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回到明朝的少年天子-第2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带着工人在武昌府有名的饭店小绿林吃饭,不知道怎么的,小绿林的老板激怒了宫粉刺他们。

    宫粉刺的叔叔一气之下,居然让手下的三百人坐满了小绿林。锦衣卫的警察来了,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最后,还是锦衣卫的千户亲自出面,才将宫粉刺的叔叔宫沙英劝离。

    宫粉刺为什么这么恨小绿林的老板,原来小绿林的老板正是汤三。

    汤三在湖广省有位好朋友,这人的名字叫鲍大利。

    鲍大利和汤三是一对好基友,他们喝醉了酒,经常一起出去潇洒,每次回来汤三的菊花都是一阵阵火辣辣的痛,比吃了辣椒油还痛苦。

    一般人要是菊花痛了,肯定就不和鲍大利玩耍了。人家汤三可不是一般人,他的菊花总是痛并快乐着。

    宫粉刺的叔叔之所以恨汤三,主要是汤三总写些垃圾小说,这东西没有营养,看多了,人变得神神叨叨的。

    宫沙英有个女儿,看汤三的书走火入魔,发誓非汤三不嫁,结果看到了汤三本人,又觉得汤三长得太丑了,不过她依然中了修仙的毒,要一剑杀遍天下。

    宫沙英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宫小曼,她就那样走火入魔了。

    宫小曼跑到武昌府的跑马场买了匹廉价的蒙古马,这马不过四千元。

    宫小曼到体育器材店,花了三百元买了把没开封的宝剑。老板笑得合不拢嘴,连声称赞她为侠女。

    宫小曼被捧得高兴,就买了件披风。为了实现自己的修仙梦,宫小曼决定自己独自浪迹天涯。

    当宫小曼给自己的父亲留下一封信后,就离开了自己的家。

    宫沙英知道此事后,犹如晴天霹雳,被劈倒子在地。他登报寻女,但是女儿却了无音讯。

    虽然修仙,宫小曼还是带着足够的金钱,事实上除了关于修仙这件事情之外,她别的事情还是清楚的。

    大明的饭店很多,嘉靖皇帝又发展了银行业。

    宫小曼是吃喝不愁,唯一的遗憾就是找不到真正的得道高人。

    嘉靖皇帝能花大价钱请道士,宫小曼家里也有的是钱。唯一的不同就是,宫小曼家的钱都是老爹的,她老爹一听到修仙这个话题就会气得发疯。

    宫小曼骑着马儿,颠得屁股生痛。她想:要不然干脆换成马车,或者更流行的汽车算了。

    不过,一想到修仙之人,大多是仗剑飞行,骑马本来就有些不妥了,要是换成汽车,那不就更难找到得道高人了?宫小曼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本章完)

第605章 见我所未见() 
    宫小曼骑着劣马,到处游荡,因为有钱,她吃得倒还不错。

    在承天府钟祥,宫小曼碰到了应天宇,本来应天宇以为宫小曼要躲着自己,没想到她落落大方的和自己打了招呼。应天宇本想通知宫粉刺不过一想,宫粉刺说过自己这个表妹性情刚烈,如果贸然打了招呼,宫小曼不知去处,宫沙英未必会怪自己的女儿,但肯定会对自己心生怨言。

    应天宇想到自己反正也不认识宫沙英,更不曾收过他的好处。仅仅是宫粉刺带着自己的表妹和自己见过几次面,自己既然和宫沙英没有交情,自己也犯不着枉做小人,去向宫沙英告秘。

    宫小曼点了野猪肉,这是大明承天府皇家狩猎场的特产。

    两人面对面的坐下,宫小曼对应天宇说:“你一定以为我疯了。”

