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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成为“浪人”,矢志为主复仇,终于成功。其事迹颇类我国史书中的“游侠”。被编成净琉璃(三弦说唱)、歌舞伎、绘画、电影,广泛传布,总名“忠臣藏”。(例如,战前日本著名导演沟口健二所编导的《元禄忠臣藏》等)。赤穗城和大石神社至今每年举行“义士节”等纪念活动。——译者
7 浪人:失去俸禄、脱离主家的武士,亦称“牢人”。——译者
8 家老:江户时代各藩总理藩政职位最高的家臣。——译者
9 据福本日南:《元禄快举录》称:此祷文乃后世所编。此处文字系从英文照译。——日译者
10 这段引文当系出自《小学国语读本(普通科用)》第十册(1937年发行)第二十一课《国法与大慈悲》,但不是原文照引,可能是教师教课用的词句,或英文尽量简译了。——日译者
11 原文为“atomism”。日译本直译作“原子论状态”,这里姑且意译如上。——译者
12 《军人敕谕》:1882年1月4日以天皇赐予军人的特殊形式发布。前言明示:“军队永远由天皇统率”。正文规定:忠节、礼仪、武勇、信义、质素为军人的五德目,其基础是“诚”。——译者
13 《教育敕语》:颁布时间(1890年10月30日)选在“宪法”颁布和议会“开院”之间,以显示其指导地位。《敕语》首先明确“国体之精华”在忠于“皇祖皇宗”。次列儒家伦常德目,强调“重国宪、尊国法”、“义勇奉公”,扶翼“皇运”。各级学校举行“奉读”仪式,设立安放《敕语》的“奉安所”,定时礼拜、“奉读”。——译者
14 指括号内的英文,斜体字为原著者标示着重。——译者
15 此处日译本没有采用原著英译文字,并删去原著中“这是日本官方的正式译文,虽非逐字翻译,却很能表达原意”这句话。日译本系《敕谕》的日文原文:“公道の理非に踏迷ひて、私情の信義を守る。”——译者
16 原文为“尽本分之谓也”(己が分を尽すをぃふなり)。——日译者
17 此段译文是本尼迪克特引自《敕谕》的官方英译本。英文是“If you wish to keep your word and to fulfill your gimu”。本尼迪克特竟不必要地强调了“and”(“又”)一词,从而把“守信义”与“尽义务”对立起来,并在括号中加上了“在私人关系上”这几个字。这是因为她过分拘泥于“义理”和“义务”(忠)的对立,而实际这两者并非经常矛盾。请参阅下文译注。——日译者
18 此处本尼迪克特也是把“诺言”和“义”对立起来加以考虑。——日译者
19 此段敕谕译文,按英文译出,与日译文字稍有出入。——译者
20 如前所注,这里,本尼迪克特把敕谕原文误解为“若知守私约与尽义务不可同时得兼”,因而认为它是前一句话(“为了义理,我不能行义”)的另一种表述方式。——日译者
21 Count Shigenobu Okuma; Fifty Years of New Japan; English version; edited by Mārcus B。 Huish.(大隈重信:《开国五十年史》)英译本,伦敦,1909年,第2卷第37页。
22 铃木大拙(1870—1966):日本禅学家。原名贞太郎,学禅后受称“大拙”。东京帝国大学哲学科学习(曾与西田几多郎同学)。1897年赴美留学12年。归国后历任学习院、东京大学等校讲师、教授。创“东方佛教徒协会”、办《Eastern Buddhist》。应邀在各国讲演,介绍日本佛教和日本文化,影响甚大,1949年授文化勋章。有《全集》32卷、《选集》26卷。——译者
23 美国对日宣战后强制隔离在美日本侨民和移民被强制收容,与外界隔离。参阅译者前言脚注。——译者
24 霍伊尔(Hoyle; Edmund 1672—1769):把惠斯特(一种桥牌游戏)规则系统化,认为不仅玩桥牌,凡事都必须遵守既定规则,按既定的硬性手法行事。——日译者
25 引自《圣经·新约·罗马书》第十二章第二十节:“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日译者(此语颇类“以德报怨则怨自悔消”。——译者)
26 三岛乃婚后夫姓。——日译者
27 Mlishima; Sumie Seo; My Narrow Isle(三岛:《我的狭岛祖国》),1941年,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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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自我修养
