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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罪人-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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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时候,如果你或者任何人想要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都需要出示这张传票,是不是?”
  “是。”
  “实际上,当莫尔托先生和尼可先生决定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时,他们也是靠这张传票才拿到记录的,是不是?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不要回答这个问题。”
  “应该是的。”
  “所以,萨比奇先生今天站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证据,是不是?”
  整个法庭里的人都在交头接耳。
  尼可表示反对,“这个问题存有争议。”
  拉伦轻轻地摇着头。
  “尼可先生,你想要证明萨比奇先生在调查的过程中阻碍了证据的搜集,以此证明他是有罪的。你们作为检方当然可以这样,但被告也有权证明,你们所出示的证据其实是他主动搜集来的,我觉得这很合理。反对无效。”
  “我再重复一遍。”斯特恩站在利普兰泽面前,“萨比奇先生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对吗?”
  “对。”利普兰泽说,他又急切地加上了一句,“指纹报告也是这样的。”
  “确实如此。”斯特恩说,他开始说到了指纹报告,“是萨比奇先生亲自去警局总部见卢·巴里斯特尔瑞催促他赶紧进行指纹比对的?”
  “是的。”
  “当时雷蒙德先生忙着竞选,萨比奇要负责管理整个检察院的工作,非常忙,但他还是去催要了这份指纹报告,而这份报告现在成了对他定罪的证据之一。”斯特恩当庭陈述。最后,斯特恩问,“他有没有阻挠你查案的过程?”
  利普兰泽立刻挺直了身板,“没有。”
  “他有没有暗中破坏你的调查工作?”
  “据我所知,也没有。”
  “实际上,警官,你还告诉过尼可,虽然你知道了这些证据的存在,但这么多年来,你和萨比奇先生共事的经历还是让你对他充满了尊敬和爱戴,你绝不相信他会犯下杀人的罪行。对吗?”
  利普兰泽犹豫了,一开始,我以为斯特恩的这个问题问得太绝对了,但我立刻就发现,利普兰泽只是想让自己的回答产生一种语出惊人的效果。
  “绝不相信。”他重复道。斯特恩坐下了,他坐下来的时候偷偷看了我一眼,笑了笑,他想让陪审团都看到他的这个小动作。我却第一次产生了一种不好的感觉,陪审团对斯特恩的表现并不满意,他们并没有买他的账。他的那一系列问题仍然没有解释我为什么没有主动向利普兰泽解释我家的电话记录,尤其是在卡洛琳被杀当晚的记录。也没有解释我为什么没有选择让哈罗德·格里尔来负责调查,而他给陪审团留下的印象显然比利普兰泽给陪审团留下的印象要好得多。更没有说明,我当时去找卢·巴里斯特尔瑞是不是利普兰泽和雷蒙德一再催促的结果。最后的那个问题,更是多余。电话记录和指纹报告已经是如山铁证,没有人能够否认。而在斯特恩对利普兰泽的询问过程中,利普兰泽百依百顺的回答更是让人起疑。这一切都非常明显,利普兰泽是我的朋友,他很乐意听任我的律师的摆布。陪审团肯定会想到这一点的,这也是我一直担心害怕的。在法庭上,同样要讲求平衡的原则。利普兰泽成了到目前为止对我的案子影响最大的证人。
  下午的局势更加糟糕。检方在询问完利普兰泽后,出示了电话记录,尼可亲自当庭宣读了记录的详细内容。这一次,他终于引起了陪审团的注意。陪审员都是聪明人,都喜欢听直截了当的事实。尼可念电话记录的时候,音调平稳而低沉,念完后,还抬起头看陪审员们的反应。陪审员都听得非常认真,我能感觉到他们都在认真思考掂量着。我发现,作为一名被告,往往会更加敏锐地察觉到法庭上不利于自己的形势变化。
  地毯纤维的报告很长,但也产生了类似的效果。尼可同意不用鉴定人员直接上庭作证。从理论上说,这应该是失去了一种直观的感官效果。但这些鉴定人员一般都言辞无趣,而且以自我为中心,书面的证词反而更加简洁有力。况且,在没有证人可以询问的情况下,斯特恩也就没有办法施展他的技巧了。报告的结果对我很不利,除了一个方面,对我稍稍有利一些,那就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纤维和我所有的衣物纤维都不吻合,但这也很容易解释,我把那天晚上穿的衣服扔掉了,一起扔掉的还有杀人凶器。或者说,那件衣服根本就没掉毛。这些结论是那么显而易见,我觉得整个法庭的气氛都变得凝重起来。我能够感觉到那种沉重感在每一个角落里存在,让这个地方变得安静下来,充满了一种决绝,而不仅仅是一种下午慵懒安静的气氛。所有的听众,包括陪审员都感觉到了一种形势的转变、一种力量的摇摆,它更加符合人们一开始的预期。虽然检方花的时间稍稍长了些,但他们还是重新掌握了对审判的控制权,证明了自己的观点。
  但和往常一样,这个粗心又自大的莫尔托还是把我从深渊中拯救了出来。当他读完最后一份报告后,他要求双方律师退席开会。
  “这是干什么?”我们在法官室里集合,拉伦问。
