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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怎么这样啊,拜托,你变回来好不好啊?”智犀赶上前拉住楚涵镔的手。
“是你自己说的,要让我好好帮你辅导的,你就慢慢适应吧。”
第十章
这天早上,智犀为了不让楚涵镔一人出去晨练把她丢在家中,于是决定早早地起了床,一起床才发现时间早得太多了,才5点多,做些什么好呢?给旖晴打个电话吧。智犀顺手拿起手机拨了旖晴的号码。
“喂,干嘛?”旖晴对于智犀给她打电话显得很意外。
“噢,我终于听到中国话了,从来没觉得中国话这么好听,晴天,你知不知道在这里的这些天我天天听到的都是英文,听得懂也就算了,问题是我还听不懂。”
“怎么可能?烂铁皮不是陪着你吗?”
“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讨厌他了,你不知道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还语言不通的,他居然也不理我,这也就算了,他跟我说话也说英文,害得我现在得了严重的英文恐惧症了。”听到旖晴的声音,智犀忍不住噼里啪啦地说个痛快。
那边的旖晴笑了笑。
“对了,你那边是不是晚上?我又没有吵到你睡觉?”
“拜托,你这个样子怎么高考啊?”那边的旖晴对于智犀的地理知识少得可怜作出抗议,“中国和英国的时差是8小时,你那里是早上5点多,也就是说我这里是下午1点多。”
“噢。”
和旖晴通完电话的智犀仍觉得无聊,灵机一动的她悄悄地跑进了楚涵镔的房间,楚涵镔还在睡觉,她曾经听旖晴有过这样的“言论”,说什么不论是什么样的人睡觉的样子总是保持在孩童时期的纯真状态,她从没看过别人睡觉的样子,更没见过楚涵镔的样子,现在让她看到了,她绝不怀疑旖晴说的话,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童话存在,那么楚涵镔一定是出生在城堡中的王子,不过这也是遗传的问题,智犀相信。
“你爬到我床上干什么?”智犀瞪大了眼睛,她没想到楚涵镔会醒,更没想到他醒了害吓她一跳,“你不会是想……”
“你想太多了。”智犀连忙解释,“我是因为刚和晴天通了电话,想到她说的不论是什么样的人睡觉的样子总是保持在孩童时期的纯真状态,就想来看看你睡觉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看到我的样子一定想入非非了吧?”涵镔眯起眼睛看着她。
“你这是什么表情啊?”智犀跳下床。
“晴天太天真了,你也一样。”
“什么?”智犀回过头,抢断了他的话。
“你觉得一个政治家的睡姿也会保持在孩童时期的纯真吗?”
对于楚涵镔的话智犀显得有些诧异,刚想问个究竟,可是涵镔却恢复了原样。
“你先下去等我,等会我带你出去。”
“去哪儿?”
“告诉你你知道吗?”
智犀语塞,是啊,告诉她她也不会知道,干脆闭嘴。
不一会儿智犀就看到涵镔穿戴好下楼来:“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楚涵镔将智犀带到一家婚纱店,智犀很奇怪,楚涵镔带她来这样的地方,这种地方不是准备结婚的人才来的吗?楚涵镔又想搞什么?
“别这样盯着我看,我知道自己长的样子。”楚涵镔并没有回答智犀的疑问,反而一进门就向老板打招呼,然后向老板介绍智犀,智犀只能跟着笑笑,像她个小跟班一样,之后,智犀被带进一间房间,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婚纱礼服,她还是最喜欢白色的,她刚想挑选,就看到一个外国女人递给她一套,并示意她换上。换好礼服出来的智犀看到楚涵镔也穿着正装坐在沙发上等着。平时习惯看到楚涵镔一副休闲打扮的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楚涵镔,这么帅,她想楚涵镔应该是她见过的最帅的一个了,以后都难看到这样的人了。
“看不出来啊,”楚涵镔看着换好衣服的智犀,“果然是人靠衣装,这么一打扮起来,完全看不出来你曾经是只丑小鸭,你看看,打扮一下什么样的人不都嫁得出去吗?”
“烂铁皮!”智犀被气到不行,在英国的这段时间里楚涵镔和她说的几乎都是英文,明显在欺负她听不懂,但是更气人的一点就是每次损她的时候又全说中文,欺负她英文说不过他之余,更藐视她的中文也不如他,“我不玩了。”
“哎,这可不行。”楚涵镔将智犀拉了回来,“好了好了,我答应你,如果你以后嫁不出去,我来帮你想办法,行了吧。”
“他们为什么要找我们?”
