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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圣斗士 作者:孤寂流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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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
  “这里是第八壕?”撒加停下了脚步。第七狱的第八壕,专门用来惩罚狡诈的谋士,根据但丁的《神曲》记载,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奥德修斯,也在这里受苦。“嗯?”仿佛有人建立一个黑之壁垒,整个第八壕,都被一股强大的小宇宙笼罩着,黑色闪电四处游荡,连冥界的风,都被挡在外面。撒加轻轻一脚,一颗小石子立即有了光的速度,冲入那黑之壁垒中。可在接触的那一瞬间,石子顿时化作了飞灰。“撒加,你终于都来了么?”粗暴,简单,一股强大的小宇宙猛地冲入撒加的耳边。“你是?”金色的小宇宙从撒加身体发出,带着皇者的威严,驱逐了此前的小宇宙,冲入黑之壁垒中。空间中突然爆发出巨响,随着这声巨响,一把冷漠如冰的声音徐徐响起:“我,五大魔星之一,天机星奥德修斯。”
  话还没有说完,一个修长的身影,带着深黑色的光晕,已经出现在撒加面前。墨绿色的长发,瘦削的面孔,全身上下散发着神一般的气度,但最让人震动的,还是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奥德修斯?《荷马史诗》中的英雄?想不到连你也归顺哈迪斯。”“抱歉了。其实我对雅典娜还是很有好感的,所以从神话时代到现在,我宁愿在第八狱接受折磨,也不愿意成为冥斗士出战,可如今,我厌倦了。”“真正的英雄,是不会怕折磨的”“哼。”奥德修斯看也不看撒加一眼,面上充满不屑:“英雄?折磨?撒加,我知道你也曾在地府受过折磨,可是,你所受的折磨,根本无法和我相比!从英雄时代到现在,我一直在这第八壕中受苦,每天我的灵魂都被灼热的火焰包裹。这种痛苦,你受过么?你看!”笼罩着第八壕的小宇宙一下子消失了,呈现在撒加眼前,是黑暗中的闪光,就像夜空中的萤火虫,无数的火焰走来走去。“这些火光之中,都是谋士们的灵魂!从远古到现代,那些运用计谋,导致生灵涂炭的灵魂,都在这里接受折磨,永远的折磨!”“我没有受过。”撒加诚恳地说:“只是,在地狱接受过折磨的人,是不会夸耀自己的痛苦。”奥德修斯的眼睛,此刻才真正看着撒加,嘴角边泛起一丝微笑:“真不愧是撒加,很好。”“那么,你要来拦阻我么?”“不,我只是忠告你。”“啊?”
  奥德修斯突然消失了,轻盈的身体,早已在天空中恣意翱翔。“撒加,我知道的,你一定会前进吧?”“是的。”撒加没有去看奥德修斯,相反,他还闭上了眼睛,但从他身上发出的小宇宙,则更加强大,不断地向外扩散。奥德修斯的声音自天空传来,仿佛神之预言:“撒加,我,奥德修斯告诉你。当你进入第八狱朱迪加后,你会遇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你的尊严,你的理想,你所相信的一切,你所盼望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到时,你的朋友,你的同伴,都将成为你的敌人。你还要前进么?”“是的。”“我佩服你的勇气。你一定相信,雅典娜会给你帮助吧。在英雄时代,雅典娜在我回家的路上,的确给了我许多帮助,可是,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她却无法帮助我。最终,我还是死在儿子的手中,在这地狱里受无尽的折磨。”“我所相信,不只是雅典娜。”
  撒加淡淡地说。如同舞蹈一般,奥德修斯的身影,自天空中轻轻滑了下来。“好吧,撒加,你尽管前进。我相信,当你进入朱迪加后,你会后悔的。”没有回答,撒加只大步向前,在奥德修斯身边经过,没有回头,一直向前走去。奥德修斯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轻轻摇了摇头。“弟兄们哟!你们历尽千辛万苦到达了西方,现在你们的生命已很短促,你们活着的时间也已有限,所以你们中不要有人不愿意去经历那太阳背后的无人之境。想一想你们的出身;你们不是生来去过野兽的生活,而是要去追求美德和知识的。”奥德修斯轻轻吟唱着他当年的话语,仿佛在怀念那神校退サ亩鳌!昂枚说拇示洌上В祷暗娜耍丫槁淞恕!�
  奥德修斯猛然睁开双眼,高高在上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丝愤怒。迎面走来一人,他的身子摇摇晃晃,快站立不住了,可他的眼睛却干净、透明,有着水晶的质地。“你是来追随撒加的么?很遗憾,他已经过去了。”“不要紧,我是为了掩护撒加而来的。只要他继续前进,即使牺牲我的性命,我也愿意!”“很好。”没有丝毫预兆,奥德修斯的手已经贴在阿布罗迪身上,手中光球绽现。“我是五大魔星之一,奥德修斯。你就受死吧。”光球猛然爆裂,在冲天而起的光芒中,来人的面孔和全身都立即歪曲起来。他连惨叫声也发不出来,整个身子就被打进恶囊之中。山谷上多了一个大洞,深不见底。“结束了。”奥德修斯正要转身离开,在那深不见底的大洞里,突然传来一把愤怒的声音。“好卑鄙啊,居然这样偷袭……”“卑鄙?”奥德修斯笑了,手中光球再现,只是比刚才大了数倍。光球一入山洞,整个恶囊都震动起来,仿佛被光球钻空,数十里的山谷,都透发出灿烂的光芒。“卑鄙是人类才使用的词语。在神族之中,只有智慧。”他傲然地说。
  第七十二章
  “嗯?”奥德修斯皱起了眉头,从恶囊那里发出的光芒,居然有些变化。
  “我是双鱼座黄金圣斗士阿布罗迪,战斗,还没有结束!”
