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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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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有人下到过囚龙天渊的底部,可他们还是将随身仅有的几条绳索接起来,拴在一人腰上,由十几个人拉着放下崖去。无底天渊面前,人渺小得好似苍穹中的飞鸟。一次次的下崖,不可能有结果,却仍旧不甘心。谁都不愿离开。

又有零星山石滚落,粟满意识到了危险,喊道:“别找了,先离开这里,去通知公子!”小花儿又哭又闹、打死不走,粟满索性将她击昏了扛着。

绾芳苑中,倾之散着头发,心不在焉地手握书卷,整个晚上也未翻一页,直到灯烛燃尽,冒出袅袅青烟,天也大亮。案几上放着冷掉的饭菜,一点也没有动。“啪”地将书摔在案上,倾之倏然起身,迅速地挽起头发,用发簪别好。穿衣、束带、蹬靴,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已收拾妥当。他后悔了,他要把她追回来。

倾之敞开房门,正与心里火燎地闯进来的去罹撞了个满怀。不等倾之说什么,去罹急道:“倾之,有一匹马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劲辣的爆料:哎,听说了吗?夫人红杏出墙,怀的不是公子的孩子……

天渊

【章三十三】天渊

倾之跨上踏云狂奔出城,行已、去罹暗觉不妙,也骑马追去。在离囚龙天渊五里远的地方倾之看到府中家丁坐在路边,一个个面如死灰、不言不语。小花儿靠在粟满怀里,神情呆滞。没有少什么人,只是车马不在了,只是没有看见初尘。

“出了什么事?夫人呢?”仿佛他尽量平静,就能平静得什么都不曾发生。

粟满抬起头,两眼赤红。他把怀中的小花儿让给安子抱——原来小花儿是靠着他的支撑才能坐住——她任他摆布,如布偶一般。粟满起身,不敢看倾之的脸,他低着头,喉结蠕动了几下才艰难地说道:“我……我带公子去……”

没有骑马,两人一前一后走在山路上,秋意倏然萧瑟。

“就是这里。”粟满指着崩塌了一块的崖角,对倾之说,“前面的路堵了,我们忙着搬石头,夫人在车里休息,后来……后来山上落下大石,马车就……就……”他哽咽着再说不出话来,“扑通”跪倒,垂首哭泣。

这不是真的,倾之想,可为什么脸上已一片冰凉?好像置身于灰色的空间,看不清周围的景象,不知从什么方向吹来的风灌进身体,切肤冰凉。云在身边聚集,越来越厚,从前以为飘在天上的都是轻的,却不知道可以这样密、这样重……

“三弟……”随后而来的行已担忧地看着倾之。

倾之缓缓地转头看他,喉结滑动,“大哥……”一口气送出好像再无法吸进,胸口闷痛,快要窒息。眼前一黑,耳边听到“倾之”、“三弟”、“公子”此起彼伏的惊呼,神智还算清醒,感到有人七手八脚地扶住他……

倾之当时面色青紫,出气多、进气少,着实吓坏了行已、去罹等人,好再及时将他送回城中,经植兰以针灸施救才缓过气来。植兰解释说:“昔年在凤脊山南征战,毒气入肺,早就造成了损伤,后来又中过一剑,看似痊愈,但其实都不过是凭着年轻体壮才未显现,骤然大悲勾起旧疾旧伤,故发气促之症。”

植兰的话听起来是一贯的冷静理智,但行已知道她的伤心,甚至她的后悔:若不是她刚怀了孕,害喜害得厉害,她就会与初尘同行。以她作为大夫和长嫂的稳健谨慎,断不会为了区区少行些路选那小路去走,也就不会有这场意外——葬送了三条人命,连尸骨都无法收殓。

肺病忌讳饮酒,可倾之醒来之后就不见人影,后来家人在酒窖发现了他。任行已如何劝,去罹如何激,甚至大打出手,全不奏效。最后无奈,植兰道:“让他喝吧,身体喝伤了我可以治,但若郁结于胸,心上的伤谁也治不了。”——那毕竟是深爱的妻子和两个尚未出世的孩子,换了谁能不心疼得发疯?