“他们想找一对东方人,碰巧我前两天在路上碰到他们的设计师,她觉得我很适合,我就当帮他们的忙咯,但是女主角找不到,就随便把你拉来充充数,反正他们也没见过多少东方人,一定看你不错。”
“烂铁皮,不想活啦?”智犀伸出手想要去打他。
“哎,别动,这样挺漂亮的,出手就不好看咯。”楚涵镔是那种阅女人无数的男人,当然知道女人的弱点。
就这样,智犀与楚涵镔两人在打打闹闹中完成了这一次英国之旅。
第十一章
今晚咏聆失眠,不知道为什么,满脑子都是那个有着奇怪名字男人,尉迟允恕。亦舒,这位作家咏聆有所耳闻,但是说到她的小说,咏聆没有兴趣也没有这个时间去看,可是尉迟允恕却很喜欢,他应该是很喜欢的,她想,至少不会不喜欢一个人的书还能顺口说出她书中的句子,事实上咏聆也不清楚那是不是亦舒书中写的,但是她相信他。突然,她鬼使神差的从床上坐了起来,拿起手机给旖晴打了电话。
“干吗?”
“我能到你家去吗?”咏聆问,有事求人的时候,咏聆总会显得比较“温柔”一点。她知道旖晴有很多书,或许在这么多书中,她会有亦舒的。
“现在?”旖晴顿了顿,“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凌晨三点多啊。”咏聆看了看钟。
“知道还说这时候来,要来上午10点之后来。”咏聆听到旖晴停顿了一下,或许她在考虑,果然过了一会儿,她说,“算了,你来吧。”
“好。”咏聆从床上跳下来,换好衣服就向旖晴家走去,两家离得不远,一刻钟的时间,咏聆已经到旖晴家门口了。
迟旖晴和陈墨非两人单独住在一套小别墅内,小别墅依着一幢大别墅,却显得很独立。咏聆觉得有些奇怪,姑姑为何会放心晴天和墨非两人单独住,是如此笃定两人之间不会发生些什么吗?深夜2点,咏聆轻轻走进别墅,踏上楼梯,她知道墨非住在一楼,她不想吵醒他。走到二楼,她发现门是虚掩着的,一定是刚才的电话吵醒了晴天,她故意开着门方便咏聆的进出。说实话,在咏聆眼中,晴天虽然有时娇纵跋扈,但她也不得不佩服晴天的坦然与洒脱。光是开着门睡觉就不是她能做到的。她想这样的坦然与洒脱源自晴天的自信。一直以来,咏聆都不是个带有封建迷信思想的人,但是在她的观念中,像她爷爷这一辈的人,应该是或多或少有些重男轻女的观念的,但是很奇怪,爷爷疼晴天多过于疼他们兄妹。听妈妈说,这是爷爷对姑姑的亏欠使得他现在百般溺爱晴天。这幢附属小别墅就是个很好的证明。推开晴天的房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房间很大,除去一件透明的卫生间外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分割。而房间里也没有多余的摆设,只有三件东西:床、写字台和书柜。也许是遗传自姑父的绘画天赋,不可否认的,晴天自小就对色彩有着灵敏的触觉,虽然如此,咏聆对于晴天独特的“设计”仍然不敢苟同。房间的墙用的是纯正的中国红丝织质地的墙纸,隐约透着烟花盛开的图案。而床和书柜却全是黑色的,窗帘也选用的是黑色丝绒材质。床的上方挂着一幅巨幅照片,是晴天16岁时穿著一条孔雀蓝色旗袍照的,像足了老上海时期的交际花,冷峻、妖艳、美丽。这样的视觉冲突也许只有晴天可以把握,咏聆自知不能处于这样的环境而不疯狂。事实上,咏聆也会疑惑,一个16岁的小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表情,而在平时生活中,她也从未见过晴天有这样的表情。莫非当日的晴天是鬼上身?!咏聆看了看熟睡中的晴天,一脸的无邪。难怪有人会说“无论是谁,只要是睡梦中的脸依然天真无邪,他就不是个坏人。”咏聆退出自己的想象世界,走进晴天的书架。这里简直是个小型图书馆。墨非曾经说过,晴天最在乎的莫过于三样:车、书和WREN。她一直不明白,为什幺晴天会喜欢上WREN。不可否认,WREN是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但是在她眼中,他只是个叔叔。除去WREN,书是晴天最能拥有的,这一间房间里放着几乎不下两到三万本书。各式各样按照类别整齐堆放在书架上,咏聆一点一点找,终于,她发现了“亦舒”的名字,再一看,不免诧异,她竟然写了这么多本书,而晴天也竟然有这幺多本,凭着感觉,她挑了三本:《圆舞》、《喜宝》和《阿玉和阿瓦》,之后留了便条给晴天便悄悄离开了。
第十二章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楚涵镔和林智犀回到国内,智犀虽然痛恨楚涵镔在国外的种种行为,却不得不承认,将她“流放”到国外,她在迫不得已只能说英文的时候,英文长进不小。这不能不说是楚涵镔“调教”的结果。
时间过得很快,过了几个月,陈墨非、林智犀和迟旖晴纷纷参加高考。三个月后,三人考进了同一所大学——锦晨艺术学校。只是每个人学的专业有所不同。陈墨非凭着从小扎实的绘画功底,轻松的进了美术系,他的目标是做个像迟骋一样的人,而智犀进了服装设计系,晴天选择的是中文系,能做个博览群书的人,一直是她的梦想。
