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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是经历的产物
人的智慧与其说是教育的结果,不如说是经历的产物。一个人,假如很少接触社会,就不可能对社会有一个明晰的了解,更谈不上对社会各种力量的研究与运用。对新闻界也是如此,有的人不喜欢新闻界,有的人害怕新闻界。只有那些真正接触过新闻界,了解新闻界的人,才会知道传播媒介是多么的重要,真正懂得运用新闻界的人,是那些有远见有智慧的人。
回忆之美
回忆之美是生命赐予的。假如你还年轻,回忆将把你带回金色的童年和蓝色的少年。假如你是壮年,当你回忆起青年时代初恋的夜晚,你会禁不住地怦然心跳。假如你已到了老年,回忆将会使你拥有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全部历程。回忆能使人返老还童,回忆更能使美好的时光长久不衰……。
特殊的感受
夜间在海上游泳,水稍一动便会发出一道道蓝光,你的四肢就像四支画笔,在绘写一幅幅闪光的画卷。而当你一动不动地躺在海面之上,静观天幕间茫茫的群星,那种奇妙那种说也说不出的感受,在平日无论如何也是无法得到的。我想,中国古代老子的神秘,庄子的空灵,说不定就是在这种氛围中诞生出来!
朦胧之美
生活中的美有时就像一袭薄薄的轻纱,朦朦胧胧。朦胧之美是美中之美。比如,你到朋友家作客,当你兴致勃勃地品尝你所喜欢的一种食物时,除非非常熟悉,最好别去打听此食物的价格。因为这里的气氛显然与金钱是不相协调的。一旦贴上金钱的标签,这种说也说不出的气氛,便会被衡量食物的价值所代替所埋没。
感激
不知为何,我时不时会有一种感激的心情从心中涌起:我感激得最多的是长年累月为我提供粮食热卡的人,我也会感激大海上捕鱼者,感激衣履的生产者,感激生命的卫士。有时候,我对含辛茹苦把我送到这偌大世界上来的母亲,感激不已。
我欣赏音乐,我读书。我感激为我创作出这么美的旋律的人,感激那些时时伏案写作的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
当我在晶莹的灯光下,把一杯玛瑙色的白兰地一饮而尽,我会连连在心里说,感激你啊,美酒为人们带来欢乐的美酒!
Number:6589
Title:加油站的哲学家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世界博览》
Date:1991
Nation:
Translator:李子译
在亚利桑那沙漠上度过第一个夏季,我心中真有一种害怕被烤焦的感觉。当料理好孩子、到商店采购完食品之后,还要去修整花园。在华氏112度的高温下干这些事情,几乎把我窒息在漫天的热浪之中。
时值4月,我就已经担心即将而至的那地狱般的酷热夏季。在凤凰城的一个加油站,当主人辛普森先生为我的汽车加油时,我向他抱怨了这儿的鬼天气。
“请不必为此而自寻烦恼,”他有礼貌地安慰道,“要晓得,你所担心的炎热季节才刚刚开始,这儿的夏天来得早,并且持续时间很长。”我心里明白,他的话是对的,就像我支付的汽油费一样准确无误。但在我的直觉中,夏天已经主宰了我们,那将是一个长达五个月的闷热天气!
“对待暑热,你要满怀信心地去迎接,”他凝视着我,话锋一转,“要尽量利用这儿的夏季给你带来的好处,有了空调,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切勿庸人自扰呵!”
