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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挑了几个铲子和汤勺,还买了两把称手的刀,中餐和西餐不同,西餐的厨师都会有一整套刀具,什么剔骨刀、牛排刀、面包刀等等一大堆,专刀专用,中式厨师则惯用一把刀便能做到出各色菜肴,江涵买了一把自己的菜刀,又买了一把斩骨刀,至于其他的决定以后需要了再卖,几样东西整整花了江涵一两银子。
肉疼的同时,不禁感慨道,难怪人家都说砸过卖铁呢,古代的铁跟食盐一样,几乎都掌控在皇室手里,只有一小部分流落民间,也难怪古代没有矿老板、盐老板什么的。
因为江涵买的太多,也算是大主顾,老板看她一副小身板的模样,便好心的提出送货的服务,江涵正在为这件事发愁,听到老板这么说,哪有不同意的,于是先付了些定金,和老板商量好送货的时间地点,便出了铁匠铺。
之后在大街上逛了一圈,又饶进了杂货店,买了之前计划好的碗筷,整整五十副,杂货店的老板娘起初看见一个穿着破烂的小丫头,直接就黑着一张脸想赶人,后来一看江涵拿出银子,这才点头哈腰的给江涵介绍起来。
江涵也没跟这种人计较,直接问了五十副碗筷的价格,心里盘算了一下便买了下来,看着和张有才约定的时间还没到,便逛进了一家专门买调料的店。
这家的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大叔,看到江涵也只是愣了一下,便相当热络的问她要买什么,江涵说想自己看看,可老板却说店里也没什么客人,怕她看不懂,一定要给她一一介绍。
盛情难却,江涵只得认真的听着,见没什么特别的作料,便准备买些茴香子直接走人,没办法啊,这大叔实在是太能说,搞的江涵这个生意场上的老手,都觉得不跟他买些什么就走,一定会羞愤而死!
不过还好茴香对于江涵是有用的,有人称茴香为孜然,没点孜然的烧烤都不好意思叫烧烤,本来是跟周婶顺了一颗的,茴香子早就被她晒干收好了,只不过打算等空间空出来,自己栽上一片,所以没舍得拿出来用。
第四十章 路遇小偷()
大叔高兴的带着江涵到柜台称重时,路过一个不起眼的架子,江涵便被袋子里面的种子给吸引了去。
“小丫头真有眼光,这可是刚刚才有人送过来的,说什么海外带回来的种子,能长出红果子。”大叔见江涵没跟上来,反而看着一个不起眼的袋子发呆,眼睛里精光乍现,觉得自己的生意来了,便笑眯眯的跟江涵介绍道。
这东西可是放在店里两三个月,一直无人问津,大叔还愁着是不是砸手里了,没想到这才转眼的功夫就有人去看了,他能不高兴吗?
江涵没有说话,心里却乐开了花,这样的种子,又能长出红果子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这是番茄没错了,老天,这是要发了吗!竟然让她在这里遇到了。
问她要吗?答案是肯定的,傻子才不要,她今天不把这带种子带走,都对不起祖国和人民的栽培。
心里越是欣喜若狂,表面越是平静的吓人,大叔见江涵半天不说话,一时摸不清她到底买不买,可想着小丫头骗子好说话,今天他说什么也要把这个推销给她,心里想着,脸上的表情也不知不觉笑开了。
等他抬头再看江涵的时候,发现对方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这下反倒被这样的眼神看的有些尴尬,抬手摸摸脸,难道是自己刚才笑得太奸诈了?
