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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慈!到现在了,你还在我面前说这种话吗?你说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要在一起?我告诉你,我从来都没喜欢过你,即使曾经喜欢过,从此以后,只要听到你的名字,我只会觉得,我怎么会爱过你这么一个恶心的人!”
“洛城!”
“宋初慈,你没有任何可以解释的东西,只要我们还在呼吸,我洛城和你,就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
“洛城!”
“宋初慈,你真让我恶心。”
这句话结束,洛城转身便离开了。
那扇门“砰——”的一下,狠狠地撞在了想要追出去的宋初慈身上。他整个人被打得向后跌倒,本就被掐出印记的手掌更是直接撞出了血,斑驳刺目地遍布在掌心。
宋初慈整个人呆愣地坐在玄关的地上,痴傻地看着黑漆漆的房门。
在这个时候,忽然间,房子里传来时钟报时的声音。
12点到了,那个人的生日已经过了,他精心准备的礼物没送出去,反正尝到了钻心剜骨的滋味。
这种感觉宋初慈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尝过了。
仿佛在那个人的眼里,他就是个最卑微下贱的小人,即使爬到了如今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暴发户而已,永远没有资格与对方站在一起说话。
他学习了十年的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了笑料。他学习了五年的上层社会的规矩,在这个时候也成为了对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么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里,也只是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肮脏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让那些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无法阻止,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脚再次将他踩到地底。
灯是开着的,但是他的心却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个软弱的人,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更多的崩溃之意,只是呆愣地看着地面。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始有动作。
在拿出手机的时候,宋初慈的手指有点颤抖,但他还是按下了洛城的号码。然而在电话刚接通后,他刚开口说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欢你!”
对方那边,便极快地回复道:“滚!”
再拨打过去,已经是再也无法接通,应该是加入了黑名单。
仿佛不知道疲惫,每一次被挂断,就每一次继续打过去。足足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在手机自动关机的时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满眼血丝,不停地笑着,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轻轻回荡,眼泪极快地从眼眶里流淌下来,将他的脸庞打湿。
刚进杂志社,被人踩着手指的时候,他没有哭;升职加薪,却被人在背地里谩骂的时候,他没有哭。宋初慈这个名字仿佛就是坚强的代名词,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会对他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为什么,现在来厌恶我的人,会是你呢?
是谁都可以,我本来就不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但是为什么那个人会是你呢?
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得这么深;或者说,在这一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的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的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一个最恶心的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无数迟钝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的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的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的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为了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断绝了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么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洛城的那个眼神,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他就和一个MB一样,下贱肮脏。
有个词语叫做各取所需,这在成年人的社会里,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现实。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从来不会触碰到这种东西,他有这个资格单纯干净,有这个资格不靠其他东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择只捧了一个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赋的模特吗?
那肯定不是,席择之所以去捧他们,更因为他们是何朝漫和洛城。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现在的位置,自以为有资格去爱人、有资格去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却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欢的人,嫌恶到了泥土里。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个普通人,洛城也不会在意。可是他们相遇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已经发生过了,再也无法改变。而且如果他真只是个普通人,他会和洛城认识吗?
绝对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关处坐了一个小时后,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将那一桌子的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这些菜已经凉了,油腻腻的东西看着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到,仍旧不停地吃着。
所有的东西吃到了最后,就剩下了一个蛋糕。
那上面用果酱写着“给我最爱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却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经说好的,谁要是先逾矩,谁就要洗衣做饭、打扫清理。洛城没有先走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准备,亲自烧菜、亲自做了一个并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袭着男人的身体,他涨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动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从没这么狼狈过,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里,被骂作是“表子的儿子”时,他都没这么狼狈。
当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着便瘫倒在洗手间里,一边哭一边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满以为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却得不到最想要的。这个世界真的对他太不公平了,可是他有选择的机会吗,他有选择的权利吗?
他的童年不像一些贫寒子弟一样奋发向上,反而充满了别人的嘲讽。他的外貌继承于他的妓|女母亲,他的智慧或许继承于那个被别人骂做是表子的女人不知道哪一个的嫖|客。
他宋初慈真的很贪心,他从来不是个好人,他想要用最简单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然后他走了捷径,然后他失去了自己可以拥有的爱情。
一个晚上的未眠,第二天,宋初慈蹒跚着身体,去厨房里拿了一块面包。然而就在他吃下去的第一口,他便忍不住地全部吐了出来。
吃第二口,又吐了出来;第三口,还是吐出来……
到最后,他将这块面包扔在了一旁,瘫坐在地上,又哭又笑。
而在城市的另一边,洛城也哭了一整夜,到后来他忽然又跑出了家门,一边打着宋初慈的电话,一边想要开车回去。但是他还没走进车库,便被自己的兄姐拦了下来,再次重复了一遍那些话,让洛城再次地死了心。
一天后,洛城和温雅离开了华夏,飞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国。
241。天壤之别5()
整整一年,洛城再也没敢拨打出那个电话,再也不敢回到这片土地,去面对那个说着不爱,却真的爱到深沉的男人。
洛城还是那个洛城,没心没肺的花花大少,在美国也勾搭上了不少的美人。只要不提到“宋初慈”这三个字,他都是正常的他,大大咧咧、爱玩爱笑。
曾经有位超模刚刚登上了《缪斯》,一不小心在洛城的面前提起了那位著名的宋主编。洛城顿时脸色煞白,过了许久,才声音难听地问道:“宋主编,怎么样了?”