  “法官大人。”他说,“我们准备传唤指纹专家上庭作证了,但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难题。”
  肯普朝我调皮地笑了笑。这个所谓的难题我们俩都清楚,他们还没有找到那只玻璃杯。我很感激肯普的这个笑容,它是我们之间信任重新升温的标志,它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整整一个下午,我们俩都一言不发、愁眉不展。下午三点半休息的时候,我在洗手间碰到斯特恩,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他朝我耸耸肩。他的目光呆滞而涣散,似乎是说,早知道会有这一天,我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而现在,在法官室的这间小厅里,拉伦正在大发雷霆。莫尔托在拉伦愤怒的目光下,一动不敢动。
  “你是在告诉我,你们已经找遍了,还是找不到那只杯子吗?”
  “法官……”他开口说。
  拉伦打断了莫尔托的话,“你可不要现在说找不到,过段时间又找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没有?”
  尼可抓住莫尔托的胳膊,他对拉伦说,他们想再找一个晚上。
  “那好。”拉伦说,“你的意思是说今天先休庭,是吗?”
  尼可迅速回答:“是的。”很明显,今天的胜利局面让他很满意,他能安然接受法官的批评,他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自信。
  “法官大人。”斯特恩说,“我希望法庭还没有决定让检方在没有找到杯子的情况下,就将指纹报告作为证据出示。当然,如果您同意,我们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能有一些发言权。”
  “我完全理解。”拉伦说,“斯特恩先生,你可以就这个方面做一些案例研究,我会很高兴听你的意见。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不想让任何人在我的法庭上走上证人席,说一个他曾经见过但现在还没找到的证物。”他严厉地看了一眼莫尔托,“所以,你今天晚上去查查以往的案例,我明天听你的汇报。而你,尼可先生,如果我是你,我就会挽起袖子,亲自到那间证物室去好好找找。”
  “明白了,法官大人。”尼可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们走进法庭时,斯特恩抬起眉毛,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他似乎是在问我,杯子的丢失是不是和我有关。也有可能是他感觉到了希望,才给我这样的眼神。如果拉伦决定,找不到杯子检方就不能将指纹报告作为证据出示的话,那么,这个案子我就赢定了。斯特恩只是不知道他应不应该充满期待,其实我也不知道。
  “他真的会考虑将这个证据撤销吗?”我和斯特恩站在我们的律师席后面时,我问他。我们都在等着陪审团回到法庭,好让法官宣布今天的庭审到此为止。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对吧?我们今天晚上得好好研究有关的规定和案例。”
  看来,肯普和我又要在图书馆里熬夜了。我点点头,接受了斯特恩没有说出口的指示。
  晚上九点半,肯普回到斯特恩办公室的小图书馆,他告诉我,有我的电话。我走到前台去接电话,他留在办公室继续查看我从州高级法庭和上诉庭庭审报告中复印来的各种案件资料,我走到电话机前面,肯普之前已经接了这个电话,电话机上的一个小灯在闪着。我猜是巴巴拉,她每次都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打来,想和我讨论讨论当天的庭审情况,而我也不得不每天晚上打起精神来应付她。
  实际上,自从庭审开始以后,我就尽量躲着巴巴拉。我让她每天不要等我,自己先睡。我每天和斯特恩、肯普一起吃晚饭,让她也不用给我留饭。我受不了她对这个案子的强烈好奇,我不想每天很晚回到家,还要和她反复讨论案情。每当听到巴巴拉也来分析这个关系我命运的案子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时,我就浑身不自在。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让这样的讨论使自己更加烦恼。随着检方的证据一天天在我们面前展示出来,我知道她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在目前的状态下,我没有办法去面对她的质问,我不知道是该打消她的疑心,还是该承认。
  但当我拿起听筒时,听到的并不是巴巴拉的声音。
  “我今天的表现怎么样?”利普兰泽问,“他们听到你和我的那些成就,应该是恨不得给我们发个奖章才好吧。”
  “你的表现很好。”我告诉他。我没有必要说出实情。
  “我告诉你。”他说,“今天早上,我出庭之前,施密德来找我了。他说有人希望让我知道,如果我敢在法庭上乱说话,到时候就会安排我去治安最差的地区半夜一个人巡逻,这帮人太不要脸了。”
  我“嗯”了一声。我也曾经对一些警察说过那样的话,他们可能和被告的律师有着特殊的私交,可能原本就认识被告,这只是检察官工作的一部分罢了。
  “今天晚上我们见个面吧。”利普兰泽说,“说说你要我帮忙的那件事。”他是说查尼奥的事,“我到时候开车送你回去,行吗?你还在办公室吧?”