“这儿的夏天有哪些好处呢?”我喃喃地轻声问道。
“你每天是五六点钟起床吗?我敢打赌,7月的清晨,天空就像盛开的玫瑰,一片绯红。而8月夜空,星星看上去好似众多的流冰,漂浮在那无边无际的暗蓝色海洋之中。一个人平时并不能真正体会到游泳的快乐,而当他在华氏114度的高温下跳入水中,则仿佛跃入天池一般,其喜悦之情难以言表。”
当辛普森为等候的另一位顾客注油时,一位加油站的年轻雇员咧着嘴笑着说:“你则领教了辛普森的辩证法自寻其乐。”辛普森先生循循善诱、富于哲理的劝告,果然产生了奇迹般的效力,我的忧虑消失了。四五月份并不属于炎热的季节。当骄阳似火的酷夏来临之时,我却在凉爽的清晨修整园中的玫瑰,下午同年幼的宝宝睡个午觉,晚上则在一起打槌球,并在庭院里做冰棋淋。随着夏季的到来,我真的观赏到了沙漠日出的壮观景象。
几年以后,当我们搬回到克利夫兰时,我们的邻居们已经在为如何过冬而发愁,其实才正值9月份。12月大雪纷飞时,我的孩子10岁的戴维和12岁的道恩欣喜若狂、异常兴奋,争先恐后地跑出家门滚起了雪球,街坊们聚在一起好奇地瞧着:“看看这俩毛头小家伙,就像从来没见过雪似的。”
孩子们带上自制的雪橇朝小丘奔去,几位邻居怕孩子们下滑时撞在树上,也追了上去。然后他们又带着戴维和道恩在湖面上滑冰、追逐嬉闹。最后,大人、孩子们围坐在我家的壁炉旁,品尝着热饮料,久久地不愿散去。
一位中年近邻深有感触地说:“多少年来,下雪时我们总是用铁锹清理积雪,而忘却了它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
又过了几年,我们迁回沙漠,当我再次驱车来到加油站时,从新主人那里获悉,辛普森因年老而被迫出让了这个加油站,然后在靠近卡雷费里的地方买了一间极小的维修站。
我驱车赶到那儿,在辛普森先生为我检修汽车的空隙,我又一次向他请教。辛普森先生消瘦了许多,谢了顶的头上,只在四周有稀疏的银色发丝,但精神依旧,脸上总带有昔日熟悉的微笑。
“我并不为一天天变老而忧愁,”他从车盖底下慢慢探出头来说道,“在这个地方,可以充分地享受到大自然呈现出的无穷乐趣。”
他擦了擦满是油渍的双手,说:
“我们种了3棵桃树,树枝上结满了果实。在卧室的窗外,蜂鸟搭筑窝巢。你想不到吧,一只可爱的小鸟还没有我的手指头大,看上去活像个讨人喜欢的小企鹅。”
辛普森填好单据后,又侃侃而谈:“傍晚时分,长耳野免结束了一天的奔波劳累松弛下来,免毛就像玉米垂下的‘胡须’,随着微风飘摆。当明月高悬之时,狼群聚拢在小山上,四野回荡着令人生畏的嚎叫声。我从没有领略过如此充满情趣的野外生活。”
我向他告别,他挥手大声喊道:
“去分享大自然的乐趣吧!”
在回家的路上,我品味着辛普森的辩证法一个健康向上的人追求乐观的诀窍。他完全是用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乐趣来弥补生活中的遗憾。
Number:6590
Title:耳环和项链
作者:季能顺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龙门阵》
Date:1991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女人佩戴耳环与项链的越来越多,耳环与项链的款式也在不断翻新。由于此二者能给体态增添风韵,因而备受女性的青睐。
提起耳环与项链,都有一些掌故。前者源出于东方,后者萌发于西洋。
先说耳环。耳环最初名“”,在我国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西汉的学者刘熙在《释名》一书中解释:“穿耳施珠曰‘’。兴于蛮夷,盛于华夏。”《南史》记载:“穿耳贯环,林邑、扶南诸国皆然也。”如果要探究“”(或“环”)的渊源,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妇人不守妇道,有时竟在丈夫熟睡之时出逃。丈夫苦于难加制约,便在其耳根上穿凿一洞,然后扣上金属制成的圆(左右各二,共四枚)。女人因有耳撞击出声之虞,所以只得打消“夜奔”的歹念。另一种说法是,早先姑娘没有贞操观念,当有陌生男客路过其家时,姑娘便迎上前去,主动搭讪,请他暂住一宿。翌日清晨,男客起床辞别时,按惯例应送一只大耳环(或折为银钱)给姑娘作为留念和酬谢。日久天久,姑娘的两边耳朵上便有无数枚大耳环,耳环愈多则愈益光彩由于耳、耳环有一定的重量,所以女婴降生后不久,大人光是给她穿一个小孔是不行的,得在其耳根当中剜去一块比瓜子还要大些的肉,形成一个“空洞”。这样长大以后才能顺利地穿耳贯或贯环。尚未戴上耳的,耳根当中都有一个很大的“空洞”。
