔族。

    汉达尔族,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他们的祖先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草原上的,这些都已经久不可考,虽然有着民族的泛称,但基本都不会聚集在一起,因此,他们的具体人数也不可知。

    他们带着自己喂养的牲畜游走于这片大草原上,他们每居一处,众多的马牛羊等要吃大量的水、草,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必须“逐水草迁移”,他们熟悉草原上的水源、植物方位和猎物栖息处。依靠驯养家畜生活,迁徙到固定的地域为牲畜寻找牧场。放牧者可完全依靠他们的牧群,也可进行狩猎或采集,与其他过往的路人或商人交换谷物和其他诸如盐巴等必须的生活品。

    而这个畜牧民族的出现,又促使了另一职业的产生——盗马贼。

    盗马贼大多是牧民出生,非常熟悉草原的环境。干上盗马的勾当,基本都是因为滥赌欠债和好逸恶劳,不愿安心放牧。他们不是职业者,凭的只是自身的蛮力和经验。

    这些家伙出门只需要一匹马,身边就带糌粑和武器。饿了吃糌粑,渴了喝溪水,白天露宿山林,一个人在荒野行走数月都不是问题。

    汉达尔族人放牧时,都会将自己的牛、马、羊固定在自己的草场内牧放,好几天去看一次。而这些盗马贼像狼一样,埋伏在远处山坡,看哪家牛羊好下手。一旦夜深人静,他们会突然向单家独户的牧民下手。剪破牧场护网,一个人只需一根长马鞭,就能赶走几十甚至上百头牛羊。(。)

第二十二章 马贼() 
得手后的盗马贼一般都选牧民不敢去的深山、沼泽地带逃离。这还只是人少或是独身一人的盗马贼,有些盗马贼还会组成团伙,联合下手。因此,大多数牧民的牲畜被盗走了,都只能自认倒霉。

    当然,由于马贼们大多也出身于牧民,因此,大多数马贼也很少会将牧民的牲畜全都盗走不论是不为了将他们逼上绝路,也因为他们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但饿昏了头的一些马贼就未必还顾得上这些了,有些牧民所养的牲畜被盗光之后,有些人就这么饥寒交迫地死去有些不得不走出这片从小长大的草原,抛弃了牧民的身份,前往有人烟的村镇里生活下去而有些生活无依的人则在无奈下,也走上了盗马的道路。

    由于这里属于贝尔帝国与罗澜帝国的交界处,虽然盗马贼横行,但始终也没有帝国对这片土地有过大型的清剿行动,致使盗马贼几乎成了此处的特产。

    夏季是草原的黄金季节,

    这里天高气爽,能见度很高。天地之间,绿草茵茵,繁花似锦,芳香幽幽,一望无涯。草地中星落棋布地点缀着无数小湖泊,湖水碧蓝,小河如藤蔓把大大小小的湖泊串连起来,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可数。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步行其上,那种柔软而富于弹性的感觉非常美妙,令人陶醉其中。纵横交错的河流,九曲回环,构成了独特的绚丽画卷,使浩瀚无垠的草原平添了温柔委婉的气息。

    不过,其中的一个地方,却并不显得那么美丽了。

    三个人,三匹马,碧草如茵的草叶上,鲜红且温度还未完全变冷的血液缓缓地渗入地下,几具尸体倒在草地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瘦骨嶙峋,多数的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他们的武器有木棒、菜刀、匕首,那位头领拿着的则是一柄钢质低劣的大剑,之前在战斗中,只被斯蒂安娜的剑脊一格,就碎成了好几快。

    两天前,自从进入这片草原之后,加上眼前的这一波,来袭的马贼已经是第五批了。

    这里的空气很清新,风景很美,视野也很纯净,可是几乎每一天里,都有人默默无闻地倒在草地上,被野狼等野兽以及各种不知名的虫子慢慢分解为土壤。于是,草原就越发地肥沃,野草也更加地肥美。

    可以说,这些马贼的实力不值一提,但在这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人和人的相遇,往往就是厮杀的开始。

    这些未来没有了希望的家伙,在战斗开始之后,就红起了眼,毫无章法地向前冲,哪怕在面对魔法时,他们也只如不见,同伴们的尸体在身边一具具地倒下,也没有让他们停下前进的脚步,或是让他们返身便逃。

    一个逃跑的都没有!