    应天宇见宫小曼一眼看穿了自己的心思,觉得自己再支支吾吾的倒显得自己有点小人了,就说:“我起初听说你修仙,我是有点难以置信,不过见你好像十分坦然,我就放心了,我知道你不管干什么都心里有数,不会瞎弄,就是上当,那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宫小曼说:“我不过是想见我所未见罢了。既然儒释道,还有海外的宗教封了那么多神和圣人呢,那我相信修仙也没有没什么可笑的。”

    应天宇说:“你想得倒是通透,如果我劝说你相反显得我俗了。”

    宫小曼高兴的挥舞着拳头,说:“我就知道你会支持我。”

    应天宇说:“心诚则灵,如果你真的修成了仙,不妨到时候点化点化我。”

    宫小曼说:“一定,你想想嘉靖皇帝都修仙炼丹,难道他比手下的那些大臣们还蠢些吗?”

    应天宇说:“那肯定不会,嘉靖皇帝闭着眼睛都能玩得各个大臣们泪流满面。”

    宫小曼说:“这就行了,你要对我有信心!就像我对你写的书有信心一样。”其实,那段时间,应天宇的正版书卖得少,盗版书倒销得多。他有些疲倦,也有些伤心。不过,经过宫小曼这么一鼓励,他又有了信心。

    应天宇说:“你还是小心点好,最近许多沽名钓誉的人,有些人说自己有元婴的修为。”

    宫小曼说:“这些人给我滚远些,我才不会上当呢!真正的高人,真正的修仙者肯定不会在路上到处张扬。凡是故意张扬的,肯定是水货。要是让我碰到这些水货,我要打得让这些家伙的亲妈都不认识他。”

    应天宇说:“要是你有那一天修炼都元婴级别了,别忘记了拉我们一把!”

    宫小曼说:“那是肯定,你吃点野猪肉,这肉经过辣味一中和,味道好极了。”

    本来,应天宇差点到非洲去了,正因为宫小曼劝了他几句,让他留在了大明本土,后来守的云开见日月,成了嘉靖皇帝信任的人。

    应天宇的一个朋友叫金庆斌,他和林谦、凌能祥、凌耿祥等人一起去了黑非洲养驴。

    大明的移民与马里帝国的许多部落签订了合约,他们借这些部落的地盘养殖动物,开采矿藏。

    在大明的军队到达马里帝国之前,大明的商人已经充当了开路先锋。

    大明移民在马里帝国养了不少驴,他们和当地的部族签订有协议,租用的土地。

    在河道旁边,他们等待着收成,和北非诸地一样,这里的驴肉在本地卖不起价钱。当地人不爱吃这东西,他们往往拿这驴肉来喂狗。

    可到了大明移民手里,这驴就浑身是宝,它的皮可以熬阿胶,大明女性相信这东西可以美容,同时在中药中阿胶有许多用处。

    驴肉在大明士兵那里,是难得的美味,天上的龙肉,地下的驴肉不是浪得虚名的。

    尹世旺在马里的尼日尔河旁边建设了养驴场,他在

    这里建了个养殖场,养了两百头肉驴。尹世旺生得方头方脑,他生性小气,擦屁股的纸都必须捞起来再卖钱。

    因此,他在这里和黑人们关系相当紧张。

    尹世旺在马里辛苦了一年,养殖场的肉驴刚刚有些收成。当地的黑人就下毒手了,他们向肉驴场投毒。

    一夜之间,尹世旺的肉驴都死光了。

    大明的移民在黑非洲,经常遭到黑人部落的袭击。如果大明军队在当时控制了秩序,这些黑人就改从暗地里下手。他们心狠手辣,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让大明移民好过。

    北非相对要好一些,但是阿拉伯人和摩尔人中,小偷小摸的也不少。

    尼日尔河是西非最大的河流,也是非洲第三大河。它发源于几内亚佛塔扎隆高原海拔910米的深山丛林里,源头距大西洋仅250公里,却蜿蜒曲折地流经4197公里,滋润着西非2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干流统经几内亚、马里、尼日尔、贝宁和尼日利亚,最后注入大西洋几内亚湾。它的小系支流还遍及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乍得和喀麦隆等地。

