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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我对阿狗说。
“阿狗!”我们刚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一个浑厚沉稳又不乏亲切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阿狗听到喊声停下了脚步,他回过头来,望着背对着我们的男人。刚才这一声阿狗,就是他喊的,我们听的清清楚楚,判断不会有误。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阿狗不解的问。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师父的名字,李八斤。”杜逍飞的老爸说,说的很轻松很自然。
阿狗一愣说:“你到底是谁?我师父的真名字这世上知道的人没几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不用说,你一道了。”说完,他慢慢的将椅子转了过来,他手里的雪茄依然在燃烧着。
这是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但他容光焕发的样子,不像一个老男人。通常情况下,这样的男人要么是保养的好,要么就是一个实力超群的高人。
“师……师……师公……”阿狗讶异的连话都要说不成了。
卧槽,这什么情况,这阿狗怎么会喊他师公?不会吧,他师公怎会有这么年轻?
“阿狗,你确定没认错人?”我小声问阿狗。
阿狗摇摇头说:“他是我师父的师父,小时候他还经常打我,我怎么可能认错。”
阿狗唰的一下子变的笑容满面说:“师公,你不是在茅山脚下养僵尸吗?你怎么突然跑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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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卷 无头诡校_第758章 求婚()
卧槽,阿狗的话一句比一句让我吃惊,眼前这位师公竟然在养僵尸?以前听二爷说过,这世间有人养鬼,包括二爷本人也养的有小鬼,没想到今天亲眼见到养僵尸的高人了。 。 。
在这个时候,我知道阿狗不会在这里说玩笑话,都是真的。杜逍飞的老爸是阿狗的师公,他还是一个养尸人,养的是特么的可怕的僵尸。
变态,简直就是变态,他这是玩火**,早晚非得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可。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既然敢养僵尸,说明他不仅有超群的胆量,还有超群的本事,两者缺一不可。
“阿狗,这是我的儿子,你们能够在这里相遇,那便是缘分,希望将来你们能够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师公深吸了一口雪茄说:“我这犬子不知天高地厚,居然和那些人打起了交道,我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想帮他摆平这件事情,以后让他不再跟那些人有来往。”
这师公还是一个明白人,完全不像杜逍飞这个混蛋。我就不明白了,他身为阿狗的师公,他怎么结婚了?还生出来一个这么没教养没道德底线的儿子。
阿狗听后笑着对杜逍飞说:“真是对不住了,我不知道你是师公的儿子,不然我就不会动手打你了。你放心,咱们是自己人,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动手打你。”
阿狗故意咳嗽几声说:“那个什么,师公,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等有时间了,我去茅山。”
阿狗这家伙还挺机灵,晓得急流勇退,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不然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
“阿狗,你若是拿走了这龙眼,我这犬子的命就没了。”他意味深长的道,用一种猜不透心思的眼神望着我和阿狗。
听到他说这句话,我知道大事不好,这龙眼我们是拿不走了。虽然杜逍飞身边现在没有小弟,但他身后有一个特别牛叉的老爸,牛叉到养僵尸来玩,这也难怪杜逍飞如此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老大,你…”阿狗望了望龙眼,又望了望我,一边是师公,一边是老大,他实在是左右为难。
既然这颗龙眼也关乎到杜逍飞的性命,师公是不可能让我们带走它的。他现在是给阿狗选择的机会,要么乖乖的把龙眼放下,要么他动手抢回来。一个当父亲的,儿子的命,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真把龙眼给了他们,那我怎么办?我拿什么给无头尸体?没有龙眼,米粒就完蛋了,不仅只有她,葛钰也会有危险。
目前的情况不用分析,便能想到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我点了点头阿狗把龙眼还回去吧,之后我们再想办法。
