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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9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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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enance: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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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所谓

  如果不幸的事情已经铸成,你不想让无聊的俗人将你的悲哀当做谈笑的资料,就一定要做出无所谓的样子,这“无所谓”是抑灭一切闲言碎语的最好办法。

  真与假

  在过去那疯狂的年代里,你喊出一万句革命透顶的口号,似乎也难以稍抬你“不凡”的身价,因为这样喊的人实在太多,震耳欲聋的“时代强音”如汪洋大海。然而,你若不慎发出半日句“反动”之语,灭顶之灾就冲扑而至。你会申辩:“我那一万句革命的抵不去这半句反动的么?”抵不去!那万句“革命的”被裁定为虚假,这半句“反动的”被确凿为真实!

  悲与喜

  一些排斥悲剧创作的人摆出的理由是:悲剧剥夺人的眼泪,制造凄惨的情绪,人的生活已然很沉重了,为什么还自造烦恼?而喜剧可以使人轻松欢乐。喜剧固然能博得人畅意悦心的一笑,却不免失于暂短和浅薄;悲剧则将尘世的苦难昭示于众,使自身的痛苦在更深更烈的悲惨中稀释,从而得以安宁和慰藉,从某种意义上讲,悲剧给人的欢乐更持久更丰富。

  还是悲与喜

  生理学上讲,过度的兴奋与过度的哀伤于人的身体同样的不利。因此,太好的事与太坏的事于希望健康长寿者来说没有根本的区别,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喜欢唱:平平淡淡才是真。

  疲惫与寂寞

  在奋斗的漩涡中,感到十分的疲惫,常常忧虑地感叹:何时能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轻轻松松乐他一场?也有人在虚空的光阴里诅咒令人发疯的寂寞。百无聊赖是享受,也是一种折磨。

  纠缠人生的两种情绪,不能并存的两项财富,你喜欢哪个?

  玩

  一个孩子到田野来玩风筝。风筝很大,他很小。空中的它牵着地下的他趔趔趄趄地跑。他到田野上来玩风筝,田野上,风筝玩着他。

  被玩着的感觉好像也是玩着。

  成败文章

  一篇很深邃很美丽的小说来的也许并不吃力。构思时很汹涌,下笔时很流畅,只用了七分力气,就成了这得意之作。心里充满欢喜。

  一篇很蹩脚很愚钝的小说也许作得很不容易。构思时累晕了头脑,下笔时吭吃吭吃,眼睛阵阵花,胸口阵阵痛。变成了铅字。读者不赞许,自己不满意。尽管如此,还是十分地珍爱它。每当想起它,就想到那沉沉之夜中黑蚊叮咬、热汗淋漓的苦难情景这便是舍不得将不成功的手稿送进纸篓而终于送到编辑部的原因。

  我知道

  尽管我知道鼓励我们坚强的人自己未必就坚强,鼓励我们勇敢的人自己未必就勇敢,但我依然用全身心拥抱住这份鼓励,从中汲取力量。

  怕与不怕

  小时候听了神鬼的故事就不敢走夜路,现在具备了身处黑暗毫无惧色的胆量,并非不信了鬼神,只是知道了些人世的真幕,不再像儿时那样对生活充满迷恋和憧憬。体验了人生的艰辛,就藐视死亡,不怕死了也就不怕了鬼神和夜路。

  自己动手

  让孩子干活比自己动手还要麻烦。只说洗碗:小手捏不牢,时时有摔碎砸破的危险;端碗走路你要帮他掀帘,帮他开厨房的灯,帮他找出洗布,帮他拧开洗涤灵的盖倒出适当的剂量,还要叮嘱水不要溅到鞋上;要替他开碗橱的门,检验碗底的水是否控干净,最后还要帮助拧一拧水龙头……尽管麻烦,还是要让他们动手干!

Number:5489

Title:惊心动魄输血史

作者:沈立行

出处《读者》:总第168期

Provenance:科学生活

Date:1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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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血和动物的血,几千年来都伴有神秘和恐怖的色彩,直到现在我们也不能说已经揭开了它们的秘密。

  大口大口喝猛兽的血

  无论欧洲和中国,自古都以为喝最凶猛的动物的血,对人十分有益。“屠龙”之说,由此而起。世界上本来没有龙,龙只是古代人崇拜的图腾。但国为龙是叱咤风云的动物。强者就想喝它的血来健身。