  “大概还要在这里待两个钟头。”
  “行。我今天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值班。可以提前点走。要不十一点半在格兰德和金德街的拐角那里见?我会开辆民用车。”
  我们的会面像是在演间谍片。我在大堂等利普兰泽,看着一辆车开进我的视线,车迅速停在街边,刚刚下过小雨,路上有点滑,车停下后还往后退了一点儿,停稳后不到五秒钟,利普兰泽就下来了。他比站在证人席上的时候显得轻松多了,但这个时间来见我,仍然不是明智的举动。
  我再次表扬了他上庭作证时的表现。“很好。”我说,“因为你都是实话实说。”
  “我很认真的。”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调车上的收音机,收音机里正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这太好了。”他大声对我说,“我们目前在和禁毒署合作查一个毒品案子,希望能够化解两边四月份的那次冲突。其实主要还是沟通不够,所以经常有误会发生。”
  我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有意思。”利普兰泽说,“他们派了一个很漂亮的女警察去卧底,让她穿着缉私组收缴来的貂皮大衣,装扮成吸毒上瘾的富家女,想从住在尼尔林的某个人那里买十克海洛因。”
  “大概是我的一个邻居。”我说,“那个叫克里夫·纳德曼的家伙,他的鼻子一天到晚都红通通的。”
  接下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听着收音机里的路况消息。这些警匪之间的故事,听起来是那么熟悉,我想,我还是很怀念以前破案的时光。由于下雨的原因,收音机的效果不太好,大概一会儿还会打雷和有闪电。我不想先提起尼奥的事,但最终还是开口了。
  他说:“我还没有开始查,我会去查的。只不过,我完全不知道该从何查起。我来就是想听你说说,你有什么建议?”
  “我也不知道。但是,找一个叫尼奥的男同性恋应该不是那么难吧?去查查餐厅里的服务员,或是室内设计师之类的人。”
  “他说不定已经搬到别的城市去了,比如说旧金山,或者是得艾滋病死了。”利普兰泽这么悲观,我也不好说什么。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收音机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噪音,“我能问个问题吗?”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这件事真有那么重要吗?”
  “对我来说吗?”
  “是的。”
  “非常重要。”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我是说,你真的觉得这个小混混能帮到你?”
  我把之前对他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我想要查清楚一些事。利普兰泽,我只能跟你说这么多了。”
  “你是想查莫尔托吗?”
  “是。我觉得这件事和他有关,这是我的推测。”我们的车已经快到公交车站了,这个车站任何时候都破烂凋敝,在下雨的深夜尤其如此。我看着那车站,在一片黑暗中它显得有点悲伤,利普兰泽对我不断减退的信任也仿佛笼罩在一片忧伤的迷雾中。与其说他是担心单独查案的风险,倒不如说他是在烦恼对我生出的怀疑。他在猜测这整件事的原委,他大概认为,我想利用这个案子攻击莫尔托,转移法庭上陪审员和法官的注意力,也就是尼可所说的声东击西。我看得出来,利普兰泽不想去查。其实,如果其他人让他去查,他也不想查,我必须利用我们之间的友谊让他帮我这个忙,“至少还是先查查文件吧。斯特恩找来的那个私家侦探波曼说,他压根儿没法从警局搞出嫌疑人的档案。”
  “我告诉过你,他们现在管得非常严格。上次你去找肯尼利问话,他们现在都还没饶过他呢。”
  我愣住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那种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看见的。”雨滴敲打在车窗玻璃上,空气无比凝重,我现在明白利普兰泽为什么要把这次会面安排得神神秘秘了。“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利普兰泽问。
  “没说什么。他告诉我,很早以前卡洛琳和拉伦曾经在一起过,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她就是一个放荡的女人。”利普兰泽说,“我一直就是这么想的。”
  “他说,拉伦向雷蒙德施压,把卡洛琳弄进了检察院。”
  “这倒是有可能。”利普兰泽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都是些陈年旧事。是北区分局以前的勾当,你都知道的,但他认为,莫尔托是清白的。”
  “你相信他吗?相信莫尔托是清白的?”
