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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你想这么容易就离开?门都没有!”身后传来了康妮的叫喊声。
凌云听到这声音一点都不生气,心道:“这丫头真是配合啊,你最好多闹一会,千万不要放过我!”
缓缓的转过身,看向康妮,目光却是紧锁在丽娜的身上问道:“小姐还有什么事吗?”
“康妮,不许胡闹。”丽娜佯嗔的说道。
“姑姑,你不知道,这个家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在沼泽中欺负我的混蛋!”
“哦?是他?”丽娜闻言眼睛一亮,好奇的打量起凌云,“没想到这位……朋友这么年轻就有如此不俗的修为,不知阁下的老师是谁?”
“我没有老师。”
“姑姑,我看他根本就是一个小野人,可恶至极,连女孩子都欺负!姑姑,你帮我教训他吗!”康妮抱着丽娜的胳膊拼命的撒娇。
丽娜微一点头说道:“不管阁下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总之你是侮辱了我忒米亚家族的人,那么就要给我个说法。”
凌云心中好笑,老妈居然向自己的儿子讨说法,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淡淡的笑容。
“喂,你笑什么?有胆量就和姑姑比划比划。别说我没告诉你,姑姑可是全大陆最年轻的神奥魔法师!”康妮一脸得意的道。
“兄弟,你可千万别招惹这个女人,咱可得罪不起。”弗利特在凌云的耳边轻声说道。
凌云的眉头一皱,看向丽娜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古怪的神色,难怪凯文森要说我是修炼的怪胎了,原来是遗传的啊。丽娜顶多也就四十岁,在亚特大陆人类的平均年龄一般在一百五十岁以上,神阶以上的高手的寿命更是能延长数百年,所以丽娜还只能算是年轻人,居然已经进阶蓝袍了。以前听凯文森说,在一百岁以前能够进阶神阶或者蓝袍的就可谓是天才中的天才,少之又少了。在四十岁进入蓝袍的可能全大陆也只有丽娜一个人吧。
“小丫头,那你想怎么样啊?”
“不准叫我小丫头,混蛋!”康妮像是被踩了尾巴怒道,“有种你就和姑姑到竞斗场比试比试!”
凌云看向丽娜,希望她会阻止康妮的胡闹,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丽娜的一脸跃跃欲试。
“如果阁下不吝,丽娜想请教一番。”丽娜含笑淡淡的说道。
老妈都发话了,凌云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只好无奈的耸耸肩道:“随便吧。”凌云其实也有心试探一下丽娜的实力。
“走吧。”康妮和丽娜向外面走去,见凌云没什么动静,转身一看,凌云正盯着丽娜的背影发呆呢,不由没好气的叫道。康妮心中其实很不舒服,姑姑丽娜的确非常的美丽,但自己也不差啊,为什么那个可恶的小子对自己正眼都不看一下,却对丽娜姑姑那么着迷呢?难道自己真的那么差?才不是呢,之前见到的男人哪一个不是对自己色授魂予,失魂落魄的模样?
凌云跟随在两女的身后,一路向着树心城的顶层而去。一路上弗利特不停的在凌云耳边唠叨着,劝他赶紧跑路吧。从他口中也知道了,原来丽娜可是在整个王国都是出了名的凶悍,已经有无数的男人栽在了她的手下。凌云觉得很是意外,看丽娜一副温婉的样子,没想到却是这么的凶悍。
第二十章 竞斗,蓝袍魔法师(求收藏)
竞斗场位于树心城的顶层,是一片巨大的露天场地,场地的四周布置了强大的魔法防御体系,据说九级的魔法也无法一次将其击破。
丽娜款步走上竞斗场中央的竞斗台,在竞斗台的一端站定,等候凌云上场。
凌云纵身跃上竞斗台,向丽娜一躬身说道:“丽娜夫……呃,小姐,在下凌云,96级雷系魔导士,请指教。”这是凯文森教他的竞斗礼仪,自动报出自己的等级和职业,以表示对对手的尊重。
“丽娜,122级火系神奥魔法师,请指教。”两个人仿佛有了默契一般,都没有召唤幻兽。
凌云发现丽娜上了竞斗台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已经变了,像一把凌厉的冰刀,又像一团燃烧的怒火,那隐隐涌动的斗志,与在台下那温婉的样子截然不同。凌云心中凛然,不敢大意,盛名之下无虚士,既然她的狠辣在整个帝国都是出了名的,那绝对没理由对自己手下容情,要是自己死在自己的母亲手中,那才叫冤枉呢。
凌云发出一个雷电之枪试探性的攻向丽娜,丽娜微微一笑,随手一个火球迎击。
