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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9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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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一定要慎重,一个人只有一个脑袋,杀掉了就不能再安上。”谢觉哉

  1961年的一天,他审核云南送来的一个案卷:被告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地主婆,罪状是她同社员一块到山上拣蘑菇,拣回来拿到食堂煮。蘑菇熟了,别人都吃,唯独她不吃。有几个社员食后中毒拉肚子,大家便怀疑是她捣鬼,把她扭送法院。当地基层法院认定被告是蓄意破坏三面红旗。破坏大办食堂,毒害社员,属阶级报复行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便判处她死刑,省法院已同意,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谢老看完案卷,沉思良久,心生疑问:一、蘑菇是大家一起拣的,谁能证明有毒的就一定是被告拣的呢?二、为什么有人吃了中毒,有人没中毒?毒蘑菇毒性到底有多大?三、被告是有意还是无意或者根本认不出蘑菇有毒没毒?如果蓄意毒害,大家叫她吃时,她完全可以挑些无毒的吃,这不就可以掩盖罪行了吗?为什么她不吃?谢老感到这些问题办案人员根本没有弄清就判决,会不会是因为被告是五类分子,就草率从事呢?他决定将此卷退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重新调查。终于,疑点全部弄清。原来被告根本分不清哪些蘑菇有毒,哪些没毒;也找不出任何证据说明有毒的蘑菇是她拣的;当时她所以不吃,是因为她去食堂烧火前,在家里吃了自己拣的蘑菇,已经吃饱了,不想再吃。事实真相大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修正错误,改判死刑为无罪释放。

  “一念之忽差毫厘,毫厘之差谬千里。胭脂一剧胜神,启智纠偏观者喜。”

  谢觉哉

  1961年3月间,秘书林准从人民来信中看到一封保价信,信封上写着“谢觉哉院长亲收”。拆开一看,里面有两元钱、几斤粮票和一份申诉材料。信是从甘肃省某个劳改农场寄来的,署名张志运。

  这封信引起谢老的重视:一个劳改犯人给我写信,不寄平信,也不寄挂号信,而是寄保价信。他是有话要说,怕我收不到吧?谢老仔细地看完申诉材料,对林准说:“给张志运回封信,说申诉材料收到了,我们会重视的。”说完又补充一句:“把钱、粮一并退还给他。”随即调卷审阅。据案卷记载,张志运于1950年十八岁参加革命后,随前西北卫生部民族医疗队到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为兄弟民族治病。1953年,张志运利用驱梅注射工作之便,强奸了一个十三岁的藏族幼女,破坏民族政策,天祝县人民法院判张十年徒刑,投入监狱。此案是经过三级法院判决的,但张一直不服,坚决否认强奸幼女的犯罪事实,虽经过三次申诉,都被驳回,其中一次还是1956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驳回的。

  谢老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一起,共同分析案情。他说:这个案子值得怀疑,张本人是医生,难道不知道梅毒的传染途径?而且事情发生在医院妇产科诊疗室,光天化日,人来人往,他怎么作案呢?再说一个判了十年刑的人,已经坐了八年牢了,还不断申诉,应不应该考虑他有冤呢?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人再去详细调查。

  大家都同意谢老的分析,决定派有经验的女审判员丁汾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起复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这个案件有政治背景。天祝县是藏族聚居地区,1952年发生此案时,这里还未镇反和土改,牧主粮户(即牧主兼地主)还是当权者,一些与本案有关的法院院长、区乡长、民兵队长等人,不少是牧主粮户的代理人,都十分害怕土改。牧主粮户的老婆相咎便利用这个十三岁的女孩不懂事,乘机造遥,制造事端,说张志运的医疗队是为土改打前阵的,以达到破坏土改、破坏民族团结的目的。前两次县院来调查时,相咎在背后操纵,暗地教原告死死咬住,不要改口。这是一个在坏人相咎一再教唆下制造的冤案。

  谢老听完汇报说:“不白之冤呀!冤枉了人家八年才给平反,太晚了,对不起人家啊!”

