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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破坏神之毁灭-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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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菲尼克斯感激涕零的欢呼声,然后三无公主从帐门外回来。面容依旧无情,但是从一些微小的动作中,我得出她正处于腹黑模式全开地状态中。

    咦咦?

    坐在篝火一旁,三无公主拿起一根小树枝,慢慢的一节一节截断,仿佛在计算着什么,当最后一节被扔到地下时,外面突然传来菲尼克斯的声音。

    “噢呵……女王陛……陛下……请……请用力的抽打我吧……用力点……再用力点。哦呵……被……被踩了……不……不要……不要这样……请不要停……噢……(不绝于耳的呻吟声)”

    “时间,刚刚好,试验,完美!”一旁的三无公主漠然的记录着些什么。

    “……”

    认为她是个善良女孩的我真是太傻太天真了,话说回来,菲尼克斯现在地幻觉世界也颇让我感兴趣,如果能进去,再如果有dv的话。录下来不知能卖多少钱呢……

    小雪的身体无疑是最好的枕头和被单,蜷起来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摇篮,当菲尼克斯的声音停下来之后,我美滋滋的躺在里面,小幽灵也凑了上来。

    “小凡小凡。人家也要和你一起睡嘛,好不?喵呜~~”说着,她赖在我身上撒起娇来了。

    不,就算你这样撒娇我也……不。应该说,就算你不撒娇我也无法抵抗你那可爱的表情呀可恶,一只笨幽灵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可爱呢,简直就是犯规呀。

    “不回项链里去吗?小人鱼呢?”我将她搂在怀里亲了一口,小两口热热乎乎地贴在了一块。

    “她在睡觉呢,比我还能睡。”

    小幽灵在我怀里蜷起身子,喃喃道,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那可爱的睡容能让任何人都无法狠下心来将她吵醒。

    说起这小人鱼,我可真服了,和小幽灵简直是天生一对,就连嗜睡方面也一模一样,应该说比小幽灵还能睡才对,一天24小时,她起码有20小时是在睡觉,难怪人们那么少见到人鱼。我想这应该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不过这样到也好。因为有其他人在旁的时候我无法将她放出来,而且也担心长久呆在“鱼缸”里会不会觉得闷。她这样一整天地睡,到是省了我很多担心。

    这样想着,我的目光触及到篝火旁边三无公主,在我刚刚躺下来的时候,她也铺好被子躺了下去,独自一人睡着,娇小的背影看起来孤零零地怪是可怜。

    正在这时,在我见鬼了的眼神中,三无公主的身体开始骨碌碌的滚呀滚,从躺着的垫子滚到地上,在绕着篝火转了个大圈,然后骨碌碌的滚上小雪的身体,滚入我的怀里。

    如果她已经睡着了地话,那还真是彪悍的睡相呢!搂着她紧紧靠过来的娇小躯体,我哭笑不得的这样想到……

    第二天,当我神清气爽的走出外面,对着森林的朝阳伸着懒腰的时候,一道无限怨念的视线从对面地树杈上直射过来,让我缩紧了身子。

    顺着视线一看,在对面地树上,由枝叶铺成的简陋住所里面,被森林里好客地大蚊子饱餐一顿的菲尼克斯,正像念碎碎的老头子一样紧盯着我,如果他手里有个诅咒稻草人的话,恐怕早已经钉了下去。

    汗,是你自己先惹她们的,再说又关我什么事?别无法对女人动气就拿我出气呀混蛋。

    “那只幽灵呢?”

    从树上跳下来,见只有茉里莎从我后面走出来,菲尼克斯有些小警惕的问道,续三无公主之后,小幽灵成了第二个在他心里面留下阴影的女孩。

    “她已经回到该回去的地方了。”

    “那就好,那就好。”似乎为走了一个恶魔而庆幸,菲尼克斯十分风骚的将额头上的刘海轻轻一扬,露出被蚊子叮满了包子的肿脸。

    简单的吃了早餐,收好帐篷以后,旅程继续……

    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蜘蛛森林,听这名字。你或许会以为这里遍布着恐怖的蜘蛛,其实不然,虽然不是没有那些恶心地蜘蛛,但也没多到让人取上这么一个名字的数量。

    冠以这个名字,是因为在这片森林里有两个最出名的,也最让人恶心的洞穴,一个叫蜘蛛巢穴,一个叫蜘蛛洞穴。顾名思义,洞穴里面就是蜘蛛的海洋,各式各样的蜘蛛,拳头大的,巴掌大的,脸盆大地,甚至齐腿高的巨型蜘蛛,你都能在里面看到。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要取这么相近的名字呢,巢穴和洞穴,不是让人很难搞清楚吗?哪怕是叫成洞穴一号、洞穴二号也比较容易分清楚呀混蛋!!(游戏里的任务是在蜘蛛洞穴里,结果某人经常跑到巢穴里瞎摸索,因此怨念很大……)