可等他摸完,反应过来的时候,反而比之前还尴尬,这不等于自己主动承认自己奸诈了吗。
再去看江涵,发现她已经看向别处了,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难道是他的错觉,一个小丫头哪来那么可怕的眼神,仿佛在那清澈的眼波里,一切都无所遁形一样。
等江涵再次朝他看过来,大叔便一个字不差的交代了种子的来龙去脉,“这些种子是三个月前一对夫妇留下的,拿到我这里换钱,这东西我哪里见过,本来是打算不收的,可我看他们可怜,便给了他们点钱把他们打发了,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也没人敢要,丫头要是敢要就拿去好了,随便给叔几个钱,叔不赔本就成。”
这下轮到江涵蒙圈了,本来还以为这大叔要讹她,还打算好好讨价还价一番的,没想到人家这么爽快的就答应卖给她!难道刚才她理解错了,误会了这位大叔。
等这事敲定了,江涵便愉快的和大叔交谈起来,才知道大叔真的是这家店的老板,姓秦,人称秦掌柜,秦掌柜家的不仅卖各种佐料,还有一些种子,江涵看了一下,又买了些,青菜、白菜、还有萝卜的种子。
青菜和白菜的种子,秦掌柜都给她按五文钱一斤算,各买了五斤花了五十文,萝卜种子稍微便宜一点,三文钱一斤,江涵一咬牙买了十斤又花了三十文,番茄的种子秦掌柜也没称,让江涵给了八十文,再加上之前的茴香种子十斤二十六文,一下子花了一百八十六,秦掌柜看江涵卖的多,还爽快的给抹了零头,只收了一百八十文。
东西实在太多,江涵这小身板也没打算挑战,直接问秦掌柜可不可以帮忙送货,秦掌柜见江涵就有一个人,便笑眯眯的答应了,等约定好送货的时间地点,才高高兴兴的跟秦掌柜挥手告别,走的时候还不忘跟秦老板说,要是还有什么稀奇的种子,都给她留着。
这下子江涵带出来的二两银子,现在就只剩下七百二十文,心疼之余不免有些抱怨起这个破地方,也没见富庶到哪去,东西却贼贵,还没好好买什么呢,幸苦挣了两天的钱就花掉一大半了,看来想过好日还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行。
一边看着左右的商铺,一边勉励着自己,没走几步就被突然冲出来的人撞了个正着,对方也没道歉飞快的侧过身就跑了。
江涵被吓了一跳,还没来得的及感慨世风日下,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便从占据了大脑,她不会是遇到传说中的扒手了吧?
坏了!手的反映比大脑还要快,念头一出,手已经朝着放钱的地方伸去,果然那里已经空空如也!
也来不及多想,转身便追了过去,“主人,快点,已经转进右边的巷子了。”小东西也发现江涵的钱袋被偷了,急急的在空间里招呼着江涵。
“真特么活见鬼了,老娘这么寒酸他也下得了手,等我抓到他一定活刮了这鳖孙!”江涵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道。
“……”小东西则一脸蒙逼的看着自己的主人,这个时候不是该喊,有小偷抓小偷吗?它家主人怎么……
七拐八拐的在巷子里绕,却一直没有跟丢前面的身影,按说以江涵的小身板,又不熟悉地形根本追不上对方,也不知道是因为有小东西帮忙,还是江涵过于愤怒,以至于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都爆发出来。
前面的人似乎也发现后面的动静,速度越来越快,“前面是死胡同,他想翻墙逃跑,主人快点抓住他!”
江涵一听那还得了,赶紧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惯性带着自身的重力,硬是把如同壁虎一般的某人从墙上拽下来,狠狠的摔在地上。
江涵也累的够呛,气喘吁吁的伸出一只脚,恶狠狠的踩在甩蒙的人身上,“好你个王八羔子,姑奶奶的钱你也敢抢,看我不打死你个王八蛋。”
她挣个钱容易吗她,一天到晚翻鱼、烤鱼、翻鱼、烤鱼做个不停,现在连睡着了做梦都在重复这些动作,这鳖孙还忍心偷走她的钱包,越想越生气便骑在某人身上,一阵拳打脚踢。
小东西在空间里看着被打得鼻青脸肿,早已看不清模样的某人,一脸肉疼,这下子真的连他娘都认不出他了,看来以后要乖乖听话,千万不能惹恼了,具有暴力倾向的主人。
江涵打累了,气也消了,这才起身拍拍自己的衣服,轻蔑的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又提起脚,踢了踢对方,“钱拿来,不要以为挨了一顿打,就可以不还钱!”
“什么金枝玉叶,值那么多钱,老娘追了你一路,还没跟你算鞋子的磨损费呢!”