一种文化的自我修养,在外国观察者看来,似乎说不上有何意义。修养技巧本身是很明白的,但为什么要如此麻烦自己?为什么把自己吊在钩子上?为什么全神贯注于丹田?为什么如此自苦以至一文不花?为什么只集中锻炼一项苦行而对局外人认为确实重要、应当训练的某些冲动却毫不要求克制?尤其是那些在本国从未学过修养技巧的观察者,来到高度信赖修养技巧的国家里,就最容易产生误解。
在美国,自我修养的技巧和传统不甚发达。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若在自己生活中找到了可能实现的目标,在必要时,就会锻炼自己以求达到自己选择的目标。是否进行锻炼取决于他的理想、良心或维伯伦(1)所谓的“职业本能”(an instinct of workmanship)。为了当足球运动员,他可以接受严格的纪律;为了成为一个音乐家或为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他可以放弃一切娱乐。他的良心使他弃绝邪恶和轻率。
但在美国,自我修养不像算术,可以毫不考虑其对特定事例的应用,而仅作为一种技术训练来学习。如果说美国也有人教这种修行,那是欧洲某些教派的领袖或传授印度修炼方法的印度教牧师(swamis)教的。甚至基督教的圣特丽萨(Saint Theresa)或圣胡安(Saint John)(2)所传授及实践的默想和祈祷式的宗教修行,在美国也近于绝迹。
但是日本人却认为,无论是参加中学考试的少年,还是参加剑术比赛的人,或者仅仅是贵族生活者,都要在学习应付考试所必需的特定内容之外,进行自我修养。不管考试成绩多么好,剑术多么高超,也不管你的礼貌如何周到,也必须放下书籍、竹刀或社交活动,进行特殊的修炼。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日本人都接受神秘的修炼。但是,即使那些不修炼的日本人也承认自我修养的术语和在实践生活中的地位。各个阶级的日本人都运用普遍流行的那一套有关自我克制的概念来判断自己和他人。
日本人自我修养的概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培养能力,另一类则不仅培养能力,而且要求更高。这第二类,我称之为“圆熟”。(3)在日本,这两者有区别,其目标在于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有不同的根据,并通过不同的外部标志来加以识别。第一类,即培养能力的自我修养,在本书中已叙述不少事例。如那位陆军军官在谈到他的士兵平日演习长达六十小时、中间只有十分钟的小憩一事说:“他们已经会睡觉,需要训练的是不睡觉。”在我们看来,这种要求未免太极端,其目的仅在于培养一种行为能力。他讲的乃是一种公认的原理,即精神驾驭术,亦即认为意志应当驾驭那几乎可以经受一切训练的肉体,至于忽视健康则肉体必受损害的规律,他们是不理会的。日本人的整个“人情”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这种观念之上的:肉体的要求必须服从于人生大事,不顾健康是否允许,也不论肉体本身是否容许及曾经培养过。总之,一个人应当不惜任何自我修养的代价来发扬日本精神。
但是,如此表述日本人的观点或许过于武断。因为,在美国日常用语中,“不惜任何自我修养的代价”(at the price of whatever self…discipline)的意思往往是“不惜任何自我牺牲”(at the price of whatever self…sacrifice),而且有“不惜任何自我克制”之意。美国人关于训练的理论是,男女自幼都需经过训练而社会化,不论这种训练是外部强加的,还是反映到内部形成意识的训练,也不论是主动接受的,或者是由权威强加的。训练是一种压抑,被训练者对其愿望受到限制是不满的。他必须作出牺牲,并且不可避免地会激起反抗情绪。这种观点不仅是许多美国心理专家的见解,也是父母在家庭中抚育每一代人的哲学。正因为如此,心理学家的分析对我们自己的社会来说确实包含许多真理。孩子们到时候“必须睡觉”,他从双亲的态度上就懂得睡觉是一种自我压抑。在许多家庭里,孩子们每晚都要吵闹一番,表示不满。他已是一个受过训练的美国幼儿,知道人“必须”睡觉,却仍然要反抗。他的母亲还规定他“必须”吃的东西,这里有燕麦粥、菠菜、面包、橘子汁等等,但是,美国的孩子却学会反对那些“必须”吃的东西;他认定,凡是“对身体好”的食品就是不好吃的。美国的这种惯例在日本是没有的,在欧洲某些国家,例如在希腊是看不到的。在美国,长大成人就意味着摆脱了食品上的压抑。大人就可以吃可口的食物,而用不着讲对身体是否有益。
