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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呼多,你跟邦克再去找房子。悄悄的找,悄悄的搬。最好是离河岸近的独门独户,偏一点也没关系。”
萝呼多问:“夏枫,我们需要买辆马车吗?”
“买吧。”夏枫数了二十个卢比给她,也不知道够不够,还没站稳脚,一切都得计划着来,不能再犯坎普尔同样的错。幸好总督大人赏了两匹料子,她出门的衣服是有了。
到了晚上,邦克没找到房子,但是把马车买了回来,唐轩之依然不见踪影。
夏枫同情他的父母,生出这样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儿子,也是够糟心的。
还要在这里住一夜,夏枫浑身难受,不管搬不搬,今天晚上也得必须要把偷窥狂人给撸了。
所以,熄了灯,她就抢先攀上了房顶,就等着他们来。
在房顶没等到人来,却听得有人打门,特别用力。夏枫不用猜,就知道是唐轩之回来了。她也犯了牛脾气,就让他多等会儿吧,姐姐不开。
“轰——”木门应声而倒:天啦,这人气性这么大?
不对!不是唐轩之。
夏枫借助房顶缝隙透进来的点点月光,看清冲进来了七个莽汉,手持大刀,还拿着麻布口袋,直奔住人的房间,熟门熟路。
“干什么!”夏枫大喊,邦克和伊扎二人同时惊醒并立即下床。她“飞”也似地跃下来,朝着最近的男人当头就是一拳。
有个声音吼道:“招子放亮点!”
邦克和伊扎一人抓着根木棒跑过来,夏枫喝道:“你俩快躲。”
“嘭!”旋腿踢了一人,感觉耳边一股气流袭来,夏枫赶紧扭身一避,砍她的长刀便嵌进了墙里,一时拔不出来。
“杀人啦!”萝呼多高呼:“咳!”闻到一股怪味,摇晃两下倒回了床上。
夏枫捂鼻不及,也中招了。
瞬间,屋中的全都昏死过去。
匪徒们点亮了油灯,还是之前喊话的那个男声,他□□道:“老四,你的药下得太准了,发作得正是时候。昨天晚上费了不少功夫吧?”
叫老四的人没搭腔,目光琐在脚边的夏枫身上,道:“这个货色不错,瞧这屁。股翘的,啧啧,够劲儿。我估计她就是姚大人点名要的姑娘,姚大人眼光向来好。嘿嘿嘿,咱们不能玩,但可以。。。。。。”说着,伸出肥掌欲狠狠地抓夏枫的屁。股。
“呛!”还是那把剑,极快极准地飞了过来。那老四看见自己的手掌整个儿掉在地上,竟没感觉到痛。下一秒,他就被从天而降的唐轩之扭断了脖子。
“小心。。。。。。”
“呛呛呛呛!”刀剑触肉的声音,唐轩之夺了一把刀,左刀右剑,七个匪徒毫无反坑之力,一一毙命!
他歇了一口气,先把夏枫抱上床,这才出门找邻居报案。
。。。。。。
夏枫醒过来是次日的下午,头昏脑胀,睁看眼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唐轩之。
“怎么回事?”都是聪明人,既然好好地活着,就一定是又被他救了,夏枫怀疑他根本就没离开。一定是藏在哪里,想想都可怕,这人隐匿的手段太高超了。
“我如果告诉你,早知道隔壁住的就是山匪,而这些山匪是帮着姚敬隋做事的,你会不会生气?”
“你是说,你故意选的这里。也是故意离开的?”夏枫真是欲哭无泪,怒斥他:“你和姚敬隋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自信过头了!”
“不是自信,我很有分寸。这次就是为了确定姓姚的是否已离开莫卧儿,我坏了他两次好事,他怎能轻易放过我。现在知道他还没走,我便好去催促总督缉拿他。昨天,总督在上游追回了一船黄金,他们的皇帝后日大婚,大婚后就要南下收复失地。这下,姓姚的好看了。失了金子,现在连命也要丢了。”
唐轩之大说一气,试图转移话题掩盖他作下的冒失决定,发现夏枫一声不吭,就明白她还在生气。
“放心,我不会容许你出事的。”
“嗯,我谢谢你全家!”
“这可不像感谢的话。”
“你知道就好!”夏枫一把将他推开,气不打一处来。命运多牟,老天能不能赐给我一个平凡一点,正常一点的男人。
唐轩之终于知道慌神,急道:“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也做到了让大家都不出事。你为何还要纠着过程缘由,徒增烦恼。”
“让开,我要起床了!”