  几个月以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接待室里,来了一位青年人,他衣着整洁,带着大包小包土特产,要见谢老。他就是张志运。

  他走进接待室,恳切地对接待他的同志说:“谢觉哉院长帮我弄清了冤情,否则我这辈子就完了。我是从甘肃专程来谢谢他的,请你无论如何也让我见见他,如果他忙,见一面也行,几分钟,一两分钟……”由于太激动,他说不下去了。他千里迢迢来到北京,来到最高人民法院,恳切要求见法院院长,他觉得这里是人民说话的地方。是他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可以来的地方。

  接待室的同志被他的诚意打动了,打电话告诉谢老办公室。林秘书报告给谢老,谢老说:“请接待室的同志跟他讲讲吧,这是我们法院应该做的事情,值不得感谢。”接待室的同志按照谢老的吩咐,劝了好久,才把张志运说服了。张志运拿起那大包小包的土特产,泪流满面,向法院深深鞠躬,哭着走出法院的大门。

  几天后,他给谢老写来一封洋溢着深情的感情信。谢老看了,反而觉得不安,他认为法院让人家白白坐了八年牢,不仅不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倒应该向人家道歉。

  “这就叫宁‘左’勿右,因为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一说到立场问题就怕了。就将实事求是丢在一边了。”

  谢觉哉

  1962年5月,谢老视察西安。他在抽调的案卷中看到王××反革命一案,案卷上写着:原审三原县法院,以王犯趁我党整风之机,先后向毛主席、周总理及人大常委会等写了十几封信,谩骂我党革命领袖,攻击各项政策,给章伯钧去信献策将农工民主党改为“农民民主党”等,判处王犯十年徒刑。王犯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王犯有期徒刑二十年。投狱劳改后,王犯还不服,抗拒改造,法院又增刑四年,共二十四年。该犯仍然不服,又向最高人民法院写“控诉书”,控诉中央领导人放纵下级干部滥用刑法侵犯人权等,市法院拟判死刑,省人民法院决定改判无期徒刑。

  谢老仔仔细细地看完案卷中的全部材料,认为案子判得有问题。他说:“宪法有规定,人民有通信自由。对人民公社、大跃进有不同意见,写信给毛主席、周总理有什么罪?为什么反映问题就要判刑?而且判得这样重。这样做对广开言路有什么好处?”他主张改判无罪释放。

  对谢老的这个建议,陕西省和西安市法院有关人员争论很大。在那年月,要将一个层层加码直到判为无期徒刑的犯人改为无罪释放。谈何容易。这个思想通了,那个思想不通。有的顾虑不好交代,有的怕人说右倾,将来犯错误。当然也有赞成谢老意见的。在这种情况下,谢老没有以命令的方式处理问题,而是把法院同志请来交换意见,并且开诚布公地提出自己的想法。他说:“这个案卷怎么能存在档案室?几十年以后,我们这些人都死了,有人来翻看这个档案,他要说你们这个时代是什么时代?向毛主席写封信就犯了罪?他向最高人民法院告状,他们也不把状子送到最高人民法院去,反而把它扣压起来,这样做不行嘛。”同志们争论不休,各抒己见。谢老态度很明朗,认为错了就错了,应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最后取得一致意见,将王××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释放,但承办此案的同志怕负责任,在案卷上注明:“这是谢觉哉同志在这里讲的,这个案子判错了,所以要改。”事后,谢老同内蒙古政法部门党员干部讲话时还谈起这件事,他意味深长地说:“为什么这样写,就是准备反右倾时,反不到他。”

  “当一个人犯了法时,叫‘犯人’,但‘犯人’也是人,只不过头上多一个‘犯’字,经过教育改造,帮他去掉‘犯’字,不是就好了嘛。”

  谢觉哉

  他经常教育大家,共产党是要改造世界、改造人类的,我们的政策如执行得好,可以改造很多人。他举特赦溥仪为例说:“溥仪是一个两次被推翻的皇帝,都改造过来了。1959得到特赦,这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他自己说过:‘我的前半生罪恶实在太重了,是一百个死、一千个死也赎不回来的。’并且认为自己脑子已经僵硬,无法改变也不想改变。但在长期关押期间,经过改造教育,经过学习和到各地参观,看到了祖国的伟大变化,认识到共产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逐步认请了自己的罪恶,终于有了改恶从善的转变,决心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有一次,他见到我,说:‘这是古今中外没有的。’溥仪那样的人都可以改造,普通的罪犯也可以改造。”

  1960年的中秋节,皓月当空,碧天如水。全国政协邀请各党派人士赏月,溥仪也去了。席间,溥仪走到谢老身边,恭恭敬敬地自我介绍:“我就是溥仪,您老把我特赦了。”谢老连忙请他坐下,说:“是共产党、毛主席把你特赦的。”溥仪回答:“那当然,那当然,我要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我的特赦证书上面盖着最高人民法院的章,我也要感谢您老。”谢老见溥仪有几分紧张,风趣地说:“我还是你的臣民哩。”溥仪一听,笑了,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起来。赏月的人群中也腾起一阵欢乐的笑声。过去的臣民,如今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一位被特赦的旧“皇上”、新公民平起平坐在一起赏月,这个难得的历史场面立即被新华社记者摄入镜头。