但是,这些有关睡眠和食物的观念,与西方人关于自我牺牲的整个概念相比,都是些琐屑小事,微不足道。父母要为孩子付出很大牺牲,妻子要为丈夫牺牲其事业,丈夫为一家生计而牺牲自己的自由,这些都是西方人的标准信条。一个社会不需要自我牺牲,这对美国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但就是有这种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人们说父母亲会自然地疼爱孩子,妇女们喜欢婚姻生活甚于其他生活,肩负一家生计的人是在从事他所喜爱的工作,犹如当猎手或花匠。这能说是什么自我牺牲呢?社会强调如此解释,人们也同意按这种解释而生活,自我牺牲的概念几乎无人承认。
凡属美国人认为是为别人作出“牺牲”的事,在其他文化中都被看做是相互交换。它或者被看做是投资,以后会得到回报;或者是对以前受之于人的等值报偿。在这类国度里,甚至父子关系也是这样。父亲对儿子在幼年的照顾,儿子应在父亲的晚年或身后回报。每一件事务上的关系也都是一种民间契约,它往往要求保证对等,一方承担庇护的义务,另一方则承担服务的义务。只要对双方都有利,谁也不认为自己承担的义务是一种“牺牲”。
在日本,为他人服务,其背后的强制力当然也是相互的,既要求等量,也要求在等级关系上彼此承担相辅相成的责任。这样,自我牺牲的道德地位与美国就迥然不同。日本人对基督教传教士关于自我牺牲的说教总是特别反对。他们极力主张,有道德的人不应当把为别人服务看做是压抑自己。有位日本人对我说:“当我们做了你们称之为自我牺牲的事情时,我们则觉得是自己愿意做的,或者认为那样做是对的。我们绝不感到遗憾。不管我们实际上为别人作了多大牺牲,我们也不认为这是为了提高我们的精神境界,或者应当受到回报。”像日本人那样以缜密细致的相互义务作为核心来组织社会生活,当然不理会这里面有什么“自我牺牲”。他们要求自己履行极端的义务,而传统的关于相互义务的强制力,使他们不至于感到“自我怜悯”和“自以为是”,而这类感觉在个人主义竞争的国家中是极易出现的。
因此,美国人要想理解日本一般自我修养的习惯,就必须对美国的“自我训练”(Self…discipline)概念施行一番外科手术,把美国文化概念周围所缠绕的“自我牺牲”(Self…sacrifice)和“压抑”(frustration)等赘生物割掉。在日本,一个人要成为出色的运动员就要进行自我修养,就像打桥牌一样,完全不会意识到这种活动是“牺牲”。当然训练是严格的,但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刚生下来的婴儿虽然十分“幸福”,却没有“体验人生”的能力。只有经过精神训练(或称“自我修养”)才能生活得充裕,获得“体验人生”的能力。这种说法通常被译作“只有这样才能享受人生的乐趣”(Only so he can enjoy life)。修养能锻炼丹田(自制力之所在),而使人生更加开阔。
日本培养“能力”的自我修养,其理由在于能改善他本人驾驭生活的能力。他们说,修养初期,人们也许感到难以忍受,但这种感觉不久就会消失,因为他终究会享受其中的乐趣,否则就会抛弃修养。徒弟要在商业上出色地发挥作用,少年要学习“柔道”,媳妇要学习适应婆婆的要求。在训练的最初阶段,不习惯于新要求的人想避开这种修养,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时,他们的父亲就会教训说:“你希望的是什么?要体会人生,就必须接受一些训练;如果放弃修养,今后肯定会不愉快。如果陷入这种处境而遭受社会上议论,我是不会袒护你的。”用他们常用的说法,修养就是磨掉“身上的锈”。它会使人变成一把锋利的刀。这当然是他们所希望的。