阿狗小跑到师公的面前,恭敬的把龙眼放回原来的位置说:“师公,龙眼还给你,我还有事,先走了。”
师公微微一笑,和阿狗离开了这里。
“阿狗,你跟我简单说一下你师公的情况吧。”失落的走在路上,我问阿狗。
阿狗跟我说,他师公今年已经八十几岁了,因为修炼的缘故,所以才较年轻。二十几年前,他在云游四海降妖除魔时,救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这个女人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把自己的身体给了他。他当初后悔莫及,责怪自己意志不坚定,给本门惹出丑闻来。
不影响本门的声誉,他把自己给逐出师门了。之后发现那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无奈之下,他选择了跟她在一起。后来听说这个女人得了一种怪病,孩子生后没几年就死了。
女人死后,他就从城市搬回了茅山,他闲来没事干,就在茅山脚下养起了僵尸。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同门晚辈们都觉得他没必要把自己逐出去,自此以后,即便他在茅山脚下,他也没有回过本门,也不曾跟本门弟子打过交道。
他们都知道师公有一个儿子,但没想到这个叫杜逍飞的就是他儿子。应该是疏于管教,他儿子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最后阿狗跟我说,他师公的名字叫杜长生。
都说名如其人,我儿也不假,样子,活个一两百岁没什么问题。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他养僵尸就养吧,只要别用养的僵尸祸害无辜的人就行。
杜长生敢把僵尸养在茅山脚下,说明他应该没想过用僵尸干什么坏事,不然他就不会在那里养了。今天样子,像是一个正派人物,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杜逍飞这个混蛋真是一个白痴,有这么强大的一个老爸,怎么就不知道学点儿本事,将来没准儿有用到的地方。估计这回他应该体会到了,毕竟被我们打两三回了。
“老大,怎么办?我们还抢不抢龙眼了?”阿狗问我。
“你还敢抢吗?”我反过来问阿狗。
阿狗犹豫了下说:“如果他不是师公的儿子,我肯定会抢,但关键他是,明知道这样,我还要去抢,这就有点儿明摆着跟师公作对了。说实话,我不想跟师公作对。”
我能够理解阿狗现在的心情,的确,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也不会去抢。
可是,难道我就这样放弃了吗?不,绝不,我不能让她们受到伤害。
我沉下心来想了想,杜逍飞得到龙眼后,会将它转给夏侯刚烈那些人,我们不能抢杜逍飞,但我们可以抢他们。当然,要想从是他们手中抢到龙眼,那是相当的难,而且要冒很大的风险。
现在也只剩下这一个法子了,即便知道危险,我也要试一试。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至今我还不知道他们什么来历,我得想法子打听到有关他们的消息。最起码,我得知道到哪里能找到他们。
古秋月,这时候我想起了她,她一定知道他们的来历。今晚是她的生日,她不让我去,我偏要去,我倒要边会发生什么事。
既然是过生日,那就少不了生日蛋糕,同时我还要买烟买酒,顺便再买一束玫瑰花,不管她收不收,反正我要买,尽到我的心意就行。至于夏侯刚烈跟我说的那些话,我暂时不要管,万事以救米粒为先。
晚上我想让阿狗跟着我去,但阿狗一听说要去古秋月那里,说什么也不肯去,生怕古秋月在坟地里弄死他。我想想也是,万一古秋月气没消,动了杀机他可就完了。
所以,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一个人前往古秋月那里,希望今天的蛋糕和玫瑰花没有白买,能够换来一些对我来说有用的信息。
“我去,这什么情况?”大概八点的样子,我到了坟地边上,平时这里是阴暗可森的,可今晚却是灯火辉煌,而且四处散发着浓浓的花香。
我一眼望去,奶奶的,我惊呆了,我好像了一个浪漫温馨的花海童话世界。
花,偌大的坟地里,铺满了红色的玫瑰花。这可是七余亩的坟地啊,却是铺满了鲜艳的玫瑰花。地上铺满也就算了,上左右几个方向也都是的,形成了一个用玫瑰花搭建成的大房子。
这绝对的是一个大手笔,这么多玫瑰花得花多少钱啊。
再瑰花房子里面,布置的就像婚礼现场一样,气球彩带什么的到处都是,最的还有一个光彩耀眼的舞台。舞台上有一张好子,桌子旁边有两张凳子,桌子上面摆着一些东西,我楚是什么。
“这是啥意思?难不成有人要趁着古秋月过生日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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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卷 无头诡校_第759章 半张脸()
这样的摆场,要是求婚的话,那绝对是一个超级土豪。请大家!更新最快的一个土豪,要娶一个在坟墓里活着的人为妻,总感觉不是那个味。
我往里面么人都没估摸着土豪还没登场。既然土豪没登场,那我就先登场吧,不过我的玫瑰花和这花海相比起来,确实有些寒酸啊。
“秋月姐,生日快乐!”我来到已经被玫瑰花覆盖的坟前喊道。
“秋月姐?”我见没人答应,就又喊了一声。
“秋月姐?”还是没人答应,在这样的场景之下,难道她家?
