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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意儿难倒过呢。
“你哪儿来的钱?”李衿不放心地追问,“你有多少给我多少好了,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免啦,你把户口拿出来费了不少力气吧?赶紧买完,免得招惹晦气。”
她停了一下,问我:“不劝我买稍微差一点的吗?”
可你是重生的诶,你非要买,还一定要全款买,那肯定有你的道理啊。
我想了想,“没有必要。你想买,我有办法——那你就买最想要的好了。”
因为能顺应自己的心意,对你和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多么必须,并且幸福的事情啊。
李衿便意会了一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我看了她一眼,也不明白她意会了什么。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心眼儿太多,见微知著的本事也强,你上街买瓶醋,她都能花上好几个小时咂摸你今天是吃螃蟹还是吃饺子。
这一点没什么不好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很喜欢聪明人,只是聪明人一般都不大喜欢我……毕竟买瓶醋回家后加糖兑水喝的,恐怕也没几个。
作为借钱给她的回报,我把猫狗的去处交给李衿处理,特别嘱咐她要找确定是要养的主人。收到我发过去的图片,李衿简直惊呆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猫猫狗狗的?还都是杂。种?”
“捡的,贵的品种人能扔?就是串串。”我说,“串串怎么了?我捡的串串都聪明,通人性。你找不在乎纯不纯种的人收养。”
李衿点头应了。
我回头就开始琢磨怎么赚钱。
毕竟生活挺无聊的,当找个乐子呗。而且在有限的时间内弄到这么一笔钱,除了违法犯罪,还真没几个主意。
我对违法犯罪没有心理压力,主要是时间太紧了,连违法犯罪都不行,弄不到这么多现金是一说,赃物出手又是一说。像是别的渠道,我虽然大概知道招数,可又不熟练,总得先有一个半月的让我观察观察,想好怎么处理身份,然后才好下手吧?
显然李衿是等不了太久的。
然后我等到了那个我驱赶了怨气的女人的电话。
啰里啰嗦旁侧敲击了一大堆,表达了一个意思,说大师您是个有真本事的,上次那么辛苦您,我儿子想请您过来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请您务必赏光,让我们尽尽心意。
这是送钱来了啊!我遵循常理推辞了一下,表示哪里哪里区区小事不足挂齿,随后果断答应了。
说起来,这家人也有点儿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个寝室,就没普通的。
:)
第8章()
那女人给过我一张名片,虽然出门我就嫌拿着麻烦扔了,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赵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这名字朗朗上口,听来通俗得烂大街,细细思索时居然有些美。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瞧着是温婉贴心那一款的,说话做事都慢条斯理、妥妥当当,不出彩,可谁也挑不出错来。
楚博艺是她的儿子,楚博雅是她的继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绪过于激动了,说话也颠三倒四,没几句就要痛哭一阵,全凭我好声好气地哄着才抽抽噎噎地又说上一会儿。也不是狗血的豪门恩怨,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她生了个儿子,却对继子更好,儿子失踪了,她感到很心焦。
这个为人处世四平八稳的女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她涕泗横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孝顺,她是多么的爱他,多么的想念他……她抓着我的手,连连询问:“你知道他在哪儿吗?他每晚都要给我打电话的!”