  在中国,早有屠龙的神话。《庄子·列御寇》中记道:有人花了千金,学会了屠龙之术,却从未杀过龙。这徒然给后世留下了一句意为学而无用的讽刺成语:“屠龙之技”。但欧洲人在传说中却是真正杀过龙的。古希腊力大无穷的巨人齐格非里特,就在恶战后杀死了一条很大的龙,不仅浑身浴血,而且将龙血全部喝下,回复青春,更加勇猛。“屠龙”自然只是传说,但人喝动物的血,却是几千年来一直存在的事实。日本人在北海道的冰天雪地中围攻巨熊,杀死后大碗喝着温热的熊血,认为是最好的补品。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中国人相信鹿血,以为是上好的补药。从汉朝开始,皇帝就设有鹿苑,春秋围猎,骑射取乐,并在需要时天天杀一只鹿,让皇帝喝温热的鹿血。这样的豪饮,小百姓自然是无福消受的。清朝咸丰皇帝害怕英法联军进京,逃到承德“避暑山庄”后,肺结核大发,天天喝鹿血,也无济于事,直喝到一命呜呼。在民间,鸡血一向被看做神圣的东西,尤其是大公鸡的血。自古以来,“歃血为盟”,就是一种隆重的结义方式。所谓“歃血”,就是口涂动物鲜血,并含血喝下,以表忠诚。春秋战国时风行结盟,参加的人就要喝血,当时主要是羊血。以后2000多年来,“歃血”一直存在,尤其是秘密结社的江湖兄弟,都要活杀大公鸡,将血滴在酒内,一饮而尽。红军长征过大渡河前,就由刘件承和少数民族首领小叶丹歃血结义的。不少人结盟时,甚至用尖刀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血滴入酒内,这比鸡血更为隆重了。有些人用刺破手指的血来写血书,有不少皇帝的密诏,就是用血写的。还有些高僧,天天以指血写经。一部《金刚经》写完,人也因血枯而圆寂了。

  吃人血,也是有的。鲁迅就写过用浸透革命者牺牲时鲜血的馒头医痨病的小说。野史《蜀碧》一书中,也有张献忠在四川喝人血的记载。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人类认为血液是神圣东西,表示公道和正义。它们与人的健康就更有密切的关系了。

  童男的鲜血

  对人输血,欧洲14世纪就已出现,但成功的例子很少,中国古代则无此种记载。

  15世纪初,罗马教皇英诺圣特病危,群医束手无策。当时,意大利米兰有个叫卡鲁达斯的医生说,直接向教皇输入人血,可以救治,但必须是童男的热血,才是最神圣洁净的。他残忍地割开3个十二三岁男孩的动脉血管,让鲜红的血液流入铜质的器皿。3个孩子抽搐着一一死去,惨不忍睹。然后,卡鲁达斯在血液中加入名贵的药草,用手工制造的粗大注射针头,将血液输入教皇的血管中。教皇立即感到胸闷窒息,慢慢死去。4条人命,就此断送在庸医手中。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这样的输血无异于谋杀。

  不过,这毕竟是人对人输血的开端,从历史上看,仍有重要意义。

  哈维的杰出贡献

  在中世纪,欧洲人以为人体内的血液从脑部产生,流向身体末梢就完了,然后又是新的血液再往下流,根本不知道心脏所起的作用。直到1628年,英国医生威廉·哈维经长期研究,终于揭开了心脏的秘密,发表了有名的论文《动物心运动的解剖研究》,人类才知道,血液在动物体内是通过心脏循环不息地回流的。哈维是实验生理学的创始人,他告诉人们,心脏像一个泵,使血液从动脉输出,再由静脉回流。每个人有血液4000~5000毫升,比重在1。06左右。血液内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如无机盐、氧、酶和激素,等等。哈维还是个生理学家,他在1651年发表了论文《论动物的生殖》,详细阐述了胚胎学的原理。一石激起千重浪,哈维的伟大发现,澄清了人们对血液和生殖的错误概念,引起了医学界极大的震动。

  既然血液循环不息地流动,医生们自然会想到可以将药物输入血管治病了,当时有个名叫人泰的医生,就大胆地将药液输入病人的血管,但很多人就此死了。医生们弄不清是什么道理,就停止使用。此外,由于哈维对生殖和胚胎的解析,一些医生想入非非,认为人和动物可以杂交,改变人的性格。例如,人和羊交配,人的性格就可以变得温驯。医生们盲目地试验过,结果却是不能存活的怪胎。所以,威廉·哈维的伟大发现,一度曾使欧洲人进入误区,造成过一些悲剧和喜剧。