“秋月姐!”我拉长了声音,大喊起来,如果还是没答应的话,应该就是了。
“喊什么喊,老娘不是跟你说过嘛,今晚我过生日,你不能来。”古秋月语气显得有些焦急。
“平时我都来了,你过生日我就更得来了,秋月姐,你你买了蛋糕,还有鲜花和红酒,还有大中华。你出来吧,我想陪你一起吃蛋糕。”我说。
“吃什么吃,赶紧带着你的东西滚,滚的越远越好!”她大声喝起来。
我能感觉出来她的紧张,显然她不想这位超级土豪,不知道是怕土豪误会,还是怕其他的什么。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想见一见这位土豪,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会让不可一世的秋月姐紧张的不行。
“你不让我陪你吃一口蛋糕,我就不走,打死也不走。”不会死的我倔强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混蛋,老娘再问你一遍,你到底走不走?”古秋月越来越急,已经到了急不可耐的地步。
“不走,就是不走!”
“刘明布啊刘明布,算你狠。这样吧,只要你肯离开,我就彻底放过小萌,以后你不来我这里她也会没事。”古秋月破釜沉舟般的说。
说实话,她开出的这个条件对我来说已经更丰厚的了,从她的表现上来知道这是一个我获得更多信息的机会。但人要学会知足,她放过小萌,今晚我的收获很大了,如果还想贪多的话,没准儿什么也落不得。
“秋月姐,这可是你说的啊,你可不许出尔反尔啊。”
“别特么的在老娘这里婆婆妈妈了,你要是再不走,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要了她的命?”
“信,我当然信,我现在就走。”我正想把带来的东西放下,却不料她说:“把它们都带走,一个不剩的带走。”
好吧,你是姐,听你的。我转过身去,带着它们离去。
虽然我很想见一下不久之后会出现的这位土豪,但小萌的安全着想,我还是先离开这里比较妥当。小萌这件事能这么快的得到解决,我已经阿弥陀佛了。
“噌”的一声,就在我刚走出玫瑰花搭建的房子门口时,有一个人犹如闪电一般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个人出现的太突然了,差点把老子给吓死。
当我抬起头的样貌时,我吓尿了,真的尿了,但只尿了一点点儿又给憋回去了。我是一个不死人,我怕个鸟蛋。
眼前这个人穿着白色的西装,白色的皮鞋,脖子上还打着红色的蝴蝶结,不话,蛮可以的。但一该被吓到了,这个人只有右半脸,左半脸完全没有。
这个人的个子很高,至少比我高一头,身板能*两个,我站在他跟前就像是一个小孩子,魁梧方面根本没有可比性。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脸是完整的,我比他的脸好。
于此同时,我感觉到这个人实力不一般,他站在这里不动,我便能感觉到有劲风不停的从他身边吹过来。这时候我才明白古秋月为什么要我走,因为这个人不好惹。
半张脸都没了,他还活着,他应该不是人,是鬼。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我装作很随意的说,其实内心深处特别紧张。
“来都来了,为什么要走?”男人的声音非常粗犷,而且非常有威慑力。
“大哥,我走错地方了,现在得赶紧回去,不然我那要过生日的女朋友要着急了,她一着急,又要跟我闹分手了。”我胡乱编造着理由,他信也好,不信也罢。
“你来的正好,我缺一个酒侍,就让你来充当吧。”这个人抓着我的脖子一甩,我便像一个铅球似的,不停的往里飞啊飞。
最后,我直立立的站在了桌子旁边,桌子上有红酒,有菜肴,旁边还有一个多层的高档蛋糕。
这个男人来到坟前,十分绅士的弓着腰伸出手,好像要迎接什么贵宾似的。
然后就在我眨眼间的功夫,一个穿着白色婚纱的女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个穿婚纱的女人太美了,美若天仙下凡一般,无论是她的,还是她的脸蛋,以及她的气质,那都是绝美。
古秋月,我知道这个仙女一般的就是古秋月,我终于了她的面目,我猜到过她可能是女神级的,但没想到是那种仙女级别的。
古秋月缓缓的伸出手,男人用他的半张嘴亲吻了一下她的玉手,然后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自古以来都说配英雄,而今配了狗熊,甚至他连狗熊都不是。
他们踩着脚下的红毯来到这个耀眼夺目的舞台上,我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古秋月的脸上,而从她出现以来,她始终没有一眼。
古秋月没有就算了,她居然两眼目不转睛的盯着丑男的脸的时候,脸上还露出温柔似水的笑容。卧槽,我在想,她的脸难道就不害怕吗?