所以说沟通不当真的会酿成很大悲剧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沟通。
“他死了。”我回答。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见,母慈子孝,母子离心,两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发滋生出后者。和由爱生恨一个道理,性格和缓一点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开了,或者就这么无疾而终;性格激烈一点的呢,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生身母亲,动不得刀子的。
赵漫沙和徐晶晶长得没什么相似,可二者为人处世之道,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都叫人如沐春风,又叫人揣摩不着。她们两个人,不比别的常见的身形体貌相似,她们的相似是一种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发觉。
那种由神情里透露出来的微小细节,好像相隔一条街道乍然相逢的谙熟背影。
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枪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应着赵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来时引导一下,而她的儿子化成的怨气在她的泪水和自白里渐渐变浅,恢复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亲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几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别。
……所以为什么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厅里,吃着水果,赵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师不必拘束,就当在自己家里。”她和颜悦色,殷勤备至,“先前实在是怠慢了,还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儿子失踪了那么多天了,难免心烦气躁。”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x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x”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用了多个老梗:)
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啊,就是悲伤又平静吧。
一切的感情其实都很稀薄了,但就像把感情无数次分成二分之一,剩下的无限小,但大于零。
感情这东西跟面包渣很像对不对?你捏碎它,捏得最碎,反而是挤出空气后最坚实的那一部分,存在并且永恒。
作者其实在试图诠释一种很虚幻的心境。
又模糊,又清醒。
所谓太上忘情。
第9章()
一回寝室我就收到很大一笔转账,比上次多了很多,再稍微使点手段,李衿的钱能很快凑齐。
我不太能理解赵漫沙打的什么主意,好像我们也只是说了几句话,多是她长吁短叹小儿子怎么怎么样,也看不出多少悲伤。还有楚博雅古怪的行为,不仅不阻止,放任赵漫沙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不说,每次打完电话都额外再打一笔钱,不多,但架不住次数频繁啊。
弄得李衿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找了男朋友,男朋友还特有钱。
她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的惶恐,我是说,她是个很不在乎男女关系的人,也觉得我不在乎。她好像很害怕我为了帮她把自己折腾进去,但那种害怕不是冲着我遇人不淑来的担忧,是那种……害怕死亡的害怕。
我有点儿好奇在她眼里我是个什么形象,我曾经有过什么未来,不过看她惨白着脸担惊受怕也挺有意思。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这就够了,我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但对赵漫沙,我多少也有点儿看出门道。在她的眼里,似乎她的儿子还没有死,只是闹了脾气,离家出走。
与我无关。然而回报的薪酬着实不菲,我还是打起精神,尽职尽责地充当陪聊。
从她的口中,我也渐渐拼凑出一个阴郁却温和、安静却聪慧的好儿子形象。在她的口里,楚博艺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来,自己努力考上最好的医学院(就在我学校隔壁),年年都是年级第一。其间也不乏有对儿子不肯继承家业的抱怨,但总体而言,她是很为儿子自豪的。
一个母亲固然会对心目中的儿子有所美化,但我清楚,她并不是在粉饰太平。
楚博艺是个很不错的人,我知道。我也知道杀徐晶晶这件事,恐怕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坏事。
我更知道,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杀死徐晶晶之后,怨气得到宣泄,愧疚使他和母亲重归于好,他会成长为一个有良心且不惧强权的好医生;说不准夜夜梦回见到了徐晶晶,这份沉甸甸的愧疚会促使这个好人不断施予善行,不知会有多少人因此重获新生。
多有意思,这奇诡的命运,这奇诡的人性。
一个犯过错的好人,总会发奋和成长。
只是死掉一个徐晶晶。
老实讲,他要是另选一个人,我压根儿不会干涉。在我眼里,他找一个人替代母亲杀死,是很荒唐的——但我已经很明白,很多听起来“谬妄”的事情,也就那样,总就是发生了,没人能管得来。
偏偏是徐晶晶。
我讲过了,别人对我好,我都会记住。徐晶晶就对我很好,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世上真正能使我开心的人不多,所以每一个我都很珍惜。
我是可以只阻拦他,但我已起了杀心,而杀心一起,我必是要杀人的。
接近期末,图书馆坐满了临时抱佛脚的同学,走在路上都能看见戴着耳机背单词的人,平时旷课的也不旷课了,最后几节课认真程度直逼当年高考。李衿老老实实回来拉关系,水杏借了同专业学霸的笔记,徐晶晶倒是保持着平时的步调,可她平时就很努力,现在也不过是显得不怎么突出罢了。
在这种全民学习的热潮里,我的闲适便格外的遭人恨。
刚好李衿为我捡到的猫狗一一找到了收养者,我拿着她给的见面地址,带着对方看上的那一只过去,这么跑了几趟,手里就只剩下了三只小奶猫。
这三只小猫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着实漂亮极了。三只都是白色的小猫,粉色的鼻头,小耳朵,瓜子脸,圆滚滚的身子。巧就巧在三只小猫一只有黑色的尾巴,一只有黑色的耳朵,一只有黑色的四爪,生得太好看,三只呆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所以想要的人也多,甚至有人急哄哄地愿意出高价买。
我选了出价最高的那个,理由也很实在,倒不是贪钱,毕竟三只小家猫,再怎么高价也不过千来块,但愿意出高价的人,肯定是真心喜欢,而且经济实力比较高。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个年轻女人,报了个地址说是买来做礼物的,请我见了面详谈。
是个街心公园,我在约定时间前早早到了,把三只小猫放到草地上,看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拘束地跑来跑去,东嗅嗅西探探,用前爪拨弄小石块儿。
里面人不多,我照看着小猫,和旁边手里把玩着两个健身球打拳的老爷子搭话:“爷爷身体好啊,这么早就来锻炼?”
