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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5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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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诗昆呆立着,局促地掰着手指。

  “你以为你只有李斯特就够了吗?这次是全面考核,要巴哈、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教授挥了挥拳头,飞快地从皮包里甩出厚厚一摞琴谱,“把这些弹熟,两星期后再来见我。”他夹起皮包,拉开了门,又回过头说,“对不起,也许我有点粗暴。不过,依你现在的水平,要想获奖,难以置信!”

  刘诗昆夹着一摞琴谱,慢慢走回莫斯科大饭店。西伯利亚的料峭寒风吹起他的衣角,勾勒出他瘦削身体的轮廓才两个星期,他体重掉了三公斤。

  刘诗昆踏进莫斯科大饭店六层有钢琴的一间居室,躺在床上发呆。完啦。他想,我已经被判了死刑。他很快从床上跳起来,把教授留给他的琴谱浏览了一遍:五十个曲目,不多不少,古典的,现代的,世界上的钢琴曲太浩繁了,指定的作品,多数是他过去没碰过的。五十首,每首平均二十分钟,连续弹奏要近十七个小时。每一小节都必须精雕细刻,两个星期内必须弹得烂熟,还要富于理解地表现。天啊,真完啦!刘诗昆一下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随即疲倦地闭上双眼。

  半小时后,他睡眼惺忪地想:难道我到这来是睡大觉的吗?我的身后是祖国啊。老师怎么对我说的?几代人的宿愿,祖国的期望……

  二

  他飞快地跑到楼下餐厅,买了两公斤面包、一袋香肠和五公斤柠檬水,然后把自己反锁在屋内,从既定曲谱的第一页,扎扎实实地弹了起来。

  此后,莫斯科大饭店六层最靠西面的那间屋子的灯光,每天都是凌晨三四点钟才熄灭。怕妨碍隔壁休息,刘诗昆在钢琴弦上夹了纱布。

  两个星期内,他没有下楼吃饭。

  第十天,刘诗昆发现双手有七个指甲里弹得渗出了血。他吮了吮,包了胶布。

  第十四天,刘诗昆从房间走出来,感到走廊里光线强烈,眼睛敏感地流出了泪。打扫房间的服务员喀秋莎见了他,吓坏了:“刘先生,你的眼睛,红。你的手怎么了?”

  刘诗昆这才意识到今天必须整整衣冠。他照了照镜子;眼睛里布满了红红的血丝,象兔子眼。脸色苍白。他揭去了贴在手指上的胶布,只觉得钻心疼痛。不过,他暂时顾不得这一切,时间已经不早,他下楼坐上了出租汽车。

  裴恩堡教授叼着大烟斗,坐在琴房里不耐烦地看着表。看到刘诗昆进来,他用手指了指钢琴,然后在安乐椅上慢慢闭上了眼睛。

  刘诗昆坚韧不拔地、颇潇洒地弹奏着巴哈、贝多芬、萧邦……一会,教授从安乐椅上站了起来,围着钢琴踱步。老人的脸上现出了明显的惊讶。临吃午饭的时候,教授才示意他停止,并把双手交叉在胸前,满意地说:“很好,唔,弹得很帅!甚至可以认为,你可以拿到不错的名次。小伙子,你是怎么找到窍门的?唔?”倏地,教授的眼光凝结住了。他注意到了刘诗昆的双手。后者则下意识地把手抽回去。教授说:“伸出来!”那畏缩地伸出来的十个指头上,个个淤血朱殷。教授的手颤抖了。教授是个深沉的人,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分激动来。他带着一种父爱般的慈祥对刘诗昆说:“下次请到我家里来上课。”

  三

  下课了。刘诗昆走在莫斯科街头那街边的枞树,那天外红红的夕阳,那在空中飞翔的鸽子,那艺术雕塑旁的喷泉……莫斯科有多么美啊!以前,他可是一点都没注意。

  等不及坐电梯,他一步四级地奔到六楼。“今天晚上我得大吃一顿!”他想。

  “刘先生,您今天这么高兴啊?”戴着高高尖尖白色帽子的服务员喀秋莎象只小鸟一样地从楼道里蹦出来,头发上的黄色缎带也在闪亮。

  ”没什么,没什么。“刘诗昆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激动。

  “今晚莫斯科大剧院上演《蝴蝶夫人》,你有兴趣吗?瞧,我这有两张票。”喀秋莎脸涨红了,眼睛望着地。

  刘诗昆呆呆地站着,半晌才说:“我倒想去,可是不行,还有一个月了,我要好好练琴。”喀秋莎失望地走了。刘诗昆掰着手指头,掰完了左手,又掰右手。最后,他进了房间,锁上了门。

  现在,他开始主攻柴可夫斯基《第一钢琴协奏曲》,这个曲子弹一遍四十五分钟,他准备今晚不间断地弹五遍。

  十一点半了,刘诗昆感到口渴,暖壶空空。服务员晚上没来送水,他提着壶走出门去打,见喀秋莎坐在走廊里的沙发上,睡着了。茶几上放着两个暖水瓶。

  喀秋莎很快醒了。刘诗昆问:“你怎么还不去休息?”