酒窖里无日无夜,只从通风口处透进微光。倾之喝得烂醉,瘫倒在一堆酒坛中间,衣襟前湿了一片。窖中溢出的味道不再醇香,那种浓厚的颓然令人作呕。淡淡的梨花的清香飘了进来,地窖入口的台阶处探下一只白色绣鞋,接着雪白的裙裾、雪白的衣袂,昏暗中浮起一层弱光。是个孕妇,体态却美而优雅。

倾之朦胧着双眼,看女子走近,轻云一般的白色拂过满是酒汤、泥浆和稻草的地面,如雪如玉,不沾尘埃。倾之向后挪了挪身子,企图靠着酒坛站起来,可惜醉得一点力气都无,起到一半便蹲坐下去。他靠着酒坛,仰头看着走来的女子——乌云冉冉,白衣白裙,因为有六七个月的身孕,她一手撑腰,一手托着下腹。

女子缓缓地弯下腰去,一手仍捧着肚子,另一只手却抚上倾之的脸,滑落到他的下颌,稍一用力抬起他的下巴。她从没见过他如此落寞的样子,头发自发心向两边散开,垂于两颊,修饰得脸型更加消瘦。这种颓败自弃,像极了她的帝熙。

不是初尘,是薄清扬。倾之懊恼地挥臂拂开了薄清扬的手,后者倒不介意,手撑着腰,又缓缓直起身来。“你不觉得这样对我太不公平吗?”

倾之无力地半坐半躺着,冷笑几声,“公平?你要跟我谈什么公平?”

“我知道你娶我是被迫的,所以我并不奢求你能喜欢我。可你知道我的经历,我幼年丧父,为了养活全家将自己的一生出卖。你觉得上天对我公平吗?”

倾之哈哈大笑,“那是上天欠你的,我不是上天的儿子,无需父债子偿。”若说公平,上天对他就特别恩赐了吗?不错,上天让他生于王宫,但却要他国破家亡;不错,上天让他娶到心爱的女子,但却又要他妻死子丧。他向谁去讨还公平?!

“我从没有奢望你能接受我,可我现在是你孩子的母亲。我看到花园中你和她执手漫步的情景,我看到过你拥着她、抱着她,耳鬓厮磨,恩爱无限。可是”薄清扬话锋一转,“她已经死了,傲初尘已经死了!”

不知哪来的力气,倾之倏然站起,他要推开这个胡说八道的女人,他要让这个诅咒初尘的女人消失。可他实在已经醉了,浑身软弱无力。他的手推着薄清扬的肩膀,可对方却站得稳稳当当,丝毫未动,倒是她冷冷笑着,用力将他推开。

踉跄倒退,撞在酒坛上时身上的硬物——初尘缝在锦囊里的免死令牌——正击在坛子的裂纹处,酒坛轰然碎裂,倾之仰倒在支离破碎的陶瓦片上。背后刺痛,似是扎进了锐物,伤口浸在酒中,火辣辣的痛感。血水、酒水和泥水混成一片。

倾之不再看薄清扬,他闭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心里只有初尘,与她的死活无关……”渐渐的,鼻息均匀,竟是安然入睡了。或许心里有她,便得安宁。

那一天倾之醒来,离开酒窖回到了绾芳苑。他将自己锁了起来,没有人知道他做什么,想什么,只是三天后,那扇门重新打开。锦都的公子又变回了那个干净利落、精明睿智的年轻人,头发一丝不苟地挽着,余发被风吹起,丝丝分明。衣袂翩然,袖底流风,虽衣带变宽,却仍挺拔如松,不失神采。

当这扇门打开,花倾之的心扉,再不对任何人敞开!

