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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乡迷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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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翊将车子锁好后,背起行囊向一家名叫鬼莫来的旅馆走去。

    店内迎接他的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她身材矮小,身形发福;凌乱的头发,苍白的皮肤,眼袋下垂,似乎很久没有睡过踏实觉了一般。

    “我说这位小哥,你怎么来这个鬼地方了。”

    穆翊没有说话,安静地听她讲。

    “这里经常出邪事,今晚最好不要出门,以免看见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穆翊点了点头。

    女老板有些着急地说道:“哎呦喂小哥,这是真事儿,前几天这里就死过人。。。。。。邪门的很呐。”

    “哦。”

    穆翊淡定地回道,他背着行囊走进了一间客房内,“您确定要住在这儿?晚上要是碰见什么不该碰见的东西,我可不负责!”

    穆翊掏出信用卡和身份证,女老板无奈地摇了摇头,接了过来。

    “嘭!”

    门关上了。穆翊坐在桌子上,看了看手表的时间,十六点四十分。

    “再看看那份关于马家坡的资料吧。”

    穆翊自言自语地说道。

    而与此同时,门外的女人啐了一口,低声说道:“什么人呐,连个话都不愿意多说一个字,热脸贴冷屁股!”

    时间飞逝,转眼间已是晚上九点。穆翊整理了一下刚准备躺下,楼房上面传来了一丝微弱的振动声,那声音有些奇怪,像是弹珠坠落在地上的感觉。一种压抑感觉油然而生,神经敏锐的他知道有人在盯着他!

    他迅速地站了起来,向天花板望去。那天花板当中有一块不易察觉的隙缝,一道微光从里面映射出来。穆翊想了想,然后提起背包走了出去。

    晚上九点半,女老板坐在前台看着电脑里面的视频,一直在傻乐。

    “咚咚咚!”

    一阵敲桌子的声音,女老板吓了一跳,大叫一声:“妈哎,乐乐,别来找我!别来找我!你的死和我真的没关系!”

    穆翊眸子一凝,“乐乐?”他的内心嘀咕道。

    “大嫂,屋子的天花板上似乎有个隙缝,楼上还有人住吗?”

    “我的妈呀,”听到是穆翊的声音,女老板按了按胸口,大出一口长气,说,“你就不能提前说声,什么天花板,什么上面有人住,这间旅馆就一层,上面二楼早就搬空了,多少年了,怎么会有人住。”

    “可是我听到有弹珠的声音。”

    “啊?”

    女老板刚缓过来的神经又一次紧绷了。

    “弹。。。。。。弹珠?”

    “我怀疑楼上有人!”

    “不可能!”

    女老板几乎是尖着嗓子说的,眸子里面闪烁出惊恐的神色,“绝对不可能,这上面的人早就。。。。。。”,似乎是说漏了嘴,她死死地捂住嘴巴,看着穆翊冰凉的脸。

    “嘻嘻嘻嘻——!”

    一阵奇异的怪笑,从天花板上传来,屋内的白炽灯开始闪烁。穆翊捕捉到了一道黑影,是从天花板上的缝隙折射过来的。

    “呀!!乐乐!!!”

    鲜血从墙壁内渗透出来,在白色的墙壁上形成一张鬼脸。

    “嘭!”一声巨响,整个旅馆陷入了黑暗之中。穆翊淡定地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

    此时的旅馆已经变得有些异样了,进来时墙壁上粉刷的崭新白色现在却变成印有无数血红色手印的脏白色,周围的环境明显变得压抑且布满蜘蛛网灰尘,好像很多天没有打扫一般。

    “啪嗒”

    穆翊抹了抹自己的额头,一股铜臭味的恶臭味充满了整个走廊。

    黑色的粘稠液体,从天花板上的缝隙中滴落。

    “血?”

    穆翊喃喃道。

    待到穆翊转过头将灯光打向柜台的时候,那女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咔嚓!”

    旅馆的门竟然自动反锁了,穆翊连忙跑了过去,拉了拉门把,然而已经于事无补了。

    “呜呜——!”