  一道耀目的金光自大洞中猛地射出,伴随着金光,黯淡的第八壕突然灿烂华美起来,红色、黑色、白色的玫瑰布成了绚丽的花海,将奥德修斯紧紧围住。
  在华海之中,一个金色的身影徐徐升起,手中,赫然拿着一朵玫瑰。
  “花?真是有趣,冥界的大地,是与花朵绝缘的。你从哪里找到的花朵呢?”奥德修斯还是不动神色,仿佛在游览花园一般,对四周的花朵啧啧称赞。
  ——眼前这个敌人好可怕,但是,为了撒加,我一定要将他打倒。
  阿布罗迪咬着牙说:“白色的玫瑰会吸干你的血,黑色的玫瑰能粉碎你的一切,红色玫瑰的香气能让你全身无力。奥德修斯,你现在已经动弹不得了。”
  “是么?”奥德修斯身子突然飞了起来,顷刻已经融入天空之中。可那花海仿佛活了似的,直卷了起来,形成一个灿烂的玫瑰龙卷,撞入天空之中。
  第八壕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缤纷多姿。前头是奥德修斯黑色的身影,后面是绚丽的玫瑰龙卷。整个冥界恰似下了一场凄美的花雨,到处都是飘飞的花瓣,说不出的美丽。
  突然,奥德修斯消失了。阿布罗迪看得真切,嘴角边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的身体,慢慢融入花海之中,玫瑰花海突然向外延展,顷刻就漫过了第八壕,淹没第七壕,覆盖了第六壕……顷刻之间,从第八壕到第一壕,仿佛变成了极乐世界伊利西亚,满天满地,都是花朵。
  “中!”当阿布罗迪发出第十七枝白玫瑰后,奥德修斯的身影,再次出现了。
  “真不简单。”奥德修斯微笑着说:“这些玫瑰,居然逼得我无法再闪避下去。不过,很可惜。”他拔下插在手臂上的一枝白玫瑰,深深地嗅了一下,淡淡地说:“阿布罗迪,你已经无法发出玫瑰了。”
  “你……”阿布罗迪面上有些惊疑不定。
  “花朵是真实的,不是幻觉。可是,冥界是没有花朵的,你身上当然也不可能携带这么多。那么,这些花朵来源只有两个,一个是你的小宇宙物质化而成,而另外一个,就是你的鲜血!”
  奥德修斯的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我是不会猜错的。在希腊神话中,爱神为了救她的情人阿多尼斯,奔跑着穿过玫瑰花丛,手上、脚上、腿上都被玫瑰的刺儿刺破了,鲜血滴在花朵上,白玫瑰变成了红玫瑰……而你的名字,则和爱神的名字非常相似。那么,结论很容易就出来了:这些玫瑰,是你的鲜血变成的!”
  “那又如何?”
  “如果在你身体非常强壮的时候,这个秘密也许不算什么;可是,现在你已经伤痕累累,早流了大量的鲜血吧?那么,以你体内目前残余的鲜血,能创造多少花朵呢?在刚才的追逐战中,我相信,你已经将体内的鲜血,用得差不多了,无法再创造了。而没有花朵的你,只是一名普通战士罢。”
  “原来,刚才你的逃跑,就是要消耗我的鲜血和花朵?”
  “你终于承认了。那么,”奥德修斯手中凝集起光球:“也该去死了。”
  就在这时,花之海洋骤然汹涌起来,一下子就包裹了奥德修斯的身体。
  “你说得没错,我没有能力创造玫瑰了,但是,利用现在的玫瑰,我还是能作战的。嗯?”
  玫瑰所包裹的身子,只是虚影!