小花儿执意要回渤瀛,倾之不阻拦;她说一辈子都不原谅他,倾之也不辩解。

两个月后,薄清扬生下一个男孩儿,取名今朝。

越明年,商晟将倾之召回钰京,封为西甫玉廷王,食邑增至万户,地位一跃而居渤瀛侯之上。这其中季妩的一力促成功不可没。但倾之知道所谓“玉廷王”,爵如其名,华而不实,只是个富贵闲人。可只要他人在钰京,他的人就有机会。

倾之谢了恩,为了表示不白拿俸禄,还讨了份“闲差”——编纂《正地志》,总括天下山川。至于取名《正地志》是为了纪念死在凤脊山南的小卒郑构,郑地志,便无人知晓了。许多年后有人将此作为帝君对花倾之委以重任、托以天下的证据,毕竟《正地志》总括的不仅是美丽山河,更有机关险要,一向精明的帝君怎会有此疏忽?再有值得一提的是编纂《正地志》时倾之点名要了两个人,一是少年时便游历天下,入京求仕多年而不得志的游子骆非攻,此人日后之闻达该要感谢玉廷王的知遇之恩;另一个便是素有风流之名,游手好闲的韩三公子。

又三年,由前朝四方封君朝贺时暂居的驿馆改建而成的横跨璃水、在钰京之内占地之广阔、设计之精美仅次于帝宫的建筑终于竣工。对于帝君心血来潮要修的这处院落众人有许多猜测,最后答案被商晟的手书揭晓——“敕造玉廷王府”。或许所有的人这时候都要对新封的西甫玉廷王另眼相看了,陛下的“殷勤”是器重,是收拢,是迷惑,是补偿,众说纷纭,无有定论。也或许,兼而有之。

倾之迁入新居后便将留在锦官城花府的女眷和孩子接了过来。“先朝四方封君各执舆地,天下地志纷杂散乱,或缺、或误、或不明、或相矛盾,陛下御宇,当总其零散,补其遗漏,正其谬误,勘其模糊,以为《正地志》。”这是倾之在给商晟的奏折上说的话。编纂天下地志确实是个千头万绪的麻烦差事,所以接下这件差事的玉廷王一直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回到家后也埋首卷堆,不辞辛苦——连商晟听了这样的回奏都十分欣慰,至于玉廷王府真正谋划之事却无人知道。

平和宁静、青色渐白的裙裾和一左一右两双小鞋走入伏案的倾之的视线,他时常幻想有一日初尘会带着两个孩子像这样出现在他的面前,是真的吗?

眼睫眨动了几下,倾之抬起头来。

“爹爹,爹爹!”较小的孩子挣脱大人的手心,跑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倾之诧异地望着面前的女子——大嫂沈植兰。

“爹爹。”穿着绿色袄裤,头发扎成朝天的一束,用红绳绑起,眉间点着红点儿,脸上搽了胭脂的小姑娘手脚并用,双臂环着倾之的脖子挂在了他身上。

连一向从容淡定、处变不惊的植兰都不由失态,狠狠皱了眉头。

“青青,他不是爹爹,叫三叔。”

女孩儿是行已与植兰的女儿,子车青青,名字是倾之取的——青者,出于兰而胜于兰。行已离开锦都时青青才刚满月,所以青青不认得父亲。但她努了努嘴,大约为这漂亮的男人不是自己的爹爹而感到失望。然而孩子就是孩子,失望来得快去得更快,她又挂在倾之身上,高兴地“山猪山猪(三叔)”叫个不停了。

虽然这孩子开朗得、不认生得有些过分,但倾之并不觉得厌烦。他抱着青青,看向植兰身边的男孩子。那孩子比起青青羞涩了许多,他紧紧拉着植兰的手,低着头靠在伯娘腿边。植兰对倾之道:“薄姬说她不来打扰你了,这是今朝。”又俯身推推孩子,对他柔声道:“今朝,那是你爹爹,快过去。”

孩子仰头看看植兰,又看看伯娘口中的“爹爹”。倾之第一次看到那孩子的眼睛,乌黑水亮,像幼兽一样纯良无辜——野外恶劣的环境中,幼兽有时会成为成年同类的腹中餐,为了博取生机,它们拥有世上最楚楚可怜的眼神。