    尼日尔这个名称的含义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是“河流”的意思;另一种认为是“黑色”的意思,即“黑人地区的河流”。尼日尔河源远流长,两岸又居着多种民族,这些民族出于对尼日尔河的热爱和赞美,又都用自己民族的语言,对尼日尔河赋予了各种美妙动听的名称。如在尼日尔和尼日利亚境内,豪萨族人把尼日尔河称之为“库阿拉”河。在豪萨族,“库阿拉”意为“巨大的河流”。又例如几内亚和马里人称之为“朱莉芭”。“芭”是河的意思,而“朱莉”则有两层意思:即“伟大的血液”和“伟大的歌手”。前、尼日尔河犹如一道防卫的屏障横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面前,恰似一条跳动的大动脉为辽阔133的西非干旱平原带来了宝贵的水源。尼日尔河千里奔放,好像一位引吭高吟的歌手,向人们诉说黑人那悲壮的过去。

    大明的军队因为在当地的移民肉驴被毒杀,正好让何宁远有了借口出兵。

    这比因为马里帝国占领毛里塔尼亚而出兵,要名正言顺的多。

    (本章完)

第606章 混蛋() 
    何宁远带领四千大明远征军,又召集了一万名摩尔人同盟军,就向马里帝国的首都发起了进攻。

    马里帝国的皇帝曼萨·穆罕默德一世知道何宁远仅仅带领一万四千人,就向尼亚尼发起进攻,他不禁笑了,他说:“这个大明的将军真狂妄。”

    何宁远率领一万四千人,越过毛里塔尼亚的沙漠,越过了许多被马里帝国的皇帝曼萨·穆罕默德一世占领的城市,直奔马里帝国的首都尼亚尼。

    在许多人看来他是疯了,何况在这支远征军中,来自大明本土的士兵不到一千五百人。绝大多数是摩尔人、和摩尔人,以及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冒险者。

    更让人不解的是,何宁远没有带着他在沙漠里的部落同盟者,仅仅带了一些向导。

    何宁远手下的战将蔺狐开问:“您怎么不多带点同盟军呀?”

    何宁远说:“在沙漠中作战,兵贵神速,马里帝国只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我们只要早点到达,对他们的战阵迅速发起攻击,就能打败他们。如果我们带了太多的鱼腩部队,我们的给养就不足了,到时候反而难以收场。”

    马里帝国的皇帝曼萨·穆罕默德一世是一个有经验的战士,他手下有四万名步兵严正以待,同时有一万五千名骑兵正等候着何宁远。

    马里皇帝曼萨·穆罕默德一世派来了使者,他对何宁远说:“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体面的投降。”

    何宁远说:“我也正想这样告诉你。”

    马里皇帝曼萨·穆罕默德一世得意的说:“那个大明的将军是个蠢货,居然不抓住机会向我投降。”