那位美国的超模奇怪地看了洛城许久,接着道:“挺好的呀,宋主编真是个厉害的人,原本我和负责摄影的那位大师有点歧义,结果宋主编路过摄影棚的时候中和了一下,拍出来的照片真的非常棒,非常非常棒。”
听了这话的洛城,稍稍松了口气。
很快,那些模特又开始聊起了接下来要开始的“奈德兰”五月时装秀,洛城沉思了许久,最终还是接下了“奈德兰”的邀请,决定亲自去往伦敦,参加这场时装秀。
和洛城估算的一样,宋初慈是不会亲自参加五月时装秀的,在这里他非常“安全”。
大概是一年没有回华夏的缘故,在这场“奈德兰”的五月时装秀上,洛城竟然发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好苗子。这美人实在是太美了!恰恰就是洛城最喜欢的那种,使得他原本还有点失落的心情竟然一下子激动起来了。
为什么失落?大概是因为在这里没有碰上某个人吧。
原本洛城很想像以往的多次一样,与美人结识,吃点美人的豆腐,然后再成为好友。但是这一次他却撞了铁板,居然碰上了席择这个恶神!
洛城是绝对想不到,他原以为席择已经不和自己计较了,但是第二天他的经纪人温雅就把他打包带回了华夏,再也不允许他逃避在美国,不肯回家。
其实回华夏是事在必行的。
缪斯公司在华夏,作为一个华夏模特,虽然美国也有很多的通告,但那里毕竟是洛城的家,他不可能一辈子都躲在外面不回去。而且谁说在美国就可以彻底躲过某个男人的?
宋初慈这一年里不是没去过美国,只是他从来没刻意地去找过洛城,而洛城每次出席什么活动的时候也会特意调查一下,这个活动有没有邀请宋初慈。
刚刚踏上华夏大地的一瞬间,洛城的脑海里就回放起了一幕幕的画面。
那个晚上的情景对于宋初慈来说是午夜梦魇,而对于洛城来说,也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他不是没看到宋初慈惨白的脸色,在他的记忆里,那个男人一直荣辱不惊、强大淡泊,仿佛没有任何可以撼动他的东西。
但是那个晚上,他的话却让那个人神色骤变,目光里全是哀伤,仿佛他再说一句,这个男人就会彻底崩溃。
在气愤痛苦过后,洛城也有想过回去。他想,即使那个男人曾经龌龊到了那个地步,即使一切都是那个男人的苦心设计,但是如果那个男人现在真的是爱他的,或许,他能够为了对方放弃尊严,接受他。
但是兄姐的再次提醒与约束,却让他好不容易动摇的心思再次坚定起来了。
走在华夏首都飞机场中,明亮的阳光透过赶紧的落地窗照射进屋内。阔别一年再次回到这个国家,再次闻到熟悉的空气,洛城竟没有觉得一点思念,反而感受到某种奇怪的情绪在胸膛里积淀,一步步地加深。
一年了,宋初慈大概再也不想理他了吧?
当年他曾经说过,我是天,你是地,我们间的差距就是天壤之别。
但其实在他的心里,他却想到的是另一个含义——
“宋初慈,我实在看不透你,我是地,你是天,你比我聪明太多,冷血……太多。”
少年喃喃的自语很快消散在机场嘈杂的声音中。
回到华夏后肯定会再次碰见宋初慈,这是洛城早就做好准备的,不过他绝对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就碰上!
那是一场晚会,时尚界内的很多人都参加了,当洛城在会场中看到宋初慈的时候,他正举着一杯香槟酒,微笑着与一旁的女士说话。他的笑容绅士儒雅,高贵有礼,经常惹得一旁的女士掩唇低笑。
洛城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心中一痛,接着他便一如往常地和自己的女伴说道:“绒绒啊,我和你说,别看我很久没回来了,但是华夏的事情我可了解了……”
——原来,只有他还记得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吗?
宋初慈的沉稳淡定让洛城原本想好的话全部化为了灰烬,他有想过一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非常嘲讽地看着他,对他抱有敌意;他也想过,这个男人对他真的有一点感情,但是两人却不知该如何向对方开口。
然而洛城万万没想到,当宋初慈和他的女伴来与洛城搭话的时候,他竟然会装作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谈笑风生,甚至能对自己说上一句:“我记得下个月《缪斯》的封面人物就是洛先生,合作愉快。”
洛先生。
说得这么冷淡,就连表情都没有一点破绽!