孩子认生,不愿上前。倒也并非他天性怯懦,植兰知道,今朝先天不足、身体孱弱,青青是闻着阳光吸着草香长大的,而今朝却是闻着草药喝着药汤长大的。他不大出门,性格沉静,甚至有些胆小。薄清扬对这孩子不闻不问,这些年今朝都是呆在覆雪园跟着植兰,所以植兰对他既了解又疼惜。

植兰牵着今朝的小手将他领到倾之跟前。

“青青,到娘这儿来,我们去见爹爹。”

青青这才乖乖从倾之身上爬了下来,要她娘抱。植兰抱了青青,看着倾之和今朝这对互相望着的陌生父子,欲言又止,转身离开。倾之隐隐听见青青问植兰“爹爹有山猪(三叔)好看吗?”他忍俊不禁。这不经意的微笑让小今朝安心。

“你叫朝儿?”倾之并没有许多跟孩子交往的经验,但他努力保持温和。

孩子只是点点头,似乎还没有青青与他亲近,但是很安静。

“过来。”倾之伸出手臂。小今朝迟疑了片刻,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走进父亲的臂弯。倾之揽了孩子在怀里,或许血缘会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

“会写字吗?”倾之摊开张纸。

“伯娘教过。”小今朝很乖却有些拘谨地回答。

倾之将笔递给他,笑道:“写写你的名字。”

对于写字,小今朝并不紧张。他身体不好,坐的时间多,动的时间少,伯娘说他从能抓物的时候就开始抓笔写字了。是否如此他虽记不得,但他不常出门,没有太多的游乐,所以每天多半的时间他都在把写字当游戏。他甚至零星学了些古烨滥文,那种文字像画一些,有虫有鸟,他很喜欢。

小今朝下笔流畅,虽还带着孩子的稚嫩,却显示出与众不同的天赋。

看今朝写完,倾之握了他的手也写了自己的名字。父子两人便你写几个字,我握着你的手写几个字,用笔墨交流起来。今朝歪头看着父亲露出笑来,倾之揉揉孩子的脑袋,眼角唇边也溢满慈父的温柔。于薄清扬倾之并无感情,可他开始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他不愿意违背自己的真实感受——他喜欢这孩子,尽管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所生。倾之想,是该考虑考虑如何做一个好父亲的时候了。

四月的天气,小今朝安静地写着字,倾之望着窗外飘落的海棠。

二十年前,他亦如此偎依在父亲怀里。倾之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兄妹,想起了初尘和他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上的孩子们,想起了那些不可再得的幸福……

“该爹爹写了。”

倾之出神了,他抱歉地笑了笑,执笔,却是下笔无言,任墨泪静淌。

【子归啼不尽 完】

江城子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卷O(∩_∩)O~

祝大家中秋快乐

【章一】江城子

十五年后。

来往钰京锦都之间的道路上,鬓染微霜的素衣男子将满满兜撷的海棠花瓣一把把扬起。粉色雪片在暮春慵懒的微风中纷纷扬扬、回旋飘落。男子一抖衣摆,将花瓣尽数洒落。他腰间别着酒坛,勾手提起灌了许多,又将剩下的倾向崖底。

如果当年不是她执意要走,他不会让她走;如果当年他锁了她、绑了她,执意不放她走,她也不可能走。说到底,究竟是他先放了手。如果可以重来,他必不再放手,但世事可以重来吗?如果能有来生,他必不再放手,可真的会有来生吗?她走了,带着他两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一起走了……

花倾之抬起头,四月的阳光明媚得刺眼。

熬过了最初那些撕心裂肺的日子,十几年来他总会在春末到出事的地方祭拜初尘。只他一人。他会采撷她最爱的海棠,会坐在悬崖边喝烧喉的烈酒。胭脂醉由口入喉,由喉而心缓缓流淌,像一把软刀温柔而精致刻下一刀又一刀。

祭拜过初尘,倾之会到锦官城里的府邸小住几日。他一袭素衣、神情淡漠,牵马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花哨的叫卖和琳琅的货品都不能吸引他的目光。