  “我还没给您送水。您的琴声不停,我进去打扰,您会生气的。”

  “啊,我要弹到四点钟的,你也就等到四点么?”

  喀秋莎笑了:“也许吧。”

  刘诗昆心里充满了感激。他知道,喀秋莎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走廊的沙发上,两只手托着腮静静地听他弹琴。

  “俄罗斯人是很有音乐传统的。”他想。

  四

  临近比赛的前两个星期,他抽空去欣赏了莫斯科大运河和莫斯科郊外的森林风光,他还在博物馆看了列宾和列维坦的俄罗斯风景画,翻阅了不少有关柴可夫斯基的资料和俄罗斯历史,吸取着俄罗斯土地的营养。他想,演奏的时候,我眼前非有一幅俄罗斯土地的辽阔而雄浑的画面不可,这样情感才真实而不浅薄。

  三月二十二日,比赛开始了。在世界琴坛名手的激烈角逐中,刘诗昆相当出色地弹完了十七二十世纪世界诸钢琴大师的作品,从而获得决赛的资格。

  决赛曲目,就是钢琴家和莫斯科交响乐团协奏《第一钢琴协奏曲》,八名选手,每人各一晚。刘诗昆安排在比赛最后一天。这天晚上,裴恩堡教授没有出席。他太激动了,他躲在家里听实况转播。

  刘诗昆演奏完,浑身大汗淋漓。他顾不得看那灿烂的鲜花,听那震耳欲聋的掌声。他回到莫斯科大饭店,躺下就睡着了,他不知道,此刻,来自世界各大通讯社的一百五十名新闻记者,在莫斯科的春寒中,正挤在克里姆林宫新闻发布中心的角楼侧门,焦急地探听比赛结果。

  次日早上,刘诗昆打开收音机听新闻,得知他荣获本次比赛第二名。他兴奋之余又有些沮丧,为什么不是第一?他对着收音机挥挥拳头,那意思是:下次再看吧!

  但是无论怎样,这是迄今为止,中国钢琴家赢得的最高的世界性荣誉。

  嫣红的早霞映透了窗幔,刘诗昆发现钢琴上摆着一束郁金香,鲜艳美丽。昨晚竟未发现。他走过去嗅了嗅,香味清芬。花束下扎着一条黄色缎带,金光耀眼。

Number:3320

Title:点“纱”成金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张秀季

  一百多年前,有位叫莱维·施特劳斯(1829…1902)的德国犹太人,对自己家族世代相袭的文职工作忽感厌倦。意欲就地经商,又因是犹太人的关系不为当局所许。于是未及弱冠之年便越过重洋,追随两位兄长的足迹跑到美国另谋生路。

  异国他乡初来乍到,头一件事是过语言关。莱维专拣做买卖的语汇优先摄入脑中,至于熟悉美国的币制似乎还在其次。一周之内,莱维就成了一位道地的“扬基小贩”,专售线团之类缝纫用品,货源由其兄供给。三个月以后,他就够格代表哥哥们去旧金山发展业务。那个地方,他早就听说遍地黄金,“掏金热”正方兴未艾。

  此次旅行,除原来经营的商品外,莱维又带了些帆布以供淘金者做帐篷之用。但他还没有来得及下得船来,除了帆布,货物都一售而空。一针一线都需从外面进口的旧金山人需求之旺给莱维留下深刻印象。

  下船后,莱维带着帆布开始了他的“淘金”历程。他几乎立刻就和一位挖金的矿工迎面而遇,此人抱怨道,他们需要的并不是帐篷而是挖金时经磨耐穿的裤子。莱维一点也不含糊,随即和那位矿工一起到裁缝店,用随身的帆布给他做了一条裤子,这就是世界上第一条工装裤亦即今日十分时髦的牛仔裤的鼻祖。那位矿工回去之后,消息不胫而走,大量订货迅即而来。

  莱维初获成功并不就此裹足,他终身不娶,以全副精力和热情投注于自己的事业。他一以贯之坚持以优质产品应市,由此使他终于找到最坚固的纤维制作工装裤。这就是他在法国涅曼发现的经纱为蓝纬纱为白的斜纹粗棉布。法语中斜纹布一词便源于这个地名,而“丹尼姆”则是美国人对这一法语单词的读法。