躺在地上的人,嘴角不自觉抽了抽,却不小心扯到了伤口,疼得一阵龇牙咧嘴。
第四十一章 收服梁锦()
心里想着,这臭丫头哪来那么大的力气,追了他几条街,还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暴打他一顿。
“说话!装死在这里是行不通的,除非你想再被打一顿。”
躺着的人无奈,只得忍着疼从地上爬起来,从胸口摸出一个荷包,扔给江涵,“今天是什么破日子,诸事不利,诺,还给你,算小爷倒霉。”
倒霉?江涵听对方的说辞,恨不能再上去给他一拳,不过还是忍住了,刚刚也不知道是气昏了,还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冲上去就把比自己高出好多的人给打了,现在才一阵后怕起来,哪里还敢冲上去送死。
可打不过不代表嘴上会认输,“你倒霉?你那叫活该!你姑奶奶我穿的跟个乞丐似的,你是怎么下得了手的,你说你怎么这么缺德啊你!”
男子嘴角抽抽,乞丐还能像她这样大买特买,他可是一路尾随来的,虽然被打得全身疼,可还他竟然发现,似乎并不讨这个恶狠狠的小丫头,反而觉得有些可爱。
可爱?梁锦被自己心里突然冒出的想法吓了一跳,多久了,他都多久没好好看过一个人了,没想到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小丫头,会给他留下这么好的映像。
梁锦自嘲的摇摇头,压下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可能是自己被突如其来的一顿胖揍,打得不正常了,又或许是因为这么多年,她是第一个狂追着他不放的人。
也没有再说什么,越过江涵便准备朝外走。
江涵哪里肯这么轻易地放过他,这家伙被当场抓包,不仅没有任何惧色,甚至连悔过之意都不曾有过,还想大摇大摆的越过她逃跑,想得美,“你再走一步试试看,信不信我马上大叫一声,把刚刚巡街的捕快喊来。”
果然梁锦听到她的恐吓,真的没再往前走,反而背对着她退回来,一脸笑容讨好道:“姑奶奶您饶了我吧,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孩,我是不得已的,您就大人有大量绕了我一次吧,我再也不敢了。”
这下轮到江涵瞪大眼睛,嘴角抽了又抽,尼玛!敢不敢再说一遍,这货目测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竟然敢说自己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当她是瞎子吗?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梁锦再次越过她准备离开,“等等,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在哪里?为什么要做小偷?”
家……他还有家吗?梁锦迈出去的脚步顿了一下,心里自嘲的问道。
江涵见小偷并不理会自己,只顾着往前走,一股莫名的情绪突然涌上心头,心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小声的说着,别让他走了,千万别让他走了。
“如果没有地方去,就跟着我走吧。”来不及细想自己为何焦躁不安,江涵便接着说:“跟我回我家,帮我做事,我帮你实现你想要的。”
脚步再次停下来,梁锦本来是想捉弄一下说要带他走的小丫头,可是听到之后的话,却愣了半天,才一脸惊愕的转过身看着她,半响,才轻蔑的道:“哼!就凭你?”
“是呀,区区在下有何不可!”江涵也不生气,反倒抬起下巴,一副俯瞰天下的姿态。
时间仿佛都定格在这一刻,满身补丁的少女,嬉笑的看着对面挺拔的少年,而少年则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盯着眼前的少女……
很多年后每每梁锦回想起这一幕,都觉得那时的江涵身上,隐约有光影在跳动,如同黑暗里的启明星,照亮了他黑暗心房。
当他站在人生的巅峰,成为人生赢家,仍然感激这这一次奇特的相遇,那时候他还是个小混混,而她也只不过是个农家女,不过这都是后话。
此刻的梁锦却后悔的恨不能死去,他貌似、或许、大概是听到自己刚刚点头说好的声音,他就这么被一个豆芽菜似的女人给蛊惑了?
江涵心里那抹不安,也如同潮水一样退得不知踪影,等冷静下来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才发现自己还是不够冷静,眼前的男子虽然打扮邋遢,一副小混混模样,可身上那掩饰不去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个有故事的人。
这样的人放在身边无疑是危险的,可她却因为他深埋在眼里的孤寂,想到了前世的自己,忍不住的就喊出了声。
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也没多做犹豫,就这么愉快的同意了,江涵突然觉得自己上了贼船,自己把自己坑了,心下把自己骂的狗血淋头。
现在的江涵,自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捡到宝,梁锦出身名门望族,聪明却又不失大气,最重要的是他在商场上敏锐的嗅觉,一次次对商机恰到好处的把握,辅佐着江涵一步步开拓霸业,称霸海上。
江涵现在后悔的要死,口气自然好不到哪去,“叫什么名字?”
“梁锦,你呢?”
“我叫江涵,你多大了?”