路边“叮叮当当”滚来一只彩球,正停在倾之脚边。那种以皮革制成,上覆绣花绸面,尖角挂着流苏、铃铛的彩球是春天里女孩子的最爱。俯身拾起,仔细端详,不由露出春风一样的笑容:许多年前他曾见两个女子踢过这样的球。

“叔叔,那是我的球。”小孩子声音甜软,却是理直气壮。

倾之低头见一个身高不足三尺的女娃儿仰头站在她面前。娃娃大眼睛、圆脸盘、唇红齿白的煞是可人。她头顶抓髻,穿樱红袄、粉红裤,脚上一对桃紫小鞋,鞋上的红色绒球随她左脚踩右脚、右脚踩左脚地摇摆、颤动,很不安分。

倾之笑笑,将球还给小姑娘,路边却又“呜呜”哭着走来一个更小的孩子,翠袄绿裤,比先前的孩子矮了半头。她双手揉着眼睛,把自己抹成了小花脸。

倾之蹲下来,扯下孩子的小手,用帕子为她擦拭脸上的鼻涕眼泪,边问道:“为什么哭啊?”余光看着旁边的大孩子,大孩子歪头不理,却也没走。

后来的女孩儿瘪着小嘴,一脸委屈地吭唧道:“姐姐不跟我玩,呜呜……”

“噢。”倾之点点头,转头佯装责备地问大孩子,“你为什么不跟妹妹玩?”

大孩子趾高气昂,干脆利落道:“她太小,总爱哭鼻子,我不喜欢。”

倾之被眼前这对小姐妹的模样逗乐,略一思索,解下随身玉佩,对大孩子道:“你若陪着妹妹玩,做个好姐姐,我把这个送你如何?”

大孩子见倾之手中是块很好看的石头,有些心动,却又不十分肯定对方说话算数,于是她抿着小嘴,眼神闪闪烁烁。然而终究也不会有多大损失,权衡过后的聪明孩子走到妹妹身边,在她脸上啄了一口,说道:“我都咬你了,别哭了,我跟你玩。”将球塞进妹妹怀里。妹妹抱着球,眼泪说收就收住了,还凑过脸去要姐姐再啃啃。姐姐不乐意,但瞟一眼那块好看的石头,皱皱眉毛,又咬了一口。

饶是倾之见多识广,也不禁哭笑不得:这都是跟谁学的?小人精。

“婷婷。玉丽。”家里大人寻出来。姐姐拉了妹妹往回跑,临了不忘从倾之手中夺过那块石头,生怕他会反悔。孩子蹦蹦跶跶跑到个妇人跟前,跳着脚地炫耀道:“阿奶,阿奶,你看这个,你看这个,好不好看?”

妇人接过玉佩。青银色络子结着上等的羊脂白玉。玉色白如割脂、玉质细腻温润。再看雕工,大水牛身下卧着两只小水牛,老牛的舐犊之情、小牛的孺慕之情,栩栩如生,传神写照——这可不像是一般人家能拿出来的东西。

妇人板起脸来,问道:“哪儿来的?”

鬼精灵的孩子已经懂得察言观色,忙推卸责任,朝后一指,“叔叔给的。”

妇人望过去,不由大吃一惊,“公……公子……”

除了从锦都带去的家人和留在锦都看家护院的人,如今已很少有人这样称呼他了。倾之定睛一看,妇人四十多岁,黑发中夹着银丝,体态略微发福,却仍是个很美的妇人。脸上有浅色疤痕。倾之不由笑了,执缰上前道:“梅嫂。”

人情老来易感伤。看着眼前样貌未有多大变化,却成熟内敛了许多的男子,梅嫂忽觉感慨万千,鼻子一酸,两眼就湿润了:十五年,发生了很多事,改变了很多人,对花倾之而言,对他改变最大也改变了他最多的莫过于妻儿之死。

梅嫂为自己的失态解嘲一笑,忙抻袖子抹了抹眼,拉着倾之道:“来来,快屋里坐。”又回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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