  莱维所奉行的顾客至上的观点,导致他的产品不断改进。1872年,他采纳了内华达州一位叫雅各布·戴维斯的裁缝的建议,用铜铆钉接缝口袋,使矿工们粗实的衣服更加结实耐穿。在此之前,戴维斯裁缝几年来一直用这个办法缝补矿工们穿破的工装裤。

  尽管工装裤渐以莱维的名声著称于世,但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莱维·施特劳斯公司只有四分之一左右的业务做在服装业上,而其余大部则以经营别的厂家的产品为主。

  1948年,莱维·施特劳斯的重外孙瓦尔特·小海斯决定放弃批发业务,集注全力经营工装裤。

  莱维·施特劳斯公司的事业由此大振,整个世界成为该公司的目标市场。1979年国内销售额达13亿3千9百万美元,国外销售盈利超过20亿美元。莱维·施特劳斯这个当年淘金热中不起眼的小角色,历经几代奋斗,终于“挖”到了金子,但这笔财富却不是来自地下。照一位传记作家的话来说,这是经营得法帮助施特劳斯家族把斜纹布变成了金子。

  笔者读后,便用“点纱成金”四字点题,引出牛仔裤这段趣史。

Number:3321

Title:恕儿上学

作者:赵淑侠

出处《读者》:总第42期

Provenance:北方文学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在学校,孩子们都称恕儿为汤士,小小的汤士,一学期下来,算是打出了天下…

  只常听说;某专家、学者、某留学生在国外如何的艰苦奋斗,终至有成。却很少听人提到孩子们打天下,孤军奋斗的辛酸。事实上,不论是哪个等级的大人,总多少有些理智,做事不会太离谱。而孩子们一派天真,思想迷迷糊糊,一切凭直觉,在不知不觉中,常会做些极不合理,又令人难以忍受的事。因此,中国孩子到学校,就会遭遇到一些事先不曾料到的困难。洋孩子们虽然弄不清中国人的优劣在那里,但只由外型上,他们就直觉地认为中国人很特别,与他们不一样,不如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身为中国人的父母,在孩子入学前都担着很大的心思。

  在我的恕儿上学之前,我曾向一个住在别城的朋友,打听她的孩子上学的情形,她说:“刚去的时候很受欺,那些瑞士孩子说他是黑人,不跟他玩。不过,过了一段时间,他们看惯了他,他的功课又好,大家都跟他玩了,”听了这番话,我心里就有了准备。

  在我居住的这个工业城里,我们是唯一的纯粹中国家庭。其他的几家,都是“中西合璧”的。。恕儿上学的那天,我牵着他胖胖的小手,随着成群的母亲和孩子们走入他的学校。孩子们坐定之后,老师开始说:“母亲们,你们的孩子已经入学了,有些观念,是要母亲先给他的,譬如说怎么样适应群体生活,怎么样……”我一边听,一边打量着那些面带兴奋和紧张的孩子们。在所有的黄发碧眼娃娃群中,恕儿的黑发黑眼珠,看来格外显眼,格外孤单。有些孩子已经在用惊奇的眼光研究他了。他端端正正的坐着,浑然无所感觉,只不时的回过头来对着我傻笑。

  我再看看那些母亲,觉得其中有几个看着不象有什么文化,而在表情上却“自视颇高”的。“这样的母亲,会告诉她的孩子以同样的爱心爱所有的同学吗?会知道中国是个什么样的民族,及中国人的优秀吗?”我问自己。我的答复是否定的,而且已经预料到将会来临的困扰。在回程的路上,我故意把语气放得轻轻松松,对恕儿说:

  “你的同学全是瑞士孩子,只你一个是中国人,可能他们会觉得奇怪,会以为你不如他们。可是你自己要知道,你比他们任何人都不差,不要因为他们觉得中国人不够好,你就自己也以为做中国人不好,你要以做中国人为荣、为骄傲。”

  那时恕儿才六岁,对于什么“为荣”、“骄傲”之类的字眼,听得似懂非懂,下午仍然喜孜孜的上学去了。几天之后,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放学回来说:“同位子的丹尼故意把位子拉得离我远,也不肯跟我说话,他说:可不能搭理中国人,中国人吃死老鼠呢!”

  “丹尼是胡说,只因为他以前没见过中国人,所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你要叫他们知道中国人比他们能干,比他们强才行。”我说。

  “我要怎样才能让他们知道,中国人比他们又强又能干呢?”他怀疑地问。

  “你要好好念书,好好做功课,老师叫你做的事,你要做得十全十美,如果那些孩子见你功课比他们好,老师也说你好,他们就知道中国人真比他们好了。”我用最浅近的词句,耐心地为他解释。

  恕儿听得笑了起来,以为有了对付敌人的利器,果然很用心的念书,很勤快的做功课。但过了几天,他放学回来又哭丧着脸说:有个调皮的孩子,一见到他就把双手往胸前一抱,眼睛一眯,故意把声音装得尖尖怪怪的说:“铿锵七、七铿锵……”学中国人说话。最后恕儿问:“妈妈,中国人从来不那样说话,为什么他要那样学呢?中国话是难听的吗?”