  回家路上,谢老的夫人王定国问谢老:“你刚才对溥仪讲臣民是什么意思?”谢老幽默地回答:“他三岁当皇帝的时候,我考中了秀才,不就是臣民么?”说罢,哈哈大笑。回到家里,他高兴地对秘书说:“赏月的时候,见到溥仪了,我们把皇帝也改造过来了。”神情异常高兴、自豪。

Number:5085

Title:中国古代图书的命运

作者:周心慧

出处《读者》:总第39期

Provenance:百科知识

Date:1983。10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秦始皇焚书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36郡,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吏进行治理。但是,秦朝野上下,还有一些儒生,极为主张复辟殷、周时期的分封制。他们借《诗》、《书》、百家语为论据,建议废郡县,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无疑,这是一个复古倒退、不合时宜的政治主张。丞相李斯抓住儒生“是古非今”这一点大做文章,肆意把这场政治上的论战扩大为一场思想独裁运动。他指斥儒生们是各尊私学、诽谤朝政的不法之徒。采取措施,“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全部送交地方官“杂烧之”。有敢聚谈《诗》、《书》者,斩首示众;以古非今者,灭族;令下三十日不烧,罚修长城四年。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这就是古代图书的第一次大厄运。

  秦火一炬,不仅把自战国以来形成的百家争鸣、自由民主的学术空气扫荡一空,而且把自夏至秦两千年文化、思想的结晶焚毁殆尽。

  秦始皇所焚,只限“非博士官所职”的私人藏书;秦政府藏书,则在项羽入关,火烧阿房宫时绝灭。

  两汉

  刘邦消灭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公元前190年,汉惠帝刘盈解除秦禁,为图书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到文景时期,“诗始萌芽”,很多过去被禁止的图书开始流通。

  汉武帝之后,昭、宣、元、成四帝,继续奉行以儒学为一尊的文治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典藏。

  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为了统一保管和检索这些图书,公元前26年,汉成帝命令刘向领导校书工作,刘向校书19年后死去,其子刘歆继承父业,终于编成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公藏目录《七略》。同时,经刘向父子校写的新本,也被统一存放在汉王朝的国家图书馆“天禄阁”中。

  《七略》反映了西汉一代典籍之盛。它著录的图书分为6大类、38种、603家,13,219卷。我国古籍被秦火一炬,项羽再炬之后,经西汉上百年的搜集,又达到如此水平,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盛事。

  公元8年,王莽篡汉自立,建立新朝,很快触发了汉末农民大起义。公元24年,赤眉军与更始军在长安互攻,汉宫室被焚,“礼、乐分崩,典文残落。”《文献通考》说:“王莽之乱,焚烧无遗。”西汉上百年的辛苦经营,在王莽改制引起的大动乱中,全被消灭。此为书厄之二。

  东汉光武帝刘秀极为重视政府典藏的恢复。《后汉书》上说:“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术阙文,补缀漏遗。”在刘秀的感召下,王莽之乱时携带图书,隐匿林野的学者“莫不抱负典策,云会京师。”公元25年,刘秀迁都洛阳,“经牒秘书”装满了两千余辆车。其后,明、章诸帝继续征集遗书,汉藏书最盛时“书增三倍,以其数计之,当为六千余乘。”汉末,天下大乱。公元190年,董卓扶持汉献帝西迁长安,行前纵兵大肆烧掠,“典策文章,竞共剖散。”乱兵把用绢帛抄写的图书拆开,大的粘连起来,用做车的帷幔和顶盖,小的制成口袋。运抵长安的图书,只有30余乘。公元195年,董卓部属李郭屠长安,随后,又在城中混战,使“符策典籍,略无所遗”,政府藏书,毁于一旦。此为书厄之三。

  魏、晋、南北朝

  曹魏政权建立后,即着手搜集图书。政府典藏又渐丰富。公元280年,西晋统一全国后,公藏目录《中经新簿》著录的图书,多达29;945卷。但晋立国不久,先有延续16年之久的“八王之乱”,继而于公元311年,刘聪率匈奴军攻破长安。经过这数十年大动乱的蹂躏,政府藏书“靡有孑遗”。后来,东晋著作郎李充以《中国新簿》检校政府藏书,已十去其九,见存者不过3;014卷。此为书厄之四。