唐轩之无法,突然想到怎么哄女人了,赶紧说道:“下次,我保证把计划都告知于你,不会再让你蒙在鼓里。”
“还有下次?”夏枫瞪大眼睛,气道:“你本来就还欠我一百两银子,前天给我的,就当是还帐。”
这是要赶我走?“你到底讲不讲道理,怎地比我母亲还蛮横。”唐轩之也提高了声量。
“我告诉你,姓唐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趁早知道最好,快点滚回大明去,别在这里招惹我。”夏枫也不知怎么了,就是心里难受,就是想朝他发脾气。
没想到刚刚还“一身正气”很讲道理的唐轩之突然软了下来:“好,没有下次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听你的。”说完这话,他自己都惊呆了,赶紧低头走掉。
“你后悔了?”夏枫得理不饶人。
。。。。。。
第二天,惊魂未定的邦克又出去找房子,还是无功而返。在德里,像他那样的身份,是租不到夏枫想要的独门独院。唐轩之找来船老大最后才搞掂,事实证明,有个拿得出手的男人,胜过女人自己奋斗啊。
夏枫心下禁不住一阵凄凉。。。。。。
当天夜里,他们就全部搬走了,连房钱也懒得让人家退。经过昨日一役,两个男人又成长了不少。
到了新家还要重新收拾一遍,夏枫准备做个蛋糕送给总督大人,当然也是让唐轩之拿去,因为他早已是常客。接下来,便是推广他们的统一奶糖了。
至于拉贾尼一家,夏枫不知道是谁去打发蛋清。反正不是拉贾尼就是什克,肯定不会傻的交给外人,按他们的销量和口味兴许也能赚钱,应该可以在德里生活下来。何况,拉贾尼处有三磅金子,生活得节省点,也够花一辈子。
只是,艾尼的嫁妆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拉贾尼会娶妻子呀,用嫁妆换嫁妆也应该是可行的吧?
想到拉贾尼,夏枫总觉得对不起他。什么债都能还,唯独这感情债,永远也还不清。
夏枫准备做蛋糕时却被唐轩之拦下了,说她需要养伤,不急在一时。
“我能赚钱,还会饿死你吗?”唐轩之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这样想的,在我们大明娘子都是有赔嫁的,你的那些朋友,我就当他们是你的陪嫁,也是归我养。所以,你就安心养伤,然后跟我一起回大明。”
“我真的不会去的。”夏枫心说总算等到机会谈这个问题了。
她道:“你父母会允许你娶一个印度女人?就算你受得住别人的异样目光,他们呢?我呢?你让我跟他们怎么相处,而且我根本就不懂汉人的文化。”
夏枫的确是不懂啊,古代的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饭睡觉都有一连串讲究。见异性,还得挡个屏风,若是看你不顺眼,安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让你百口莫辩把你浸猪笼。这个时候程朱理学盛行,女子都是要裹脚的,虽然不如清朝残忍,但也无法让世人容忍她的一双天足。
在汉人堆中,她永远是个另类。想想,就算唐家受得住世人耻笑,容忍嫡长媳是个黑不溜秋的蛮族人,可有哪个世家能容忍将来的嫡长孙是混种?怕的是表面同意,然后给长子塞来各种贵妾良妾,不让长媳出门,竭力淡化她的存在。过个几年,再另娶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毕竟人家是血亲,唐轩之夹在中间终究会妥协的,哪怕不妥协,要她过那样的日子,想想都全身恶寒。
夏枫之所以会考虑这些,缘于唐轩之自己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他从商,因为母亲是商人之女,而且还是家里唯一的女儿,陪嫁就有一座山,种的全是桑树,所以他家做的才会是丝绸生意。其外祖父,乃京城一代儒商,颇有名望。
他父亲不知道是做的什么官,一提到父亲,唐轩之就异常烦躁。
士商通婚,在明朝应该是有限制的,唐父既然是京官,估计不大,但也不会太小。
有这种家世还算好的,如果唐轩之一介平民,估计他们只能住进森山里了,谁耐烦三天两头应付看稀奇的村民?