洛城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他甚至这次丢下了徐绒绒,自己一个人跑到了洗手间里开始抽烟。到美国后,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烟,虽然不喜欢这个味道,但是每次抽起来却感觉好像真的能宣泄烦恼。
洛城就在洗手间最里面的一个隔间里抽烟。
烟雾缓缓地盘旋上升,抽完第一根是第二根,抽完第二根还有第三根。
当他抽到第四根的时候,隔间的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这个高级会所的洗手间隔间确实很大,所以这门被踹开的时候并没有碰到洛城,但却也让他吓了一跳。
当他抬首一看,忽然看到那个俊美儒雅的男人时,洛城不知怎的心中一酸,下意识地就是一句冷嘲热讽:“宋先生,旁边那么多隔间,你不知道这里有人了吗?”
冰冷的镜片将宋初慈的目光隔绝在后,他轻轻垂首,这种俯视的目光让洛城心中不悦。但是没等洛城再开口,只见宋初慈的嘴角泛起一抹冷笑,道:“专门找在这间隔间,足足呆了二十分钟。洛城,你这是在勾引我。”
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被人一下子剖开,洛城心里一慌,他随即冷静下来,道:“你这人真是不要脸到极致了。我勾引你?宋先生,你有什么好让我勾引的地方?你长得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身材硬邦邦的,我会需要勾引你吗?”
“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明喻那种类型。”
“洛城,我不喜欢别人冤枉我。”
直接忽视了对方的鬼话,宋初慈意味深长的目光在洛城的身上停留了许久。
没等洛城揣摩完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便见宋初慈忽然伸手将那隔间的大门倏地拉上,接着低笑着说了一句“记住,今天这一切都是我一手策划的”,然后便突然吻上了他。
这个吻来得突然强硬,洛城在呆滞了一瞬后,便赶紧地推搡反对。但是宋初慈的双臂却如同全世界最牢固的手铐,紧紧地拥住了他的腰身,不让他逃离一丝。
舌尖灵巧地钻入口腔内,吸吮着那里头的津液。当嘴唇相碰的时候,洛城已经开始沉沦了,而当之后宋初慈忽然将一道凉凉的液体灌入他的口中时,洛城却整个人一怔,不敢置信地看向宋初慈。
男人目光漆黑,深沉复杂。
“这一次,是我给你下药,记住了。”
接下来的事情,洛城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
在那个隔间里,他们不知道外头到底走过了多少人,他们只知道疯狂的做|爱。
一切和三年前的一样,仍旧是宋初慈下的药,只不过上一次他装作英雄救美,而这一次他却直截了当的霸王上弓。
洛城的心里一片冰凉,但是他的身体却火热滚烫,甚至到后来完全无法止住喘息与呻|吟,即使隔间外还有人,他也将声音放肆地叫喊出口,被做得哭了出来,因爽得哭了出来。
一年没有再和这个男人一起了,即使知道曾经的一切和现在的一切都是对方处心积虑的阴谋,洛城也无法忽视自己的心跳正一点点地加速。
他和这个男人的负距离相处,当这个男人撞进他身体里的时候。
他仿佛感觉自己和对方合二为一了。
这一刻,无论这个男人曾经有多么的龌龊,干过多少丧尽天良、下流无耻的事情;
这一刻,无论他们的相遇充满了多少的算计,这个男人曾经对他的那些利用;
洛城都不在意了。
他太爱这个男人了,即使对方不爱他,他也好爱好爱。
在达到高|潮的时候,洛城紧紧地咬住了宋初慈的肩膀。他的身体在颤抖,无尽的快|感在他的脑中爆炸,即使是被如此粗暴地对待,他也能感觉到那种舒爽到极点巅峰的快|感,好像他就是这么的下贱,贱到明明知道对方只是利用自己,却仍旧情不自禁地爱上。
洛城的啃咬一点都不轻,在达到顶峰的同时,宋初慈也吃痛地闷哼了一声。
鲜血从洛城的牙齿周边慢慢渗透出来,仿佛还不够,洛城紧紧地咬着,始终不愿意松口。
第二次的性|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的,后来即使被做到头昏脑胀、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洛城也咬着牙,一边哭一边道:“我要杀了你,宋初慈,我再也不爱你了,我再也不爱你了!”
“只要我爱你,就够了。”
242。天壤之别6()
说是不爱,又怎么会那么简单?
如果这一切不是洛城的默许,即使宋初慈再次给他下了药,也不会得手。
无限的快|感已经让洛城开始渐渐麻木,他的思绪不知怎的就回到了一年前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他刚刚下了飞机,就非常激动地看到了宋初慈的短信。
这一年他想过很多,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太过稚嫩,不够成熟,所以才会回复了一条那样的短信。又或者说,在他们相处的那两年中,他就已经在许多方面刺痛了宋初慈了。
他是个败家子,他一掷千金,他从来都没顾忌过宋初慈的身世,甚至心大到没去关心过宋初慈的家庭。直到那一天,他还没离开机场,就被自己的兄姐拦住了,接着,告诉了他一切的真相。
是啊,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当初救了他的人为什么就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