用最基本的火系魔法火球术迎击三级的雷电之枪?凌云有点不敢相信,但效果却更令他咂舌。雷电之枪和火球碰撞的刹那,爆出一团耀眼的光芒,居然就这么消失了。难道这就是蓝袍魔法师的威能,即使最简单的魔法也能发出莫大的威力,凌云隐隐的感觉到了丽娜的火球的不同之处,火球一般都只是虚无的能量,而她的火球却仿如实质。
凌云知道自己很难赢得了丽娜了,若是自己使用所有的手段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仅仅靠雷系魔法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只能期望以自己可以瞬发所有魔法的优势,不会输的太惨了。当下飞快的调动着体内的雷系魔法元素,先快速的给自己施加了一个雷神守护,然后一个雷电之狱将丽娜罩在其中。
缭绕的紫色雷电将丽娜的身周半米范围内完全笼罩在内,但却不能沾到丽娜半点,一旦接近她的身体,她的身上便会迸发出一道红芒将雷电击退。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为自己施加了火灵护体。
雷电魔法号称最强的攻击魔法,最擅长的就是攻击,而恰好火系也是以攻击见长。凌云知道自己只有不断的攻击才能延缓失败,于是各种凌厉的雷系魔法不断的向丽娜飞去。
丽娜也是心中暗惊不已,对面的少年不仅所有的五级以下魔法全是瞬发,而且他的魔力似乎没有尽头一般,狂轰乱炸了这么长的时间丝毫没有力竭的表现,让她原本准备耗尽他的魔力的打算落空。
许久之后,凌云终于泄气了,自己居然连丽娜的火灵护体都攻不破,更不要说战胜她了。
“我认输。”凌云突然停了下来说道。
丽娜一怔,问道:“这么快就认输了?你还没显出败象呢。”
“我连你的防御都攻不破还有胜的希望吗?我可不想等一下被你打的半身不遂再认输。”
丽娜“噗嗤”一笑道:“你这小家伙倒是狡猾的很啊。”
“我只是有自知之明,丽娜小姐,我们的帐是否已经算清了呢?”
“刚才好像都是你在攻击我,如果你能接下我一招,我们的帐就算清了。”
凌云的目光一凝,死死的盯着丽娜,心中无比气苦,虽然丽娜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但被亲生母亲如此对待,又怎会好受呢。
“好,接你一招又如何!”凌云干脆连雷神守护也撤掉了。
丽娜口中急促的轻声念动着咒语,天地间的火系魔法元素剧烈的波动着,蓦然,丽娜一声大吼:“炎之图腾!去吧。”庞大的魔法元素凝聚成一个身高十几米的火焰巨人,仰天一声咆哮向着凌云冲去。
七级魔法炎之图腾!凌云心中悲苦,看来这丽娜是真的想要自己的命了。算了,死在自己亲身母亲的手里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火焰巨人越来越近,牵引的凌云身周的火系魔法元素越发的紊乱,就连他体内的本源魔法元素也躁动不安起来,仿佛要冲出他的身体投入火焰巨人的怀抱。
“完了”在火焰巨人扑到凌云身上的刹那,凌云素手无策,脑海中闪过这最后的念头。就在他绝望之下心神放松的时候,体内的火元素再也不受控制的狂涌而出,如溪流归入大海一般涌进火焰巨人之内。
绝望中的凌云精神陡然一震,他发现那些拥入火焰巨人的自己的本源魔法元素并没有与自己失去联系,他们正在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同化着构成火焰巨人的火元素。只是片刻,紧紧片刻之间,火焰巨人便已经被凌云的本源魔法元素同化了,化作了精纯的本源魔法元素疯狂的涌进凌云的体内,令凌云的气血一阵剧烈的翻涌,经脉中的真气像是沸腾了一般。
“噗”,对面,丽娜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刚刚进阶蓝袍的她,在使用七级魔法的时候竟然被人强行打断了,差点让她精神力紊乱,如果真的那样那么不死也要变成白痴了。还好她及时发现不对,果决的撤出了她对魔法的控制,就算这样她也受了不轻的伤。
“姑姑,你没事吧?”康妮跑上竞斗台扶住丽娜焦急的问道。
丽娜虚弱的摆摆手,说道:“我没事。小家伙,不错,真的不错。我想你离蓝袍也不远了吧!”
丽娜的话顿时让场中的康妮和弗利特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凌云他才多大啊,居然快进阶神阶了?两人瞪大的眼睛一齐望向凌云,似乎想看出他的与众不同。
凌云此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他浑然忘记了自己体内的异常,呆呆的看向因自己受伤的丽娜,心中无比自责,自己为什么要逞一时之快答应和她比试呢?