    小孩的哭啼声从天花板上传来,穆翊已经可以确认楼上有东西,可是这个东西是人还是别的东西,真的不好说。穆翊摸出背包里面的一把军用匕首,慢慢地向楼梯的转角处走去。

    二楼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五回 小镇惊魂(二)() 
咱们书接上回。w

    穆翊踏着木梯,一步一步地向二楼走去。

    微弱的光芒从门缝中透了出来,穆翊小心翼翼地贴在门口,通过门缝窥测里面的情况。

    光源是从二楼大厅内的中央位置散发出来的。白蜡烛静静地燃烧着,散发出柔和的黄光,一条长长斜斜的影子挂在地上单摆往复。那黑影很熟悉,穆翊连忙将目光向上转移,紧接着他的瞳孔无限放大了。

    粗壮的绳子下悬挂着一个身材矮胖的人,体型与女老板十分相似,鲜血正是从绳子上流出来的,滴沥声像机械打字机一样有频率,血泊已经渗透木质地板。

    女老板已经被极其残忍的手法活活勒死了。

    确定里面没有人后,他推开门,顺着光源向吊死在绳子上的女老板慢慢走去,白蜡烛依旧默默的燃烧着,周围的环境幽静得只留下穆翊的喘气声和脚步声。

    沿着手电筒光源,穆翊看到了本来丰腴现在却枯竭的皮肤,还有一双突兀的幽怨眼珠子,“死了么?”

    穆翊还没说完,一颗不起眼带有血渍的玻璃弹珠从她的怀中掉落,形成清脆的“哒哒”声。

    眉头紧皱了起来,难道说杀人的手法是使用弹珠刺穿胸膛?

    为了确认他又在女老板的身上巡视一遍,然而结果却是一致的。“确实是死了,而且是死于两天前。”

    一个恐怖而又疯狂的想法出现在穆翊的脑海里。虽然穆翊不是法医科班出身,但是多年的沙场经验告诉他,这个人确实已经死亡超过48个小时了。

    可是刚才她不是还在和自己对话么,怎么会死于两天前呢,这解释不通啊?

    穆翊眉头紧皱,而就在这时,诡异的笑声再次在房间内部徘徊。

    “嘻嘻嘻——!”

    “所以,这是在向我发出警告么?”

    他像是向暗处的某个影子询问,又像是在自嘲一般。

    在穆翊面前杀人而且让他浑然不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鬼杀人!

    对于这个荒谬的结论,穆翊也就是想想。毕竟世界上发生了太多的“鬼杀人”,然而大多数“鬼杀人”都是人扮鬼。正当穆翊沉思的时候,诡异的童谣从门外传来:

    “腊三十,过大年。

    马家坡,朝拜鬼。

    男人忙,女人忙。

    天隔一方,各自忙。

    留守儿,真是坏。

    到处捣,到处乱。

    谁去管?找教堂。

    信徒打,传教骂。

    本是书堂变鬼堂。

    人人说,耶稣好,

    教袍里面是魍魉。

    天不灵,地不灵。

    地狱孩儿哭,官府是豺狼。

    留守魂,莫哭泣。

    天之火,焚一炬!

    可是真鬼跑,假鬼来替亡。

    留守儿,何时升天堂?

    ”

    声音极其悲惨凄凉,愤怒,还有一丝咒恨!穆翊听后内心忽升起一团莫名的愤火。看来马家坡失火案的背后必然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而且是个令世人永远也无法相信,永远也无法饶恕,永远也无法原谅的秘密!

    这不正是证据么?穆翊突然冒出个主意,他连忙拿出手机,对着女人的身影拍了一张照片。

    不拍不要紧,一拍,地板上的影子又多出了一条。那是一条瘦小的影子,看形态和七八岁的孩子无异,那影子伸出一只手,指向穆翊背后的书柜处。

    这是非常明显的暗示了,穆翊连忙转过身走了过去。打开书柜抽屉的一刹那,浓浓的灰尘味升腾了起来,带有年代感的日记本出现了。

    那是一本看起来很厚的日记本,白纸已经泛黄了,封面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神真的存在吗。

    “神真的存在吗?”

    穆翊读后,笑了笑,“当然不会,这个世界上只有装神和弄鬼。”

    “嘤嘤——!”

    声音就在隔壁!穆翊拿着书,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出来的一瞬间,一道亮光映入眼帘,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开了,地面上血色的小脚丫沿着屋外的灯光向门口走去。穆翊连忙跟随脚印向外走。

    夜幕下的小镇显得无比诡异凄凉,斑驳的树影,幽怨的夜风,夹杂着不知名的鬼笑声。

    月色朦胧,街上的路灯散发出幽幽的蓝光,暗影重重,周围的老式建筑越发的虚无缥缈起来。一切的一切看起来有些不真实。

    “唔——!!”

    穆翊的头突然剧烈地恍惚起来,“唔——!!”

    强烈的疲惫感袭上心头,他再也无法招架了,身子轰然倒在了地上。

    翌日。

    “这位小哥,这位小哥?醒醒!”