“十三,你呢?”
“尼玛,你讨不讨厌,现在是我在问你!”两人一边往外走,一边火药味十足的聊起来。
梁锦不以为意的挑眉,笑道:“我打听一下我要去什么人家,应该没问题吧?”
“现在是我在打听你好不还好,你哪来那么多废话!”江涵气结,看吧果然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畅快,她当时到底是哪根筋短路了,才会做出这么不明智的决定。
“好好好,你问,你问,我保证再也不打断你。”见对方生气了梁锦赶紧举手投降。
“我不管你以前是谁,或者你背负着什么,既然我们做了口头协议,我自然会遵守我的承诺,但是在此期间,你都归我管,要是你敢背着我,做出什么损害我还有我家人的事,我一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江涵盯着眼前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的人,一脸严肃道。
之后也没等对方回答,便接着道:“还有你那些小偷小摸的行为,统统给我改掉,在我家可没什么用武之地。”
说完江涵便低下头,径直的往前走,想着要是旁边的家伙觉得自己苛刻,不来最好,可没想到该死的,还是跟来了,只是低着头不知道自己在琢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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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打道回府 招人嫉妒()
“家里还有其他人吗?”江涵盯着他问道,这才是最重要的,要是这货真敢说自己有家人,她保证自己马上拔腿就跑,当作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没有。”梁锦表情淡了几分,却没有做任何犹豫。
出了巷子,江涵便开始满大街买葱姜蒜,这些佐料都是买来配猪下水的,自然是越多越好,空间里储备太少,江涵也打算留一部分放进空间,好在作料的价格并不是很贵,花了五十文就买了一大堆。
这次有了梁锦这个苦力,江涵便全部塞给他,让他到城门外等她,自己则再次转进偏僻的巷子,偷偷从空间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白菜和青菜、盐巴、花椒、辣椒,还有一大堆已经开了花,结出果实的辣子树。
江涵都计划好了,这些辣子就种在她们家分到的沙地里,反正她有灵泉水,也不担心营养跟不上什么的,过不了几天辣子就能上桌,到时候看谁还敢怀疑她。
本来还打算从空间里拿些玉米面出来的,不过发现手里的东西实在太多便放弃了,再加上江月手里还有些钱,江涵还是打算拿那些钱来买,省得江远和江月又觉得钱多了烧得慌,硬是要给老江家送温暖,那就不美了。
这次带来的二两银子,只剩下七百多文,江涵留下整数,直接放在空间里,留着以后急用,昨天的事情让江涵意识到,江月做会计,那简直是给老江家做嫁衣,看来这事还得她自己来才好。
以后生意会越做越大,她可不想一群穷凶极恶的人,成天觊觎她的钱包。
只剩下的三十四文钱在手里,想着等会儿给江辰买大肉包。
等江涵回到城门口的时候,发现张有才也回来了,梁锦也乖乖的等在那里,跟张有才打过招呼,江涵便招呼着梁锦过来。
张有才一早就见到他站在自己旁边,没想到原来是在等江涵,不禁有些奇怪的问:“涵姐儿,这是谁家的小子?”
“叔,这孩子是我在路上捡的,以后就是我家的人了。”江涵指着梁锦,就这么随便的把他介绍了。
梁锦脑门上出现一排黑线,孩子?还是路上捡的?还有什么是这死丫头不敢说的。
张有才一听,那还得了,再次看了眼梁锦,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接把江涵叫到一边,小声劝说道:“涵姐儿,这哪是孩子,分明一个大小子,你咋能说带回去就带回去,家里兄妹多,哪里有钱养闲人,你听叔一句,赶紧把他打发了。”
张有才担心的样子不似作假,江涵心里也感动不已,不过这件事既然决定了就不后悔,江涵混迹商场多年,不敢自称是能识千里马的伯乐,但也自认为看人的眼光独到,梁锦行为举止不似寻常人,虽然是个有故事的人,但目光还算正直,不像什么有坏心眼的人,这种人只要稍稍引导,一定能成为自己最大的助力。
“这可难办了,叔,你有所不知,别看他白长了个大个子,其实这里不好使。”江涵一脸为难,引着张有才看了眼梁锦,又伸出手指,点点自己的脑门,“跟了我一路,硬说我是他姐姐,你看他那脸青一块紫一块的,说是摔的,你说正常人咋能脸着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