由于公共课是每个专业的必修课,学校将一些专业合并在一起上课,老师称其为资源整合,智犀说这是能源紧缺造成的。虽然进入大学,智犀仍然摆脱不了高中时候的样子,上课睡觉,看小说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还会和晴天一起聊天。
过了没有多久,晴天就看见智犀的身边坐着一个男同学,晴天见过的男人不算少数,即使她不喜欢楚涵镔,但是不能否认,算漂亮,楚涵镔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但是见到这个人,楚涵镔只能屈居潇洒了。
“男朋友啊?”晴天并不在意智犀身边那个男同学听见。
“当然不是了,你瞎说什幺?”智犀急于解释,可是那个男人却无所谓,“他叫赵胤崇,我的同学。”
“我叫赵胤崇。”
听到这个名字,晴天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笑什幺?”赵胤崇问。
“你们一个叫淫虫一个叫窒息,也太可笑了。”晴天这幺说,也难怪,家长取名字的时候总是想这个名字要如何别致,或者是如何得有意义,但是没有考虑到这个名字念的时候会不会很奇怪,于是总能听到很好笑的名字,“你是哪个印哪个虫啊?”
“赵匡胤的胤,崇高的崇。”赵胤崇丝毫不介意晴天的嘲笑,反而很大放地说。
就是这样,这两个字单看,无比的大气,可是配合在一起,就无比的可笑,还有智犀,林叔叔和愉阿姨原意为两人心有灵犀的意思,却不巧变成了窒息。
“你是不是赵匡胤的后代?还是,有可能你是康熙的后代,康熙的儿子不都叫胤什么的吗?有没有去考证过?”
智犀推了推晴天,晴天有时候是很放肆的,尤其是在熟人面前或是有熟人的前提下,有时候这样会无形的拉开两人的距离,有时候会让对方受伤,不过智犀无所谓,因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她已经习惯了晴天的做人方式。
“这个倒不清楚,说不定我父母是想我像他们一样叱咤风云吧。”
晴天一直认为,男人,可以不帅,或者是可以不潇洒,但是一定要大方,而眼前这个男人,似乎所有优点都具备,可是她仍不放心把智犀交给他。原因嘛……
“你喜欢智犀吧?”晴天坐到赵胤崇身边问,“但是你不能做她的男朋友。”
“她有男朋友了?”
“这倒不是,是你的原因……听没听说过张爱玲有这样一句话,男子美不得,男人比女人还要禁不起惯。”
“我可以当作这是对我最好的恭维。”赵胤崇笑笑,晴天显然还很单纯。
第十三章
尉迟允恕很久没有联系咏聆,这让咏聆有些失望,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想到的时候就像心被绒毛拂过一样,有些痒,却又无法触及,只能任凭其摆布。所以这段时间,咏聆总是一个人待在办公室里看小说。工作以来,咏聆从未这样专心地看过小说,读小说一直是咏聆大学时的爱好,那时候学习紧张,周围又都是世界各地的同学,总觉得有时候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感觉,并不是自己的英语不够好,而是一种地域性的差异,直到那时候她才发觉中文的美妙,所以当室友都在外谈恋爱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躺在寝室的床上看中文小说。那时候在英国,中文小说并不容易买到,她总是要求楚涵镔帮她从中国带。这段时间是她最快乐的时候了。重新捧起小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年轻的时候老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现在却认为得到的才是最好的。”咏聆看到书上有这样一句话,得不到的,得到的,人们总在议论,或在考虑,究竟什么才是最好的,曾经看过另一本书上这样写,得不到的也许是最好的,但是得到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在咏聆看来的,得到的当然是最好的,因为得不到的东西永远只能想象,不能拥有,当失去过才会知道拥有是如此宝贵的。她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不知道为什么,她得到过什么呢?只是自己的想象吧。
“怎么?最近连午餐都不出去吃了?”楚涵镔敲门进来,看见咏聆捧着小说。
“没什么,只是最近没什么胃口。”
“一个人的突然改变,不是没有原因的,通常来说,是男人的影响。”
“不知道就不要瞎说。”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呢?这是什么?”楚涵镔拿起咏聆放在办公桌上的小说,“《圆舞》,你在看这本书啊?”