    听到有人呼唤,穆翊试图睁开眸子,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依旧无法张开那双沉重的眼皮。

    “给他点一下清水。”

    不知名的声音从近处飘来,接着,一股清凉的感觉游走在穆翊的太阳穴上。穆翊的眼皮慢慢地翻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对虚幻的人头,紧接着人头开始重合在了一起。

    “你是?”

    穆翊用手指按了按天灵穴,记忆如流水一般慢慢地还原了。

    “小哥,你终于醒了!”

    蹲在穆翊身边的是一位发色苍白的老人家,他露出喜色,说道:“哎,二狗子,这位小哥醒了!”

    “什么?”二狗兴奋地跑了过来,“哎——!天哥,那个城里人活了唉,你真神了,你怎么知道他中邪的?!”

    “什么中邪?”

    穆翊按了按印堂,自言自语道。

    他的话音未落,一位穿着灰色轻纱道袍的青年人走了过来。

    那人身材一米七五,身材匀称,标准的娃娃脸,梳着长长的马尾辫,一双精致的丹凤眼;眉宇间有朱砂痣点缀,鼻梁有点高,唇珠略显苍白,不仔细看分不出是男是女。黄色的轩敞羽衣披在道袍外,有一种道骨仙风,飘飘然,羽化登仙的既视感。

    “大叔,您醒了?”

    轻柔的中性声音飘到了他的耳朵里,“大叔”二字格外刺耳,穆翊眸子闪过一丝不悦,但脸上并未有愠色。

    “小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二狗子,而穿道服的那小道士名叫天奇。”

    大爷眯着眼睛乐呵呵地介绍道。

    “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穆翊打断了大爷的介绍。

    “哎,你这个人也忒没礼貌了吧,我们救了你,你不感谢,反而质疑我们?”

    “二狗,别闹,哦,这位大——”,“哥”,穆翊一边点头,一边接道。

    “哦哦,不好意思,大哥,您是三天前天来的,不过您当时的状态有点不对劲,竟直接奔着鬼莫来旅馆去了。”

    天奇脸上出现了红晕,他有点不自然地说道。

    “有什么不对么?我就是来住店的。”

    “可是——那店早就关门了,而且里面的女老板早就走了。”

    “走了?”

    穆翊有些摸不清头脑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昨晚见到的又是谁呢?

    “昨晚旅馆二楼发现了她的尸体,尸体已经死亡超过七十二小时了,哦,对了,当时您也躺在地板上。”

    “三天?”

    这与昨天穆翊的推测基本吻合。

    天奇伸出白皙的手指,在地上点了点然后向穆翊额头抹去。

    “干什么?”

    穆翊摆了摆手,挡住他皙白的手指,警惕道。

    “大哥,我没有恶意的,您现在是不是全身无力,欲睡却又睡不着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的?”

    “这是中邪的后遗症,沾些朝露的泥土可以驱除邪祟。”

    “用泥土就可以驱邪,闻所未闻。”穆翊表示怀疑。

    “啪!”

    二狗子抓了一把泥直接呼到他的脸上,穆翊猝不及防,被拍了一脸。一只铁手抓住二狗子的手臂,只要穆翊一动就可以捏碎他的骨头。

    “清醒了没?”

    二狗子没好气地说道。

    穆翊迟疑了一下,果然清醒了许多,他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天哥,对付这种人直接招呼就行了,跟他费什么话,你看他那样儿,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

    二狗子嘲讽地说道。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六回 通灵报纸(一)() 
黎明的曙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灰蓝色的天空开始泛起淡淡金黄。w。23沐浴在烫金色的艳阳里的小镇确实给人一种惬意而又宁静的感觉。与之前的印象大不相同,现在的小镇与昨晚相比有着天壤之别:熙熙攘攘的人群,店铺接踵,车水马龙,吆喝声此起彼伏。

    穆翊背着行囊回到了之前的鬼莫来旅馆,与昨天所见的情形相去甚远——挂牌已经泛黄发旧,旅馆外灰尘遍布,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很久无人打扫一样。五位带着灰色大檐帽的警察围在旅馆门口,不停地询问过往人员。

    “昨晚,这里有什么意外的响声么?”

    领头的警官拿着笔记本询问着隔壁的老板。

    “没有,不过,前天貌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听意思貌似跟乐乐有关。。。。。。”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老板在提到“乐乐”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压得非常低,似乎这个名字叫“乐乐”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一样。

    “乐乐?哪个乐乐?”