“丽娜小姐,实在是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不待凌云说完,丽娜轻摆了摆手笑道:“是我技不如人,与你何干?难道我丽娜是输不起的人吗?”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凌云连忙解释。
“不用说了。小家伙,我对你很感兴趣哦。虽然我不知道你刚才是怎样破解我的炎之图腾的,但是我能肯定你用的是火系魔法。雷火两系魔法师,而且还有如此好的天分,我相信你以后的成就一定震古烁今。”
被自己的母亲如此看重,凌云的心中顿时舒畅无比,豪情万丈,当下大声道:“凌云定不会让丽娜小姐失望的!”他却没有注意到丽娜说话时的言不由衷,和眼中隐隐的寒芒。
第二十一章 佣兵团
“弗利特,传送阵我们是用不起了,我们该怎么去卡诺萨城呢?”在回精灵酒楼的路上凌云问道。
“走去呗,难道你还会飞不成?”
凌云瞪了他一眼,默默的走着。
当夜,凌云满怀心事,这些年来,他已经渐渐的将他的生母丽娜忘记了,但今天却又意外的相见,他那隐藏了许久的对母爱的渴望再次不可遏制的迸发出来。
久久的难以入睡,心烦意乱的凌云坐起身,盘膝而坐,竭力的收摄心神修炼自己自创的内功,今天和丽娜比试的时候吸收了那个火焰巨人之后,他便感觉有些气息不稳。
当下引导着体内的真气在经脉中运行着,运行几遍之后他便感到浑身炽热难当,仿佛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
凌云不敢再运行下去,仔细探查体内的情况,各系魔法元素和斗气混合而成的真气以前都是呈现无色的粘稠液体在体内流动,但是此时却显现出淡淡的红色。红色,是火系魔法元素的颜色。很快,凌云便想明白了,这是因为今天吸收了那个火焰巨人,导致体内的火系魔法元素超过了其他元素的量啊。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以后自己岂不是就无法再修炼了?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凌云唯一的办法就是吸收其他各系的能量来中和火系魔法元素。凌云很快便下定了决心,开始全力的吸收天地元气,但是却将火元素尽力的收束在丹田之中,以至于进入体内的火系魔法元素不会被同化吸收,运行一周之后再次排出体外。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叮叮当当”杂乱的敲门声。凌云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收功内视,体内的真气果然颜色减淡了许多,而魔法和斗气似乎也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也不急仔细查看,整理一下衣服下床打开房门,却是弗利特,手中提着酒瓶,正斜倚在门上不紧不慢的敲着。
“弗利特你怎么又喝上了?这么早什么事啊?”
“你不是要去卡诺萨吗?走,我们到佣兵公会去,找一个去卡诺萨的佣兵团顺道把我们带上。”
“看来我是没理由反对了……”
佣兵公会的历史甚至比卡诺萨王国还要久远,远在魔族肆虐雷鸣大陆的时候,佣兵公会便随着各种反抗势力一起诞生了。但是它却不是为了人类的自由解放,驱逐魔族而存在,他们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益。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目的,所以那许许多多的反抗势力相继消失之后,它却反而越来越强大。
如今它的存在在人们的心目中更是根深蒂固,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说实话,在这块并不安全大陆上,它的存在也是一种必需。
树心城的佣兵公会同样位于顶层,大门上有一个巨剑和一面黄金盾牌组成的巨大标志。
走进去,凌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里面人头攒动,嘈杂无比,有四处乱晃的,有大声叫嚷争执的,还有人坐在吧台边喝酒哄闹的。
“你确定这是佣兵公会,不是酒吧?”
“佣兵公会不就是这样的吗?没见识。”弗利特撇撇嘴笑道。
凌云再仔细一看,发现这里的确和酒吧有许多的不同,在这庞大的大厅中,有着许多的柜台,那里是佣兵接受任务和递交任务的地方,在大厅的中央,有一排公告牌,上面有最近可以接受的任务,还有佣兵排行榜和一些对佣兵有帮助的新闻等等。
“两位是来发布任务的吗?交给我们吧,我们绝对会让你满意的。”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长的高高大大,看上去很憨厚的男子,一把拉住凌云和弗利特说道。
“我们不是发布任务,只是想找一个到卡诺萨做任务佣兵团,顺道搭我们一程。”弗利特撇了男子胸前的佣兵标志一眼,淡淡的说道。凌云也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他的胸前挂着一个铁牌,上面刻着两柄并列的剑型图案。
“两位,巧了,我们团正准备护送一个商队到卡诺萨城,明天就出发。就剩最后两个随团的名额了,两位千万不要错过。”
“你是哪个佣兵团的?可靠吗?”弗利特咂着酒一脸玩味之色的问道。
“我是情义佣兵团的萨马科。我们情义佣兵团虽然只是刚组建的一个佣兵团,但肯定是百年以来最有潜力的佣兵团,两位尽管放心好了,我们的实力可是很强大的,我们巴洛克团长可是剑师级的高手呢。”
“最有潜力,那你们现在是几级的佣兵团呢?”