  东晋至陈,政治动荡,干戈不息,晋怀帝时,士人们大批逃往江南,从中原地区带去了一些图书。公元417年,刘裕消灭羌族人建立的后秦,攻战长安,流落在中原的图书又都归于南朝。公元421年,谢灵运造《四部目录》,著录图书64;582卷,但不过60年后,梁武帝萧衍攻灭南齐,“兵火延烧,秘阁经籍遗散。”

  公元549年,侯景叛乱,兵逼宫城,烧“东宫图籍数百厨”。后来,梁元帝派大将王僧辩等平定叛乱,将幸存的文德殿藏书及公私典藏共7万余卷载运江陵。5年以后,西魏大将于谨、杨忠攻江陵。梁元帝见城将陷,“命舍人高善宝焚古今图书14万卷”(包括文德殿藏书)。并振振有词地说:“读书万卷,尚有今日,是以焚之。”城破,魏军于余烬中收拾残遗,所得仅4;000卷。此为书厄之五。

  随、唐

  公元581年,隋文帝灭周,接收周朝图书15;000卷,以梁代书目检校,只得其半。583年,秘书监牛弘上书,指出自春秋之后,图书已历五厄。如今承南北乱离,政府典藏,亟需扩充。随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于同年下诏求书,献书一卷,赏绢一匹。此后,“民间异书,往往间出”,“一二年间,篇籍稍备。”公元588年隋灭陈,大将高颖接收陈朝图书。自此,分散的图书,开始向统一的王朝集中。隋炀帝即位后,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典藏,在继续征书的同时,增补学士官120人,专事修撰新书。《唐书·艺文志》说,随藏书最盛时,有37万卷,为封建社会中政府藏书的最高峰。以后,虽经秘书监柳校定,除去重复,尚有77;000卷。隋末,天下大乱。隋炀帝于公元616年逃往江都。618年,隋禁军将领宇文化及发动兵变,攻入宫中。37万卷图书,经兵火后“其目中并无一页传入后代”。此为书厄之六。

  江都之外,洛阳尚有8万副本。公元628年,李世世攻占洛阳,派人押运这些图书沿黄河西上,欲送归长安。结果“皆被漂没,其所存者,十不一二。”

  唐代聚书,自高祖时即已开始。以后太宗、高宗、继续征集遗书。到唐玄宗开元时期,唐政府典藏,达于极盛。公元719年,唐玄宗“诏公卿士庶之家,所有异书,官借缮写”。写定“两都(即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唐书·艺文志》著录唐以前图书53;915卷,唐学者自著书28;469卷,总8万余卷,可谓大观,

  开元藏书,至安史之乱,一朝倾覆。史称“禄山之乱,两都覆灭,乾元旧籍,亡散殆尽”。又说:“安禄山之乱,尺简不藏”。此为书厄之七。

  安、史乱后,唐政府极力重建政府典藏。唐代宗时,以千钱购书一卷,并设立拾遗史到江南寻访图书。唐文宗时,“搜访遗文,日令添写”。到公元836年,聚书又达56;476卷。但不过4年后,黄巢领导的农民军攻破长安。兵火之中,“内库烧为锦绣灰。”此次聚书,又成虚话。不过,据史书所载,义军纪律严明,所过之处,“闾里晏然”。因此,足证唐宫室并非义军所焚,而是唐溃兵所为。此为书厄之八。

  两宋

  宋王朝对于民间图书的征集,也很重视。公元966年,宋太祖下诏征募遗书。以后,北宋每一个皇帝,都倾全力搜集图书,凡献书者,不仅能得到优厚的赏赐,而且有可能被授以官职。因此,当时民间献书十分踊跃,政府藏书增长极为迅速。总历朝所得,共6;705部,73;877卷,可称一时之盛。但若与隋、唐盛时相比,则所差尚远。

  北宋末年,金朝入侵。公元1126年,金陷汴京,“即取秘书录”。次年,金朝扣压宋钦宗为人质,索取北宋全部藏书及印版。两个月后,宋援军云集京师,金军仓皇北还,“秘阁图书,狼藉泥中,书史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甚。”此为书厄之九。

  宋高宗建立南宋后,命令秘书省负责重建政府典藏,并“屡下搜访之招”给献书者订下优厚的赏格,“自是多来献者。”公元1177年,秘书少监陈编制《四库书目》,著录图书42;817卷,到宋宁宗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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