古谚云“俚俗在先,正俗在后”,此语道出了民风民俗发展的规律。我们汉族的祖先称得上是勇敢的“拿来主义”者,从不害怕、拒绝外来文化、风俗的影响,对于这些东西能够进行研究、鉴别、提炼、改造。以耳、耳环而论,从“蛮夷”传到华夏,我们的老祖宗摒弃其贬低人格的用意,赋予美化人体的内涵,而且变“剜肉”为“穿孔”,化野蛮为文明。经过历代的变迁,其质料和形状亦从粗犷走向精细。《乐府诗集·陌上桑》里写那个使一切男人为之倾倒的秦罗敷“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此处所说的“耳中明月珠”就是嵌在耳根之中的圆而亮的珠玉。《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里写焦仲卿妻刘兰芝:“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此处所说的“明月”实际就是穿于耳根之中的状如明月的圆形饰品。罗隐的《杂咏》写员外的女儿在花园中游春,“佳丽荡秋千,金环耳际摇”。此处所说的“金环耳际摇”就是金耳环在轻轻摇动。《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里写芳官:“右耳根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发显得面如满月犹白,眼似秋水还清……”第六十五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里写尤三姐:“忽起忽坐,忽喜忽嗔,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就和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檀口含丹;本是一双秋水眼,再吃了几杯酒,越发横波入鬓,转盼流光……”芳官与尤三姐的身份、地位并不高,可见,像“耳坠子”这样精巧的饰物已进入清代社会的“寻常百姓家”了。
如果说戴耳饰品之事是“古已有之”的话,那么,眼下可以称得上“于今为烈”了。佩戴耳饰品的女士比比皆是,“无痛穿耳”的招贴广告随处可见。再说有的耳饰品是以弹簧夹子夹住耳根,既免除了穿耳扎孔之苦,又能随时取下或调换,那就更加文明和先进了。耳饰品的式样和类型也越来越多,常见的有“穿环式”、“嵌珠式”和“坠子式”(“坠子式”类型甚多,有“泪滴型”、“如意型”、“钮扣型”、“方框型”、“菱角型”、“鲳鱼型”、“阔叶型”、“菠萝型”、“小环型”、“大环型”、“圆型”……)。真可谓五光十色,各尽其妙,有美皆备,无丽不臻。
再说项链。项链起源于欧洲。《古代希腊故事》里有一篇《项链的来历》,说当时的马其顿国王酷爱听人唱歌。有一次,一个民间的歌女被召进宫,唱了一首名为“珍珠”的民谣,唱得缠绵悱恻,悦耳动听。国王听罢大喜,命左右当场赏一大把珍珠给歌女。歌女手若柔荑,捧掬不起。幸亏国王身旁的白胡子大臣灵机一动,叫侍从立即用麻线把许多珍珠穿成一大串,穿好后即套在歌女的颈项。歌女受宠若惊,喜不自胜。这便是“项链”的来源。英国诗人莎士比亚在其《短歌集》里就有关于歌女佩戴项链的诗句:“胸前挂着光亮的项链,手上戴着玲珑的戒指,眼角闪着妩媚的光泽,口里唱着哀怨的歌词。”法国的巴尔扎克在其《风俗研究》一文里,叙述欧洲中世纪在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女人的衣裳讲究修长和遮体,甚至连面孔也得罩上面纱,但唯有歌女却不在此例,演唱时一律光裸着胸脯。歌女的领班为了让观念看上去不至于产生“光落落”的感觉,就给歌女戴上一串色泽晶莹的珍珠项链。这样一来,视觉形象就显得匀称、协调了,观众的上座率也随之而增高了。
随着欧洲中世纪黑暗时期的过去,封建主义的解体,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资本主义的萌发,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女子的衣着从封闭走向袒露,因而佩戴项链也不再被认为是低贱歌女的标志,而被看成是高贵的妇人的象征了。项链的质料与做工也越来越讲究。法国著名的小说之王莫泊桑(1850…1893)就曾写过一篇题为《项链》的短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玛尔蒂德是个美丽的女人,而她的丈夫路瓦栽却是教育部里一个薪金微薄的小科员。有一次,教育部长举行舞会,路瓦栽好不容易弄到了一张请帖。玛尔蒂德为了参加这个舞会,特地从女友那里借来一串价值5000法郎的钻石项链。舞会上她大出风头,回到家里却发现项链已经丢失。为了赔偿项链,不得不借巨额债款。夫妻俩节衣缩食,苦了10年才算还清。可是在一个偶然的场合,玛尔蒂德得知当初借的原来竟是一件赝品。这个故事辛辣地讽刺了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也从侧面说明了项链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