  “我不想相信。”
  “我才不相信他说的,我告诉你。鬼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呢。”
  “你和肯尼利是怎么回事?”
  “我讨厌他。”利普兰泽简单地说,现在,我们已经开过了尼尔林的大桥,进入了一片漆黑的郊区,离公路上浅黄色的路灯越来越远,“你知道吗,我一开始工作的时候就看清楚他了。”
  “这我倒不知道。”
  “唉。”他说,“我看他工作时的样子,和我不是一类人。”
  我决定什么都不问。
  利普兰泽看着车窗前面,雨刷器的影子掠过他的脸。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他说,“当时一切都和现在不一样。我是第一个敢这么说的人,每个人都不干净。”利普兰泽直直地盯着我,我明白他的意思。我觉得很不安,“那些皮条客、酒吧老板都和警局内部有关系。到处都是这样,根本没有人会说什么。所以,我并不是在这里要批评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从一个地方出来,大概是半夜两三点,一辆警车飞快地从街上开过来,然后突然停下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来找我的,所以,我走过去看看。但从车上下来的警察根本没看我,是肯尼利。他当时已经是中士了,比督察高一级,可以单独开一辆车。他看着街对面。在对面一栋楼房的门口,有一个黑人妓女,穿着超短裙、豹纹上衣之类的衣服。总之,我听到肯尼利朝她吹口哨。你知道吗?像是在召唤一只狗或是一匹马。他把警车停进小巷子,走下车,四周看了看,就朝这个女孩走过去,他就这么指着。”利普兰泽伸出中指指了指自己的裤裆,“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这个女孩就那么站着,等着。肯尼利就那么指着,笑着。他说了几句话,我没有听到,好像是不能拒绝之类的话。总之,最后女孩还是跟着肯尼利走了,唉,她走路的那个样子像是脚里灌了铅,肯尼利还是淫笑着。他们坐上警车。我只看到他的两条腿从车门伸出来,裤子脱到了脚踝,这个女孩就跪在他身上,而那个浑蛋连自己的警帽都没有摘。”
  利普兰泽把车开到我家门口。他熄了火,点上一根香烟。“他和我不是一类人。”他又说了一遍。

第三十二节
  第二天,整整一上午,围绕法律问题,出现了庭审以来的第一次激烈争执。尼可说他们在警局的证物室花了六个小时,把证物搜遍了,还是找不到那只玻璃杯。我们双方都准备好了书面的报告,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指纹鉴定到底还能不能作为证据呈堂。肯普是昨天晚上十二点多开始写我们的报告的。莫尔托写报告的时间大概更晚,因为尼可说他们在证物室找那只玻璃杯一直找到凌晨一点,大家都争得面红耳赤。拉伦回到法官室,认真看了两份报告,又回来听双方的口头争辩。一开始,本来应该只是尼可和斯特恩发言,结果他们都时不时地让副手帮忙,没过多久,就变成了四个律师都在说话。拉伦时不时会打断一下,问一些假设性的问题,有时候甚至会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庭上吵成了一锅粥。斯特恩拿出了开庭以来最猛烈的势头,也许是他终于嗅到了一丝胜利机遇的味道,也许是由于昨天的不利形势,让他感到绝望,决定要孤注一掷。他一再强调,要我们接受这样的一份报告,是极其不公平的。尼可和莫尔托则一再宣称,证物从搜集到化验的整个过程都无懈可击。无论这只杯子是否找到,格里尔、利普兰泽和化验室主任莫瑞·迪克曼的证词都应该是有效的。他们的证词合在一起,就可以证明,那个指纹确实是在谋杀案发生的第二天从玻璃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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