  “圣洁的羊血”

  17世纪,医生们真正开始对人输血。当时人们对羊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认为羊血最为圣洁干净。于是,外科医生用羊血输入人的血管来治病,居然有人活下来了,它治愈了一些严重贫血患者,但不少病人却死去了。成功率不到10%。

  从一些17世纪保存下来的油画上,可以看到用羊血对人输血的情景:一头健壮的公羊被缚在凳子上,颈部的毛被剃光,割破的颈动脉内插有一根管子,羊血不断流出来。管子的另一头是较细的针孔,刺在病人腕部的血管中。羊放在高处,病人躺在低处,羊血就向病人的血管流去。但是,许多病人往往猛烈窒息,血液也往往凝集,不得流通。羊和人一起死去。这种可怕的情景,可以从古画中看得出来。由于输血如此危险,故当时病人都要立下自愿书,一旦死去,和医生无关。

  病人死得越来越多了,虽然都是些绝症患者,但也引起社会的震惊,以至巴黎的宗教法庭不得不出来干预,发布命令,禁止输血。于是,仍旧回到喝血的老路上去,喝的大都是羊血,均无显著疗效。

  直到100年后,人们才初步弄清楚羊血杀人的秘密。1875年,朗特亚医生终于在显微镜下弄明白,威廉·哈维忽略了血液的其他特性。郎特亚写了一本书《血液移输》,书中一针见血地说:“羊的血清,具有破坏并使异体动物红血球凝结的性质。”书中进一步说明了血液的主要成分是血浆、血细胞和血小板,而血细胞又有红细胞和白细胞之分。因此,不同动物的血液混在一起,可促使红细胞的凝结。羊血杀人,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对输血来说十分重要的血型,人类仍未揭开它的面纱。输血不得不又暂告停止。

  伟大的发现血型

  直到1900年,生理学家肖特克和朗特斯脱才发现人的血型,由于红细胞所含“抗原”(又称“凝集原”)的不同,可以分成三类,即A型、B型和O型。红细胞只有A抗原的,就是A型血;只有B抗原的叫B型血;AB抗原都没有的即O型血。人对人输血,血型一定要相应,否则,红细胞就会凝集,严重时致人死命。这一发现恢复了人对人的输血,挽救了不知多少人的生命。

  1910年,科学家强斯基和莫斯又发现了AB型血型。凡是AB型血型的人,可以接受任何血型的输血。后来,陆续又发现MN、P、RH等血型,总共已有10多种血型。从此,输血就更安全可靠了。

  经过2000多年的探索,牺牲了无数人的生命,人类终于弄清了血液这种神秘的东西,进入了输血的自由王国。

  有待新探索

  现在,输血是常见的事,已无危险。但是,如果注射器消毒不严,血液未经严格预检,仍然会将一些疾病如肝炎、爱滋病等带给无辜的受血病人。

  对血液人们虽然已经揭穿了它绝大部分的秘密,但严格地说,它仍然是十分神秘的。怎样正确利用血液,进一步征服疾病,还有待于人们去不断探索和研究。

Number:5490

Title:“笑像画”的神机

作者:洪德麟

出处《读者》:总第168期

Provenance:港台信息报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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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的精神在于讽刺!

  讽刺需要夸张,而夸张的手法以揶揄的对比最能引人注目。揶揄式的夸张一般均带有谐谑的意味,而诙谐感的调侃、戏弄亦均带有浓烈的幽默感。

  造型是引人遐思的第一印象。

  醒目的造型也得将特征夸大呈现,所以利用简单扼要的绘画符号来显现视觉影像的图案,最能一目了然。绘画符号是世界性的语言,透过图像就能通理达意,不必费唇舌,不用文字诠释。

  日本有位名叫望月士郎的艺术家,利用绘画符号的图案玩起了“印象派”游戏,令人拍案叫绝!