    除此之外。顺着蜘蛛森林直走,就是庞大湿地,这里并没有什么突出的东西,直接略过。接着便是剥皮森林,取这么一个诡异的名字,是因为里面有个剥皮地窖,而这剥皮地窖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在地窖里的小矮人很喜欢剥人皮,不得不说,暗黑人取名字时地思考方式都比较单纯……

    如果能顺利的穿过剥皮森林,你便会看到萨卡兰姆的古代都城。也就是在地狱势力入侵以前的库拉斯特,现在的遗址,所以又叫古代库拉斯特,在地狱势力入侵后,萨卡兰姆被黑暗势力所控制,整个库拉斯特也不得不搬到现在这个地方以求安稳。

    当然,并不是说整个原始森林就这么几个小地方,我刚刚说地全部加起来。只是这个森林的不知几万分之一的面积。只是因为其他地方冒险者比较少去,也就没取什么名字了。

    地名介绍完毕以后。就轮到介绍森林的局势了,在整个已知地原始森林里,一共盘踞着两大势力,听到这里,大家第一个念头或许会想到库拉斯特,也就是冒险者联盟应该是其中一大势力,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其中一个势力,大概所有人都能想到,就是精灵一族,她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对整个原始森林的影响力远远不是我们这些冒险者所能比拟得了的。

    传说中,精灵一族有三大主要职业,一是巫师,和我们稍有不同的是,精灵巫师并不像人类那么擅长火系魔法,她们的火系魔法是由一部分的火系技能,外加一部分精灵族特有的植物技能构成的,从某方面说,她们虽然不如人类法师伤害输出那么高,但是奇特地植物技能却让她们的作战更灵活,更安全。

    第二职业是我的老本家——德鲁伊,和我们的不同点在于变形系和召唤系,她们少了笨拙的熊人变身,多个灵巧的鹿灵变身,攻击技能自然也少了几个,取而代之的是精灵族特有的技能,而召唤系地灵一系也被其他技能取代,和我们人类地德鲁伊比起来谁强谁弱,这一点暂时还没有得出结论。

    最后一个职业想必大家也多少能猜到,没错,就是弓箭手,或者叫魔弓手,和亚马逊相比,这一职业少了标枪技能,取代的是精灵一族特色地护身剑系技能,弓箭技能似乎也有所区别,限于篇幅,这一点凯恩在书里并没有详细说出。

    至于是不是和我们人类有牧师和僧侣之类的隐藏职业一样,精灵族也存在隐藏职业,这一点就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了,应为人类和精灵族素来不和,虽然没有到兵戎相见的地步,但是精灵族对我们也没什么好脸色,这里面的恩怨要追溯到地狱势力入侵以前,在人类最繁盛的教皇时代,具体的内容我不大清楚,但是异世界小说看多了,大概也能猜个一二——精灵族也不光是因为喜欢森林才全部搬迁到这里居住的。

    精灵族的资料我只知道那么多,一部分详情还是从菲尼克斯那里听来的,接下来,当然菲尼克斯为我们介绍森林里另外一大势力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到,相信也没有多少人能想到另外一大势力竟然是——小矮人!

    没错,就是小矮人,或许大家都会有疑问,为什么弱小的小矮人能取代强盛的冒险者联盟成为森林两大势力之一,关于这一点。菲尼克斯很快就解开了我们的疑惑。

    ——它们的实力,源自于它们恐怖的繁殖能力和适应能力。

    为什么在地球人类始终无法消灭蟑螂和老鼠,其实也是这样地道理,曾经有这样的说法,若是像蟑螂和老鼠这些之类的动物智商能达到我们人类的二分之一,那统治地球的将不是人类而是它们,小矮人正是异世界高智商版的蟑螂和老鼠,所以应该不难想象它们能占据这一席之地吧。

    不过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小矮人应该能统治整个森林才对呀,即使是强大的精灵一族也得在它们蟑螂一般的繁殖力和生命力面前退败,理论上是这么说没错,但实际上,小矮人里面也存在许多不安地因素,正是这些因素限制着它们称霸整个森林。

    第一点因素,部落性质,小矮人有很强的部落观念。不同部落的小矮人相见虽然不至于立刻开打,但也难以互相融合,更不用说合作一起对抗敌人了。

    第二点因素,这和地狱势力有关,因为强大的繁殖力和生命力。让小矮人彼此之间出现了比较诡异的关系,首先,是由第三世界的小矮人投影过来的怪物,这些投影没什么智商。和所有的投影一样,对任何生命都抱着敌视态度,其次,是被暗黑实力侵蚀地小矮人,和投影不同的是,它们虽然疯狂,但是还保持着一定的智商,因此这一类怪物很是让冒险者头疼。最后一种,当然就是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森林里土生土长的小矮人了,它们保持着原有的智商,一些小矮人巫师甚至还懂得大陆通用语。