萨马科脸上微红的道:“两级……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完成这次任务就能升级到三级了。”
“好,就是你们团了,我喜欢你们的名字。我们是不是还要出一些钱呢?”凌云爽快的道。
“是的,先生,我们会为两位安排坐骑或者马车,只需要交纳一千金币给我们,我们就会保证你们平安的到达卡诺萨城。”
“一千金币?”凌云一声惊呼,从这里传送到卡诺萨要二十五万金币,由佣兵团护送只要一千金币,这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先生,一千金币已经很低了……”萨马科一脸为难的说道,“要不我跟团长再说说,八百金币带上你们怎么样?”说着,一脸期待的看向凌云。
“不必了,就一千金币好了。明天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找你们?”
“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我们会在城门口等候两位。”萨马科兴奋的说道,一千金币虽然不算太多,但总比没有好吧,起码这一路上的伙食会好一点了。这可是他们佣兵团第一次接这么大的任务呢,之前做的那些小任务得到的佣金早就花的差不多了。要是不多找几个随团的客人,怕是路费都成问题吧。
凌云掏出一把金币,递给萨马科道:“这是定金。”
萨马科连忙接下,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这一把金币好歹也有百余枚啊,看这位先生出手这么大方,服侍好了,好处怕是少不了了。
“谢谢先生,谢谢先生。明天我们在城门口恭候两位。”
回到精灵酒楼,凌云开始了每天的修炼。像昨天晚上一样,吸收着除火系魔法元素的之外的天地灵气。
不知过去了多久,凌云突然感到身体一阵异样的震动,从无思无想的修炼状态中醒过来,查看体内的状况,原来体内的真气又变回了无色的的状态,而且益发的浓稠了,如同水银一般似乎随时都会凝结,但是它的流动速度却完全违背常理的异常迅速,简直就可为是风驰电掣,以凌云的精神力竟然隐隐有跟不上它的速度的感觉。查看魔法力,居然突破了100级,到了104级,而斗气也增加到了111级。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凌云扬身而起,窗外曙光初现,已经到了黎明了。
第二十二章 前往卡诺萨
凌云叫醒弗利特,两人匆匆吃完饭,便向城门外走去。
到了城门外果然看见一大队人马正等在那里,萨马科赫然也在其中。
这些人中佣兵打扮的只有十几人,其他的全是商队和随队的人,光是运货马车就有二十多辆,其中竟然还有一辆豪华的载人马车,帘幕低垂,不知里面坐的是什么人。
“两位先生,你们总算来了。”萨马科看见凌云和弗利特连忙高兴的跑了过来,接过凌云和弗利特简单的行李。
“我叫凌云,他叫弗利特,不用先生先生的叫。”
“是是,凌云先生说得对。凌云先生,这位就是我们巴洛克团长。”萨马科指着一位身材不算魁梧但却给人异常彪悍感觉的男子说道。
巴洛克没有说话,只是向着凌云微微点头,转身向着众人吆喝道:“所有人都到齐了,大家准备一下,我们出发。”
“两位,请问你们是骑马呢还是坐车?”
“当然是骑马了。”这个世界居然也有马,凌云听萨马科一问立刻很有兴趣的道。
不一会萨马科给他们牵来了两匹洁白的马,这些马和地球的很像,只是他们除了全都浑身雪白之外,耳朵非常的小,而四蹄的脚踝处都长着一团蓬松的长毛。
出发后凌云发现情义佣兵团团长巴洛克骑的不是马,而是一只类似恐龙的怪兽。怪兽全身乌黑,隐隐散发出慑人的光芒。身上布满了坚硬的鳞甲,长长的尾巴上长着一根根长而尖锐的骨刺,背上一对苍劲有力但却短小的翅膀,嘴边一对恐怖的獠牙,头顶一长一短两根像犀牛一样的尖角,再加上它那两米多高十几米长的身体,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家伙。
“诶,萨马科,你们团长骑的那是什么?”
“我们团长骑的可是黑曜魔风兽,是骑宠类的幻兽,可是十分难得的品种!”萨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