  几何图形砌成人物

  望月士郎对几何图形和视觉影像有份执著,这份执著也令他玩出了极丰富的成绩来。1983年后他在日本及国际间频频得奖,是日本设计界颇为活跃的要角。

  望月士郎玩的视觉创意,和日本设计界泰斗福田繁雄的做法很神似,但是他以几何图形堆砌的人物“变貌”,真乃独树一帜。

  图案吻合名人特色

  因为他不只排出了人物的相貌,更让观众进入联想。例如画蒙娜丽莎这位谜般的人物时,他用迷宫做构图,去衬显蒙娜丽莎的神秘感;画汽车大王亨利·福特,用的是汽车图案;画以罐头表达对文明生活省思的普普艺术大师安迪·华荷时,他使用了罐头图案,让安迪·华荷隐身在罐头群中;此外,用音符呈现乐圣贝多芬、用回路排出发明家爱迪生、以猴子堆叠出进化论之父达尔文、用樱花花片铺排成日本文学家三岛由纪夫……像这样将其人的思想、精神转化成绘画符号的高明手法,实在寓意深远,颇富哲思。

  “笑像画”是一种呈现轮廓的技巧,看望月士郎的画只能感受到有点像的感觉,最重要的是,他要读者思考和参与。巧画是图案整体的关键,用一条线组成一个人的型模样并不难,但是换成一根根铁棒、一个个罐头、一只只眼睛,或是一只只猫、猴子、小鸟……难度就高了。

  人面轮廓若隐若现

  最令人激赏的是,在密密麻麻的碎片(如玻璃碎片)、螺旋圆圈、网点、指纹、直线、横线中,他一样能将人物的轮廓放在那已叫人眼花缭乱的线条里,然后若隐若现地显现。

  视觉影像文化的多彩多姿在于它那无限的可能,直觉的印象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思考。望月士郎的作品在错视、错觉中给人极大的幻想空间。

  欣赏他的“笑像画”可以让你做一次头脑体操,也让你在创作领域多了一分创新的启示,不是吗?

Number:5491

Title:失恋诗和催眠曲

作者:谭桂林

出处《读者》:总第168期

Provenance:文化泰斗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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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恋诗

  1924年10月,鲁迅的学生孙伏园编北京《晨报》副刊,约鲁迅作文以光篇幅。鲁迅在几次敦促之下,作打油诗《我的失恋》一首交去。诗云: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孙伏园认为这首打油诗看似“油滑”,实则表现了鲁迅先生的恋爱观与处事态度,立即照排。不想付排时被属于研究系的代理总编辑刘勉己看到。当时徐志摩正在追逐林长民的女儿林徽音,徐志摩已是有妇之夫,林家嫌其轻薄,未能允诺,但徐志摩对林徽音的单相思则是文坛尽人皆知的。刘勉己认为鲁迅此诗是讽刺徐志摩的,从大样中抽下来坚决不登。孙伏园因此愤而辞职,结果也就有了《语丝》的创刊。《语丝》的创刊号上即将此诗发表了。后来鲁迅在北京大学对学生们开玩笑说:“像我们这样有胡子的老头子,连失恋都不许我失了!”

  催眠曲

  鲁迅写过新诗,也写过不少旧诗。鲜为人知的是,当他做了父亲后,还曾以诗歌调子谱过催眠曲哩。

  那时,被鲁迅戏称为“小红象”的海婴尚在襁褓之中。鲁迅总是忙里偷闲,抱着他坐在床边,递给一些香烟盒之类的小玩艺,弄得铿锵作响;引得小孩子高兴了,就让他立在大腿上,活蹦乱跳。待到小孩疲倦时,就把他横抱在自己的怀里,从门口到窗边,再从窗边到门口,开始唱那自编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的诗歌调子:

  小红,小象,小红象,

  小象,小红,小象红,

  小象,小红,小红象,

  小红,小象,小红红。

  有时,又改唱“仄仄平平平仄仄”调:

  吱咕,吱咕,吱咕咕呀!

  吱咕,吱咕,吱吱咕。吱咕,吱咕,吱咕咕,

  吱咕,吱咕,吱咕咕。

  就这样,不厌其烦地哄着,唱着,“小红象”也就渐渐地在摇篮里安睡了。此情此景,正如许广平所形容的:“好像那雄鸽,为了哺喂小雏,就是嘴角被啄破也不肯放开它的责任似的。”

Number:5492

Title:再为你点一次花烛

作者:丁星云

出处《读者》:总第168期

Provenance:生活潮

Date:1995。4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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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离婚、三次结婚,只因为遇到两个想让女人幸福的男人祸不单行残月难圆

  1970年的一个春夜,浙江余姚老方桥镇姚驾桥村一间低矮的平房里,柔柔地燃起了两支花,烛,22岁的农民郑涨钱和20岁的少女刘桂英喜结良缘。

  不料,1974年6月,郑涨钱得了“恶性淋巴瘤”。一合计,治疗费至少在千元以上。当时郑家的全年收入只有靠田头工分换回的280元。郑涨钱懵了。

  桂英得知后,哭着对丈夫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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