    这三种不同地小矮人构成了小矮人种族之间的奇特关系,三种不同性质的小矮只要一见面,没什么好说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将对方斩尽杀绝绝对不会罢休。这种彼此之间地仇视关系。也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矮人一族的实力。

    第三点因素,是让小矮人数量不至于泛滥。但是同时却让它们立足于不败点——强大的地域观念,小矮人部落对自己的领域十分固执,一般不会特意去扩展自己的领土,但是因为那恐怖的繁殖能力,部落人口很快就陷入饱和状态,怎么办呢?

    厮杀,它们选择了彼此残杀,甚至亲人之间也不例外,直至剩下大约十分之一的时候才会停下来,这种行为虽然严重的削弱了部落地力量,但是存活下来的小矮人却更加强壮,它们的子孙后代也会变得更加健壮,然后等人口饱和以后,它们又开始新一轮的厮杀。

    因为这种厮杀过后的得益,冒险者把他们这种行为叫做脱变,每蜕变一次,小矮人部落的实力就强大一分,大概经过十次的蜕变,部落便会产生头目,经过一百次的蜕变,便会产生精英,而五百次地蜕变,则是小boss,两千次地蜕变,据说就会出现魔王级实力的小矮人,五万次蜕变,便会产生魔神级实力地小矮人(这里的魔王和魔神级实力指的都是投影,要是真正的,那也不用打了,小矮人早就一统天下,甚至杀到地狱里面去了)。

    不过迄今为止也没有听说过哪个冒险者遇到拥有魔王级实力的小矮人部落,更不用说魔神等级的,这里除了小矮人之间的互相厮杀的因素以外,精灵族也是功不可没,对整个森林极为熟悉的她们,总是会把刚蜕变后正处于虚弱期的小矮人部落一个个剿灭,将敌人扼杀在摇篮之中。

    小矮人的性格残忍嗜杀,由剥皮地窖的名字由来便可一窥,而精灵族则是善良而偏执,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再加上一山不容二虎,森林里的两大势力的恩怨,早在不知多少万年前就开始水火不容。

    我们冒险者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呢?

    “别理我们,我们不碍事,最多也只就看看精灵长得什么样子,顺便干掉几个微不足道的小矮人部落升升级,然后各走各的路。”这是菲尼克斯的版本。

    “你们慢慢打,哥们只是路过打酱油,顺便围观一下扔几个小石子。”这是我的版本。

    当然,话是这么说,我们冒险者联盟自然还是偏向于精灵一族,从来只有听到冒险者杀小矮人升级,可没听说过哪个冒险者敢杀精灵升级的,虽然彼此处于冷战之中,但是这一点微妙的默契还是有的,毕竟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将地狱势力赶出暗黑大陆。

    “听说精灵一族经常跑到库拉斯特里采购必需品,不过她们总是藏头露尾,神秘兮兮的,很难发现。”菲尼克斯眨巴着嘴巴,颇有些遗憾的样子,然后再加上一句。

    “就是不小心暴露了,跑去一看,也是都是些男精灵,偏偏还长得比我帅,真tm晦气!!”

    听到这里,我毫不犹豫的送了菲尼克斯一记中指……

第三百四十一章 死狗会瞬移?() 
第三百四十一章 死狗会瞬移?

    “森林里最可怕的并不是怪物。趣/读/屋/ ”

    菲尼克斯随手一发冰弹,将挂在不远处树上与整棵树融为一体的水桶粗毒蛇冻成冰坨,然后不知第几次重复说道,要是不小心被这条毒蛇咬上一口,再吞下去,即使是转职者也不好受。

    “因为它们不是怪物,我们无法得知它们的名字,即使是经验最丰富的冒险者也不敢说自己已经认识了森林里的全部生物,因此大多数时候我们并不知道眼前的生物有多强,有可能会被它的娇小所蒙骗,有可能会被它的外表所迷惑,经常误判而导致自己陷入险境之中,就比如说那一簇花……”

    这样说着,菲尼克斯指着不远处十几朵零散的分布在恬静树荫下的花朵,这些花朵模样有些像郁金香——应该说是放大几十倍的郁金香,那收束起来的花蕾足足有脸盆大小,正散发出浓郁的香气,粉红色的花蕾和翠绿的树荫互相衬映,几束阳光微微透过,将那片树荫渲染的如同绿林仙境一般恬静美丽。