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脑子太简单了点。夏枫越想越不靠谱,还是呆在这里,等赚够了钱,再找个知道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日子才是硬道理。
老天爷既然不长眼,她也只得认下。
唐轩之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他是从来没有琢磨过的。家中虽然有弟弟,但他毕竟是长子啊。父亲对他是失望,是放任自流,但娶夏枫肯定是超过了父亲的底限。。。。。。
夏枫又道:“唐公子,你就如一头在草原上驰骋的野马,我怕栓不住你。我只希望有平安富足的生活而已,四海为家,那是你的理想,不是我的。可能你觉得我与你见过的女子不同,有些新鲜罢了;但归根结底,我终究是个女人。家庭的责任你清楚吗?如果将来你的儿子也如你一般,事事与你作对,你怎么想?虽然,孩子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应该有独立的思想,他们有权选择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父亲也是会伤心的。”
唐轩之不知道听到哪一句,眼晴突然一亮。
夏枫兀自说着:“感情不是好玩,不是我喜欢你,我对你好就行。感情还意味着一种责任,我对你负责,就必须要为你考虑。想想两个人在一起要过好几十年,如果性格不投契,文化背景差异太大。。。。。。。”
第103章 【家】()
他说得很空洞,夏枫不知从何处去反驳,以她自己当下的感情状态,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人家。说得对,以大明的风俗,她现在又不嫁着急人,但是夏枫又说道:“如果我将来遇到喜欢的男人,你不会捣乱吧?”说这话,她自己都没底气。无非是不想让他得意,同时也是为自己留后路。她心说自己果然是自私的。
刚刚还激动的唐轩之吓得咬紧后槽牙,“如果你真能遇到,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念。”
“你还是改不了自负的毛病?”夏枫摇头。
“此地的女人,其地位跟大明不堪相比。而你,霸道蛮横。。。就算有,也如那位少爷一般,优柔寡断之徒,要来做甚。”
“。。。。。。”
“唐公子,咱俩这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吧?”
“这又在想什么?”唐轩之无奈道。心说她成语用得真不错。
“没什么。”夏枫不想再说了,脑子有些晕。她本想说两个未婚男女敢这样不知廉耻地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算不算那什么无媒苟合。
唐轩之也忍得住,她不说便不再追问。
两人就责任与感情二事,经过一番深刻地探讨,终于“和好”如初。
夏枫决定就先处着吧,回到了十二岁,青春大把有,再也不用像前世那样才二十五岁就被同样未婚的哥哥逼着找男人了。小学六年级的年纪就敢光明正大地谈恋爱,真是要羡煞一帮小朋友。四百多年前的她,是不是很幸福?
夏枫从小父母早亡,血亲缘稀薄,在童年时就落下了一个“心理疾病”——害怕安静。
就喜欢热热闹闹的环境,还好来到这里,有娜玛萝呼多,还有对她非常忠心的邦克。如果能寻到一份满意的爱情,那人生就真的圆满了。
如今受邦克的影响,连伊扎也变得知道疼老婆,曾经冷心冷肺的榆木疙瘩有了良心,娜玛忙的时候,他还主动带小塞吉。换得是以前,儿子摔得哇哇大哭,他宁愿蹲在路边和人家玩石子儿棋,也是不会扶一把的。
娜玛本来还要生一个孩子,可是却始终怀不上。昆陀的那一踢,已经让她丧失了再做母亲的权利。于是小塞吉,被宠得有些不像样,夏枫却认这样很好。小塞吉的性格不像父也不像母,非常活泼,话也越来越多了。
唐轩之仍然干着护船的活儿,在夏枫的逼问之下,他还是那句:码头消息灵通。
看来,他精力大半都放在姚敬隋身上。
唐轩之确实是这样,对于夏枫,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没再扭着她说回大明的话。现在一心只想灭掉姓姚的。不管是回去,还是在这里,姚敬隋都是个隐患。
。。。。。。
“夏枫,皇帝今天大婚啊,大家都去看,咱们也去吧。”萝呼多穿得漂漂亮亮地出来。
“不去了,如果你想看就蒙上面纱去吧。”夏枫想到好不容易跟拉贾尼拉开距离,万一又遇上怎么办,卡布尔母女肯定是会去的。
既然她不想出去,萝呼多也放弃了看热闹,陪着夏枫蹲在家里养伤。
拉贾尼一家真的去了,还有什克全家,六人貌似都是一身新衣。船上行礼全丢,如今却连瓦古丽也有新莎丽穿,花的都是自己的工钱,卡布尔太太才不会如此大方。仔细瞧,会发现娜伊穿的是并不是全新。这件莎丽就是艾尼出发时穿的,颜色艳丽,但是却洗得很薄了。