至于说到项链何时从欧洲传到我国,那还得从上个世纪鸦片战争、“五口通商”说起。上海被辟开商埠,划了“租界”之后,许多西洋人蜂拥而至,并定居于此,做了“上海寓公”。其时西洋人结为伉俪多在“圣三一堂”(基督教堂名称)举行婚礼,新娘子必披白色纱服,戴珍珠项链。此种风俗渐渐影响了上海滩上的中国人,中国人的服饰便日趋欧化,婚礼形式亦仿效西洋,女人戴项链者亦越来越多。清末民初有一个叫张醉仙的文人,在《小说林》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鸳鸯梦》的笔记小说,里面有一段关于时髦国人的婚礼场面的描写
新郎西装革履,新娘纱服珠链。伉俪比肩而立,于《婚礼进行曲》乐声中向四座颔首致谢。宾客内一身着长袍马褂之老者惊问其邻座曰:“新娘悬挂此佛珠,莫非遁入空门者流,又何能结为鸾俦乎?”邻座掩口而笑曰:“君差矣!此乃新妇饰物,名‘项链’者也。西洋习俗,咸以戴项链者为雍容华贵,国人竞相效之。君深居简出,不谙世情,故错以为尼也。”
当今的社会里“耳环”颇为“行时”,“项链”则更加“走俏”了。“项链”就质料而言,有钻石项链、珍珠项链、银项链、金项链等。金项链又有“马鞭链”、“锉平链”、“水玻璃链”、“麻花链”、“粗绞丝链”、“细绞丝链”……。“鸡心”亦有各种质料和样式。璀璨夺目的项链再悬以玲珑剔透的鸡心,真乃是配搭巧妙,匀称协调,流光溢彩,辉映成趣。
Number:6591
Title:就在此刻生活
作者:乔·库德特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朱延强
我认识一个人,他总是在迫不及待地“奔向未来”。譬如,我们约好下了班去喝一杯,他所谈论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该去哪儿吃晚饭;到了晚饭的时候,他又急急忙忙地吃完最后的甜食去赶奔一家电影院;在电影院,最后一个镜头还没结束,他就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回家的车里,他又在做明天、下一星期、明年的计划。
他从来都不是生活在此时、此地。因此,也就不会享受生活。
我已经逐渐明白,生活有它自己的时间表。生养一个孩子要9个月,而长大成人要近20年。要很长时间才能造就出一名小提琴好手或是滑雪健将。取得成功需要时间而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Number:6592
Title:丑儿好幸运
作者:邓皓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女友》
Date:1991
Nation:
Translator:
一样东西从来不会完美无缺,也不会一无是处。即使在一粒最好看的葡萄上,你也会发现几个斑点。
萨迪
儿子丑:面黑,眼小,嘴大,鼻子陷,五处地方没一处让人动心。孩子生下来的那会儿,我没挑其是男是女,只希望他(她)能长得好看一些。结果儿子还是决定长得这般模样难为他爹。
只这一次,我就让遗传给彻底地摧垮了。
儿子难看,还得怪我。我也让人惊心动魄地见丑。因为经历过一个丑人儿艰难的心路历程,我深知生为丑人的苦楚。所以我不希望儿子再去领略丑人活着的滋味。是这样。
我很丑的小时候,真是不堪回首。那时我天赋极好。能歌善舞。成绩也不错。可每次上台唱歌的没有我,挑出来跳舞的没有我。有一次学校举行演讲比赛,每个班挑选一个。我的演讲稿写得最好,在班上普通话也最好。原想这次非我莫属了。可到了演讲的那天,老师给我说了许多不着边际的理由后,却让班上一个长得娟秀纤巧的女孩上台了。我只有委屈得偷偷抹泪的份儿。于是,小小的我便知道我是无法在人们心目中美丽起来。我终于不再对美丽心存幻想。我不肯再穿漂亮的衣服去上学,不再和任何人交朋友,我成了一个被人冷落的孤僻、忧郁的男孩。记得初二那年,我获了全校作文竞赛一等奖,颁奖的时候,我居然不肯上台领奖……这些让我回忆起来还倍感切肤之痛。所以我无法不在意儿子的丑陋。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替儿子深感悲哀。尽管我的丑儿一颦一笑是怎样撩拨我温暖且无限的欢心。
儿子尚不足一岁,丑得无所畏惧,一副无牵无挂的样子。他不知道他将展开的人生将会与别的孩子有些不同,他也不知道做父亲的我在他降临人世间的那一瞬间,就意识到在他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将要付出比其他父亲多得多的关怀和爱心。因为我的丑儿不会被太多的人怜爱和关注,我要让儿子从我这里得到补偿。是的,如果我能有一个漂亮的儿子,也许我的爱会疏忽一些,因为自有人乐意去爱他,他拥有的生活也是公平而美丽的。而我的丑儿没有人给他这些,因此我必须像爱天使