    事实上,何宁远带了三百门榴弹发射器。

    大明的军队迅速列阵,他们阵容整齐,目光坚毅。

    马里帝国的步兵们手持长矛,组成了方阵。他们组成了进攻的主力,一万五千名骑兵,留下三千名作为马里皇帝曼萨的贴身卫队。

    剩下的骑兵分为左右两翼,他们手持长枪和盾牌,迅速向明军冲去。

    何宁远下令三百门榴弹发射器一起开火,榴弹飞向马里帝国的骑兵们。这些人是马里帝国的贵族,他们都是马里的勇士,能够带着长矛杀死狮子。

    这些勇士如果不是遭遇桑海帝国的勇士,和大明的军队,他们在撒哈拉和撒哈拉以男罕遇敌手,没想到在大明的火器打击下,居然不堪一击。

    这些马里帝国的贵族,被大明的榴弹炸得血肉横飞,他们鬼哭狼嚎,纷纷逃走。

    接着,大明炮兵已经将三十名野战炮组装起来,他们用野战炮和榴弹炮向马里帝国的步兵方阵开火。

    马里帝国的黑热军队被炸得死伤无数,他们纷纷倒地躲避。

    明军骑兵冲了过去,一边用连珠火铳射击,一边挥舞着刀剑刺杀。

    马里帝国的皇帝曼萨·穆罕默德一世见势不妙,立刻掉转马头,带着三千卫兵逃跑。

    尼亚尼城被马里帝国的皇帝曼萨扔在了身后,和这座城市一起被抛弃的还有他的母亲和皇后,以及他的儿女。

    何宁远看着手下的士兵冲上去砍杀马里的步兵和军官,他笑容满面。

    战争仅仅经过了三个小时,马里王国的五万五千名主力,除了三千卫兵之外,全军覆没。

    何宁远的军队进入了尼亚尼城市,所有人都知道灿烂的古埃及文明,但埃及已经成为了一个阿拉伯人国家。整个非洲大陆,除了埃塞俄比亚之外,只有马里帝国和桑海帝国,才有黑人文明。

    大明的军队进入了这座城市,所有的黑人都站在那里,静静的等着明军。

    马里帝国战败的消息传来,被大明征服的摩洛哥,北非诸地的阿拉伯人和摩尔部落纷纷迁移到马里的土地上。

    桑海帝国也趁机扩张,他们接管了马里帝国的地盘。撒哈拉沙漠和撒哈拉以南,是黑人的世界,黑人以部族的方式,生存、繁衍。

    但从绿教发明开始,阿拉伯人就从思想上奴役了这帮人,他们将黑人当作自己的奴隶,自由的买卖。在阿拉伯人的奴隶市场上,一个黑奴的价格,最多相当于三只山羊。黑人被当作商品,于是就不断发生着黑人部族被阿拉伯游牧部落血洗的事件,反抗的成年黑人被残忍地屠杀;女人和儿童被掳,或成为阿拉伯人的黑奴,或被成批的贩卖到其他国家;自从阿拉伯人来到非洲,两个种族的斗争就从来也没有停息过。

    阿拉伯人哈桑,本来是个买卖食盐的贩子,他在马里帝国做生意。当得知马里皇帝曼萨兵败以后,他马上组织了一批摩尔人和阿拉伯人,连同沙漠里的柏柏尔人部落。

    他们带领三百名阿拉伯骑兵和两百名摩尔骑兵,以及五百名柏柏尔骑兵,开始收购和掠夺奴隶。

    大明的欧洲殖民者贩卖的奴隶,主要是向非洲沿海绿教王国购买的,而不是欧洲人自己去捕获的。大明的欧洲贩奴者,和美洲种植园的买家,以及部分大明投资者,对最血腥残忍的黑奴猎手,以及黑奴的拥有者之一阿拉伯人,却鲜有了解。

    事实上,黑奴贸易的经典形式是阿拉伯人抓黑人变为奴隶,卖给欧洲贩子,再卖到美洲。

    哈桑这样的阿拉伯大商人,所经手的是黑奴生产的第一个环节。他带领一千名骑兵,洗劫了许多黑人村庄,他们这样做只为抓奴隶。

    许多黑人村庄从地图山被抹去,这些事情大多数都是哈桑之流的“阿拉伯骑兵和骆驼商队”干的。

    许多大明治理下的欧洲殖民者羡慕他们的利润和手段,他们号召来自欧洲的商人模仿他们。

    但是,这些信奉上帝的欧洲传教士和商人,黑奴的一手生意总是不如阿拉伯人。他们只能在沿海小打小闹,一个叫麦克的黑奴欧洲贩子在信中说:“我们的人手不够,枪支也不多,没法和那些阿拉伯人贩子相提并论,我们只能做转手生意,要是我们能组织一批三百人以上的猎奴队就好了,可惜我们根本组织不起来。”

    本书需要诸位朋友的支持,希望诸位朋友友能收藏一下,订阅和投票支持!谢谢!