  四周玫瑰猛然升起,形成了高高的花墙,保护阿布罗迪。他闭上眼睛,仔细感受四周的一切变化。忽地,他笑了。
  东方的玫瑰突然一分为二,露出了奥德修斯的身体。没有丝毫犹豫,阿布罗迪整个身子都向奥德修斯扑了过去。
  “光速拳!”
  万千的光束顷刻覆盖了奥德修斯的身体,只是……
  那些光束距离奥德修斯的身体,明明只有一厘米了,偏偏就是这一厘米,却无法再前进。
  因为奥德修斯的右手,已结结实实地打在阿布罗迪身上。在交织的光线中,阿布罗迪再次倒下了。
  “很遗憾,在你的秘密被揭穿的时候,你虽然露出一丝惊慌,但总体来说,你还是太镇定了。毕竟,你是战士,不懂得隐瞒啊。”
  “你……”
  “所以我知道,你一定有后着的。所以,我就隐藏起来。当然了,我也知道。在这花海之中,我怎么隐藏,都隐藏不了吧。四处都是玫瑰花的香气,偏偏我又是一个男人,身上的味道,一定和玫瑰香气格格不入的。既然无法隐藏,那么,我就只有等待你的攻击了。”
  奥德修斯胸有成竹地说:“你能发现我的踪影,是因为我主动将位置透露给你。也就是说,我比你更早做好迎战的准备,虽然只是一秒,但是,有这么一秒,也就够了。”
  “光速拳也好,玫瑰也好,都无法伤及我。”
  “可恶!”阿布罗迪想要挣扎起来,但一阵晕眩,竟无法爬起来。
  ——玫瑰的后遗症啊,我失血太多了……
  “真是奇怪啊,阿布罗迪。”奥德修斯走近阿布罗迪身边,充满疑惑地说。
  “?”
  “为什么你要用玫瑰作为绝技呢?所谓绝技,不就是根据自身的特质,然后发挥所长的必杀技么。可是,我看得出,玫瑰,并不适合你;而且,利用鲜血创造玫瑰,只会削弱你的力量罢了。”
  “这个理由,你无须知道!”
  “但我很好奇呢。”
  强大的光球,在奥德修斯手中发出,狠狠地击在阿布罗迪身上。
  重创之下,阿布罗迪意识仿佛一下被人夺去,陷入了昏迷之中。
  “很好!”奥德修斯笑了起来,他的右手,放在阿布罗迪的额头上,通过夺心术,阿布罗迪的自我回忆,幻灯片一般慢慢呈现在他脑海里。
  第七十三章
  ——玫瑰,格陵兰的玫瑰!
  自古以来,格陵兰就是一个神话的领域。长毛的小矮人,有魔力的独角兽、冰的故乡……,这座遥远的岛屿成了所有幻想与神秘的源泉。格陵兰的意思,丹麦语意为“绿色的土地”,而实际上,白色才是这个岛屿的基本色调。因为这里比西伯利亚更加靠近北极,一年到头,都是冰雪的世界。
  当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大岛的时候,我很迷茫。我该做些什么呢?
  “阿布罗迪,作为黄金圣斗士,所有的招式,是在修炼地自行领悟。没有人能教导你们。你们只能自己的悟性,结合自身星座的特性去创造你们的绝技。”
  教皇是这样说的。可我,在这冰雪连天的世界,我又能做什么呢?难道,我也要成为冰系的战士?我不知道,我只是8岁的少年。
  我惘然地在格陵兰的大地上走着,越走越入。然后,我在一个洞穴中躲避风雪时,遇上了芙儿和她的妈妈。
  芙儿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小女孩,她和她妈妈都是爱斯基摩人。我们见面的时候,她们非常吃惊。因为我的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单衣。
  芙儿首先叫了起来:“大哥哥,你穿得好少啊。你穿这么少衣服,在雪地走三分钟,就会得病而死呀。”
  在寒冷地区,最可怕的疾病不是什么大病,而是坏血病。
  我笑了,芙儿今年才六岁而已,居然已经懂得关心别人了。我忍不住摸着她的小额头说:“不要紧的,大哥哥我很强壮呢。”
  “真的?”
  “我已经在雪地上走了三天啊。”
  “我不信!大哥哥骗人的。”
  “我不会骗你的。因为,我可不是普通人呢。”
  当我和芙儿说话的时候,一件温暖的海豹大衣,已经盖在我的身上。是芙儿的妈妈。
  “伯母,我……”
  芙儿的妈妈慈祥地笑了,说:“这件皮衣是我丈夫的,他去海上捕鱼,要几个月后才能回来。你若不嫌脏,你就穿上吧。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可是,多一分温暖,也是好的。”她又转过头去责备芙儿说:“芙儿,不要随便怀疑人哦。你要相信大哥哥的话,他的确不是一般人呢。”
  “他就像爸爸一样强大么?”