    他们基本上没有一个是职业者,武技什么的更是无从提起,他们的战斗依靠的往往只是一往无前的勇悍和那份不顾生死的气势杀不了人,那就被杀,不被杀,最终也是饿死。

    这种气势有时候还是吓得了人的,至少斯蒂安娜在一开始时便很是被吓了一跳,致使让一个家伙近了身,虽然她及时削断了马贼的双脚,但没了双脚的马贼依然依靠着双手紧紧抱住了她的腿,似乎没感觉到自己的双腿还在不断地向往喷血,仿若前世电影中的僵尸一样,唯一剩下的本能就是攻击对手,用手、用牙,甚至情愿用脑袋去狠狠撞在剑身上。

    与其说他们是在战斗,还不如说他们是在求死。

    战斗结束后,

    克利斯不得不加快速度离开了这处战场,并赶紧选了个地方来搭起了帐篷,让斯蒂安娜换上裤子,至于那条被那个马贼抱过的裤子则被她一脸嫌弃地丢进了篝火里。

    洁癖啊洁癖!

    克利斯无奈地摇了摇头。

    “别这样嘛,”潘迪思嗔笑着靠在他的肩膀,“女孩子喜欢干净也没有错啊!”

    克利斯道:“我知道,可是,战斗中沾到对手的鲜血,这个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习惯唉!”

    他的手在潘迪思的脸上轻轻抚摸:“还好,你不会这样。”

    “哼,”潘迪思恼了,“不准嫌弃我,也不准嫌弃她。”

    “都没嫌弃,真的,”克利斯的眼神很真诚。

    “好吧!”潘迪思相信了,又靠在了克利斯肩膀上,篝火的火焰映照得她的脸,红艳艳地很是美丽。

    沉默了一会,潘迪思又道:“克利斯?”

    “嗯?”

    “还有多久才能到罗澜帝国啊?”

    克利斯想了想:“按我们的脚程,应该还要半个多月吧。”

    “你高兴吗?”

    “高兴什么?”克利斯微微诧异。

    “回到罗澜帝国之后,你可就是帝国的一名子爵了。”

    “有什么差别,”克利斯淡淡地道,“我自从出生之后,就注定了是个贵族。”

    “你好像还很不以为然?”潘迪思微微了撇了一下嘴,“有多少人都想成为贵族,就比如科洛佛。”

    气氛沉默了一下。

    “是啊,就比如科洛佛”克利斯叹了口气,“我是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了真想学院里的同学们啊,也不知他们现在怎样了。”

    “嗯!”

    “呃”克利斯发觉气氛有些不对,马上明白过来,潘迪思一定是也想到迪兰了,恨不得摔自己一巴掌,连忙掩饰地道,“我们睡吧!”

    “嗯!”

    克利斯将马背上的包裹解开,扯出一条白纱连衣裙,毫不客气地一抖:“德穆特,开始守夜了。”

    “咳咳,愿主人和夫人做个美梦。”德穆特反应很快。

    “斯蒂安娜,你也早点睡吧!”克利斯对着篝火喊道。

    “是,导师!”斯蒂安娜轻轻应道。

    草原的冬季漫长而寒冷,多数地区冷季长达五个月到半年之久。其中最冷的时候甚至会达到零下十度以下,这里的夏季温热而短暂,现在正是草原中最热的月份,白天时最高气温为三十度到四十度之间。气温变化剧烈,冷暖悬殊甚大。和沙漠一样,夜晚也是极为寒冷的。

    因为马贼的缘故,守夜是必不可少,所以不畏寒冷的德穆特就成了守夜的不二人选。

    夜里,静悄悄的。。

第二十三章 先别杀() 
夜里,静悄悄的。

    夜间,同样是马贼最活跃的时候。

    斯蒂安娜也钻进了自己的帐篷,进去前,还不忘将篝火熄灭了,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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