“怎么你看过?我从来不知道你喜欢看小说。”
“听过,听说是两个年龄不同地位不同的人的感情,结局并不好,或许是作者过于悲观吧,她写的小说多数让人惆怅,所以不看比较好。”
“只不过是种消遣。”
“知道就好,不要影响工作。”
“知道了,总经理。”楚涵镔对于工作上见只能用一丝不苟来形容。
楚涵镔朝咏聆笑笑,临走前放下一盒便当,是他刚从外面买的,他知道咏聆不是个轻易动情的人,一个人有能力让她改变原有的生活工作轨道,这说明她很在乎这个人,他只能静观其变了。
走出咏聆办公室,楚涵镔独自一人在公司附近的一条小道上踱步,小道很幽静,两旁都是法国梧桐,有风的时候总能听到两边传来沙沙沙的声音,下雨的时候满地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很有些古词中的意境,难怪爸爸在的时候总喜欢在下了班的时候在这里逛逛,说不定还有些意外的惊喜。想到这里,楚涵镔看见附近新开了一家店,店名很有意思,叫“SECRET”,秘密?出于一种好奇心,楚涵镔走进这家店。楚涵镔想,多少故事,就是这样发生的,出于好奇,相遇,之后相识,能不能相爱相守却要看上天的安排,楚涵镔多多少少还是个宿命论者。一进门就能闻到一股来自花草的香味,顿时让楚涵镔有种置身大自然的心旷神怡,单单是这一点,就让楚涵镔对这家店的店主产生了一些好感,这是个能抓住人特点的人,当今社会,繁忙多过悠闲,享受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是这家店,至少能让普通人做一个短暂的梦。店铺不大却显得很温馨,每张圆桌都用了浅色格子桌布铺着,桌上摆着一个玻璃花瓶,花瓶中插着一支太阳花,有种英国乡村风味,楚涵镔想到,曾经,就是在几年前,英国读书的时候,楚涵镔和一个人去过同样的地方,感觉由原先的心旷神怡变成了似曾相识。不知道有多少人像他这样,只能说店主是个很有心的人,用心揣摩了人的想法。
这个时间人并不多,只有一个女孩坐在靠窗的桌子上涂涂写写,他走到另一张窗边的位置上坐下,很奇怪,并没有人主动上前来招呼他。过了一会儿,楚涵镔看到对面的人抬起头看了看他,只是看了看,又继续自己的涂写。吴矣恒?这个人他认识。楚涵镔走上前,“矣恒?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头,先是一阵疑惑,随后:“楚涵镔?”
“你还记得我?”楚涵镔显出特别地高兴。
矣恒只是低头笑笑。她和楚涵镔曾经是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但是因为同是中国人,所以在异乡,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虽说楚涵镔一直对感情玩世不恭,但要说起他能记住的几个女人,其中就有吴矣恒。吴矣恒算不上他的初恋,但是她给他的感觉很特别,她算不上漂亮,只是她给人一种十分淡定优雅的感觉,她有时候也很活泼,这是楚涵镔见过的最不能捉摸的一个人,也许是因为这样,她的周围有种神秘的气场,他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你现在怎么样?在做什幺?”楚涵镔问。
“就是这个咯。”矣恒抬起手上的纸,上面画着一套礼服裙,“这就是我的工作。”矣恒头发并不很长,刚好及肩,但是她有很长的刘海,刘海并不是学生头的那种,而是长短不一的,却显得乱中有序。画画的时候,矣恒用一个小发夹将刘海夹在一遍,整张脸显得很干净,不画画的时候,刘海齐齐的落在矣恒的眼前,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睛,只觉得很迷离。
楚涵镔看了看矣恒的画,在他眼中,矣恒是个喜欢简单干净的人,但是这画上的礼服很华丽,根本不像矣恒的风格。“你怎幺会选这样的地方来工作,很会享受。”
“这是我的办公室啊。”矣恒笑了笑。
“什么?”楚涵镔甚至觉得自己听错了,矣恒开一家店只为了自己有个好的工作环境?论环境,这里到客人多的时候总是有些嘈杂的,再加上有客人的时候她未必会有时间设计。这也是为什么商务楼总不会开在居民区的原因,不想让居民区那种气氛影响到工作效率。可是矣恒却完全相反,这是为什么?他永远猜不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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