娜伊没有听姐姐的劝,坚持把工钱全部交给了什克。今日出门穿着小姐的旧衣裳,她还是满是欢喜,一点也没觉得被区别对待了。
艾尼知道哥哥是想找夏枫,却没理由阻止,这两天说一次吵一次,她感觉自己已经受够了。怎能跟一个沾上邪眼的男人讲道理,那是自找没趣。何况,她也想看看,能不能遇到那个唐公子(少爷)。
发现夏枫他们突然搬走后,拉贾尼一夜没睡。后来知道那里发生了命案,她甚至差点被人掳走,更是愧疚得不行。其实不关他什么事,他愧疚的是自己无法保护她,愈发觉得夏枫有理由瞧不上自己。
他不愿承认,更不愿去想,还沉浸在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她的假想中。
卡布尔太太得知了山匪的事情,态度和儿子完全不同,她抓着艾尼的手谢天谢地:我美丽的女儿得神主护佑,夏枫那样丑的姑娘都有人抢,更别说我们家艾尼了。
艾尼听得这话,当时还凑进水缸,仔细欣赏了一翻自己的容颜。的确是很美丽的,可惜有人不长眼啊。这个时候,她忘记了一件事,当初姚敬隋透刚刚露出一点对她有意思的意向,母亲就着急上火。。。。。。
此一时彼一时,如果自诩才貌无双的姚公子知道此事,估计又得气出第三口血。
经过山匪一事,卡布尔太太再没埋怨艾尼把赚钱能手赶跑了。认为夏枫就是个惹事精,没了她,就算少赚点钱,至少安稳呐。明白儿子还念着夏枫,卡布尔太太原本身体因为下了水还病着,硬是撑起下床非要跟他去看皇帝大婚。如果运气不好遇到夏枫,她和艾尼也能帮着“劝一劝”。那小姑娘是有傲气的,只要气气她,她就不会再招惹儿子。
。。。。。。
拉杰普特公主的车队非常壮观,一溜烟的女仆,个个美艳无比;后面还有一小排海吉拉斯,她(他)们都是要跟随公主进皇宫的仆人。
如果夏枫看到,就会发现,他们皇帝大婚跟民间差不多。也是嫁妆与新娘一起到“婆家”,只不过,公主的嫁妆更为丰厚。不但有马,有牛,还有整整一百头大象,场面甚是壮观。而这些,包括佳哒哈公主本人,从今天起将完全属于阿克巴所有。
群众议论着,这位拉杰普特公主将会成为皇后,也就是阿克巴大帝的正妻。但是有些人不同意,原因还是她是个印度教。
又有人说公主会改教,既然愿意嫁女儿过来,就一定作好了改教的准备。
听着周围人肆无忌惮地评头论足,公主痛苦不堪:“尼玛特,给我两坨棉花。”
这位叫尼玛特的海吉拉斯言行举止比其他侍女还妩媚几分,公主也最信任他,因为他最为忠心。
佳哒哈往耳朵塞进棉花,感觉头疼减轻,闭着眼睛假寐。旁边的女仆们胆战心惊,不知道他们的公主大人将面对怎样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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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第二天,皇宫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阿克巴宣布免除印度教的朝拜税。
这无疑是一项伟大举措,阿克巴大帝冒着不小的风险啊。国库至少会瘪下三成,贵族阶级一定会恨他的。
估计拉杰普特地区刚刚由国王降成邦王的佳哒哈父亲会大松一口气。公主牺牲得有价值,以后他面对其他反抗阿克巴,暂时还被称着国王的那几位,也会多出几分底气。
安珀邦王确实不想再打仗,他的国家疲惫不堪,治下子民流离失所,财政不堪负荷,归顺以后他反而能喘口气,轻松啦。当然,安珀邦王并不认为自己是被外族人轻易征服的。他想要的只是和平而已。
皇帝的政令也影响到夏枫一家,他们受到来自穆斯。林邻居们的恭贺。人们响映阿克巴的潜台词:要两教友好相处,和谐如一家人。。。。。。
送走客人之后,夏枫喃喃自语:该来的还是来了,但愿南边的战争不会出意外,姚敬隋搅不出风浪。
“夏枫,我知道您聪明,您说拉杰普特公主会当皇后吗?”娜玛突然开始关心这些事。
“应该会的。阿克巴比他的父亲胡马庸伟大,他不坑杀俘虏,宁愿娶一个印度教也不愿再起战事,是一个有远见的圣君。”
“嗯,我相信你。那以后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吧?”
“当然会。”夏枫肯定回道。盛世就要来了,可惜还有很多地方没有统一,但是德里应该是安全的。
十天后,夏枫跟着唐轩之去了一趟总督府。原本约好的总督大人突然遇到紧急要务,本预打发他们回去。但是听得侍卫禀报,得知带了奇怪的吃食来,又改了主意。他一天没吃饭正饿着呢。。。。。。
这位总督也不客气,等侍卫试过之后,抓来就吃,连连点头:“真是天下美味!这可是你们大明来的?”
唐轩之摇头,“非也,是我一位朋友所创,此糕名叫金银满堂,食材稀有且昂贵,这一个,就花了一枚金姆尔。”他说慌从来不用担心被拆穿,对夏枫就是有这样的自信。从某种意义上说,唐轩之甚至认为夏枫比他更有分寸,比他自己还让自己放心,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