    “警官,您有所不知啊,二十年前,有个小男孩,就是住在这里的。这儿本来一家三口,日子过得穷困潦倒的,他的爸爸是在忍不住了,出去南下打工,留下孤儿寡母。这一走可真是杳无音讯啊,他的妈妈再也坚持不住了,最终把这里卖了带着钱款跑了,走之前,说是什么丈夫都不管这个家了,要这个家有什么用?当年的公安局看着留下来的乐乐太小,没人照顾,寻思着就把他寄养到福利院里面,谁知道这孩子三天两头地就从那里跑回来,”

    老板的眸子里面闪烁出一丝不易察觉异样的光芒,警察一边听一边写,

    “后来三天两头寻找丢失的乐乐派出所里公安也厌烦了,提前将买家接到这里,省的这孩子说:‘我凭什么不能来,这是我的家!’。买下这个房子的主人就是那个女老板。女老板起初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可是有一天,她在打扫二楼的时候,发现了一张恐怖的人脸画像,还有贴在墙上无数看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油画,而这些东西都是乐乐带回来的。”

    话从穆翊的耳朵进去,立刻在脑海中还原成当时中的画面:

    ***

    后来,乐乐来的次数开始越来越频繁了,直到有一天,乐乐把一块人体上血肉模糊的指甲盖带回了旅馆的二楼。

    女老板再也忍受不住了,她报警,请求撤销交易,然而,乐乐的妈妈早就无影无踪了,交易怎么可能取消!无奈之下,女老板找来了雇来一帮小混混,伺机埋伏。可是每次都蹲不到人,那孩子就好像是凭空出现在二楼一样。

    说来也奇怪,乐乐每次到来都是无声无息的,而且无论女老板如何阻止,即便是安装报警器,也没能阻止他的到来。

    九七年腊月三十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守在二楼房内的女老板打了一个瞌睡,就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恐怖的一画面出现了。

    全身充满血渍的乐乐地躺在木制地板上,他的肚脐处被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不断从肠子处喷涌而出,弹珠沾着血,从肠道内一颗一颗地跳出,落在了木制地板上。

    “哒——哒——哒——!!”

    弹珠清脆的下落声在空气中泛起涟漪,女老板瞬间清醒了过来,随着一声尖叫,她昏死了过去。

    乐乐死了,直接死亡原因是流血过多,而公安局也没找到切开他腹部并塞进弹珠的凶手是谁。

    据说,那天夜里教堂里面的值班人员亲眼看着乐乐上厕所。三分钟后,又一位值班人员进入厕所里面的时候,才发现人已经不见了。乐乐如何从数十公里开外的钟楼大教堂来到小镇上的?这个问题至今没有人可以解释清楚。

    ***

    话说完了,穆翊也从老式电影的画面中回过神来,刚才所叙述的那件故事,和他昨晚所经历的有些相似。

    “他是阴魂不散,错将女老板当成杀人凶手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穆翊转过头,天奇和二狗子已经跟了上来。

    “哟,好巧啊,大——哥,咳咳。”

    天奇差点又喊成大叔了。

    二狗子拿着破旧的木吉他,不屑地说道:“喂,城里人,要不要听听我们家奇天王的演唱会?不过要收费的。”

    穆翊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从天奇的身旁掠过。

    天奇有些难受,不知道为什么,穆翊对他总是冷漠,可以明显地从他的眼神中读到“小丑”两个字。

    “二狗,以后别对大哥这么说话。”

    “哎哟,我的天哥,咱们好说歹说也是救了他,他可倒好一言不合就开溜,连句谢谢和谢礼都没有。”

    “咱们救人可不是为了钱和名利。”

    天奇刚要张嘴,二狗子连忙回道:

    “哎哎,得儿,哥,哥,我错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东西文绉绉的,我听着就头大。”

    “你呀,走,咱们去真理的酒吧里吧。”

    每天下午两点到晚上九点,镇上的许多年轻人、妇女都会到镇上的酒吧听流浪歌手的表演,当然最近流行的不再是流浪歌手,而是小道士唱歌。

    穆翊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他重新选择了正规一家酒店,包了个小时房,准备整理一下,傍晚时分前往迷雾岭。

    洗手间内传来哗哗的流水声,穆翊洗了五次才将那骚腥味去除,他抽出一卷干毛巾,踩了踩脸上的水珠,然后回到了床边。

    “看样子,这迷雾岭比我想象的还要危险。”

    穆翊自言自语道。

    “怪不得山猫和舒心要找我。”

    当然,能让穆翊亲自出马的,肯定不是简单的事情,不过这次穆翊亲自领教到了这个地方的恐怖之处——杀人没有预警。这恐怕是难度最高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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