  芙儿的母亲看看我,点了点头说:“是的,就像爸爸一样强大呢。”
  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他们必须面对长达数月乃至半年的黑夜,抵御零下几十摄氏度的严寒和暴风雪,夏天奔忙于汹涌澎湃的大海之中,冬天挣扎于漂移不定的浮冰之上,仅凭一叶轻舟和简单的工具去和地球上最庞大的鲸鱼拼搏,用一根梭标甚至赤手空拳去和陆地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北极熊较量,一旦打不到猎物,全家人,整个村子,乃至整个部落就会饿死。所以,他们是世界上最强悍、最顽强的民族;而出去打猎的男人,也是世界最勇敢和最为坚韧不拔的男人。
  ——是么,把我比喻成世界上最勇敢的爱斯基摩人,而不是什么人妖,不是什么少女……
  听着他们的对话,我的心,突然很温暖。
  “大哥哥,你为什么要来格陵兰呢?”
  “因为我要来这里修炼。”
  “哇,大哥哥,你真了不起!这里的生活,可辛苦呢。”
  “嗯,这里的生活的确很艰苦,其实你们可以居住在更温暖的大地啊!”
  “才不呢。”芙儿翘起嘴。
  “为什么呢?”
  “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呀。”芙儿的笑容,灿烂而满足。
  我们说了半天话,芙儿困极了,倒在我的怀里睡着了。看着熟睡中的芙儿,看着那红苹果的脸,我突然感到很幸福。
  “住下来吧。”那是芙儿妈妈的话。
  “是的。”不由自主地,我答应了。
  爱斯基摩人,不,我不应该这样称呼他们,爱斯基摩人的意思是指吃生肉的人,带有轻蔑的意味。格陵兰的居民自称为“卡拉特里特”,意思就是“真正的人”。他们认为“人”是生命王国里至高无上的代表。
  人是至高无上的代表?当芙儿告诉我这句话的时候,我全身就是一颤。
  “为什么人是至高无上的代表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我们是人啊。”妮儿很真诚地回答。
  ——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么?我是女神的圣斗士,女神才是至高无上的代表……
  可是,在那一刻,看着芙儿那天真无邪的眼睛,我却相信,芙儿的说话,也许是对的。
  寒冷的冰雪,并没有覆盖“卡拉特里特”的热情,他们喜欢互相拜访,互赠礼物,甚至连吃饭睡觉也在一起。我住在芙儿家里,也没有人会说什么,相反,有许多孩子主动地过来和我玩,带我去他们,随便吃喝,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种感觉很温暖,甚至,比阳光灿烂的圣域,更加温暖。
  当我外出打死一只大熊,威风凛凛地回来时,芙儿开心地扑入我的怀里,抱着我狂亲。周围的孩子也兴高采烈,将我和芙儿高高抛起,庆祝这意外的食物。
  寒冷的冬季很快就来临了,这里的冬季,四处黑暗笼罩,不分昼夜。大部分“卡拉特里特”都住在冰屋内,不再出来。可我不能这样,我还要锻炼自己。
  看见我每日外出,芙儿非常担心。每一次外出,她都睁开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但她没有开口让我留下。“卡拉特里特”都是坚强的人,即使是妇孺。
  这一天,我又外出了。一直都是黑夜,根本无法判别时间,不知不觉,我的外出时间,已经超过平时的一倍。
  突然,风雪之中传来芙儿的喊声。原来她见我久久不回来,非常担心,就一个人出来找我了。
  看着她那冻得通红的脸,我说不出来话来,只有紧紧抱着她,用我的胸膛温暖着她。
  “芙儿,你想要什么呢?大哥哥送给你呢。”
  “我从书上看到的:玫瑰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我好想见到真正的玫瑰呢。”
  “你放心,你一定见到的!”
  说着我的诺言,抱着芙儿,我回到了我们的家。
  可是,我还是迟了一步。她病了,得了坏血病。
  在大陆,这样的病也许不算什么,可在格陵兰这里,几乎就等于绝症。格陵兰岛满是冰雪,城市与小村间,除了乘内陆机,只有船只才能抵达。去哪里拿治疗坏血病的药物呢?狂风笼罩着格陵兰,船只和飞机,都根本无法行驶啊。
  看着大家束手无策的样子,我站了起来。
  “等我去吧。我回大陆拿药物。”
  “你怎么去呢?”大家都是一脸疑惑。
  “游泳过去啊。”
  大家都吓了一跳:“不可能,这里距离大陆有数百公里。这里的海水冰寒刺骨,即使是‘卡拉特里特’,掉进海中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你还是一个小孩子,怎么能支持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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