日本人如此强调自我修养对自己有利,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道德律所要求的极端行为不是真正的严重压抑,以及这种压抑不会导致攻击性的冲动。对这种区别,美国人在游戏和体育活动中是能理解的。桥牌选手为了打好牌,绝不会抱怨必须作出的自我牺牲,绝不会把为了成为专家而花费的时间看成“压抑”。尽管如此,医生们说,在下大注赌钱或争夺冠军赛时,精力高度集中与胃溃疡及身体过度紧张是有关联的。日本人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情。不过,由于相互义务观念的强制力以及人们坚信自我修养对自己有利,使日本人容易接受许多美国人难以忍受的行为。他们远比美国人更加注意能胜任的行为,而不为自己找借口,也不像我们那样经常把生活的不满归咎于别人。他们也不会由于没有得到美国人所谓的平均幸福(average happiness)而常常沉湎于自怜。他们已被训练得比美国人更加注意自己“身上的锈”。
“圆熟”是比培养“能力”更高的自我修养境界。这类修养的技巧,西方人只靠阅读日本人所写的有关著作是不大容易懂的,而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的西方学者又往往不太重视它。他们有时称之为“怪癖”。一位法国学者在著作中认为完全是“无视常识”,说最讲究修养的教派——禅宗(4)是“集严肃的荒谬之大成”。可是,日本人企图通过这种技巧所要达到的目标却绝非不可理解。探讨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阐明日本人的精神驾驭术。
日语中有一系列词汇表达自我修养达到“圆熟”者的精神境界。这些词汇有些用于演员,有些用于宗教信徒,有些用于剑术家,有些用于演说家、画家以及茶道宗师。它们一般都有同样的含义。我仅举其中的一个词:“无我”。这是禅宗用语,在上流阶层中很流行。它所表达的“圆熟”境界是指在意志与行动之间“毫无障碍,纤发悉除”的体验。不管它是世俗的经验,还是宗教的经验,犹如电流从阳极放出,直接流入阴极。没有达到圆熟境界的人,在意志与行动之间则仿佛有一块绝缘板。日本人把这个障碍称作“观我”、“妨我”。(5)经过特别训练消除了这种障碍之后,“圆熟”者就完全意识不到“我正在做什么”,好像电流在电路中自由流动,不需用力。这种境界就是“一心”或“一缘”(One…pointed)(6),亦即行为与行为者内心所描写的形象完全一致。
在日本,极普通的人也要努力达到这种“圆熟”境界。英国研究佛教的权威查尔斯·埃利奥特爵士(Sir Charles Eliot)谈及一位女学生时说:
她来到东京某著名传教士的住处,要求当基督教徒。传教士问她为什么,她回答说,因为想乘飞机。让她说说飞机与基督教有什么联系,她回答说,她听说坐飞机要有一颗非常镇静、遇事不乱的心,这种心只有经过宗教训练才能获得。她认为,基督教恐怕是宗教中最好的宗教,因此,前来求教。(7)
日本人不仅把基督教和飞机相联系起来,他们还把“镇静、遇事沉着”与应付考试、讲演、政治生涯都联系起来。在他们看来,培养“一心”“一缘”对从事任何事业都有无可争辩的好处。
许多种文明都发展这种训练技巧,但日本人训练的目标与技巧显然具有完全独特的性格。由于日本的修养术很多来自印度瑜伽派(8),这就更加饶有兴味。日本的自我催眠、全神贯注及驾驭五官的技巧至今仍显示出与印度修行方法的亲缘关系。日本同样重视“虚灵”(心中不想)、“体静”(身体不动),以及千遍万遍地反复诵念同一句话,全神贯注于某一选定的象征。甚至日本也使用印度的术语。但是,除了这些表面上大体的共同点之外,日本版的修养术与印度几乎没有共同之处。
印度的瑜伽派是一个极端崇拜禁欲苦行的教派,认为这是一种从轮回(9)获得解脱的方法。人除了这种解脱(即“涅槃”(10))以外,别无解救之道。障碍则是人欲。只有通过饥饿、受辱、自苦才能消除人欲。通过这些手段,人可以超凡入圣,获得灵性,达到神人合一的境界。瑜伽修行是一种鄙弃肉欲世界、逃脱人间无边苦海的方法,又是一种掌握灵性能力的方法。越是极端苦行,就越能缩短达到目标的路程。
这种哲学在日本是看不到的。尽管日本是一个佛教大国,但轮回和涅槃的思想从未成为日本人民佛教信仰的一部分。虽有少数僧侣接受这种教义,但从未影响过民间的思想和习俗。在日本,没有把鸟兽鱼虫看做是人的转世而不准杀生的现象,葬仪及庆祝诞生仪式也没有轮回思想的影响。轮回不是日本的思想模式,涅槃的思想也不是,不仅一般民众没有这种思想,僧侣们也对它进行加工改制而使之消失了。有学问的僧侣们断言,顿“悟”之人即已达到涅槃,即在此时此地,松树和野鸟中都能“见涅槃”。日本人对死后世界的空想从来不感兴趣。他们的神话都是讲关于神的故事,而不讲逝世的人。他们甚至拒绝佛教关于死后因果报应的思想。他们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