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
他一头花白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属细框眼镜,身材高瘦,穿了一身白,气质卓然,清癯萧疏,秀拔玉立。他镜片后的眼睛神风俊朗,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回来之后遇见的最苏的居然是这个老爷子。
他眼角的褶子里全是风流啊!这样的早年那种一心求学满腹学识的教授风范!我已经拜倒在老爷子的白裤下了,谁也拦不住我搭讪!
我正绞尽脑汁想要继续下去,老爷子却主动说话了:“这是你养的猫?看着还很小。”
“才三个月大,马上就不是我的猫。”我说,“我没法养的,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这次是带出来给收养的人看看。”
三只小猫就在我身边玩闹,我一个个抱过来,搂到怀里,三个小家伙挤挤挨挨地在我怀里扭动,支起身体探过来,爪子踩着我的肩膀,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舔我的脸。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我们,露出笑来:“它们很喜欢你。”他仿佛无意识地伸了一下手,又很快克制住了,“它们未必会更喜欢新主人。”
“可是我没有地方养。”这句话不全是真的,但养在宠物店,肯定没有主人照顾妥帖,“我也没什么时间管着。”
我忽然问他:“老爷子,就是您要收养它对吗?”
他微笑起来,笑得人心都醉了:“看到它们的照片,夸了几句,我女儿就上了心,想买来陪陪我……”然而他的笑里又带上了心碎的落寞,“真是麻烦你了。”
“您不想要么?”我说,“它们很乖,也不淘气,很好照顾的。”
“不是麻烦,”他轻轻说,“我养过一条大狗,最近刚去世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很吃惊的样子,“那可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没关系。”老爷子温柔地说,“我起初是很伤心,后来老是觉得他还在我身边跟着我,屋子里有响动,他的玩具满地都是,回到家锁门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从门缝里挤进来,蹭过我的腿……大概就是因为我说起这个,你阿姨才觉得我需要新的猫儿狗儿陪着吧。”
“您的感觉肯定没错。”我很是笃定的,“狗是不会随便离开主人的,他现在也一定在你身边。”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往老爷子身侧看了一眼,在他的左手边蹲坐着黑色的拉布拉多,年轻体壮,油光水滑,可能是听出主人宠爱的责怪,大耳朵贴在脸颊上,垂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见我看他,他响亮地“汪”了一声打招呼。
宠物死后滞留在主人身边是很常见,但也很少有这么凝实的灵魂。真是可惜了,要不是末法时代,他很有一番机缘。
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是留在主人身边吧?
元帅一咕噜站起,讨好地绕着老爷子打转,然后跑到我面前拼命摇尾巴。老爷子看不见,可他若有所感,露出一个笑来。
“请您把它们都带回去吧,”我说,“他一定会很高兴有新的伙伴陪着您的。”
第10章()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