“这一天我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丑男含情脉脉的说。
“我也是。”古秋月说完这话,害羞的低下了头。
“这将会是我一生当中最难忘的夜晚。”丑男又说。
“恩,我和你一样。”古秋月微笑了一下说:“今晚只属于你和我,我不希望有外人在场。”
“你说的很对,外人的确不该出现在这里。”丑男转过脸来,用一只眼睛望着我,温和的说:“来,把你的手伸出来!”
我不明白丑男的意思,但不管他什么意思,我都只能照做,在这两个不知是人是鬼的高人面前,我没有说话的资格。
丑男用他的右手抓住了我的左手,他脸上微微一笑,非常和蔼的问我:“告诉我,你叫什么?”
这时候我有些懵逼,不知道这丑男在搞什么东东,古秋月的意思就是让我滚,他问我名字干什么?
“我叫刘明布!”我小声说,生怕声音放大了会惹他不高兴。
“刘明布是吧?”他更加和气的问我。
我彻底被他的言行举止搞糊涂了,真的猜不透他到底要干什么,面对他的问题,我点了点头。
丑男听后也点了点头,手还是轻轻的握着我的手,他的手是有温度的,跟正常人的差不多。
“秋月,你听到了吧,他说他叫刘明布。”丑男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古秋月,古秋月没什么反应,还是保持原来的姿态。
而就在这时丑男的面容突然变的狰狞起来,他深吸一口气,发疯般的暴吼道:“你听到了吧,他叫刘明布!他叫刘明布!他叫刘明布,刘明布!!!”
卧槽了,苍了天啦,这家伙的声音比惊天巨雷还要响,而且一句比一句响,就好像有一只狂暴的雄狮,站在空中不停的怒吼。
经他这么一吼,我围的玫瑰花都飞了起来,飞向高空。无数玫瑰花齐飞,这可真是一个壮观而又美丽的景象。但是,现在我没心情欣赏。
“刘明布!”丑男对着我忽然大吼了一声,接着他手一甩,只听咔嚓一声,我的一只胳膊跟随那些玫瑰花一起飞向了空中。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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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卷 无头诡校_第760章 天牢()
此时,巨痛,传遍了我体内的神经细胞。请大家!更新最快的
刚才还好好的,他怎么说变脸就变脸,转眼间就好像变了一个人。我是叫刘明布,可我不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会让他这么反感,甚至是拉起了仇恨。
无论是古秋月,还是眼前的这个丑男,在来到这座城市之前,我根本不认识他们,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仇恨可言。可是,这丑男为什么要这样对老子,难道就因为我今晚来了?
他既然这么恨我,倒不如一下子杀了我,免得我再忍受痛苦和。当然,我更想的是这时候的自己变的强大起来,他搞掉我一只胳膊,我要搞掉他两只他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阿布,你没事吧?”古秋月的胳膊没了,终于开口跟我说话。
我是一个不死人,莫说少一只胳膊,就是死了也没事。关于这点,古秋月是知道的。
“没什么事,只是有些痛。”我望着美若天仙的她,不解的问道:“他是谁?”
“他……他是我的未婚夫。”古秋月犹犹豫豫的,最终还是说出来了。
听后我一时无语,没想到这个丑男会是她未婚夫。我不明白,她这么漂亮,为什么选择这个丑男?要说丑男脾气好什么的,还能说的过去,但经过刚才之事,明显丑男就是个暴脾气,而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我觉得古秋月有苦衷,她是不得已才做丑男的未婚妻,至于苦衷是什么,我想知道,只是不晓得她想不想让我知道。
“秋月,你还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什么吗?”丑男语气稍缓和的问古秋月。
她转过头,望着丑男,神情有些焦急的说:“我记得,我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