    哦哦,这个我知道,凯恩书上说过,地下一定躲着什么怪物吧,利用这片美景和花香吸引过往的小动物,然后捕食掉,尸骸则成为那些巨大郁金香的肥料,可谓是互利互惠。

    当我这样说出来的时候,菲尼克斯笑而不语,正好这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老子天下第一的死狗,被那浓郁的香味和恬静的环境吸引了过去,女孩子总是喜欢这些美丽的事物,巨龙也不例外。

    “没事吧。”

    我指着露出迷醉神态,摇摇晃晃的走向陷阱的死狗问道,菲尼克斯笑着摇了摇头,示意没事。不过我还是悄悄在手上捏了把飞刀,死狗可是我地贮备粮食,怎么能让其他人吃掉?

    这样想着,死狗已经去到了树荫脚下,意料之中的隐藏在地下的敌人并没有出现,它美美的趴在地上,大树底下好乘凉,看来是想睡个回笼觉。然而在我们的视角中,却发现那朵巨大的郁金香花蕾正慢慢垂下,垂到死狗上空,张开花蕾露出一排排与之美丽外表完全相反的锋利牙齿,咕噜一声就把死狗吞了下去,然后立刻合紧。

    “嘎——哦——嘎——哦——”

    从花蕾里面传来死狗的怒吼声,似乎在像无头苍蝇一般乱撞,可是这花蕾地结构就如橡胶一般。无论它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

    活该,让你平时嚣张。

    正当我打算出手将整朵花斩断的时候,身旁光芒一闪,沾满了那散发着花香黏液的死狗已经出现在了我旁边,四肢呈大字型趴在地上。无力的喘着气。

    不仅是菲尼克斯,就连将扔飞刀的动作做到一半的我,也张大嘴巴不可置信的看着死狗。

    “老……老弟,如果我刚才没看错的话。这……这应该是巫师地瞬移吧,可是我为什么没察觉到魔法波动呢?”

    菲尼克斯不可置信的揉着自己的眼睛——就连自己也还差一级才能掌握的瞬移技能,竟然出现在一只狗身上?

    “这个……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我比菲尼克斯更惊讶,只要离开一段距离死狗就会自动传送到我身边这我是知道的,可是死狗竟然会瞬移技能,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话说。这真还是一只狗吗?自己该不会是捡到了什么奇怪地储备粮吧,吃了会不会拉肚子?

    “嘎哦——”

    喘过气来的蕾奥娜恼羞成怒的站起来,拼命朝那多巨型郁金香咆哮,卑微的人类也就罢了,如今就连一朵小花也敢欺负本公主,要不是本公主刚好想到了契约里还附带有一个主动传送到对方身边地技能,还不成为第一条被花吃掉的巨龙?耻辱啊耻辱。

    这样咆哮着,我们大无畏的龙族公主殿下。抖着一身金色的卷毛很有点气势滔天的冲了上去。正欲和那该死的食人花展开轰轰烈烈的搏斗。

    “等等,现在可不能过去……”

    清醒过来的菲尼克斯连忙一个心灵传动。凭空将冲出去地死狗抓了回来。

    “嘎哦嘎哦——”

    你这卑微的人类想干什么,为什么阻止本公主复仇,想要和我们龙族作对吗?杀了你哦,本公主真的会杀了你哦。

    看着不断以一副可爱的样子朝自己虚张声势的金色卷毛京巴狗,菲尼克斯哭笑不得的看了我一眼,老弟,你身边的东西一个个都那么有个性吗?

    很快,菲尼克斯就为我们解了惑,他控制着几颗大石,模拟出轰隆隆的脚步声向食人郁金香“跑”了过去,刚到脚下,突然从地面伸出无数尖锐地地刺,坚硬地石头瞬间便被这些地刺刺穿。

    “食人花捕捉到的猎物只是诱饵,小动物一般都是群居地,当一只被食人花抓住以后,其他的便会立刻赶过去营救,这时才是这些地刺虫的捕猎时机。趣~读~屋 ”

    菲尼克斯这样说道,不过相比他的解释,我更惊讶于他对心灵传动的控制能力,能一边控制住死狗,一边同时操纵几颗巨石精确的模拟出类似野兽的奔鸣声,至少我现在是远远做不到,流浪法师果然有不少绝活。

    “地刺虫和食人花的组合对我们冒险者来说并没有什么危险,我只是要告诉你们,即使是一些植物和昆虫也懂得运用策略,所以千万不要小看森林里的任何生物,它们的祖祖代代在这里生存不知多少年,流传下来的猎食技巧已经相当完美,在库拉斯特,每年死于其他意外的冒险者要比死在怪物手上的冒险者多很多。”

    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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