    (本章完)

第607章 沙漠中的桑海城镇() 
    马里王国的灭亡,给许多人都带来了好处,也带来了不少大生意。

    来自大明治理下的苏格兰爱丁堡的马克,就是这样一个抓住机会的冒险家。

    他是一个贵族,他拥有十来支嘉靖式步枪,他有何宁远颁发的贸易许可证。作为贵族,他骑着马,手下骑着骆驼,他有五匹马和五匹骆驼。

    即使在马里这种地方,他也不忘记享受美餐。和他一起冒险的是一个大明本土人士,这家伙名字叫沙蚕豆。

    沙蚕豆圆头圆脑,以前是一个建筑工人。他成天灰头土面,穿得像个叫花子。他在大明欠款太多,成天被人在屁股后头追账。

    沙蚕豆在大明本土的福庆堂大药房赊账买药,因为想赖账,所以被钱贵妃派遣锦衣卫摘除了右肾,卖给急需移植的一个教授。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禀,这个人渣居然奇迹般的康复了。

    沙蚕豆的心思不正,整天只想着骗钱和做坏事。刚一见面,大家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其实,这人就是个人渣。

    马克当时正在大明本土的湖广省承天府荆门旅游,看到这个满嘴没有一句实话,却极其穷困潦倒的家伙,不由得感叹,这正是自己需要的人。

    在沙漠中,有这样一个奴隶,就好比自己多了一条命。因为,在沙漠中,想发财和搞到更多的奴隶,就必须学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沙蚕豆正好符合这个标准。

    马克假装资助沙蚕豆找机会,劝诱沙蚕豆离开了大明,奔赴黑非洲去寻找机会。

    马克是个贵族,贵族当然有贵族的派头,他带着沙蚕豆一帮人奔波在沙漠之中,居然没有亏本,还发了点小财。这次,他下定决心将自己这帮人带到桑海帝国的首都去。

    到了桑海帝国,他不仅可以得到金子,还能搞到一手的奴隶资源。

    马克他们一行人在沙漠里行走,路上的黄沙要比什么都多。虽然,他们仿照阿拉伯人围上了头巾,可是沙子还是不停的往口里灌。

    晚上宿营的时候,他们觉得寒气逼人。远处的篝火有气无力的燃烧着,沙蚕豆撒开脚丫子就往那边跑。

    马克一巴掌将沙蚕豆打翻在地,身高体胖的马克力气很大,体格壮实的沙蚕豆居然被他一巴掌打趴下了。

    和他们一起做生意的麦克笑了,说:“这孙子在找死,他不知道马克一把能捏死他这样三个民工。”

    沙蚕豆是个苦力,他一向以为自己体力过人,没想到马克打他就跟玩意儿似的。

    马克余怒未消,又一巴掌将他打了几个圈,这才停了下来,向他慢慢解释,马克告诉沙蚕豆:“像你这样贸然闯到远处的篝火旁,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远处是海市唇楼,你永远也走不到那里,最后你活活的干死渴死;二是远处是沙漠部落的营地,你还没靠近,就被藏在暗处的卫兵杀死了。”

    马克问沙蚕豆:“你记住了吗?”

    沙蚕豆说:“记住了。”

    马克说:“记住了就好。”随后,他一个耳光,打得沙蚕豆原地转了几圈。

    马克他们历尽艰难险阻,总算接近了一座桑海帝国的小镇,这是非洲腹地,当地集会的日子。

    人们都喜气洋洋,阿拉伯人,当地黑人都纷纷出来,他们举行着巴扎。

    阿拉伯人卖力的推销着各种商品,而黑人贵族则带着各种武器,在街道上闲逛。

    有些黑人在叫卖骆驼,牛犊,兔子,小羊和骏马。沙漠里的女人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