  “不,中国话是顶好听的。下次那个孩子再学你,你就说:我会两种语言,会德文也会中文,德文说得跟你一样好,可是你说中文是乱说,听了让人好笑。”恕儿听了又如获至宝般,满具信心地上学去了。又过了几天,那个孩子已经不再学他,可是别的问题又来了:有另外一个孩子打他。

  “你怎么办了?”我问。

  “我没有办法,你不是叫我不许打人吗?”他懊丧的说。

  我一想,对呀!我不是平日总告诉他不许打人的吗?这时我发现这种中国式的文雅教育,在洋地方确有修改的必要。我说:“如果别人不打你,你不要打别人,可是如果有人先动手打你,你就一定要抵抗。”我的恕儿比一般中国孩子占了一点便宜,就是他个子长得高大,比起洋孩子来,也算是高的。在他的班上,他年纪第二小,个头却是第三高。他听了我的话,真就“抵抗”去了。有天他咧着掉了一颗门牙的嘴,笑嘻嘻的对我说:那个孩子又打他,但“我两拳头就把他打哭了。”从此以后,恕儿的“能打”变得很出名,洋孩子知道他并不好惹,也没有谁再打他了。

  恕儿旁边那个叫丹尼的孩子,似乎不是个灵敏的,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他常常答错,而引起全班孩子的讪笑。

  “你也笑了吗?”我问恕儿。

  “我也笑了。他对我一点都不好,为什么我不笑他?”恕儿理直气壮的反问我。

  “以后不要笑他,他答错,自己一定很难过的。我们中国人自己行,对不行的人只会同情,不会笑。丹尼坐在你旁边,如果他有什么功课不会来问你,你要告诉他。”恕儿用他童稚的眼光,怀疑的盯着我看了一阵之后,果然去帮助他的“敌人”去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告诉我说:“丹尼说他妈妈说的,幸亏我和他坐一个位子,现在他的功课总在进步。”后来,丹尼也就成了恕儿的好朋友。

  恕儿自小喜欢涂涂抹抹,最爱画马和西部牛仔,画得又快又好。当别的孩子追来打去吵吵叫叫的时候,他常常拿出纸笔,随兴画上几笔,这使那些孩子们觉得很有趣,都跑过来伏在桌子上观看。而恕儿是班上最好的学生,常常被老师夸奖。一学期下来,他们一年级四门算分数的功课中,他三门得六分,一门五分半(在瑞士,六分是满分,等于我们的一百分,四分为及格)。那些孩子把事情告诉他们的父母(大概有关中国人的一切,他们都会回去报告),第二学期排位置时,很多孩子就叫:“老师让我跟汤士坐在一起好不好?我妈妈说最好跟他坐一个位子……”

  在学校,孩子们都称恕儿为汤士,小小的汤士,一学期下来,算是打出了天下,自这以后,他就过得一帆风顺,而那些以为中国人样样不行的洋孩子,观念也彻底的改了。第一学年结束时的恳亲会上,很多母亲自动的来跟我握手,交谈,从她们的表情和言谈间,我看出了她们对中国人的尊敬。现在恕儿已入中学好几年了,交了很多好朋友。他一直怀着骄傲与光荣的心理,心甘情愿的做“中国孩子”。

Number:3322

Title:邱吉尔和床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2期

Provenance:领袖们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从前邱吉尔访问白宫时,罗斯福总统邀请他在白宫下榻于皇后卧室。那个房间装饰华丽,而且有一张非常舒适的床。在邱吉尔的另一次访问中,罗斯福坚持客人应睡在著名的林肯卧室,这样他的客人可以说他在林肯床上睡过觉。但是林肯卧室装饰单调,房内安放的无疑是白宫里最不舒适的床。晚上,邱吉尔就寝半小时后,一位管家看到他身穿睡衣、手拎提箱,踮着脚尖从林肯卧室穿过大厅走进了皇后卧室。无论有什么样的历史意义,邱吉尔也不能在一张不舒服的床上度过一夜。

  邱吉尔年轻时,曾作为一名战地记者被俘,他逃走了。布尔人出价25磅悬赏他。几年后,他在自己的书房里将悬赏他的告示配上镜框挂了起来,并对来访者讲述:“这是我的全部价格?25磅吗?”

  1954年6月邱吉尔访问美国,尼克松到机场欢迎他,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尼克松为此在头天晚上花了一个多小时,准备了90秒钟的欢迎词。邱吉尔从飞机上走下来后,不等尼克松致词,径直走到麦克风前发表讲话。讲完立即转身大步走向汽车。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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